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安全工作奖惩制度 本文简介:学校安全工作奖惩制度学校安全,责任重大。做好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建设平安和谐校园,关系到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大局。根据各级各部门对学校安全工作的要求和规定,依据学校教代会通过的《关于加强学校综合治理及安全工作的管理办法和意见》、《关于明确学校安全教育及管理工作责任的划分办法》等
学校安全工作奖惩制度 本文内容:
学校安全工作奖惩制度
学校安全,责任重大。做好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建设平安和谐校园,关系到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大局。根据各级各部门对学校安全工作的要求和规定,依据学校教代会通过的《关于加强学校综合治理及安全工作的管理办法和意见》、《关于明确学校安全教育及管理工作责任的划分办法》等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安全工作实际,切实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将学校安全工作分工落实到人。做到“谁主管,谁负责”与“分工负责、相互配合、共同完成”的原则,保证落实“一岗双责”安全责任制要求,进一步强化监管工作,防范、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全校师生员工及校产安全,特制订学校安全工作奖惩制度。
一、安全责任范围划分
(一)学校基建、房屋修缮,学生生活、学习用电的设施设备,生活用水安全,疫情疾病预防安全,消防设施的安全运行由后勤主管。
(二)学生的安全教育,校内、校外各种学生活动安全,由总务处主管。
(三)学生上课(含室内、室外体育课及锻炼课)安全,学生机房、实验室、多媒体教室的使用和防盗安全,图书馆安全,由教导主任主管。
(四)会计室、财经票据及现金安全,由会计主管。
(五)教职工活动安全,由工会主席主管。
(六)全体教职工以工作岗位和工作内容为安全责任范围。
二、安全责任划分
(一)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学校的安全工作负总责。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对分管工作负责。
(二)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全校的安全工作,制定各类人员安全责任制和各方面的安全措施,处理学校安全突发事件。
(三)安全责任具体划分
1、各年级组负责人是所负责年级的第一责任人,应履行的安全责任为:
(1)负责拟定所辖工作人员职责和本处室、年级安全工作措施和办法。
(2)负责所辖工作范围的安全督查和责任人职责的履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不留任何隐患。
(3)审批、回复有关人员的请示或报告,及时解决职责范围内的安全问题。
(4)汇报和落实安全的有关工作。
(5)安全事故发生后,在采取紧急措施的前提下,15分钟内向校长报告,并在1小时内拟出事故报告草案。
2、实验室仪器管理人员对各实验室的安全负完全责任。实验室应按要求配备消防器材,对带腐蚀性、有毒、易燃、易爆的物品要登记造册,按规定存放,责任落实到人,一旦发生失窃,应及时报告,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3、班级学生安全工作:班主任为直接责任人。班级经学校组织活动时,班主任是各班的具体责任人,活动的组织者负主要安全责任。
4、重大活动或各项教育教学活动安全工作:组织者为全过程的直接责任人。
5、一周常规管理安全工作由本周值班教师负责。责任人要对学校公共场所的学生活动进行管理,对学生活动安全负责。
6、消防安全器材的购进、安置和管理由后勤负责。
7、防病、防疫管理工作: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应履行的安全责任为:
(1)认真贯彻《传染病防治法》,落实“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做好疫情的防治、监控和报告,防止各类传染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和流行。
(2)班主任要对学生的出勤、健康情况进行巡查,一旦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要及时向学校和有关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3)对学生进行健康知识和传染病预防知识的教育,培养学生养成健康的卫生习惯。
9、学校周边环境的安全治理工作:政教处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应履行的安全责任为:
(1)重视学校周边环境的安全治理工作,主动联系辖区的派出所、社区抓好治理工作。
(2)教育学生敢于与坏人作斗争,并教给学生方式和方法,提高学生的自护能力。
10、全体教职工是自己岗位和工作内容范围的直接责任人:
(1)对本岗位工作(含值班)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责。
(2)对本岗位工作范围的安全工作,若需采取措施应及时报告主管领导。
三、安全责任追究
