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效工资方案讨论稿 本文关键词:绩效,工资,讨论稿,方案
绩效工资方案讨论稿 本文简介:绩效工资方案(讨论稿)一、基本原则(一)向教育、教学一线和管理一线倾斜的原则(二)实行多劳多得、优劳多得的原则(三)体现责、权、利相统一的原则(四)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二、工作量:8—14课时/周8课时/周为达到基本课时量,14课时/周为满课时量。(一)行政工勤人员工作量折算1、校级领导:为11课
绩效工资方案讨论稿 本文内容:
绩效工资方案(讨论稿)
一、
基本原则
(一)
向教育、教学一线和管理一线倾斜的原则
(二)
实行多劳多得、优劳多得的原则
(三)
体现责、权、利相统一的原则
(四)
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二、
工作量:8—14课时/周
8课时/周为达到基本课时量,14课时/周为满课时量。
(一)
行政工勤人员工作量折算
1、校级领导:为11课时/周;
2、中层干部:正科长(含工会副主席)为10课时/周(学生科科长为11课时/周);副科长(含女工委副主任)为9课时/周(学生科副科长为10课时/周);科长助理为9课时/周。
3、宿舍管理员(生活指导老师)每周5个工作日,每个工作日上班8小时为14课时/周。
4、其他行政坐班人员为8课时/周。
(二)其他管理人员、教学人员工作量折算
1、科组长、专业部长、旅行社总经理为5课时/周。
2、级组长、班主任为6课时/周(含早读、早课、班会课),三年级毕业班学生顶岗实习后班主任工作量折算为3课时/周。
3、教师兼科室干事或旅行社工作折算为4课时/周。
4、工会委员、女工委员为1课时/周
5、教学人员上课1节为1课时,8课时/周为达到基本工作量,14课时/周为满工作量。
(三)兼任其他工作课时折算
1、非上班时间、非值班时间到场处理突发事件白天一次折算1课时;晚上折算2课时;行政轮值(24小时)、校医值夜班一天折算3课时;双休日、寒暑假加班折算为3课时/天;法定节日值、加班折算为5课时/天。
2、第二课堂、课外社团活动、学生教育课1节课折算1课时、晚自习值班折算2课时、教师晚自习后检查学生就寝情况折算1课时、跨校区上课折算2课时、跨课头上课折算1课时。
3、非班主任上班会课(早读)1节折算0.5课时。
4、体育教师带课间操或升旗整队4次折算为1课时。
5、一些兼任岗位的课时折算:宿舍岗亭、上学放学校门口值班、图书馆非上班上课时间开放、音乐室、琴房、体育馆、报告厅、体育器材室、运动场、美术室、信息中心、心理咨询室等各功能室
6、德育辅导员:实行全员德育,每位教职员工带若干名学生定期谈话
三、绩效工资计算
1、基本绩效工资:年终奖励性工资/12
达到基本工作量获得基本绩效工资,不满工作量部分按基本绩效工资减去所差课时数*每课时数金额(X)。不在岗人员没有绩效工资。
2、奖惩绩效工资:
(1)课时数*X元(按当月实际发生的课时数计算)
(2)超工作量:课时数*X元+超课时数*(X+2)。(按当月实际发生的课时数计算)
(3)任课教师任课绩效:课时数*系数。教学考核评价系数等级为:优秀1.2,良好1.1,合格1.0,不合格0.5。
(4)行政后勤坐班人员工资绩效:课时数*系数。教学考核评价系数等级为:优秀1.2,良好1.1,合格1.0,不合格0.5。
(5)班主任管理奖每月为男生人数*A元+女生人数*B元、级组长月管理奖为本年级班主任的平均数。班级出现学生打架等事件或学生破坏公物一次当月减班主任当月管理奖10%,级组长减当月管理奖5%;出现打群架等群体性事件一次减班主任当月管理奖30%,级组长减当月管理奖20%
;因学生打架或群体性事件有学生受伤以上的或学生严重破坏公物的班主任、级组长当月管理奖不予发放。学生破坏公物相关班主任、级组长必须追查清楚并责成相关学生赔偿,赔偿后相关人员的绩效工资可减轻减发;若追查不清则加重减发。
(6)生活指导老师管理奖每月为男生数*C元/男宿舍管理员人数;女生数*D元/女生宿舍管理员人数;宿舍区发生学生打架等事件或学生破坏公物减当班生活指导老师当月管理奖10%;发生学生打群架、集体起哄等群体性事件减当班生活指导老师当月管理奖30%;严重破坏公物或有学生受伤以上的当班生活指导老师当月管理奖不予发放。学生破坏公物相关生活指导老师必须追查清楚并责成相关学生赔偿,赔偿后相关人员的绩效工资可减轻减发;若追查不清则加重减发。
3、绩效工资总额=基本绩效工资+奖惩绩效工资
四、其他规定
1、不服从学校工作整体安排的不予发放绩效工资。
2、不服从学校临时性工作安排的一次减发相关人员当月绩效工资的三分之一;两次减发三分之二;三次以上(含三次)不予发放相关人员当月绩效工资。
3、迟到、早退一次减当月课时数2课时,旷课1节或旷工半天(教师迟到15分钟作旷课1节,行政后勤坐班人员迟到1小时作旷工半天)减发当月绩效工资三分之一;旷课2节或旷工1天减发当月绩效工资三分之二;旷课3节以上(含3节)或旷工1天以上当月绩效工资不予发放。
4、升旗仪式、校会等集会违反会场纪律第一次由办公室人员提醒,第二次则减发当月课时数1课时。
5、各种兼职、第二课堂、社团活动等须经报批并定期检查。
韶关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2010-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