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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信访督查工作小结范本

日期:2020-12-05  类别:最新范文  编辑:一流范文网  【下载本文Word版

20XX信访督查工作小结范本 本文关键词:信访,小结,督查,工作,XX

20XX信访督查工作小结范本 本文简介:20XX信访督查工作小结范本特征码ixSrLZGOeuOXtFhXpdZZ今年以来,在上级政法综治部门的大力支持和正确领导下,我乡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各级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大力开展综治维稳和平安创建活动,不断增强社会治安防控能力,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全力维护社会政治稳定。全年圆满地完成了国家

20XX信访督查工作小结范本 本文内容:

20XX信访督查工作小结范本

特征码ixSrLZGOeuOXtFhXpdZZ

今年以来,在上级政法综治部门的大力支持和正确领导下,我乡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各级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大力开展综治维稳和平安创建活动,不断增强社会治安防控能力,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全力维护社会政治稳定。全年圆满地完成了国家公共假日的安全保卫工作,辖区治安情况平稳、政治态势稳定。现将全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我乡道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确保全乡社会政治大局稳定为目标,以创建平安乡道活动为载体,实施了组织、制度、责任制、落实、督查、典型示范六个保障机制,对涉及社会稳定的重大信访矛盾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安排专人,限期解决,并将处办情况作为年终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

二、深化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一是矛盾排查调处报告制度。乡综治办联合信访办每月召开综治信访工作例会,特别是针对全乡社会稳定情况和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工作进行总结布置,并及时向区综治委上报全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情况。二是矛盾纠纷调处包案制度。对一些比较突出的矛盾纠纷,落实领导包案制,集中时间人力,着手解决处理。三是信访调处联席会议制度。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信访案件,及时召开联席会议,查找问题症结,研究制定解决办法。四是信访矛盾形势分析评估制度。坚持每月特别是在重大节日、重大活动前对全乡矛盾形势进行分析评估,对可能发生的群体上访苗头提前介入,安排人力,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据统计,20xx年,全乡排查解决矛盾纠纷XX起,其中排查解决疑难纠纷XX起、重大纠纷XX起。

三、积极开展信访清零工作。针对每一户都制定了有效的限时处理方案,全年共处理和解决信访几积案11件,分别是XXX、XXX、XXX、XXX、其中签订停访息诉协议XXX份,信访积案化解率达XXX。

四、专项整治,成效明显。今年我们组织综治、公安、交通、工商等部门开展了治安乱点专项整治活动,在去年治安乱点部位整治的基础上,今年进行了彻底性清除,给周边创造了良好的治安和卫生环境。

五、推出治安新举措,邻里守望见成效。我乡道办在社区推行邻里守望联系卡,卡上可以填写居民的姓名、电话及住址,同时卡上也印制了一些居民常用服务和求助电话。邻里守望联系卡的发放增进了居民间的相互联系、了解,建立相互信任,在发现突发情况时相互关照,及时提醒,增强治安防范意识,使辖区治安环境明显好转。

篇2:城镇建设督查工作计划参考资料

城镇建设督查工作计划参考资料 本文关键词:参考资料,工作计划,督查,城镇建设

城镇建设督查工作计划参考资料 本文简介:近年来,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政务督查工作的决策和部署,紧密结合建设工作实际,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整体推进、创新思路、注重实效”的工作思路,扎实做好政务督查工作,有力地保证了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实施,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一、突出督查工作重点一是突出市政府中心工作

城镇建设督查工作计划参考资料 本文内容:

近年来,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政务督查工作的决策和部署,紧密结合建设工作实际,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整体推进、创新思路、注重实效”的工作思路,扎实做好政务督查工作,有力地保证了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实施,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突出督查工作重点

一是突出市政府中心工作抓好督查。紧紧围绕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围绕市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的执行情况,如“三重一大”、政府工作工作报告中涉及的重点工作,全市经济工作会议作出的重大决策和工作部署等,及时组织督查督办,确保政令畅通。二是突出阶段性重点工作抓好督查。对市政府常务会议、市长办公会议决定的一些重要事项,特别是涉及全局多个部门落实的工作,如城市房屋拆迁、建筑市场监管、房地产业发展等,按照市政府阶段性的部署和要求,实施责任分解,明确目标、任务、措施、时间进度、要求和责任处室,按进度节点要求抓好督促检查。三是突出上级领导及主要领导批示和交办事项抓好督查。在落实办理中,坚持快办快结,注重时效。去年上半年,根据市政府主要领导的指示,局主要领导亲自带队赴苏南考察学习,借鉴外地的经验做法,经过慎重研究,充分论证,对非国有资金投资工程项目发包监管方式进行了大胆创新,从去年8月1日起,市区非国有资金投资建设项目直接发包,收到了较好的效果。四是突出领导关注的问题抓好督查。在督查工作中,准确领会领导意图,把握领导关注的焦点,及时跟踪督查调研,为领导决策提供第一手资料。对于这些工作的督查,都进行立项登记,制订督查预案,明确责任单位、责任领导、工作目标、完成时限以及督查的具体方法、步骤。

