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绩效及奖惩管理制度 本文关键词:奖惩,绩效,管理制度,员工
员工绩效及奖惩管理制度 本文简介:员工绩效及奖惩管理制度******公司文件章节号1.9标题绩效管理办法版本B页码1/3文件编号ZF-QW-HR-C091.0目的:为使公司员工考核有所依据,为公司人力资源的开发与规划提供合理依据,特制定本办法。2.0范围: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3.0内容:公司员工考核分为试用考核、平时考核、每月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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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目的:为使公司员工考核有所依据,为公司人力资源的开发与规划提供合理依据,特制定本办法。
2.0范围: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3.0内容:公司员工考核分为试用考核、平时考核、每月考核、年中考核和年终考核五
种。
3.1试用考核:本公司聘用人员均应有至少1个月的试用期,公司或部门主管可根据员工的能力和表现适当延长试用期。试用期满后应参加试用人员考核,由试用单位主管负责考核。试用单位根据考核的成绩有权再一次延长试用时间或改派其他单位试用或解雇,应附数试用考核表,注明具体事实情节,呈报行政部核准。延长试用期不得超过3个月。原公司服务人员岗位调动者,不计试用期。
3.2日常考核:
3.2.1各级主管对于所属员工应就其工作效率、操作、态度、业务知识随时进行考核。
3.2.2其有特殊功过者,应随时报请奖惩。
3.2.3主管人员对于员工考勤奖惩应详载于请假记录簿内,以作为考核时的参考。
3.3每月考核:每月岗位工资、奖金与每月考评成绩挂钩。
3.4年中考核:于每年6月底举行。
3.5年终考核
3.5.1于每年12月底对员工总考核一次。
3.5.2考核时,担任初考各部门主管应参考平时考核记录簿及考勤记录,填具考核表密送复审。
3.6下列人员不得参加考核:
3.6.1试用人员(仅参加试用考核)
3.6.2复职未满3个月者。
3.7年中、年终考核分初核、复核。
3.8办理考核人员应严守秘密,不得徇私舞弊或泄漏机密。
3.9年中、年终考核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其考核成绩不得列优等:******公司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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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1所请各假(不包括公假)合计数超过请假办法规定日数者。
3.9.2旷工日数达3天以上者。
3.9.3本年度受记过以上处分未经抵消者。
3.10年终考核用表有:
《办公室主管考绩表》——主管级以上的管理人员使用。
《办事处主管考绩表》——各办事处的主管级以上的管理人员使用。
《员工考核表》——普通职员考核使用。
3.11考核程序
3.11.1主管级以上由:副总经理
初核
总经理复核(核准)
3.11.2一般职员以上由:主管
初核
副总经理复核
3.12全勤评选标准有:
3.12.1全年无请假、迟到、早退、旷工者。
3.12.2必须在本公司服务满一年。
3.13模范员工必备条件:
3.13.1必须是全勤员工。
3.13.2全年无警告、小过、大过处分,且平时表现较好者。
3.14对于年中、年终连续两次考核极差者,予以辞退;对于两年内连续四次
较差者,亦予以辞退。
3.15年终奖的加发与减发:
3.15.1本公司员工于考核年度内,有下列事情之一者可加发年终奖金:
3.15.1.1凡员工记三等功一次,年终奖增加3%;记二等功一次,年终奖增加5%,记一等功一次年终奖增加10%。
3.15.1.2以上记功可累积计算。
3.15.2本公司员工考核年度内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减发年终奖金:
3.15.2.1所请各假(不包括公假)合计超过规定15天,取消当年年终奖。
3.15.2.2计小过一次,扣除年终奖的5%;记大过一次,扣除年终奖的50%。
13.2.3以上记过可累积计算,加发或减发年终奖金。
3.16任职未满一年者,其年终奖按其服务月数比例发给。******公司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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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附则:
4.1本制度的执行责任人:人力资源行政部人事助理,本制度的监督责任人:人力资源行政部经理。
4.2本制度自批准生效之日起执行。
