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反腐倡廉自检自查报告范本三篇 本文关键词:自检,反腐倡廉,自查,乡镇,三篇
乡镇反腐倡廉自检自查报告范本三篇 本文简介:乡镇反腐倡廉自检自查报告范本三篇乡镇反腐倡廉自检自查报告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作出的《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指出:要“着眼于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着眼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着眼于增强全党为党和人民事业不懈奋斗的使命感和责
乡镇反腐倡廉自检自查报告范本三篇 本文内容:
乡镇反腐倡廉自检自查报告范本三篇
乡镇反腐倡廉自检自查报告
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作出的《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指出:要“着眼于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着眼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着眼于增强全党为党和人民事业不懈奋斗的使命感和责任感,着眼于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这四个“着眼于”对于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向纵深发展提出了新要求,指明了新方向。同时为农村基层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在全党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切实抓好“三保”落实,加强对中央各项惠农政策贯彻执行的监督检查,更大程度地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维护好农村社会政治稳定作出了政治保证。按照党章规定,党的各级纪委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要按照“四个着眼于”要求,切实履行好协助党委抓党风的职责,以思想教育、完善制度、集中整顿、严肃纪律为抓手,下大气力解决突出问题,以优良党风促政风带民风,形成凝聚党心民心的强大力量。乡镇纪委在新形势下开展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如何准确把握和充分运用好党章所赋予纪委的组织协调职能,将反腐倡廉工作向纵深推进,更是新形势下摆在县、乡(镇)纪委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
一、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按照中央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县乡两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履行职能,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工作,为各地经济、文化、社会协调发展提供了较强的政治纪律保障,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和谐社会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但同时又由于体制机制等方面的原因,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为:
(一)领导力度不够
乡镇领导班子对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认识不统一,组织领导抓责任制落实不力,走形势的多,效果不好。
(二)专职不专现象突出
乡镇纪委书记由同级党委副书记兼任,表面看政治地位提高了,但实际参与党委政府的很多分工,主要时间和精力投入到经济工作以及其他事务工作中,真正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时间较少。
(三)有名无实问题明显
按照机构编制乡镇纪委名义上是一套班子,有五人组成,有纪委书记,有纪检干事,有纪委委员,但事实上所有的纪检监察干部和纪委委员是兼职,大多由党政办公室、共青团、综治等单位负责人兼任纪委委员,在工作上有其名无其实,不能按要求担负起纪委委员的职责,少数委员还能参与部分工作,而多数却从来不参与纪检工作,只是挂名。
(四)顾虑较多,存在“四怕”现象
一怕得罪下属,乡镇纪委书记认为自己分管的很多工作还要协调部门和村加以落实,如果得罪人太多,给自己添麻烦,甚至在一些地方还担心下属不支持配合自己的工作;
二怕得罪领导,乡镇纪委是隶属于同级党委领导,一些纪委书记认为党风廉政建设抓不抓,关键要看主要领导的意见去做,即使有些违纪现象有损本乡镇形象,但认为查处了会带来负面影响;有些违纪人员是一方领导,查处了会影响一方稳定;有些违纪行为是涉及本乡镇地方小利益的,查处了会使地方财政受损失;有些班子成员即使违规违纪,但碍于情面或感到监督难而不管不问,搞一团和气。这些因素使得乡镇纪委书记左顾右盼,顾虑重重;
三怕影响仕途。很多乡镇纪委书记认为,只有经济工作和农业工作抓好了才会被提拨,才会有前途,而纪检工作干得再好,也不可能因此而被提拨重用,相反可能因为案件的查处得罪了人,树敌太多容易失去人心,怕在组织考核时对自己不利,因此监督工作力度不够,特别是对基层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相对失之于软;四怕担待责任。本应是乡镇纪委职责范围内的事,但怕干多了、力度大了会被别人误解为充满野心,因而在工作中时松时紧,缺乏持之以恒的工作态势;
(五)抓深入和创新不够
在构建和谐社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大环境下,乡镇纪委对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特点和规律研究不够,抓手很少,创新不多,应对措施不力,对强化基层作风建设、民主建设、制度执行、案件查处等方面工作主动思考的少、严格执行的少、深入抓落实的少、创新抓突破的少。这些问题,客观上形成了“顶得住的站不住,站得住的顶不住;看得见的管不着,管得着的看不见;干得好的上不去,上得去的干不好”的怪圈,严重制约了乡镇纪委职能职责的正常发挥。为此,乡镇纪委作为党在农村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具体组织者和实施者,如何正确认识自身肩负着的重要责任,充分发挥好纪委的组织协调作用,切实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也就显得尤为重要和十分迫切。
二、对策及建议
(一)准确定位,发挥好党委政府的参谋助手作用
这些年来,反腐倡廉工作始终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更应坚持和运用好这一体制和机制。因此纪委作为党委开展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专门机关,定位好“组织协调”的位置是确保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得以顺利开展的前提。
这就要求一要强化乡镇党委的领导,乡镇纪委要服从乡镇党委的领导,坚决执行党委的各项决定,紧紧围绕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党的各项决议决定得到贯彻落实;要从全局的高度去谋划和开展工作,努力协助党委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立足于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整体部署,积极当好参谋和助手,正确分析形势,对全局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向党委提出建议,为党委决策提供依据。
二要正确处理好与政府的关系,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是政府工作的职责所在,是政权建设的重要内容,许多反腐败制度的制定、监督措施的落实等具体工作必须依靠政府各部门抓落实。乡镇纪委更应该主动接受政府的管理,配合政府工作的全面开展,从而取得政府对纪检监察工作的支持,一方面能及时健全管理制度,做到管理规范、有序,确保政府权力得到正确运行;另一方面能得到政府在资金上的保障。
三要认真承担起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具体工作任务,不推诿。要按照惩防体系《工作规划》的要求,切实履行教育、监督、保护、惩处四项职能。纪委要把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作为首要工作任务,全面担负起直接抓落实的责任。要积极履行职责,敢抓敢管,保证党委政府各项工作决策、部署以及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的顺利实施。同时要善于调查研究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及时找出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并提出解决办法加以实施,确保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任务得到全面落实。
