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发扬广大学生团结互助、扶贫济困、助人为乐的传统美德,我校决定在各班开展“爱心阳光”捐款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通过开展“爱心阳光”捐款活动,激发广大学生热心公益事业、关爱弱势群体、甘于无私奉献的精神。
二、活动原则:依法组织,坚持自愿,鼓励奉献。
三、活动范围:全体在校学生。
四、善款用途:所有募捐专款,主要用于帮助我校的贫困生和社会孤寡老人。
五、具体活动安排:
2、以班级为单位,各班主任利用周二班会课在班级积极发动,充分唤起学生爱心。倡议和呼吁本班学生参与“爱心阳光”捐款活动,捐款金额不限,视家庭经济情况而定。(贫困生不需要捐赠。)
3、各班于下周五(3月20日)放学前将所募集的善款(用花名册详细记录每个学生的捐款数目)送交学校财务室(z)登记入账。
4、学校将会将捐款结果张榜公示,同时表彰在活动中表现突出的班级和个人,并授予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