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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范学院绿色环保协会章程

  师范学院绿色环保协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本协会是由原涪陵师范学院党委宣传部主管,学工部分管校团委直接进行日常指的社会实践性社团

  第二条:“绿色”意为绿色新型人才;“环保”意为自然环境、社会环境的保护。

  第三条:本协会宗旨是宣传贯彻国家有关环保的政策法规,宣传环保知识,培养适应时代发展的绿色人才。通过协会多项活动,激发长师广大师生的环保热情,增强同学们的环保意识,培养会员适应社会环境变化的能力。为广大同学提供参与社会环保实践的机会,力争最终使R师范学院成为环境保护的模范先锋.同时拓宽大学生的知识面,丰富大学生活。

  第四条:本协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校纪校规。

  第二章 任务

  第五条:传播环保的知识与信息,拓宽广大同学的环保知识,增强其认知和参与环保的兴趣。

  第六条:组织一系列环保活动,提高自身及广大师生的环保素质,增强自身的环保意识。

  第七条:广泛地团结一切热爱、关心和支持环保事业的人士一同积极参与各类环保活动。

  第八条:追逐环境热点,参与环保社会实践,丰富同学们的课余生活。增长知识,增强社会实践能力,塑造博学、善思、关心社会、奉献社会的当代绿色大学生形象。

  第三章 会员

  第九条:协会会员原则上应为R师范学院所有在校本、专科学生。

  第十条:凡个人承认协会章程并符合第十一条者均可申请,经审查后成为会员。

  第十一条:会员条件

  1、思想健康、品行端正。

  2、爱护环境,热心环保事业,自愿加入本协会。

  3、承认协会章程,能自觉遵守协会纪律。

  第十二条:会员权利

  1、有优先参加本协会各项活动的权力。

  2、有选举和被选举权。

  3、有对协会工作监督、建议、批评、质询的权力。

  4、有权要求协会对任何疑问召开会议讨论。

  5、 有权参加优秀干部或优秀会员的评比。

  6、 有退出协会的自由,但需提出申请并经过协会同意并除名,不退会费。

  第十三条:会员义务

  1、有遵守协会章程、纪律的义务。

  2、有维护协会利益、荣誉的义务。

  3、有按时参加协会活动、会议的义务。

  4、有服从协会决议,完成协会交给的任务的义务。

  第十四条:会员经登记注册后正式取得本协会会员资格并同时取得工作(会员)证。

  第十五条:会员如违反校内各种校规制度,协会有权视情节给予撤职或取消会员资格。

  第四章 组织机构

  第十六条:本协会为R师范学院社团工作部监督社团,协会实行会长领导下的理事会制度。

  第十七条:本协会设会长、副会长、团支书。下设秘书处、宣传部、外联部、网络信息部、策划部,财务部、通讯部七个部门,各部一般设有部长一名,副部长一名,负责部门内部的正常工作。

  第十八条:全体会员大会为本协会最高权力机构,理事会会议为协会最高权力执行机构,任何重大活动均需在会议上讨论通过后方可执行。

  第十九条:会长将全面负责协会内外一切事务的发起和组织工作,对协会各类事务有知情权,经理事会同意后对人事工作有最终决定权。

  第二十条:团支书将协助会长做好协会的各项工作,协助会长与各方面的协调。对会长有建议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十一条:副会长和秘书长分别负责协会各类事务的具体实施和组织,负责协调各部门工作,集中并召开部长会议,对各部部长及协会活动有管理和监督权,直接向会长负责。

  第二十二条:会长产生办法:由主要负责人提名,并由理事会同意,经会员大会通过后,最终经校相关部门审核后方能产生。会长助理由会长提名,并由理事会同意,经会员大会通过。副会长及各部部长将由上届理事会提名并经过会员大会选举通过。

  第二十三条:各部分工如下

  1、秘书处:全面负责各部门间的协调工作,组织召开部长会议并进行记录,总结,建立协会人事档案,监督各部门工作;

  2、宣传部:负责各项宣传教育工作,组织科普讲座,广泛收集、整理和加工环保动态和环境知识,作各部门活动的技术支持。编辑出版协会刊物;

  3、外联部:配合组织部开展活动,联系经费及活动场地,对外洽谈社会活动事宜;

  4、网络信息部:上网搜集资料,为策划部书写策划做准备,协会网页的制作以及管理,配合秘书部整理社团的材料,利用网络对协会进行宣传;

  5、策划部:负责计划、文件、议程、协议书、安全责任书等材料的策划、起草、撰写;

  6、财务部:负责经费的开支、收入,并做好记录,报帐前应通过会长的签字,方可报帐,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购买社团所需的物品;

  7、通讯部:负责活动开展期间及开展之后,通讯稿广播稿图片新闻稿等通讯材料的书写,次日立即投稿,不得延误。

  第五章 纪律

  第二十四条:协会纪律为本协会开展工作的基本保证,协会所有成员必须遵守。

  1、遵守协会章程,维护协会利益。

  2、按时出席会议、活动,不得无故缺席,遵守会场纪律。

  3、如因故不能参加活动者,须事先向负责人请假,紧急情况可事后说明并出示证明。

  4、协会干部遵守协会干部管理规定。

  5、会员履行会员义务,长期不参加协会活动或不遵守协会有关制度的,协会将其除名。

  6、会员不得以协会活动为由违反学院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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