(二)找准目标,服从服务于发展第一要务
反腐倡廉必须紧紧围绕发展这个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自觉服从和服务于第一要务,这是党的十七大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出的根本要求,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对此提出了进一步的要求。乡镇纪委在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强化组织协调中,更应紧紧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这一目标,将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寓于农村各项改革和经济建设重要政策和措施之中加以落实。乡镇纪委要围绕进一步优化农村经济发展环境加强组织协调,坚决杜绝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要围绕进一步优化农村基层政务环境加强组织协调,从而进一步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全面落实党务、政务、村务及组务公开,促进基层党员干部真心为农民群众服务;要围绕进一步优化人文环境加强组织协调,大力推进廉政文化进农村,要协同相关部门坚决打击各种腐朽、落后思想,倡导新风正气。要通过新农村建设“四在农家”和县委“六个一”活动的全面开展,努力为农村经济社会协调持续发展创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
(三)创新措施,确保组织协调到位
一是建立健全纪委同其它相关职能部门的联系会议制度。
乡镇纪委联系会议应由纪委牵头,组织、宣传、财政、综治、扶贫、民政、农业、水利、林业、畜牧、教育、卫生、工商、税务、国土等单位共同组成。要明确各成员单位所应肩负的职责,定期不定期地召开会议,及时研究解决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要将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任务纳入各成员单位的整体工作之中,纳入责任目标考核和责任追究。要针对农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研究提出具体措施,制定解决的可行办法,明确各单位的任务,切实加以解决。
二是充分调动各部门履行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职责的积极性。
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面广量大,许多工作都涉及相关职能部门和村,而各部门和村的地位与职能决定了他们发挥作用的局限性。纪委必须承担起组织协调的职责,充分发挥职能优势,调动各部门和村的积极性,形成反腐败整体合力。纪委要进一步加强与其他部门特别是掌管审批权、管理资金的部门的联系,一方面要了解权力运行和资金监管使用的情况,另一方面帮助各部门和村查找工作中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注重源头治腐的积极作用,从而督促各部门及村制定有效措施,规范权力的正常运行,保证群众的利益不受损害。要立足于宏观的联系和协调,不能干预部门的业务,更不能代行职能部门的职责。要正确处理纪委组织协调与各有关部门正确履行职责的关系,既要通过组织协调充分发挥各部门的作用,体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原则,又要根据各部门的工作特点和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落实相关责任,做到既不失职,也不越权,应由部门负责的工作,就放手让部门干,纪委只协助党委政府抓好监督检查工作。惟此,才能既发挥纪委的组织协调作用,又能发挥各职能部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促使部门切实负起责任,形成反腐倡廉的整体合力。
三是将组织协调充分溶入到“四项职能”的履行中。
一要在宣传教育工作中加强组织协调。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要充分利用宣传栏、村务公开栏、广播、标语、廉政电影、廉政戏曲等形式,认真开展廉政文化进农村、进社区、进农家等活动,不断拓宽农村基层党风廉政教育的形式、内容和阵地,要积极协调组织、宣传、司法、教育、共青团等部门齐抓共管,变党风廉政宣传教育“你唱你的调,我吹我的号”为“集体战斗”,形成大宣教的格局,使农村基层党风廉政教育家喻户晓,覆盖到每一个角落。要防止“一阵风”、“面上光”等不良倾向,注重长期抓,抓长期。
二要在对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工作中加强组织协调。建立健全以党内监督为核心的监督制约机制,通过建章立制实现关口前移,注重事前监督和过程监督;扩大监督范围,加强对干部工作、生活以及社交的全面监督;畅通监督渠道,把党内监督、群众监督、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监督、法律监督以及舆论监督有机结合起来。
三要加强对服务群众、联系群众制度和维护群众权益机制建设及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切实办好顺民意、解民忧、惠民生的实事,认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教育医疗、安全生产、征地拆迁、涉农资金、项目建设、涉法涉诉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切实维护群众权益。做到领导干部的权力行使到哪里,党组织的监督就定位到哪里;资金发放到哪里,纪检监察机关的督促检查就跟随到哪里。
四要在案件查办中加强协调多汇报。应注重上下协调,及时、经常地向党委、政府和县纪检监察机关请示汇报,争取上级组织的支持。尽量避免单打独斗。
五要在保护党员干部积极性上加强组织协调。对在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坚持原则、开拓创新、成绩突出的党员干部,应该提请党委政府加以保护。要保护好廉政干部的积极性,树立好廉政典型;要强化教育和保护,防止举报和办案人员受到打击报复;要积极向党委政府和组织人事部门推荐,使廉政典型、优秀纪检监察干部得到提拔重用。
(四)真抓实干,以优良的作风树形象
一要抓好乡镇整体素质提高。
人是决定因素,抓好队伍建设是关键,各乡镇要以班子建设为重点,力求乡镇班子达到为政理念正确、职能有效转变、作风明显好转、执政能力明显增强的目标,着力打造出一支廉洁高效的高素质干部队伍,这也是乡镇纪委能否正常行使职责,保证党员干部队伍纯洁的根本保证。
二要抓好乡镇纪检监察队伍建设。
首先要加强乡镇纪委建设。从领导上重视、从机制上健全、从投入上保证,使乡镇纪委有能力协助党委、政府抓好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要通过配齐配强乡镇纪委班子,把责任心强、工作能力强、综合素质高的干部充实到纪检监察队伍中来,对乡镇专职纪委副书记人选要严格考察,要真正把纪检监察干部专职不专的问题解决好,以便更好地使其履行好监督检查职责。
其次要正确行使纪检监察职责。要把当前中央提出的抓“三保”体现和落实到具体行动中,要以人民群众的愿望和要求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着力点,把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放在工作首位,真正把对上负责与对下负责统一起来,以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优良作风,坚持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扑下身子抓落实,集中精力解难题。
再次要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素质。按照“政治坚强、公正廉洁、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要求,切实开展好“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活动,把“四个对”作为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标尺;要以清正廉洁、甘于奉献的优良作风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耐得住寂寞、守得住清贫、经得住考验,正确看待个人得失,不为名利地位所累,树立起纪检监察干部的良好形象。同时要强化对乡镇纪检监察干部日常管理和教育培训工作,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综合素质。
最后是要解决好乡镇纪委专职干部的后顾之忧。加强乡镇纪委之间纪检监察干部交流任用的力度,从政治上落实好乡镇纪检监察干部待遇,对长期在基层从事纪检监察工作成绩突出的同志要破格提拔使用,真正将“高看一眼、厚爱一分”体现在对干部的选拔任用中。要细化乡镇纪委委员的工作职责,强化激励措施,做到名副其实,保障他们能大胆地、积极的参与纪检监察工作。
