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以数谋私以数敛财心得体会简稿范本两篇 本文关键词:谋私,敛财,心得体会,两篇,范本
2018年以数谋私以数敛财心得体会简稿范本两篇 本文简介:2016以数谋私以数敛财心得体会简稿范本两篇以数谋私以数敛财心得体会(一)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和提高数据质量、遏制“数字上的腐败”的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巡视反馈整改要求,全面贯彻省、市统计局开展“数据造假、以数谋私”专项治理的工作部署,确保统计数据真实
2018年以数谋私以数敛财心得体会简稿范本两篇 本文内容:
2016以数谋私以数敛财心得体会简稿范本两篇
以数谋私以数敛财心得体会(一)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和提高数据质量、遏制“数字上的腐败”的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巡视反馈整改要求,全面贯彻省、市统计局开展“数据造假、以数谋私”专项治理的工作部署,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不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努力营造独立统计、如实调查、清正廉洁的良好工作氛围,现根据市统计局《关于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统计局关于开展“数据造假、以数谋私”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结合我县统计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治理重点
(一)对统计“数据造假、以数谋私”的严重性、危害性认识不足。对中央领导同志关于遏制“数字上的腐败”的重要指示学习不够、领会不深,对“数据造假、以数谋私”的危害性认识不够;依法独立行使统计调查、统计报告、统计监督的职权意识不强,执行国家各项统计工作部署、决定、要求不严格;统计法治观念和数据质量意识不强,对统计法律法规和行政处罚不够熟悉,执行国家统计制度和工作规范不严格以及其他认识不足问题。
(二)统计数据造假。编造虚假调查单位;强令或授意企业(单位)等调查对象按指定数据或数值区间报数,违规代填代报企业(单位)数据,自行修改企业(单位)等调查对象数据;编造各类调查对象原始统计资料和各类汇总数据;组织或要求统计机构、其他部门和调查对象伪造、篡改统计资料,干预调查对象独立、真实上报统计数据,以及其他数据造假问题。
(三)对数据造假惩治遏制不力。统计机构、统计人员反对和制止统计上的弄虚作假担当不够,不抵制统计上的弄虚作假,对地方行政干预抵制不坚决;对统计违法违纪案件查处不力,不依法认真履行统计监督检查职责,对违法违纪责任人追究不到位;对国家统计局或省、市统计局直接核查案件不积极配合,对国家统计局或省、市统计局转办案件查处不及时、不到位,统计局直接查办案件力度不够;对举报的案件未及时核实、处理;包庇、纵容统计数据造假行为,对本单位、本地区存在的数据造假失察以及其他惩治遏制不力问题。
(四)违反统计法精神的文件和做法。全面清理纠正把统计局作为完成地方某些指标总额、增速、位次目标责任单位的文件和做法;全面清理纠正要求调查对象按指定数据或数值区间报送数据的文件和做法;全面清理纠正为各项评比、资格认定提供个体统计资料的文件和做法。
(五)以数谋私。统计数据评估权受到围猎、收钱收物、跑数改数,以及对外有偿提供统计数据等。
二、工作安排
1.学习动员(3月上旬)。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精神以及统计法律法规。召开专项治理动员会议,作进一步的动员和部署。
2.自查自纠(3月上中旬)。紧紧围绕中央巡视整改要求以及此次治理重点,结合各股(室)、中心,逐个查摆,对于查摆的每个问题,要及时逐一整改和纠正。
3.重点抽查(3月中下旬)。县局成立专项检查组,对各股(室)、中心开展自查自纠、整改落实等情况进行重点抽查。
4.及时报告(3月15日前)。认真落实本次专项治理工作相关要求,各股(室)、中心要及时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并报办公室。
5.深化提高(12
月底前)。各股(室)、中心要不断地深化专项治理工作,完善制度规范,建立长效机制
。
三
、治理要求
从严从实抓好专项治理是我省我市我县统计部门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各股(室)、中心要切实把专项治理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主动作为,敢于担当,狠抓落实,坚决克服与己无关的思想,坚决破除“统计部门是清水衙门”、“无权无势”等错误认识。要突出重点,标本兼治,综合施策,重点问题整改与全面落实整改措施相结合、近期工作推进与持续推进制度建设相结合、解决统计领域内问题与推进统计改革发展重大任务落实相结合,找准短板,久久为功,持续发力,建立长效机制,推进整改工作的不断深入。要坚持以点带面,扎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改进工作作风和行风建设。
