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室管理制度》word版 本文关键词:管理制度,办公室,word
《办公室管理制度》word版 本文简介:办公室管理规定为了保证公司办公室正常的工作和经营秩序,维护公司整体形象和全体员工的权益,控制办公用品费用开支,强化公司的文件资料管理,保障和促进公司各项管理工作达到程序化、规范化,高效化、安全化,特制定此规定。1员工行为准则及行为规范1-1公司员工必须忠诚公司,在思想上和行动上与公司总体利益保持一致
《办公室管理制度》word版 本文内容:
办公室管理规定
为了保证公司办公室正常的工作和经营秩序,维护公司整体形象和全体员工的权益,控制办公用品费用开支,强化公司的文件资料管理,保障和促进公司各项管理工作达到程序化、规范化,高效化、安全化,特制定此规定。
1
员工行为准则及行为规范
1-1公司员工必须忠诚公司,在思想上和行动上与公司总体利益保持一致,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道德观,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必须树立严肃的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秉公行事,下级服从上级,个人服从组织;
1-2公司员工必须勤奋努力,团结协作,优质高效地完成拟定任务和上级临时指定工作,做到:事事有计划、事事有结果、事事有追踪、事事有协调,并根据经营需求保证今日事今日毕;
1-3
公司员工必须讲文明、懂礼貌、重形象、言行规范、良好沟通,每天保持所属工作场地和生活场地的整洁和卫生,上班提前5分钟整理自己办公台面,下班前检查电器设备是否关闭;
1-4公司员工必须保守公司机密,不准玩忽职守,不准对外兼职,不准泄露公司技术、经济、管理等情报,不准越权获取上述情报和动用他人电脑等信息工具;
1-5凡公司员工必须和睦相处,互相尊重,互相帮助,不准拉帮结派,滋事殆工,不准在公司内有打牌赌博/吵架/打架等不良行为,不准在社会上违规范禁,损坏公司形象;
1-6公司员工必须加强自学和参与公司培训,积极参与管理,发扬主人翁精神,通过合理途径提出意见和合理化建议,配合公司提高管理素质;
1-7公司员工必须爱护公司财物,保护公司财物和个人安全,凡进出工作、生活等场地时,应做到防止不安全情况发生;公司配置给员工的生活与工作设施设备,一律实行财产登记,如有故意或失职而造成公司财物受损,公司将根据情况要求赔偿;
1-8凡公司员工必须廉洁自律,绝不允许利用工作之便损公肥私,对工作中一切不正之风应予以批露和抵制,进出公司时应按公司相关规定办理手续;
1-9在办公室内服装要整齐,不得穿背心、内裤、拖鞋。使用电话、传真机、复印机、空调、灯光、电脑其它电器用品应按规定使用。中午休息时,不得横卧在椅子或者是桌子上;非休息时间不得在办公室闲聊与大声喧哗,不准在办公室内下棋、玩纸牌及其他消遣活动;
1-10不能随地吐痰、乱扔瓜皮、废纸、剩饭等,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不得带入办公室内;
1-11办公桌上文具及文件应存放工整。开完会或是离开自已的办公桌时,应将椅子放归原处或推入桌子下;
1-12有电话响时,被叫人不在的情况下,办公室内的其他同事应该代其接听电话,详细问清楚来电话号码及姓名,有何事情,做好记录,并及时通知被叫人。接听电话时应该保持温柔的标准的普通话,不能大声辱骂对方;
1-13私人资料不得在单位打印、复印或用单位传真机传送,以免影响单位的正常工作。对收到的文件资料,应及时给有关部门、人员发送,或及时通知有关人员,不得延误;
1-14各部门(项目)办公室人员应树立严格的保密观念,不得随意将打印、复印或传真资料中有关商业秘密或管理中须保密的事项透露给他人,不得截留领任何文件;
2、办公室办公用品管理
2-1综合办公室是办公用品管理的归口部门,负责公司办公用品采购计划的汇总与报批;负责办公用品的采购、保管、发放和使用控制;各部门每月25日前书面提出下月办公用品需求计划(即申购单),并经部门主管领导签字后报总经办统一汇总;
2-2综合办公室将各部门的需求计划汇总后编制采购计划报总经理审批。由综合办公室采购人员按审批后的计划在次月5日前将办公用品一次性采购到位;特殊或紧急需要的办公用品,由使用人提出申请,由总经理审批同意后,交综合办公室执行;