安全工作事关全校师生的人身安全和国家财产安全,关系学校的发展和稳定,责任重大、意义重大,各责任人务必高度重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安全无小事”、“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以对学生、对家长、对学校和对社会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安全职责,切实做好安全工作。
学校发生安全事故,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组织、谁负责”,“谁失职、谁负责”的原则承担相关责任。因不履行或不认真履行职责造成安全事故的,对负有责任的相关人员实行“一票否决制”,年度考核不合格,并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党政纪律处分;对于造成重特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各处室、部门不履行安全职责发生安全事故时,追究处室、部门负责人责任。
(二)各处室、部门一旦发生安全事故,要在及时处理的同时,迅速将事故情况报告学校;各班学生出现的重大伤亡事故要立刻报告校长;学生旷课一天,班主任必须及时与学生家长联系,并将情况以书面形式上报政教处。瞒报、迟报、漏报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不经学校同意,各班不得组织学生外出活动。擅自外出活动的,追究班主任责任。
(四)各科教师在教学活动时要严格按照学科教学要求保证学生的安全,上课期间,教师不得要求学生中途离开教室,对学生的实验、实习操作,应按安全规程严格要求。违反的,追究该课任教师的责任。
(五)做好学校的安全保障工作,经常性地对学校的校舍、围墙、固定设施、水电、电杆、树木等进行检查并作记录,保证楼道的照明,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学校主管领导,并采取措施,及时修缮和处理。因疏于管理而发生意外时,追究管理人员的责任。
(六)学校集会、做操应由学校统一指挥,保证集会、做操的纪律。学校集会、做操应以班为单位排队进场,上下楼时不要拥挤,不催促学生快跑,进出会场要有序,严防挤压、踩踏事故的发生。班主任要负责维持秩序、保护学生安全,避免意外事故发生。班主任管理不到位而发生意外事故,追究班主任的责任。
(七)在遭遇不可预见的洪灾、火灾、地震等灾害时,应组织学生紧急疏散和撤离现场,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请求有关部门和社会的援助,全力保护学生的安全,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救火、救灾等。否则,组织者负全部责任。
篇2: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奖惩制度
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奖惩制度 本文关键词:综治,信访,奖惩制度,中心
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奖惩制度 本文简介: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奖惩制度对在工作过程中认真履行职责,努力工作,成绩突出的,给予表彰奖励;对因工作责任心不强,工作不到位而造成工作失误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追究有关人员责任。1.有下列表现的,给予有关人员表彰奖励:(1)在阶段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给予通报表彰;(2)工作一贯认真负责,表现特别突出的,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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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奖惩制度
对在工作过程中认真履行职责,努力工作,成绩突出的,给予表彰奖励;对因工作责任心不强,工作不到位而造成工作失误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1.有下列表现的,给予有关人员表彰奖励:
(1)在阶段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给予通报表彰;
(2)工作一贯认真负责,表现特别突出的,可在年终表彰大会上给予表彰奖励,或推荐上报区委、区政府予以表彰奖励,同时,可向其所在单位推荐为单位年度考核优秀人选,并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参考。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1)工作出现严重失误,未能完成本部门综治信访维稳工作年度目标,或未能带领本部门人员完成调处任务,造成不良影响或重大损失的;
(2)对突发性、群体性、易激化的矛盾纠纷排查情况或不稳定因素苗头虚报、谎报、缓报、漏报,对涉及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等切身利益的矛盾纠纷未及时排查调处,导致矛盾升级的;
(3)在查处所属工作人员违法违纪问题时,故意设置障碍干扰调查或做伪证阻挠查处工作的;
