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动态监控管理制度 本文关键词:管理制度,监控,车辆,动态
车辆动态监控管理制度 本文简介:车辆动态监控管理制度1目的为了加强我司营运车辆运行动态监管,规范车辆监控系统管理,充分发挥GPS监控的作用,提高安全生产动态管理水平,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根据《重庆市道路营运车辆安全监控系统使用管理规定》(渝交委安〔2011〕4号)、重庆公运集团公司《道路营运车辆安全监控系统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车辆动态监控管理制度 本文内容:
车辆动态监控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了加强我司营运车辆运行动态监管,规范车辆监控系统管理,充分发挥GPS监控的作用,提高安全生产动态管理水平,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根据《重庆市道路营运车辆安全监控系统使用管理规定》(渝交委安〔2011〕4号)、重庆公运集团公司《道路营运车辆安全监控系统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安装有GPS、3G摄像系统车载终端的营运车辆。
3
内容
3.1
平台安装要求:使用道路运输车辆上安装的卫星定位装置符合以下标准要求:
3.1.1
《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车载终端技术要求》(JT/T
794);
3.1.2
《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终端通讯协议及数据格式》(JT/T
808);
3.1.3
《汽车行驶记录仪》(GB/T
19056)。
3.2
平台监控内容
3.2.1车辆运行速度是否超过设定速度;
3.2.2车辆的运行区域线路是否超出核定的运行区域线路;
3.2.3是否疲劳驾驶,驾驶员驾车时间是否符合有关行业管理部门的要求;
3.3
公司平台监管职责:
3.3.1
负责公司监控系统的管理和使用;对车管部监控平台的日常监控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协调,及时掌控车辆的运行状态。
3.3.2
根据实时监控情况,发现车辆恶性超速、单车多次超速等情况及时报告,对所有报警信息及时处警,同时向车管部平台发送气象、道路环境等相关安全信息。
3.3.3
负责对车管部平台营运监控系统相关数据的收集、汇总、备份、查阅、分析和处置,做好运行日志、数据抽查工作记录,并将上线率、定位率、处警率、处罚情况等相关数据填报月报表,上报集团安全保卫处。
3.3.4
协助系统营运商做好监控系统的安装、升级、检修、调试、系统维护、终端转户等工作,确保安全监控系统运行良好。
3.4
车管部平台监控职责:
3.4.1
车管部平台对运营车辆在监控中发现的超速、不按规定线路行驶、超时驾驶(疲劳驾驶)等违法违章行为的报警,及时处警,并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处理。
3.4.2
车管部平台应将规定的数据格式将车辆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通讯地址、营运车辆号牌及类型、载重吨(座)位、营运线路及起讫站点、道路运输证号、驾驶员姓名、身份证号、从业资格证号等基础信息及时录入监控系统。
3.4.3
做好每日运行日志及运行数据抽查记录,确保对所有监控车辆在一个月度周期内的运行轨迹进行全部抽查,检查的内容主要包括:车辆终端信号是否正常;是否按规定线路运行;是否存在超速、超时驾驶等违法行为以及是否存在运行轨迹异常等。对终端信号中断的车辆,要及时查明原因,恢复终端信号传递;对运行轨迹异常的车辆,要在排除技术原因的情况下,根据异常数据对其进行直接处罚;对需维修的车载终端应及时在迅捷公司报修系统上进行报修(维修电话:62764681),并做好登记。
3.4.4
营运车辆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时,应及时采集肇事车辆行驶数据并备份保存。
3.4.5
根据实际情况,通过车载终端及时向所属营运车辆提供包括气象、道路环境等内容的安全信息服务。
3.4.6
每月22日前及时将当月本单位所属车辆监控的违规记录、处理情况、分析报表上报公司平台汇总。
3.5
监控设备管理
3.5.1
加强对车载监控终端的检查,教育广大驾驶员爱护和正确使用。
3.5.2
除专业维修人员外,禁止私自打开终端主机机盖,将SIM卡取出挪作他用;未经许可不得将SIM卡进行更换;禁止私自打开终端主机机盖和终端显示屏进行装卸、改装、修理或改变车载终端结构等。
3.5.3
车载终端的日常使用中,连接线应妥善保管,细致处理,不得将连接线进行拖拽,而导致接口脱落乃至损坏,影响正常使用。
3.5.4
在日常工作中,驾驶员应保护好车载终端显示屏,避免直接曝晒于太阳光之下;驾驶员应保持驾驶室内环境整洁、干燥,避免显示屏、车载终端等设备接触到水、油等液体。
3.5.5
车管部平台要对在监控中发现的超速等各种违法行为要进行及时处理,坚持“超速必处,上90必罚”的原则,采取“第一次超速罚款50元,第二次超速罚款100元,第三次超速罚款200元,第四次超速罚款1000元,第五次超速清退出单位”的处罚措施,执行到位。同时每月要对连续超速达三次以上的驾驶员组织专题学习,写出书面保证。
3.5.6
对超速报警中漂移情况的认定,应着重关注隧道出口、山区路段等区域,以及速度值陡升陡降或断点时间较长的现象。对速度值匀速上升且有连续轨迹点的超速报警应认定为正确报警。
3.5.7
