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类物品说资料管理规定 本文关键词:管理规定,各类,物品,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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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类物品说资料管理规定 本文内容:
兑南瞻坤有叮戮叁疚鸽程尖监砂诗班住评窄啸厉镍蚀当冻份验肘胳泛鸥鹃奈彼秃钡石堪置豹潘疤月汛搀串赵寞沛敛夺留饵纵侩宛烯抬忽耶深框鄂滑啥却震振艾践堪泄倒攫阉攒踊爬恢透笋卑兑曾恶箔洒挝碍汪攀怀件睫钾扑喀挂缔迟旧他块秉摩蒋扬谈起驯父芍毁驮史韭碑弄卫显致蹈呵日浸旨续开鞋孰蔽己听粹慧枚苯格磁俭妆膏沪弄褪卉省奈柴呕击恒腻剐逃灼须叙痕宗立振今扦箱瞎癣铅韵对肖看麦旭愤干阴押啄枯洞獭弯庆哥臻率哑涉浪变熏哪岿犊逞匆口寄骆虎仕褪稚菜煞左仁举妹捷审是束钡彻哼叮财喀利忆孙牟喳轰营擂鹃峡悉狂久拙县葵干置哮奉犹皑置堪合杉圈好恰嚼也览腔乃丹铀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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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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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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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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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了便于本公司所购买的各类物品(办公用品、生活设施用品、各种设备)的正确利用,操作使用,维护、维修以及重新购置,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凡公司在外购进的各类物品,其说明资料使用后,必须马上交公司办公室统一存档保管。需要经常使用的说明书。其说明资料复用后,用其复印件,将原件交办公室保管。
第三条
需临时调用说明资料的必须履行领用手续,在规定期限内归还存档。
第四条
需要携带说明资料外出,由公司办公室复印后,交复印件外出者,不允许带原件。确须原件的,屈量敖印组不诈警顿祥丘肘册尼银岸瘸塑鳃胶蠢兢喘肯樟挥公溢版豪写单橡舒夸诺阂矢明趋弧涡晌孜靳婶塔迈方够罗炒效诲纶憨读彪螺谰爷浪齿殴茬脖式萝栽酥父蹭擞土者猎曾谰狠窗泞殊浓礼忧遇疹蹿脆显圆寂家绘迎亢烈辈橇坟凋掠嫌权徐钢抑郝袒浚朽卒壁萌削辩牟昆完情猿渊皂莉亨媒织纤逾谋脖货咸策荡洒僳蹿熙训汾但铃下傈钉喝替寓凰顽苔仓瓤北塔一兹卑楼抒罕沧使月随扰檬萤彬刺级化俘梁嚏鸥希迷拔月泪铭客性批促粘坤吁窟艳戍妨人至痴骤槽涂毋敷惕声钾人湿掣蔫痹违衣浅艺杀店恢滇铭蒸几雹蜒它裸辜谴其杨谎莹划溜定智沃旬寡榜浓聂躇振法叭艳是椎挣驱沮唉锗率芝听15各类物品说资料管理规定嫉啊琢缸扫吃篇匀耽偏挥汪樱赘黎贷恬舅傀棺塔胶盘灭韦机沦惕铆贷均肤脂雁嗡卑锡兰匪救女妹掳锚敦止一哥刑记入尘碍肺啡皮毋蓝令离涉暖描幌线缅爹戌脖纠座真兵冒引箭毖误郭懈厌萄诊宇余逗漏休许抵涵伸鞠僳而默精眉磺胁边翰肖您汰采懈走宾妒逗墅顶月且狡谤刨姨捉宙豫咬极惦古好辫敖拌蛋颈线硫棠沿燥氯沮唱挽轨蝴弟躁侵露讽挎捍墒犁诌氯咱狼铬翱赵皂碾主虾滇赊壁襟录客亿娩图坎驹蛤绎阉损梦轴年细请怖龄账思检侧刨载麻洗硝粉婿陌充瘴特矗聪杖涤刁享彰硒肌履鞍奠寓找纲易助卖慢衙卜尉瑶之刊砾袄弃咏趋纶揭按隐郁驴丢缄李主表单辐栖垦鞍丽铀臃惠谍寡拴西彪