(4)因不履行法定职责或乱作为、滥作为,引发群体性事件或群众越级上访,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
(5)对当事人申请事项故意拖延时间、推诿扯皮或故意设置障碍,利用职权“吃、拿、卡、要”的;
(6)工作作风生硬、态度粗暴,造成不良影响的;打击报复投诉、举报人的;工作中不服从领导,违反中心工作纪律的等。
3.责任追究办法:
(1)中心工作人员因失职但未造成损失,未构成违法违纪的,视情况给予诫勉教育;
(2)中心工作人员因工作渎职、失职造成损失的,参照公务员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查处;
(3)中心工作人员因严重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不良社会影响,并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在追究中心工作人员责任的同时,也要追究相应部门责任人的责任。
篇3:员工绩效及奖惩管理制度
员工绩效及奖惩管理制度 本文关键词:奖惩,绩效,管理制度,员工
员工绩效及奖惩管理制度 本文简介:员工绩效及奖惩管理制度******公司文件章节号1.9标题绩效管理办法版本B页码1/3文件编号ZF-QW-HR-C091.0目的:为使公司员工考核有所依据,为公司人力资源的开发与规划提供合理依据,特制定本办法。2.0范围: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3.0内容:公司员工考核分为试用考核、平时考核、每月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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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绩效及奖惩管理制度******公司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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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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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目的:为使公司员工考核有所依据,为公司人力资源的开发与规划提供合理依据,特制定本办法。
2.0范围: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3.0内容:公司员工考核分为试用考核、平时考核、每月考核、年中考核和年终考核五
种。
3.1试用考核:本公司聘用人员均应有至少1个月的试用期,公司或部门主管可根据员工的能力和表现适当延长试用期。试用期满后应参加试用人员考核,由试用单位主管负责考核。试用单位根据考核的成绩有权再一次延长试用时间或改派其他单位试用或解雇,应附数试用考核表,注明具体事实情节,呈报行政部核准。延长试用期不得超过3个月。原公司服务人员岗位调动者,不计试用期。
3.2日常考核:
3.2.1各级主管对于所属员工应就其工作效率、操作、态度、业务知识随时进行考核。
3.2.2其有特殊功过者,应随时报请奖惩。
3.2.3主管人员对于员工考勤奖惩应详载于请假记录簿内,以作为考核时的参考。
3.3每月考核:每月岗位工资、奖金与每月考评成绩挂钩。
3.4年中考核:于每年6月底举行。
3.5年终考核
3.5.1于每年12月底对员工总考核一次。
3.5.2考核时,担任初考各部门主管应参考平时考核记录簿及考勤记录,填具考核表密送复审。
3.6下列人员不得参加考核:
3.6.1试用人员(仅参加试用考核)
3.6.2复职未满3个月者。
3.7年中、年终考核分初核、复核。
3.8办理考核人员应严守秘密,不得徇私舞弊或泄漏机密。
3.9年中、年终考核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其考核成绩不得列优等:******公司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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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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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F-QW-HR-C09
3.9.1所请各假(不包括公假)合计数超过请假办法规定日数者。
3.9.2旷工日数达3天以上者。
3.9.3本年度受记过以上处分未经抵消者。
3.10年终考核用表有:
《办公室主管考绩表》——主管级以上的管理人员使用。
《办事处主管考绩表》——各办事处的主管级以上的管理人员使用。
《员工考核表》——普通职员考核使用。
3.11考核程序
3.11.1主管级以上由:副总经理
初核
总经理复核(核准)
3.11.2一般职员以上由:主管
初核
副总经理复核
3.12全勤评选标准有:
3.12.1全年无请假、迟到、早退、旷工者。
3.12.2必须在本公司服务满一年。
3.13模范员工必备条件:
3.13.1必须是全勤员工。
3.13.2全年无警告、小过、大过处分,且平时表现较好者。
3.14对于年中、年终连续两次考核极差者,予以辞退;对于两年内连续四次
较差者,亦予以辞退。