禁止故意损坏终端、安装开关,挪动、屏蔽、干扰终端天线等消极对抗正常监控的行为;严禁车辆私自改变营运线路,越线行驶;一经发现,罚款1000元—2000元,对情节恶劣者予以清退。
3.6
考核
3.6.1
每月结束后,公司平台将根据当月安全监控的违章处罚率、处警率、上线率、定位率等数据对车管部平台进行考核。其中违章处罚率必须达100%,处警率、上线率、定位率必须达95%以上(含95%)。每月的月度考核结果将纳入每月及年度考核内容之一。
3.6.2
车管部平台监控人员在日常监控中应及时发现故意损坏终端、安装开关、屏蔽干扰天线、严重超速等违规行为,对存在上述行为的车辆或驾驶员要采取措施,执行到位。凡因上级部门发现车辆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而车管部平台未及时发现或未采取措施的,将对车管部平台监控人员处罚50元—500元。
车辆动态监控平台值班制度
1
目的
为了保证公司车辆运行安全,监督本公司车辆的服务质量及保障乘客驾驶人员出行安全,公司对GPS平台实施24小时监控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车辆动态监控平台值班管理。
3
内容
3.1
公司实行GPS监控人员值班进行监控,坚持谁值班,谁监控,谁记录,谁负责原则。
3.2
严禁将监控设备让无关人员操作,禁止上网聊天,游戏及浏览与工作无关网页。
3.3
根据工作需要通过平台发送管理信息,严禁发送与监控管理无关的信息。发送信息时应用语规范、简单、明确并做好相关记录。
3.4
掌控不在线车辆,查明原因,及时查处屏蔽信号,干扰信号,损坏设备等违规车辆。
3.5
在特控制天气(气候)、特控路段、特控驾驶员、特控车辆有特别要求时要进行告诫。
3.6
发现监控车辆超速等违章行为时,应立即发送短信警示和纠正,要求马上消除违章行为。有其他报警或不正常时,立即向驾驶员询问情况,若发生交通事故或其他紧急报警时,立即向主管领导汇报,包括车号、时间、路段。
3.7
车辆在运行途中遭遇恶劣天气、道路堵塞、交通事故、或抢劫等紧急情况时,驾驶员应立即向监控平台发送信息或电话报告,公司监控平台应根据情况及时提供相应的帮助。
3.8
监控值班人员必须认真负责,做好监控日志记录,做好违规违章车辆记录、处理工作;重要事项要及时告知相关部门和领导。
卫星定位装置检查、维护制度
1
目的
为确保GPS车载终端的信息传输畅通,实现GPS车辆监控平台对车辆的实时监管,确保公司车辆安全行驶,降低交通事故发生的概率,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卫星定位装置定期检查、适用情况及日常维护的管理。
3
内容
3.1公司
3.1.1教育职工树立“安全第一”思想,使驾乘人员认识道路运输GPS监控管理对于运输安全生产的重要性,自觉接受企业的管控。
3.1.2认真执行GPS安全监控各项规章制度、监管职责,建立健全GPS道路运输监控,做好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
3.1.3使用道路运输车辆上安装的卫星定位装置符合以下标准要求:
(一)《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车载终端技术要求》(JT/T
794);
(二)《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终端通讯协议及数据格式》(JT/T
808);
(三)《汽车行驶记录仪》(GB/T
19056)。
3.1.4定期对本企业的道路运输GPS监控情况组织检查,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总结经验,寻找差距,对违反GPS管理的,要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3.1.5车载GPS终端出现故障时及时汇总登记,联系GPS运营商进行更换或维修,确保车辆监控的畅通。
3.2
驾驶员
3.2.1确保GPS车载终端处于开机状态,严禁人为破坏车载终端,严禁私自拆除、改变或改装车载终端结构。车载终端不能正常工作时应及时向公司反映,进行更换或维护。
3.2.2严禁恶意手动报警,扰乱平台正常工作,保持终端信息畅通。
3.2.3严禁恶意屏蔽或干扰车载GPS终端信号,致使车辆无法监控。
3.2.4严禁车辆终端不在线时,营运车辆。待车载终端工作正常后方可恢复营运。
3.2.5遵守各项行车安全制度和运营规定,对监控平台提醒的违章行为应及时予以纠正。
3.3
维护人员
3.3.1对新入户车辆安装规定要求的GPS车载终端设备和回收报废车辆的GPS车载终端设备
3.3.2定期对车载GPS终端设备进行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3.3严格按照有关规程的要求进行计划检修和处理日常故障,力求使所修设备尽快恢复原有功能,并确保检修工作的质量和安全。
3.3.4认真详细地做好维修记录。
3.3.5爱惜检修工具、设备、仪器仪表,不浪费检修消耗性物料。
3.3.6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岗位,上班时间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3.3.7努力学习理论知识,刻苦钻研维修技能,熟悉设备结构、性能及系统情况,注意总结实际经验,不断提高维修水平。
3.3.8、尊重领导,服从调度和工作安排,完成上级领导交代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篇2:内部控制管理制度10710
内部控制管理制度10710 本文关键词:内部控制,管理制度