4.3本制度解释权归人力资源行政部。
5.0相关文件:
5.1《员工奖惩制度》
5.2《员工考勤制度》
5.3《薪酬福利制度》
6.0相关记录:
6.1《员工考核表》
6.2《办公室主管考绩表》
6.3《办事处主管考绩表》******公司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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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目的:为严明纪律,奖惩分明,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益,特制订本制度。
2.0范围: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3.0内容:对员工的奖惩实行精神鼓励和思想教育为主、经济奖惩为辅的原则。
3.1奖励(个人):书面表扬、嘉奖、记三等功、记二等功、记一等功、年终评奖等和晋级。在给予上述奖励时,可以发给一次性奖金。
3.1.1书面表扬: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50元/次表扬,奖金于当月
薪资一并发放。
3.1.1.1工作勤奋,超额完成工作任务者。
3.1.1.2品行优良、遵守规章制度、服从指导、技术超群、工作认真克尽职守者。
3.1.1.3积极维护公司荣誉,在客户中树立良好公司形象和口碑者。
3.1.1.4拾金不昧,金额高于300元少于500元者。
3.1.1.5其它事实证明合乎记表扬条件者。
3.1.2嘉奖: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50-100元/次嘉奖,奖金于当月薪资
一并发放。
3.1.2.1领导有方,使工作推展有相当成效者;
3.1.2.2遇突发事件处理得当减免公物损失者;
3.1.2.3拾金不昧,金额高于500元以上者。
3.1.2.4检举不良现象并情况属实者。
3.1.2.5因业务服务态度或其它方面、行为受到客户书面表扬者。
3.1.2.6其它事实证明合乎记嘉奖条件者。
3.1.3记三等功: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100-200元/次三等功,奖金于当
月薪资一并发放。
3.1.3.1对于主办工作有重大改革,推展有显著绩效者。
3.1.3.2遇灾难或对突发事件,勇于负责,处理得当,避免公物损失者。******公司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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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3.3提有效建议,被公司采用者并有显著效果者。
3.1.3.4检举不良现象,并针对不良现象提出有效改进措施并取得显著效果
其者;
3.1.3.5严格开支,节约费用有显著成绩者。
3.1.3.6其它事实证明合乎记小功条件者。
3.1.4记二等功: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200-300元/次二等功,奖金于当
月薪资一并发放。
3.1.4.1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改革意见被采纳并取得显著成效者。
3.1.4.2适时消灭意外事件或重大变故,使公司免严重损失者。
3.1.4.3发现并举报危害公司利益之现象或事件,为公司挽回重大经济损失者。
3.1.4.4其它事实证明合乎记大功条件者。
3.1.5记一等功: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300-500元/次二等功,奖金于当
月薪资一并发放。
3.1.5.1在工作或管理上大胆创新,并取得显著经济效应。
3.1.5.2同坏人坏事作斗争,对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有显著功绩者。
3.1.5.3对公司发展有重大贡献,应记大功之事迹者。
3.1.6员工有下列情形者年终可参加优秀工作者评奖。
3.1.6.1.一年中累计三次记一等功但无记大过记录者。
3.1.6.2在当年工作中给公司带来重大效应者。
3.1.6.3在当年工作中,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完成本职工作,工
作成绩优秀者。
3.1.6.4.其他可参选优秀工作评奖者。
3.1.7获得年终先进奖的优秀工作者可以作为工资和职务的晋级考核资格。
3.2集体奖励:书面表扬、嘉奖、小功和大功,在给予上述奖励时,可以发给一次性
奖金,奖金于当月薪资一并发放。
3.2.1集体书面表扬:部门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100元/次--400元/次集体书