(一)认真学习,统一思想。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重要讲话和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斗争的重要论述精神,学习中央领导同志关于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加强和改进统计工作的指示精神,学习中央巡视组的反馈意见精神,学习统计法律法规和统计方面的党纪政纪规定。通过学习,切实领会中央领导同志从源头上遏制“数字上的腐败”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增强对统计系统数据造假、以数谋私、以数敛财危害性的认识,始终牢记“数据造假、买数卖数、以数谋私”是对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的严重违背,切实把依法统计、不出假数作为统计部门重大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牢牢树立起来,把统计法规定的党政领导干部和统计机构统计人员的“六个不得”作为“带电的高压线”,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坚决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要求和国家统计局决策部署上来,确保各项整改工作全面落实到位,取得实效。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股(室)、中心要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使命感,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县统计局主要负责人是县局专项治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股(室)、中心主要负责人是各股(室)、中心专项治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全程参与,靠前指挥,做到亲自主持研究确定各股(室)、中心专项治理方案和治理安排事宜,亲自动员部署,亲自督促落实。班子成员要切实对分管领域的专项治理负起主要领导责任。要建立责权统一的治理工作责任制,针对专项治理内容进行责任分解,把任务落实到每一个岗位、每一个责任人,层层压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做到件件有人抓、事事有人管。要加强部门沟通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为专项治理顺利开展提供良好的条件。
(三)深入查摆,立行立改。各股(室)、中心要围绕专项治理内容和问题,逐条对照、逐项查找,对自查出的问题,要逐个分析、查明原因、深挖根源,制定整改方案,细化量化工作,明确整改内容、整改措施、整改时限,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员,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全面整改,在每件工作上精准发力,抓好落实。对短期内能够及时解决的问题,要立即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对于严重的统计“数据造假、以数谋私”行为,要坚决依法依纪予以严肃处理;对于制度缺失的,要立即建章立制,坚决堵住各种漏洞;对于需要上级单位研究解决的,要提出具体可行的意见建议,按程序上报;对于需要废止的文件,必须坚决废止;对于对短期内不能解决的问题,要制定计划抓紧解决到位,决不允许蜻蜓点水、避重就轻、敷衍塞责。
(四)坚持问题导向,持续推进长效机制建设。要以专项治理为契机,以问题为导向,形成倒逼机制,推进整改落实的不断深化。要坚决拥护省统计局推进“三位一体”统计数据审核监管方式改革,夯实统计基层基础,严把源头统计数据质量。要不断推进精细化的工作管理方式,实行清单式、销项式的动态管理制度,针对深化数据质量监管方式改革、完善“三新”统计制度、提高统计服务精准化、减轻基层负担等,建立重点工作任务清单、统计改革发展短板清单、纪律风险点清单和内部建设管理问题清单制度,明确职责分工,加强工作协调监督,狠抓任务落实。要始终坚持从高从紧从严管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确立高标准毫不动摇,守住纪律底线一寸不让,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的“两个责任”,坚持党建和业务两手抓、两手硬,坚决将纪律挺在前面,防止“四风”问题反弹,扎实推进正风肃纪工作和统计行风建设。
(五)严格执纪问责,确保工作实效。对专项治理工作中发现的“数据造假、以数谋私”问题要不回避、不推诿、不遮掩,立行立改、自查自纠。对情节严重的,坚决查处、严肃追责。对治理不负责、不认真、不严格按照要求组织实施的,或在治理中弄虚作假,整改不按时、不到位、不达标的,发现一起,执纪问责一起,既要追究责任人责任,也要追究分管责任、主要负责人责任,切实以整改落实促进统计工作,用工作业绩体现整改成效。
以数谋私以数敛财心得体会(二)
市统计局召开“数据造假、以数谋私”专项治理紧急会后,市政府高度重视,及时成立了市“数据造假、以数谋私”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市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郑艳平任组长,统计局各专业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市政府组织召开了全市“数据造假、以数谋私”专项治理工作会议。全市9个镇(街办)分管负责人、统计站长;7个相关市直单位的负责人及统计局全体机关干部参加了会议。会上,统计局局长郑艳平对相关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要求各地、各部门迅速开展“数据造假、以数谋私”情况的自查,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此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主要负责人亲自部署,组织得力专班,集中时间抓自查整改。市统计局及时成立3个督查专班,到各地、各部门开展督查。现将自查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一、自查的基本情况
