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校长委托,负责全校教学方面的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及有关政策、法规,执行上级指示和学校决议。主持召开教学部门工作会议,决定教学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布置、检查并不断改进教学工作。
二、负责制定和主持实施学校教学工作计划,审批分管部门的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不断完善教学方面的规章制度,期末对学校的教学工作做出总结。
三、负责教学常规管理,深入一线,检查指导教学,加强教学过程管理;经常深入课堂听课,参加指导教研组活动;组织开展教学研究活动和评课教学活动;组织教学检查和总结评比工作;协调各科教学工作的关系,处理好教学中各种矛盾。
四、负责师资和教辅人员队伍建设,培养提高思想业务水平和教学工作能力,发现教改经验及时推广,树立教师的先进典型,不断提高教师队伍的业务素质和思想素质。同时,积极了解教育教学动态,搜集整理教育教学信息,及时将教育教学动态和教育教学信息传递给教师,以保证教师知识的不断更新。
五、负责学校教育科研工作,积极推进和完成教学科研课题的立项和研究,保证学校现有的立项科研课题顺利结题。并主动做好各级新的科研课题的承担工作。
六、负责图书室、实验室、电教室的建设,不断创造良好的教学条件,提高设备利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