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高等学校消防安全工作指南的相关参考范文,普通高等学校消防安全工作指南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具体要求 检查形式和内容 安全责任 领导责任 建立学校法定代表人消防安全责任制。......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具体要求 | 检查形式和内容 |
安 全 责 任 |
领导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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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消防安全管理人; (3)专职消防管理人员; (4)学生宿舍管理人员; (5)食堂管理人员; (6)实验室管理人员; (7)危险品管理人员。 3.消防安全责任人与学校二级单位负责人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每学年1次)。 4.学校消防安全责任人定期召开学校消防安全工作会议(每学年至少1次)。 |
制度 建设 |
1.制定完善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2.制定学校消防安全年度工作计划及消防工作年度经费预算。 3.制定完善学校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4.制定完善学校消防安全责任考核和奖惩制度。 5.建立健全学校消防工作档案及消防安全隐患台帐。 6.建立健全学校消防安全备案审查管理制度。 |
检查形式:台帐检查。 检查内容: 1.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及落实情况。 2.学校消防安全年度计划制定及落实情况。 3.学校消防工作经费纳入学校年度经费预算情况,学校日常消防经费和专项经费投入使用情况记录等。 4.学校消防安全责任考核、奖惩制度和细则制定及落实情况。 5.学校、二级单位、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部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制定情况,建立应急反应和处置机制情况。 6.学校消防工作档案建立情况:应包括年度计划、月度推进表、月度检查情况表、隐患整治台账、工作会议记录、重大活动安全计划方案、日常消防安全教育计划及落实情况、日常消防宣传教育情况、年度消防工作总结等。 7.制定有针对性的学校实验室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并将涉及到的生物、化学及易燃易爆物品情况和应对措施等报学校消防机构备案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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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配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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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形式:台帐检查、实地抽查。 检查内容: 1.学校设立或明确学校消防机构的相关文件。 2.配备专职消防管理员(不少于2名)。 3.学校消防机构履职情况: (1)监督检查校内各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2)每月至少检查一次消防设施和器材的维护、维修及检修情况,确保完好有效,并留有记录; (3)监督指导学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部位)的消防安全工作情况,并留有记录; (4)每学年委托专业机构检测校内消防设施1次,并出具报告; (5)监督检查有关单位做好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的储存、使用和管理工作等情况;校内各单位动用明火作业审批记录情况; (6)在校内新建、扩建、改建及装饰装修工程和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行政许可或者备案手续的校内备案审查工作; (7)协助有关部门调查处理火灾事故及善后工作的情况。 4.学校二级单位和其他驻校单位履职情况: (1)本单位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制定及落实情况; (2)本单位消防安全责任考核及奖惩制度制定及落实情况; (3)本单位配置消防设施、器材并确保其完好有效情况; (4)本单位消防档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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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 全 管 理 |
重点单位(部位)管理 | 检查形式:台帐检查、实地抽查、现场演练。 检查内容: 1.重点单位(部位)名册建立情况。 2.重点单位(部位)的各类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完好,消防设施器材和应急照明设施有效,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 3.重点单位(部位)相关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上墙,管理制度执行落实情况。 4.消防控制室的安全管理情况: (1)消防控制室设置规范,独立专用,配备专职值班人员,并持证上岗。值班人员每日值班、巡查,并记有记录; (2)值班人员对应急处置流程熟知程度,并现场操作各类消防联动设施。 5.重点单位(部位)应急灭火、疏散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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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管理 | 1.在校内举办文艺、体育、招生和就业咨询等大型活动和展览,须确定专人负责消防安全,保证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配置齐全、完好有效,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灯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 检查形式:台帐检查。 检查内容: 1.申报备案(时间、地点、活动人数、应急措施、安全责任人)。2.大型活动应急预案制定及落实情况。 3.活动前消防安全检查记录。 4.专人负责消防安全职责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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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 全 检 查 和 整 改 |
