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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健康管理制度33978

日期:2020-12-25  类别:最新范文  编辑:一流范文网  【下载本文Word版

职业健康管理制度33978 本文关键词:管理制度,职业,健康

职业健康管理制度33978 本文简介:YFNE/Z-7.7-21-BZ-A/0职业健康管理制度6/6福建福船一帆新能源装备制造有限公司FujianFuchuanYifanNewEnergyEquipmentManufacturingCO.,LTD.版本号A/0文件编号:YFNE/Z-7.7-21-BZ-A/0总页数6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受控

职业健康管理制度33978 本文内容:

YFNE/Z-7.7-21-BZ-A/0

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6

/

6

福建福船一帆新能源装备制造有限公司

Fujian

Fuchuan

Yifan

New

Energy

Equipment

Manufacturing

CO.,LTD.

版本号

A/0

文件编号:YFNE/Z-7.7-21-BZ-A/0

总页数

6

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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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加强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的水平,切实保障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五条的规定和《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第九条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是从组织上、制度上落实“管生产必须管健康”的原则,使各级领导、各职能部门、各生产部门和职工明确职业病防治的责任,做到层层有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做好职业病防治,促进生产可持续发展。

第三条

本制度规定从公司领导到各部门都在职业病防治的职责范围,凡本公司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以本制度追究责任。

第四条

结合我公司施工情况和环境可知我公司容易导致的职业病一般为:接触各种粉尘,引起的尘肺病;电焊工尘肺、眼病;直接操作振动机械引起的手臂振动病

;油漆工接触有机材料散发的不良气体引起的中毒;接触噪声引起的职业性耳聋;高温中暑等。

第五条

职工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

为了掌握劳动者的健康状况、发现职业禁忌、分清责任,防止劳动者带病进入公司,在招聘前对应招者进行岗前职业健康检查,不招用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不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

第六条

对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的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警示说明应当载明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以及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

第七条

为保证各全体职工的安全,公司统一购置职业防护用品,保障劳动者在职业劳动中免受职业危害因素对其健康的影响,对机体暴露在有职业危害因素作业环境的部位,采用相应的防护用品进行保护。

购置符合国家标准和要求的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产品应当符合下列内容:

(1)产品名称、型号;

(2)生产企业名称及地址;

(3)合格证和使用说明书,使用说明书应当同时载明防护性能、适应对象、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

(4)检测单位应当具有职业健康技术服务资质,检测的内容、应当有检测依据及对某种职业病危害因素控制的效果结论。

(5)不使用没有生产企业、没有产品名称、没有职业健康技术服务机构检测报告的防护设施产品。

第八条

对防护设施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维修、保养,保证防护设施正常运转,每年应当对防护设施的效果进行综合性检测,评定防护设施对职业病危害因素控制的效果。

第九条

对作业人员进行使用防护设施操作规程、防护设施性能、使用要求等相关知识的培训,指导劳动者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设施。

第十条

作业人员不得擅自拆除或停用防护设施。如因检修需要拆除的,应当采取临时防护措施。

第十一条

对施工中存在职业危害因素的,为接触职业危害因素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标准和卫生要求的防护用品。

防护用品分类:

根据防护用品对职业病危害因素的防护功能和作用,用于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个人防护用品主要有以下五类:

(1)呼吸器官防护用品类;

(2)眼、面防护用品类;

(3)听觉器官防护用品类;

(4)皮肤保护用品类;

(5)其他用品类。

第十二条

使用防护用品时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选用的防护用品应当能控制职业病危害因素对劳动者健康的损害;

(2)向劳动者配发足够数量的防护用品;

(3)应与劳动者签订防护用品使用责任书。

第十三条

职业健康事故报告

(1)

发生职业健康事故时,立即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2)

职业健康事故报告的内容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地点、时间、发病情况、人数、可能发生原因、已采取措施和发展趋势等。

(3)

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对职业病危害事故瞒报、虚报、漏报和迟报。

第十四条

职业健康事故处理

发生职业健康事故时,各部门应当根据情况立即采取以下紧急措施:

(1)

停止导致职业病危害事故的作业,控制事故现场,防止事态扩大,把事故危害降到最低限度。

(2)

疏通应急撤离通道,撤离作业人员,组织泄险。

(3)

保护事故现场,保留导致职业病危害事故的材料、设备和工具等。

(4)

对遭受或者可能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及时组织救治、进行健康检查和医学观察。

(5)

按照规定进行事故报告。

(6)

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查,按照有关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供事故发生情况、有关材料和样品。

(7)

落实卫生等部门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

第十五条

事故的应急救援保障

对可能发生有损职业健康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各部门应当设置报警装置,配置现场急救用品、冲洗设备、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泄险区。

第十六条

我公司可能发生的职业病预防措施

(一)接触各种粉尘,引起的尘肺病预防控制措施:

1、作业场所防护措施

2、个人防护措施:落实相关岗位的持证上岗,给施工作业人员提供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督促其规范穿戴。

3、检查措施:日常加强对个人防护用品规范佩戴的检查。

(二)电焊工尘肺、眼病的预防控制措施:

1、作业场所防护措施:为电焊工提供通风良好的操作空间。

2、个人防护措施:电焊工必须持证上岗,作业时佩戴有害气体防护口罩、眼睛防护罩,杜绝违章作业。

3、检查措施:在检查施工现场安全的同时,检查落实工人作业场所的通风情况,个人防护用品的佩戴,及时制止违章作业。

(三)油漆工等接触有机材料散发不良气体引起的中毒预防控制措施:

1、作业场所防护措施:加强作业区域的通风措施。

2、个人防护措施:相关工种持证上岗,给作业人员提供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如防毒口罩),尽量避免超负荷工作。

3、检查措施:在检查施工安全的同时,检查落实作业场所的良好通风,工人持证上岗,佩戴口罩,并指导提高中毒事故中职工救人与自救的能力。

(四)接触噪声引起的职业性耳聋的预防控制措施:

1、作业场所防护措施:在作业区设置防职业病警示标志,对噪音大的机械加强日常保养和维护,减少噪音污染。

2、个人防护措施:为施工操作人员提供劳动防护耳塞。

3、检查措施:在检查施工安全的同时,检查落实作业场所的降噪音措施,员工佩戴防护耳塞。

3、检查措施:工人劳动强度适宜,文明施工,工作时间不超时,工人工资发放情况。

(五)高温中暑的预防控制措施:

1、作业场所防护措施:在高温期间,为员工备足降温茶水、防中暑药品、器材。

2、个人防护措施:减少工人高温时段的工作时间,尤其是延长中午休息时间。

3、检查措施:夏季施工,在检查施工安全的同时,检查落实饮水、防中暑物品的配备,工人劳逸结合,并指导提高中暑情况发生时,员工救人与自救的能力。

第十七条

职业健康保障措施

(1)操作人员培训合格后上岗,组织定期训练。

(2)岗位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3)油漆仓库、涂装车间等危险场所禁止烟火,并严禁放置易燃易爆物品。

(4)定期进行安全卫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做好检查整改记录。

(5)参加救援的人员,必须熟悉应急救援的知识,组织演练,在做好防护的前提下参与救援。

(6)定期委托职业健康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检

测与评价,接受卫生监督机构的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治理。

第十八条

本制度自文件下发之日起执行。

篇2:天然气安全管理制度

天然气安全管理制度 本文关键词:天然气,安全管理制度

天然气安全管理制度 本文简介:xxxxx工程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制度xxxxx工程公司日期:2016年8月28日目录1、总则12、安全生产责任制23、安全技术管理53.1.1试压53.1.2碰头54、施工技术及质量保证措施65、组织结构86、SE管理体系.97、急救措施9一、总则随着我国城市现代化建设的进展和气体燃料资源的不

天然气安全管理制度 本文内容:

xxxxx工程公司

安全管理制度

xxxxx工程公司

日期:2016年8月28日

1、总

则1

2、安全生产责任制2

3、安全技术管理5

3.1.1

试压5

3.1.2

碰头5

4、施工技术及质量保证措施6

5、组织结构8

6、SE管理体系.9

7、急救措施9

一、总则

随着我国城市现代化建设的进展和气体燃料资源的不断发展,城镇燃气事业日益发展,发展燃气事业有利于保护环境,节约能源,促进工农业发展,改善人民生活水平,减少交通运输和资源的综合利用,具有最大的社会经济和环境效益。

xxxxx工程公司在这样的一个大环境中发展起来,其具有远在发展前景。

树立法制观念,提高安全管理意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贯彻落实“实施安全生产法,人人事事保安全”的要求和目标,为了加强监督检查,落实岗位责任制,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对管道燃气安全方面的相关规定,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司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安全责任,提高公司的整体管理水平,防止和减少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规范公司的各种管理,构建“公司统一领导,职能部门按章监管,责任单位(部门)全面负责,全体员工遵章守纪”的管理制度。

二、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执行劳动保护法规、规定,落实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中心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2、努力改善职工的劳动条件和环境,消除事故隐患和有毒有害因素,在技术改造和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时,必须有相应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制定安全管理制度。

3、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劳动保护设施的检查和维修保养工作。

4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对事故责任者进行严肃处理,对坚持安全生产,避免重大事故,表彰和奖励在抢救事故有功人员,及时总结并推广他们的先进经验和事迹。

三、安全技术管理

1、开工前应现场踏勘,检查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清除土方开挖所走路线的障碍物,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加以完善和充实。

2、检查落实各种劳动保护用品和设备工具,指导和督促施工人员按要求使用,工程施工时,现场人员必须配戴安全帽。

3、现场开挖前要根据现场情况备足支撑工具、板桩、对于易塌方的地段加围,严防塌方。

4、吊装管件时,吊装指挥人员必须持证操作。

5、带气操作前,要做好各项准备、人员配备齐全,防止中毒、燃烧和爆炸事故,严禁使用明火检漏。

6、施工区域必须有明显的安全标志,夜间设有红灯信号,交通路口铺设钢板,防止坠入沟槽,造成伤亡事故。

7、现场标志桩、标志块、警示带,不能差异太大。经常检查线路、接头,发现有问题,及时的处理。

8、施工时,在用电方面必须由电工接上电源,其余人员不准乱接电源。另外,在工地安装立管,必须短接球阀一定按紧。

9、中低压天然气管道在抢修前必须预先填写降压、停滞和带气申请报告,确定抢修方案,制订安全措施,做好人员配备,现场专职监护,各种机械设备和抢修工具等准备工作。

10、施工单位在抢修时(特别是带气抢修和挖土)必须在漏气区域的附近做出明显的安全标志,确保周围无明火。

11、检漏禁止动用明火,发现漏点,必须立即采取措施通知附近居民采取防范措施或派人到现场临时监护。

12、管道抢修、带气作业,必须严格按天然气管道抢修操作工艺进行操作,整个抢修工作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3.1.1试

管线必须按设计要求和规范进行吹扫、试压。吹扫、试压施工方案必须报公司有关部门及监理审核,审核合格后方可进行管道的吹扫、试压;试压所用的阀门、压力表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1、通球扫线时,现场收球处前50m,轴线两侧各50m,应设好警戒