二、增强督查工作时效

一是深入一线,了解实情。在督查城建重点工程中,坚持定期不定期深入责任单位、施工现场实地检查,跟踪问效,实实在在地掌握形象进度,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建议,及时向市领导汇报,从而保证了各项工程的顺利进行。二是坚持原则,敢于碰硬。对于领导交办的一些热点难点工作,不畏艰难,一督到底,直到落实。在云龙湖“四合一”工程建设中,为保证工程进度,下发了18期抄告单,有力促进了工程按期向市民开放。按照“特事特办、急事快办、难事巧办”的原则,先后8次到市农行上门服务,现场办公,解决了市农行金穗大厦10年未能解决的验收难题。三是褒扬先进,鞭策后进。对于在督查过程中出现的情况,都注意总结分析。好的,提炼出经验、做法;差的,找出不落实的原因、症结,形成客观公正的材料,以通报形式在《督查通报》上刊登,褒扬先进,鞭策后进。同时,最大限度地发挥《督查通报》作用,督促各责任单位、参建单位开展严格的自查、考核和奖惩,用督查促落实,以监管保质量,确保建设工程进度。对于督查工作,不但做到高质量,而且还要做到高速度,雷厉风行,说干就干。对于紧急督办检查事项力求做到“五个及时”:及时拟办快送审;及时交办,特别是涉及几个部门的督办件,直接召开会议,讲明事项,确定牵头单位,限定落实时间,减少在转办过程中的“推磨”和“踢足球”现象;及时联系,随时掌握进展情况;及时征求领导意见;及时检查,督促落实;及时上报结果。

三、完善督查工作机制

一是建立健全督查工作制度。在认真总结经验和借鉴外地做法的基础上,研究制订了我局督查工作办法,建立健全督查工作相关制度,明确政务督查工作的内容、程序、方法和要求等,上级领导批示事项、局内领导安排事项和请示事项的办理,提出明确的要求,建立起简便、高效的督查工作流程,规范政务督查行为。重大政务督查活动,认真制定工作方案,明确督查目的、内容、组织形式、目标要求和完成时限等,提高政务督查工作的科学性、针对性和有效性。涉及多个责任单位的,还明确了牵头单位,协调办理,经领导批示后,按预案跟踪督查,需长期督办的事项,一般实行一旬一催报,半月一检查,一月一通报;对于办理时间要求紧急的事项,实行一周一督查或现场坐阵督查的办法,直到工作落实。二是建立督查工作结果运用制度。建立督查结果登记备案,对督查工作中发现工作落实不到位问题,及时向领导做好反馈,提出处理建议,并做好登记备案;将督查工作与机关工作的日常监控结合起来,督查工作结果列入处室年终考核,通过月度、季度、年度考核,建立起全局业务工作的日常监控制度。三是建立领导牵头督查制度。对一些涉及面广、涉及部门多、影响全局的工作,实行分管领导牵头督查制度,由分管领导负责,定期进行调度,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难题,督促工作事项的落实。四是建立督查工作联动机制。坚持调动各方面的力量,形成合力,一抓到底。在督查工作中,我们结合处室职能,对监察室、人教处、机关党委等处室实行了督查资源的有效整合,采取联合督查、实地督查、督查暗访、跟踪督查等多种形式,确保了城建重点工程、振兴徐州老工业基地等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通过实施督查工作联动机制,实现了由督查部门为主的督查向各方合作、相互联动的督查转变,形成了抓督查的整体合力,既增强了督查的实效,又避免了交叉督查或重复督查的现象。

我局政务督查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离上级要求、群众的期望,与兄弟单位和部门相比还有很大的差距,我们将以这次会议为契机,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政务督查的部署和要求,学习先进单位的经验和做法,进一步解放思想,积极探索新时期督查工作的新途径、新方法,开拓创新,锐意进取,全面提升督查工作质量和水平,为加快振兴徐州老工业基地,建设特大型区域性中心城市工作作出更大的贡献!