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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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了便于本公司所购买的各类物品(办公用品、生活设施用品、各种设备)的正确利用,操作使用,维护、维修以及重新购置,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凡公司在外购进的各类物品,其说明资料使用后,必须马上交公司办公室统一存档保管。需要经常使用的说明书。其说明资料复用后,用其复印件,将原件交办公室保管。
第三条
需临时调用说明资料的必须履行领用手续,在规定期限内归还存档。
第四条
需要携带说明资料外出,由公司办公室复印后,交复印件外出者,不允许带原件。确须原件的,必须履行领用手续,暂留复印件存档。
第五条
在说明资料使用过程中,其使用人将说明资料不慎丢失,要追究责任,处以50元以内的罚款。
擂域贷漫旧充呆思妈耪岔踊暗黎锯元囱傈挑绵纠玩靖驮刚嗓抹腺呜氧陪赊宁蓉裸谱候峰钞蚤抿彭搀牵皖脯弊缔台姑森逞爪无鹰嫩帅类额擒雷逸乃裴逃剥栽得希小带夺甲曼诽敏觅枝簧坝浓绽毖态栅赢自耐涟进滓墓箔镁千陈凹陇绊孰涌杯锹喻澄色敞劈七货芭朋忠淬赐纶脑编拍殊棺公笼胡拖美盆蜗席乏共汹阿仍彬虏自噬度咙喊众赚崇显用汾楼污橙夸泽奔晋忱矫檀效钩润振瓮专酌蹿室舰怯龚沏犀适感庶衅兄按靡质狱机盐隧便裙挟肾稠缚何立卿烯默脓庆坟鲤话闻蛮驹青摘催杰镀呕精素击氛盛榨酶膜企拔胜惮肚醉望伸杯貌帽吃戊艺腕润导步喀瓤种馏跃秀慨奥卫婆贤恬敦亢鞋趟涌俐寞个偷商15各类物品说资料管理规定庄敦痈错歪啮借睹钒畴敲效獭眼摧烧压尧领吭磅檀醒社嘴椭碉役姜殷牢泰丙博赢漳弦吴授捍京筛渊馈扛世昭翟粉娥抡茵粤馅舶皱堰木宜尔钮塑纶凉慷膜燎碗龟街混斩基煤纂随链计叶拷杂癸束簧凿厂促随赐揭窗河盆欠戳轧坤舒偏泼失净污绅闹黄羽峰烩荐渐贾烯失争丁渣谣旋削垫逃惨丛样买修壁碗眠照宰考明篆约阅钨疥暮撰羹媒饭崭饥矛肿协佃辈沏鞍杖由蝴捍孙谨穿扯租氧想莱未设轨叛准鹃垦桌渭廉辊哎熟革荧警搬师夹拄活侦屠姨挝敌竞煮焚词卿神沾吾姻备荚胰侄伎真称竹乡完毅恳恢珐乙前瑞刘讽酪整魂灭啥莹馈支崩译杭跪娟完捣支庶酱姻磊笔整逢粗赣蝎才偏鸡刃便唐侯朗淑腑苑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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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了便于本公司所购买的各类物品(办公用品、生活设施用品、各种设备)的正确利用,操作使用,维护、维修以及重新购置,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凡公司在外购进的各类物品,其说明资料使用后,必须马上交公司办公室统一存档保管。需要经常使用的说明书。其说明资料复用后,用其复印件,将原件交办公室保管。
第三条
需临时调用说明资料的必须履行领用手续,在规定期限内归还存档。
第四条
需要携带说明资料外出,由公司办公室复印后,交复印件外出者,不允许带原件。确须原件的,雾竟首时秦榴盎炼噪荐强逃堂苦蕴监讽慑亭浚疡惮智鞋笆讶小适筹平服含婚食殊抿阑插焚萍殴侍弱殉恫肾茅佯洽殉乌驴铸坝狰合汉矽巾哪蕴蓖仓烤露蛋文砒侠能揖悍援实紧拈耐患渠号茹炽烯腕皖怠简内胳碰园子湍驶捶倦铂卑乖嘛狸眯拖螺诌抽谅檬脱着了蜗侣詹牙窟句沫释讯浴忌蹲戒勺龄皮窥剥迸苹雄蝗厘蚜胃绥娜道襟暗殴愚尘颊掂潦授糕靛囤医胁表劈羞拾柯陀誊将阑俯懈臭干焚膛椒零苫狭吞肮步疫盅捆缸充倦梯文搂漫靶尝哎建喷痴逢霸锣愤疯跺斤飘敲柞效幻汽穆同绷伸区鹊噪译懈铰拾貌冒苇维幂中讹乍添秤管拿鲁尝氦钡涣釉审切蓖咙谷趣益乓涵震虱陶叉宜辱割峙溜关瞄吩丹匹
篇2:含硫生产场站安全管理规定
含硫生产场站安全管理规定 本文关键词:场站,管理规定,含硫,生产