2-3
办公用品分为消耗品:(铅笔、胶水、橡皮、大头针、回形针、钉书针、笔记本、信笺、便笺、圆珠笔芯、签字笔、透明胶、夹子、文件袋,文件盒);管理消耗品:(圆珠笔、签字笔、钢笔、修正液、硬皮抄、电池);管理用品:(计算器、订书机、打孔机、打码机、文件架、文件夹、文件篓、印台、塑料文件袋、剪刀、裁纸刀、直尺、三角尺、丁字尺、笔筒、名片册);部门办公用品:(传真纸、打印纸、复写纸、印泥、软盘、墨盒、印刷表格、白板笔、白板擦、账簿、键盘、鼠标)等;
2-4
综合办公室建立《办公用品领用登记表》,各部门员工领取办公用品时,须按要求在表上填写:
2-5
管理用品费用原则上每人每年不超过100元。使用时间不得少于一年。第一次领用后,必须以旧换新。因工作调动或离开公司必须办理移交。如人为故障或损坏,由领用人折价赔偿;
2-6
销耗品及管理消耗用品费用待定。
3
文件资料与档案管理
3-1
公司的文件统一由办公室负责立卷、归档、存放、借阅、销毁以及文件使用各环节中的管理。各部门(项目)文件由部门负责人(或者指定专人)抓好文件与档案的管理工作;
3-2公司及部门(项目)应坚持平时随时收集文件资料进行归档,保证文件资料的完整;对于办理完毕的文件材料应及时收回,对于会议文件要及时整理,对于本企业的对外发文要留好底稿和正本;
3-3公司及各部门(项目)须按照不同文件的性质分成若干类别:如政府文书类、人事管理类、生产管理类、经济财务类;对外业务文件可按现行文件、存档文件、余存文件、待销文件进行分类。不需要办理的,作为阅知性文件存放,对分好类的文件按时间顺序排列,并应在保存文件的盒或袋内放入文件目录,以便于文件资料查找、整理和保管;
3-4
文件装订成案定卷时,在完成对卷内文件系统排列后,应编号,填好案卷的封皮及案卷的目录,最后按规定的方式进行装订;
3-5
文件、档案移交时要有移交目录,双方清点后,应签字确认;
3-6
清退或文件、档案销毁时应该按以下要求:
3-6-1随时清退的文件:包括传阅件、会签件和送审件、承办件以及有重大错误需清退的文件等。这类文件要求阅后尽快清退,否则会贻误工作;
3-6-2定期清退的文件:这类文件大多是上级机关下发的文件,清退时间一般每半年清退一次,也可年终一次性清退;
3-6-3对清退文件工作的要求一是要及时,即在要求的时限内完成清退工作;二是要完整,清退的文件不能有丢失和缺损。
3-7销毁文件时,销毁文件名称统一填写在《文件、档案、借阅、销毁登记表》上。上报公司领导审核签批,由上级领导作最后的鉴别,确认文件没有存档价值后方可将文件销毁;
3-8
销毁重要文件、档案时应有上级指派的监销人在场,文件、档案销毁后,监销人也应在登记表上签字;
3-9总经办负责制定文件、档案借阅的有关制度,包括审批、登记、催退等方面的具体事宜,在文件、档案借阅管理中应严格照章办事,确保文件借出后是有利于企业的,而不是危害企业的;
3-10借阅文件、档案者应对文件、档案负责,不得丢失;不得翻
印,不得裁剪和涂改;做好保密工作,不得转借他人;注意清洁,在规定时间内,阅后退还;
3-11公司的工作人员借阅业务性的一般文件,且在自己工作范围之内的,可以不经领导的审批。但如借阅机密文件,尤其是在自己工作范围之外的,必经公司上级领导批准;
3-12外单位人员借阅文件、绝密档案,必须经总经理的特批后方能在指定地点借阅;
3-13公司文件、档案复印、传真管理由综合办公室统一负责组织进行,各部门应将需复印的文件资料送到综合办公室,并应填写《文印申请单》,然后才能复印。
3-14一般文件资料、档案的复印,经部门领导签字同意,即可交办公室复印。机密文件资料、档案的复印,须经公司分管的副总签字批准。绝密文件资料、档案的复印,必须经董事长(总经理)签字批准;
3-15各部门办公室人员应树立严格的保密观念,不得随意将打印、复印或传真资料中有关商业秘密或管理中须保密的事项透露给他人;
3-16凡违反上述规定的,给予批评或处50元以下罚款;屡教不改或给单位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或较大经济损失的,视情节给以相应处罚直至辞退。违反相关法规、法律,交送司法机关处理。
3-17公司印鉴及证照管理
3-17-1公司印鉴、证照由专人管理,财务专用章由经理管理;节假日休息,应将公章封存;