面表扬,奖金于当月工资发放给部门主管,由部门主管统一派发(具体奖励******公司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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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则见附表)。
3.2.1.1协调得当,团结合作,妥善完成本部门工作任务或配合其他部门完成
任务。
3.2.1.2具有高度凝聚力、较强责任心、积极进取、超额完成任务之部门。
3.2.1.3积极维护公司荣誉,在客户中树立良好公司形象和口碑之部门。
3.2.1.4其它事实证明合乎记集体书面表扬之部门。
3.2.2记集体嘉奖:部门有下列情形之一予以200元/次--600元/次集体嘉奖,奖
金于当月工资发放给部门主管,由部门主管统一派发(具体奖励细则见附表)。
3.2.2.1时刻以公司利益为己任,利用节假日时间完成工作任务,确保公司正常运作之部门。
3.2.2.2遇突发事件,经相互帮助,合力协作,减免公司损失之部门。
3.2.2.3定期性进行集体培训、工作探讨等,工作效率有明显提高之部门。
3.2.2.4其它事实证明合乎记集体嘉奖之部门。
3.2.3记集体小功:部门有下列情形之一予以400元/次--800元/次集体小功,奖
金于当月工资发放给部门主管,由部门主管统一派发(具体奖励细则见附表)。
3.2.3.1因服务态度、处理方式得当或其它方面受到客户书面表扬之部门。
3.2.3.2对于本部门主要工作有重大改革,经集体努力取得显著绩效之部门。
3.2.3.3遇灾难或突发事件,勇于负责,经集体协作,处理得当,避免公司损失之部门。
3.2.3.4严控开支,节约费用有显著成绩之部门。
3.2.3.5其它事实证明合乎记集体小功条件之部门。
3.2.4记集体大功:部门有下列情形之一予以800元/次--1200元/次集体大功,
奖金于当月工资发放给部门主管,由部门主管统一派发(具体奖励细则见附表)。
3.2.4.1团结互助,适时消灭意外事件或重大事故,经集体协作,使公司免严重损失之部门。
3.2.4.2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改革意见被采纳并取得显著成效的部门。
3.2.4.3发现并举报危害公司利益之现象或事件,并经部门人员集体协作,为
公司挽回重大经济损失部门。******公司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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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4.4其它事实证明合乎集体大功之部门。
3.2.5集体奖励附表:
类
别
人
数
范
围
奖
励
金
额
书面表扬
5人以下(含5人)
100
6人~10人(含10人)
200
11人以上
400
嘉奖
5人以下(含5人)
200
6人~10人(含10人)
400
11人以上
600
小功
5人以下(含5人)
400
6人~10人(含6人)
600
11人以上
800
大功
5人以下(含5人)
800
6人~10人(含10人)
1000
11人以上
1200
3.3处罚
3.3.1书面警告: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50元/次警告,罚款于当月薪资中扣
除。
3.3.1.1因过失导致工作发生错误但情节轻微者。
3.3.1.2妨碍工作秩序或违反破坏安全、环境卫生及其他制度,情节轻微者。
3.3.1.3同事之间相互谩骂吵架情节尚轻者。
3.3.1.4其它类似行为构为此处罚者。
3.3.2记申诫: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100元/次申诫处分,罚款于当月薪资中
扣除。
3.3.2.1疏忽过失,导致工作或公物受损,损失较重者。
3.3.2.2妨碍工作秩序或违反破坏安全、环境卫生及其它制度,情节较重者。
3.3.2.3在当班时间内下棋、打扑克、瞌睡、打游戏、看小说、看报、干私******公司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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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等类似的过失,影响轻微者。
3.3.2.4不听从主管指挥,且未造成公司损失者。
3.3.2.5对同事恶意伤攻击,造成同事伤害但不大者。
3.3.2.6办公室人员不正当使用设备,造成轻微损失者。
3.3.2.7其它类似行为构成此处罚者。
3.3.3记小过: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200
元/次小过处分,罚款于当月薪
资中扣除。
3.3.3.1因过失导致工作错误而受客户投诉造成不良影响者。