3.15年终奖的加发与减发:
3.15.1本公司员工于考核年度内,有下列事情之一者可加发年终奖金:
3.15.1.1凡员工记三等功一次,年终奖增加3%;记二等功一次,年终奖增加5%,记一等功一次年终奖增加10%。
3.15.1.2以上记功可累积计算。
3.15.2本公司员工考核年度内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减发年终奖金:
3.15.2.1所请各假(不包括公假)合计超过规定15天,取消当年年终奖。
3.15.2.2计小过一次,扣除年终奖的5%;记大过一次,扣除年终奖的50%。
13.2.3以上记过可累积计算,加发或减发年终奖金。
3.16任职未满一年者,其年终奖按其服务月数比例发给。******公司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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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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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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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附则:
4.1本制度的执行责任人:人力资源行政部人事助理,本制度的监督责任人:人力资源行政部经理。
4.2本制度自批准生效之日起执行。
4.3本制度解释权归人力资源行政部。
5.0相关文件:
5.1《员工奖惩制度》
5.2《员工考勤制度》
5.3《薪酬福利制度》
6.0相关记录:
6.1《员工考核表》
6.2《办公室主管考绩表》
6.3《办事处主管考绩表》******公司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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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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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惩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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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目的:为严明纪律,奖惩分明,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益,特制订本制度。
2.0范围: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3.0内容:对员工的奖惩实行精神鼓励和思想教育为主、经济奖惩为辅的原则。
3.1奖励(个人):书面表扬、嘉奖、记三等功、记二等功、记一等功、年终评奖等和晋级。在给予上述奖励时,可以发给一次性奖金。
3.1.1书面表扬: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50元/次表扬,奖金于当月
薪资一并发放。
3.1.1.1工作勤奋,超额完成工作任务者。
3.1.1.2品行优良、遵守规章制度、服从指导、技术超群、工作认真克尽职守者。
3.1.1.3积极维护公司荣誉,在客户中树立良好公司形象和口碑者。
3.1.1.4拾金不昧,金额高于300元少于500元者。
3.1.1.5其它事实证明合乎记表扬条件者。
3.1.2嘉奖: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50-100元/次嘉奖,奖金于当月薪资
一并发放。
3.1.2.1领导有方,使工作推展有相当成效者;
3.1.2.2遇突发事件处理得当减免公物损失者;
3.1.2.3拾金不昧,金额高于500元以上者。
3.1.2.4检举不良现象并情况属实者。
3.1.2.5因业务服务态度或其它方面、行为受到客户书面表扬者。
3.1.2.6其它事实证明合乎记嘉奖条件者。
3.1.3记三等功: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100-200元/次三等功,奖金于当
月薪资一并发放。
3.1.3.1对于主办工作有重大改革,推展有显著绩效者。
3.1.3.2遇灾难或对突发事件,勇于负责,处理得当,避免公物损失者。******公司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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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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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3.3提有效建议,被公司采用者并有显著效果者。
3.1.3.4检举不良现象,并针对不良现象提出有效改进措施并取得显著效果
其者;
3.1.3.5严格开支,节约费用有显著成绩者。
3.1.3.6其它事实证明合乎记小功条件者。