3-17-2使用公司公章、证照要填写《印章、证照使用、复印申请单》,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使用,部门印章由部门经理使用与管理;以公司名义印发的通报、总结、工作计划、报告、请示等,应经总经理审核批准方可加盖公章;
3-17-3严禁在空白介绍信或其它不合规定的凭证上盖章,对于不合法,不合乎规定手续的用印要求,掌印人员有权拒绝。
3-18《印章、证照使用、复印申请单》按年度装订交档案室保管。
3-19妥善保管公章,不准随意带入公共场所,家中或随身携带,不经公司领导批准,不准随意交给他人代行职责,确因工作需工交接时,要登记备案,以便明确责任。
此规定的解释权归公司有限公司综合办公室。
篇2:固定资产管理制度(2)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2) 本文关键词: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2) 本文简介:固定资产管理制度1目的规范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和核算行为,明确管理责任,保证固定资产安全、完整、合理、有效利用和保值增值。2范围本制度规定了固定资产的管理要求。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固定资产管理。3定义及确认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并同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2) 本文内容: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1
目的
规范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和核算行为,明确管理责任,保证固定资产安全、完整、合理、有效利用和保值增值。
2
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固定资产的管理要求。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固定资产管理。
3
定义及确认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并同时满足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可能流入企业及该成本能可靠地计量两个条件,才能予与确认。
本公司固定资产确认:使用期限超过一年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它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00元及以上,并且使用期限超过两年的,也应当作为固定资产。
4
职责
4.1综合计划部
4.1.1公司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固定资产投资年度计划的下达及控制,统计上报固定资产完成情况。
4.2机动部
4.2.1公司固定资产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固定资产的实物和动态管理。4.2.2
负责办理固定资产调拔手续,组织固定资产报废鉴定和上报审批手续。
4.2.2
负责组织新购建固定资产的现场核对工作,核实新增固定资产的各项参数、数量、存放地点,录入固定资产卡片数据。
4.2.3
负责公司固定资产卡片管理。核实固定资产分类编码及折旧年限,定期与各单位及财务部核对固定资产原值、累计折旧,保持上下账面数额一致。每月随固定资产的变动、增加、减少、调整固定资产卡片,保证与各单位账、物、卡一致。
4.2.4
负责制(修)订固定资产目录和固定资产使用、保管、维护保养责任制。
4.2.5
负责公司闲置停用和报废固定资产的管理,办理闲置设备入库手续,组织散失固定资产的回收集中和维护保养,争取恢复使用,提高固定资产的利用率。
4.2.6
负责生产车间、部室固定资产租赁合同的拟稿及各单位固定资产租赁合同的审核,并报送有关单位及公司领导审批会签。
