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分包合同模板(建筑) 本文关键词:分包,模板,合同,标准,建筑
标准分包合同模板(建筑) 本文简介:合同编号:工程分包施工合同发包方(甲方):承包方(乙方):资质等级:二零零玖年制分包施工合同协议条款发包方:北京科咨建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分包方:(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标准分包合同模板(建筑) 本文内容:
合同编号:
工
程
分
包
施
工
合
同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资
质
等
级:
二零零玖年制
分包施工合同协议条款
发包方:北京科咨建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分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第
1
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
工程
1.2
工程地点:
1.3
工程建设规模:
1.4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含保证工期、保证质量、抢工费、抢险费、创优质工程费、成品保护费、检验试验费、自身所需一切机械设备费、施工工具、冬、雨季施工技措费及材料费等为完成本工程所需的一切内容。
1.5
承包范围:
本合同承包范围工作内容包括现场施工,材料倒运、材料装卸车、施工现场文明、上级有关部门检查需要清理场容、场貌等用工;还包括工完场清、成品和半成品的保护、竣工清理、现场环境保护维持等2001年《北京市建设工程预算定额》所包括的全部工作内容,原则上不再发生任何其它费用。
1.6
工程做法:
1.7
工程质量等级:
。
第2条
甲、乙双方驻工地代表
甲方驻工地代表:
乙方驻工地代表:
。
第
3
条
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2003年
月
日
完工日期:
2003年
月
日
工期日历总天数:
日历天
第
4
条
合同价款
本工程合同价款人民币:
元(人民币大写:
)。
第5条
甲方代表职责
甲方驻工地代表职责:按合同约定,及时提供给乙方所需指令、标准、图纸并履行其它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
6
条
甲方的工作、责任、权利和义务
6.1
甲方在本工程中行使总包管理权,对工程实施全面管理。
6.2
甲方向分包方提供施工图纸壹套。
6.3
负责组织图纸会审和技术交底,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及工程总进度控制计划,审查乙方编制的详细施工作业计划,施工材料计划。
6.4
负责组织经甲方验收通过后的隐蔽、预检分项工程的验收,及对乙方的质量、进度、安全和文明施工进行监督。
6.5
负责提供工程定位、轴线控制点及水准点。
6.6
甲方提供现场临电至二级电箱,临水提供地面水源等。
6.7
负责与业主和政府有关部门的一切联系工作。
6.8
负责提供甲方现场管理人员名单,如有变动,应提前一周通知乙方。
6.9
负责组织分部工程和工程竣工验收。
6.10
定期组织召开生产例会;
6.11
甲?a href=http://www.jsfw8.com/jhfy/ target=_blank class=infotextkey>讲话春贤级ㄍ瓿梢陨瞎ぷ髟斐傻墓こ萄游螅械S纱嗽斐傻木弥С觯⑴獬ヒ曳接泄厮鹗Вて谙嘤λ逞樱ㄈ酚缮杓啤⒁抵髟斐傻难游蟮某猓浞延昧硪椋?/p>
6.12
工程水、电费,材料试验费由甲方负担。
第
7
条
乙方的工作、责任、权利和义务
7.1
乙方驻工地代表工作:按照发包方通知的时间准时进场,按甲方代表批准的施工作业计划、甲方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工期控制计划、质量目标和甲方代表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要求施工,履行分包合同中规定的其他权利及义务。遵守甲方的《项目管理办法》手册,对施工过程中涉及甲方的先进工艺、技术保密。
7.2
乙方应做好工程现场自身管理并服从甲方施工现场统一管理,遵守甲方现场管理的一切管理规定(包括施工总进度及总协调管理规定等),做好配合工作。
7.3
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的要求以及甲方代表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并按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的要求返工、修改,承担由自身原因导致的返工、修改费用。
7.4
以上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格,影响工期及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责任。
7.5
为保证本工程的实施,乙方应提供甲方提供的资源外的所有实施本工程所必须的所有材料或机械设备、施工工具等,乙方提供的所有设备及工具应符合北京市关于外来施工单位机械设备的各项规定及甲方对于乙方提供设备及工具的各项规定及要求,且乙方应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其所有设备及工具等处于良好状态,以利于施工。
7.6
在本工程范围内,乙方自行采购的所有材料必须符合工程设计和施工规范及甲方的要求。乙方必须在甲方允许的合格分供方范围内进行采购,并按规定向甲方提供产品合格证明,乙方采购材料须甲方同意后方可采购。本分包工程严禁使用不合格材料。
7.7
分包方提供的各种设备及工具一旦进入分包工程现场,如未经双方认可,发包方和分包方都不得任意调用。
7.8
乙方必须具备有关允许在京施工及政府部门所需的一切手续,承担由此造成的后果及因此发生的费用。
7.9
乙方必须树立严格的安全防范意识,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安全不力造成安全事故的责任,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发生重大伤亡事故,乙方应立即上报甲方代表,并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同时按照政府有关规定处理。甲方为抢救提供必要条件,发生费用由乙方承担。