消防设施 | 1.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检测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2.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道畅通。 |
检查形式:台帐检查、实地抽查。 检查内容: 1.消防设施和器材及时配置或更新记录台账。 2.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设置位置、数量及完好情况。 3.主要消防设施应张贴记载维护保养、检测情况的卡片或记录,检测和维修应存有记录档案。 4.消防设施标识标牌规范醒目,并用文字或图例标明灭火器、消火栓等操作使用方法。 5.建筑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地面消防车道等设置消防警示提示标识,并保持畅通。 6.对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气体灭火系统的日常维护保养检查记录,保证此类系统处于完好运行状态。 7.消防水管网压力定期测试记录情况。 |
日常检查 | 1.学校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全校消防安全检查,校内各单位每月至少进行一次防火自查,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部位)进行每日防火巡查。 2.检查、自查和巡查均应填写检查记录,并有相关人员签字存档。 |
检查形式:台帐检查。 检查内容: 1.重点单位(部位)每日巡查记录。 2.校内各单位每月自查记录。 3.学校每季度安全检查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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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患整改 | 1.对发现的火灾隐患建立台帐,提出整改方案,确定整改措施、期限,并落实整改资金,及时予以核查销账。 2.火灾隐患整改完毕,整改情况记录经主管领导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查。 |
检查形式:台帐检查、实地抽查。 检查内容: 1.消防安全隐患台帐建立情况: (1)检查发现火灾隐患情况及记录; (2)限期整改通知书下发底联,并由本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签字签收; (3)整改责任、措施、期限、资金、预案的落实情况; (4)火灾隐患整改落实情况; (5)火灾隐患整改完毕后,再次核查销帐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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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 育 培 训 演 练 |
消防教育 | 1.学校将师生员工的消防安全教育纳入学校消防安全年度工作计划。 2.对每届新生进行不低于4学时的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 3.对师生员工进行灭火器使用方法培训,使师生员工能够正确熟练使用灭火器;对师生员工讲解消火栓的使用方法和安全注意事项。 4.每学年至少举办一次消防安全专题讲座,并在校园网、广播、校内报刊开设消防安全教育栏目。 5.对进入实验室的学生必须进行安全技能和操作规程培训。 |
检查形式:台帐检查、座谈问卷、现场演练。 检查内容: 1.学校年度消防安全教育计划制定及落实情况。 2.新生入校消防教育记录资料。3.消防安全专题讲座记录资料。 4.校园消防安全宣传氛围,师生对应知应会消防知识掌握运用情况。 5.进入实验室的学生安全教育记录。 |
消防培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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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形式:台帐检查、座谈问卷、现场演练。 检查内容: 1.培训对象: (1)学校及二级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 (2)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 (3)学生宿舍管理人员; (4)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员; (5)危险品管理及操作人员; (6)志愿消防队员。 2.相关培训记录、签到、考试测评等资料。 3.受培训对象对国家消防法规、本单位(岗位)火灾预防和初期扑救措施、灭火器材基本使用方法等内容掌握运用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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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演练 | 1.学校应开展学生自救、逃生等防火安全常识的模拟演练,每学年至少组织一次全校性学生消防演练。 2.校内重点单位(部位)应当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学年至少组织一次消防演练。 |
检查形式:台帐检查、座谈问卷。 检查内容: 1.学校各类演练的预案、文件、影像材料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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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大学消防安全宣传月倡议书
大学消防安全宣传月倡议书
全校师生员工:
高校是人员高度密集的场所,冬春季又是火灾易发、高发期。预防校园火灾,不仅是消防部门的职责,也是各级单位、部门领导和管理人员的职责,更是全校师生员工的共同责任。为切实做好学校消防安全工作,彻底消除各类火灾隐患,提高大家的消防安全意识,在11月“消防安全宣传月”之际,特向全校师生员工发出以下倡议:
一、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以“关注消防,平安你我”为主题,叫响“消防常识进校园,清除隐患保安全”的口号,自觉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强化消防意识,做到人人了解、参与、支持、重视消防工作。
二、踊跃参与消防活动。在“消防安全宣传月”中,学校将采用多种方式、途径,集中开展消防安全咨询、消防安全知识讲座、举办消防运动会和组织灭火演练等活动,广大师生要积极响应,从自身做起,从现在做起,从身边做起,以实际行动投身到学习消防安全知识活动中去,提升学校消防安全工作水平。