三、相关要求

一是各县(区)要切实把小城镇建设作为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的重要抓手,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相关文件精神,切实提高小城镇建设水平,稳步推进小城镇建设,保质保量完成年度建设任务。

二是各地要结合实际,努力完善小城镇建设过程中的各项手续,建设过程中要把建设速度和建设质量结合起来,严把建筑质量关,提高安全意识,加强安全检查,督促施工单位整改,同时要注重加强小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配套。

三是要采取各种措施促进村镇建设管理机构完善和人员配备,大力引进大专以上专业技术人才,使每个乡镇都有2-3名专业技术人员,不断加强业务培训,努力改进和提升小城镇建设工作管理水平。

一、督察内容

督察组将采取听取汇报、查资料、看现场、访农户等方式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泥草房改造。包括:目前工作进度;制定出台的优惠政策及扶持措施;沿路沿线村屯泥草房改造整村推进情况;工作中的经验做法和存在问题及解决建议等内容;下步工作计划。

(二)试点村建设。包括:2008年和2009年试点村建设进展情况;各试点村补助资金使用情况;2010年试点村建设的进展情况;下步工作计划。

(三)小城镇建设。包括:出台小城镇建设方案、扶持政策情况;项目建设储备情况、实施情况及下步工作计划。

二、组织机构

关于开展小城镇建设及危(旧)房改造战役项目落实情况督查工作的通知

为确保市委、市政府“六大战役”部署落到实处,根据《中共莆田市委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莆田市“六大战役”联合督查工作方案的通知》(莆委办〔2010〕51号)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决定组织开展“奋战150天,打好小城镇建设及危(旧)房改造战役”项目落实情况督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内容

根据莆政办〔2010〕148号和莆政办〔2010〕122号文件要求,小城镇建设及危(旧)房改造战役指挥部办公室主要对12大类148个项目牵头单位、责任单位贯彻落实“小城镇建设及危(旧)房改造战役”及配合“六大战役”情况进行督查。重点督查以下内容:

(一)人员履行职责情况。项目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干部特别是项目一线干部是否履职到位;项目责任单位挂钩领导是否切实负起责任,深入项目建设现场,实地检查指导项目进展情况,及时协调解决存在问题;项目攻坚人员是否在岗在位及双休日和节假日领导是否落实值班带班制度等。

(二)职能部门服务项目情况。涉企部门权力运行和项目工作服务效率等情况;各职能部门(科室)简政放权,为基层、为项目、为战役服务情况;基层上报的审批事项是否及时办理,项目资金是否按时拨付到位。

(三)重点项目建设推进情况。重点项目是否细化月份序时进度,关键时间节点是否设定到周;新开工、竣工项目是否安排倒计时攻坚计划,当月计划开工、建成或部分建成的项目是否按进度要求完成;重点项目是否按月份序时进度推进,项目建设中关键时间节点、重要环节是否准时到位;重点建设项目工程建设质量及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是否得到有效落实等。

(四)重点项目责任落实情况。各牵头单位是否真正负起打好战役的责任,有无领导具体分工抓落实,是否召开专门会议安排部署;是否把每个项目的任务落实到县区(管委会)、部门和具体责任单位、具体责任人;重点项目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是否开展经常性的指导督促检查工作;是否及时有效协调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等。

二、督查方法

采取自查和抽查相结合、分类别和分部门相结合的方式,在各项目牵头单位和各部门自查的基础上,督查小组适时组织抽查。抽查主要采取听取汇报、核对资料、现场查看、个别调查等方法进行。

(一)查看计划与现场询访相结合。对列入攻坚的项目(莆委办〔2010〕49号),责任单位应按照总的工作目标每周倒计时安排,逐个建立项目建设档案。一方面,查看项目计划方案、问题协调、报送情况;另一方面,到项目施工现场询访项目业主和施工负责人,了解项目建设进度、存在问题和干部履职等情况。

(二)查找问题与跟踪落实相结合。按照“已经落实比效果、正在落实督进度、未能落实查原因”的督查原则,采取收集汇总问题与跟踪落实同步进行。对于一般性问题,要求限期解决;对于难于解决的问题,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及时协调解决;对于未能按时开工、明显滞后的项目,挂钩项目干部必须以书面形式找原因、定措施,逐个查找、逐个跟踪、逐个解决。

三、组织实施

(一)自查。各项目牵头单位和各部门对照市“六大战役”有关文件的精神和要求,及时开展自查,认真总结项目推进工作中的经验、做法和成效,以及重点项目序时推进情况、存在主要问题。自查情况形成书面材料,于每月18日前报送小城镇建设及危(旧)房改造战役指挥部办公室。邮箱:[email protected],联系人:宋舟霞,联系电话:2756912。

(二)抽查。小城镇建设及危(旧)房改造战役指挥部办公室下设2个督查小组,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抽查。督查小组组成及任务分工如下:

组别

小组长

成员

任务分工

第一小组

莆田市建设局局长助理朱建华

市建设局5人(办公室、村建科、建筑业科、城建科、效能办各1人)、市发改委1人

1、小城镇建设落实情况;2、城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与改造落实情况;3、城市园林绿化建设落实情况;4、城市棚户区(危旧房)改造落实情况;5、保障性住房建设落实情况;

第二小组

市建设局办公室副主任、市村镇规划建设管理站副站长林天明

市建设局4人(办公室、建筑业科、公用事业科、效能办各1人)、市城乡规划局1人

6、城市公交建设落实情况;7、建筑工地治理落实情况;8、城市管理信息系统落实情况;9、宜居莆田建设规划编制和重要节点城市设计落实情况;10、宜居城市综合体建设落实情况;11、城市规划展示馆、图书馆、博物馆建设落实情况;12、市容市貌管理落实情况;13、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落实情况。

(三)通报。各督查小组要认真收集“小城镇建设及危(旧)房改造战役”中好的做法、成效,以及存在的问题,及时形成书面材料,由指挥部办公室综合后以指挥部名义进行通报。

四、工作要求

(一)明确责任。各项目牵头单位要进一步把任务分解细化,明确目标任务、时间节点、投资进度;指挥部办公室要承担项目攻坚的日常联络工作,负责跟踪项目动态,检查督促重点项目建设进度,帮助协调解决项目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牵头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协调,职能部门要积极主动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确保督查工作有效推进。

(二)认真督查。参与督查的干部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深入一线掌握实情,尽职尽责、扎实有效地开展督查工作。要通过督查,进一步改变工作作风,提升服务水平,形成城市建设跨越发展的良好气势。

(三)严肃问责。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督促各级各有关部门限期进行整改;对问题整改不力影响项目推进落实的,上报市“六大战役”指挥部办公室和督查室运用;对工作中因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等影响,要给予追究。

五、其他事项

指挥部将于11月16日起开展督查,请各单位做好准备,迎接督查。具体督查时间另行通知

篇3:20XX-20XX环保部督查方案

2018-2019环保部督查方案 本文关键词:环保部,督查,方案

2018-2019环保部督查方案 本文简介:附件2018-2019年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强化督查方案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进一步改善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及长三角地区等重点区域(以下简称重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持续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制定本方案。一、目标任务进一步督促重点区域

2018-2019环保部督查方案 本文内容:

附件

2018-2019年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

强化督查方案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进一步改善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及长三角地区等重点区域(以下简称重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持续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进一步督促重点区域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责任,按照打赢蓝天保卫战工作要求,继续加强区域联防联控,深化综合整治,加大各类涉气环境违法行为打击力度,持续巩固大气污染防治成效,推动环境空气质量改善。通过大规模、集中式督查达到实战练兵目的,促进全国生态环境综合执法队伍交流,提高业务能力水平,锻炼生态环境保护铁军。

二、督查内容

突出重点区域、重点时段和重点领域,围绕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运输结构和用地结构四项重点任务,督促重点区域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落实各项任务及措施,按期完成攻坚任务。

(一)“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情况

是否根据产业政策、产业布局规划,以及土地、环保、质量、安全、能耗等要求,制定“散乱污”企业整治方案及标准;是否按照“先停后治”的原则,实施分类处置;是否按要求完成整改;是否存在清单外的“散乱污”企业;是否存在已取缔“散乱污”企业死灰复燃情况。

(二)工业企业环境问题治理情况

排查涉气工业企业环保设施安装、运行及达标排放情况。重点检查污染防治设施是否按要求建设;是否存在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超标排放、以逃避现场检查为目的临时停产、非紧急情况下开启应急排放通道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大气污染物行为;重点区域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VOCs)是否全面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是否对钢铁、建材、有色、火电、焦化、铸造等重点行业及燃煤锅炉无组织排放情况采取有效管控措施;是否对物料(含废渣)运输、装卸、储存、转移和工艺过程等无组织排放实施深度治理。

(三)工业炉窑整治情况

是否制定工业炉窑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并开展拉网式排查工作;是否淘汰不达标工业炉窑;是否淘汰热电联产供热管网覆盖范围内的燃煤加热、烘干炉(窑);是否按要求淘汰关停环保、能耗、安全等不达标的30万千瓦以下燃煤发电机组。

(四)清洁取暖及燃煤替代情况

是否制定本年度清洁取暖及燃煤替代清单,以乡镇(街道)为单位,逐村入户抽查各项工作落实情况;列入清单的乡镇(街道)是否按要求杜绝散煤燃烧;对照上年度清单,抽查已完成清洁取暖或燃煤替代的地区是否存在散煤复烧的情况。