3.3.3.2妨碍或更改工作秩序或违反破坏安全、环境卫生及其他制度,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3.3.3.3在工作时间睡觉或擅离职守,导致公司蒙受较大损失者。
3.3.3.4不听从主管合理指挥或无正当理由不配合公司相关部门的工作,造成公司损失,情节较轻者。
3.3.3.5对同事恶意攻击,造成较大伤害者。
3.3.3.6办公室人员不正当使用设备,造成机器损坏,损失较严重者。
3.3.3.7司机不注意保养车辆,致使所驾车辆频繁出现毛病而影响公司运输业务运作者。
3.3.3.8投机取巧、隐瞒、蒙敝或谋取非份利益,虚报工作成绩或伪造工作记录,情节较轻者。
3.3.3.9工作不力,屡教不改或其它类似行为构成此处罚者。
3.3.4记大过: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500元/次大过处分,罚款于当月薪资中
扣除。
3.3.4.1因工作疏忽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3.3.4.2不听从主管人员指挥、监督,给公司造成严重损失者;
3.3.4.3对同事恶意攻击、诬告、作伪证、制造事端,情节严重者;
3.3.4.4投机取巧、蒙敝、虚报假帐或谋取非份利益,情节严重者;
3.3.4.5擅自变更工作方法,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3.3.4.6故意毁损公物,品德不端,严重损坏公司信誉者;******公司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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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4.7携带违禁品进入工作场所,在工作场所聚赌;
3.3.4.8泄露公司机密,捏造谣言或酿成意外灾害,致公司受重大损失者;
3.3.4.9诈骗公司财物或其它员工财物;
3.3.4.10遗失、损毁、涂改公司重要文件、物件或工具者;
3.3.4.11其它类似行为构成此处罚者。
3.3.5降职/降级: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降职/降级处分,于人事令颁布后第
1个月发薪时按调整后职位给付薪资。
3.3.5.1工作消极缺乏责任心,经教育愿意悔改者。
3.3.5.2由于工作性质要求及个人原因不能胜任原职位者。
3.3.5.3其它类似行为构成此处罚者。
3.3.6撤职/留用察看及开除: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根据情节和所造成的后果予以撤职、
留用察看至开除。
3.3.6.1直接责任者:是指在其职责范围内,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自己的职责,对造成的损失或者后果起决定性作用的领导干部;主要领导责任者:是指在其职责范围内,对直接主管的工作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对造成的损失或者后果负直接领导责任的领导干部;重要领导责任者:是指在其职责范围内,对应管的工作或者参与决定的工作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对造成的损失或者后果负次要领导责任的领导干部。
3.3.6.2利用职权受贿或以不正当手段谋取私利者。
3.3.6.3有意破坏公司公物及客人物品或行窃公司及客人财物者;
3.3.6.4有走私、吸毒、贩毒、赌博、打架行为或无理侮辱、诽谤、袭击宾客、
上司、同事者。
3.3.6.5擅离职守,违反安全操作规程造成严重事故者,追究其刑事责任及相
应的经济赔偿。
3.3.6.6
张贴、散布煽动文字、传单、图书,以至破坏劳动关系,有欺骗或不诚实行为,利用公司名义招摇撞骗,使公司蒙受损失或进行不正当经******公司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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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交易者。
3.3.6.7一年内若连续旷工达三日或累计旷工达五日者。
3.3.6.8到公安部门处分者,经公检法部门给予拘留、劳教、叛刑处理者。
3.3.6.9屡教不改者。
3.3.6.10所有符合以上条件者,根据其情节严重,进行撤职/留用察看或开除。
3.4质量事故的处罚办法:
3.4.1
行政处罚:
3.4.1.1行政处罚的级别:
3.4.1.1.1书面警告
3.4.1.1.2申诫
3.4.1.1.3记小过
3.4.1.1.4记大过
3.4.1.1.5降职/降级
3.4.1.1.6撤职/留用察看及开除
3.4.1.2行政处罚的尺度标准:
3.4.1.2.1造成一般经济损失的行政处罚按1级执行。
3.4.1.2.2造成较大经济损失的行政处罚按2、3级执行。