7.10
乙方必须遵守国家及北京市政府有关施工扰民、施工现场噪音控制、施工中交通运输及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对于尘埃、噪音及所有的环保要求,乙方必须采取一切有效的措施使之降低至现行文件规定允许的程度,乙方应协助甲方处理有关扰民、民扰事项,并且承担因违反上述规定而导致的一切责任和费用。
7.11
乙方在施工中必须满足甲方面关于甲方CI形象的工作要求,统一着装及完成甲方关于企业形象宣传要求的有关工作;自备符合甲方CI形象的工作及安全要求的安全帽、安全带、绝缘手套等所有防护用品;乙方进场的所有设备均应按甲方的CI要求进行标识。
7.12
负责本分包工程现场成品的保护工作,并保证不损坏其他施工方的已完项目,如有损坏,分包方应予以修复,其费用自行承担;如因其它专业分包损坏乙方已施工的已完项目,由甲方负责出面协调。
7.13
负责对施工现场临设、建筑物的保护工作。
7.14
负责保管、使用及维护甲方提供的临水、临电设备及其他临时设施,如有丢失损坏,乙方应照价赔偿。
7.15
按北京市工程技术资料管理的有关规定和发包方ISO9002质量保证体系规定的质量及技术资料管理要求,及时、准确填报并提供齐全的原材料质量及技术资料,乙方应按照甲方质量保证体系文件的有关要求建立其自身的质量保证体系及相应程序文件。乙方工程竣工时并在工程结算前提供完整的属于乙方工作范围的施工日志、材质合格证等资料;无偿协助甲方做好工程的竣工资料,此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
7.16
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现场有关安全、文明施工、后勤卫生、环保、消防、保卫的各项管理规定,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及损失均由乙方负担。
7.17
乙方须负责自身工程施工生活中所产生的所有垃圾的清运工作,以及满足为迎接甲方及北京市有关方面的对施工现场的检查而进行的施工现场的清理,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须负责本工程的竣工清理工作,保证通过甲方及有关单位的竣工验收的检查。
7.18
乙方须负责本工程所有的材料、半成品、成品的反复搬运装卸车的工作。
7.19
乙方代表及施工管理人员必须按甲方要求及时参加甲方组织的召开的月度、周日生产例会;乙方不履行上述各项义务,造成工期延误及其它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7.20
在没有甲方允许的情况下,乙方不得与业主直接发生工作关系,否则,视为乙方违约。
7.21
由于乙方责任使甲方遭受任何与本分包合同履行有关的索赔、诉讼而导致甲方遭受任何损失,责任由乙方承担。乙方有责任避免甲方承担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一切损失赔偿责任。
7.22
对于政府有关部门发送业主及甲方的所有关于本工程施工现场的任何文件及通知,乙方亦承担有关责任。
7.23
无论何时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有关工程施工的书面文件虽经审批,但亦不能免除乙方在本合同中的任何义务或责任。
7.24
甲方在现场提供的任何保安措施不会减轻乙方在现场照管上的任何责任,乙方特别应为自身的工作面、仓库、材料堆放场的保卫和安全负责。
7.25
在没有甲方允许的情况下,乙方不得将本工程进行分包,从中渔利,否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一切损失由乙方自己承担。
7.26
乙方应严格遵守北京市政府关于分包管理税务方面的各种制度,任何因为乙方违反这些制度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一律由乙方承担。
7.27
如甲、乙双方签订本施工合同,则视为乙方同意并完全执行甲方与业主签订的施工合同及其它生效文件。
第
8
条
工程进度款的支付
8.1
本分包工程不予支付预付款,工程进度款按月计算。
8.2
每月18日乙方向甲方提交完成当月工程量统计报表,甲方收到后于次月8日内审核完毕,甲方在业主支付工程款到位的情况下,每月按乙方完成工作量的至少60%支付工程进度款(扣除应扣款项):留置20%的工程款作为工程保证金,其中:10%作为质量保证金(含5%工程保修抵押金),10%作为工期保证;其余部分结算后一并支付。
8.3
乙方的经济变更、索赔经甲方代表确认后,进入乙方工程结算。
8.4
乙方不得以无预付款或未按时收到工程款为由停工或延误工期,否则,承担一切由此发生的损失赔偿责任。
第
9
条
竣工结算
9.1
乙方按时完成以上约定的所有工作内容(甲方认可的原因除外),经质量监督部门验收合格,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则办理工程结算,扣除保修金及其他应扣款项后,付清剩余尾款。
9.2
本工程在乙方承包范围内,原则上不发生任何零工。
9.3
本工程结算原则执行本合同第4条有关规定。
9.4
如果乙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或甲乙双方同意的工期)完成工程,甲方将有权留置合同价款10%扣留作为乙方的延期罚金或乙方完成的工程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甲方同样有权将合同价款的10%(质量保证金)扣留作为乙方的违约罚金。
第
10
条
工程质量及进度
10.1
工程质量双方约定为:优良。
10.2
工程质量等级达到合格;
如果图纸和甲方要求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及北京市施工验收规范标准之间有任何不一致或差异的地方,乙方应以质量较高者施工,由此发生的费用均含在本合同承包价格内。
10.3
无论何时,如果甲方认为分包工程的实际进度已明显滞后于甲方已批准的进度计划时,甲方可以发出书面的通知要求乙方加快分包工程的施工进度,乙方应立即调整施工力量满足甲方的要求如果乙方在接到甲方的通知后3天内未采取任何措施,或在接到通知后十五天内仍然不能满足甲方的要求,甲方可以另请其他的分包商进场工作,所发生的费用将从乙方付款中扣除,或甲方可以决定解除分包合同,并视为乙方违约。乙方不得在未收到甲方撤场通知的情况下私自撤场,否则,视为乙方违约。
10.4
经业主、监理及甲方质检部门验收后,若工程项目达不到质量要求,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责任和后果,并负责返工,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甲方有权在结算工程款时做相应扣减。
