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半工作总结会发言稿:加强监督调查加大监督力度 本文关键词:总结会,发言稿,辐射,安全监管,加强监督
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半工作总结会发言稿:加强监督调查加大监督力度 本文简介:2017年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半年工作总结会发言稿:加强监督调查加大监督力度半年来,环境保护部华南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以下简称“华南站”)在环境保护部党组的统一领导下,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认真履行监督职责,较圆满地完成了2017年上半年各项监督任务。半年来,华南站按计划对14台运行机组进行
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半工作总结会发言稿:加强监督调查加大监督力度 本文内容:
2017年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半年工作总结会发言稿:加强监督调查
加大监督力度
半年来,环境保护部华南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以下简称“华南站”)在环境保护部党组的统一领导下,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认真履行监督职责,较圆满地完成了2017年上半年各项监督任务。
半年来,华南站按计划对14台运行机组进行了500余人次日常巡视、200多次检查,共发现问题132个;对6台在建核电机组进行130余次现场巡视、10余次专项检查,共发现问题53个;对38家核技术利用单位开展30余次检查,共发现问题97个。强化问题导向,加大事件调查和监督督促力度,上半年针对7起运行事件、1起建造事件开展跟踪调查,对金宏铀业公司708尾渣库渗滤水收集池破损,池中渗滤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至外环境问题,持续跟踪督促整改。
下半年,华南站将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部巡视中发现的问题。继续做好各项监督工作,组织好对核电厂、研究堆的监督工作。严格核技术利用、铀矿冶项目与核燃料循环设施监督,推进监测与督查工作,持续提升对站辐射环境监督性监测能力,继续做好应急准备与响应工作,推进监督文件体系建设。
认真履行职责
确保地区安全
2017年上半年,环境保护部西北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以下简称“西北站”)按照环境保护部统一部署,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践行“严慎细实”的工作作风,确保了西北地区核与辐射安全。
一是稳步推进核与辐射安全监督工作。着力做好中试厂监督,按照“管理上查违章、技术上查重点”的监督思路,上报重要情况通报3份,例行检查3次;二是积极推动监督体系和能力建设。编修20余项监督有关制度,规范监督管理;发布强化中试厂监督有关规定,规范中试厂日常监督;三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单位部门和个人荣获省直“优秀共青团组织”、“优秀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等荣誉称号;1名同志当选甘肃省第十三次代表大会代表;1个支部被评为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先进党组织。
下半年,西北站将深入贯彻本次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持续强化监督能力建设,扎实做好核与辐射安全监督工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加强能力建设
提供技术支撑
在部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部机关各司局的指导下,环境保护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以下简称“核安全中心”)立足“三个中心、一个摇篮”的定位,推进管理机制创新,聚焦“三台两库”建设,加强业务能力及作风建设,各项工作稳步推进,顺利地完成了2017年上半年工作。
半年来,核安全中心高度重视巡视整改工作,在确定的44项整改任务中,目前已经完成41项,完成率93%;核与辐射安全监管技术研发基地建设按进度稳步推进;35台运行核电机组、19台在建核电机组的核安全审评和监管技术支持工作保障有力;发出审评意见1120份,参加现场监督检查78次,收到工作任务单557份;完成核电厂研究堆等民用核设施的安分和环评技术审评。
下半年,核安全中心将继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继续做好《核安全法》立法技术支持工作,推动核安全法规体系建设;做好《核安全与放射性污染防治“十三五”规划及2025年远景目标》后续规划等中心年度重点工作。
篇2:企业纪委监督责任落实情况工作汇报范本篇
企业纪委监督责任落实情况工作汇报范本篇 本文关键词:纪委,工作汇报,落实情况,监督,责任
企业纪委监督责任落实情况工作汇报范本篇 本文简介:企业纪委2017年监督责任落实情况工作汇报范本2篇企业纪委2017年监督责任落实情况工作汇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首次明确提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二者既有区别也有联系,互为支持不可分割。如果一个地方或部门党风廉政建设没搞好,出现了严重的腐败问题,毋庸置疑,党委要负总
企业纪委监督责任落实情况工作汇报范本篇 本文内容:
企业纪委2017年监督责任落实情况工作汇报范本2篇
