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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林中学家长委员会工作制度

  巩林中学家长委员会工作制度

  一、巩林中学家长委员会是由学校德育处牵头,全校学生家长代表参加的发挥社区、家庭、学校三结合教育功能的组织。

  二、家长委员会的宗旨:坚持党的教育方针,加强家长与学校之间联系,优化家庭教育环境,实现学校、社会、家庭教育一体化,促进青少年素质全方面和谐发展,落实学校办学思想的落实。

  三、家长委员会成员应积极参与学校的管理,热心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协助学校搞好家长、学校,提高家长的自身素质和家庭教育水平。家委员代表应随时反映家长对学校的意见、建议和要求。

  四、家长委员会设主任一名,副主任两名,均由学生家长代表担任。家长委员会原则上一学年作一次调整。

  五、家长委员会每学期至少活动两次。

  六、家长委员会活动主要内容:

  1、学习有关教育改革的精神和教育理论。

  2、听取学校的工作汇报

  3、商讨学校的发展规划和促进规划的实施。

  4、参加学校组织的有关教育教学活动。

  5、反映家长的意见建议,加强家校教育同步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