10.5
乙方必须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健全质量检查制度,在现场设质量检察员,做好自检纪录。当乙方组织机构不健全,制度不完善,甲方将提出警告。警告之日后7日内乙方仍无改进,甲方将视其违约,乙方承担一切后果和责任。
第
11
条
乙方工作人员
11.1
乙方所有二线工人及费用由乙方承担;电焊、气焊、电工等特殊工种均需持证上岗,甲方协助办理有关证件,发生费用由乙方承担。
11.2
乙方指派的常任管理干部负责技术、生产、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消防保卫、后勤卫生和乙方工人管理工作,所以指派的干部必须是精通技术、善于管理的人员,否则甲方有权建议更换。本合同签订前乙方须报送班长以上管理人员名单并作为合同附件接受甲方审查,审查合格后方能录用,未经甲方允许,施工中不得随意更换,如未经甲方批准私自更换人员,亦作为违约处理。
11.3
乙方选派的工人必须从事本工种工龄三年以上,有20%的工人达到4级以上技术水平,此外有40%的工人达到3级技术水平,此外有20%的工人达到二级技术水平。
11.4
乙方必须是成建制的整体施工队伍,组织机构健全,三证齐全(进京许可证、做工证、暂住证),持有健康许可证,并符合北京市关于外来人员做工的有关规定,进场前报甲方人事部门,乙方人员进厂前须经甲方安全入场教育方可进场。
11.5
任何时候,甲方均有权责成乙方从分包工程现场开除任何雇用的人员。
第
12条
工期延误
12.1
乙方应努力且勤奋地完成分包工程,并保证在合同工期内完成分包工程。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工期推迟的延误,经甲方代表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2.1.1
不可抗力。
12.1.2
由于重大设计变更导致建筑面积增加(超过20%);同时,此延误甲方已从业主方取得了签证。
12.1.3
恶劣天气或恶劣天气带来的后果,本款中“恶劣天气”是指降雨量在24小时内多于75mm,降雪量在24小时内多于400mm(午夜至午夜),以北京市气象台记录为准。
12.1.4
乙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但仍未能从甲方收到需继续施工的指示,以致影响施工造成工程停工的。
12.2
乙方在上述情况发生后5天内,就延误的内容和因此发生的经济支出向甲方代表提出书面报告。甲方在与业主协商后,书面给出乙方公平和合理的工程和其部分竣工期限的延长和经济损失的赔偿,上述延长和赔偿建立在业主同意就以上延误给予甲方已竣工期限的延长和赔偿的基础之上。
12.3
如果乙方未能在规定的期限内或日期内完成分包工程或其中任何部分,对于甲方遭受或招致的,或是甲方实事求是估算出的他所遭受的或招致的由上述乙方的失误引起的任何损失或损害,乙方应偿付甲方相应损失费,甲方在早期应给乙方以合理的通知,告知乙方他正在或将要蒙受或招致上述损失或伤害。
12.4
当乙方的工程进展已变得明显延迟时,虽然乙方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工程进展延迟的原因及其它任何不能完成的情况,此通知都不能减少或降低乙方因此而应承担的责任。
12.5
因乙方原因工程不能按照合同工期如期竣工,乙方应支付延期竣工罚金。延期竣工罚金计算方法:每延期一天罚工程结算总价的3‰,但罚金累计不超过工程结算总价的5%
。
第
13
条
文明施工
13.1
文明施工目标:安全文明工地;
13.2
乙方应严格按甲方关于文明施工的要求和各项制度、规章和规定组织施工,并严格遵循甲方在本工程中对于文明施工的其他要求,乙方应设专职文明施工管理员和班组负责现场文明施工工作。
13.3
现场材料应按照甲方施工平面布置图指定的位置整齐堆放,乙方应随时将施工垃圾清运出施工现场,且乙方使用的生活设施应保持整洁和卫生。
13.4
本工程的施工时间将受北京市政府规定的限制,乙方在正常施工时间外的任何工作时间应遵守现有法律规定、业主、甲方面的限制。
13.5
如乙方未服从甲方的文明施工要求,由此引起的违约责任均有乙方承担。
13.6
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后,既签订分承包方环境保护协议。
13.7
乙方必须保证施工工人住宿环境良好,保证通风,居住人数每间房不得超过15人,每人居住面积不得小于2平方米,禁止住通铺。
第
14
条
新工艺的应用
发包方面所采用的新工艺、新技术,乙方必须积极配合实施,乙方必须对甲方提供先进的施工工艺及技术保密。新工艺、新技术在实施前,甲方应对乙方进行书面交底。
第
15条
安全施工
15.1
乙方必须认真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建设部、北京市政府、北京市建委颁发的有关规定。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安全施工管理部门对于安全施工方面的各种制度、要求及甲方对施工现场安全施工的其他特殊要求组织施工,并接受甲方的安全检查。甲、乙双方需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入场教育书》作为合同的附件,对甲方所发出的安全整改通知,乙方应在甲方指定的期限内立即安排人员整改完毕;如甲方发现乙方在接到安全整改通知后在指定的期限内仍然未予整改或整改不符合甲方要求,甲方有权给予乙方500-2000元的罚款。
15.2
乙方负责现场的安全防护工作,乙方需配备一名专职安全员,应对工人的施工生产安全负责。
15.3
乙方人员发生伤亡事故,按照本合同7.9条款执行。
15.4
乙方投入到本工程中的全部机械设备及各类生产工具必须经检验合格,并符合国家北京市及发包方的有关规定和安全使用标准。若因分包方违反操作规程和(或)使用不符合安全标准的各类机械设备及生产工具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分包方自行负责。
第
16条
与甲方其他分包商的配合
16.1
如果甲方认为有必要,甲方可以在任何时候将本分包工程的任何部分另行分包给其他分包商,乙方不得提出任何异议和任何索赔。
16.2
乙方需无条件为甲方分包的其他分包商,提供以下但不限于以下各项协调配合工作,其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承包总价中,任何情况下均不得调整。
16.2.1
应甲方的要求提供或搭设甲方分包的其他乙方施工工作平台及施工结束后的清理工作。
16.2.2
在现场(非操作面)提供甲方分包的其它分包商施工所需的动力、调试及照明电源。