企业纪委2017年监督责任落实情况工作汇报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首次明确提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二者既有区别也有联系,互为支持不可分割。如果一个地方或部门党风廉政建设没搞好,出现了严重的腐败问题,毋庸置疑,党委要负总责,承担主要责任,但纪委的监督责任也难以推卸。纪委的监督责任是保障,如果监督作用发挥不了,监督责任不敢担当,就会造成监督不力,从严治党就会成为一句空话。因此,在新形势下,如何落实好纪委监督责任,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是各级纪委必须认真思考,加以分析研究。
一、纪委监督责任的依据
纪委的监督权力是党内最高法规《中国共产党章程》赋予的一项神圣职责。党章第43条规定,党的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在党的中央委员会领导下进行工作,党的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和基层纪律检查委员会在同级党的委员会和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双重领导下进行工作。第44条规定,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要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党员领导干部行使权力进行监督;检查和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指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审议通过的《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强调,深化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关键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习近平总书记多次指出,各级纪委要履行好监督责任,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
监督责任的提出,不仅是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概括,是反腐倡廉理论和实践的重大创新,也是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对纪委地位和作用作出的清晰定位,提出的明确要求,是纪委必须担负的重大政治责任。
二、纪委履行监督责任的重要意义
纪律检查机关是党内监督的专门机关和执行党的纪律的职能部门,落实监督责任是纪委必须担负的重大政治责任,履行好监督责任,既是党风廉政建设的治标之举,更是治本之策。
落实监督责任是纪委的地位作用决定的。《党章》对纪律检查机关的地位、设置和任务作了明确规定,把执纪监督作为纪律检查机关的重要职责。在不同历史时期,纪律检查机关的主要任务和工作重点有所不同,但最根本的职责始终是执纪监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纪委负监督责任,是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对纪委的地位和作用作出的清晰定位和提出的明确要求,对于指导各级纪委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使命具有重大意义。
落实监督责任是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的现实要求。当前,反腐败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对惩治和预防腐败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需要纪委更好地发挥职能作用。但目前一些地方和单位的纪委大包大揽、职能泛化、聚力不足的现象比较严重,极大地影响了监督效果。纪律检查机关要切实解决好主次不分、力量分散、越权越位等问题,明确职能定位,聚焦主业主责,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
落实监督责任是保证党委主体责任落到实处的客观需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主体责任是前提,纪委监督责任是保证,两者相互依存、缺一不可。实践证明,一个地方或单位纪委监督主体意识强,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坚决有力,党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决策部署和工作安排就能落到实处,主体责任就能落实到位。反之,纪委监督主体错位、缺位、不到位,监督措施软弱乏力,党委落实主体责任就必然受到影响。因此,纪律检查机关要通过加强纪律建设、案件查办、作风建设,全面落实监督责任,协助和推动党委主体责任落实,实现两个责任良性互动、共同发力。
三、纪委监督责任的具体内容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纪委三次全会上强调了纪委监督四个方面的责任:一是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二是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三是督促检查相关部门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任务;四是查处腐败问题。王岐山书记在中纪委三次全会的报告中把纪委的监督责任简要表述为6个字:监督、执纪、问责。
