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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成医学院教师教学工作规范

日期:2019-09-20  类别:最新范文  编辑:一流范文网  【下载本文Word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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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成医学院教师教学工作规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本科教学工作,深化教学改革,规范教学管理,保障和提高教学质量,努力践行“教必至精至诚、师必至善至仁”教学风范,特修订《成都医学院教师教学工作规范》。

  第二条 本规范以《中华人民共和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以及我校教学管理有关规定为依据。

  第二章 教学职责

  第三条 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于人民的教育事业,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方向,按照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知识、有仁爱之心的标准,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增强立德树人、教书育人的荣誉感和责任感,坚持教书与育人相统一,坚持言传与身教相统一,坚持潜心问道和关心社会相统一,坚持学术自由与学术规范相统一,努力成为先进思想文化的传播者、共产党执政的坚定支持者,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

  第四条 认真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赋予的权利,履行义务和责任,承担教学任务,服从教学工作安排。积极承担课程讲授、实验、见习、实习、毕业论文(设计)指导等教学工作。

  第五条 努力掌握教育教学规律,不断更新教育思想观念,积极参与教学改革、教材建设和实验室建设,探索创新能力和科研能力的培养方法,总结和积累教学经验,提高教学水平与艺术。

  第三章 教学资格

  第六条 担任教学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依法认定的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第七条 对已获得教师资格的教师,第一年内必须在学院指定的导师指导下,对有关教学文件、教学环节和教研活动等进行学习、实践和训练,经学院考核并报教务处、人事处审核通过,获得教学资格后方可承担教学任务。

  第八条 外聘教师的教学资格由教务处根据其所承担的教学任务参照相关规定执行。

  第四章 理论课教学规范

  第九条 教学大纲是教师进行教学工作的基本文件,教师必须严格按照教学大纲的要求组织教学。

  第十条 教材选用应符合课程教学大纲要求,优先选用近三年出版的国家级、省部级规划、优秀(精品)教材和教育部教学指导委员会推荐的教材;由学校主导的教学改革类课程可优先选用自编教材。

  第十一条 备课是教学前的重要环节。教师须按照教学大纲要求,了解学生情况,熟悉授课环境,认真研究教材、参考文献或资料,及时更新教学内容,改革教学方法,编写规范教案。讲新课、新讲课必须备课,且开课前须备好课程1/3以上的教案及课件。相关教学资料应提前上传至教务管理系统和相应的课程资源平台。

  第十二条 第一次与学生见面,要以适当方式作自我介绍,把课堂教学基本要求以书面和PPT形式明确告知学生,包括教学目标要求、教学内容和安排、阅读参考资料、参考网站、实验和作业要求、成绩构成、考勤要求、考核方式、评分标准等。

  第十三条 教师授课应当用语规范、表述准确、板书清晰,课堂时间分配恰当;教学内容要适度反映本学科和相邻学科的新成果、新进展;要突出重点、讲透难点、突破疑点;注重应用多种教学模式,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启发学生思维,避免照本宣科,注重培养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第十四条 教师应当主动适应现代教育技术发展趋势,积极学习、引进现代教学技术与方法。加强师生互动,提高课堂教学效率和教学效果。不能以播放视频、自习代替课堂讲授。

  第十五条 教师应当引导学生开展自主性、探索性、研究性学习。应当安排足量课外作业,拓展课外学习活动形式,提升课外学习活动的挑战性,保证学生课内外学习时间在1:1到1:2之间。重视学生的学习反馈,及时关注学生学习难点和疑点,安排课外辅导和答疑。尊重并公平地对待每一个学生,客观公正地评价学生学业成绩。

  第十六条 教师应当严格课堂教学纪律管理,维护课堂教学秩序;应当对缺勤、迟到、早退、做与课堂教学无关事情的学生及时劝诫、批评教育,注意方式方法,发现学生违规违纪,应及时上报相关部门。

  第五章 实验教学规范

  第十七条 实验教学教师在开课前应按要求做好教学文件、教学条件的准备,并认真进行操作性备课(包括预实验)。

  第十八条 实验教学教师在实验指导过程中,要注意培养学生严谨的科学精神和良好的实验素养,注意启发学生的思维,培养学生独立观察问题、发现问题、分析和处理问题的能力。教师应要求学生进行实验预习,指导并检查实验完成情况;检查学生实验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组织学生进行讨论,对出现的问题认真分析;监督学生整理实验仪器设备及其它实验用品,维护实验室公共卫生;要求并指导学生撰写实验报告,及时评阅并反馈学生。

