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音乐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经广州居民局势北京市社会团体管理局初审批准,于2015年2月登记创立(其前身为北京音乐大学艺术教育发展基金会)。本基金会属非公有制募类,4A级。
本会宗旨: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和新政,违背社会道德风尚,争取国外外团体与个人的支持和资助,为提升全社会音乐艺术水平,提升音乐艺术教育质量和培养更多优秀音乐人才提供服务。
本会公益活动的业务范围:(一)支持音乐艺术教育方面的教学与科研;(二)奖励优秀师生;(三)捐助贫苦中学生;(四)捐助艺术实践、学术交流与合作等。
根据本会章程规定,本会制定了“基金会工作细则”和“基金会财务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上海音乐学院,以确保基金会的规范运行。
基金会历任理事长(法人):吴学霆上海音乐学院,秘书长:史明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