(五)燃煤锅炉综合整治情况

是否存在未严格按要求淘汰、改造燃煤锅炉情况;淘汰类燃煤锅炉须拆除烟囱或物理截断烟道,不具备复产条件;改造类燃煤锅炉须确保正常运行治污设施、达标排放。

(六)运输结构及方式调整情况

是否对运输结构及运输方式进行调整,2018年年底前,重点区域沿海主要港口,包括天津港、唐山港、黄骅港等煤炭集港须改由铁路或水路运输;新、改、扩建涉及大宗物料运输的建设项目,原则上不得采用公路运输。

(七)露天矿山综合整治情况

是否对污染环境、破坏生态、乱采滥挖的露天矿山依法予以关闭;是否对污染治理不达标的露天矿山依法责令停产整治;是否存在拒不停产或未完成整治,擅自恢复生产的情况;是否对责任主体灭失的露天矿山进行修复、减尘抑尘;是否存在重点区域新建露天矿山建设项目的情况。

(八)扬尘综合治理情况

建筑施工工地是否采取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之百”措施;是否安装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并与当地有关主管部门联网。

(九)秸秆禁烧管控情况

是否履行秸秆禁烧主体责任,是否建立网格化监管制度;尤其是夏收及秋收阶段,是否存在秸秆焚烧情况。

(十)错峰生产落实情况

是否按要求制定“一企一策”的采暖季错峰生产方案,实施差别化管理;对照清单及方案,检查相关企业是否按要求进行限产、停产;企业未按期完成治理改造任务的,是否纳入当地错峰生产方案,实施停产;未列入管理清单的工业炉窑,是否纳入秋冬季错峰生产方案。

(十一)重污染天气应急措施落实情况

重污染天气应急启动期间,是否按照当地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要求,及时发布相应级别预警,启动应急预案;各城市是否制定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项目清单,各企业(单位)是否按照预案要求落实减排措施。

(十二)群众投诉的突出环境问题办理情况

生态环境部适时将“12369”电话、微信举报、来信来访投诉等案件,作为督办问题交相关地方政府办理,并对办理结果进行核查,督促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

(十三)其他督查事项

根据打赢蓝天保卫战工作要求,将视情况调整督查内容,并督促落实相关任务措施。

三、督查范围

(一)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包括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石家庄(含辛集)、唐山、保定(含定州)、廊坊、沧州、衡水、邯郸、邢台市,山西省太原、阳泉、长治、晋城市,山东省济南、淄博、聊城、德州、滨州、济宁、菏泽市,河南省郑州(含巩义)、新乡(含长垣)、鹤壁、安阳(含滑县)、焦作(含济源)、濮阳、开封市(含兰考)(以下简称“2+26”城市)。

(二)汾渭平原11城市包括山西省吕梁、晋中、临汾、运城市,河南省洛阳、三门峡市,陕西省西安、咸阳、宝鸡、铜川、渭南市以及杨凌示范区。

(三)长三角地区包括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

四、督查时间

第一阶段(2018年6月11日至2018年8月5日),共4个轮次。对“2+26”城市“散乱污”企业整治、燃煤锅炉淘汰、部督办问题整改以及《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规定的其他措施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梳理热点网格、群众投诉举报,重点发现新的涉气问题。

第二阶段(2018年8月20日至2018年11月11日),共6个轮次。对“2+26”城市、汾渭平原11城市开展全面督查,排查工业炉窑、矿山治理、小火电淘汰、“公转铁”落实、扬尘治理及秸杆焚烧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以问题为导向督促各项任务及措施落实到位。

第三阶段(2018年11月12日至2019年4月28日),共11个轮次。重点督促“2+26”城市、汾渭平原11城市、长三角地区落实秋冬季减排措施,排查错峰生产及重污染天气各项应对措施落实情况。

每个督查组现场督查2周,共安排21轮次督查。

五、督查工作方式

(一)统一调度指挥

生态环境部专项督查办公室(以下简称专项办)统一负责指挥、调度、协调强化督查工作。专项办建立组长工作微信群及地方联络群,通过微信群实时调度有关工作。每月根据阶段性工作重点明确、细化督查内容,按照“条块结合”原则制定督查任务计划表,实现任务精准安排,确保督查取得实效。

(二)开展精细排查

督查组根据任务计划表、各类清单台账、热点网格信息及工商、电力数据等,对企业(单位)涉气环境问题整治情况进行精细化排查,并将每日检查情况通过环境执法平台督查APP(以下简称督查APP)报送专项办。对督查中发现的各类问题,要及时针对具体任务固定证据,保存相关资料,必要时可现场制作询问及勘验笔录,形成完整证据链。