  第十九条 教师要加强学生管理,对学生的出勤、实验预习、实验操作以及实验结果进行考核;因故缺课者,按要求补做实验。

  第二十条 教师应重视实验教学内容和方法的改革,创造条件开设综合性、设计性实验,注重实验的科学性、先进性、创新性。

  第六章 见习教学规范

  第二十一条 见习教案是见习带教教师开展见习教学的指导性文件,由课程理论授课教师根据课程教学大纲撰写。

  第二十二条 课程理论授课教师须提前通知学生见习乘车时间、地点,讲明见习要求、强调注意事项、做好学生分组等准备工作。无课教师须跟班前往教学基地听课,了解掌握见习带教质量。

  第二十三条 见习带教教师应认真熟悉见习教案,并按教案中的要求,提前(带教前1-2天)做好充分准备(如寻找相关病例、症状较典型、语言清晰、能积极配合者,还有心电图、X线资料等相关资料),在此基础上认真备课。教学过程中,严格按照见习教案实施教学,保证教学质量。每次见习带教结束后,应认真填写见习教案中的“课后小结”,着重记录学生见习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第七章 实习教学规范

  第二十四条 实习教学大纲是教师进行实习教学工作的基本文件。实习教学大纲经学院审核、教务处备案批准后要认真执行,并及时反馈大纲执行情况及修改建议。学生下实习基地前,各实践教学基地应按照实习教学大纲要求,安排实习生轮转计划并报教务处审核备案。

  第二十五条 实习带教教师应按照本科室(部门)实习教学具体安排,做好实习生入科教育,负责向实习学生介绍毕业实习的注意事项、具体安排及要求;检查、修改和审签实习学生书写的各种文书;指导学生实践操作;做好病例(案例)讨论、专题讲座等教学活动;教书育人,关心学生的思想进步,加强职业素养的培养;不定期向相关领导反映学生的实习情况;实习结束前,认真、及时、客观地填写学生的实习评语,评定实习成绩;配合学院做好实习考核工作;接受学校、学院、实践教学基地的各类教学考评,积极吸纳反馈意见,不断提高教学水平。

  第八章 毕业论文(设计)指导规范

  第二十六条 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应由有一定科研或生产设计经验、对课题熟悉的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

  第二十七条 毕业论文(设计)的选题要符合本专业的培养目标,体现综合训练的基本要求。指导教师要在论文选题、文献阅读、研究设计、观察记载、数据处理、资料整理、论文撰写诸方面,切实加以指导,通过定期检查、质疑、答疑等方式,全面掌握学生毕业论文(毕业设计)进程。要特别注意加强对学生科学态度、科学精神和严谨治学作风的培养,杜绝抄袭、代做等不良现象。

  第二十八条 毕业论文(毕业设计)完成后,要指导学生做好答辩准备,组织学生试讲,对所指导的论文写出评语,配合有关人员完成答辩、评分等工作。

  第九章 考核规范

  第二十九条 凡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每门课程和教学环节(包括实验、实习、毕业论文或设计等)都应进行考核。任课教师应向学生公布课程考核方式和成绩评定办法。

  第三十条 课程结束后,任课教师要做好学生的复习考试工作,对学生进行考试目的、纪律教育。任课教师在课程教学工作过程中,不得以任何方式泄漏试题,不得在考试中给学生任何提示。

  第三十一条 命题必须依据教学大纲,全面测量学生应具备的知识与能力。使用《成都医学院课程考试双向细目表》合理分配考题,克服命题的主观随意性,以确保考题应有的覆盖面和侧重点。考试命题应以理解、分析、应用和解决问题的题型为主。

  第三十二条 每门课程应准备满分为100分且覆盖率、难易度、题目份量相当的A、B两套试题。两套试题重复率不超过30%。试题量一般以在120分钟考试时间内做完为标准。

  第三十三条 命题教师应在课程考核前4周提交A、B两套试题及其相应的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教研室负责人和主管教学院长应当在课程考核前3周完成试题的审定和签字工作,密封送交学校教务处。

  第三十四条 考试前,任课教师要对学生的考试资格进行严格的审查,不符合参加考试资格的学生不准参加考试。

  第三十五条 每位老师都有责任和义务参加监考工作。监考教师必须按考试时间提前15分钟进入考场,宣布考场纪律,清理考场,并按要求发放试卷,考试过程中,监考教师应认真巡视考场,发现学生作弊应立即制止,当场明确做出结论,立即报告教务处,不得隐瞒或私自处理。

  第三十六条 命题教师和接触试题的有关人员,不得以任何名义或方式泄漏试题。如发现泄漏或变相泄漏试题的,要及时采取措施,更换试卷或试题内容,同时按有关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