其中,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是首要职责。要协助党委建立健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把党风廉政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和业务工作同步部署、同步推进。坚持履行监督责任必须对党委负责,围绕党委中心工作谋划和推进执纪监督工作。协助党委健全责任分解、检查监督、倒查追责机制,全面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强化责任追究,确保党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各项部署落实到位。
督促检查相关部门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任务是重要职责。要加强统筹协调,协助党委抓好任务分解,明确相关部门应担的责任,切实把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寓于深化改革全过程。加强督促指导,推动各相关部门结合实际,制定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的具体办法,把惩治和预防腐败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开展执纪监督和查办腐败案件是专门职责。要巩固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成果,加大明察暗访、效能监察、通报曝光、整改落实、问责处理力度。严明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认真开展对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强化党员干部的组织意识和纪律观念。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坚决查处那些不收敛不收手、群众反映强烈的领导干部,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
四、履行监督责任面临的问题和现状
第一,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不畅影响了监督职能发挥。首先,一些基层单位纪检机构的编制、经费等没有真正独立,在一定程度上受制于监督对象;其次,一些单位和领导干部不想监督、不会监督、不敢监督,使得纪委监督执纪问责面临压力和干扰,这种情况越到基层越突出;再次,一些职能部门或出于工作惯性,或因为不愿得罪人,对应该承担的监管责任不愿承担,过分依赖纪检机关“牵头”,导致纪检机关无法集中精力聚焦主业;最后,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是纪检机关落实监督责任的重要方式,但目前来说,考核方式仍然比较单一、考核内容和指标设置不够科学,存在责任认定难、追责力度不大等问题。
第二,权力运行机制的不完善增加了监督难度。从权力配备上看,党政机关特别是主要领导权力过于集中,一些重要领域和重点部门的权力较大,而且权力运行具有很强的封闭性、业务性,外部监督难以及时覆盖。从权力监管上看,存在边界模糊、职责不清的问题,同一事务多头管理、管理有“真空”的现象仍然存在。
第三,社会环境的复杂性为监督带来了挑战。从发展阶段看,转型期的腐败问题和作风问题易发多发,特别是一些消极腐败现象面临纠而复生、死灰复燃的问题,客观上增加了纪委执纪监督的难度。从社会文化看,人情观念、礼尚往来普遍存在,公众自我监督意识还不强。从社会风气看,一些领域“潜规则”、“暗规则”盛行,“容忍腐败”、“羡慕腐败”的腐朽观念,以及对纪委执纪监督不理解、不支持的心态还有存在。这些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纪委履行执纪监督的职责。
五、纪委履行监督职责的对策建议
一是深化体制机制创新,增强执纪监督的制度保障。反腐败体制机制和制度问题,既是影响反腐败成效的关键问题,也是决定纪委监督职能发挥的重要问题。首先,要进一步健全党委主抓直管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机制,全面实施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双报告”制度,坚持一级抓一级,级级落实责任,防止执行力递减。其次,要加强法规制度建设,强化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健全规范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权力行使制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权力行使制度和权力公开、决策公开、管理公开制度,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最后,要创新纪检干部管理制度,坚持纪委书记异地交流制度,探索建立纪检干部上下流动和横向交流的常态化机制,从制度层面解决不敢、不能、不会执纪监督的问题。
二是深入推进“三转”要求,强化执纪监督基本职能。“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履行好监督职责,必须要有一支素质过硬、能力突出、作风优良、敢于监督、善于监督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第一,强化主责转职能。要全面清理调整议事协调机构,不该牵头和参与的坚决不牵头参与,该退出的坚决退出,该取消的一律取消,把主要精力和工作重心放到监督执纪问责上来,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
第二,开拓创新转方式。创新思路,优化流程,将科技手段运用于监督工作之中,更加高效地履行好纪检监察工作职责。坚持问题导向,努力做到有疑点就有监督,有问题就有追责。坚持开门反腐,积极拓宽信访投诉渠道,深化纪委“开放日”、“开门问计”等工作,提高纪检工作的透明度和群众参与度,充分发挥社会监督力量的作用。