3.4.1.2.3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行政处罚按3、4级执行。
3.4.1.2.4造成特大经济损失的行政处罚按5、6级执行。
3.4.2经济处罚:
3.4.2.1经济处罚分两种情况:
3.4.2.1.1给公司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经济处罚:
3.4.2.1.1.1造成一般经济损失的(1000元以下),按最少不低于直接经济损失的100%进行处罚。
3.4.2.1.1.2造成较大经济损失的(1001元至5000元),按最少不低于直接经济损失的40%进行处罚。
3.4.2.1.1.3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5001元至10000元),按最少不低于直接经济损失的30%进行处罚。******公司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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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2.1.1.4造成特大经济损失的(10001元以上),按最少不低于直接经济损失的20%或视性质严重程度进行处罚。
3.4.2.1.2没有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但给公司造成负面影响的行政处罚:3.4.2.1.2.1造成一般影响,行政处罚按1级执行。
3.4.2.1.2.2造成较大影响,行政处罚按2、3级执行。
3.4.2.1.2.3造成重大影响,行政处罚按3、4级执行。
3.4.2.1.2.4造成特大影响,行政处罚按5、6级执行。
3.4.2.1.3员工个人一年内累计受到3000元经济处罚者,取消本人当年度年终奖。对于责任心(工作作风)问题、重复出现同样错误问题的,应从严处罚。
3.4.2.1.4经济处罚与行政处罚可以同时执行。
3.4.3责任人上级领导的连带责任:
3.4.3.1对应主要责任人如果造成较大经济损失的或没有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但有较大负面影响,应追究责任人上一级别领导的责任(即记直接领导书面警告一次)。
3.4.3.2对应主要责任人如果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或没有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但有重大负面影响,应追究责任人上两级别领导的责任(即至少记直接领导申诫一次,记间接领导书面警告一次)。
3.4.3.2对应主要责任人如果造成特大经济损失的或没有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但有特大负面影响,应追究责任人上两级别领导的责任(即至少记直接领导书面小过一次,记间接领导申诫一次)。
3.4.3.3一个季度内部门内出现2起含4级以上的行政处罚,部门经理行政级别和工资级别同时降低一级。
3.5功过相抵及累计:
3.5.1员工奖惩以年度为基准,除降职、辞退处分外。年度内功过可以相抵,前
过可和后功相抵,但前功不可和后过相抵。
3.5.2书面表扬一次相抵书面警告一次。
3.5.3嘉奖一次相抵申诫一次
3.5.4记二、三等功一次相抵记小过一次。******公司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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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5记一等功一次相抵记大过一次。
3.5.6书面表扬三次等于嘉奖一次。
3.5.7书面警告三次等于申诫一次。
3.5.8嘉奖三次等于记二等功一次。
3.5.9记小功三次等于记一等功一次。
3.5.10申诫三次等于记小过一次。
3.5.11记小过三次等于记大过一次。
3.4.12年度内累计记大过二次者得予以开除。
3.6功过其它奖罚条例
3.6.1凡员工记小过一次,扣除年终奖5%;记大过一次,扣除年终奖50%,直到扣完为止。
3.6.2凡员工记三等功一次,年终奖增加3%;记二等功一次,年终奖增加5%,记
一等功一次年终奖增加10%。
3.7其它
3.7.1其它未在奖惩条例中提及的,按照公司的有关规定执行。
3.7.2所有员工奖惩先由部门主管填写《奖惩呈报表》,后交由行政部审核,再交
由总经理签署核准。
3.7.3审批后的《奖惩呈报表》由行政部统一的行政文书形式发布。
4.0附则:
4.1本制度的执行责任人:人力资源行政部行政助理,本制度的监督责任人:人力资源行政部经理。
4.2本制度自批准生效之日起执行。
4.3本制度解释权归人力资源行政部。
5.0相关文件:公司各相关规定
6.0相关记录:
6.1《奖惩呈报表》
篇2:风险控制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奖惩制度