内部控制管理制度10710 本文简介:XXXXXXXXX有限公司(制度管理文件)XXXXXXXXXX有限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编制:企业管理中心审批:董事办二○一三年十二月目录1、总则21.1内部控制的目的和意义21.1.1目的21.1.2意义21.2内部控制的目标21.3内部控制的制订原则32、内部控制管理细则42.1内部机构运行管理控
内部控制管理制度10710 本文内容:
XXXXXXXXX
有限公司
(制度管理文件)
XXXXXXXXXX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管理制度
编
制:企业管理中心
审
批:
董
事
办
二○一三年十二月
目
录
1、
总则2
1.1内部控制的目的和意义2
1.1.1目的2
1.1.2意义2
1.2内部控制的目标2
1.3
内部控制的制订原则3
2
、内部控制管理细则4
2.1内部机构运行管理控制4
2.2发展战略管理控制4
2.3合同管理控制5
2.4财务资金管理控制6
2.5采购与付款管理控制7
2.6存货管理控制9
2.7固定资产管理控制10
2.8成本费用管理控制11
2.9资金筹措管理控制12
2.10财务报告编制控制管理13
2.11违规行为控制管理14
3、附则15
1、
总则
1.1内部控制的目的和意义
1.1.1目的
为了加强和规范企业内部控制与管理,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企业内部控制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1.1.2意义
本制度的实施对完善公司内部控制、进一步规范公司内部各个管理层次相关业务流程、分解和落实责任、控制公司风险、确保公司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的真实完整、公司资产安全高效运行等具有较强的现实意义。
1.2内部控制的目标
通过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建设、完善、实施,优化公司内部环境、各项业务流程以及相关制度,保证公司的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的真实完整,从而提高经营管理水平,最终形成具有自身特色的企业文化,并促进公司发展战略的实现。
1.3
内部控制的制订原则
1.3.1合法性原则。本制度的制订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府监管部门的相关要求。
1.3.2全面性原则。本制度的制定贯穿决策、执行和监督全过程,覆盖公司及其所属单位的各种业务和事项。
1.3.3重要性原则。本制度的制订在兼顾全面的基础上突出重点,针对重要业务与事项、高风险领域与环节采取更为严格的控制措施,确保不存在重大缺陷。
1.3.4有效性原则。本制度相关具体业务控制能够为内部控制目标的实现提供合理保证,公司全体员工应当自觉维护内部控制的有效执行,内部控制建立和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应当能够得到及时地纠正和处理。明确各部门及人员应承担的职责,做到奖罚有对象,责任可追溯,避免发生越权或互相推诿的现象。
1.3.5制衡性原则。内部控制在治理结构、机构设置及权责分配、业务流程等方面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同时兼顾运营效率。内部牵制体现公司单位之间、员工之间以及各岗位之间所建立的互相验证、相互制约的关系,特别要明确单位、部门、岗位之间的职责,管理授权要适度、明确。
1.3.6适应性原则。本制度制订的具体业务控制,合理体现了企业经营规模、业务范围、业务特点、风险状况以及所处具体环境等方面的要求,并随着企业外部环境的变化、经营业务的调整、管理要求的提高等不断改进和完善。
1.3.7成本效益原则。本制度的制订在保证内部控制有效性的前提下,合理权衡成本与效益的关系,争取以合理的成本实现更为有效的控制。
1.3.8包容性原则。本制度力求避免与公司其他制度相矛盾,尽可能包容公司不同的现有的内控制度。对不符合内控要求的制度,应及时修改、完善,并以本《内部控制管理制度》规定为准。
1.4
内部控制的适用范围
《内部控制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各单位、中心、部门。
2
、内部控制管理细则
2.1内部机构运行管理控制
2.1.1内部机构运行关键管理控制点
2.1.1.1内部机构梳理。
2.1.1.2内部机构设置的合理性和运行的高效性。
2.1.1.3内部机构设置和运行中存在职能交叉、缺失或运行效率低下的,应当及时解决。
2.1.2内部机构运行管理控制细则
2.1.2.1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应当定期对公司内部机构设计与运行的效率和效果进行全面评估,发现内部机构设计与运行中存在缺陷的,应当进行优化调整。
2.1.2.2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公司不同的发展时期和战略要求,结合实际经营需要,对组织架构和业务流程进行全面梳理,并作出相应的优化调整。
2.2发展战略管理控制
发展战略管理是对公司经营的现实状况和未来趋势进行综合分析和科学预测的基础上制定并实施发展战略目标和战略规划的过程。
2.2.1发展战略关键管理控制点
2.2.1.1战略目标制定应考虑周全,目标定位准确。
2.2.1.2战略规划制定应有阶段目标和具体实施步骤、措施,具有可操作性。
2.2.1.3战略规划应随着企业内外部环境的变化及时调整。
2.2.2内部机构运行管理控制细则
2.2.2.1战略规划中心结合实际,全面分析,准确的制定公司战略规划目标。
2.2.2.2战略规划中心严格按照公司战略规划目标编制实施计划、步骤、预算报表及绩效指标。
2.2.2.3具体业务部门对公司年度计划完成情况综合分析,寻找出现偏差原因、提出计划(规划)调整意见。