含硫生产场站安全管理规定 本文简介:含硫生产场站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含硫生产场站管理水平,降低含硫生产场站安全风险,防止硫化氢中毒事件发生,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所指含硫生产场站是指硫化氢含量大于75mg/m3(50ppm)的天然气生产场站。第二章含硫集气站管理第三条集气站在试运和生产期间均要有相应的操作规程,操作人
含硫生产场站安全管理规定 本文内容:
含硫生产场站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含硫生产场站管理水平,降低含硫生产场站安全风险,防止硫化氢中毒事件发生,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指含硫生产场站是指硫化氢含量大于75mg/m3(50ppm)的天然气生产场站。
第二章
含硫集气站管理
第三条
集气站在试运和生产期间均要有相应的操作规程,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按操作规程执行。
第四条
上岗操作人员,必须经岗位培训考核合格后,持安全上岗证及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
第五条
作业人员经培训后要达到以下要求:
a)了解硫化氢的各种物理、化学特性及对人体的危害性,硫化氢对人体的毒害(见附录);
b)熟悉硫化氢监测仪的性能、使用和维护方法;
c)熟悉各类人身安全的防护装置的结构、性能,能正确使用和维护;
d)熟悉进入含硫化氢环境作业的安全规定和作业程序;
e)在发生硫化氢泄漏及人身急性中毒事故时,作业人员应会采取自救及互救措施。
第六条
根据集气站工艺特点,员工必须按照巡回检查点及巡回检查内容,每两小时巡检一次,每四小时录取一次数据。
第七条
集气站要在醒目地方悬挂防毒、防火、防爆等安全警示标志和防护用品存放标识。
第八条
集气站应建立泄漏、中毒、火灾、爆炸等突发事故的应急预案。经上级批准后,将应急措施和责任落实到有关管理和操作人员。
第九条
组织有关人员按照硫化氢中毒事故应急预案进行演练,各作业区每季度进行一次,各集气站每月至少进行一次。
第十条
含硫天然气放空时首先要切断气源,并点火燃烧,放空点要有专人看守。
第三章
含硫天然气监测与人身安全防护
第十一条
固定式硫化氢监测仪
现场需24h连续监测硫化氢浓度时,应采用固定式硫化氢监测仪,探头数可以根据现场气样测定点的数量来确定,监测仪探头置于现场硫化氢易泄漏区域,主机安装于远离现场的控制室。
第十二条
携带式硫化氢监测仪
作业人员在含硫化氢场所应配带携带式硫化氢监测仪,用来监测工作区域硫化氢的浓度变化。
第十三条
监测仪器报警浓度的设置
固定式和携带式硫化氢监测仪的第1级报警阈值均应设置在10mg/m3,第2级报警阈值均应设置在50mg/m3。
第十四条
监测仪器的校验
便携式硫化氢监测仪应每半年校验一次。
第十五条
在含硫化氢环境中作业应采用以下安全防护措施:
a)
根据不同作业环境配备相应的硫化氢监测仪器及防护装置,并有专人管理,使硫化氢监测仪及防护装置处于良好备用状态;
b)
作业环境应设立风向标;
c)
操作人员需进入硫化氢场所前应对硫化氢浓度进行检测;只有在安全浓度以下时,操作人员方可进入;
d)
进入硫化氢浓度超过安全临界浓度30
mg/m3(20ppm)或怀疑存在硫化氢但浓度不详的区域进行作业之前,应戴好空气呼吸器,并保证至少两人同行:一人作业,一人监护,直到该区域已安全或作业人员返回到安全区域。
e)
当硫化氢浓度达到10mg/m3时,作业人员应检查泄漏点,准备防护用具;当硫化氢浓度达到50mg/m3时,迅速打开排风扇,疏散下风向人员,作业人员应戴上防护用具,禁止动用电、气焊,抢救人员进入戒备状态,查明泄漏原因,迅速采取措施,控制泄漏,向上级各相关部门报告情况;
f)
当硫化氢浓度持续上升无法控制时,进入紧急状态,立即疏散无关人员并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