三、以实际行动争做消防安全的践行者。坚决不在办公室、学生宿舍、教室等场所使用电热毯、电热宝、电暖气、电褥子、热得快、电吹风等大功率违规电器,合理使用电脑、充电器、台灯等电器,不在寝室内燃烛看书、吸烟等。不要使用劣质的接线板、插座。不要在房间无人的情况下插着充电器、开着电脑、为笔记本电脑充电。
四、熟悉掌握火险自救的基本常识与技能。遇到火灾时要沉着、冷静,不要慌乱,不要贪恋财物,按照正确的逃生方法尽快避险逃生或等待救援。如遇火情,请及时拨打校园报警电话(028-84616110)或119火警电话报警。
消防安全连着你我他,平安幸福靠大家。我们要积极学习消防安全知识,杜绝消防违法违章行为,为创建和谐平安校园作出贡献。
z大学消防安全委员会
篇3:沂临三十五中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沂临三十五中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加强学校消防安全管理,保障学校公共财产和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学校的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校内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必须遵守国家消防法规和本办法。
第三条 校长是学校消防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学校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分管校长是学校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对校长负责,实施和组织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四条总务处是学校消防工作职能部门,全面负责学校消防监督管理及具体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1.制定学校消防安全制度、安全操作规程、消防应急预案,建立健全消
防安全档案,监督消防法律法规的实施。
2.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确定各部门及其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逐级
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
3.联合有关处室对职工、学生进行消防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教育,组织消防安全知识培训。
4.按照国家规定负责配置消防、避雷设施和器材,定期组织检测维修和保养,确保设施完好、有效。
5.负责易燃易爆化学物品试验、生产、储存、经营、使用的消防安全检
查和监督。
6.定期组织消防检查,督促火灾隐患的整改。
7.负责对新建、改建、扩建、内装修工程项目防火设计的审核,监督施工单位落实施工中的防火安全措施,组织工程竣工消防验收。
8.组织指挥初起火灾扑救,参与调查火灾原因,提出处理意见。
9.负责义务消防队员的业务指导。
第五条 各处室负责人是本处室消防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主要履行下
列职责:
1.学校的图书室、阅览室、网管中心、微机室、语音室、广播室、实验室、餐厅、大型会议室、礼堂是学校消防工作的重点,各主管科室负责人要落实防范措施,落实消防安全责任,确保人财物的安全。
2.举办大型集会、文艺演出、体育活动,本着“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应确定专人负责防火安全工作,制定灭火和应急预案,预先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对师生开展经常性消防宣传和教育,普及消防知识,提高防火意识;经常检查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及时整改火险隐患;一旦发生火灾,应积极组织扑救,并协助查明事故原因和责任。
4.负责本处室范围内消防器材的安全和管理工作。
第六条 严格落实各项消防安全措施
1.加强全校师生的防火安全教育。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报警电话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识和安全逃生技能。
2.教学楼、办公楼、公寓楼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明显,应急照明设施、灭火器材标志完好。
3.易燃、易爆的危险实验用品,做到专门存放、由实验员两人同时加锁开、关负责保管,在室内必须有沙池、灭火器等。在利用易燃、易爆化学药品做实验时,教师必须在做实验前向学生讲清楚注意事项,并指导学生正确使用,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4.图书室、阅览室、实验室、机房等场所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下班后工作人员要及时关好门窗,确保安全。
5.消防栓、防火器材等消防设施,要人人爱护。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和损坏。
6.加强用电安全检查,电工必须经常对校内的用电线路、器材等进行检查,如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维护、确保安全。
7.公寓楼严禁使用明火,禁止使用电水壶、电褥子、热得快、电炉子、电暖器等电器,严禁私拉乱接电线。
8.食堂必须使用合格的压力容器,每年要检测,要定时检查,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液化气罐与灶头应有一定的安全距离,严防事故发生。
9.禁止在校园的教学区、消防重点部位燃放烟花爆竹、焚烧垃圾。
第七条 学校各部门发生火灾,必须立即向学校总务处报告,同时拨打“119”电话报警。任何单位、个人都应当无偿为报警提供便利,不得阻拦报警,严禁谎报火警。
第八条 起火部门应迅速组织力量进行扑救,抢救人员和财产,任何部门和个人都有义务支援灭火。学校总务处接到报警后,必须迅速赶赴火场组织扑救,并迅速报告学校主管领导。
第九条 发生火灾后,在学校总务处人员到达火灾现场前,由起火部门防火负责人指挥救火。在总务处人员到达火灾现场后,由总务处人员指挥救火。参加扑救火灾的部门和个人,都必须服从火场总指挥的统一指挥。
第十条 对因过失或违反操作规程所导致发生的火灾,扑救火灾所损耗的燃料、灭火剂和器材装备以及火灾原因进行技术鉴定等费用,由发生火灾的部门或个人承担。
第十一条 在消防管理工作中作出贡献和成绩显著的部门和个人,将由学校或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凡违反本制度,学校将予以教育和处罚;构成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十二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