第三,提升形象转作风。纪检干部要保持守土有责、守土尽责的紧迫感,做到忠诚、干净、担当,在大是大非面前敢于亮剑,在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面前敢于坚决斗争。同时,要强化队伍内部日常监督管理,严防纪检干部以公权办私事、徇私情、谋私利,坚决查处纪检干部违纪违规问题,严防“灯下黑”。
三是自觉运用“四种形态”,落实执纪监督纪律要求
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具体部署,是管党治党的重大创新,基层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增强四种意识,自觉把“四种形态”贯彻到监督执纪问责各项工作中去,真正把纪律挺在前面。通过综合运用批评教育、谈话函询、诫勉谈话、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多种处理手段,把严明纪律贯穿在日常监督中。发现线索及时追踪,有了反映及时提醒,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有效预防挽救干部;对于轻微违纪的党员领导干部,按照宽严相济的原则,采取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的方式,防止党员领导干部跌入违法犯罪的深渊;对于严重违纪但不足以沦为“阶下囚”的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出重拳、下猛药,采取党纪政纪重处分、作出重大职务调整等方式;对于那些不断提醒挽救不奏效,最终走向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的党员领导干部,必须以零容忍态度执行党纪、绝不手软。对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四风”问题突出,发生顶风违纪问题,出现区域性、系统性腐败案件的地方、部门和单位,既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严肃追究领导责任。
企业纪委2017年监督责任落实情况工作汇报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作为国有企业纪委,如何在新常态、新形势下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是当前纪检监督工作亟待解决的问题。笔者结合单位工作实践,从如何聚焦监督主业,加强纪委监督责任进行了思考,总结纪委监督工作中的有效经验和不足之处,并提出了合理化建议,以期对国有企业纪委有效履行监督责任有所启示。
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更加科学有效地防治腐败,坚定不移地把反腐倡廉建设引向深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的指示精神,为新时期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指明了方向。
笔者所在单位广州市长途汽车运输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作为国有企业,近年来公司纪委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紧紧围绕企业中心任务,以落实“两个责任”为抓手,强化监督执纪,层层传导压力,取得了一定成效,为企业健康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一、
企业纪委落实监督责任总体情况
(一)抓制度建设,健全监督长效机制。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反腐败的核心在于管住权力。为“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公司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一是夯实制度建设,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公司相继制定、完善《党风廉政建设签字背书制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追究办法》、《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处理工作指引》、《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建设工程管理规定》、《物业出租管理规定》等制度。从源头抓起,通过筑牢制度防线来堵塞漏洞,规范决策程序,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二是健全工作机制,构建不易腐的保障机制。建立了曝光台、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应对涉腐舆情和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突发性事件的快速反应机制、查办违法违纪案件工作等相关机制。三是加强风险管控,构建不能腐的防范机制。在公司内部全面深入查找廉政风险点,深入制订防控措施。共梳理工作事项177个,对242份制度完成廉洁性评估,编制工作流程图183个,查找了廉政风险点739个,制订防控措施1396条,并制作了采购招标、建设项目、物业管理三项重点工作的廉政风险防控手册,强化人财物监管、工程建设招投标、物资采购等重点岗位、关键环节的内控管理,建立健全防控预警机制。