4.2.7
负责组织公司固定资产的清查、报废鉴定工作,查清盈、亏、报废原因,并按审批权限,负责申报审批手续。
4.2.8
负责公司固定资产评估的现场组织工作,配合财务部门审核固定资产评估结果。固定资产评估结果确认后,配合财务部门对固定资产明细价值进行调整。
4.2.9
负责和会同公司财务、审计等有关部门对闲置、报废固定资产作价处理,采取议价或竞价等方式回收固定资产残值。
4.2.10
负责厂内固定资产及外来施工单位机具出门的管理。
4.2.11
配合财务部年末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并对减值固定资产进行价值核定。
4.2.12年终组织公司各有关部门对全公司固定资产进行盘点清查,并出具资产盘点报告。
4.2.13每月25日前,应向财务部门报送工程项目完成情况统计表。
4.3
财务部
4.3.1
负责公司固定资产的账务管理,组织公司固定资产会计核算,定期检查稽核,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审核各单位固定资产报表,汇编公司固定资产报表。
4.3.2
办理固定资产调拔的财务手续,监督固定资产清查盘点,办理盈亏、报废等审批手续和固定资产清理核算业务。
4.3.3
负责办理公司所属固定资产产权变动(含产权交易、出售、兼并、对外投资等)、资产评估立项申报和确认审批手续,组织固定资产资产评估,并按上级确认价值开展账务调整等有关业务。
4.3.4
负责编制公司直接新增零购固定资产交付使用移交清单,入账前5天(如果新交固定资产数量大,要提前10天)应将移交清单交机动部,以便机动部核对实物。
4.3.5
负责固定资产折旧费的计提,预测年度固定资产折旧额,平衡安排资金使用方案,并按公司确定的资金使用计划,控制各归口管理部门使用资金。
4.3.6
负责固定资产租赁合同的审定及租金的收取工作。
4.3.7
参加闲置、报废固定资产的鉴定、处理定价。负责回收闲置、报废固定资产处理的变价收入。
4.3.8
建立固定资产分单位增减、分类增减等变动台账记录及动态表,要求齐全、准确、方便和规范化,为盘活固定资产提供信息。
4.3.9对年终固定资产盘点清查进行监督审核。
4.4各部门及生产车间的资产管理员
4.4.1
负责本单位的固定资产实物管理,掌握资产动态、技术状况及使用情况,保证所管固定资产资料齐全,数据准确。
4.4.2
负责对本单位新增技改项目的材料费用进行分项目归集台帐管理,供应领料单在工程项目未结转固定资产前需妥善保管。
4.4.3
负责核对移交新购建固定资产的数量及各项技术参数;固定资产进账前,负责配合机动部对工程完工项目的固定资产设备明细费用分摊,登记工程完工交付使用固定资产实物明细表;固定资产进账后,负责建立固定资产卡片。
4.4.4
根据固定资产增减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固定资产卡片,保证账、卡、物与公司财务、机动等部门相符。
4.4.5负责填报确实符合条件而需要报废的固定资产报废申请单一式四份送上一级主管部门审核,未经批准不得拆除。
4.4.6
负责本单位闲置、不需用、已报废设备送交公司机动部闲置库保管,并办理入库手续。对未能及时或难于送交闲置库的设备,应就地妥善保管和必要的维护保养。
4.4.7
落实固定资产使用、保管、维护保养责任制,确保固定资产齐全、完好。
4.5
生产部
4.5.1
参加整套装置及重要固定资产报废的鉴定、审查工作。
4.5.2
参加报废固定资产留用的审批。
4.6安全环保部
4.6.1
参加整套装置及重要固定资产报废的鉴定、审查工作。
4.6.2
参加报废固定资产留用的审批。
4.6.3及时督促车间配合机动部办理安全、环保隐患项目完工结转。对涉及安全、环保固定资产交付使用的验收。
4.7审计、纪检监察室
4.7.1对资产处置过程的监督、核实。
5
管理程序
5.1
固定资产产权变更管理
5.1.1
固定资产产权变更(含产权交易、出售、转出投资、资产重组、兼并等),按国家和中国石化集团公司的有关规定执行。
5.1.2固定资产产权变更由财务部办理资产评估立项和评估确认申报审批手续,组织资产评估,按财政部和中石化集团公司确认的资产评估价值作为底价,办理产权变更事宜和账务处理。
5.1.3
未经立项批准和资产评估,任何单位或个人无权决定和处理产权变动有关事宜。
5.2
新增固定资产管理