  第三十七条 教师应当公正、科学地评阅试卷。评阅试卷由教研室或实验教学中心统一组织,集体阅卷,流水作业,一律用红色墨水笔书写,得分用阿拉伯数字写在每小题题号前,只能写正分,不得分则在题号前写上“0”。阅卷后要进行复核,发现漏评、漏记或总分统计错误应及时更正。在试卷、答卷或成绩记载表上,对已经评定分数或统分记录进行修改时,阅卷教师或统分人员应在修改处签名。

  第三十八条 成绩审核与报送。任课教师应在课程考核一周内完成成绩评定、录入教务管理系统(毕业成绩提交应在考试结束三天内),同时报送《成都医学院课程教学总结表》、《成都医学院试题质量分析表》、《成都医学院总评成绩登记表》、《成都医学院总评成绩分析表》至教务处。

  第三十九条 考试成绩一经录入教务管理系统,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评阅教师提出修改自己已经提交的成绩时,应书面说明情况,经教务处核查审批,按相关程序处理。

  第四十条 学生申请查阅试卷时,须由教务处批准后,由任课教师和教务科长在学院指定地点核查试卷。如确系教师判卷或统分有误,应及时更正成绩,报教务处审批后,由教务处修正录入,并书面告知开课学院,由开课学院通知学生本人。

  第十章 教学工作纪律

  第四十一条 教师在教学过程中不得有损害党中央权威、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违背社会公序良俗;不得编造散布虚假、不良信息;不得违反教学纪律,敷衍教学或出现与教学无关的言行。

  第四十二条 教师应当按照课表在规定时间、地点讲授教学任务确定的课程。提前5分钟到达教学地点,做好课前准备。不得迟到、早退或擅自离岗,不得擅自调课或请人代课。确需调课或请人代课的,应当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办理。

  第四十三条 教师上课时应当衣着整洁,仪表端庄,举止得体,教态自然大方,站立授课,用普通话教学(外文授课除外);不得在课堂上吸烟、喝酒;不得在课堂上推销商品或从事商业活动,不得打骂或侮辱学生,非教学需要不得使用手机等电子设备。

  第四十四条 教师应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因材施教,在教学过程中应当紧紧围绕教学内容启发学生、关心爱护学生,严慈相济、诲人不倦、尊重并公平地对待每个学生。以学生成长为中心,心系教学质量,形成“目标-执行-检查-评估-反馈-改进”的自我教学质量监控闭环。

  第四十五条 教师发生教学事故,依据《成都医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予以处理。外聘教师发生教学事故的,按照《成都医学院外聘教师管理规定》执行。

  第十一章 附 则

  第四十六条 本规范自印发之日起执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原2013年9月25日发布的《成都医学院教师教学工作规范》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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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沂临二中教学工作规范

  沂临二中教学工作规范

  一、忠于职守,敬业爱岗。热爱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发展素质教育,推进教育公平,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关爱学生,教书育人。结合学科特点,通过教学潜移默化地对学生进行政治教育、思想品德教育及习惯养成教育,做到既教书又育人。重视学生的全面发展,在教学思想上确立学生的主体地位,发挥教师的主导作用,引导学生掌握学习方法,培养学生自学能力,激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面向全体学生,严格要求,循循善诱。不得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保证学生在教学活动中的安全。尊重学生家长,与学生家长及社会密切配合,共同教育学生。

  三、整洁大方,仪表端庄。要衣着整洁,朴素大方,教态自然。上班时不穿背心和拖鞋。举止文明,谈吐得体,讲究卫生。态度和蔼,礼貌待人,热爱劳动,保持整洁的工作环境和优美的校园环境。自尊自爱,保持廉洁。

  四、精心备课,认真上课。要遵守上课时间,准时到岗。除特殊情况外,不坐着讲课。不搞与课堂无关的活动,不随意中途离开教室,不课中会私客,接电话,拖堂,任意停课,擅自调课。不上无教案课。教师讲课要运用普通话,写字(板书、评语等与学生相关的文字)要书写规范。

  教学结构安排要合理,重点要突出,难点要突破,设计要新颖,组织要严密。正确处理教与学的关系,要通过传授新知识,有效地发展学生的智力,培养学生的能力。

篇3:园朴小学教学工作规范

  园朴小学教学工作规范

  教学工作要在以人为本、全面发展的理念下,以新课改为主线,本着师生共同发展,师生地位民主、平等的原则。课堂教学以讨论式、探究式为主要模式为目标,与时俱进,以适应社会发展对学校的要求。