区,在警界区设警示标志、安全防护线。

2、试压前应对管线、阀门、机泵和设备进行检查。其开、闭状态符

合要求,试压的管道设备不得同时进行其他作业。

3、试压介质,升压要稳定缓慢,必要时须加安全阀。

4、管道试压须下沟后进行。分段试压时,与受压段相连的管道须断

开。使用的盲板、螺栓应具有足够的强度,焊接的盲板封头须经探伤检查。

5、升压时,盲板和封头对面不准站人,发现泄露时,不准带压补焊和

紧固螺栓。

6、压力表的选用和安装:要有出厂合格证和计量检定标记,并有铅封。压力表盘面上的量程应符合规定。试压时应根据工艺需要确定安装压力表数量,一般不得少于2块,并垂直安装在容易观察的位置。

7、试压过程中,干线两侧50m,范围内应组织专人进行警戒,非工作人员不准进入试压场区。

8、参加试压人员必须听从指挥,统一步调。

3.1.2

碰头

1.在施工前摸清施工位置及情况,并制定出施工预案、安全预案。

2.为了保证天然气管道工程质量,达到标准作如下处理方案:

2.1聚乙烯管道连接时,管段须洁净。

2.2管材截取:管材的端面应垂直轴线,在焊接的管材表面上画上标识,将划线区域内的焊接面刮削,0.1mm~0.2mm深,以除去氧化层。

2.3管材与管件承插:在管材上重新画线,位置距端面1/2管件长度。将洁净的电熔管件与需要焊接的管材承插,保持管件外侧边缘与标记线平齐。安装电熔夹具,不得使电熔管件承受外力,管材与管件的不同轴度应当小于2%。

2.4输出接头连接:焊机输出端与管件接线柱牢固连接,不得虚接。如果输出端尺寸与管件接线柱尺寸不同,应使用的转换插头。

2.5焊接模式设定:按焊机说明书要求,将焊接调整到“自动”或“手动”模式。

2.6焊接数据输入:按自动或者手动方式输入焊机数据。

2.7焊接:

2.7.1启动焊接机关,开始计时;

2.7.2手动模式下焊接参数应当按管件产品说明书确定。

2.8自然冷却:冷却时间应当按管件产品说明书确定,冷却过程中不得向焊接件施加任何外力,冷却后,拆卸夹具。

2.9聚乙烯燃气管道连接结束后,应进行接头外观质量检查,不合格者必须返工,返工后重新检查。

3.开始碰头时,先关闭老管线的总阀门,使该段区域内,不在有天然气流入。

四、施工技术及质量保证措施

4.1施工标准

根据设计要求和项目部的具体安排,市政管道安装队负责安装所有的市政管道,并严格按照设计要求,认真具体落实到每个环节,保质保量的完成各项工作。

4.2

施工技术要求

4.2.1

材料进场后,首先要检查所到材料规格型号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各类管件型号是否齐全配套,管道是否有堵塞现象。各类材料是否有相应的合格证书或质检报告等等。

4.2.2

在完成上述工作的同时,整理好施工现场,按计划的现场平面布置摆放好施工机械设备,由合格电工接通各类临时电源,弄清并熟悉安装位置以及安装的整个工艺过程,做好正式安装前的所有准备工作。

4.3

质量保证措施

4.3.1

本工程质量目标:竣工单位工程合格率100%,优良率大于等于90%,质量和服务令客户满意。本工程将不择不扣的贯彻公司颁布的质量手册、质量体系程序文件和质量管理标准、工作标准,做好本工程项目的施工工作,保证合同要求和本贯彻质量目标的实现,满足业主的期望。

4.3.2

依照公司质量体系文件规定,本工程项目施工质量体系按项目法管理,组织职能部门和施工队有关体系要素实施控制。

4.3.3

质量体系要素控制措施

工程项目的现场施工,必须按相关管理标准对下述要素实施控制。

1.采购:对物资采购必须审查确认其产品的质量状况,物资达到现场需做好物资标记,并堆放齐整,需要外包防护的器件应做好防护,以免损坏,材料标记以实现可追溯性。

2.过程控制:

技术部门根据合同要求、设计说明、施工图、技术规程、规范等组织图纸会审、技术交底工作,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制定作业指导书。

工程管理部门根据工程网路设计,编好月度施工计划。

材料部门根据施工总进度计划编制采购计划,提供合格的设备材料。

施工技术员必须按本施工组织设计和有关工程技术文件规定的所有过程控制点(停止点)。根据《过程控制程序》的要求,进行自检、互检、专职检,并做好记录。经检验合格的过程(工序),才能转入下道过程(工序),特别是隐蔽工程(隐蔽工程还要有监理工程师或业主代表在场并确认)。办理转序交接。

施工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必须及时做好‘‘不合格’’标识。发现图纸或文件有差错或不适用时,及时反映到有关部门协商解决。由设计单位发出的变更通知,执行《技术文件更改管理规定》。

五、组织结构

根据燃气管道工程安装项目和现场工作量的实际情况,组织安排一支业务能力强、管理和施工经验丰富的安装人员来承担施工任务。设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的职能机构,其下有作业队管理部。作业队管理部下设有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详见《项目部组织机构图》

