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2013年修订)》,切实推进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促进我市中小学生健康快乐成长,经研究,决定在全市中小学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周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心怀梦 乐成长
二、活动时间
2014年5月27日—6月2日
三、活动内容
(一)开展学生心理健康专题教育。结合本校实际,围绕“心怀梦 乐成长”活动主题,开展主题班队活动、心理健康讲座、征文演讲、读书交流、黑板报手抄报设计等寓教于乐的活动。借助校报校刊、校园网站、校园电视电台和微信微博等宣传网络,普及心理健康知识。组织学生参与素质拓展训练、心理健康调查、心理健康帮扶等社会实践活动,锻炼学生心理素质,促进学生心理与人格健康发展。
(二)做好考试期间的心理疏导工作。6月份是中小学考试相对集中的月份,也是学生心理问题多发时期。学校要引导学生正确应对考试,消除焦虑心理,对考试前后心理问题迹象显露的学生及时干预,特别是对自卑感强、精神压力大、易焦虑紧张、对考试有认知偏差、期望过高的学生,学校要平时辅导和考前辅导相结合,集体辅导和个体交流相结合,有针对性地开展学生心理疏导工作。学校要组织全体学生参加心理减压活动,达到释放压力、舒缓焦虑、恢复信心的目的。同时,学校要加强与学生家长的沟通,让家长充分关注孩子临考前的心理状态,共同鼓励学生,提高学生心理承受能力。
(三)提升心理健康教育环境。学校要加强心理健康教育软硬件建设,优化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环境。要加快推进心理辅导室建设,各地中小学心理辅导室建成率要达到100%。要充分发挥心理辅导室排解困扰、危机干预的重要作用,开展心理辅导必须遵守职业伦理规范,在学生知情自愿的基础上进行,严格保护学生隐私。加强心理健康教育教师队伍建设,每所学校至少配备一名专职或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组织教师参加心理健康教育培训,提高教师心理健康持证上岗比例。做好心理健康教育与其他学科的渗透和融合,全体教师都应在学科教学中遵循心理健康教育的规律,将适合学生特点的心理健康教育内容有机渗透到日常教育教学活动中。
四、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心理健康教育事关学生全面发展,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心理健康教育周活动开展,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确保活动成效显着,对学生成长有益。
(二)彰显特色,注重实效。各地、各校组织开展各类活动时要面向全体学生,贴近学生实际,同时与学校文化建设、学生素质教育等各项工作相融合,积极创新活动形式与内容,努力打造具有特色的精品活动。
(三)加强宣传,总结经验。各地、各校要重视宣传报道工作,通过媒体与网络充分报道活动周内容,进一步营造浓厚的活动氛围。各地、各校要注意积累活动周的相关材料,总结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经验,健全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