风险控制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奖惩制度 本文关键词:排查,风险控制,治理,事故隐患,奖惩制度
风险控制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奖惩制度 本文简介:风险控制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奖惩制度1目的为加强公司安全监督,鼓励和奖励举报事故隐患,及时发现并排除事故隐患,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公司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依据有关规定和安全管理制度,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2使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在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过程中的奖励与处罚。3术语
风险控制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奖惩制度 本文内容:
风险控制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奖惩制度
1目的
为加强公司安全监督,鼓励和奖励举报事故隐患,及时发现并排除事故隐患,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公司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依据有关规定和安全管理制度,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2使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在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过程中的奖励与处罚。
3术语和定义
本制度所称“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是指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人身伤亡或经济损失的物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4职责
4.1公司主要负责人批准设立事故隐患治理奖励资金,并批准对员工的奖励和处罚。
4.2消防安全环保部负责受理事故隐患的报告、举报和奖励资金认定并做好登记。
4.3财务部负责事故隐患报告、举报奖励资金的发放。
4.4事故隐患由各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受理,并建立接报信息的登记、拟办、批办、转办、催办、办结、建档等台账。
4.5全体员工负责事故的报告、举报。
5基本原则
5.1公司每位员工对事故隐患有排查、报告、举报的权利和义务。
5.2消防安全环保部应当受理报告和举报,奖励、发动员工发现和排除事故隐患,鼓励社会公众举报。对发现、排除、报告和举报事故隐患的有功人员,应当给予奖励和表彰,对未及时发现事故隐患、排除事故隐患、上报事故隐患或隐瞒事故隐患的个人和部门给予处罚。
6奖惩的方式及内容
6.1对及时发现事故隐患、排除事故隐患、上报事故隐患、举报事故隐患的有功人员,可给予物质奖励。
6.2奖励分为物质奖励和精神表彰。
6.3对于表现突出的报告、举报人或部门采取发放证书或优先考虑评优评先资格。
6.4对未按照要求进行隐患排查的个人和部门进行物质处罚,严重者依法追究责任人及责任部门的责任
7奖励和处罚细则
7.1奖励
对于及时发现事故隐患或在风险控制和隐患治理工作中成绩突出,避免重大事故发生的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事故报告、举报按照“谁受理、谁负责”原则对发现人或举报人进行奖励:
(1)对及时发现、报告、举报一般事故隐患的,奖励标准为每项20-50元;
(2)对及时发现、报告、举报一般事故隐患并提出合理的整改方案的,奖励标准为每项50-100元;
(3)对及时发现、报告、控制、举报重大事故隐患的,奖励标准为每项200-500元。
7.2处罚
(1)对未及时发现事故隐患、控制事故隐患、排除事故隐患、上报事故隐患或隐瞒事故隐患或在主管部门隐患排查治理中发现的,给予处罚。
1)未按规定的周期及风险控制和隐患排查清单开展隐患排查的,处罚相关责任人每项50-100元;
2)未发现、报告一般事故隐患的,处罚相关责任人每项50—100元;
3)未发现、报告重大事故隐患的,处罚相关责任人每项200—500元;
4)对存在的事故隐患隐瞒不报者,未采取防范措施或监控、治理不认真的,处罚相关责任人和部门500-1000元,若因隐报、瞒报导致事故发生或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依法追究责任人与责任部门的责任。