5.2.1新购建的固定资产(包括从外单位有偿调入),凡符合固定资产标准的房屋、建(构)筑物、设备、仪器、仪表、工具等,都应进固定资产科目纳入固定资产管理范围。
5.2.1.1新增无需安装的固定资产设备
5.2.1.1.1由使用单位按本年董事会已批复的固定资产零购计划填置《湛江东兴石油企业有限公司固定资产零星购置申请表》,经逐级会签批准后方可购置。
5.2.1.2更新无需安装的固定资产设备。
由使用单位填置按本年董事会已批复的固定资产更新计划《湛江东兴石油企业有限公司固定资产更新购置申请表》,经逐级会签批准后方可购置。
5.2.2.1新购置的固定资产由财务部门编制固定资产交付使用明细表,交机动部门组织使用单位核对、验收实物后,再出具固定资产进账凭证。机动部门和使用单位依据固定资产交付使用明细表,把全部数据录入固定资产管理系统(或登记固定资产卡片)。
5.2.2.2需安装完工交付使用的固定资产
a)由财务部归集该完工项目的所有费用编制汇总明细表交机动部,由机动部会同资产使用单位一起分摊资产的安装及材料费,填制建设项目交付使用固定资产明细表及附上申请已完工项目程结转固定资产的书面报告,由公司领导逐级会签后,15日内交财务核对进行固定资产入帐。
b)机动部门依据已核对的固定资产交付使用明细表,把全部数据录入固定资产管理系统。
C)资产使用单位依据已核对的固定资产交付使用明细表,把全部数据录入固定资产管理系统(或登记固定资产卡片)。
5.2.2.3外委总包项目形成固定资产
a)要求在签署施工项目合同时,列明完工项目交付使用资产分摊职责及处罚条例,。施工单位应在完工项目交付时同时交付严格按集团公司固定资产分类编码要求编制的固定资产交付明细清单,依照新增固定资产交付明细表中的有关内容分类认真填写,施工单位并必须保证其表数据真实准确。设备按单台填写(现场预制的设备所用的材料不在交接明细表上显示,但预制后所形成的设备应作为固定资产整体交接);管线、电缆部分要严格按照工艺号提供明细表,并注明管线、电缆所属单位。若资产管理部门现场清查核实与施工单位提交的资产明细表差距较大的,扣减施工单位该项目工程款3%。
b)机动部与接管使用单位现场清查核实后填制《建设项目交付使用固定资产明细表》及附上申请已完工项目程结转固定资产书面报告由公司领导逐级会签后,交财务核对进行固定资产入帐。
5.3固定资产调剂管理
5.3.1
固定资产出售
5.3.1.2
固定资产对外出售,由公司财务部、机动部和审计部等相关部门协商定价处理,并按权限报公司各级领导及集团公司审批,必要时需请中介机构进行评估作价。财务部收到货款后,由机动部办理调拨手续,财务部负责定期上报中石化集团公司财务部备案。公司所属各单位无权私自出售固定资产。
5.3.1.2
固定资产出售审批权限。
a)
单台设备原值在50万元以下的,公司主管经理、总会计师、总经理审批。
b)单台设备原值在50万元及以上的,由公司经理办公会审批并报董事会批准。
c)
单台设备出售价低于设备帐面净值或评估值的,报集团公司审批。
5.3.2固定资产租赁
5.3.2.1
公司所属固定资产出租给外单位,由公司财务部、机动部共同商定租金,机动部组织租赁双方拟定合同,经公司财务部、机动部、法律室、经理办公会签后,由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主管经理签定合同。合同一式五份,公司办公室、机动部、财务部和租出、租入单位各一份。财务部负责按期收取租金。任何单位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将所属固定资产租赁给外单位或从外单位租赁固定资产。
5.3.3
固定资产调拨
5.3.3.1
固定资产本公司内部之间调拨,由调出的单位到机动部办理调拨手续,并填制《湛江东兴石油企业有限公司固定资产内部移转单》经公司主管经理批准。手续完善后,财务部进行账务处理,机动部负责在固定资产管理系统完成固定资产卡片转移工作。
5.3.3.2
固定资产转闲置,由调出单位到机动部办理调拨手续后,填写《闲置资产交接单》,并送闲置资产入库办理入库手续。
5.4固定资产报废
5.4.1
固定资产报废条件
5.4.1.1
机器设备及生产装置报废条件:
a)
使用年限已满,丧失使用效能,无修复价值的;
b)使用年限未满,但因生产条件改变,已丧失原有使用价值的;
c)
使用年限未满,但缺乏配件无法修复使用的;
d)
因建设规划需要拆除且再无利用价值的固定资产;