总之,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密切党和群众的血肉联系,发挥好乡镇纪委的组织协调作用,是确保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取得新成效的重要因素,这也是全面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和中纪委四次全会精神,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尤其是加强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根本体现。乡镇纪委要通过不断加强自身建设,要本着“四个着眼于”的要求,自觉维护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威信和形象,认真当好组织协调者,真抓实干,充分发挥好职能作用,才能将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断推向新阶段。
乡镇反腐倡廉自检自查报告
20xx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和县纪委的关心支持下,按照县纪委的文件要求,我镇高度重视、周密部署、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建设相关工作,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现根据《关于开展20xx年度反腐倡廉建设检查考核工作的通知》(社惩防办文〔20xx〕2号)的文件要求,为配合好县纪委进一步推进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我镇对本乡镇本单位执行反腐倡廉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重点工作的情况展开了严密的自查工作。现把自查工作汇报如下:
一、落实反腐倡廉建设情况
(一)党政领导班子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情况
1、传达贯彻了市、县党风廉政建设精神。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组织党政领导班子、镇全体党员、干部及各主要领导等认真传达学习,并对我镇的反腐倡廉建设工作做了安排部署,要求与会人员要认真抓好进一步的传达学习和贯彻落实。
2、结合本镇实际,细化分解目标。年中,根据我镇人员及岗位变动等情况,镇党委及时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了专门的研究安排布置,调整充实了我镇反腐倡廉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大冯营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目标,层层签订了《大冯营镇20xx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目标任务书》,并公开了各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职责,按照县委部署分工牵头落实反腐倡廉建设,以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领导。同时,制定和下发了《关于调整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和相关工作任务分解方案,明确全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各项工作任务,分解到各个班子领导、各部门负责人、各站所负责人以及村委会负责人,落实到个人。
3、党政主要领导高度重视信访案件的查办工作。对上级交办的信访件及群众反映强列的问题,及时召开会议和组织力量落实,实行领导包案,责任到人,全力化解社会矛盾,确保农村社会稳定。
4、党政主要领导经常深入基层,到村委会、站所了解工作情况,帮助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并定期抽时间同班子成员和负责人进行廉政谈话,要求领导干部要廉洁干事,做清正廉洁的表率,特别是要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的工作人员,不准插手、干预、参与工程招投标等。
5、年中,镇主要领导专题听取了上半年班子成员落实反腐倡廉建设的情况汇报,会上镇主要领导对上半年班子成员落实反腐倡廉建设的情况表示满意,并就存在的不足提出了具体的整改要求。
(二)党政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情况
1、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认真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镇党风廉政建设大会召开后,各班子成员召集分管联系部门负责人认真研究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的具体措施,要求认真履行好“一岗双责”,把反腐倡廉建设的落实与部门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一起安排、一起落实、一起考核,相互推动。
2、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经常深入到分管的部门、站所和分包村委会检查指导反腐倡廉建设的落实情况,发现有违纪违规的苗头,及时打招呼予以制止,防患于未然。
3、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坚持每半年一次同分管的部门、站所和联系村委会负责人进行一次廉政谈话,严格教育管理好配偶、子女和身边的工作人员,做到反腐倡廉教育警钟长鸣,增强其拒腐防变的能力。
4、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利用政府、村委会、站所集中开大会的时间,深入实地为党员干部开展党风党纪、遵纪守法的学习教育活动,增强和提高党员干部的廉洁从政意识。
5、积极协助和支持对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发现分管下属负责人存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问题及时报告,及时进行谈话或向组织提出调查的建议,做到不压案、不护短、不包庇。
二、反腐倡廉建设重点工作情况
(一)执行党的政治纪律情况
1、加强纪律教育。镇党委、政府要求镇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各村委会干部要认真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加强党性锻炼,提高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在大是大非面前始终保持坚定的政治信念和清醒的政治头脑,在复杂斗争和突发事件中始终站稳政治立场。同时要求全镇党员干部要严格遵守党的章程和党内法规,模范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对党的决议和政策如有不同意见,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通过正常渠道向上级党组织反映。
2、加强监督检查。镇党委、政府加强了对正面舆论引导,镇纪委加强了对党的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维护党的政治纪律的严肃性,对违反政治纪律的,及时给与批评教育或组织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纪依法严厉惩处。至目前,我镇未发现一例典型案件。
(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
1、加强教育引导。为保证我镇领导干部切实加强对《廉政准则》等党纪法规、党风廉政建设有关文件和领导讲话精神的学习,我镇建立了《大冯营镇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学习制度》,开展专题学习会1次。通过专题学习,领导干部特别是新任职领导干部均能做到严于律已、以身作则、带头遵守和严格执行《廉洁准则》,我镇各领导干部在本年内均没有出现违纪违法问题。并严格对照《省委关于加强领导班子建设若干问题的决定》,督促领导干部落实定期下基层、下访等制度。
2、从严开展治理工作。我镇认真贯彻落实严禁公款“大吃大喝”的若干规定,严格控制“三公”经费预算规模。依照要求,严格执行津贴、补贴发放制度,严格按规定选拔任用干部。
3、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我镇整合信访力量、明确信访职责、创新信访方式,结合综治办接访群众、镇驻村工作组进村入户下访和领导班子定期接访等形式,大力强化了我镇领导干部涉及廉洁履职方面的信访举报受理信访工作,有效扩大了信访举报受理的覆盖面,从而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
(三)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情况