16.2.3
在现场(非操作面)提供发包方分包的其它分包商足够的水源及调试用水。
16.2.4
为达到文明施工及卫生标准而作的配合。
第
17
条
特别条款
17.1
乙方不得以现金和物品等方式收买甲方的工作人员,一经发现,乙方需交纳10倍于收买金的罚款,并无条件解除本工程合同。
17.2
为确保本工程的工期和质量,乙方应保证按照甲方的施工组织设计、总进度计划和质量要求精心组织施工,保证施工人员的技术水平和数量,所有施工人员必须是乙方自有工人,乙方在现场配备施工管理人员,对施工过程把关,服从甲方的监督检查。
17.3
在施工过程中,若乙方施工进度和施工质量明显不符合工期及质量要求,甲方有权指令乙方在指定期限内,采取赶工措施或质量改进措施。若乙方在限期内仍未取得明显的效果,不能令甲方代表满意,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7.4
乙方应保障甲方免于承担由于乙方或其工人误用业主提供的临时工程、甲方的设备的其他设施造成的损害而引致的一些索赔、诉讼、损坏赔偿费、诉讼费、指控费和其他开支。
17.5
如乙方有任何违反分包合同的违约行为,乙方应保障甲方免于承担由此违约造成任何损害对业主的赔偿费,在此情况下,甲方可从本应支付给分包方的工程款中扣除此笔赔偿费,但不排除采用其它赔偿办法。
17.6
乙方应有承担一定风险的能力,当甲方资金出现短缺暂不到位时,乙方承诺垫款至甲方的资金得到缓解为止,并无条件接受甲方工程款短期延迟支付的要求,保证施工生产的正常进行,保证所属工人不干扰甲方的工作,否则,甲方可在支付给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3%,作为乙方的赔偿金。对于乙方已完成的工程的工程款,如业主尚未向甲方支付此部分工程的工程进度款,甲方可以延缓支付上述工程款的部分金额。
第
18条
保修
18.1
乙方承包范围内的工程项目,经验收合格后,甲方为乙方开具工程合格单及工程完工单,甲方根据乙方施工的工程质量情况和完工情况为乙方办理竣工结算。
18.2
乙方所施工程的保修期限应符合有关规范要求,且应执行甲方与业主签订的保修合同的保修期限。乙方自接到甲方的保修通知后,必须24小时内赶到工程地点进行维修,否则视为乙方违约。在工程竣工时乙方应与甲方签订保修合同,保修金额为结算价款的5%
。
第19条
违约责任
19.1
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施工质量达不到合同、规范的要求;发生其它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上述各合同条款规定的违约责任;以单方面理由中途撤场;不能保质保量完成本合同承包内容等情况均视为违约乙方违约,乙方应赔偿因违约给甲方造成的各方面损失,并且应承担违约罚金。违约罚金的计算方法:结算总价*20%。
19.2
除非双方协议将合同解除,或因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本合同。
第
20条
保险
20.1
乙方应对其自身在分包工程现场的全部雇员的人身安全及自有机械设备等财产办理保险,其费用自理。
20.2
乙方对雇员的保险:
20.2.1
对于乙方的工人的意外事故或损伤,乙方单方面负责。
20.2.2
关于乙方雇用的任何员工或其他人员的任何意外事故或伤害所引起的或是这方面的一切损失或法律补偿费用,甲方将不负责任。乙方应使甲方免遭一切此方面或与此相关的索赔、诉讼和费用开支。
20.2.3
乙方应保持保单的有效性,对于偿付上述分包工程的所有雇员及其他人员的损失补偿费,乙方负完全责任。在乙方雇员的任何人员为分包工程的整个时间内,乙方应延续此保险。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在分包合同通用期间,应妥善保存此保单及保险费付款收据。
20.2.4
保单的有效期从本合同生效开始直到本合同失效结束。
第
21条
退场
本工程合同规定的承包范围竣工,并验收合格,乙方在接到甲方的退场通知后,五日内应将其在施工现场的所有雇员及财产全部撤出施工现场。乙方在退场过程当中应保证甲方及其他分包方的财产及已完工程免于遭受任何损失。对于乙方在施工中过程中搭设的临时设施,如甲方要求拆除,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无条件予以拆除,并将现场清理干净直至令甲方满意为止。乙方如拖延退场,甲方将不予结算。乙方拖延退场,每逾期一天支付甲方损失费,损失费按本工程乙方结算价的千分之五计算,逾期退场超过10天,甲方强制乙方退出施工现场,由此引致的一切损失和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第
22条
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发生争议时,可以通过协商或申请施工合同管理机构会同有关部门调解。不愿通过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以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第一种争议解决方式: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二种争议解决方式:向
人民法院起诉。
第
23条
合同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在结清工程竣工结算尾款且全部履约后,并办理正式的交接手续,本合同即宣告终止。
第
24条
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其组成及解释顺序如下:
25.1
协议条款。
25.2
标准、规范和其他有关技术资料、技术要求。
25.3
总包方收到业主的图纸后提供的施工图纸。
25.4
工程量清单
25.5
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第25条
合同份数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
份;
本合同副本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
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
发包方(公章):
承包方(公章):
地
址: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篇2:2020劳务分包合同范本
20XX劳务分包合同范本 本文关键词:劳务,分包,合同,XX,范本