2.3合同管理控制
2.3.1合同关键管理控制点
2.3.1.1合同起草是否存在不利于公司方利益实现的条款和遗漏必备条款,文字表述存在歧义。
2.3.1.2合同文本合法性、规范性。
2.3.1.3合同签署是否按照会签流程进行审批。
2.3.1.4公司行政印章使用是否得到有效控制。
2.3.1.5合同对方是否具备履约资质,合同对方未能信守约定履行职责和义务的处理及变更或解除。
2.3.2合同管理管理控制细则
2.3.2.1建立并严格执行公司合同管理办法规定的合同管理程序、严格会签审批程序。
2.3.2.2严格执行公司印章管理规定,启用公司行政印章和合同印章进行签署合同。
2.3.2.3合同管理员与合同承办人之间加强沟通,把握合同进度、对方消极执行合同时采取应对措施,反映实际合同变更或解除需求。
2.4财务资金管理控制
本制度所称的财务资金是指企业所拥有或控制的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
2.4.1财务资金关键管理控制点
2.4.1.1职责分工、权限范围和审批程序需明确,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应合理。
2.4.1.2现金盘点和银行对账单的核对应当按规定严格执行。
2.4.1.3与财务资金有关的票据的购买、保管、使用、销毁等应有完整的记录,银行印
鉴和有关印章的管理应当严格有效。
2.4.2财务资金管理不相容岗位
2.4.2.1财务资金支付的审批与执行。
2.4.2.2财务资金的保管和盘点清查。
2.4.2.3财务资金的会计记录和审计监督。
2.4.2.4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等级工作。
2.4.3财务资金使用的审核批准程序
申请→
审核→复核→审批→支付。
2.4.4财务相关印章管理
2.4.4.1严禁一人保管支付款项所需的全部印章。
2.4.4.2银行印鉴的个人名章由会计机构负责人或其指定的会计人员管理。
2.4.4.3现金收(付)讫章、银行转讫章由出纳员管理。
2.4.4.4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等印章,由会计机构负责人或其指定人员管理。
2.4.4.5会计人员名章应由本人自行保管使用。
2.4.4.6会计印章保管人员应当按照规定用途和范围使用,严禁交由非责任人使用,严禁在空白单证及纸张上用印。
2.4.4.7会计印章一般不得携带出公司使用。确因工作需要携带出单位使用的,须经公司负责人或其授权人批准,并由保管人监督使用。
2.4.5票据管理
2.4.5.1空白支票等银行票据和其他有价证券由出纳员保管。
2.5.5.2发票应由专人保管使用,按照规定开具发票。发票的盖章、领用备查登记应由会计机构负责人指定专人负责。发票开具人员从指定人员处领用发票后,会计人员进行备查登记。发票存根联应交存会计机构存档。
2.4.6财务资金管理控制细则
2.4.6.1公司取得的货币资金收入必须及时入账,不得账外设账,不得坐支现金。
2.4.6.2公司需指定专人定期与银行对账,并指派对账人员之外的其他人员进行审核,确定银行存款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余额是否相符。
2.4.6.3公司应定期和不定期地进行现金盘点,确保现金账面余额与实际库存相符,如不符,应及时查明原因,做出处理。
2.5采购与付款管理控制
本制度所称的采购与付款是指企业外购商品并支付款项的行为。
2.5.1采购与付款关键管理控制点
2.5.1.1权责分配和职责分工应当明确,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应当合理。
2.5.1.2请购依据应当充分,请购事项和审批程序应当明确。
2.5.1.3采购与验收的管理流程及有关控制措施应当清晰,对供应商的选择、采购方式的确定、采购合同的签订、购进商品的验收等应当明确。
2.5.1.4付款方式、程序、审批权限等应当明确。
2.5.2采购与付款业务的不相容岗位
2.5.2.1请购与审批。
2.5.2.2询价与确定供应商。
2.5.2.3采购合同的订立与审核。
2.5.2.4采购、验收与相关的会计记录。
2.5.2.5付款的申请、审批与执行。
2.5.3采购与付款管理控制细则
2.5.3.1各单位负责人根据单位需求和库存情况做出商品申购计划,填写物品申购单,报主管领导审核,分管领导或其授权人审批转采购部制定采购计划。
2.5.3.2根据审批后的采购计划成立询价小组,询价小组制定具体的询价方案,编制询价文件,通过收集信息来确定被询价供应商的名单,通过供应商提供的报价单、售后服务承诺及相关优惠条件确定二至三名候选供应商,将供应商名单上报,按审批后的意见确定最终供应商并进行采购。
2.5.3.3购回商品交物资部验收,仓库管理员凭采购单及销货清单清点货物,填写入库单。采购部根据入库单及收到的发票填写付款申请,财务部依据合同协议、发票等对付款申请复核后,按规定权限逐级审批后同意付款。
2.5.3.4由于质量或规格不符等原因要退换货的,物资部需对符合退、换货条件的商品办理出库手续,并做好退换货的记录,记录退换货的日期、货物名称、数量、购货日期、供应商、批准人等。如需退货,采购部应向财务部确认是否已部分或全部付款,若已付款,由财务部尽快联系供应商收回货款。对换回货物严格按照购进货物验收、入库的程序办理。
2.6存货管理控制
本制度所称存货,是指企业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主要包括各类配套材料、在产品、半成品、产成品、商品等。
2.6.1存货关键管理控制点
2.6.1.1存货的验收、领用、盘点及处置的控制流程清晰。
2.6.1.2存货成本核算方法、跌价准备计提等会计处理方法符合国家规定。
2.6.2存货管理控制细则
