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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业大学图书馆图书馆文献借阅规则

日期:2019-09-20  类别:最新范文  编辑:一流范文网  【下载本文Word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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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矿业大学图书馆图书馆文献借阅规则

  1.图书借阅规则

  (1)借阅册数与期限:① 高级职称专业人员和博士研究生 40册/证;中、初级职称专业人员和硕士研究生22册/证;其它校内职工(包括正式编制的干部、工人、离退休人员)和本科学生(含徐海学院、应用学院)10册/证;② 文学类(I类)图书每证最多可借4册;③ 中外文图书:教职工和研究生借期为2个月;其他读者借期为1个月。

  (2)读者进入图书馆应主动刷卡或出示借阅证,不得使用他人证件,一经发现按有关规定处理;有效的校园卡或借阅证是读者到图书馆借阅文献的有效证件。

  (3)读者可在各图书阅览室按需挑选图书,同时应保持架面整洁,需要外借的图书可以选择自助借书或人工借书方式;无需办理借阅手续的图书,请读者不要自行上架,请统一放到阅后归架处。

  (4)南湖图书馆借阅大厅及图书阅览室、文昌图书馆二层大厅均设有自助借还书机,读者可按照自助借还书机的提示按步骤办理。办理借还书手续时请注意核对计算机屏幕上显示的信息,如有不符请及时向工作人员提出、解决。

  (5)使用自助借书时,需先选择借阅模块,按照操作规范,待系统提示“借书成功”,方可带书离去;在总服务台(南湖馆在一层大厅,文昌馆在二层大厅)办理借书手续时要先刷卡,确认自己的信息是否正确,借书手续办理完毕后请主动消磁,消磁后方可带离图书馆。

  (6)图书外借时请当面检查图书是否被涂抹、勾画、批注、撕页或开天窗等,如有发现请及时向服务台工作人员说明并在污损处加盖印章;归还时如发现未经工作人员盖章的污损图书,均由本人负责,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7)在总服务台办理还书手续时,请待工作人员办理完毕后方可离开。使用自助还书时,请先选择还书模块,根据提示进行操作,系统提示“还书成功”,将书籍放在规定的还书地,方可离开。

  (8)南湖馆密集书库和文昌馆过刊室的文献在本室借还。

  (9)有超期图书的读者,不能使用自助借书功能。

  (10)所借图书超期、丢失、污损图书等须按规定赔罚。

  (11)读者应妥善保管自己的借阅证件,由于本人保管不善,借阅证件为他人使用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负责。借阅证件丢失应立即挂失,挂失之前的损失自负。

  2.报刊借阅规则

  (1)本馆所藏的现刊及报纸,仅供室内阅览,读者不得以任何理由私自携出室外。如需复印,馆内提供自助复印服务。

  (2)读者进入报刊阅览室,应保持架面整洁,每人每次现刊限取3册,报纸限取1种,剪报限取1册;阅后请主动将报刊放回原处。

  (3)读者应爱护报刊,不得有涂抹、勾画、批注、撕页或开天窗等损坏报刊的行为,违者除严肃批评教育外,应照章赔偿。

  (4)文昌图书馆报刊阅览室不得带包入内,请将包放于存包柜内。

  3.过刊文献借阅规则

  (1)过刊阅览室位于文昌图书馆一层,收藏了建馆以来的(包括中、西、日、俄文)过刊。读者可以自行选刊在室内阅览,也可在本室办理外借,每证可借两册,借期1个月。

  (2)过刊外借时请当面检查该刊是否被涂抹、勾画、批注、撕页或开天窗等,如有发现请及时向服务台工作人员说明并在污损处加盖印章;归还时如发现未经工作人员盖章的污损过刊,均由本人负责,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3)读者应爱护过刊,保持架面整洁,借阅过程中不得有涂抹、勾画、批注、撕页或开天窗等行为,违者除严肃批评教育外,应照章赔偿。

  (4)超期过刊、丢失过刊、损坏过刊等须按规定赔罚。

  4.特种文献借阅规则

  (1)我馆的特种文献主要包括博、硕士学位论文和标准文献。博硕论文、标准文献可以外借,每证可借2册,借期1个月。

  (2)文献外借时请当面检查是否被涂抹、勾画、批注、撕页或开天窗等,如有发现请及时向服务台工作人员说明并在污损处加盖印章;归还时如发现未经工作人员盖章的污损图书,均由本人负责,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3)读者应爱护文献,保持架面整洁,借阅过程中不得有涂抹、勾画、批注、撕页或开天窗等行为,违者除严肃批评教育外,应照章赔偿。