20XX劳务分包合同范本 本文简介:20XX劳务分包合同范本[1]甲方:四川航利泰格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乙方:四川资阳市天宇劳务公司甲方将航利星海湾三期工程的劳务承包给乙方。根据《合同法》《建筑法》《劳动法》的有关条款,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如下条款。一、工程名称:航利星海湾三期工程地址:彭州市金彭东路88号二、劳务
20XX劳务分包合同范本 本文内容:
20XX劳务分包合同范本[1]
甲方:四川航利泰格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四川资阳市天宇劳务公司
甲方将航利星海湾三期工程的劳务承包给乙方。根据《合同法》《建筑法》《劳动法》的有关条款,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如下条款。
一、工程名称:航利星海湾三期
工程地址:彭州市金彭东路88号
二、劳务分包人资质情况
资质证书号码:C109405139001
发证机关:四川省建设厅
资质专业及等级:劳务一级
三、工程承建方式
1、承建方式:实行包人工费、包周转材料(不含施工用电的电缆、配电箱、保护器、开关等)、包机械设备。
2、设计变更或要求增减工程项目按实结算
四、工作承包范围、内容
1、施工图中(散水沟范围内)的工程内容(除土方工程、
防水工程、
门窗工程、栏杆工程、保温工程、涂料工程、楼梯扶手、楼地面),
2、本工程承包范围外,需乙方配合的,由甲方书面形式指派,乙方收取相应的配合费用,费用由双方协调解决。
五、承包单价
l、本合同价款:采用固定综合单价合同方式确定。
2、本合同结算方式:所有工程量按乙方实际完成的建筑面积为准,建筑面积计算方式:按四川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SGD-2000)。其中,基础工程与屋面工程合计计算一层建筑面积(该建筑面积的大小以总面积/楼层数量的标准进行计算)。
3、工程造价
1)、按建筑面积
框架--剪力墙结构
元/m2、多层砖混结构
元/m2计算。
2)、基础工程与屋面工程合计计算一层建筑面积,单价按
元/
m2计算。
3)、承建价款包括人工工资、劳保费用、机械费用、低值易耗品费用。
4)、如需配合其他项目的计时用工,杂工每工日为
元,技术工人每工日
元。
六、价款支付:
按每月乙方完成工程量进行验收收方支付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到
、竣工结算经甲方审核完毕后支付到
,
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为
,质保期满后
个工作日支付给乙方。
七、质量要求
1、工程质量等级:合格。质量等级按国家验收标准进行评定,达到质检站认定的合格标准;
2、乙方接受任务后,由甲方管理人员向乙方人员进行技术交底,每道工序完工后由乙方进行自检,在得到甲方所管工长的书面认可后,将检查数据存档,并交甲方项目部留存一份;
3、质量必须按施工方案及现场施工技术交底内容作业施工。
八、安全要求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明确安全生产中各自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内容如下:
1、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国家、省、市的劳动保护、安全生产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消防工作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有关劳动保护法规、条例、规定。
2、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制订的各项安全操作规程,特种作业人员的审证考核制度;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安全生产奖罚制度;安全教育制度等。
3、甲乙双方的有关人员必须认真对本单位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制度
度及安全技术知识的教育,增强法制观念,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思想意识和自我保护的能力,督促职工自觉遵守安全生产纪律、制度和法规。
4、施工前,甲方应对乙方的管理、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进场教育,介绍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定和要求。乙方应组织召开施工入。员安全生产教育会议,并通知甲方委派有关人员出席会议,介绍施工中有关安全、防火等规章制度及要求,乙方必须检查、督促施工人员严格遵守、认真执行。
根据工程项目内容、特点,甲乙双方应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并有交底的书面材料,履行签字手续,交底材料归档备查。每周项目召开安全例会制并作好记录。
5、施工期间,乙方指派、负责本工程项目的有关安全、防火工作,甲方督促、检查和指导。甲方有协助乙方搞好安全生产、防火管理以及督促检查的义务,对于查出的隐患,乙方必须在限期内整改,过期不整改者,将进行经济处罚。
6、在生产操作过程中的个人防护用品及保健用品,必须具有“三证”(即: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产品检测报告)。甲方应督促乙方施工现场人员正确穿戴好防护用品。
7、乙方人员对所处的施工区域、作业设施设备、工用具等必须认真检查,发现隐患,应立即停止施工,并由有关单位落实整改后方准施工。一经施工,就表示该施工单位确认施工场所、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工具等符合安全要求和处于安全状态,乙方对施工过程中由于上述因素不良而导致的事故后果负责。