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切实加强对农村基层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组织镇、村两级干部专门学习培训1次,151人参加,征求到意见5条,形成专题自查报告1份、制定工作报告1份。进一步完善农村党风廉政信息公开平台,按要求做到有协调工作机构,有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平台信息收集、发布工作,确保公开内容全面、准确,更新及时。同时认真开展农村集体“三资”清理,有机构、方案、台账,建立和完善相关监督管理制度,档案资料齐备。
(四)开展党务公开工作情况
通过政务公开平台和镇、村宣传栏等方式为载体建立健全村务公开制度,积极推进农村基层党务公开、乡镇政务公开、村务公开,推进财政预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信息公开,保证群众了解详情,发挥监督员的作用。
(五)推进惩防体系建设情况
切实抓好县党风廉政风险防控、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纪律教育学习活动等重点工作的贯彻落实,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通知》《社旗县学习贯彻实施方案》等规定,细化划分工作,明确了具体工作任务,责任到人。
(六)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情况
根据县党风廉政建设的相关精神,结合实际有针对性地修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6月20日,镇党委、政府及时与16个村委会、18个镇直单位签定了《大冯营镇20xx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我镇切实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认真抓好干部腐败的预防工作,专门成立了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了专题会议2次、专题学习教育会议2次,制定了《大冯营镇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完善各项工作制度5条,深入查找、修正廉政风险点,认真做好了预警信息收集、处置、考评工作,按照“有机构、有台账,有总结”的规定开展归档工作。全镇合计有69人参加了廉政风险排查,其中科级干部12人,村干部68人;共有20个岗位开展了廉政风险排查,查找出廉政风险点100个。
(七)深入治理干部廉洁自律方面的突出问题情况
我镇党委、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廉政准则》,把《廉政准则》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学习工作整合到日常工作中,引导领导干部、职工做到严于律已、以身作则、遵守和严格执行《廉洁准则》。同时,我镇强化领导干部违法违纪处理力度,特别对我镇群众举报的领导干部作风粗暴、吃拿卡要、欺压群众、以权谋私、奢侈浪费、拉票贿选等问题进行重点检查查处。
20xx年,我镇严格按照反腐倡廉建设和反腐倡廉相关要求做了很多工作,但在履行中还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对党员干部的宣传教育工作做的不够全面深入,督促检查还有待加强;
二是部分制度贯彻还不到位,资料收集不够齐全完整;
三是挖掘信息资源力度不够;
四是廉政文化建设的推进成效不够明显;
五是工作按步就搬的多,开拓创新力度不够。
在今年的工作中,对存在的不足和问题我们将努力加以克服和完善,严格按照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相关精神,对照签订的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进一步抓好贯彻落实,查缺补漏,认真总结,迎难而上,进一步加大各项工作力度,努力把全镇的党风廉政建设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乡镇反腐倡廉自检自查报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积极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全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深入开展,按照《**市**年度反腐倡廉建设检查考核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我局对反腐倡廉工作进行全面认真自查,现报告如下:
一、**市黄金管理局,现在编人员35人,其中局领导6人,科级以下干部职工29人,内设行政办公室、党委办公室、人事教育科、财务审计科、纪检监察室、生产计划科、安全环保科、总工办等8个科室。
二、首先领导班子成员进行严格分工:党委书记、局长卫月胜主持局党政全面工作。党委委员、副局长张琳负责人事劳资、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刘景平负责党务、纪检、工会、共青团、妇联、精神文明建设、计划生育工作。党委委员、副局长李有光负责黄金协会工作。党委员委、副局长张大铸负责生产、安全、安全评价、总工办、安全评价事务所。调研员陆向元负责财务、三产工作。
三、党委书记、局长卫月胜同志在年初就今年的反腐倡廉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一)要坚决按照新时期反腐倡廉工作的总体思路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加强反腐倡廉建设。把反腐倡廉建设同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建设放在同样高度,扎实推进反腐倡廉建设,为推进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二)要在反腐倡廉建设中深入贯彻预防腐败的思想切实加大预防腐败工作力度。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加强对领导干部的廉政教育和监督,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同时,坚持以发展的思路和改革的办法,通过不断推进体制机制制度改革,着力从源头上防治腐败,最大限度推行阳光政务,切实建立起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制度建设和纪律监督防线。
(三)要切实加强作风建设促进反腐倡廉建设健康发展。切实改进党的作风,着力加强反腐倡廉建设以优良的党风促政风带民风,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坚决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对任何腐败分子,都必须依法严惩,绝不姑息。切实把作风建设作为反腐倡廉建设的基础工作来抓,坚持群众路线,改进工作作风,真诚倾听群众呼声,真情关心群众疾苦,认真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各种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以求真务实作风推进反腐倡廉各项工作,以作风建设的实际成效确保反腐倡廉建设沿着健康发展的轨道顺利进行。
四、今年我局反腐倡廉工作开展的扎实有效,具体做法是:
(一)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党委工作计划中,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一是抓好分解,明确职责任务。二是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计划,对学习内容、方法、时间进行安排。三是抓好考核。日常检查,半年考核。
(二)从局长到副局长,再到局各科室层层签订反腐倡廉责任目标书,严格按照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总体要求,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十二条规定。强化责任目标,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实行一岗双责,各负其责。
(三)抓好党员干部廉政教育工作,重点学习中央、省、市纪委的会议精神,严格遵守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十二条规定。坚持惩防办案思想,把贯彻落实惩防体系《实施纲要》和市委落实惩防体系的《具体意见》。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条例》(试行),拓宽监督渠道,完善监督措施,增强监督效果,严格执行各项制度,做到有章可循,坚决维护制度的严肃性。
(四)局领导带头上廉政教育课和党课,对干部职工开展权力观教育,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自觉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始终保持共产党员的高尚情操和良好的生活作风,防止腐败行为发生。
(五)经常组织干部职工观看反腐倡廉教育片,成立廉政教育室,从法规条例、惩治体系、典型案例、先进事迹等四个方面对职工进行宣传教育,做到警钟长鸣。
(六)针对节假日期间可能出现的问题,认真做到节前宣传,节后检查、总结。