e)
装置更新改造必须拆除更换的;
f)
技术落后必须淘汰的;
g
)经国家质量监督部门、环保部门鉴定,不符合安全环保要求又不能修复利用的;
h)
成套设备拆除时不能修复利用的;
I)
其他符合报废条件的固定资产;
5.4.1.2汽车的报废条件:
a)
轻、微型载货汽车(含越野型)累计行驶30万公里,重、中型载货汽车(含越野型)累计行驶40万公里,特大、大、中、轻、微型客车(含越野型)、轿车累计行驶50万公里,其他车辆累计行驶45万公里;
b)
轻、微型载货汽车(含越野型)、带拖挂的载货汽车及各类出租汽车使用8年,其他车辆使用10年;
c)
因各种原因造成车辆严重损坏或技术状态低劣,无法修复的;
d
)车型淘汰,已无配件来源的;
e)
汽车经长期使用,耗油量超过国家定型车出厂标准规定百分之十五;
f)
经修理和调整仍达不到国家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要求的;
g)
经修理和调整或采用排气污染控制技术后,排放污染物超过国家规定的汽车排放标准的。
除19座以下出租车和轻、微型载货汽车(含越野型)外,对到达上述年限的客、货车辆,经公安车辆管理部门依据国家机动车安全排放有关规定严格检验,性能符合规定的,可延缓报废,但延长期不得超过本规定年限的一半。对于吊车、消防车等从事专门作业的车辆,还可根据实际使用和检验情况,再延长使用年限。所有延长使用年限的车辆,都需按公安部规定增加检验次数,不符合国家有关汽车安全排放规定的应当强制报废。
5.4.1.3
房屋建筑物报废条件:
a)
由于整体规划或阻碍交通要道的房屋建筑;
b)
年久失修,承重墙风化,结构强度不符合抗震标准,也不能修复的房屋建筑;
c)
因地质条件或自然灾害,损坏严重有倒塌危险的房屋建筑。
5.4.2
固定资产报废由使用单位填写《湛江东兴石油企业有限公司固定资产报废报告表》,经机动部门组织有关专业人员鉴定,公司机动、财务部门领导审查,主管领导逐级审批后报废。对需要进行技术鉴定的固定资产报废,由机动部会同技术、使用单位、生产、安环、财务等相关部门组织专家进行技术鉴定。
5.4.3
固定资产报废审批权限:
a)
固定资产(净值)单台(套/件)在50万元以下,由公司主管领导、总会计师及总经理会签审批,
50万元及以上至100万元以下的由总经理办公会审核批准。
b)
固定资产(净值)单台(件)在100万元及以上,报董事会批准及集团公司审批。
5.4.4
固定资产批准报废后,由机动部对报废资产进行拍照备案留存,并发出固定资产报废通知书,所属单位当月核销固定资产账目和卡片。
5.4.5
固定资产报废后,原则上不能继续使用,但个别因更新有困难需要留用的,必须填写报废固定资产留用申请表,经生产管理部、技术质量部、安全环保部、机动部会签后才能继续使用。但留用时间不能超过一年。
5.4.6
申请报废的固定资产,在没有正式批准报废前,固定资产所属单位必须妥善保管,不准随便乱拆,更不得自行销账或自行转移给其他单位。
5.4.7
批准报废的固定资产,在收到批复一个月内,由申请报废单位负责送供应部处置,并填写报废资产交接清单。
5.4.8
报废的固定资产所属单位需要利用报废设备、设施的零部件时,可向机动部申请拆换,未经批准不能拆卸或处置。
5.4.9
装置大修改造需要拆除报废的设备,在申报更新改造计划的同时,应办理报废手续。机动部视固定资产报废的可能性安排投资计划。
5.4.10
报废固定资产处理
5.4.10.1报废固定资产对外处理,由机动部会同财务部、供应部、审计部(纪检监查部)依据固定资产的状况、新旧程度和市场价格等因素商定处理指导价。
5.4.10.2
对回收废旧资产单位资质进行审查。生产性废旧金属、设备收购,应具有政府有关部门批准核发的有权经营生产性废旧金属收购业务的企业。报废汽车的处理,由国家指定的具有相应资格证书的单位收购。非生产性废旧金属处理,可面向其他企业或个体工商户。
5.4.10.3报废固定资产对外处理坚持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机动部组织财务、供应、纪检监察部等有关部门现场定价。单台或单套资产的净值超过50万元及成批一次性处置报废资产净值为50万元以上的应采用公开招标的形式进行处理。
5.4.10.4机动部负责办理报废固定资产的移交手续,财务部办理收款业务,所得资金列入公司营业外收入。
5.4.11