8、乙方应严格按甲方安全技术交底进行操作,如乙方野蛮、擅自施工所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9、乙方在施工期间所使用的各种设备以及工具等均应由乙方自备。如乙方需借用或租赁,应由双方有关人员办理借用或租赁手续,制订有关安全使用和管理制度。甲方应保证借出的设备和工具完好并符合安全要求,乙方必须进行检查,并做好书面记录,乙方一经接收,设备和工具的保管、维修应由乙方负责,并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10、乙方人员对施工现场的脚手架,各类安全设施、安全警告牌、不得擅自拆除、变动。如确实需要拆除变动的,必须经工地施工负责人和甲方指派的安全管理人员的同意,并采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能拆除。乙方人员擅自拆除所造成的后果,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11、特种作业必须执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经特种作业安全技术考核后持证上岗。中、小型机械的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做到“定机定人”,和有证操作;起重吊装作业人员必须遵守“十不吊”规定,严禁违章、无证操作,严禁不懂电器、机械设备的人,擅自操作使用电器、机械设备。
12、乙方必须严格执行各类防暴制度,易燃易爆场所严禁吸烟及动用明火,消防器材不准挪动他用。电焊、气割作业应按规定办理动火手续。严格遵守“十不烧,规定,严禁使用电炉等大容量餐具做饭和取暖,冬季施工如必须采用明火加热的作业时必须落实防火加热的防冻措施时,应取得工地主管人员同意,落实防火、防中毒措施,并指派专人值班。
1
3、乙方需用甲方提供的电气设备,在使用前应先进行检测,并做好检测记录,如不符合安全规定的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应积极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准使用,违反本规定或不经甲方许可,擅自乱拉电气线路造成后果均由乙方负责。
l
4、乙方在施工中,应注意地下管线及高压架空线路的保护。甲方对地下管线和障碍物应详细交底,乙方应贯彻交底要求,如遇有情况,应及时向甲方和有关部门联系,采取保护措施。
l
5、贯彻谁施工谁负责安全的原则。甲方应协力进行紧急抢救伤
员、保护现场,并按程序逐级上报。
l6、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施工管理人员和现场人员名单和相关证
件,包括作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及有关证件,人员确定后人员应相对稳
定,凡需变动,必须及时通知甲方,征得同意后方可变动。
17、凡发生工伤事故,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调查处理,由责任方承担一切经济损失和相应的法律责任。
九、工期要求
l、开始工作工期:*年*月*日,结束工作日期:*年*月*日。
2、按照甲方编排的总工期、月、旬、周、日施工进度计划按时完
成。
3、如因甲方原因或不可抗力自然灾害造成工期延误其工期相应顺延。
十、文明施工要求
1、乙方现场使用的所有材料必须堆码整齐。
2、施工现场必须达到工完场地清。
3、每间工人宿舍内的被盖、碗、鞋、毛巾必须整齐,生活垃圾必须按指定地点堆放。
4、乙方应自行完善其它标准化文明施工要求的工作。
5、乙方必须加强现场施工保卫工作,进入施工现场的材
料,乙方必须派专人守护。如有遗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6、现场内的文明施工,乙方派专人进行打扫(生活区、办公区、厕所及大门外处)。
十一、甲乙双方职责
l、甲方及时提供甲方应该提供的材料(钢材、铁件、施工图、更通知单、会审纪要)。
2、甲方为乙方提供食宿条件,乙方自备生活费。
3、甲方管理人员应尽最大努力,组织好交叉施工,防止或尽量减
少乙方窝工。
4、甲方项目部组织会议时,乙方负责入必须参加,否则甲方将给予经济处罚。
5、如泵送不能满足施工要求,为满足进度要求,进行人工搅拌的费用由甲方负责。
6、如图纸更改造成与原图纸工程量上的差异,甲方计算乙方其增加量。
7、劳务分包人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劳务作业转包或再分包给他人。否则,劳务分包人将依法承担责任。
8、乙方负责人(或指定专人)必须24小时坚守现场(特殊情况须向主办工长及分管工长请假)。
9、乙方必须服从甲方项目部安排、调整、管理,否则按拖延工期处罚。
10、乙方应按照安检、质检和相关法规和施工规范施工。
11、乙方应满足整个施工进度计划要求。
12、乙方所有提供机具材料应具有合格证明书交甲方项目部存档。
13、乙方的务工证、身份证、计划生育证由乙方解决。
14、乙方负责人必须陪同甲方项目经理、主办工长、钢筋工长一起参加质检站的质量检查并作好记录。
15、如因乙方不听从甲方安排,甲方有权随时勒令乙方退场。乙方在进度、质量方面,如达不至到甲方要求,甲方有权对该分项工程进行分割分包,如经整改,仍达不到甲方要求,甲方有权将该班组清退出场。
16、如乙方自行退场或有未完成的工作,未完工程量按承包单价的3倍从已完工程量中扣出,扣完为止。
17、乙方严禁招用未满16岁的童工及55岁以上的人员。
18、乙方必须按成都市社会保险有关《成都市非城镇从业人员综合社会保险》规定,为乙方现场所有人员购买非城镇从业人员综合社会保险并报甲方备案。
十二、材料及设备
1、周转材料由乙方自备。
2、乙方提供的材料及设备符合有关质量标准和工艺规范。
3、乙方采用的材料、成品、半成品、设备均按有关要求附有出厂合格证明等资料。
十在、工程量的确认和施工验收
以甲方与建设单位所签订的合同方式为准,具体每层工程量需由项目经理、工长、预算人员确认的为准。
十四、违约
协议双方之任何一方不能全面履行协议条款,均属违约。违约造成的所有责任和经济损失均由违约方承担。
十五、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另行以补充合同形成协商解决。
十六、乙方不服从现场管理或达不到合同要求,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十七、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叁份、乙方壹份。
十八、合同期限;本合同双方签字后生效,财务结算完毕后,自动失效。
甲方单位:(盖章)
乙方单位:(盖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
签订日期:*年*月*日
篇3:外架工劳务分包合同
外架工劳务分包合同 本文关键词:劳务,分包,合同,外架工