(七)强化责任,狠抓工作落实,要求班子成员以身作则,廉洁自律,不仅管好自己,还要管好配偶和身边工作人员。
(八)严格考核制度,强化责任追究。每半年进行一次考核,对违反纪律的人员及重大腐败问题屡屡发生的科室进行严肃处理。
(九)严格按照各级纪委会议精神要求,进一步规范廉洁自律和民主生活会制度;实行调离干部公物清查备案制度;继续在党员干部中开展反腐败教育,认真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努力推进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十)严格按照规定和要求配备和使用公车,严格控制开支,压缩办公经费。
(十一)财务管理做到收支两条线管理,严禁私设“小金库”。
五、反腐倡廉工作得到落实*年,局党委按照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总体要求,贯彻省、市纪委四次全会精神,扎实推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首先围绕开展“争创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先进市”和“政风行风评议”活动,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监督检查。把作风建设摆上重要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重点抓了五个关键环节。认真召开民主生活会,座谈会,解决了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全局无利用公款大吃大喝和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无以学习考察,招商引资等名义公款旅游特别是出国(境)旅游的不正之风。无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在商品房买卖置换中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购置或以劣换优及以借为名占用他人住房谋取不正当利益的问题。无违规超标准占住房等问题。无违规豪华装修办公室,超标准建房等行为。无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问题。无领导干部以借为名占用他人汽车问题,无超标准编制配备使用小汽车问题。无领导干部为本人谋取不正当利益,为配偶、子女、亲友谋取不正当利益。在治理党员领导干部参与赌博或以变相赌博形式收钱敛财的活动中,我局党员领导干部无一人违反规定。其次加强党内监督,强化对权力的监督制约,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及配套制度,落实了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制度。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的规定。认真落实党委委员开展党内询问和咨询制度。认真执行党内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情况反映制度。把党内监督与党外监督结合起来,并积极推进了党务公开、内务公开。认真执行了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和省委廉洁从政十二条规定。同时在治理“小金库”工作方面,单位按要求进行了认真自查,不存在私设“小金库”问题。在压缩经费开支方面达到了市里要求。节日期间强化责任,狠抓工作落实,班子成员严格以身作则,廉洁自律,做到端正党风,廉洁从政,过好节日。由于实施责任追究,以严明的纪律确保责任制落实到位。从而推进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深入开展。
篇2:定检自检报告有机房
定检自检报告有机房 本文关键词:自检,机房,报告
定检自检报告有机房 本文简介:曳引驱动电梯年度自检报告报告编号使用单位自检日期柳州市升立电梯机电有限公司说明1、本报告格式由柳州市升立电梯机电有限公司编制,适用于曳引驱动电梯的年度自行检查。2、检验依据TSGT7001-2009《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TSGT5001-2009《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
定检自检报告有机房 本文内容:
曳引驱动电梯
年
度
自
检
报
告
报告编号
使用单位
自检日期
柳州市升立电梯机电有限公司
说
明
1、本报告格式由柳州市升立电梯机电有限公司编制,适用于曳引驱动电梯的年度自行检查。
2、检验依据
TSG
T7001-2009
《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
TSG
T5001-2009
《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
电梯使用维护说明书
3、“自检结果”和“审查结果”栏中“√”、“×”和“--”分别表示“合格”、“不合格”和“无此项”。要求测试数据的项目应填写实测数据。
4、检验所用计量器具均在计量检定合格或校准有效期内。
5、检验条件应符合TSG
T7001-2009《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的规定。
6、无相关人员签名、未填写检验日期或未加盖使用单位及维保单位公章或专用章的自检报告无效。
7、本报告宜由计算机打印输出,或者用黑色钢笔、签字笔填写,字迹应工整,如作修改,修改处应有修改人员的签章。
8、本报告一式三份,由特种设备检验机构、使用单位和日常维保单位分别保存。
年
度
自
检
报
告
设备名称
注册号码
安全管理人员
制造日期
使用单位联系人
联系电话
维保责任人
联系电话
使用单位
设备使用地点
使用单位代码
用户编号
制造企业名称
规格型号
产品编号
设备
技术
参数
额定载重量
额定速度
层
站
数
控制方式
维护保养单位
柳州市升立电梯机电有限公司
检验依据
《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TSG
T7001-2009)
主要检验仪器设备
万
用
表
RA70D
钢
直
尺
GWR-1551
钳
型
电
流
表
UT201
兆
欧
表
ZC25-4
限速器测试仪
XC-3
卷
尺
5M
自检结论
该电梯依据《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TSG
T5001-2009)进行年度自行检查,各项指标符合《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TSG
T7001-2009)的要求,自检合格。
(自检单位盖章)
自检人员:
审
核:*年*月*日
(使用单位盖章)
使用单位代表:*年*月*日
14
14
使用单位资料自查表
项目
文件资料内容
见证材料
审
查
结
果
使
用
单
位
资
料
(1)使用登记资料,内容与实物相符
使用注册登记表
(2)安全技术档案,至少包括制造、安装和改造及重大维修规定的文件资料,以及监督检验报告、定期检验报告、日常检查与使用状况记录、日常维护保养记录、年度自行检查记录或者报告、应急救援演习记录、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等保存完好(本规则实施前已经完成安装、改造或重大维修的,制造、安装、改造和重大维修资料如有缺陷,应当由使用单位联系相关单位予以完善,可不作为本项审核结论的否决内容)
制造资料(制造许可证明文件;整机型式试验证书或报告;产品质量证明文件;各种主要安全部件的型式试验合格证以及限速器和渐进式安全钳的调试证书;机房和井道布置图;电气原理图;安装使用维护说明书)
安装资料(安装许可证和安装告知书;施工方案;施工过程记录及自检报告;变更设计证明文件;安装质量证明文件)
改造或重大维修资料(改造或重大维修许可证和告知书;改造或重大维修的清单、施工方案、施工过程记录以及自检报告;更换的安全保护装置和主要部件的合格证和型式试验合格证以及限速器和渐进式安全钳的调试证书;改造后的整梯合格证或重大维修质量证明文件等)
监督检验报告和定期检验报告
日常检查与使用状况记录;日常维护保养记录;年度自行检查记录或者报告
应急救援演习记录;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3)以岗位责任制为核心的电梯运行管理规章制度,包括事故与故障的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电梯钥匙使用管理制度等
电梯运行管理规章制度
(4)与取得相应资格单位签订的日常维护保养合同
维保合同编号:
维保期:*年*月*日~*年*月*日
(5)电梯司机(仅对于医院提供患者使用的电梯、直接用于旅游观光的速度大于2.5m/s的乘客电梯,以及采用司机操作的电梯)和安全管理人员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管理人员证号:
电梯司机证号:
自
查
结
论
经审查,本电梯的使用资料完整齐全,符合TSG
T7001-2009《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的规定。
安全管理人员(签名):
使用单位(盖章)*年*月*日
维保单位自检项目表
序
号
自
检
项
目、内
容
与
要
求
自
检
结
果
1
1
机
房
(机
器
设
备
间)
及
相
关
设
备
1
机房(机
器设
备间)
及其相关设备
※1.1
机房通道和通道门
(1)应当在任何情况下均能够安全方便地使用通道。