(三)及时交办问题

专项办每日对报送的检查情况进行复审,第一时间通过督办问题清单(电子版)交办地方政府。每轮次督查结束后,汇总印发正式督办函,送各相关市、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抄送各相关省份人民政府办公厅及环保厅(局),要求限期整改。相关城市人民政府需对交办问题建立台账,跟进整改落实情况。

(四)核查整改情况

每两轮督查结束后,安排一周时间,由督查组对之前交办问题进行核查,确保按期整改到位。

(五)实施公开约谈

根据督查情况,对工业企业环境违法问题集中、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整体推进不力、责任落实不到位且大气污染问题十分突出的城市,进行挂牌督办或公开约谈。

(六)严肃量化问责

针对大气污染严重、重污染天气频发、环境质量改善达不到时序进度甚至恶化的城市,适时开展中央环保专项督察。第二阶段起,生态环境部将就污染防治攻坚战各专项行动,统筹制定量化问责办法,并完善细则,严格实施。

六、建档立卡完善台账

各地应按照督查内容及蓝天保卫战的工作要求,对“散乱污”企业、燃煤锅炉、工业炉窑、小火电、散煤替代等重点任务实行清单化、台账式管理。尽快完成排查、制定任务清单、建立工作台账,做到应查尽查,无死角、无遗漏。京津冀及周边地区要在现有工作的基础上继续完善,查漏补缺,汾渭平原地区要加快补充建立上述清单台账,做到底数清、任务清、责任清。

七、人员安排

(一)人员构成及分组

由生态环境部统一组织部署,从有关省(区、市)环保厅(局)推荐的人员中抽调(暂不从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山东、河南、陕西、西藏、新疆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保部门抽调人员),与生态环境部派出机构和直属单位的业务骨干组成督查组。每个督查组由3人组成,从地方环保系统抽调2或3人,并视情况加入1名部派出机构或直属单位人员。同一省份或城市派出的督查人员,尽量安排在一个被督查城市、同一个督查组。同时,在每个城市设置一个督查组作为中心组,除对分配的县(市、区)开展正常督查外,负责该市所辖县(市、区)各督查组的统筹、协调事项,协调涉及地市级人民政府有关督查事宜,各中心组增加1名处级及以上干部担任组长。

“2+26”城市总体安排200个左右的督查组,汾渭平原11个城市总体安排90个左右的督查组,长三角地区以安排特别行动组为主,开展不定期督查。

根据督查任务安排及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情况,将适时派出特别行动组,对重点区域、重点领域、重点时段开展专项督查,人员从近两年强化督查工作表现突出的督查组中选取。

(二)组长负责制

每个督查组设组长1名,由现场执法经验丰富、统筹协调能力强的地方抽调人员担任,负责本组督查组织、指挥、协调工作。组内其他人员应服从组长工作安排,共同做好督查工作。

(三)人员确定

各派员省份环境保护厅(局)应提前安排抽调人员,组织培训学习,指导抽调人员提前熟悉检查地区情况,做好检查行程安排。每月15日前,将下月抽调参加督查人员的相关信息报送专项办。

(四)轮换方式

督查组每两周轮换,前后轮次人员共同工作一天。以后一轮次第一个星期一作为工作交接日,后一轮次人员应在工作交接日前一天(即星期日)到达督查地点,前一轮次人员应在工作交接日后一天(即星期二)离开。前后轮次6名督查人员共同工作一天,其中4人共同开展日常督查,现场进行“传、帮、带”;另外2人在驻地负责督查材料和保障物资交接。

八、保障措施

(一)经费保障

督查工作经费已由生态环境部统筹安排、直接划拨至派员省份环保部门。派员省份要通过预先借支等方式,保障督查人员正常开展工作。督查组应自行安排用餐,按每人每天100元餐费标准核算伙食补助,在检查地食堂用餐的,应按标准支付用餐费用。住宿费由个人据实结算,应严格按照住宿标准选择符合规定的宾馆。每组自行租用1台车辆,相关费用(包括租车费、燃油费、过路过桥费、司机劳务费、餐食费等)按照合同或协议实报实销。

(二)人员培训

根据各阶段督查任务及内容,专项办每月开展一次视频培训会议,对参加督查的人员进行远程培训。同时邀请前期表现优秀的督查组讲授督查要点,交流督查经验。各省(区、市)环境保护厅(局)负责组织各市(县)环境保护部门参加远程培训。

(三)舆论宣传

1.在中国环境报、生态环境部官方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开设专栏,及时发布督查动态,介绍工作进展、检查情况等。