5.1组织机构附表:项目经理

安全负责人

材料负责人

施工负责人

技术负责人

质量负责人

土建施工队

管道施工队

5.2组织机构各个组织成员的主要职责

姓名

职位

主要职责

项目经理

主要积极配合项目部外协人员,做好地方各个管理部门的沟通协调工作;办理相关的施工许可证;全面负责整改施工项目的组织;是该项目的安全、质量第一责任人。

施工员

积极配合项目经理做好与甲方沟通协调工作;安排组织该项目的全面施工。

技术负责人

负责实施施工技术方案;按照有关的技术要求做好技术交底;及时解决,上报施工中的各类技术问题;严格按照图纸及规范要求施工,认真贯彻执行有关的标准规范;负责编制工程的竣工资料。

质检员

按照图纸的设计要求和说明,编制质量保证措施;施工前组织质量交底,认真作好质量检查并作好记录;负责编制该工程的竣工资料。

材料负责人

掌握材料技术知识和材料性能;熟悉各种安全,技术管理措施及有关规章制度,标准,规定;做好管区的材料管理达标;建立材料质量证明收、发放台账;按规定发放材料,监督现场材料的合理使用,正确填报各种报表。

安全员

负责作好施工前的安全预案,制定好安全预防措施,作好安全交底;在整个施工过程中做好安全检查监督工作,发现隐患及时指出,并整改好;及时处置突发的安全事件,事故并及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六、HSE管理体系

本单位全体人员都要深刻领悟中燃集团HSE管理办法的相关精神,在施工过程中做好“健康、安全、环境”全面兼顾。

6.3.1

HSE管理小组

项目经理:

技术负责人:

安全员:

施工员:

6.3.2各管理员职责

技术负责人

1.

负责制定施工中的技术方案和施工方法。

2.

解决施工中的技术问题,控制重点部位和重点工序的施工。

3.

负责对施工管理人员及作业人员的技术交底工作,及时传达有关设计更改内容。

4.负责检查和指导现场的质量记录。

安全员

1.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搞好企业安全生产,以杜绝死亡事故和其他重大事故发生。

2.

贯彻执行有关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法规,履行安全管理和监督检查职能。

3.

组织安全检查,坚持深入现场巡查,调查研究生产中的不安全因素,坚决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遇有严重险情时立即停止作业,组织人员撤离并报告有关领导处理。

4.

在危险情况下,有权责令停止操作,撤出人员及时报告领导处理。

5.

有权拒绝各种不安全的安全生产指令。

6.

有权将忽视安全生产的单位和个人向上级汇报。

施工管理员

1.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有关技术标准,规范规程,科学地组织施工技术管理工作,降低工程成本保证工程质量。

2.

在企业技术负责人领导下,按现场管理规定及施工组织设计内容,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做好施工日记,确保工程质量和工程安全。

3.

认真熟悉施工图,根据工程量、工期和工程技术要求,认真及时编制工程进度计划和材料进场计划。

4.

合理组织和调配工程施工人员,工程内容应向各班组交代清楚,并协调工种交叉配合工作。

5.

必需严格按工程设计要求进行施工,确保工程符合竣工验收规范要求。

6.监督文明施工,不私拉乱接电线,不随地大小便。

七、急救措施

为保证在施工中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后,急救工作程序化、科学化、机动化,把损失降到最小程度,为明确在急救预案中的机构设置和相关部门、人员在应急中的职责,根据项目确认的高中度风险,为了挽救受伤者的生命,在事故现场须毫不迟豫地采取以下急救措施:

1、组织疏散围观人员、立即抢救被困受伤人员,搀扶受伤人员离开现场救治,对重伤人员立即拨打120急救中心。

2、立即进行现场封锁,禁止无关人员进入现场,并检查事故发生后周边的状态,对有可能发生的状况进行处理,防止事态的进一步扩大。

3、对于现场的一些被污染的火工材料、油料等应进行临时隔离保护措施,防止引起爆炸和火灾。

4、发生交通事故立即拨打122,并注意维护现场,维持交通。

5、发生火灾事故立即拨打119,并进行抢救。

6、发生管道、管线破坏事故紧急通知相关所属单位派人到现场处理。

7、发生意外中毒事故,立即拨打120,遇有毒物质扩散立即报告当地政府和消防部门,并组织疏散人员,对现场进行警戒。

8、发生盗抢及社会治安事件,立即拨打110,疏散围观群众,控制事态扩大。

9、综合办公室派专人及时对事故现场进行照相、录像,对现场进行认真、全面地勘验,发现和收集确定事故原因的各种痕迹、物证等。

篇3:危险作业审批管理制度

危险作业审批管理制度 本文关键词:作业,管理制度,审批,危险

危险作业审批管理制度 本文简介:危险作业审批管理制度一、目的为了加强公司危险作业安全管理,避免或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作业人员生命和公司财产安全,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二、适用范围本公司所属范围内所有部门和员工,也适用于进入公司作业的外来单位和人员。三、规范性引用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四、术语和定义(一)危险作业

危险作业审批管理制度 本文内容:

危险作业审批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危险作业安全管理,避免或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作业人员生命和公司财产安全,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公司所属范围内所有部门和员工,也适用于进入公司作业的外来单位和人员。

三、规范性引用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四、术语和定义

(一)危险作业

危险作业是当生产任务紧急特殊,不适于执行一般性的安全操作规程,安全可靠性差,容易发生人身伤亡或设备损坏,事故后果严重,需要采取特别控制措施的特殊作业。公司危险作业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高处作业

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

2m

以上(含

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均称高处作业。

2、动火作业

能直接或间接产生明火的工艺设置以外的可能产生火焰、火花和炽热表面的非常规作业。常见动火作业,如使用电焊、气焊割、喷灯、电钻、砂轮等进行可能产生火焰、火花和炽热表面的非常规作业。