(2)系统管理人员未及时登陆“企业安全风险控制和隐患治理信息系统”进行风险检查结果的确认,给予系统管理人和消防安全环保部负责人100-200元的罚款。
(3)对重大隐患瞒报的部门(专业)或个人给予批评、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进行责任追究,给予严肃处理。
(4)重大隐患整改之前和整改期间没有制定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并加以落实保证安全以及没有制定事故应急预案的单位,将给予严肃批评,造成事故的将进行责任追究。
8附则
本制度由消防安全环保部负责解释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考核,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篇3:文德学校班主任评价及教学质量评价奖惩方案
文德学校班主任评价及教学质量评价奖惩方案 本文关键词:文德,评价,奖惩,教学质量,班主任
文德学校班主任评价及教学质量评价奖惩方案 本文简介:文德学校班主任评价及教学质量评价奖惩方案(试行)2010年9月制订为了充分调动全体教师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竞争性,优劣有别,奖优罚劣,特制定本奖惩方案。一、班主任奖1、班主任津贴每个班主任在开学至放假期间,每个月可享受20元+2元乘以本班学生人数的津贴。2、优质班风竞赛奖班风竞赛进行评比,每周评比
文德学校班主任评价及教学质量评价奖惩方案 本文内容:
文德学校班主任评价及教学质量评价奖惩方案
(试行)
2010年9月制订
为了充分调动全体教师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竞争性,优劣有别,奖优罚劣,特制定本奖惩方案。
一、班主任奖
1、班主任津贴
每个班主任在开学至放假期间,每个月可享受20元+2元乘以本班学生人数的津贴。
2、优质班风竞赛奖
班风竞赛进行评比,每周评比出结果。分小学部和初中部排出名次,得分最高的为第一名,第一名获得流动红旗。期末累计,分小学部和初中部设奖。小学部第一名奖120元,第二名奖100元;初中部第一名奖120元。
二、教学成绩奖
每学期的期末考试,如果试卷使用的是教育局的试卷,或教育局组织的抽考,统考,学校将设立教学成绩奖。各科成绩按人平分占40%,及格率占40%,优秀率占20%,计算出综合分。
小学一、二年级语文、数学最后的综合分达到65分,奖给科任教师40元。三、四年级的语文、数学、英语的综合分达到60分,奖给科任教师40元;科学的综合分达到65分,奖给科任教师40元。五、六年级语文的综合分达到55分,奖给科任教师40元,数学、英语的综合分达到50分,奖给科任教师40元;科学的综合分达到60分,奖给科任教师40元。
初中语文、政治、历史、地理、生物的综合得分达到35分,奖给科任教师40元;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的综合分达到30分,奖给科任教师40元。
三、升学奖
1、毕业成绩奖
小学会考科目,语文综合分达到28分,奖给科任教师100元;数学综合分达到28分,奖给科任教师100元;英语综合分达到12分(试卷满分50分),奖给科任教师100元,科学综合分达到15分(试卷满分50分),奖给科任教师100元。
初中会考科目:语文、政治、历史、地理、生物的综合分达到25分,英语的综合分达到18分,奖给科任教师100元;数学、物理、化学的综合分达到18分,奖给科任教师100元。
体育测试,学生成绩达到满分的,按每个学生25元计算奖给科任教师;学生成绩达到45分(含45分)以上的,按每个学生15元奖给科任教师。
2、升学人数奖
小学毕业生被实验中学、八中、二中、三中正式录取的,按每人50元计算到班,班主任从中提取10%后,其余的由参考科目的任课教师平均分配。
初中毕业生被一中、二中、三中、正式录取的,按每人奖100元计算到班,被一中高中部提前录取的,按每人奖200元计算到班,班主任从中提取10%后,其余的由参考科目的任课教师平均分配(包括体育教师)。
四、参加县级各种比赛奖:
教师或学生参加县级的文艺、体育或学科等方面的比赛,取得该项目一等奖(或一名),学校奖给150元;取得二等奖(或二名),学校奖给120元;取得三等奖(或三名),学校给予100元奖励;获得该项目所设名次三名以后的,学校给予80元奖励。
五、班级巩固率
班级上下两期巩固率达100%,奖给班主任100元,达95%至99%的,奖给班主任60元。
六、处罚
1、在毕业会考时,小学语文的综合分低于15分,罚科任教师20元;数学的综合分低于15分,罚科任教师20元;英语和科学的综合分低于5分的,罚科任教师20元。
初中语文、政治、历史、地理、生物的综合分低于13分的,罚科任教师20元;英语、数学、物理、化学的综合分低于9分的,罚任课教师2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