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教职工校园礼貌实施细则
1、加强自身修养,注意职业身份,讲究仪表礼节,处处为人师表。
2、穿戴整洁,上班不化浓妆,佩戴首饰要适度,符合职业身份,按规定穿着校服。
3、使用礼貌用语,使用职业语言,讲普通话。说话注意身份,注意场合,切忌粗言恶语伤害他人、伤害学生。
4、校园内正面遇到本校教职工,应点头致意,以示问候。遇到学生行礼问好时,要热情答礼。遇到外宾或参观人员,要以礼相待。
5、保持校园和办公室宁静,说话声音轻,走路脚步轻,做事动作轻。不打扰他人工作、学习和休息,无事不随便进出他人办公室。
6、参加会议、讲座、活动时,不迟到,不早退,不随意进出。必须进出时,动作要轻。观看演出时,应在演出休息时间进出。报告、讲座或演出结束后,要热情鼓掌。参加学校礼仪活动, 应从各方面表现出自己的礼仪水平,不要失礼。
7、尊重他人,尊重学生,诚恳待人,礼貌待人。不议论、传播他人隐私。
8、与人发生争执时,要冷静,有耐心,坚持以理服人,即使对言行粗鲁的人,也要表现出节制,有礼貌。
9、礼貌使用电话。打电话应简短,宜低声,以免影响他人。私事电话不宜超过五分钟。
10、接待家长和公事客人,要热情有礼,起立迎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