  (4)超期、丢失、损坏博硕论文或标准文献等须按规定赔罚。

  5.密集书库借阅规则

  (1)密集书库所藏的各类图书均可外借。读者凭本人有效校园卡或者借书证到室内的工作台办理图书外借手续。请勿擅自将图书带出室外。

  (2)办理借书手续时要先刷卡,确认自己的信息是否正确,借书手续办理完毕后请主动消磁,消磁后方可带离图书馆或在馆内任一阅览室阅读;办理借还书手续时请注意核对计算机屏幕上显示的信息,如有不符请及时向工作人员提出、解决;办理还书手续时,请待工作人员办理完毕后方可离开。

  (3)保持架面整洁,图书借出时,读者应对所借出图书当场检查,如发现批注、圈点、涂划、缺页和撕割等现象,应立即向工作人员说明并加盖印记。若在还书时发现上述现象,由读者本人承担责任,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4)超期图书、丢失图书、损坏图书等须按规定赔罚。

  6.图书通还规则

  “图书通还”指读者在不同馆所借图书可以在任一馆归还,是图书馆为实现校区间文献资源的共享,方便读者跨校区归还图书而提供的服务项目。通还图书在各校区图书馆总服务台办理(南湖馆在一层大厅,文昌馆在二层大厅)。

  “图书通还”服务遵循《图书借阅规则》。

  7.读者自助借还书公约

  自助借还书机是为了方便读者在图书馆借还书而设立的。为确保自助借还书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公约,请读者遵守和配合。

  (1)自助借还系统程序:读者按照自助借还机提示进行操作即可,图书馆工作人员将随时对数据进行处理。

  (2)凡使用自助借还系统进行借还书操作的读者,即是同意本馆的《读者自助借还书公约》的约定,承认并接受本馆对图书借还手续的处理结果。

  (3)读者拿到要借的图书时,请检查图书有无破损、涂抹、缺页和圈画等,发现问题应及时向工作人员报告并由图书馆工作人员在污损处加盖印记,否则还书时发现问题,均由本人负责,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3)下列情况不允许办理自助借还,请读者到总服务台办理:

  ①读者有超期罚款,且超过一定数额;

  ②有撕毁、涂划、污损等违章情节的图书;

  ③带有附件的图书。

  ④自助借还机系统显示无法办理借还手续的图书。

  (4)注意事项:读者使用自助借还系统办理借还书手续,必须注意自己的借还书信息,如有问题请及时到总服务台反映、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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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石油学院图书馆图书借阅规则

  石油学院图书馆图书借阅规则

  一、凡本校教职工、学生,可凭有效证件及一卡通到图书馆总借还书处办理借阅卡注册,每人仅限注册一张借阅卡。本校临时工作人员须填写办卡申请并由所在部门领导签章,交纳100元押金后方可办卡借书,每次限借定价不超过100元的图书1册。

  二、读者须凭本人已注册借阅卡刷卡进馆、办理借还书等相关手续,借阅册数无限量。馆内期刊、报纸、工具书仅供阅览不外借。

  三、借阅期限:教职工为60天,学生及临时工作人员为30天(寒、暑假、国家法定假日借期顺延)。

  四、读者请按期归还所借图书。读者因需要可在所借图书到期前续借一次(只能续借一次),由续借之日起计算续期,教师续期为60天,学生及临时工作人员续期为30天。

  五、读者借书时应仔细检查图书是否污损、缺页、换页、涂画等,发现上述情况应立即向工作人员声明,否则,还书时发现上述情况,由借书者承担责任,按本人损坏图书予以赔偿。

  六、读者不得以任何借口,将未办理借阅手续的图书带出图书馆外。如携带出馆外,视为偷窃行为。偷书按书价的10倍以上罚款,停止借阅权限1年,视情节通报本人所在院系。

  七、图书借阅卡只限本人使用,不准转借、冒借、代借。使用他人借阅卡一律取消借阅资格。冒用他人丢失的借阅卡借书,按窃书处理,按规定处以罚款并通知所在院系。

  八、读者应妥善保管借阅卡,如借阅卡遗失,应立即到总借还书处挂失,借阅卡挂失前如被他人利用冒借图书,所有被借图书及产生欠款由失卡人负责赔偿。补办新卡注册后,原卡宣告作废。

  九、本馆已借出的图书,如遇特殊情况,有权提前收回。读者收到催书单后应立即还书。

篇3:安西科技大学图书馆借阅规则

  安西科技大学图书馆借阅规则

  外借册数、借期规定:

  一般图书

  文学图书

  艺术图书

  综合图书阅览室

  限借册数

  借期(天)

  续借天数

  限借册数

  借期(天)

  限借册数

  借期(天)

  限借册数

  借期(天)

  注:1.文科教师、学生可借文学类图书5册,借期均为30天,不能续借;外文小说借期为60天,允许续借

  15天;