2.6.2.1物资部仓库管理员要对预备入库的商品的数量、质量进行检测,审核送(收)货单,并与实物一一核对,无误后,方可入库,仓库管理员按物品的品名、规格、数量、单价、金额开具一式三联的入库单(一联仓库留存、一联交采购部门留存、一联送交财务部登记入账)。由供应商直接运抵现场使用的货品:公司采购、物资及使用部门的有关人员必须到现场验收,办理交接手续,并签字确认,生成入库单和领用单,入库单交采购员签字确认,领用单交领用部门签字确认。
2.6.2.2物资部必须设置存货明细账,仓库管理员根据存货入库单,详细登记存货的名称、数量、规格、单价及金额等。财务部审核采购合同、入库单及采购发票等单据是否准确、真实,经审核无误后按相关会计规定进行账务处理。财务部每月对仓库管理员存货明细账进行稽核确认。
2.6.2.3存货领用时,仓库管理员应按存货的品名、规格、数量、单价、金额开具一式三联的领用单(一联仓库自存、一联领用部门留存、一联送交财务部登记入账),领用人员需在领用单上签字确认,仓库管理员按领用单登记存货明细账。
2.6.2.4公司物资部每月按存货的品种进行抽盘,每季进行全面盘点一次,填写盘点表,并与财务部账表数据核对,对盘点差异进行分析,将分析结果按相关规定上报,物资部根据审批意见进行处理。
2.6.2.5财务部按公司规定的存货计价方法,正确核算存货的实际成本,及时进行账务处理。
2.7固定资产管理控制
本制度所称的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
2.7.1固定资产关键管理控制点
2.7.1.1固定资产取得依据应充分适当,决策和审批程序应当明确。
2.7.1.2固定资产取得、验收、使用、维护及处置等环节的控制流程应当清晰。
2.7.1.3固定资产成本核算、计提折旧和减值准备、处置等会计处理符合国家规定。
2.7.2固定资产管理控制细则
2.7.2.1对一般固定资产的采购由使用部门根据实际情况提出采购申请,待批准后交由采购部门采购。
2.7.2.2对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需相关部门对项目进行可行性分析与评价,编制固定资产投资预算,报公司董事会审批。
2.7.2.3固定资产管理部门依据申购单、送货单及发票对新增的固定资产进行验收,并填制验收直拨单将固定资产交付给申购部门。
2.7.2.4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应制定安全防范措施,防止固定资产丢失、损坏等现象发生;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能及使用情况提出维修计划,按规定权限报批后实施;固定资产管理部门确定哪些固定资产需办理保险,按确定的结果报批,根据批准后的意见进行处理。
2.7.2.5财务部会同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固定资产使用部门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固定资产的清查工作,并负责固定资产的盘点,填写盘点表,与财务账表核对,同时需确认固定资产所有权的归属。对盘点的盈亏进行分析,提出处理意见,根据合理的证据及按规定权限审批后,及时进行账务处理,确保账实相符。
2.7.2.6财务部门审核采购合同、验收单及发票等单据是否真实、完整,按审核无误的单据进行账务处理;年末根据相关资料对固定资产进行减值准备分析,对应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及时进行账务处理。
2.8成本费用管理控制
本制度所称的成本是指可归属于产品成本、劳务成本的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其他直接费用,不包括为第三方或客户垫付的款项。费用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发生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减少的,与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除成本之外的其他经济利益的总流出。
2.8.1成本费用关键管理控制点
2.8.1.1成本费用定额、成本费用计划编制的依据应当充分适当,成本费用事项和审批程序应当明确。
2.8.1.2成本费用预测、决策、预算、控制、核算、分析及考核的流程应当清晰,对成本费用核算应当有明确的规定。
2.8.2成本费用固定资产管理控制细则
2.8.2.1根据公司成本费用的历史数据、人力及物力的状况以及产品的销售情况,运用本量利分析、定量及定性分析等方法对公司的成本费用及未来发展趋势进行预测,制定合理的成本费用目标。成本费用预测应符合费用最少,效益最大的原则,确定合理的期限来制定成本费用的定额标准。根据公司成本费用预测决策形成的成本费用目标,建立成本费用的预算制度,通过编制成本费用预算,将成本费用目标具体化。
2.8.2.2
将费用支出根据其属性分解落实到职能部门,实行归口管理。
2.8.2.2.1办公用品的支出由行政管理部门控制,行政管理部门负责人为主要负责人。
2.8.2.2.2人工成本由人事管理部门控制,人事管理部门负责人为主要责任人。
2.8.2.2.3车辆维护修理费的支出由车辆管理部门归口管理,维修项目实行分类管理,修理合同、修理费支出按照规定权限执行。
2.8.2.2.4其他费用的责任部门为费用实际支出部门和财务部门,相关部门负责人为主要责任人。
2.8.2.2.5费用审批程序及审批权限按照各项费用管理规定严格执行。发生的接待费用、差旅费用、其他日常费用的报销,由经办人填写费用报销单,提交部门领导、会计、财务负责人审核,报分管领导审批,出纳复核并办理付款。
2.8.2.3财务部门对费用支出原始单据和有关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规性进行审核、报销,根据费用报销单等原始凭证编制会计凭证。