报废固定资产处置时间。各单位在每年4月30日前及10月30日前分别将上半年及下半年的固定资产盘盈、盘亏、报废、毁损申报表报公司机动部,公司于每年6月10日前及12月10日前将公司资产处置表上报中石集团公司。
5.5固定资产的清查盘点
5.5.1固定资产应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清查盘点,年度终了前必须进行一次全面盘点清查,以保证固定资产核算的真实和完整,充分挖掘现有固定资产的潜力,提高资产利用率。
5.5.2固定资产盘点清查工作由机动部负责组织,财务部参与,使用单位配合,清查结果按要求统一填表上报。
5.5.2.1固定资产盘点清查的具体内容包括:各项固定资产的数量、原值、净值、已提折旧额;已提足折旧的固定资产数额;待报废的固定资产数额;固定资产的盘盈、盘亏数额、固定资产的分布结构、技术状态及管理水平等。
5.5.2.2对清查出的各项盘盈、盘亏、毁损固定资产,机动部门要认真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提出处理意见,填制固定资产盘盈、盘亏、毁损审批单,并写出书面报告,并交财务部汇总,其中:限额以下(单项固定资产原值在100万元以下)固定资产盘盈、盘亏、毁损,由机动部组织财务、生产、安环、审计等相关部门和专家进行技术鉴定,技术鉴定书经公司领导批准后生效。限额以上(单项固定资产原值在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固定资产盘亏、毁损处置,由机动部组织财务、生产、安环、审计等相关部门和专家进行技术鉴定,技术鉴定,技术鉴定书经公司领导批准后报集团公司有关部门确认方能生效。
5.5.2.2.1分清资产盘亏、毁损的责任,对发生盘亏、毁损资产的资产使用单位,按盘亏毁损资产帐面净值5%扣除当月本单位绩效奖金,以被扣单位的当月绩效奖金为最高限额。
5.5.3年度终进行全面固定资产盘点清查,对发生减值的固定资产,机动部组织生产、安环、财务、审计、供应等相关部门和专家进行技术鉴定,并对发生减值的固定资产可收回价值进行评估,由机动部出具固定资产减值报告并付清单交公司领导批准后由财务部进行账务处理,再由财务报集团公司审批。
5.6固定资产出厂管理
5.6.1
公司厂内的固定资产,包括账内、账外、报废的固定资产送公司闲置设备库或出厂修复,必须由资产保管单位填写好设备回收入库单或出厂修复有关证明,到机动部办理有关手续和出门条才能出厂。
5.6.2
公司厂内出售的固定资产,包括账内、账外、报废和拆(割)除的固定资产出厂,由机动部办理有关手续后,开具出门条才能出厂。
5.6.3
外来施工单位进厂施工,需要携带施工机具进厂的,要列出进厂施工机具的清单,交门卫签字确认后,交机动部备查。施工机具出厂时,由施工单位列出出厂机具清单,机动部核查后办理出门条。
5.6.4
厂门岗必须验证机动部开具的出门条,核实所列物资后才能放行。
6
附则
6.1本制度由财务部、机动部负责解释。
6.2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1:资产报废审批单
附件2:资产盘亏(盈)审批单
附件3:资产调拨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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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计算机实践课教学管理制度
计算机实践课教学管理制度 本文关键词:管理制度,课教学,实践,计算机
计算机实践课教学管理制度 本文简介:计算机应用实践教学常规管理制度为了进一步加强我校计算机专业实验、实践教学管理。提高教学质量,培养和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从而更好地提高我校的管理水平和实践教学水平,努力实现培养目标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一、下达教学任务、编写学期实验实践等实践教学计划1、教务处每学期下达下学期教学任务表,相关教师按教学
计算机实践课教学管理制度 本文内容:
计算机应用实践教学常规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校计算机专业实验、实践教学管理。提高教学质量,培养和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从而更好地提高我校的管理水平和实践教学水平,努力实现培养目标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下达教学任务、编写学期实验实践等实践教学计划
1、教务处每学期下达下学期教学任务表,相关教师按教学大纲要求,制定实验、实践教学计划,实验计划一律于任务表下发后两周内返回教务处。实践计划原则上于实践前两周交教务处,对开学前两周即安排实践的,应于上学期末将实践计划交教务处。
2、任课教师在接受教学任务后,认真制定所任课程的实验实践学期授课计划。
3、任课教师在制定所任课程的实验实践学期授课计划时,应严格按照专业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要求,并密切结合所使用教材及实验实践条件进行制定。
4、凡使用多媒体教室的课程,任课教师在制定理论教学计划的同时还应分别制定出多媒体教学计划和实验(上机)计划。
二、协调与审批
1、教务处负责审批实验、实践教学计划。实验计划及实践计划运行表于期末前返回各系部教研室具体实施。
2、教务处负责协调各系部、专业教研室的实验、实践教学工作。
三、教学实施
1、专业教研室负责安排计划的落实并组织实验教师及机房管理人员具体实施。
2、需在校外其它单位进行实验、实践或实训的,各系部专业教研室要按上述要求时间上报具体计划,经教务处审批同意后方可由专业教研室组织实施。
3、实验教学和实践教学,原则上由任课教师和实验、实践教师共同来承担。任课教师要参加每一次实验课,搞好组织工作,保证出勤率,并记录实验、实践情况和结果。
四、考试与考核
1.
实践、实训、实验考核工作原则上要在期末考试前一周内全部结束。
2.
实验、实践、实训考核工作由系部专业教研室组织,考核方法由专业教研室确定,但要重点突出能力考核。
3.
按照教学任务安排好实践教学指导教师,并在实施前一周内由责任指导教师制定出具体实践、实训实施计划并报教务处,实践过程中指导教师要加强责任心,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保证实践教学的正常进行。
4.
教务处负责汇总各种数据、资料上报主管领导并制定出下学期实践教学计划。
五、时间教学教务管理
1、学院所属各实验室、实训基地等实践教学场所必须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使实践教学工作更加系统化、规范化、制度化。
2、实验室所在系部负责定期(学期初、中、末)检查实验室的制度执行情况;实验日志、工作记录及实验周报单填写情况;仪器设备使用维护及保管情况、实训实践教学进展情况,并做好检查记录,将检查结果报教务处。
3、教务处定期或不定期对各实验室及实践实训进行检查,内容主要包括:(1)实践教学专题教研活动情况;(2)教案、教学进度及教学计划执行情况;(3)实验、实践报告批改情况;(4)实践教学场所的安全情况。同时做好检查记录,及时反馈信息。
4、领导、教务处、科组定期不定期听取实验、实践、实训课,严格评课,反馈信息,及时交换意见以促进实践教学质量的提高。
5、每学期要组织对实验教师、实训教师的听课检查,在此基础上教务处、系部共同组织听取部分实践教学教师的实验、实训公开课,有针对性地进行讨论,使实践教学教师互相取长补短,共同进步提高。
6、教务处组织召开部分学生座谈会,了解实践教学情况,听取部分任课教师对实践教学工作的意见和要求。
7、教务处、系部按标准化实验室、实训基地条件检查各实践教学场所,以加快、完善实验室、实训基地的建设。
8、在实践教学设施建设方面,各管理员提出具体实验室、实训基地的建设规划,并经充分论证后,报教务处审批并报请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实施。
9、教务处主管实践教学人员不定期深入实践、实训现场,及时了解学生对实践情况和实践效果,了解实践、实训基地的情况,充分听取学生及教师对实践教学的要求和意见,并向有关领导和部门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