3.1.4记二等功: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200-300元/次二等功,奖金于当
月薪资一并发放。
3.1.4.1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改革意见被采纳并取得显著成效者。
3.1.4.2适时消灭意外事件或重大变故,使公司免严重损失者。
3.1.4.3发现并举报危害公司利益之现象或事件,为公司挽回重大经济损失者。
3.1.4.4其它事实证明合乎记大功条件者。
3.1.5记一等功: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300-500元/次二等功,奖金于当
月薪资一并发放。
3.1.5.1在工作或管理上大胆创新,并取得显著经济效应。
3.1.5.2同坏人坏事作斗争,对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有显著功绩者。
3.1.5.3对公司发展有重大贡献,应记大功之事迹者。
3.1.6员工有下列情形者年终可参加优秀工作者评奖。
3.1.6.1.一年中累计三次记一等功但无记大过记录者。
3.1.6.2在当年工作中给公司带来重大效应者。
3.1.6.3在当年工作中,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完成本职工作,工
作成绩优秀者。
3.1.6.4.其他可参选优秀工作评奖者。
3.1.7获得年终先进奖的优秀工作者可以作为工资和职务的晋级考核资格。
3.2集体奖励:书面表扬、嘉奖、小功和大功,在给予上述奖励时,可以发给一次性
奖金,奖金于当月薪资一并发放。
3.2.1集体书面表扬:部门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100元/次--400元/次集体书
面表扬,奖金于当月工资发放给部门主管,由部门主管统一派发(具体奖励******公司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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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则见附表)。
3.2.1.1协调得当,团结合作,妥善完成本部门工作任务或配合其他部门完成
任务。
3.2.1.2具有高度凝聚力、较强责任心、积极进取、超额完成任务之部门。
3.2.1.3积极维护公司荣誉,在客户中树立良好公司形象和口碑之部门。
3.2.1.4其它事实证明合乎记集体书面表扬之部门。
3.2.2记集体嘉奖:部门有下列情形之一予以200元/次--600元/次集体嘉奖,奖
金于当月工资发放给部门主管,由部门主管统一派发(具体奖励细则见附表)。
3.2.2.1时刻以公司利益为己任,利用节假日时间完成工作任务,确保公司正常运作之部门。
3.2.2.2遇突发事件,经相互帮助,合力协作,减免公司损失之部门。
3.2.2.3定期性进行集体培训、工作探讨等,工作效率有明显提高之部门。
3.2.2.4其它事实证明合乎记集体嘉奖之部门。
3.2.3记集体小功:部门有下列情形之一予以400元/次--800元/次集体小功,奖
金于当月工资发放给部门主管,由部门主管统一派发(具体奖励细则见附表)。
3.2.3.1因服务态度、处理方式得当或其它方面受到客户书面表扬之部门。
3.2.3.2对于本部门主要工作有重大改革,经集体努力取得显著绩效之部门。
3.2.3.3遇灾难或突发事件,勇于负责,经集体协作,处理得当,避免公司损失之部门。
3.2.3.4严控开支,节约费用有显著成绩之部门。
3.2.3.5其它事实证明合乎记集体小功条件之部门。
3.2.4记集体大功:部门有下列情形之一予以800元/次--1200元/次集体大功,
奖金于当月工资发放给部门主管,由部门主管统一派发(具体奖励细则见附表)。
3.2.4.1团结互助,适时消灭意外事件或重大事故,经集体协作,使公司免严重损失之部门。
3.2.4.2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改革意见被采纳并取得显著成效的部门。
3.2.4.3发现并举报危害公司利益之现象或事件,并经部门人员集体协作,为
公司挽回重大经济损失部门。******公司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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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4.4其它事实证明合乎集体大功之部门。
3.2.5集体奖励附表:
类
别
人
数
范
围
奖
励
金
额
书面表扬
5人以下(含5人)
100
6人~10人(含10人)
200
11人以上
400
嘉奖
5人以下(含5人)
200
6人~10人(含10人)
400
11人以上
600
小功
5人以下(含5人)
400
6人~10人(含6人)
600
11人以上
800
大功
5人以下(含5人)
800
6人~10人(含10人)
1000
11人以上
1200
3.3处罚
3.3.1书面警告: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50元/次警告,罚款于当月薪资中扣
除。
3.3.1.1因过失导致工作发生错误但情节轻微者。
3.3.1.2妨碍工作秩序或违反破坏安全、环境卫生及其他制度,情节轻微者。
3.3.1.3同事之间相互谩骂吵架情节尚轻者。
3.3.1.4其它类似行为构为此处罚者。
3.3.2记申诫: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100元/次申诫处分,罚款于当月薪资中