2.8.2.4公司定期对费用支出进行费用分析,定期对相应的成本费用责任主体进行考核和奖惩。通过成本费用考核促进各责任单位合理控制经营成本及各种耗费。
2.9资金筹措管理控制
本制度所称的资金筹措是指企业为了满足生产经营发展需要,通过银行借款或其他的合法资金筹集的活动。
2.9.1筹资关键管理控制点
2.9.1.1筹资决策、执行与偿付各环节的控制流程应当清晰,筹资方案的拟定与审批、筹资合同的审核和签订、筹集资金的收取与使用、还本付息的审批与办理等应有明确规定。
2.9.1.2筹资业务的会计处理应当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2.9.2资金筹措管理控制细则
2.9.2.1财务部门每年末根据下一年的经营指标预算及资金计划,预测公司自有资金和长短期筹资规模,编制筹资计划,根据公司实际需求报董事会审批。
2.9.2.2根据批准后的筹资计划,按照规定程序与筹资对象签订合同或协议。合同或协议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的规定,公司相关部门或人员及法律顾问需对合同或协议的合理性及完整性进行审核并记录审核意见。
2.9.2.3按照合同或协议的规定及时足额的取得相关资产。取得货币性资产的,应当按实有数额及时入账;取得非货币性资产,根据合理确定的价值及时进行会计记录,并办理有关财产转移手续。对需要进行评估的资产,聘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及时进行评估。同时公司需按照筹资计划所规定的用途使用资金,当要改变资金的用途时,按规定权限报批。
2.9.2.4财务部门负责借款本息的管理和核对,做好备查工作,每月(季)及时与银行核对,如有差异查明原因。核对无误后,按规定权限办理付款审批,按时偿还本息。
2.9.2.5财务部门根据审核无误后的相关凭证,按照公司会计政策进行账务处理,借款利息需提供计算依据。
2.10财务报告编制控制管理
本制度所称的财务报告是指企业对外提供的反映企业某一特定日期财务状况和某一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等会计信息的文件。包括会计报表及其附注和其他应当在财务报告中披露的相关信息和资料。(注:1、会计报表至少应当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等报表;2、附注是对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报表中列示项目的文字描述,以及对未能在这些报表中列示项目的说明。)
2.10.1财务报告关键管理控制点
2.10.1.1在准备编制财务报告的过程中,有关对账、调账、差错更正等流程控制要求明确。
2.10.1.2财务报告的起草、审核批准等流程应当规范。
2.10.2财务报告管理控制细则
2.10.2.1
根据公司的会计政策对当期与确认、计量、分类或列报有关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进行分析,评价,特别关注是否存在滥用或随意变更会计政策、不恰当调整会计估计的情形。对会计报表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按规定的权限报董事会审议。
2.10.2.2财务人员在日常会计处理过程中要及时进行对账,将会计账簿与实务资产、会计凭证、往来单位或个人等进行相互核对,保证账实相符、账证相符及账账相符。
2.10.2.3财务人员在审核凭证的过程中,对发现串户、记账科目使用错误、借贷方向错误等差错时,向有关制证人员等询问后或根据原始凭证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2.10.2.4财务报告的编制严格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规定的会计报表格式和内容,根据登记完整、核对无误的会计账簿记录和其他有关资料编制会计报表,不得漏报或者任意进行取舍。
2.10.2.5财务报告的编制过程,通过人工分析或利用计算机信息系统自动检查会计报表之间、会计报表各项目之间的勾稽关系是否正确,重点对下列项目进行校验:
(1)会计报表内有关项目的对应关系。
(2)会计报表中本期与上期有关数字的衔接关系。
(3)会计报表与附表之间的平衡及勾稽关系。
2.10.2.6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报告进行审计。公司根据实际情况按相关标准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并报董事会审议。审计过程中,公司需配合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及时提供与财务报告相关的资料,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的进行沟通。
2.11违规行为控制管理
2.11.1违规行为关键管理控制点
公司管理层及员工对工作失职和违反公司纪律的行为,采取适当的纠正措施。
2.11.2违规行为管理控制细则
2.11.2.1公司制定《员工奖惩管理实施细则》等规章制度,并对重要控制制度和强制性规范进行宣传贯彻。
2.11.2.2公司对发现的违规行为及时进行制止,并按公司的有关规章制度规定进行处理。
2.11.2.3相关职能部门对本职能领域内出现的重大违规事项的发生与处理情况进行警示教育
3、附则
3.1本制度与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为准。
3.2本制度是公司的重要文件,属公司机密,应对外保密,各单位、部门未经允许,不得复印,不得对外泄露。
3.3本制度由董事办授权企业管理中心负责解释和组织修订。