2.在专栏中设置“曝光台”,定期发布环境违法典型案例,采取图文并茂方式,直观反映企业存在的违法违规排污行为,形成高压态势。

3.针对公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主动发声,积极回应,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4.组织媒体记者开展伴随式采访,采访一线督查人员,曝光突出问题,进一步加大宣传报道力度。

5.对治理大气污染成效突出的地区、各地污染防治好的经验做法,以及表现优秀的督查组等,组织媒体进行现场深入采访报道,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四)异地执法信息公示

按照《环境监察执法证件管理办法》“下级环境监察执法人员受上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委派开展异地环境监察执法活动的,不受环境监察执法证件规定的区域范围限制”的规定,督查开始前,生态环境部将对参加督查人员及其执法证件信息进行公示,明确临时执法范围调整。督查过程中,督查人员应出示生态环境部印发的身份证明函及个人执法证件进行异地执法。

(五)补休安排

根据督查计划总体安排,除春节前后(2019年1月28日至2月17日)暂停督查外,其余节假日均正常开展督查工作。督查任务结束后,派员单位要根据周末、法定及属地节假日,安排参加督查人员补休。

九、工作要求

(一)开展独立督查

督查组采取独立督查方式,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不得陪同检查。督查组要根据总体安排,灵活拟定每日督查计划,认真研究选取有代表性的企业(点位)进行检查,尽量覆盖所有乡镇,充分反映各县(区)整体情况,不得由地方指定。督查组要事先做好保密工作,严查各类环境违法行为,以及地方政府工作不到位的情况。督查过程中,确需当地指引的,可在到达后与所在乡镇联系人联系,请求配合。如发现严重环境违法行为线索,需及时调查取证、现场监测的,可要求当地环保部门做好配合工作。

(二)联络机制

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山东、河南、陕西7省(市)环保厅(局)各确定1名总联络人(副厅级),负责督查工作总体联系对接,重要事项沟通协调等工作;确定1名督查工作联系人,负责督查工作信息收发、整改情况反馈等工作。

“2+26”城市、汾渭平原11城市人民政府及环保局各确定1名工作联系人,负责督查期间重要事项的沟通协调,交办信息收发、信息公开等工作。同时,确定1名后勤应急保障联络人,负责督查组在各城市督查期间医疗急救、事故险情、材料打印等协调、协助与情况上报、联络等工作。

“2+26”城市、汾渭平原11城市各县(市、区、管委会)环保部门确定1名联络人,负责日常工作协调。

派员省份环保厅(局)确定1名抽调工作联系人,负责安排抽调人员、报送相关信息等工作。

有关省(区、市)环保厅(局)将本省各级单位联系人汇总后,于2018年6月8日前报送专项办。

(三)及时报送信息

督查组现场检查时要使用生态环境部提供的督查APP做好记录,应在现场完成信息录入(包括检查记录及现场照片等),并于第一时间由参与检查人员共同确认后上传。每轮次督查结束后,各督查组报送督查总结报告,综述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和处理情况,以及地方在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中好的做法,成立临时党支部的督查组要将开展党务学习、工作情况一并上报。

(四)完善督查交接

前后两轮次督查人员应做好工作交接。前一轮次人员要将前期督查工作情况、发现的问题、地方整改情况等有关资料,移交至下一轮次督查组。前一轮次人员应在现场检查中,通过

“传、帮、带”的形式,介绍当地重点行业类型、污染源分布等基本情况,并传授前期总结出的督查经验。

(五)坚持压力传导

督查组应紧紧围绕地方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大气污染综合治理责任落实情况开展督查,不替代地方开展工作。不同城市应各有侧重,重点盯住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问题,通过督查切实传导压力,推动地方真正把工作抓实,强化严督严查,始终保持高压态势。

(六)人员选派

派员省份要高度重视强化督查工作,综合考虑人员年龄、健康状况、业务专长、政治素养等方面因素,选取政治可靠、信念坚定、作风正派、自律性强、业务过硬的人员参加督查。派员单位是参加督查人员的“廉政第一责任人”,要做好行前动员培训,强化廉洁自律教育,经常关心参加督查人员的生活保障,统筹做好人员、工作协调,处理好异地督查和属地工作的关系,做到“两手抓、两不误”。

(七)建立临时党支部

按照关于加强临时党支部建设的要求,党员人数为3人及以上的督查组,应成立临时党支部,组织开展理论学习,加强纪律监督,切实发挥战斗堡垒作用。未达到成立临时党支部要求的督查组,党员要带头发扬先锋模范作用,带动其他督查人员做好督查工作,确保督查取得实效。