  2.艺术类图书仅供艺术系教师、学生外借;

  3. 毕业生可借书20册,借期为120天;艺术系毕业生可借艺术类图书5册,借期60天。

  入馆须知:

  1.读者须凭借校园一卡通入馆。

  2.讲文明,要衣着整洁;穿背心、拖鞋者谢绝入馆。在馆内注意保持安静。

  3.讲卫生,保持馆内整洁;严禁在馆内吸烟,吃食物及口香糖等零食。

  4.携带移动电话者,请在进入阅览区域前关闭蜂鸣功能,不在阅览区接听电话。

  5.要遵纪守法,不做有损公共利益之事。

  6.爱护文献资源和公共设施,不污损建筑设施、毁坏书刊资料。

  7.出馆时请注意办理图书外借手续,如遇监测器报警,应文明、礼貌地说明情况,配合工作人员检查。

  借阅证使用须知

  1.利用图书馆文献资料均应使用本人校园一卡通,转借或使用他人校园一卡通节约文献资料,工作人员将扣留其校园一卡通。

  2.拾到他人校园一卡通时应及时归还或交回图书馆处理,若持该证借阅则以偷书论处。

  3.涂改、伪造或盗用他人校园一卡通,图书馆将予以没收,并处以罚款200元。情节恶劣的,报告学校给予纪律处分。

  4.补办新校园一卡通后,应及时到图书馆信息技术部注册,恢复图书借阅权限。

  离校须知

  读者离校时需携带离校通知单,到图书馆总服务台或借还书处办理离校手续,经核查清还图书后注销个人记录,收回借阅证在“离校通知单”上加盖公章。研究生在办理离校手续前首先要提交本人印刷版和电子版学位论文,经审查通过后,清书办理离校手续。

  外借须知

  1.入库选书时请先拿代书板,每次从书架上只能选取一本图书,不借的图书应轻取缓插,放回原位,选定要借时,徐在总服务台或借还书处办理借阅手续,或通过自助借还设备办理借阅手续,凡未办手续经检测设备查出者,按图书馆有关规定处理。

  2.读者办理借书手续之前,应仔细检查所借图书是否有撕页、眉批、勾画等现象,如有发现,应及时向工作人员申明,由本馆工作人员在有关页面加盖印记,方能借出。否则,还书时发现上述情况应由借者负责。

  阅览座位使用须知

  1.阅览座位属于公共资源,人来即用,人去即空,任何人无权以物为己或代人抢占座位。

  2.读者离室时物随人走,不要将各类物品留在座位上,以免遗失给学习和生活带来不便。

  3.有物无人超过20分钟视为占座行为,工作人员将移走占位物品,并引导其他同学利用。

  4.每天中午和晚上闭馆后,阅览室工作人员将全面清理阅览室座位,处置遗留之物。

  5.留有物品占据的闲置位置,请告知工作人员处理。

  阅览须知

  △图书资料阅览须知

  1.读者凭校园一卡通进入阅览场所。

  2.进入综合图书阅览室,请使用代书板,每位读者每次限从书架上取一本图书,阅后请将书放到书车上。

  3.期刊、报纸每人每次限取同1种刊的1份或若干期,阅后请自觉放回原处。

  4.限定仅供在阅览室内阅览的书刊,未经许可,不得擅自携出室外,私自将书刊资料夹带出阅览室者,按偷窃处理。

  5.复印书刊资料,须办理复印手续,复印后请立即归还。

  △电子阅览须知

  1.读者通过刷校园一卡通后,方可进入电子阅览区域或多媒体阅览区;离去时请再次刷校园一卡通,办理下机手续。

  2.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不看和输入网上有损国家、学校尊严,有悖四项基本原则的反动、黄色淫秽的内容。

  3.为保证图书馆计算机正常运行,严禁删改和安装计算机系统配置及任何文件、软件。

  4.为保证计算机网络畅通,防止病毒侵入,自带U盘、光盘使用前必须进行查杀毒处理。

  电子文献下载使用须知

  1.不得使用网络下载工具批量下载图书馆购买的电子资源。

  2.根据学校校园网的有关规定,严禁自设代理服务器。

  3.任何个人不能利用网络数据库的数据从事商业活动,如因违反规定而引发法律问题,一切后果自负。

  4.电子文献下载使用中出现上述所列的任何一种使用方式,图书馆将协助学校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并做如下处理:

  (1)通知所在单位领导,并在全校范围内通报批评;

  (2)没收全部下载文献,并按实际下载费用的3倍赔偿;

  (3)停止借书和电子阅览权限半年。

  (4)情节严重者,将报请学校给予纪律处分。由此而引起的版权责任追究等后果由违规者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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