3.4颁布及生效日期:本制度于二○一四年一月一日颁布,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14
篇3:技术研发项目管理制度
技术研发项目管理制度 本文关键词:管理制度,技术研发,项目
技术研发项目管理制度 本文简介:技术研发项目管理制度第一条目的为了贯彻落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发展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有效进行“技术创新”工作,实施公司“科技兴企”的重要决策,根据公司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范围本办法适用于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和促进企业高新技术产业生产的研发项目。第三条职责企业的技术研发部负责公司产品的研发工作
技术研发项目管理制度 本文内容:
技术研发项目管理制度
第一条
目的
为了贯彻落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发展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有效进行“技术创新”工作,实施
公司“科技兴企”的重要决策,根据公司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和促进企业高新技术产业生产的研发项目。
第三条
职责
企业的技术研发部负责公司产品的研发工作,新产品的研究,技术管理,以及公司的技术发展的总体把握。管理公司产品整体技术的发展轨迹,以及产品的研发进度,同时对研发的成本进行控制。
一、管理权限:受技术副总经理委托,行使对公司技术引进、新产品开发研究、新技术推广应用、技术指导与监督等全过程听管理权限,并承担执行公司规章制度、管理规程及工作指令的义务。
二、管理职能:负责对公司产品实行技术指导、规范工艺流程、制定技术标准、抓好技术管理、实施技术监督和协调的专职管理部门,对所承担的工作负责。
第四条
立项程序
一、原则
产品研发是企业在激烈的技术竞争中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命脉,是实现“生产一代、试制一代、研究一代和构思一代”的产品升级换代宗旨的重要阶段,它对企业产品发展方向,产品优势、开拓新市场、提高经济效益等方面能否顺利实施起着决定性的作用。为了加强对公司新产品开发和产品改进工作的管理,加快公司技术积累、打好技术基础、加快产品研发速度、完善指导产品研发工作,既要讲求经济效益,又要讲求社会效益和资源环保效益。
二、程序
1、研发部根据公司长期发展规化,调查国内外市场和重要用户的技术现状和改进要求.,为满足市场需求研发的不同于公司现已生产的产品和在公司已批量生产的某种产品基础上,在每一季度初发布提出研究方向和重点任务。
2、各相关部门根据《产品研究重点》结合本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再通过市场评估、设备评估、生
产力评估、产品检验能力评估、产品的技术发展方向和动向、市场动态及发展产品具备的技术优势,
向研发部提出《科技研究开发项目申请表》和项目开发可行性分析报告。
3、研发部根据公司当年生产情况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议和筛选,根据其重要性和创新性分
为A、B、C三类:
A类:在公司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的项目,其实施技术难度大,开发创新
(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新技术)内容较多的项目,总体技术水平达到部分国际领先水平以上。
B类:在引进消化吸收的基础上进行自主创新,总体技术水平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C类:为公司改进创新项目,创新技术在公司内部具有良好的推广价值,在技术上有一定创新和
技术难度,总体技术水平达到公司领先水平。
4、项目产品经专家评议和筛选后,研发部编制公司年度科技研究开发计划书并呈报主管领导审批后开发。
5、根据调查分析市场和主要竞争对手产品的质量、价格、市场、使用情况和用户改进要求,销售部门和产品研发部门在每个季度末的20号之前(四季度除外)和在每年的12月10日之前,产品生产单位的技术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提交下个季度和下个年度的《产品研发项目建议表》。
6、公司员工对提高产品质量和性能、降低产品制造成本的建议,提出建议上报公司企质办,经评审通过后,转到产品研发部门按本制度规定的程序进行开发。
7、为充分发挥聘请专家的作用,公司将聘请专家参与计划编制、立项评议、项目管理等有关咨询
工作。所聘专家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从事相关领域或专业工作满5年;(2)、具有良好的职
业道德、能做到独立、客观、公正廉明、实事求是;(3)、熟悉相关领域和专业的最新发展动态。
8、项目承担单位必须具备必要的科研实施条件,有健全的科研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
算制度。
9、项目承担单位必须明确指定项目组长,中途不得随意变更。研发部还应组成一个结构精干的项
目小组负责项目的开发。
第四条
项目管理
一、计划管理:
1、年度计划的编报和审批。编报年度计划的依据是经批准的项目计划书或实施方案。总项目的年
度计划,由研发部于上年度的12月份编制,报告董事会审查后下达。需跨年度的项目,与申报新立项