外架工劳务分包合同 本文简介:长治潞城河南城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颐龙湾项目部颐龙湾22#、23#脚手架工程劳务分包合同发包方:河南城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承包方:日期:*年*月*日脚手架工程劳务分包合同发包方:承包方:(简称乙方)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将潞城潞安颐龙湾小区22、23#楼工程脚手架工程以包工不包料形式承包给乙方施工。根据《
外架工劳务分包合同 本文内容:
长治潞城
河南城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颐龙湾项目部
颐龙湾22#、23#脚手架工程
劳
务
分
包
合
同
发
包
方:河南城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承
包
方:
日
期:*年*月*日
脚手架工程劳务分包合同
发包方:
承包方:
(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将潞城潞安颐龙湾小区22、23#楼工程脚手架工程以包工不包料形式承包给乙方施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甲乙双方就工程施工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称:潞城潞安颐龙湾小区22、23#
工程地点:长治潞城
建筑面积:
约23000㎡。
二、承包内容:
1、工程内容:包括外脚手架和安全挡板搭设、脚手板铺设、踢脚板制作安装、安全网、条幅、标语、及各种安全标志的挂设,挑架及卸料平台的预埋和架设、焊接,连墙杆的预埋和架设,卸料平台的钢丝绳的拉设,施工通道、临时施工楼梯搭设;各种钢筋、木工等防护棚、室内楼层临边防护、基坑临边和洞口防护、楼梯防护及电梯井筒内脚手架搭设、电梯井内封闭挡板搭设及铺板;塔吊的人行天桥和工作平台搭设、施工电梯的工作平台搭设、安全通道的搭设等一切脚手架工程,包括所有防护钢管刷漆及挡脚板的制作、安装。
2、工作内容:包括所承包工程内容的搭设、安装、拆除、清理、分类、归堆、装卸车。必须按照工程公司规定要求搭设。
三、本合同按单价承包:
1、人民币
13元/平方米,按建筑面积计算。(本单价已包括完成本分项工程所需的一切费用,如:工人工资、带班工资、伙食费、住宿费、车旅交通费、停工窝工费、工人保险、工伤事故费用、办证费用以及其他一切费用,乙方不得以任何原因任何形式向甲方提出增加费用。)
2、乙方包工不包料,包质量(合格)、包工期、包安全及文明施工。
四、支付方式:
⑴
本工程完成主体12层后开始付款,按进度支付至
60%,主体全部封顶后支付至总工程款的
60%
,拆完外架、分类堆放整齐后一个月内支付工程款的
90%
,余下
10%
待工程竣工验收后三个月付清。
⑵乙方每次申请进度款时必须提交工人工资表及身份证复印件。
保证工资款发放到工人。
五、工程质量标准
1、质量要求:本工程质量要求以国家相关部门验收达合格
标准,按照甲方提供图册要求施工。
2、验收规定:
①每道工序(或每个层段)施工完成后应先由乙方按要求自检,经自检符合要求后报施工员申请验收,再由甲方组织验收。如验收不合格,乙方须按时按要求返工、整改,直至验收合格,乙方承担返工、整改的费用。
②脚手架工程施工及验收执行国家JGJ59-99和JGJ59-99标准。
经按以上标准检查和验收达到合格标准的工程量按承包价100%结算;不合格的不予结算。
3、安全文明施工
⑴
乙方须对工人进行安全教育,并作安全、质量书面交底;每天及时对工人做班前安全活动,并做好记录,所有书面资料交一份到项目部(以签收为准,每缺一份罚款100元)。
⑵
乙方必须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乙方工人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工伤事故费用由乙方负责。
⑶
乙方要做到文明施工,施工现场要做到工完场清,严格执行工地文明施工规定。其中工完场清的工作内容主要有如下几方面:
①每天当班完工以后,把所属自己班内的材料、机具及杂物清理干净,并按指定的地点堆放,所有的一切杂物、材料及机具均不能堆置在外排架上,违者按每层200元罚款,责令其班内当天整改,如未按时整改的,由项目部派人清理,所发生的人工费用由乙方负责(以甲方主管人员提供为准),在乙方当月的工程款内扣除。
②外架搭设完成后,乙方负责清楼层上及架体上的外架材料,并按甲方指定的地点分类堆放整齐(严禁放在外架上,违者按每层200元罚款)。
⑷
在混凝土浇捣前应先做好连墙杆或支撑的预埋管件,并且在混凝土浇捣时有专人跟踪检查。
⑸
外架拆除后,所发生的人工费用由乙方负责。
⑹
服从甲方的调度及管理,不得无理取闹,如发生与其它班组打架或打群架事件,视其情节轻重罚款1000~5000元/次,且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⑺乙方所有进场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的宿舍管理规定,并定人定时对宿舍的环境卫生进行清洁,严禁在宿舍开火煮食、使用电炉、电饭煲、电热棒等电热器具,违者按宿舍管理规定进行处罚。
⑻乙方必须安排专人负责本班所属的生活区的卫生,如果经检查不符合文明施工要求的,甲方对乙方罚款每次200元。
(9)乙方现场负责人不得无故离开工地,有特殊情况必须向甲方领导人申请同意,违者每天罚款200元;
六、材料、设备供应:
1、材料:
①主材由甲方负责(钢管、扣件、钢巴网、安全网、挡脚板(制作及刷漆由乙方负责)、模板、木枋等);
2、施工机械设备:乙方负责自带本专业的全部施工工具、附助材料及劳保用品:
七、完工验收和结算:
1、乙方在完成合同约定工程后次日通知甲方,并向甲方提交完整的相关资料。甲方在
3天内组织验收。如验收不合格,乙方须按要求返工、整改,直至验收合格。乙方承担返工、整改的费用。
2、乙方在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
5日内向甲方提交相关结算资料。甲方在收到结算资料后10日内完成审核。
八、工程维护:
1、全部外架及配套工程搭设完成,经甲方主管人员组织验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在使用期间,乙方有责任对其进行维修整理。例如:安全网修补、钢巴网恢复、钢丝绳调紧、连墙杆检查修整、体架全面检查等工作。
2、在维护期内,乙方必须安排足够人员留守工地,以达到施工要求,确保施工安全。
3、如特殊情况,需乙方增加人员配合施工,乙方必须在接到甲方的书电话通知后24小时内安排足够人员配合工作。如乙方怠于履行此义务,须承担逾期违约责任。甲方可委托第三方执行工作,费用从质保金中直接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支付。