如采用梯子作为通道时,必须符合以下条件:①通往机房或者机器设备区间的通道不应当高出楼梯所到平面4m;②梯子必须固定在通道上而不能被移动;③梯子高度超过1.50m时,其与水平方向的夹角应当在65°~75°之间,并不易滑动或者翻转;④靠近梯子顶端应当设置把手;
(2)通道应当设置永久性电气照明;
(3)机房通道门的宽度应当不小于0.60m,高度应当不小于1.80m,并且门不得向房内开启。门上应当装有带钥匙的锁,并且可以从机房内不用钥匙打开。门外侧应当标明“机房重地,闲人免进”,或者有其它类似警示标志。
2
※1.2
机房照明与开关
机房应当设置永久性电气照明;在机房内靠近入口(或多个入口)处的适当高度应当设有一个开关,控制机房照明。
3
1.3
断错相保护
每台电梯应当具有断相、错相功能;电梯运行与相序无关时,可以不装设错相保护装置。
4
1.4
主
开
关
主开关不得切断轿厢照明和通风、机房(机器设备间)照明和电源插座、轿顶与底坑的电源插座、电梯井道照明、报警装置的供电电路。
5
1.5
驱
动
主
机
(1)驱动主机工作时应当无异常噪声和振动;
6
(2)曳引轮轮槽不得有严重磨损,如果轮槽的磨损可能影响曳引能力时,应当进行曳引能力验证试验(参见6.9和6.10)。
7
※1.6
紧
急
操
作
★(1)手动紧急操作装置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①对于可拆卸盘车手轮,设有一个电气安全装置,最迟在盘车手轮装上电梯驱动主机时动作;
②松闸扳手涂成红色,盘车手轮是无辐条的并且涂成黄色,可拆卸盘车手轮放置在机房内容易接近的明显部位;
③在电梯驱动主机上接近盘车手轮处,明显标出轿厢运行方向,如果手轮是不能拆卸的可以在手轮上标出;
④能够通过操纵手动松闸装置松开制动器,并且需要以一持续力保持其松开状态;
⑤进行手动紧急操作时,易于观察到轿厢是否在开锁区;
8
(2)紧急电动运行装置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①依靠持续揿压按钮来控制轿厢运行,此按钮有防止误操作的保护,按钮上或其近旁标出相应的运行方向;
②一旦进入检修运行,紧急电动运行装置控制轿厢运行的功能由检修控制装置所取代;
③进行紧急电动运行操作时,易于观察到轿厢是否在开锁区。
9
(3)应急救援程序:在机房内应当设有清晰的应急救援程序。
10
1.7
限
速
器
(1)限速器或者其他装置上应当设有在轿厢上行或者下行速度达到限速器动作速度之前动作的电气安全装置,以及验证限速器复位状态的电气安全装置;
11
(2)使用周期达到2年的电梯,或者限速器动作出现异常、限速器各调节部位封记损坏的电梯,应当由经许可的电梯检验机构或者电梯生产单位对限速器进行动作速度校验,并且由该单位出具校验报告。
校验单位:
年
月
m/s
12
1.8
接地
连接
所有电气设备及线管、线槽的外露可以导电部分应当与保护线(PE)可靠连接。
13
1.9
电
气
绝
缘
动力电路、照明电路和电气安全装置电路的绝缘电阻应当符合下述要求:
标称电压
绝缘电阻
动力电路(
V)
≥
MΩ
标称电压/V
测试电压(直流)/V
绝缘电阻/MΩ
照明电路(
V)
≥
MΩ
安全电压
≤500
>500
250
500
1000
≥0.25
≥0.50
≥1.00
电气安全装置电路
(
V)
≥
MΩ
14
2
井
道
及
相
关
设
备
2
井
道
及
相
关
设
备
2.1
井道安全门应符合
(1)门上应当装设用钥匙开启的锁,当门开启后不用钥匙能够将其关闭和锁住,在门锁住后,不用钥匙能够从井道内将门打开;
15
(2)应当设置电气安全装置以验证门的关闭状态。
16
2.2
井道
检修
门应符合
(1)应装设用钥匙开启的锁,当门开启后不用钥匙能够将其关闭和锁住,在门锁住后,不用钥匙也能够从井道内将门打开;
17
(2)应当设置电气安全装置以验证门的关闭状态。
18
2.3
极限
开关
井道上下两端应当装设极限开关,该开关在轿厢或者对重接触缓冲器前起作用,并且在缓冲器被压缩期间保持其动作状态。
19
2.4
随行
电缆
随行电缆应当避免与限速器绳、选层器钢带、限位与极限开关等装置干涉,当轿厢压实在缓冲器上时,电缆不得与地面和轿厢底边框接触。
20
2.5
井道
照明
井道应当装设永久性电气照明。
对于部分封闭井道,如果井道附近有足够的电气照明,井道内可以不设照明。
21
2.6
底坑设施与装置
(1)底坑底部应当平整,不得渗水、漏水;
22
(2)底坑内应当设置在进入底坑时和底坑地面上均能方便操作的停止装置,停止装置的操作装置为双稳态、红色并标以“停止”字样,并且有防止误操作的保护。
23
2.7
限速绳张紧装置的电气安全装置
当限速器绳断裂或者过分伸长时,应当通过一个电气安全装置的作用,使电梯停止运转。
24
2.8
缓冲
器
(1)缓冲器应当固定可靠;
25
(2)耗能型缓冲器液位应当正确,有验证柱塞复位的电气安全装置;
26
(3)对重缓冲器附近应当设置永久性的明显标识,标明当轿厢位于顶层端站平层位置时,对重装置撞板与其缓冲器顶面间的最大允许垂直距离;并且该垂直距离不超过最大允许值。
最大允许值:
mm
实测值:
mm
27
3
轿
厢
与
对
重
5
轿
厢
与
对
重
3.1
轿顶
电气
装置
(1)轿顶应当装设一个易于接近的检修运行控制装置,并且符合以下要求:
①由一个符合电气安全装置要求,能够防止误操作的双稳态开关(检修开关)进行操作;
②一经进入检修运行,即取消正常运行(包括任何自动门操作)、紧急电动运行、对接操作运行,只有再一次操作检修开关,才能使电梯恢复正常工作;
③依靠持续揿压按钮来控制轿厢运行,此按钮有防止误操作的保护,按钮上或其近旁标出相应的运行方向;
④该装置上设有一个停止装置,停止装置的操作装置为双稳态、红色并标以“停止”字样,并且有防止误操作的保护;
⑤检修运行时,安全装置仍然起作用。
28
(2)轿顶应当装设一个从入口处易于接近的停止装置,停止装置的操作装置为双稳态、红色并标以“停止”字样,并且有防止误操作的保护。如果检修运行控制装置设在入口处易于接近的位置,该停止装置也可以设在检修运行控制装置上。
29
3.2安全窗(门)
轿厢安全窗(门)的锁紧由电气安全装置予以验证。
30
3.3
对重的固定
如果对重由重块组成,应当可靠固定。
31
3.4
轿厢超面积载货电梯的控制条件
对于为了满足使用要求而轿厢面积超出相应规定的载货电梯,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①在从层站装卸区域总可看见的位置上设置标志,表明该载货电梯的额定载重量;
②该电梯专用于运送特定轻质货物,其体积可保证在装满轿厢情况下,该货物的总质量不会超过额定载重量;
③该电梯由专职司机操作,并严格限制人员进入。
32
3.5
紧急照明和报警装置
轿厢内应装设符合要求的紧急报警装置和应急照明
(1)正常照明电源中断时,能自动接通紧急照明电源
33
(2)紧急报警装置采用对讲系统以便与救援服务持续联系,当电梯行程大于30m时,在轿厢和机房(或紧急操作地点)间也设置对讲系统,紧急报警装置的供电来自前条所述的紧急照明电源或等效电源;在启动对讲系统后,被困乘客不必再做其他操作。
34
3.6地坎护脚板
轿厢地坎下应当装设护脚板,其垂直部分的高度不小于0.75m,宽度不小于层站入口宽度。
35
3.7
超载
保护
装置
电梯应当设置轿厢超载保护装置,在轿厢内的载荷超过110%额定载重量(超载量不少于75kg)时,能够防止电梯正常启动及再平层,并且轿内有音响或者发光信号提示,动力驱动的自动门完全打开,手动门保持在未锁状态。
36
4
悬
挂
装
置
、
补
偿
装
置
及
旋
转
部
件
防
护
4.1
悬挂装置、补偿装置的磨损、断丝、变形等情况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悬挂钢丝绳和补偿钢丝绳应当报废
①出现笼状畸变、绳芯挤出、扭结、部分压扁、弯折;
②断丝分散出现在整条钢丝绳,任何一个捻距内单股的断丝数大于4根;或断丝集中在钢丝绳某一部位或一股,一个捻距内断丝总数大于12根(对于股数为6的钢丝绳)或者大于16根(对于股数为8的钢丝绳);
③磨损后的钢丝绳直径小于钢丝绳公称直径的90%;
采用其他类型悬挂装置的,悬挂装置的磨损、变形等应当不超过制造单位设定的报废指标。
37
4.2
端部
固定
悬挂钢丝绳绳端固定应当可靠,弹簧、螺母、开口销等连接部件无缺损。采用其他类型悬挂装置的,其端部固定应当符合制造单位的规定。
38
4.3
补偿
装置应符合
(1)补偿绳(链)端固定应当可靠;
39
(2)应当使用电气安全装置来检查补偿绳的最小张紧位置;
40
(3)当电梯的额定速度大于3.5m/s时,还应设置补偿绳防跳装置,该装置动作时应当有一个电气安全装置使电梯驱动主机停止运转。
41
★4.4
旋转部件的防护
在机房(机器设备间)内的曳引轮、滑轮、链轮、限速器,在井道内的曳引轮、滑轮、链轮、限速器及张紧轮、补偿绳张紧轮,在轿厢上的滑轮、链轮等与钢丝绳、链条形成传动的旋转部件,均应当设置防护装置,以避免人身伤害、钢丝绳或链条因松弛而脱离绳槽或链轮、异物进入绳与绳槽或链与链轮之间。
42
5
轿
门
与
层
门
5
轿
门
与
层
门
5.1
门关闭后,门间隙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1)门扇之间及门扇与立柱、门楣和地坎之间的间隙,对于乘客电梯不大于6mm,对于载货电梯不大于8mm,使用过程中由于磨损,允许达到10mm;
≤
mm
43
(2)在水平移动门和折叠门主动门扇的开启方向,以150N的人力施加在一个最不利的点,前条所述的间隙允许增大,但对于旁开门不大于30mm,对于中分门其总和不大于45mm。
≤
mm
44
5.2层门和轿门采用玻璃门时应当符合
(1)玻璃门上有供应商名称或商标、玻璃型式等永久性标记;
45
(2)玻璃门上的固定件,即使在玻璃下沉的情况下,也能够保证玻璃不会滑出;
46
(3)有防止儿童的手被拖曳的措施。
47
5.3
防止门夹人的保护装置
动力驱动的自动水平滑动门应当设置防止门夹人的保护装置,当人员通过层门入口被正在关闭的门扇撞击或者将被撞击时,该装置应当自动使门重新开启
48
5.4
门运行和导向
层门和轿门正常运行时不得出现脱轨、机械卡阻或者在行程终端时错位;由于磨损、锈蚀或者火灾可能造成层门导向装置失效,应当设置应急导向装置,使层门保持在原有位置上