目一起报送。
2、年度计划的实施和检查。研发部和各相关部门,按批准的年度计划组织实施,并经常进行监督
、管理,帮助解决存在的问题。每半年由技术副总经理(总工程师)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对提交上来的
年度《产品研发项目建议表》进行评审,对评审通过的项目上报总经理批准。
3、年度计划的调整,应报原批准部门审批。
二、经费管理:
1、按项目按进度拨款:公司要按项目进度计划及时将研发款项拨付到位,确保研制工作的资金
流保持通畅。
2、对每个产品项目实行产品研发经费承包制,经费项目包括:调研费、差旅费、对外技术合作费、外委试验费、产品鉴定费、专利申请费、加班费和公司规定的完成项目奖励等。产品试验经费由技术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审查,报总经理批准。
3、产品研发经费按单项预算拨给,单列帐户,实行专款专用,由研发部门掌握,财务部门监督,
不准挪作它用。
4、为鼓励和激发产品研发人员的研发热情,项目完成后,公司规定的项目奖励必须全额发放到项目小组,每个成员的得奖比例由产品研发部门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确定,发放方式按集团公司规定执行。
5、产品研发成果按销售量提成的奖励和其它奖励按产品研发部门同公司签定的承包协议执行。
三、物资管理:
对于每一项目所需要的物资,要列入企业物资供应计划,并保证科技研发项目所需物资的充足。
用于项目研发的物资,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截留或挪用。
四、成立小组:
每一个立项的项目都要成立项目小组,并设定一名组长,由主要领导担任,相关部门人员参加。
第五条
专利申请
1、在注重知识产权的时代,专利申请的成功便意味着对未来市场的拓展和合法垄断,可以延缓同行的进入时机,并能以仿制嫌疑诉讼同行一些企业。公司必须重视专利申请工作,专利申请工作由专利工作组负责。
2、为避免和应对同行有可能以仿制嫌疑诉讼我公司,项目小组的所有相关保密资料必须存档保存(文本、光盘、软盘等)。此项工作由产品研发部门负责人负责。
3、产品研发部门,对每项技术研发必须要提出申报专利申请,并提供相关资料和文件。
4、由总经理办公室、专利工作组负责专利申请的报批工作。
第六条
项目的实施
1、新产品开发和产品改进都必须要有技术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审核批准的《产品研发项目任务书》。由检测部门进行检测,产品检测并经过会签(有关部门)、审核(技术部门负责人)、批准[技术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后才能进行样试
。
2、产品应采用国家标准,在充分满足使用需要的基础上,做到标准化、系列化和通用化。
3、每一项新产品和改进产品都必须经过样品试制和小批试制后方可成批生产,样试和小批试制的产品必须经过严格的检测,具有完整的试制和检测报告。样试,批试均由技术副总经理(总工程师)主持召集有关单位进行鉴定。个别产品变化很小的新品,经检测部门审核、技术副总经理(总工程师)签字,可以不进行批试,在样品试制后直接办理成批投产的手续。
4、新产品移交生产线由公司技术副总经理(总工程师)主持各有关部门参加的鉴定会,多方听取意见,对新产品从技术、经济上作出评价,确认项目产品没有问题后,提出是否可以正式移交生产及移交时间的意见,报总经理批准。
5、批准移交生产线的新产品,必须有产品技术标准、工艺规程、产品流程图以及其他有关的技术资料。
第七条
项目检查
1、科研项目立项后,立项小组确认项目承担人和参加人,对项目的执行情况和经费使用情况进行跟踪检查;
、项目跟踪检查内容:(1)项目进展情况,项目是否按项目计划中预订的计划进行;(2)项目
负责人和项目组成员是否按规定领导和参加研究工作,是否变更项目负责人或项目参加人;(3)已有
的工作成果和阶段性研究成果是否按制度执行;(4)经费使用是否符合项目经费管理办法和其他规定;
(5)有无不符合项目管理办法的行为和情况。
3、项目主要负责人应保存项目资料特别是原始资料,记载从项目申请、立项、研究到结项全过程的重要情况,收藏有关文字、配方和经费开支等材料。项目负责人每年年终应填写有关的项目检查表,
提交项目研究进度和经费使用情况的书面报告,定期向总经理办公室汇报。
4、在项目执行情况的同时,项目小组要经常检查落实科技计划实施情况,加强项目管理,建立项
目档案。在切实做好日常管理工作的同时,尽可能为研究工作提供必要的咨询和条件。对于项目负责
人提交的项目检查表进行审核,并签署审核意见。
第八条
项目变更与解除
项目在执行过程中,遇到下列情况之一,项目小组可以提出变更或解除项目申请:
1、项目小组所需资金长期不落实的;
2、经认证,项目所选技术路线、方案已无实用价值,或依托的研发项目发生较大变化致项目无法
进行的;参加研究开发的合作单位或项目小组人员发生较大变化,致项目无法进展的。
第九条
科技成果鉴定、评审和结题
1、项目研究应在完成后对其成果进行鉴定和验收。根据项目申请书内项目完成时间的协议,项目负责人在规定时间内把项目最终成果上报总经理办公室。项目的最终成果应是项目申请书所要达到的
成果形式。
2、科技开发项目按计划、合同完成后,由项目小组向研发部提出申请鉴定或评审验收申请。符合
鉴定或审评条件的,由研发部组织相关专家进行鉴定或审评。
3、合同完成后,承担单位及时联系有关结题验收事宜,填写结题申请,与研究技术文件一并上
报,并由研发部组织人员对项目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同意项目结题。
第九条
附则
一、本制度由公司研发部负责解释;
二、本制度自批准发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