我市“数据造假、以数谋私”专项治理行动检查市直部门7个,镇(街办)政府9个,检查“四上企业”723家。重点对2015年以来的新增规上工业企业22家,限上商贸企业9家,国家重点服务企业17家,资质等级建筑企业2家,房地产企业3家,亿元项目单位32家进行了拉网式检查。此次检查共成立检查小组17个,督查专班3个,镇(街办)、重点部门及“四上企业”的检查覆盖面达到了100%。
一是政府部门思想认识度高。检查发现政府部门对统计“数据造假、以数谋私”的严重性、危害性认识充分,对中央领导同志关于“数据造假、以数谋私”重要批示学习都召开相关会议进行了专题学习,政府部门严格执行了国家各项统计工作部署、决定及要求,依法独立行使统计职责的意识较强,统计法制观念与数据质量意识进一步增强。
二是统计数据造假现象得到有效遏制。去年,市针对统计数据造假的问题进行了严厉的处罚,造假现象得到有效遏制。经检查各地、各部门对依法统计工作高度重视,没有编造虚假单位、强令或授意调查对象按指定数据或数值期间代填代报现象。没有擅自修改调查对象上报数据、编造调查对象原始统计资料和汇总数据、组织或要求统计机构、其他部门和调查对象伪造、篡改统计资料、干预调查对象独立真实上报统计数据的情况。
三是统计部门及人员依法统计履责到位。统计机构、统计人员能够及时反对统计弄虚作假行为,能够及时发现统计违法行为,并坚决有力的进行查处。对统计执法检查能够积极配合,对统计违法案件处理结果能够正确认识。
四是没有发现违反统计法精神的文件及做法。检查中,没有把统计局、地方政府部门作为完成地方社会经济发展指标责任单位的文件、规定、讲话和做法;没有要求下级统计机构和调查对象按指定数据或数值期间报送数据的文件、讲话和做法;没有为各项评比、资格认定提供个体统计资料的文件、讲话和做法。
五是没有发现以数谋私问题。没有发现针对重大数据定案、重要考核评价、重要社情民意调查出现的跑数要数现象;没有人情数现象;没有利用统计职权谋取私利的现象;没有违规开展有偿统计调查和统计数据提供现象。
二、自查发现的问题
检查中共反馈各类问题24条,经梳理汇总主要问题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思想认识上的问题,主要表现在对中央领导同志“遏制数字上的腐败”的重要批示学习不够,相关部门及企业没有学习记录、会议记录;统计法制观念不强和数据质量意识不强,企业统计制度不健全,部分企业开展统计法宣传教育不够,统计法规宣传的力度不强。
二是极少数企业统计数据数据虚报、瞒报的问题。本次检查数据质量是重点,内容包括:坚持依法独立开展统计,严守统计“四条红线”,贯彻执行统计法律法规和统计方法制度情况;镇(街道)、部门和企业统计组织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及制度建设情况;规上工业企业、重点服务业、批零住餐企业2015年度以来统计数据质量情况、固定资产投资项目2015年以来统计数据质量情况;2015年以来常规报表数据质量情况。检查中发现极少数工业企业、固定资产存在虚报情况,少部分商贸流通企业存在瞒报情况。
三是统计执法力度不够的问题。去年,我市加大了统计执法力度,对部分违法企业进行了处罚。但总的来说,统计执法工作与上级部门的要求还有差距,统计执法机制还有待完善。
三、深入整改的措施
(一)高度重视,提高对“数据造假、以数谋私”认识。各镇(街道)、市直有关部门和统计调查对象高度重视这次统计自查整改工作,充分利用各种形式和渠道广泛深入宣传统计法律法规和规章,为严厉打击统计“数据造假、以数谋私”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和氛围。各地、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进一步加强对统计工作的领导,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工作力度,统筹安排,把统计工作一项重要工作内容抓好、抓落实。目前,对极少数企业统计数据数据虚报、瞒报的问题进行了立行立改,确保及时整改到位。
(二)以自查整改为契机,加强培训学习。各有关单位要对照统计法律、法规、规章及统计制度的要求,加强了中央领导同志“遏制数字上的腐败”的重要批示学习,进一步完善相关部门及企业学习记录、会议记录;进一步增强统计单位及人员的统计法制观念和数据质量意识;进一步健全企业统计制度。今年,全市计划集中组织1-2次统计法宣传教育培训,集中组织1-2次统计执法能力培训。要以这次自查整改为契机,加强统计业务知识的现场指导培训,提高基层企业统计人员的业务技能,切实做到智慧统计、和谐统计。
(三)及时开展“回头看”,不走过场。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近期组织督查专班,安排统计业务骨干参加,深入相关单位现场开展严厉打击统计“数据造假、以数谋私”回头看工作,对相关单位、企业逐个进行实地核查,查看相关部门的统计基础工作和企业生产经营情况,检查企业报表填报质量,及时指导相关单位及人员依法开展统计工作。
(四)多措并举,持续有效的整改。自查整改过程中,各镇(街道)、市直有关部门要针对自查情况发现的问题,拟定长期的整改方案,拿出切实措施,分计划、有步骤的进行整改。要将自查、交换检查和督查的方式有机结合,对查出的问题坚持彻底整改,在适当的时间进行回访,着力推进诚信企业创建活动,确保严厉打击统计“数据造假、以数谋私”的效果。市统计局将“数据造假、以数谋私”自查整改工作纳入统计工作考核,并对检查督查情况及时进行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