3、临时用电作业

除按标准成套配置的,有插头、连线、插座的专用接线排和接线盘以外的,所有其他用于临时性用电的电缆、电线、电气开关、设备等组成的供电线路为非标准配置的临时性用电线路,简称临时用电线路。

4、动土作业

挖土、打桩、地锚入土深度

0.5

米以上;地面堆放负重在

50kg/㎡以上;使用推土机、压路机等施工机械进行填土或平整场地的作业。

5、有限空间作业

指作业人员进入有限空间实施的作业活动。有限空间是指封闭或者部分封闭,与外界相对隔离,出入口较为狭窄,作业人员不能长时间在内工作,自然通风不良,易造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积聚或者氧含量不足的空间。

五、职责

(一)安全环保部

安全环保部是以上危险作业许可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

1、确定公司危险作业许可类型;

2、组织建立危险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3、负责危险作业许可的监督;

4、负责危险作业的审批和台账登记。

(二)动力装备部

动力装备部为公司内部危险作业的实施部门,负责:

1、履行见证作业的原则,没有危险作业申请单不得进行危险作业

2、严格按照各项审批表上签署的任务、地点、时间进行作业;

3、作业前应检查作业场所安全措施是否符合要求;

4、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服装、防护器具和使用工具。

5、熟悉应急预案,掌握报警联络方式。

(三)各事业部、各部门

各事业部、各部门需要进行危险作业的单位为危险作业需求部门负责人,负责:

1、申请办理危险作业审批表,并对作业现场负全面责任;

2、在作业前详细了解作业内容,参与作业安全措施的制定、落实,向作业人员交代

作业任务和安全注意事项;

3、与接口的外来施工作业单位和人员宣贯此制度,并监督其按我公司危险作业审批管理制度执行;

4、作业部位负责人指派人员,负责作业现场的监护与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通知作业人停止作业,及时联系审批人以及安全环保部采取措施;

5、在作业完成后,会同有关人员清理现场。

六、危险作业审批流程

1、由危险作业所在部门(车间)兼职安全员开具危险作业审批表,同时做好作业区域的清理、隔离、环境分析等准备工作,指派人员负责作业现场的监护与检查,并在作业审批表相关栏里签字。

2、作业执行部门(动力装备部)委派作业人员,作业负责人进行作业现场准备工作及安全条件的核查确认,负责人、作业人在作业审批表相关栏里签字确认。

3、危险作业审批表必须经终审人签字确认后,需要安全环保部备案方可进行作业。

4、安全环保部部接到危险作业(动土)申请、危险作业(有限空间)申请及一级危险作业申请表后,委派安全员到作业现场全面核查作业安全条件,作业安全措施落实及作业人员教育培训等工作确认无问题后,签字批准。

5、危险作业审批表必须经作业负责人完工验收签字确认后,将原件交由安全环保部存档,复印件留存在作业部门,保存期

2

年。安全环保部将危险作业审批表存入台帐。

七、危险作业管理

(一)高处作业

高空作业是指凡在距地面

2

米以上的空中和处所进行保洁、刷漆、修复或从事其它工程项目的施工活动,均视为高空高处作业。

1、高空作业分级

(1)作业高度在

2m≤h<5m

时,称为三级高处作业。

(2)作业高度在

5m≤h<15m

时,称为二级高处作业。

(3)作业高度在

l5m≤h<30m

时,称为一级高处作业。

(4)作业高度在

h≥30m

以上时,称为特级高处作业。

2、高空作业防护要求

(1)进行高处作业前,应针对作业内容,进行危险有害因素辨识,制定相应的作业程序及安全措施。将辨识出的危害有害因素写入《危险作业(高处)审批表》,并制定出对应的安全措施。

(2)高处作业人员及搭设高处作业安全设施的人员,应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及专业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并应定期进行体格检查。对患有职业禁忌证(如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病、癫痫病、精神疾病等)、年老体弱、疲劳过度、视力不佳及其他不适于高处作业的人员,不得进行高处作业。高处作业前,安全员应对高处作业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交代现场环境和作业安全要求以及作业中可能遇到意外时的处理和救护方法。

(3)高处作业中的安全标志、工具、仪表、电气设施和各种设备应符合有关安全标准要求,并在作业前加以检查,确认其完好后投入使用。

(4)高处作业人员应按照规定穿戴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保护用品,安全带符合

GB6095的要求,安全帽符合

GB2811

的要求等,作业前要检查。作业场所有坠落可能的对象,应一律先行撤除或加以固定。

(5)高处作业用的脚手架的搭设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供高处作业人员上下用的梯道、电梯、吊笼等要符合有关标准要求;固定式钢直梯和钢斜梯应符合

GB4053.1

GB4053.2的要求,便携式木梯和便携式金属梯,应符合

GB7059

GB12142

的要求。

(6)不得在不坚固的结构(如彩钢板屋顶、石棉瓦、瓦棱板等轻型材料等)上作业,登不坚固的结构(如彩钢板屋顶、石棉瓦、瓦棱板等轻型材料)作业前,应保证其承重的立柱、梁、框架的受力能满足所承载的负荷,应铺设牢固的脚手板,并加以固定,脚手板上要有防滑措施。

(7)高处作业与其他作业交叉进行时,应按指定的路线上下,不得上下垂直作业,如果需要垂直作业时应采取可靠的隔离措施。

(8)发现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设施有缺陷和隐患时,应及时解决;危及人身安全时,应停止作业。作业人员在作业中如果发现情况异常,应发出信号,并迅速撤离现场。