扣除。
3.3.2.1疏忽过失,导致工作或公物受损,损失较重者。
3.3.2.2妨碍工作秩序或违反破坏安全、环境卫生及其它制度,情节较重者。
3.3.2.3在当班时间内下棋、打扑克、瞌睡、打游戏、看小说、看报、干私******公司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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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等类似的过失,影响轻微者。
3.3.2.4不听从主管指挥,且未造成公司损失者。
3.3.2.5对同事恶意伤攻击,造成同事伤害但不大者。
3.3.2.6办公室人员不正当使用设备,造成轻微损失者。
3.3.2.7其它类似行为构成此处罚者。
3.3.3记小过: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200
元/次小过处分,罚款于当月薪
资中扣除。
3.3.3.1因过失导致工作错误而受客户投诉造成不良影响者。
3.3.3.2妨碍或更改工作秩序或违反破坏安全、环境卫生及其他制度,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3.3.3.3在工作时间睡觉或擅离职守,导致公司蒙受较大损失者。
3.3.3.4不听从主管合理指挥或无正当理由不配合公司相关部门的工作,造成公司损失,情节较轻者。
3.3.3.5对同事恶意攻击,造成较大伤害者。
3.3.3.6办公室人员不正当使用设备,造成机器损坏,损失较严重者。
3.3.3.7司机不注意保养车辆,致使所驾车辆频繁出现毛病而影响公司运输业务运作者。
3.3.3.8投机取巧、隐瞒、蒙敝或谋取非份利益,虚报工作成绩或伪造工作记录,情节较轻者。
3.3.3.9工作不力,屡教不改或其它类似行为构成此处罚者。
3.3.4记大过: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500元/次大过处分,罚款于当月薪资中
扣除。
3.3.4.1因工作疏忽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3.3.4.2不听从主管人员指挥、监督,给公司造成严重损失者;
3.3.4.3对同事恶意攻击、诬告、作伪证、制造事端,情节严重者;
3.3.4.4投机取巧、蒙敝、虚报假帐或谋取非份利益,情节严重者;
3.3.4.5擅自变更工作方法,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3.3.4.6故意毁损公物,品德不端,严重损坏公司信誉者;******公司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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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4.7携带违禁品进入工作场所,在工作场所聚赌;
3.3.4.8泄露公司机密,捏造谣言或酿成意外灾害,致公司受重大损失者;
3.3.4.9诈骗公司财物或其它员工财物;
3.3.4.10遗失、损毁、涂改公司重要文件、物件或工具者;
3.3.4.11其它类似行为构成此处罚者。
3.3.5降职/降级: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降职/降级处分,于人事令颁布后第
1个月发薪时按调整后职位给付薪资。
3.3.5.1工作消极缺乏责任心,经教育愿意悔改者。
3.3.5.2由于工作性质要求及个人原因不能胜任原职位者。
3.3.5.3其它类似行为构成此处罚者。
3.3.6撤职/留用察看及开除: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根据情节和所造成的后果予以撤职、
留用察看至开除。
3.3.6.1直接责任者:是指在其职责范围内,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自己的职责,对造成的损失或者后果起决定性作用的领导干部;主要领导责任者:是指在其职责范围内,对直接主管的工作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对造成的损失或者后果负直接领导责任的领导干部;重要领导责任者:是指在其职责范围内,对应管的工作或者参与决定的工作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对造成的损失或者后果负次要领导责任的领导干部。
3.3.6.2利用职权受贿或以不正当手段谋取私利者。
3.3.6.3有意破坏公司公物及客人物品或行窃公司及客人财物者;
3.3.6.4有走私、吸毒、贩毒、赌博、打架行为或无理侮辱、诽谤、袭击宾客、
上司、同事者。
3.3.6.5擅离职守,违反安全操作规程造成严重事故者,追究其刑事责任及相
应的经济赔偿。
3.3.6.6
张贴、散布煽动文字、传单、图书,以至破坏劳动关系,有欺骗或不诚实行为,利用公司名义招摇撞骗,使公司蒙受损失或进行不正当经******公司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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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交易者。
3.3.6.7一年内若连续旷工达三日或累计旷工达五日者。
3.3.6.8到公安部门处分者,经公检法部门给予拘留、劳教、叛刑处理者。
