泽震中学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积极推进素质教育和教育现代化工程,加快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人才,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学校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以“放眼世界,铸社会栋梁之魂;面向未来,奠终身发展之基”为理念,以办好“高质量、有特色、现代化”的国家级示范高中为目标,坚持在改革中求发展,努力造就“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一代新人。
第三条 江苏省泽震中学是公立全日制高级中学。
第四条 学校应注重发挥在学校管理、教育教学方面的实验、示范和辐射作用。
第五条 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党组织保证监督和教职工民主管理三位一体的管理体制。
第六条 学校校训为“诚朴”,校风为“朴实、求是”,教风为“严谨、创新”,学风为“勤奋、致远”。
第七条 学校建校纪念日为3月1日。
第二章 行政管理
第一节 校长
第八条 学校校长应具备国家规定的任职资格,校长由市委、市政府任命。
第九条 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全面负责学校行政工作。
第十条 校长的职责: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政策,执行教育主管部门和其他上级部门有关决定、法规。
2、主持制定学校发展规划、学期工作计划,定期向教师或教代会报告工作,听取意见,不断加强、完善学校管理工作。
3、领导和组织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思想政治工作、教育科研工作、体育、卫生、总务等工作,并指导学校所属部门制定计划、措施,提高工作效率。
4、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领导,忠于职守,着力加强学校干部队伍建设,动员全体师生建设朴实求是的校风、严谨创新的教风和勤奋致远的学风。
5、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努力提高教职工的思想道德文化素质,提高教学工作能力,掌握适应现代化教育的教学手段,确立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心,真正做到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
6、贯彻勤俭办学、艰苦创业的方针,努力创收节支,合理使用经费,严格财经纪律和收费行为,想方设法改善办学条件,大力推进教育现代化工程。
7、认真组织全校师生政治理论、文化业务学习,倡导良好的蓬勃向上的学习氛围,培养终身学习的习惯。
8、加强与社会各界的联系,争取社会的支持,努力提高办学效益,努力构建家庭、社区和学校的教育网络,利用社区的教育资源,发挥社区教育的作用。
9、自觉加强政治理论学习、现代教育技术和管理理论的学习,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和管理能力,廉洁自律,勤政为教。
10、在不断改善办学条件的同时,积极、主动地不断提高教职工待遇,尽力解决教师在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第十一条 校长的权力:
1、决策权。在广泛听取多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对学校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方面等重大问题有决定权。
2、人事权。从学校的需要和实际出发,按照上级组织人事部门法规、程序聘用干部、教职工,安排和调整干部、教职工的工作。
3、奖惩权。校长对在教育、教学和其他工作中成绩优秀的干部、教职工进行物质或精神奖励;对在工作中犯有严重错误或在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的干部、教职工按分管权限进行处罚或提出处罚意见。
4、财经权。在服从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规划和管理的前提下,决定学校内部布局、基建,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筹集、管理和使用学校行政经费和预算外经费。
第十二条 副校长或由校长提名,或征求校长意见,或由教育局推荐后,经组织部门考察,由组织部门、市政府任命。副校长对校长负责,协助校长分管具体方面的工作。
第二节 学校职能部门
第十三条 按学校管理需要,学校设办公室、教务处、德育处、教科处、总务处等职能部门。
办公室具体负责学校行政协调和学校内务管理工作,教务处具体负责学校教学工作,德育处具体负责学校德育工作,教科处具体负责学校教育、教学、管理等方面的科学研究工作,总务处具体负责学校总务后勤工作。
职能部门设主任1人,副主任1-3人。职能部门正、副职干部通过竞聘、学校党组织考察,校长聘任,报教育局备案。
第三节 行政办公会议
第十四条 学校行政办公会议是学校管理的日常工作机构,主要工作内容为贯彻执行学校工作意见。
行政办公会议由校长主持或由校长指定的副校长主持,成员为校级党政领导和行政职能部门、工会和团委负责人。
第四节 校长办公会议
第十五条 校长办公会议是学校管理的领导机构。主要工作内容为提出学校工作意见,对重大工作、问题作出决策,部署、安排学校教育、教学及管理工作。
校长办公会议由校长主持,由校长、书记、副校长、校级和副校级干部参加,必要时安排有关处室主要负责人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