(9)因作业必需,临时拆除或变动安全防护设施时,应经作业负责人同意,并采取相应的措施,作业后应立即恢复。

(10)作业完成后,作业现场负责人要进行验收,验收人合格后进行签字。

3、《危险作业(高处)审批表》管理

(1)三级高处作业和在坡度大于

45°的斜坡上面的高处作业,可以由事业部总经理助理负责审批。

(2)二级高处作业报部门、事业部负责人审批。

(3)一级、特级高处作业及下列情形的高处作业,报安全环保部负责人审批。

(4)《危险作业(高处)审批表》有效期

7

天,若作业时间超过

7

天,应重新审批。对于作业期较长的项目,在作业期内,作业单位负责人应经常深人现场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并做好记录。若作业条件发生重大变化,应重新办理《危险作业(高处)审批表》。

(二)动火作业

能直接或间接产生明火的工艺设置以外的可能产生火焰、火花和炽热表面的非常规作业常见动火作业,如使用电焊、气焊割、喷灯、电钻、砂轮等进行可能产生火焰、火花和炽热表面的非常规作业。

1、动火作业分级

(1)三级动火作业

在非固定的、无明显危险因素的场所进行用火作业。

(2)二级动火作业

a)在具有一定危险因素的非禁火区域内进行临时焊:割等用火作业。

b)小型油箱等容器用火作业。

c)登高焊、割等用火作业。

(3)一级动火作业

a)禁火区域内。

b)油罐、油箱、油槽车和储存过可燃气体、易燃液体的容器及与其连接在一起的辅助设备。

c)各种受压设备。

d)危险性较大的登高焊、割作业。

e)比较密封的室内、容器内、地下室等场所。

f)现场堆有大量可燃和易燃物质的场所。

(4)遇节日、假日或其它特殊情况时,动火作业应升级管理。

(5)进入可燃气体、可燃液体、碱液、硫酸等介质的设备、管道、储罐等受限空间内进行动火作业,动火作业应升级管理。

2、动火作业安全防护

(1)动火作业应有专人监火,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现场及周围的易燃物品,或采取其它有效的安全防火措施,配备足够适用的消防器材。

(2)地面如有可燃物、空洞、窨井、地沟、水封等,应检查分析,距用火点

15

m

以内的,应采取清理或封盖等措施;对于用火点周围有可能泄漏易燃、可燃物料的设备,应采取有效的空间隔离措施。

(3)拆除管线的动火作业,应先查明其内部介质及其走向,并制订相应的安全防火措施。

(4)五级风以上(含五级风)天气,原则上禁止露天动火作业。因生产需要确需动火作业时,动火作业应升级管理。

(5)凡在有可燃物构件的凉水塔、脱气塔、水洗塔等内部进行动火作业时,应采取防火隔绝措施。

(6)动火期间距动火点

30

m

内不得排放各类可燃气体;距动火点

15

m

内不得排放各类可燃液体;不得在动火点

10

m

范围内及用火点下方同时进行可燃溶剂清洗或喷漆等作业。

(7)动火作业前,应检查电焊、气焊、手持电动工具等动火工器具本质安全程度,保证安全可靠。

(8)使用气焊、气割动火作业时,乙炔瓶应直立放置;氧气瓶与乙炔气瓶间距不应小于

5

m,二者与动火作业地点不应小于

10

m,并不得在烈日下曝晒。

(9)动火作业完毕,动火人和监火人以及参与动火作业的人员应清理现场,经现场负责人验收无残留火种后方可离开。

3、《危险作业(动火)审批表》管理

(1)《危险作业(动火)审批表》的办理和使用要求

a)

动火作业申请人须按《危险作业(动火)审批表》的项目逐项填写,不得空项;根据动火等级,按《危险作业(动火)审批表》审批流程进行办理。

b)

办理好《危险作业(动火)审批表》后,动火作业负责人应到现场检查动火作业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确认安全措施可靠并向动火人和监火人交代安全注意事项后,方可批准开始作业。

c)

《危险作业(动火)审批表》实行一个动火点、一张审批表的动火作业管理。

d)

《危险作业(动火)审批表》不得随意涂改和转让,不得异地使用或扩大使用范围。

(2)《危险作业(动火)审批表》的审批

a)

一级动火作业的审批表由安全环保部审批。

b)

二级动火作业的审批表由各部门、事业部负责人审批。

c)

三级动火作业的审批表由动火点所在生产部门负责人审批。

(3)《危险作业(动火)审批表》的有效期限

a)

一级动火作业和二级动火作业的申请表有效期不超过

8

h。

b)

三级动火作业的申请表有效期不超过

72h。

c)

动火作业超过有效期限,应重新办理申请表。

(三)临时用电作业

1、

临时用电架设要求

(1)电气临时线必须用绝缘良好的橡皮胶线,无老化、破损现象,接头外包可靠不得超过

2

个,潮湿地不得有接头。

(2)安全地载流量,应满足用电负荷的要求;单台电机导线的安全载流量应不小于额定电机流量。多台电机导线的安全载流量、应不小于最大电机额定的电流量加上其余电机的额定电流量,计算负荷载电流量。

(3)悬空架设时,距地高度,室内应大于

2.5

米,室外应大于

4.5

米,跨越道路应大于

6

米,如确需拖地架设应可靠套管,防止移动损坏,割断电线措施。

(4)架设时应设专用电杆和专用瓷瓶固定,严禁在树上或脚手架等构件物上挂线。

(5)临时线应有一台总开关控制,每分路应有熔断器;

(6)熔断额定电流不≤(1.1.5-2.5)×最大容量电机额定电流+其余额定电机电流之和。

(7)接地(或接零)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及金属构件均应有良好接地线(接零线)。

