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郑中学毽球协会章程的相关参考范文,州郑中学毽球协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州郑中学毽球协会简称毽协(毽球俱乐部)。第二条州郑中学毽球协会由州郑中学团委管辖,是自愿结成、非盈利、具有独立组织的资格的......
州郑中学毽球协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州郑中学毽球协会简称毽协(毽球俱乐部)。
第二条 州郑中学毽球协会由州郑中学团委管辖,是自愿结成、非盈利、具有独立组织的资格的全校性毽球组织
第三条 州郑中学毽球协会的宗旨是组织和团结全校毽球爱好者、遵守我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法规,指导发展我校的毽球、花式毽球运动,促进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努力提高毽球运动水平,推动毽球、花式毽球运动的普及和技术水平的提高;增进与各学校毽球协会和会员的友谊,加强与各学校毽联的联系与合作。
第四条 州郑中学毽球协会接受学校体育教师黄权老师的业务指导和学校社团联合会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 州郑中学毽球协会的训练场地为体育馆二楼。
第二章 服务范围
第六 州郑中学毽球协会是根据国家的体育方针、政策和有关法规,统一组织、协调毽球运动的发展,提高毽球运动水平,促进毽球运动的进步,其服务范围包括:
(一)管理、宣传和普及毽球活动,组织广大同学积极参加毽球运动,增进友谊,加强团结,以增强体质和提高毽球与花式毽球运动技术水平,为继承和发扬民族传统体育作贡献
(二)负责协调、组织全校性的各类、各级毽球比赛,加强会员协会之间的联系与交流,增进毽球爱好者之间的团结和友谊。
(三)拟定有关毽球管理制度、比赛制度,申请有关部门批准后施行。
(四)负责组织毽球裁判员的培训工作。
(五)根据同学们的实际情况,选拔和推荐教练员、运动员,负责组织会员集训和参加毽球比赛。
(六)监督、指导、开展与发展毽球运动的经营活动,为毽球事业的健康发展服务。
第三章 会员
第七条 本会实行团体会员制。
第八条 申请加入毽球协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本会的章程;
(二)有加入本会的意愿;
(三)该团体系合法组织,对在其管辖范围内举行的毽球活动拥有控制权。
第九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一)填写入会申请书;
(二)经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第十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本协会组织的活动;
(三)获得本协会服务的优先权;
(四)对本协会的工作有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十一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本协会章程,执行本协会决议;
(二)维护本协会合法权益;
(三)完成本协会交办的工作;
(四)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五)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和各部门有关规定。
第十二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协会。会员如果1年不参加本会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
第十三条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毽球协会章程的行为,经常委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第四章 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罢免
第十四条 州郑中学毽球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其职权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会员;
(三)决定终止事宜;
(四)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五条 会员代表大会须有2/3以上的会员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或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自生效。
第十六条 会员代表大会每届1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常委会表决通过,报上级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1年。
第十七条 干部至少半年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第十八条 会长、副会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二)熟悉毽球业务,在毽球协会有较大影响;
(三) 会长、副会长最高任职年限不超过2年,秘书长为专职;
(四)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五)未有违反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
第十九条 本协会会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常委会;
(二)检查会员代表大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三)代表协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第二十条 副会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办事机构的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二)行使协会代表赋予的各项权利;
(三)领导本协会机构开展工作;
(五)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2014年10月22日
毽球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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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材料冶金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章程
材料冶金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一 材料与冶金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是由本院志愿从事社会公益活动,社会服务事业的学生组成的组织。本协会接受材冶学院分团委学生会的指导。
二 本协会以奉献友爱互助进步为准则,以爱心献社会、真情暖人心为行动主旨。
三 协会在法律和校规校级许可的范围内开展工作。
第二章:任务
四 发挥大学生智力优势,改善社会风气和人际关系,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五 培养同学们的公民意识奉献精神和服务能力,全面提高同学们的道德水平和素质,促进同学们健康成长。
六 为城乡发展、社区建设、扶贫开发、抢险救灾、学生辅导、绿化环保、导游、翻译、礼仪、电脑操作、国际国内重大会议等具有大学生特色的社会公益活动提供志愿服务。
七 为具有特殊困难以及需要帮助的社会成员和贫困地区提供志愿服务。
八 培训青年志愿者。
第三章:会员
九 本协会有本院青年志愿者组成。
十 凡承认本协会章程并自愿提出入会申请的材料与冶金学院的同学,经理事会审查通过后,即可成为本协会会员。
十一 会员的权利
(一)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本协会活动。
(三)根据本协会的决议精神,依法独立开展本团体会务。
(四)对本协会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进行监督。
(五)向本协会推荐会员。
(六)获得本协会服务的优先权。
(七)请求本协会维护其合法权益。
十二 会员的义务
(一)遵守本协会章程,执行本协会决议。
(二)参加本协会活动,完成本协会委托的任务。
(三)向本协会报告有关会务。
十三 本协会实行入会和退会自愿的原则,会员退会时需提出书面申请。
十四 会员用本协会名义组织活动时,须报理事会批准。
十五 会员如有违反国家法律,校纪校规和本协会章程的行为, 由理事会决定撤消其会员资格,并保留向其追究责任和向有关领导反映的权利。
十六 理事会可接纳对本协会有杰出贡献的人士为协会特聘会员, 经理事会同意, 名誉会员可以担任名誉理事。
十七 对于在志愿服务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与个人, 协会将给予表彰并做物质奖励(在10-50元之间)。
第四章:组织
十八 本协会最高权利机构是会员理事会。理事会每两周召开一次例会, 必要时经理事会长批准可提前或延期举行。
十九 理事会的职权
(一)制定和修本协会的章程。
(二)听取和审议理事会成员的工作报告。
(三)讨论和决定本协会的工作方针,任务和其他重大事项。
(四)讨论和决定协会年度工作方针,计划和任务, 并及时总结经验教训。
(五)章程赋予的其他权利。
二十 秘书处的职责:及时记录各小组活动内容,组织形式、人员出勤、活动经费、活动效应等, 并交由院学生会秘书处备案。
二十一 理事会由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和理事组成。理事由各年级专业队长组成,每一个专业队下设两组, 并选出组长两名。
第五章:附则
二十二 本章程自理事会通过之日起生效。
二十三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本协会的理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