49
5.5
自动关
闭层门
装置
在轿门驱动层门的情况下,当轿厢在开锁区域之外时,如果层门开启(无论何种原因),应当有一种装置能确保该层门自动关闭
自动关闭装置采用重块时,应当有防止重块坠落的措施
50
5
轿门与层门
5.6
紧急开锁装置
每个层门均应当能够被一把符合要求的钥匙从外面开启
紧急开锁后,在层门闭合时门锁装置不应当保持开锁位置
51
5.7
门
的
锁
紧
(1)每个层门都应当设置门锁装置,其锁紧动作应当由重力、永久磁铁或者弹簧来产生和保持,即使永久磁铁或者弹簧失效,重力亦不能导致开锁
52
(2)轿厢应当在锁紧元件啮合不小于7mm时才能启动
≥
mm
53
(3)门的锁紧应当由一个电气安全装置来验证,该装置应由锁紧元件强制操作而没有任何中间机构,并且能够防止误动作
54
(4)如果轿门采用了门锁装置,该装置也应符合以上有关要求
55
5.8
门的
闭合
(1)正常运行时应当不能打开层门,除非轿厢在该层门的开锁区域内停止或停站;如果一个层门或者轿门(或者多扇门中的任何一扇门)开着,在正常操作情况下,应当不能启动电梯或者不能保持继续运行
56
(2)每个层门和轿门的闭合都应当由一个电气安全装置来验证,如果滑动门是由数个间接机械连接的门扇组成,则未被锁住的门扇上也应当设置电气安全装置以验证其闭合状态
57
5.9
门刀、门锁滚轮与地坎间隙
轿门门刀与层门地坎,层门锁滚轮与轿厢地坎的间隙应当不小于5mm;电梯运行时不得互相碰擦。
≥
mm
58
6
试
验
6
试
验
★6.1
轿厢上行超速保护装置试验
当轿厢上行速度失控时,轿厢上行超速保护装置应当动作,使轿厢制停或者至少使其速度降低至对重缓冲器的设计范围;该装置动作时,应当使一个电气安全装置动作。
59
6.2
耗能缓冲器试验
缓冲器动作后,回复至其正常伸长位置电梯才能正常运行;缓冲器完全复位的最大时间限度为120s。
≤
s
60
6.3
轿厢限速器-安全钳试验
轿厢空载,以检修速度下行,进行限速器-安全钳联动试验,限速器-安全钳动作应当可靠。
61
6.4
对重限速器-安全钳动作试验
轿厢空载,以检修速度上行,进行限速器-安全钳联动试验,限速器-安全钳动作应当可靠。
62
6.5空
载曳引力试验
当对重压在缓冲器上而曳引机按电梯上行方向旋转时,应当不可能提升空载轿厢。
63
6.6
运行
试验
轿厢分别空载、满载,以正常运行速度上、下运行,呼梯、楼层显示等信号系统功能有效、指示正确、动作无误,轿厢平层良好,无异常现象发生。
64
6.7
消防返回功能试验
如果电梯设有消防返回功能,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1)消防开关应当设在基站或者撤离层,防护玻璃应当完好,并且标有“消防”字样;
(2)消防功能启动后,电梯不响应外呼和内选信号,轿厢直接返回指定撤离层,开门待命。
65
6.8
上行制动试验
轿厢空载以正常运行速度上行时,切断电动机与制动器供电,轿厢应当被可靠制停,并且无明显变形和损坏。
66
6.9
下行制动试验
如果检验中发现曳引轮绳槽的磨损可能影响曳引能力时,轿厢装载1.25倍额定载重量,以正常运行速度下行至行程下部,切断电动机与制动器供电,曳引机应当停止运转,轿厢应当完全停止。
67
6.10
静态曳
引试验
(1)对于轿厢面积超过相应规定的载货电梯,如果检验中发现曳引轮绳槽的磨损可能影响曳引能力时,以轿厢实际面积所对应的1.25倍额定载重量进行静态曳引试验,历时10min,曳引绳应当没有打滑现象。
68
(2)对于轿厢面积超过相应规定的非商用汽车电梯,如果检验中发现曳引轮绳槽的磨损可能影响曳引能力时,以1.5倍额定载重量做静态曳引试验,历时10min,曳引绳应当没有打滑现象。
注:1、标注※的项目不作为无机房电梯检验项目。
2、标注★的项目为根据有关规定,对于允许按照GB7588-1995及更早期标准生产的电梯,可以不检验、或者可以按照《电梯监督检验规程》(国质检锅[2002]1号)中的有关规定进行检验的项目。其中条文序号为1.6(1)的项目,仅指可拆卸盘车手轮的电气安全装置可以不检验。
附表一:测试数据一
机房通道门尺寸
2.1
高
mm×宽
mm
接地连接2.12(2)
进机房开始N线PE线始终分开
是
□
否
□
电气绝缘2.13
动力电路导体间≥0.5MΩ
动力电路导体对地≥0.5MΩ
安全电路导体间≥0.25MΩ
安全电路导体对地≥0.25MΩ
控制电路导体间≥0.25MΩ
控制电路导体对地≥0.25MΩ
照明电路导体间≥0.5MΩ
照明电路导体对地≥0.5MΩ
对重越程距离3.16(5)
对重最小距离
mm
对重最大距离
mm
对重越程距离
mm
轿厢护脚板4.9
宽
mm×高
mm
钢丝绳5.1
原钢丝绳直径
㎜限速器原钢丝绳直径
mm
第1根
第2根
第3根
第4根
第5根
第6根
第7根
第8根
Φ
mm
Φ
mm
Φ
mm
Φ
mm
Φ
mm
Φ
mm
Φ
mm
Φ
mm
限速器钢丝绳
补偿绳
Φ
mm
Φ
mm
附表二:测试数据二
层
站
门锁啮合深度
门轮地坎间隙
门刀地坎间隙
门间隙
层门缝(150N)
轿厢最凸部件到井道壁最凹部位距离
货6±2mm
要求
≥7mm
5~10mm
5~10mm
客4±2mm
≤30mm
≤150mm
-3
-2
-1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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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02四川省有机房电梯定期维修检验自检报告
02四川省有机房电梯定期维修检验自检报告 本文关键词:自检,机房,电梯,定期,检验
02四川省有机房电梯定期维修检验自检报告 本文简介:自编号:有机房曳引式电梯维护保养年度自检报告使用单位:维保单位:设备类型:自检日期:设备名称使用登记编号制造单位制造日期出厂编号规格型号施工单位电话施工单位许可证编号施工类别安装□改造□维修√安装(使用)地点设备自编号使用单位使用单位代码维护保养单位电话设备参数额定载重量额定速度层站数控制方式类别乘
02四川省有机房电梯定期维修检验自检报告 本文内容:
自编号:
有机房曳引式电梯维护保养
年度自检报告
使用单位
:
维保单位
:
设备类型
:
自检日期
:
设备名称
使用登记编号
制造单位
制造日期
出厂编号
规格型号
施工单位
电
话
施工单位许可证编号
施工类别
安装□改造□维修√
安装(使用)地点
设备自编号
使用单位
使用单位代码
维护保养单位
电
话
设备参数
额定载重量
额定速度
层站数
控制方式
类别
乘客电梯
√
载货电梯
□
病床电梯
□
开
门
方
式
中分
驱动方式
曳引式
层
门
宽
度
曳
引
比
电动机型号
曳引机型号
电动机功率
曳引机编号
绝
缘
等
级
曳引绳直径
制
动
电
压
控制柜型号
维
护
电
压
控制柜编号
轿
厢
尺
寸
(L╳b╳h.mm)
mm
井
道
尺
寸
(L╳b╳h.mm)
mm
限速器型
号
限速器编
号
机械/电气
动
作
/
m/s
安装单位检验员
证书编号
安装(改造、维保)单位
(盖章)
现场负责人:
质量检验员:
日期:*年*月*日
日期:*年*月*日
序号
检验类别
检验项目及其内容
检验结果
检验结论
1
B
1
技术资料
▲1.4
使用资料
(1)使用登记资料
(2)安全技术档案
(3)管理规章制度
(4)日常维护保养合同
(5)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2
C
2
机房
(机器设备间)及相关设备
▲2.1
通道和通道门
(1)
通道设置:
①通往机房或者机器设备区间的通道不应高出楼梯所到平面4m;
②梯子必须固定
③梯子高度超过1.50m时,其与水平方向的夹角应当在65°~75°之间,并不易滑动或者翻转;
④靠近梯子顶端应当设置把手。
(2)通道永久照明
(3)通道门;宽度不小于0.60m高度不小于1.80m;标识“机房重地,闲人免进”
3
C
2.5
照明与电源插座
▲(1)
机房照明、照明开关
4
C
▲2.6
断错相保护功能
5
B
2.7
主开关
▲(2)主开关关闭时不得切断轿厢照明和通风、机房照明和电源插座、轿顶与底坑的电源插座、电梯井道照明、报警装置的供电电路
6
B
2.8
驱动主机
▲(1)工作时应无异常噪声,震动
▲(3)曳引轮轮槽不得有严重磨损,如果轮槽的磨损可能影响曳引能力时,应当进行曳引能力验证试验
7
B
▲2.10
紧急操作
★(1)松闸扳手涂成红色;盘车手轮涂成黄色且是无辐条的,可拆卸盘车手轮置于机房内容易接近的明显部位
(2)
依靠持续揿压按钮来控制轿厢运行,按钮上或其近旁标出相应的运行方向;
(3)应急救援程序
序号
检验类别
检验项目及其内容
检验结果
检验结论
8
B
2
机房
(机器设备间)及相关设备
2.11限速器
▲(2)
应当设有在轿厢上行或者下行速度达到限速器动作速度之前动作的电气安全装置
▲
(3)动作速度校验
使用周期达到2年的电梯,或者限速器动作出现异常、限速器各调节部位封记损坏的电梯,应当由经许可的电梯检验机构或者电梯生产单位对限速器进行动作速度校验,并且由该单位出具校验报告
▲(2)
所有电气设备及线管、线槽的外露可以导电部分应当与保护线(PE)可靠连接
9
C
2.12
接地
▲(2)
所有电气设备及线管、线槽的外露可以导电部分应当与保护线(PE)可靠连接
10
C
▲2.13
电气绝缘
标称电压/V测试电压(直流)/V绝缘电阻/MΩ
安全电压
250
≥0.25
≤500
500
≥0.50
>5001000
≥1.00
动力回路:
MΩ.
照明回路:
MΩ.
安全及门锁回路:
MΩ.
11
C
3.4
井道安全门
▲(3)门锁
▲(4)电气安全装置
12
C
3.5
井道检修门
▲(3)门上应当装设用钥匙开启的锁,当门开启后不用钥匙能够将其关闭和锁住,在门锁住后,不用钥匙能够从井道内将门打开
▲(4)
应当设置电气安全装置以验证门的关闭状态
13
B
▲3.10
极限开关
井道上下两端应当装设极限开关,该开关在轿厢或者对重(如有)接触缓冲器前起作用,并且在缓冲器被压缩期间保持其动作状态。
强制驱动电梯的极限开关动作后,应当以强制的机械方法直接切断驱动主机和制动器的供电回路
上极限:
mm.
下极限:
mm.