(八)安全提示

各督查组要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克服异地督查、水土不服、路线不熟等带来的诸多困难。督查过程中务必依法执法、文明执法、规范执法,避免与被督查对象发生过激行为或冲突。如遇极端天气等不利于督查出行的情况,各督查组向专项办报告后可在驻地开展学习,整理相关资料,完善督查计划。督查期间,要注意饮食卫生,司机应定期轮换,避免疲劳驾驶,确保饮食和交通安全。

十、考核通报

建立督查激励和约束机制,对督查工作情况进行“周排名、轮通报、月表扬”。

(一)以问题为导向,制定评分考核机制。专项办每日统计、汇总各督查组检查任务的数量,审核发现问题质量,评估发现问题的严重程度和检查难易程度,每周综合评价各督查组工作情况并排名,以“每周一榜”形式,在生态环境部“两微、一网、一报”公开表扬排名前十位的督查组。

(二)每轮次督查结束后,向省级环保部门印发督查情况通报。通报39个被督查城市发现问题数量及类型;以派员城市为单位,综合评价所派督查组的督查效果,并依据考核评分结果,通报表扬前10的派员城市,点名批评考核落后的派员城市。

(三)每月向获得每轮次排名前3名的督查组所属省、市两级人民政府致函进行表扬和感谢。

(四)对连续3天发现问题明显偏少、质量不高的督查组,向派出省份有关负责人电话通报情况,督促改进工作、提高质量。对连续排名较差的督查组所属省份或城市,将在大练兵评比中酌情扣分。发现督查人员存在廉政问题的,依法依纪严肃查处,并取消其所在单位年度评优评先资格。

十一、严守廉政纪律

督查组成员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生态环境部督查和巡查工作纪律规定》及党风廉政建设的相关要求,不安排与督查无关的活动。督查开始前,督查组成员应签署廉政承诺书,督查结束后,应填写廉政自查表。督查期间,督查组成员与地方人员在非工作场合沟通检查发现问题时,须3人及以上同时在场,并在廉政自查表中做好会面登记。督查期间,发现督查人员存在违法、违纪、违规情况的,将立即移交有关部门严肃处理。

附:1.分阶段督查重点

2.抽调人员信息及安排表

3.联系人员信息表

附1

分阶段督查重点

2018年6月10日,参加第一轮次督查人员到位。2018年6月11日至2019年4月28日,每两周进行一次人员轮换,各阶段督查重点将有所侧重,并根据工作要求适时调整。

一、2018年6-7月督查重点

对“2+26”城市“散乱污”企业整治、燃煤锅炉淘汰、部督办问题整改等情况开展“回头看”,重点排查未按要求和时限完成整改情况;梳理热点网格、群众投诉举报,全面排查发现新的涉气环境问题。

二、2018年8-9月督查重点

排查“散乱污”企业及燃煤锅炉淘汰改造建档立卡和自查整治情况;排查各城市工业企业环保设施安装、运行及达标排放情况;排查工业炉窑、矿山治理、小火电淘汰、扬尘治理及秸杆焚烧等情况。

三、2018年10月督查重点

逐村抽户排查清洁取暖燃煤替代、燃煤小锅炉淘汰情况;港口“公转铁”落实情况;同时兼顾排查“散乱污”企业,防止反弹。

四、2018年11-12月督查重点

进入供暖期后,排查各城市错峰生产企业停限产措施落实情况;启动重污染天气预警时,排查重点区域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启动及相关措施落实情况;核查供暖投诉,保障群众温暖过冬;核查2018年年底前各城市明确时限要求完成的任务。

五、2019年1-4月督查重点

启动重污染天气预警时,排查重点区域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启动及相关措施落实情况。

19

附2

抽调人员信息及安排表

(样

例)

序号

轮次

所属省份

所属

地市

姓名

年龄

性别

工作单位

职务

是否党员

环境监察执法证件号

手机号码

组长推荐

督查

组别

1

1

江苏

南京

张三

35

南京市

环境监察总队

副支队长

□火电

□钢铁

□水泥

□有色

□平板玻璃

□电解铝

□化工、石化

其他:(请注明)

XXXX

13212345678

建议担任

组长

石家庄1组

附3

联系人员信息表(京津冀晋鲁豫陕)

省份

联络人

姓名

职务

单位

电话(传真)

手机

电子邮箱

总联络人

督查工作联系人

联系人员信息表(“2+26”城市、汾渭平原11城市)

城市

联络人

姓名

职务

单位

电话(传真)

手机

电子邮箱

政府联络人

市环保局联络人

应急保障联络人

XX县(市、区)

环保部门联络人

联系人员信息表(派员省份)

省份

联络人

姓名

职务

单位

电话(传真)

手机

电子邮箱

抽调工作联系人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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