3.3.6.9屡教不改者。
3.3.6.10所有符合以上条件者,根据其情节严重,进行撤职/留用察看或开除。
3.4质量事故的处罚办法:
3.4.1
行政处罚:
3.4.1.1行政处罚的级别:
3.4.1.1.1书面警告
3.4.1.1.2申诫
3.4.1.1.3记小过
3.4.1.1.4记大过
3.4.1.1.5降职/降级
3.4.1.1.6撤职/留用察看及开除
3.4.1.2行政处罚的尺度标准:
3.4.1.2.1造成一般经济损失的行政处罚按1级执行。
3.4.1.2.2造成较大经济损失的行政处罚按2、3级执行。
3.4.1.2.3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行政处罚按3、4级执行。
3.4.1.2.4造成特大经济损失的行政处罚按5、6级执行。
3.4.2经济处罚:
3.4.2.1经济处罚分两种情况:
3.4.2.1.1给公司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经济处罚:
3.4.2.1.1.1造成一般经济损失的(1000元以下),按最少不低于直接经济损失的100%进行处罚。
3.4.2.1.1.2造成较大经济损失的(1001元至5000元),按最少不低于直接经济损失的40%进行处罚。
3.4.2.1.1.3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5001元至10000元),按最少不低于直接经济损失的30%进行处罚。******公司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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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2.1.1.4造成特大经济损失的(10001元以上),按最少不低于直接经济损失的20%或视性质严重程度进行处罚。
3.4.2.1.2没有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但给公司造成负面影响的行政处罚:3.4.2.1.2.1造成一般影响,行政处罚按1级执行。
3.4.2.1.2.2造成较大影响,行政处罚按2、3级执行。
3.4.2.1.2.3造成重大影响,行政处罚按3、4级执行。
3.4.2.1.2.4造成特大影响,行政处罚按5、6级执行。
3.4.2.1.3员工个人一年内累计受到3000元经济处罚者,取消本人当年度年终奖。对于责任心(工作作风)问题、重复出现同样错误问题的,应从严处罚。
3.4.2.1.4经济处罚与行政处罚可以同时执行。
3.4.3责任人上级领导的连带责任:
3.4.3.1对应主要责任人如果造成较大经济损失的或没有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但有较大负面影响,应追究责任人上一级别领导的责任(即记直接领导书面警告一次)。
3.4.3.2对应主要责任人如果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或没有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但有重大负面影响,应追究责任人上两级别领导的责任(即至少记直接领导申诫一次,记间接领导书面警告一次)。
3.4.3.2对应主要责任人如果造成特大经济损失的或没有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但有特大负面影响,应追究责任人上两级别领导的责任(即至少记直接领导书面小过一次,记间接领导申诫一次)。
3.4.3.3一个季度内部门内出现2起含4级以上的行政处罚,部门经理行政级别和工资级别同时降低一级。
3.5功过相抵及累计:
3.5.1员工奖惩以年度为基准,除降职、辞退处分外。年度内功过可以相抵,前
过可和后功相抵,但前功不可和后过相抵。
3.5.2书面表扬一次相抵书面警告一次。
3.5.3嘉奖一次相抵申诫一次
3.5.4记二、三等功一次相抵记小过一次。******公司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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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5记一等功一次相抵记大过一次。
3.5.6书面表扬三次等于嘉奖一次。
3.5.7书面警告三次等于申诫一次。
3.5.8嘉奖三次等于记二等功一次。
3.5.9记小功三次等于记一等功一次。
3.5.10申诫三次等于记小过一次。
3.5.11记小过三次等于记大过一次。
3.4.12年度内累计记大过二次者得予以开除。
3.6功过其它奖罚条例
3.6.1凡员工记小过一次,扣除年终奖5%;记大过一次,扣除年终奖50%,直到扣完为止。
3.6.2凡员工记三等功一次,年终奖增加3%;记二等功一次,年终奖增加5%,记
一等功一次年终奖增加10%。
3.7其它
3.7.1其它未在奖惩条例中提及的,按照公司的有关规定执行。
3.7.2所有员工奖惩先由部门主管填写《奖惩呈报表》,后交由行政部审核,再交
由总经理签署核准。
3.7.3审批后的《奖惩呈报表》由行政部统一的行政文书形式发布。
4.0附则:
4.1本制度的执行责任人:人力资源行政部行政助理,本制度的监督责任人:人力资源行政部经理。
4.2本制度自批准生效之日起执行。
4.3本制度解释权归人力资源行政部。
5.0相关文件:公司各相关规定
6.0相关记录:
6.1《奖惩呈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