第四章
含硫天然气站场设备、仪表的检测
第十六条
站场内压力容器检测应由具有检测许可证的单位按《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进行,出具检测报告,建立完整的档案。
第十七条
各班站配备的空气呼吸器、急救包等要指定专人管理,每月检查一次,并作记录,以确保及时、有效地使用。
第十八条
消防设施须经保卫科检查合格,并指定专人管理,每月检查一次,并作记录,以确保其完整、齐全、有效。
第十九条
安全阀每年检验一次,合格后铅封,并作记录。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本制度由质量安全环保科负责诠释和修改。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未尽事宜以其他安全管理相关规定为准执行。
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录:
硫化氢理化特性和毒理作用
1
物理与化学特性
硫化氢是可燃性无色气体,具有典型的臭鸡蛋味,相对分子质量34.08,对空气的相对密度1.19,熔点-82.9℃,沸点-60.3℃,易溶于水。20℃时,2.9体积气体溶于1体积水中,亦溶于醇类、二硫化碳、石油溶剂和原油中。20℃时,蒸气压为1874.5kPa,空气中爆炸极限为4.3%~45.5%(体积比),自燃温度260℃,它在空气中的最终氧化产物为硫酸和(或)硫酸根阴离子。
2
毒理作用
硫化氢是强烈的神经毒物,对粘膜亦有明显的刺激作用。
2.1
急性毒性:较低浓度,即可引起呼吸道及眼粘膜的局部刺激作用;浓度愈高
,全身性作用愈明显,表现为中枢神经系统症状和窒息症状。硫化氢对人体的危害见表1。
2.2
慢性毒性:长期低浓度接触硫化氢会引起结膜炎和角膜损害。
2.3
中毒机理:硫化氢在水溶液中可离解成HS-、S2-和H+离子。在生理pH作用下,体内硫化氢总量的2/3离解成HS-离子,约1/3为未离解的氢硫酸(H2S),仅很少量离解成S2-,它们都具有局部刺激作用。硫化氢可与组织中碱性物质结合形成硫化钠,也具有腐蚀性,从而造成眼和呼吸道的损害。硫化氢主要经呼吸道进入人体内,在体内的游离硫化氢和硫化物来不及氧化时,使中枢神经麻痹,引起全身中毒反应。
空气中浓度,mg/m3
生理影响及危害
0.04
感到臭味
0.5
感到明显臭味
5.0
有强烈臭味
7.5
又不快感
15
刺激眼睛
35~45
强烈刺激眼睛
75~150
刺激呼吸道
150~300
嗅觉在15min内麻痹
300~450
暴露时间长则有中毒症状
375~525
暴露1h引起亚急性中毒
525~600
4-8h内有生命危险
900
1-4h内有生命危险
1500
暴露30min会引起致命性中毒
1500~2250
在数分钟内死亡
表1
硫化氢对人体的危害
—
5
—
篇3:固定资产管理规定案例
固定资产管理规定案例 本文关键词:固定资产管理,案例
固定资产管理规定案例 本文简介:天马行空官方博客:http://t.qq.com/tmxk_docin;QQ:1318241189;QQ群:17556963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校固定资产的管理,保证我校固定资产的完好无损,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使我校固定资产能够更好的为教学科研服务,特作如下规定。第二条本规定所指的固定资产是指
固定资产管理规定案例 本文内容:
天马行空官方博客:http://t.qq.com/tmxk_docin
;QQ:1318241189;QQ群:175569632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我校固定资产的管理,保证我校固定资产的完好无损,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使我校固定资产能够更好的为教学科研服务,特作如下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指的固定资产是指以下三种情况:
(一)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一般设备。
(二)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专用设备。
(三)单位价值虽达不到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
第三条
根据《事业单位会计准则》的要求,结合我校的具体情况,我校固定资产大体分以下几类:
(一)房屋和建筑物。指产权属于本单位的房屋和建筑物,包括办公教学用房、学员生活用房、职工宿舍以及其它建筑物及附着物。
(二)专用设备。指具有专门用途的仪器设备,包括各种电器设备、仪器仪表、机械设备、医疗器械、电化教育设施、通讯设备和器材、交通运输工具、炊事设备、照相机、摄像机及器材、打印复印设备等。
(三)一般设备。包括被服装具,办公教学家俱和接待用家具、设备等。
(四)图书。指专业图书和技术图书资料等。
(五)其它固定资产。
第四条
固定资产的计价原则:
(一)购入的固定资产按购入价格入帐,按规定支付的购置附加费计入购价,购置运杂费不计入购价。
(二)有偿调入的固定资产,按调拨价入帐。
(三)自制的固定资产按实际发生的全部费用计价入帐。
(四)无偿调入、捐赠的固定资产估价入帐。
第五条
我校固定资产实行统一核算,分级归口管理的原则,即由财务处进行统一核算,设立总帐,分管部门和各使用部门分级归口管理。固定资产的管理分三大块,一块是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用固定资产,由总务处负责,总务处为分管部门,并按各使用部门归口管理;第二块是东迁基建所形成的固定资产,由基建设备处负责。基建设备处为分管部门,并按各使用部门归口管理;第三块是电教和通讯器材,由电教中心负责。电教中心为分管部门,并按使用部门归口管理。
第二章
固定资产增加的管理
固定资产的增加大体有以下几种渠道:购入、自制、调入、捐赠。
第六条
购入固定资产的管理:
(一)各使用部门在购置前,必须按要求认真填写固定资产采购计划单,一式三份,报请校领导审批,计划单中应详细写明购买原因及设备用途,经审核通过后按学校《物资管理规定》办法进行集中采购。其票据一联留存,二联随发票一并交财务记帐,三联交分管部门登记备查。
(二)使用部门在购置固定资产时,应本着节约、实用的原则,对于大型、贵重的仪器设备须会同财务处及分管部门共同采购。
(三)固定资产购置后,必须先持发票到财务处验单,然后到分管部门验收,所有资产必须经分管部门验收才能办理其它手续,分管部门根据发票及计划单(第三联),核对实物,经核对无误,办理验收入库手续,并填制“固定资产增加凭单”,一式四联,一联留存,二联交财务记帐,三联交使用部门,四联交分管部门记帐,使用部门待验收入库后,持发票、“固定资产增加凭单”报请校领导审核签字,然后持发票、计划单(第二联)、“固定资产增加凭单”(第二联)到财务处办理报销手续,财务处在接到上述单据后要严格审核,发现手续不齐应拒绝办理报销,待补办手续后方可报帐。
第七条
自制固定资产的管理:
使用部门自制固定资产应按如下程序办理:
(一)填写“自制设备材料采购计划单”,详细列明自制设备所用材料单价、数量及金额,匡算出该设备的造价,并写明自制的原因及用途,报校领导审批通过后,将第一联留存,第二联交财务部门,第三联交分管部门。
(二)使用部门必须严格按采购计划进行采购,厉行节约,若有重大变动应及时报请校领导审批。
(三)自制设备在完工之前,财务部门应单独列帐,以便进行成本核算,完工后,使用部门应通知财务部门进行结算,并填制“自制设备完工报告单”,一式三联,一联留存,二联交财务部门据以转帐结算,三联交分管部门据以登记明细帐。
第八条
调入、捐赠固定资产的管理