(二)抓教育提醒,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俗语云:思想上松一寸,行动上就会散一尺。公司纪委坚持宣传教育为先,旗帜鲜明地举起思想教育这个有力武器,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常补精神之钙,增强政治定力,促使党员干部从思想认识上筑牢“不想腐”意识,逐渐形成“不想腐”的习惯。一是深入开展廉政教育。通过中心组学习、各类会议、OA传阅、专题讲座、考学活动等多种形式狠抓党纪政纪学习教育,同时以开展纪律教育活动为契机,通过廉政谈话、曝光台、参观反腐倡廉教育基地、观看电影等开展正反面典型教育,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近三年来,公司受廉政教育的党员干部达3821人次。二是深入开展廉洁文化建设。注重将廉洁意识融入企业文化理念和活动中,积极探索开展廉政文化教育,举办廉洁摄影书画比赛、廉政课题调研、廉洁文化征文、廉政大家谈、道德讲堂相关文化活动,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三)抓监督查处,深入推进惩防体系建设。
加强监督执纪,是规范管理、防范风险的重要途径。公司紧紧抓住“监督责任”不松懈,着力在监督执纪问责上下功夫,抓早抓小,认真落实组织协调、维护党纪、监督问责、查办案件等监督责任。一是畅通纪监信访渠道。通过领导接访日、纪检信箱、专线电话、工作网络收集纪监信访举报信息,认真落实纪监信访程序。二是及时受理、核实和处理职工群众来信来访。切实做到有案必查、违纪必究。对信访反映问题逐一调查核实,三年多来共收到12宗纪监信访件,均已进行了处理。三是围绕中心工作,切实开展效能监察。着力抓好重大采购、基建工程等招标项目的监督。通过审查招标文件,落实签字背书制度,确保招标过程的公开、公平、透明,尽力杜绝廉政问题的滋生。三年来开展招标监察46次。同时围绕企业中心工作选准、选好效能监察项目,切实发挥效能监察促进和提高公司管理效能的作用,近年来针对基建工程、物资采购、公车管理等高风险领域选题立项,管控风险,确保做到开展一项监察、查透一类问题、规范一类管理,提高业务操作过程的透明度,从而杜绝滋生商业贿赂的土壤。三年来,公司效能监察共立项24个,制订工作措施88条,切实取得较好成效。四是扎实开展作风建设,深入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在抓好落实“八项规定”和会员卡专项清退等日常检查监督的基础上,重点在春节、中秋等重大节假日开展廉洁自律自查自纠,严查全体党员干部是否严守纪律和规矩,是否存在“四风”等问题,坚决刹住重要节日公款送节礼、公车私用、接受管理对象请吃、公款吃喝和奢侈浪费等不正之风。通过严控办公成本、加强工作督办、开展明察暗访、实施群众监督途径,大力整治“庸懒散奢”问题。据统计,三年来会议费开支同比下降65%、业务招待费同比下降45%、公务车维护使用费同比下降32%。
(四)抓队伍建设,提升纪检监察员工队伍整体素质。
公司纪委主动适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需要,按照打铁还需自身硬的要求,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通过实施一岗双责,形成公司纪委、本部纪检监察室、所属单位分管领导、经办部门以及纪检监察员的工作网络,为开展纪检监察工作提供组织保障。以参加培训、交流、多岗位锻炼等方式,加强业务学习和教育,改善知识结构,拓宽工作视野,提升纪检监察人员的专业化水平,着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强、纪律严明、业务精通、公正清廉、作风优良”的专业队伍。
二、
纪委履行监督责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公司纪委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然存在需改进和完善的方面。一是廉政教育力度不足。在反腐倡廉教育实践中容易存在工作误区,就是一般较为重视以领导干部为重点开展教育,而对没有担任领导职务的关键岗位人员的教育手法单一、力度不够,疏于对关键岗位人员的管理、教育,存在关注程度较低、投入力量较小等问题。二是监督机制落实不够到位。虽然注重加大建章立制力度,亦建立起较为完善的监督机制,但实施过程中未能有效地把监督工作与企业的生产经营与日常管理工作结合起来,监督力度方面还有待加强,如对“三重一大”决策落实的监督还缺乏有效途径,举措不多,效果仍未够理想。
三是监督网络覆盖面不够广。日常开展执纪监督往往以纪委牵头部署组织,纪检监察部门执行落实为主,监督渠道不够丰富,参与面较窄,未能充分调动起职工群众参与廉洁监督、廉政建设的积极性与主动性。
三、
国有企业加强落实监督责任的建议及对策
十八大以来,中央对党风廉政建设提出了一系列新的要求和举措,把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笔者认为,纪委监督责任之于党风廉政建设的作用就像衣服上的纽扣,纽扣钉不好,整件衣服就会敞口漏风,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就会让党纪法规形同虚设。因此,落实监督责任就应该发扬“钉纽扣”精神,找准定位、补齐缺位,真正把监督责任落到实处。下面对国有企业如何加强落实纪委监督责任,提出以下几点对策和建议。
(一)关口前移,强化教育引导。
一是重视对一线职工的教育。要以职工喜闻乐见的形式深入开展廉政教育,如针对所属客运站场一线职工的教育,可通过客运站场售票厅或候车室设置的电子显示屏,展播廉政公益广告、廉洁自律公约和反腐倡廉制度法规等,向职工及广大旅客开展职业道德和廉洁诚信宣传。充分利用基层班组的班前班后会开展员工工作差错原因分析、廉政小知识问答、“廉政建设大家谈”、反面典型案例剖析讨论等活动,将廉政教育逐步渗透到班组建设中去,潜移默化,搞好一线职工的预防教育。二是抓好党员干部的教育。常态化开展党员干部廉政谈话,打好“预防针”。要把廉政教育贯穿于党员干部的培养、选拔、管理、使用、培训各个环节。同时管理及关键岗位人员为重点,定期举办专题讲座、面对面谈心提醒、通过《长运杂志》发布党纪法规和廉政教育动态、举办正反面典型电教片展播等,切实加强对反腐倡廉重大部署、决策和成果经验的宣传教育。三是创新宣传教育方式。建立反腐倡廉QQ群,打造微信纪检监察交流平台,开设“微学习”、“微论坛”、“微解读”、“微动态”等栏目,构建“灵活、智能、快捷、互动”反腐倡廉新模式,或采取微博、公众号、互联网、短信等新媒体形式,增强反腐倡廉教育的时尚性、多样性和实效性。
(二)多措并举,规范权力运行。