乙方24小时服务电话:
九、其他权利义务:
(一)甲方:
1、及时向乙方提供施工图纸及相关资料等。
2、在不妨碍乙方正常施工的情况下,可以随时对工程进度、质量进行检查。如乙方未按约定及要求施工,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返工、整改。
3、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4、工程完工后,甲方进行工程验收的标准:施工图纸及说明书、国家颁布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
5、甲方向乙方提供住宿、施工场地、材料及设备堆放场地、临时用水用电。
6、协调乙方与现场其他施工单位(班组)的关系。
(二)乙方:
1、乙方应于开工前向甲方提交详细抽料表作务查。乙方应对抽料表的内容的准确性负全责,在上交前必须经反复认真核对。每月23日前将下月的材料(设备)计划以书面形式交甲方项目部。
2、乙方应按规范、标准、设计要求、施工图纸及甲方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检查,并为检查提供便利条件,承担因自身原因导致返工、改建的费用。
3、不得将本合同或其中任何部分转让或分包给第三方进行施工。否则,甲方可单方解除合同,一切后果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4、必须为进入施工现场的施工人员办理出入证,工人需穿统一服装,并确保施工安全及文明施工(工人进场3天内必须交齐身份证复印件和相片到项目部备查,证件及服装费用由乙方承担)。
5、在每个工序或层段工作完成后,乙方必须先按要求自检,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至合格后再通知甲方组织验收,但不能因整改而影响施工进度。
6、在工程进行中,不得损坏场地内或场地临近的各种建筑物、构筑物、管线和设备设施,保护周围的自然环境,若有任何损坏,须立即通知有关单位和甲方,并由乙方自行承担损失及全部修复费用。
7、服从甲方的现场指挥,遵守施工现场各项管理制度。根据甲方进度要求,积极配合其他工程施工。负责乙方现场施工人员的安全及卫生。
8、定期向甲方上报施工进度情况。
9、做好施工组织管理、保持现场整洁、道路畅通,做到工完场清。
10、如甲方要求乙方出工,做与承包范围外的工作时,不得拒绝,结算时按120元/天结算。
11、必须按时支付工人工资,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工人工资。
十、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必须严格履行各项合同义务。任何一方违约造成对方损失的,均须承担赔偿责任。
2、如乙方逾期履行合同义务或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则乙方须承担每日2000元(以每层计算)的违约金。每层逾期超过
2天,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已完成工程量未结算、付款部分不予结算、付款,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负责赔偿。乙方须在甲方发出解除合同通知之日起2日内撤场。否则,甲方有权强行清理施工现场,因强行清理现场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3、因乙方的原因致使工程质量不符合标准和约定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改建。经过修理或者返工、改建后,造成逾期交付的,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仍不合格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须承担违约责任及损害赔偿责任。
4、乙方违反操作规范或因乙方原因造成质量、安全事故的,由乙方自行承担全部经济责任及法律责任。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5、对于乙方应支付的违约金及赔偿金,甲方有权在通知乙方后从应付工程款或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
6、任何一方不得无故解除合同,否则须支付相当于合同总价0.5%的违约金,并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7、因乙方的原因致使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乙方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十一、特别约定:
1、接长立杆时,如果未有横杆而行接立杆,经甲方人员发现,项目部将对乙方罚款200元每次,并且因此造成的安全责任由乙方负责;随层架板必须捆绑牢固,连墙件必须为水平连接。
2、如果每个工班下班后,架体上留有扣件或未扎实的钢巴网、模板或木枋、未绑的安全网等,经甲方人员发现,项目部将对乙方罚款200元每次,并且因此造成的安全责任由乙方负责;
3、乙方工人进场必须购买工伤保险,在施工中乙方必须注意安全,如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与甲方无关,乙方不得无故闹事。
十二、退场原则
⑴
因乙方原因被甲方终止合同并责令退场,退场结算按完成工程量的70%结算,并扣除所有已支付款项,乙方不得以任何原因任何形式向甲方要求索赔其他任何费用。
⑵
因乙方原因影响工程施工进展(包括且不限于:乙方人力不足、乙方未能支付工人工资或伙食费、乙方工人施工技术不能到达工程要求、乙方带班能力不足不能到达工程要求、乙方原因造成工程停工消极怠工等)经甲方多次教育后乙方未能改善,视为乙方自动退场。退场结算按完成工程量的70%结算,并扣除所有已支付款项,乙方不得以任何原因任何形式向甲方要求索赔其他任何费用。
十三、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劳务仲裁部门申请仲裁。
十四、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开始生效,至工程竣工验收结清款项后自动失效。
甲
方:
乙
方: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合同签订日期:*年*月*日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