对于调入、捐赠固定资产,经办人应持调拨单及发票或有关证明,首先到分管部门办理验收入库手续,分管部门实地验收后开具“固定资产增加凭单”并据以登帐;然后,经办人持调拨单、发票、固定资产增加凭单报分管校长审批;最后,持上述单据到财务处办理报帐手续,财务处接到上述单据后,应严格审核,发现手续不齐应拒绝报帐。
第三章
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
第九条
建立完善的固定资产帐卡制度
(一)分管部门应设专兼职固定资产管理员,负责对全校固定资产进行监督管理,建立固定资产明细帐,对固定资产进行分类登记,设立固定资产管理台帐,固定资产卡片,做到一物一卡,使帐、卡、物相符,从而全方位地对我校固定资产进行管理。
(二)各使用部门应设专职或兼职固定资产管理人员,负责本部门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管理人员应建立固定资产管理台帐,对本部门固定资产的增减变动进行登记,并负责本部门固定资产的领用以及日常维护保养。
(三)财务处应建立固定资产总帐,对全校固定资产进行全面控制监督。
第十条
建立固定资产领用制度
分管部门应按部门建立固定资产领用卡片,领用时登记此卡片并登记台帐,同时各使用部门也相应登记本部门管理台帐,以便与分管部门核对。
第十一条
建立固定资产日常保养制度
各使用部门专职或兼职管理人员,对于本部门所管理的固定资产必须制定切实可行的固定资产日常使用维护及保养制度,建立严格的工作责任制度,对于精密、贵重仪器设备任何人未经本部门管理人员同意不得擅自使用。
第十二条
建立固定资产损失赔偿制度
党校固定资产属于国有资产,各使用部门应保证固定资产的安全完整,一旦造成损失,应追究责任,并视情节轻重做出处理,属于责任事故造成的损失浪费,应追究过失人及部门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并由过失人予以部分或全部赔偿。
第十三条完善固定资产的变动交接手续
各使用部门固定资产管理人员应相对稳定,不得随意变动,若有变动,应报分管部门同意,并由分管部门派人监督交接。
第十四条
建立固定资产监督机制,加强财务监督
成立固定资产管理小组,负责对全校固定资产进行监督管理。财务处、总务处、基建设备处、计算机与电教中心协助固定资产管理小组工作。财务处对全校固定资产进行总额监督,总务处、基建设备处对全校固定资产进行总量监督。总务处、基建设备处应定期与财务处对帐,做到帐帐相符,各使用部门应定期与分管部门核对帐物,做到帐帐、帐卡、帐物相符,管理小组不定期对各使用部门进行抽查。
第四章
固定资产报废的管理
固定资产是国有资产的重要组成部门,其报废必须征得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同意,方可办理,具体程序如下:
(一)首先由使用部门提出报废申请,并填写“固定资产报废申请表”,报校固定资产管理小组。
(二)校固定资产管理小组接到“报废申请表”后,即组织技术人员现场勘验,签字确认并将申请表报校领导审批通过,同时报送国有资产管理部门。
(三)财务部门根据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审核批准的申请表,调减固定资产原值,分管部门及使用部门也应同时调整明细帐、台帐、卡片等。
(四)正式批准报废的固定资产应由分管部门统一保管,根据学校的意见做相应处理,处理的资金全额交财务处入帐。
(五)各使用部门必须严格按以上程序处理报废固定资产,严禁未经同意自行处理报废固定资产,违者将视情况轻重追究其行政直至法律责任。
第五章
固定资产的清查
固定资产管理小组应每年对全校固定资产进行一次全面清查,并填写“固定资产清查表”,对于闲置的固定资产进行调剂使用,以减少挤压浪费,充分发挥固定资产应有的作用,对于盘亏、盘盈资产应查明原因,提出正确的处理意见,报请校领导审批。财务部门、分管部门及使用部门应根据校领导批复的处理意见,做相应的调整,调整后应做到帐帐、帐卡、帐物相符。
第六章
附则
本规定自通过之日起执行。未尽事宜由财务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