  一、教学纪律

  教师在执行教学任务的过程中,要自觉遵守教学纪律。

  1、教师要服从学校、教导处、教研组的工作安排,按各教学环节的要求履行职责,认真完成教学任务。

  2、每学期开学初,根据课程标准和学校教学管理的要求,制定学校教学计划,交教研组组长审批后报教导处存查。

  3、教师上课或辅导必须在上课铃响前2分钟到达教室门口,不得迟到、早退、拖堂。

  4、任何人不得随意停课或调课。如遇特殊情况不能上课,要事先申请,由主管校长或教导主任审批,做出安排。未经批准而停课、调课者,按旷工处理并纳入教师岗位考核。

  5、积极、自觉参加教学研究活动,努力提高业务能力和教学水平。

  6、教师在教学场所授课、指导实验或辅导时,必须衣着整洁大方,不准在教室内吸烟、吃东西,无特殊情况,一律要站立讲课。

  7、严格课堂教学纪律。

  8、根据学校的安排,组织好各科考试。

  9、接受教导处、教研组的各种教学检查,积极主动配合学校搞好岗位职责考核。

  10、每学期结束时,任课教师要全面、认真地进行教学总结,按时上报教导处。

  二、教学主要环节的基本要求

  1、备课。教师备好课是提高质量的前提。必须认真执行教学大纲,明确所教学科的教学目标、要求、教材体系和基本内容,制定全学期的授课计划,合理分配教学内容和时间,按周次和章节安排好教学制度,填写教学进度表,由教研组审批后执行。坚持按单元整体备课,分节写出切实可行的教案。根据教材特点,围绕教学要求,认真选择和改进教学方法,精心设计教学程序。备写教案的具体要求是:内容全;项目全——课题、时间、重难点、教学方法、教学过程;层次精。提前一周备课。正确对待教学参考资料和他人经验。要先“钻”后“参”,不能以“参”代“钻”;对他人经验(或优秀教案)应采取“联”、“析”、“化”的态度(即联系实际,分析研究,消化吸收),不可照搬照抄。对过去的同课教案,可以作为参考,要结合不同的班级实际及教改要求,做到“教老课,有新意”,切不可“陈案再现”。备课要坚持阅读(通览教材、掌握内容)、深究(深入钻研教材,把握作者意图和教材内在联系)、定点(确定难点和重点)、理路(理清作者思路、拟出教路、安排学路)、切实(从教材、教师、学生实际出发,选择有效地教法,指导学法)的程序,始终体现“五备”(即备教材、备学生、备教法、备作业、备小结)。对于写好的教案,上课前要“复备”,以进一步熟悉教案并作教前修改,同时准备好教学用具(如作业本、教具、小黑板、电教仪器等)。对于实施后的教案要进行简明扼要地小结,以积累教学经验,并做好课后备,并逐渐作为备课的重点方面。

  2、讲课。课堂教学是提高教学质量的关键环节。教师讲课必须做到:条理清楚、逻辑性强、概念准确、难点突破、语言生动、深入浅出、板书工整、组织严密、珍惜时间,充分讨论式、合作式、探究式教学模式,师生均以普通话为课堂交流语言,尊重学生,师生地位平等。课桌摆放可采用分组式、圆桌式。

  3、辅导。课外辅导是培养优秀学生和帮助后进生转化提高的重要一环,应渗透于教学的各个环节。辅导应本着承认差别、分类辅导、因材施教、认真及时、形式多样的原则,以个别答疑为主,集体辅导为辅。对于双差生的辅导要建档管理,拟定计划及措施,方法上要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持之以恒。但必须合理安排时间,严格执行辅导安排表,避免把课外辅导当成课堂教学的延续而加重学生的负担。

  4、作业设置和批改。作业的设置与批改是教学过程的重要环节,是学生掌握知识、巩固知识、形成能力的实践活动。作业数量和作业难度要适度,针对学生的差异提出不同的要求。作业要求不能一刀切。作业书写要规范、工整、清楚、合乎格式。教师对所留的作业,要认真检查、批发,以了解学生学习程度和自己教学情况。

  5、学生评估。学生学业评估是教师对学生学习和自己教学状况的重要反馈渠道,是促进学生发展的一种重要方法。评估包括平时、阶段、期中、期末及学期、学年评估。由教导处统一管理。具体操作以评估方案为准。

  6、实验。实验教学是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任课教师应严格按教学大纲的要求组织实验教学,不得随意减少实验项目或实验内容。教师必须提前作好准备,并要求学生按照规范及安全规则进行实验。教师在指导学生实验时,应注意培养学生严肃的科学态度和严谨的工作作风,培养学生正确使用各科仪器、仪表和观察、测量、处理实验数据、分析实验结果,撰写实验报告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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