一是探索建立加强“大监督”的工作氛围。由财务、内部审计、纪检监察、人事、工会等部门参与的监督协调工作机制,形成监督合力,着力规范和制约权力的运作。二是要制定细化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的有关规定。细化公务用车、办公用房、差旅费、业务招待等待遇和业务支出的具体标准,并切实做好对领导人员履职待遇、业务支出情况的监督检查。三是要规范“三重一大”决策实施程序。凡是涉及“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提交公司党政联席会议集体决策,杜绝“一言堂”现象发生。四是探索运用ISO质量管理PDCA模式,建立党风廉政建设标准化工作体系。可参照计划(P)-实施(D)-检查(C)-处理(A)
管理模式,建立标准化的检查考核和责任追究机制,定期开展检查考核和分析评估,形成良好的闭环管理。五是紧紧扭住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放松。密切关注“四风”新形式、新动向,加强对“节日病”、公款旅游、公款吃喝、公务超标车辆等现象治理,让作风建设成为助推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动力和支撑。
(三)拓宽渠道,创新监督方式。
国有企业纪委履行监督责任,不能上演“独角戏”,只由纪检监察部门开展监督,而要上演“大合唱”,整合多种资源,完善监督网络,形成监督合力,才能落实好监督责任。一是要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可采取在一线员工和业务部门管理人员中聘请特邀纪检监察员形式,通过一线特邀纪检监察员及时掌握基层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以及重大部署落实或违纪违法问题;通过业务部门对提交党政会审议的“三重一大”事项的廉政风险和防控措施进行把关,发现有错漏或不合理、存在廉政隐患的进行提醒,要求并监督改正,同时对本部门提交公司党政会审议的“三重一大”事项签署监督意见,确保监督责任落实到位。亦可聘请社会第三方行风监督员,进一步延伸纪检监察的工作触角,促进业务工作和廉政工作同步开展、同步建设。二是探索建立全覆盖的阳光监督体系。在公司范围内逐步形成党内监督、行政监督、纪委监督、工会监督、群众监督、外部监督等六大方式组成的立体式全覆盖的监督网络,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三是要建立、畅通监督渠道。如召开员工意见座谈会、设置纪检意见箱、开通“廉情信箱”电子邮箱、纪检专用热线电话等多种形式畅通监督诉求渠道,形成各方共管、纵横交错的廉洁监督工作机制。
(四)强化“三转”,打造执纪铁军。
要完成监督责任,提高监督水平,就必须并拢五指,攥紧拳头,抓好自身队伍建设,创新工作思路,为“三转”提供有力保障,真正提升监督效果。一是加强对纪检监察人员的组织培养。要“走出去、请进来”,开展多种形式业务培训,提升纪检监察人员的专业化水平。要注重开展自重、自警和职业道德教育,用良好的职业道德规范纪检监察人员的行为,打造一支业务能力强、思想作风硬的廉洁监督队伍。二是要严明纪律。坚持“正人先正己”,制定违反监督程序的相关纪律处分规定,杜绝纪检监察人员徇私情、谋私利,防止“灯下黑”。三是要转变观念。改变过去监督检查的事前、事中、事后全程只由纪委执行的做法,把事前、事中的监督责任交还给业务主办部门,抓好对业务主办部门防范不严格、监管不到位、工作失职以及违纪违规行为的监督问责,切实发挥好“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作用。
篇3:学习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心得体会范本两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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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心得体会范本两篇 本文简介:学习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心得体会范本两篇【篇一】四种形态心得体会说到用纪律管住大多数,管住全党,有人担忧,这可能导致把监督执纪的主要力量放到普通党员干部身上,对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的监督力度反而弱化。这种观点割裂了“树木”与“森林”、“全面”与“重点”之间的辩证关系。“四种形态”体现全面从严治党
学习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心得体会范本两篇 本文内容:
学习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心得体会范本两篇
【篇一】四种形态心得体会
说到用纪律管住大多数,管住全党,有人担忧,这可能导致把监督执纪的主要力量放到普通党员干部身上,对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的监督力度反而弱化。
这种观点割裂了“树木”与“森林”、“全面”与“重点”之间的辩证关系。“四种形态”体现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要“全”,覆盖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涵盖党的政治、廉洁、组织、群众、工作和生活“六大纪律”。但是,“全面”并不意味着没有重点。全面从严治党必须重点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在反腐败尚未取得压倒性胜利的情况下,惩治也有重点,就是那些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
“四种形态”中的前两种着重体现对“全面”的要求,后两种则突出对“重点”的关注。如果把前两种形态落实到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之中,就能以较小的代价管住大多数,管住全体,更有利于集中力量解决突出的重点问题,果断处置,快查快结。