(8)临时线与其他设备、门窗、水管距离应大于

0.3

米。

(9)电气临时线与广播线、电视线一般不宜同杆架设。如受线路走廓限制,需同杆架设时,应经线杆主管部门同意,但两线间距应不小于

1.5

米。

(10)易燃、易爆、腐蚀、浇注、辗压场所,严禁接临时线。

凡未经动力装备部批准或未按规定要求使用的临时线。动力装备部工作人员在巡回检查中一经发现查实有权制止。由此对生产产量、质量等造成的影响由使用部门负责,并作违章违规处罚,发生事故的从严追究其责任。

2、《危险作业(临时用电)》审批表管理

(1)《危险作业(临时用电)》审批表审核部门为动力装备部,实施电工接到由动力装备部审核批准的临时用电线路审批表单后,方能按要求进行接电气临时线。对未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的电气临时线,电工有权拒绝。

(2)基建施工的电气临时线,可按基建建设项目施工期为限。

(3)凡未按规定办理手续或未按电气安装规程的电气临时线,均属于电气临时线,安全环保部有权令其停止使用,并对电工违章作业和机动部门作出教育和处罚。

(4)电气临时线使用时间为

15

天,电气临时线使用期满后,确需继续使用的,必须在前一天内再办理延长手续,仍由原动力装备部和安全环保部核准后,方可继续使用。但使用总期最长不得超过一个月(30

天)。使用期限超过一个月的必须安装正式线路。

(5)电气临时线完工后,由使用单位通知电工拆除,拆除后由现场负责人确认并签字。

(四)动土作业

挖土、打桩、地锚入土深度

0.5

米以上;地面堆放负重在

50kg/㎡以上;使用推土机、压路机等施工机械进行填土或平整场地的作业。

1、

动土作业安全要求

(1)动土作业应办理《危险作业(动土)审批表》,没有《危险作业(动土)审批表》严禁动土作业。

(2)作业前,申请单位负责人应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作业人员应按规定着装并佩戴合适的个体防护用品。施工单位应进行施工现场危害辨识,并逐条落实安全措施。

(3)作业前,施工单位应检查工具、现场支撑是否牢固、完好,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

(4)施工单位在动土作业施工现场应根据需要设置护栏、盖板和警告标志,夜间应悬挂红灯示警。

(5)动土临近地下隐蔽设施时,应使用适当工具挖掘,避免损坏地下隐蔽设施。

(6)动土中如暴露出电缆、管线以及不能辨认的物品时,应立即停止作业,妥善加以保护,报告动土审核和审批单位处理,经采取措施后方可继续动土作业。

(7)挖掘坑、槽、井、沟等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

a)

挖掘土方应自上而下进行,不准采用挖底脚的办法挖掘,挖出的土石严禁堵塞下水道和窨井。

b)

在挖较深的坑、槽、井、沟时,严禁在土壁上挖洞攀登,必须使用安全性能达标的便携式木梯或便携式金属梯。作业时应戴合格的安全帽。坑、槽、井、沟上端边沿不准人员站立、行走。

c)

要视土壤性质、湿度和挖掘深度设置安全边坡或固壁支撑。挖出的泥土堆放处所和堆放的材料至少应距坑、槽、井、沟边沿

0.8m,高度不得超过

1.5m。对坑、槽、井、沟边坡或固壁支撑架应随时检查,如发现边坡有裂缝、松疏或支撑有折断、走位等异常危险征兆,应立即停止工作,并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

d)

在坑、槽、井、沟的边缘安放机械、铺设轨道及通行车辆时,应保持适当距离,采取有效的固壁措施,确保安全。

e)所有人员不准在坑、槽、井、沟内休息。

(8)在拆除固壁支撑时,应从下而上进行。更换支撑时,应先装新的,后拆旧的。

(9)作业现场应保持通风良好,并对可能存在有毒有害物质的区域进行监测。发现有毒有害气体时,现场监护人员应立即通知动土作业人员停止作业,迅速撤离现场,并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

(10)作业人员多人同时挖土应相距在

2m

以上,防止工具伤人。作业人员发现异常时,应立即撤离作业现场。

(11)动土作业涉及临时用电时,应符合公司《安全用电管理制度》的有关要求。

(12)施工结束后应及时回填土,并恢复地面设施。

2、《危险作业(动土)审批表》管理

(1)动土作业审核和审批人员应到现场核对图纸,查验标志,检查确认安全措施后,方可在《危险作业(动土)审批表》上签署审核或审批意见。动土作业的最终审核部门为安全环保部。

(2)一个施工点、一个施工周期内办理一张作业许可证,严禁一证多用。

(3)严禁涂改、转借《危险作业(动土)审批表》,不得擅自变更动土作业内容,扩大作业范围或转移作业地点。

(五)有限空间作业

1、有限空间作业分类

(1)封闭、半封闭设备,如:储罐、反应塔、冷藏车、沉箱及锅炉、压力容器、浮筒、管道、槽车等。

(2)地下有限空间

,如:地下管道、地下室、地下仓库、地下工事、暗沟、隧道、涵洞、地坑、废井、地窖、沼气池及化粪池、下水道、沟、井、池、建筑孔桩、地下电缆沟等。

(3)地上有限空间,如:储藏室、酒槽池、发酵池、垃圾站、温室、冷库、粮仓、封闭车间、试验场所、烟道等。

2、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要求

(1)有限空间作业应严格执行“先检测、再审批、后作业”的程序,作业中还应根据作业环境可能发生的变化实施持续检测或动态检测。在未准确测定氧气含量、有害气体、可燃性气体、粉尘的浓度前,及经检测上述物质浓度不达标或超标而未采取有效的防控手段时,严禁进入该场所。