14
C
▲3.11
随行电缆
随行电缆应当避免与限速器绳、选层器钢带、限位与极限开关等装置干涉,当轿厢压实在缓冲器上时,电缆不得与地面和轿厢底边框接触
序号
检验类别
检验项目及其内容
检验结果
检验结论
15
C
3
井
道
及
相
关
设
备
▲3.12
井道照明
井道应当装设永久性电气照明。对于部分封闭井道,如果井道附近有足够的电气照明,井道内可以不设照明
16
C
3.13
底坑设施与装置
▲(1)
底坑底部应当光滑平整,不得渗水、漏水;
▲(3)底坑内应当设置在进入底坑时和底坑地面上均能方便操作的停止装置,停止装置的操作装置为双稳态、红色并标以“停止”字样,并且有防止误操作的保护
17
B
3.15
限速绳张紧装置
▲(2)
当限速器绳断裂或者过分伸长时,应当通过一个电气安全装置的作用,使电梯停止运转
18
B
▲3.16
缓冲器
(3)缓冲器应当固定可靠
(4)
耗能型缓冲器液位应当正确,有验证柱塞复位的电气安全装置
(5)当轿厢位于顶层端站平层位置时,对重装置撞板与其缓冲器顶面间的最大允许垂直距离;并且该垂直距离不超过最大允许值
最大允许值:
mm
对重实测值:
mm
轿厢实测值:
mm
19
C
4
轿
厢
与
对
重(平衡重)
4.1
轿顶电气装置
▲
(1)检修装置
①由一个符合电气安全装置要求,能够防止误操作的双稳态开关(检修开关)进行操作;
②一经进入检修运行时,即取消正常运行、紧急电动运行、对接操作运行,只有再一次操作检修开关,才能使电梯恢复正常工作;
▲
(2)停止装置
为双稳态、红色并标以“停止”字样,并且有防止误操作的保护。如果检修运行控制装置设在从入口处易于接近的位置,该停止装置也可以设在检修运行控制装置上
20
C
4.3
安全窗(门)
▲(3)
其锁紧由电气安全装置予以验证
21
C
▲4.5对重(平衡重)由重块组成,应当可靠固定
序号
检验类别
检验项目及其内容
检验结果
检验结论
22
C
4
轿
厢
与
对
重(平衡重)
4.6
轿厢面积
▲
(2)
轿厢超面积载货电梯的控制条件:
①在从层站装卸区域总可看见的位置上设置标志,表明该载货电梯的额定载重量;
②该电梯专用于运送特定轻质货物,其体积可保证在装满轿厢情况下,该货物的总质量不会超过额定载重量;
③该电梯由专职司机操作,并严格限制人员进入
23
B
▲4.8
紧急照明和报警装置
(1)
正常照明电源中断时,能够自动接通紧急照明电源
(2)紧急报警装置
紧急报警装置采用对讲系统以便与救援服务持续联系,当电梯行程大于30m时,在轿厢和机房(或者紧急操作地点)之间也设置对讲系统,紧急报警装置的供电来自前条所述的紧急照明电源或者等效电源;在启动对讲系统后,被困乘客不必再做其他操作
24
C
▲4.9
地坎护脚板
轿厢地坎下应当装设护脚板,其垂直部分的高度不小于0.75m,宽度不小于层站入口宽度
25
C
▲
4.10
轿厢超载保护装置
在轿厢内的载荷超过110%额定载重量(超载量不少于75kg)时,能够防止电梯正常启动及再平层,并且轿内有音响或者发光信号提示,动力驱动的自动门完全打开,手动门保持在未锁状态
超载:
kg
26
C
5
悬挂装置
、补偿装置及旋转部件防护
▲5.1
磨损、断丝、变形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悬挂钢丝绳和补偿钢丝绳应当报废:
①出现笼状畸变、绳芯挤出、扭结、部分压扁、弯折;
②断丝分散出现在整条钢丝绳,任何一个捻距内单股的断丝数大于4根;或者断丝集中在钢丝绳某一部位或一股,一个捻距内断丝总数大于12根(对于股数为6的钢丝绳)或者大于16根(对于股数为8的钢丝绳);
③磨损后的钢丝绳直径小于钢丝绳公称直径的90%。
采用其他类型悬挂装置的,悬挂装置的磨损、变形等应当不超过制造单位设定的报废指标
27
C
▲5.2
绳端固定
28
C
▲5.3
补偿装置
(1)绳(链)端固定
(2)
应当使用电气安全装置来检查补偿绳的最小张紧位置;
(3)补偿绳防跳装置
当电梯的额定速度大于3.5m/s时还应当设置补偿绳防跳装置,该装置动作时应当有一个电气安全装置使电梯驱动主机停止运转
29
C
▲★5.6
旋转部件的防护:
在机房、井道内的曳引轮、滑轮等旋转部件均应当设置防护装置,以避免人身伤害、钢丝绳或链条因松弛而脱离绳槽或链轮、异物进入绳与绳槽或链与链轮之间
序号
检验类别
检验项目及其内容
检验结果
检验结论
30
C
6
轿
门
与
层
门
▲6.2
门间隙
(1)
门扇间隙
门扇之间及门扇与立柱、门楣和地坎之间的间隙,对于乘客电梯不大于6mm;对于载货电梯不大于8mm,使用过程中由于磨损,允许达到10mm
详见附表2
(2)
人力施加在最不利点时间隙
在水平移动门和折叠门主动门扇的开启方向,以150N的人力施加在一个最不利的点,前条所述的间隙允许增大,但对于旁开门不大于30mm,对于中分门其总和不大于45mm
详见附表2
31
C
▲6.3
玻璃门
(1)玻璃门上有供应商名称或者商标、玻璃的型式等永久性标记
(2)玻璃门上的固定件,即使在玻璃下沉的情况下,也能够保证玻璃不会滑出
(3)防止儿童的手被拖曳的措施
32
B
▲6.4
防止门夹人的保护装置
33
C
▲
6.5
门的运行与导向:
层门和轿门正常运行时不得出现脱轨、机械卡阻或者在行程终端时错位;由于磨损、锈蚀或者火灾可能造成层门导向装置失效时,应当设置应急导向装置,使层门保持在原有位置
34
B
▲6.6
自动关闭层门装置,采用重块时应当有防止重块坠落的措施
35
B
▲
6.7
紧急开锁装置:
每个层门均应当能够被一把符合要求的钥匙从外面开启;紧急开锁后,在层门闭合时门锁装置不应当保持开锁位置
36
B
▲6.8
门的锁紧
(1)锁紧型式
锁紧动作应当由重力、永久磁铁或者弹簧来产生和保持,即使永久磁铁或者弹簧失效,重力亦不能导致开锁
(2)锁紧元件啮合长度
轿厢应当在锁紧元件啮合不小于7mm时才能启动
详见附表2
(3)门的锁紧应当由一个电气安全装置来验证
37
B
▲6.9
门的闭合
(1)
机电联锁:
在正常运行和轿厢未停在开锁区内时层门不能打开;如果任一扇层门打开,电梯应不能启动货正常运行
(2)
电气安全装置
每个层门和轿门的闭合都应当由电气安全装置来验证
38
C
▲6.10
门刀、门锁滚轮与地坎间隙
轿门门刀与层门地坎,层门锁滚轮与轿厢地坎的间隙应当不小于5mm;电梯运行时不得互相碰擦
详见附表2
序号
检验类别
检验项目及其内容
检验结果
检验结论
39
C
8
试验
▲★8.1
轿厢上行超速保护装置试验
40
C
▲8.2
耗能缓冲器试验
缓冲器完全复位的最大时间限度为120s
41
B
▲8.3
轿厢限速器-安全钳试验
42
B
▲8.4
对重(平衡重)限速器—安全钳试验
43
B
▲8.6
空载曳引力试验
44
C
▲8.7
运行试验
轿厢分别空载、满载,以正常运行速度上、下运行,呼梯、楼层显示等信号系统功能有效、指示正确、动作无误,轿厢平层良好,无异常现象发生
45
B
▲
8.8
消防返回功能试验
(1)消防开关应当设在基站或者撤离层,防护玻璃应当完好,并且标有“消防”字样;
(2)消防功能启动后,电梯不响应外呼和内选信号,轿厢直接返回指定撤离层,开门待命
46
B
▲8.10
上行制动试验
注:标有▲的项目为定期检验项目;标有★的项目为根据有关规定,对允许按照GB7588-1995及更早期标准生产的电梯,可以不检验、或者可以按照《电梯监督检验规程》(国家质检锅[2002]1号)中的有关规定进行检验的项目。其中条文序号有2.10(1)的项目,仅指可拆卸盘车手轮的电气安全装置可以不检验。
钢丝绳直径测量
(单位mm)
d1
d2
d3
d4
平均值
附表2.
单位:mm.
相关数据记录:
层站
两坎间隙
层、轿门周边间隙
门刀与层门地坎间隙
门锁滚轮与轿门地坎间隙
层门不利点施力间隙
门锁啮合长度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34
35
36
共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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