我们党有8700多万名党员,队伍的主流是好的,但也不可避免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这些问题性质不同,程度不同,造成的后果也不同,不可能都用一个模式去处理。提出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就是要求用纪律丈量全体党员,有针对性地处理解决问题,这既符合党员干部队伍的实际状况,也符合腐败发展的规律。监督执纪要运用“四种形态”,正如医生看病要对症下药,既不能对普通感冒下猛药,也不能对必须开刀手术的急重病症采取姑息疗法。反腐败也是同样,对烂掉根的树,必须毫不手软连根拔起;对歪树、病树,要尽可能正过来、治好病;对整片森林,则要经常维护,保持健康。
纪律是把尺子,“四种形态”就是刻度。标注刻度的尺子能把情况分得更清,问题看得更准。不纵不枉,不错不漏,是什么问题就是什么问题,该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这是实事求是,也是依规治党。
最后还得说,无论哪一种误读,其实都源于对全面从严治党的内涵理解不深不透。“干部犯错误,组织有责任”,“严管就是厚爱”,组织的这番良苦用心,每一名党员干部都该懂。
【篇二】四种形态心得体会
前不久,王岐山同志来我们xxxx调研时强调,要把握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以严明的纪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对于这一从严治党的创新成果,我们必须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践之中。
把握运用好“四种形态”,闽西理应先行。闽西是全国著名的革命老区,曾经为中国革命作出过重大贡献。我们应坚定传承革命先辈勇当先锋的红色基因,立志在反腐败这场输不起的斗争中,发挥好革命老区应有的作用。一方面,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决策部署,以零容忍的态度惩治腐败,严肃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发扬“钉钉子”精神狠纠“四风”。例如,今年与去年相比,全市立案数上升23%,查处县处级干部案件数上升160%,查处重要岗位一把手案件数上升138%,处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人数上升67%、党政纪处分人数上升181%,我们坚持拿纪律这把尺子来衡量党员干部的行为,动辄则咎,树立纪律的绝对权威。另一方面,主动作为、抓早抓小,落实落细,把纪律挺在前面,从一件件具体事做起。针对普遍存在且社会反映强烈的领导干部把单位公款存储到指定银行,银行则以各种方法“投桃报李”问题,率先在全市开展公款存储中谋私逐利问题集中整治。基于对“腐败问题始于不良习气”客观规律的认识,率先在全市党员干部中广泛开展纠正不良习气树立清风正气活动。
把握运用好“四种形态”,重在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改变要么是“好同志”、要么是“阶下囚”的状况,必须综合运用“四种形态”,既治“已病”,又治“未病”,病急治标、病缓治本,辨证施治、治标兼治本。针对“已病”,我们坚持“刮骨疗毒”,如在查办永定区工程建设领域腐败窝案串案中,挖出包括永定区人大常委会原主任等3名处级干部在内的17名涉案人员。全市7个县(市、区)查处包括财政局长、卫生局长、环保局长、交通运输局长及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在内的10多名重要岗位一把手严重违纪违法案件。针对“未病”,我们把纪律挺在前沿,提出要扶正祛邪、固本培元,努力把陷在“灰色地带”、困在“亚健康”状态中的干部挽救回来,把蕴藏在党员干部当中的正能量激发、释放出来。今年1月,我们制订出台《关于在全市党员干部中纠正不良习气树立清风正气的意见》,并从革命时期的《古田会议决议》中汲取智慧营养,着力解决“组织松懈”“纪律敷衍”问题,敢于拿起“手术刀”深入解剖全市党员干部中存在的不良习气,查摆出铺张浪费和送收礼金、请托说情、谋私逐利、党内同志关系庸俗化、工作松弛、玩风过盛、迷信、持家不严等八个方面不良习气及其33种具体表现,提出包含倡导、教育、制度、监督、惩处等在内的30条纠正方法。这项工作开展以来,取得较好成效,得到社会的充分肯定。今后我们要进一步把握运用好“四种形态”,把挺纪在前体现在日常监督管理之中,使其成为监督执纪的新常态,实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目的。
把握运用好“四种形态”,必须夯实主体责任。今后纪委将更加主动作为,通过有效履行监督责任推动主体责任落实,狠抓压力传导。坚持市委常委带队检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集体约谈下级党委、纪委班子成员,下发问题清单,督促抓好整改,并组织开展“回头看”;开展县(市、区)委书记向市纪委全会报告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并接受评议。坚持从严问责,把严肃问责作为推动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的重要利器,对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严重不正之风单位的领导干部实行“一案双查”,追究相关责任。发挥示范作用,开展全市纪检监察干部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子女经商办企业、借贷情况填报清理,对发现问题的25名干部进行纠正处理并公开曝光,带动全市各级各部门开展专项治理。通过层层传导压力,使各级党组织更加自觉履行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切实把纪律建设贯穿到履行主体责任的全过程,在“严”和“实”上狠下功夫,推动纪在法前、纪比法严的要求在闽西更加有效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