(2)检测人员由安全环保部指定的专人负责。检测的时间不得早于作业开始前30分钟。检测人员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防止中毒窒息等事故发生。

(3)各单位应明确作业现场负责人、监护人员、作业人员及其安全职责;部门安全员对其进行作业前安全培训,检查确认作业人员安全知识、技能及身体状况是否满足作业要求。

(4)作业人员在有限空间内部作业,要规范佩戴和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5)在有限空间作业过程中,作业单位应当采取通风措施,保持空气流通,禁止采用纯氧通风换气。发现通风设备停止运转、有限空间内氧含量浓度低于或者有毒有害气体浓度高于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限值时,必须立即停止有限空间作业,清点作业人员,撤离作业现场。

(6)有限空间作业场所的照明灯具电压应当符合《特低电压限值》(GB/T3805)等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规定;作业场所存在可燃性气体、粉尘的,其电气设施设备及照明灯具的防爆安全要求应当符合《爆炸性环境第一部分:设备通用要求》(GB3836.1)等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规定。

(7)有限空间作业前,作业现场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a)

保持有限空间出入口畅通;

b)

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和警示说明;

c)

作业前清点作业人员和工器具;

d)

作业人员与外部有可靠的通讯联络;

e)

监护人员不得离开作业现场,并与作业人员保持联系;

f)

存在交叉作业时,采取避免互相伤害的措施。

(8)有限空间外的现场应配备合格的隔离式呼吸器、灭火器、应急照明灯、安全绳,安全梯等应急物资。

(9)在有限空间作业过程中,作业单位应当对作业场所中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定时检测或者连续监测。作业中断超过150分钟或作业条件发生改变,作业人员再次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前,应当重新通风、检测合格后方可进入。

(10)将有限空间作业发包给其他单位实施的,应当发包给具备国家规定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承包方,并与承包方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中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职责。

(11)有限空间作业中发生事故后,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分厂、公司相关安全管理部门和人员汇报,禁止盲目施救。应急救援人员实施救援时,应当做好自身防护,佩戴必要的呼吸器具、救援器材。

3、《危险作业(有限空间)审批表》管理

(1)有限空间作业申请人须按《危险作业(有限空间)审批表》的项目逐项填写,不得空项;

(2)有限空间作业最终审批由安全环保部负责审批。

(3)作业中断时间在150分钟以上或作业条件发生改变,需继续进行内部作业时,应重新办理作业票。

(4)作业完成后,验收人员必须共同对设备容器内外进行检查,确认无问题,在作业票上签字后,方可封闭入口。

八、考核

1、凡未按本制度办理申请、审批程序,且作业所在部门独自作业的或让其他无操作证人员作业的,给予以下处罚:

(1)作业所在部门负责人处

500

元/次罚款;

(2)无操作证作业人处

300

元/次罚款。

2、凡未按本制度办理申请、审批程序,而作业执行部门擅自作业的,给予以下处罚:

(1)作业所在部门负责人处

300

元/次罚款;

(2)作业执行部门负责人处

300

元/次罚款,作业人

200

元/次罚款。

3、未按本制度要求正确填写作业申请表或作业申请表栏目内无有关责任人签字确认的,作业执行部门擅自作业的,给予以下处罚:

(1)作业所在部门负责人处

200

元/次罚款;

(2)作业执行部门负责人处

200

元/次罚款,作业人

100

元/次罚款。

4、违反以上各危险作业操作安全要求及其他作业审批要求的,给予相关责任人书面警告、全厂通报、并处

100-500

元/次人民币的罚款。

5、若因上述问题作造成事故严重后果的,公司除追究相关责任人经济责任处,同时移交当事人至安监、公安等机关部门追究相应责任。

九、附则

1、本规定由新界泵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环保部负责制定及解释。

2、本规定如果和国家法律法规有冲突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3、各子公司可依据本规定,制定符合本公司的《危险作业审批管理制度》,并贯彻落实。

4、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实施,以下文件同日起作废:《aqhb51

危险作业审批制度》、《aqhb52

电气临时线审批管理制度》、《aqhb06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aqhb07

动土作业管理规定》。

十、附件

1、危险作业(高处)审批表

2、危险作业(动火)审批表

3、危险作业(临时用电)审批表

4、危险作业(动土)审批表

5、危险作业(有限空间)审批表

6、危险作业审批台账

新界泵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0

一八年五月十四日

Q/SG

G13.14-2018

(一)具体内容节标题(节,标题2

四号黑体)

1、条标题(条,标题3

四号黑体)

正文内容×××××××××××××××××××××××××××××××××××××××××××××××××××(小四宋体)

a)

××××××××××;(小四宋体)

b)

××××××××××;(小四宋体)

a)

××××××××××。(小四宋体)

2、条标题(条,标题3

四号黑体)

正文内容××××××××××××××××××××××××××××××××××××××××××××××××××××××(小四宋体)

(二)具体内容节标题(节,标题2

四号黑体)

正文内容××××××××××××××××××××××××××××××××××××××××××××××××××××××(小四宋体)

四、其他(章,标题1

四号黑体)

正文内容××××××××××××××××××××××××××××××××××××××××××××××××××××××××××××××××××××××××××××××××××××××××××××××××××××××××××××××××××××××××××××××××××××××××××××××××××××××××××××××××××××××××××××××××××××××××××××××××××××××××××××××××××××××××××××××××××××××××××××××××××××××××××××(小四宋体)

新界泵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0一七年六月十七日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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