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辅中学违纪违规处分条例
一、处理原则:
教育为主,处理为辅;屡教不改,必须处理;恶性事件,从重处理;校作处理,告知家长。
二、处理流程:
本着负责的态度,遵循认真、慎重、妥善的原则,自下而上,以事实为根据,以育人为宗旨。由班主任审核、报送违规事实材料。
1.对于违规情节较轻的学生:
①由班主任进行教育,或由年级组长协同教育。
②学习违规情节相对严重的,由学生填写《太仓市良辅中学学生学习违纪违规情况登记表》。
③违规学生完成反思的相关文字材料。
④班级内作批评。
⑤将相关材料上交德育办存档。
2.对于违规情节严重的学生:
①学生填写《太仓市良辅中学学生违纪违规情况登记表》
②对违规学生进行停课检查、反思等教育
③由德育办填写《太仓市良辅中学学生行为预警通知书》并及时发送到家长。
④违规学生完成反思的相关文字材料。
⑤德育办根据学生反思态度,报校长室同意后,酌情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⑥在校内张贴相关纪律处分的决定,同时转教务处记入学生学籍档案。凡在毕业前未能撤消处分的同学,不发、扣发毕业证书。
三、处理权限:
1.班内通报批评由年级组长会同班主任作出处理意见;
2.校内通报批评由德育办根据班主任、年级组长意见作出处理意见;
3.纪律处分,由德育办会同校长室作出处理意见;
四、处理规则:
1.一般违规:
(1)如校内骑车、游食、乱抛杂物、自行车不上锁、吹口哨、翻越栏杆等按照“班级常规检查赋分办法”处理;
(2)如欺负同学,语言不文明,仪容仪表不合要求,违反课堂纪律,违反作业要求等,经多次教育不改,可作出班内批评处理;
2.严重违规:
(1)通报批评
不尊重师长、不遵守管理制度及在校行为规范和其他校纪校规者,班内通报批评后屡教不改者
(2)警告
①通报批评教育本学期累计超过2次以上仍无收效者;
②发现恶语伤人、打架斗殴(未造成严重后果)、小偷小摸等不良行为,经教育帮助仍不愿意改正者;
③损坏公物而隐瞒不报者;
④观看不健康的书刊和影视录像者;
⑤吸烟、酗酒、赌博,进娱乐场所、私自组织过生日、谈情说爱等严重违纪者;
⑥本学期旷课累计六节以上者;
⑦警告由班主任上报材料,由德育办审查确认备案,并口头通知学生家长,记入本人学籍和学生手册。
(3)严重警告
①警告本学期累计超过2次以上仍无收效者,由班主任上报材料,德育办确认后,张榜公布,并书面通知学生家长。
②有严重违纪屡教不改者
(4)记过
①经严重警告后仍无效果者;
②不遵守社会公德,造成社会上不良影响者;
③传播不健康书刊、影视录像者;
④学期内旷课累计十五节以上者;
⑤记过以以书面形式进行,由班主任上报材料,政教或教导主任批准,全校大会宣布,并书面通知学生家长。
(5)留校察看
①经记过无效者;
②突发恶性事件且影响很坏,发生严重的违反校纪校规行为,在学校和社会造成很坏影响者;
③打架斗殴至他人伤残者或者发生较严重的偷窃行为,被公安部门传讯者;因犯罪受到公安部门拘留者;
④学期内旷课累计20节以上者;
⑤留校察看由德育办上报材料,校办公会议讨论,校长批准,张榜公布,并上报上级部门备案,书面通知家长。
五、关于撤消纪律处分
1.撤消处分的权限与决定处分的权限相同。
2.受警告、严重警告的同学需在受处分三个月后向班主任申请,由班主任签署意见后报德育办,并由德育办据其行为表现、态度予以撤消,并在全校公布。
3.受记过及以上处分的同学需在半年后向班主任申请,由班主任签署意见后报德育办,并由德育办据其行为表现、态度予以撤消,并在全校公布。
凡受处分的一律填入入学生档案,并通知家长。
凡警告以上(含警告)未被撤消者不予毕业。
构成违法犯罪行为的报执法机关依法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