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农业大学2004年暑期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团队登记表 本文关键词:农业大学,安徽,登记表,暑期,社会实践活动
安徽农业大学2004年暑期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团队登记表 本文简介:工学院2012年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团队登记表团队名称安徽农业大学赴暑期社会实践团编号指导老师联系方式姓名工作单位职务职称电话手机是否带队团(队)长联系方式姓名院系籍贯电话手机E_mail团队成员组成情况(姓名、专业)2009级:2010级:2011级:服务地区及联系方式地点联系人电话手机服务
安徽农业大学2004年暑期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团队登记表 本文内容:
工学院2012年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团队登记表
团队名称
安徽农业大学赴
暑期社会实践团
编号
指导老师联系方式
姓
名
工作单位
职务职称
电
话
手
机
是否带队
团(队)长
联系方式
姓
名
院
系
籍
贯
电
话
手
机
E_mail
团队成员
组成情况
(姓名、专业)
2009级:
2010级:
2011级:
服务地区
及联系方式
地
点
联系人
电
话
手
机
服务内容(分项填写)
1、
2、
3、
4、
服务时间
团队出发时间
实践成果
形式
1、
2、
3、
4
经费预算
备注
工学院2012年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个人登记表
姓名
年级
专业
学号
照
片
社会实践活动时间
自*年*月*日到*年*月*日止,共
天
家庭
所在地
调查单位所在地
社会实践内容及成果(可附纸):
接收单位评语:
(单位盖章)*年*月*日
篇2:nau湖南农业大学各类聘任岗位基本职责
nau湖南农业大学各类聘任岗位基本职责 本文关键词:农业大学,聘任,湖南,职责,岗位
nau湖南农业大学各类聘任岗位基本职责 本文简介:湖南农业大学各类聘任岗位基本职责第一部分专业技术岗位基本职责一、专任教师岗位基本职责(一)教授岗位1.主持或积极参与所在学科或研究方向的学科和专业建设;指导、培养青年教师或指导博士、硕士研究生;积极引荐人才。2.承担本科生及研究生的教学任务,每年至少系统主讲一门本科生必修课程,教学为主型教师每学年至
nau湖南农业大学各类聘任岗位基本职责 本文内容:
湖南农业大学各类聘任岗位基本职责
第一部分
专业技术岗位基本职责
一、专任教师岗位基本职责
(一)教授岗位
1.主持或积极参与所在学科或研究方向的学科和专业建设;指导、培养青年教师或指导博士、硕士研究生;积极引荐人才。
2.
承担本科生及研究生的教学任务,每年至少系统主讲一门本科生必修课程,教学为主型教师每学年至少完成教学工作量240标准学时(以科研或管理工作为主的教授每学年至少完成教学工作量80标准学时);服从学校、院(部)、系的教学安排,无教学事故,教学质量评价优良;积极开展教学讨论及各种学术交流活动。
3.
在稳定的研究方向上主持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或教改项目或横向研究项目;积极开展科学研究和教学改革。
4.
在聘期内,有本学科高水平的研究论文、教改论文或教材发表或出版,或取得其他科研成果或贡献。
5.在所在博士后流动站、博士(硕士)点和国家、部(省)级重要教学、科研基地(重点实验室、各类中心、人才培养基地等)的建设、运行中发挥积极作用。
6.
积极参加社会服务,为社会经济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二)副教授岗位
1.主持或积极参与所在学科或研究方向的学科和专业建设;
2.
系统地担任两门或两门以上必修课程的主讲工作,每学期至少为本科生主讲一门基础课或专业基础课,指导学生实习、社会调查、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每学年至少完成240标准学时教学工作量,服从学校、院(部)、系的教学安排,无教学事故,教学质量评价良好。
3.
指导课程建设和实验室建设,设计革新实验手段或充实实验内容。
4.
在稳定的研究方向上主持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或教改项目或横向研究项目;积极开展科学研究和教学改革。
5.
在聘期内,有本学科高水平的研究论文、教改论文或教材发表或出版,或取得其他科研成果或贡献。
6.
积极参加社会服务,为社会经济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三)
讲师岗位
1.积极参与所在学科或研究方向的学科和专业建设。
2.
系统地担任一门或一门以上必修课程的主讲工作,指导学生实习、社会调查,指导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每学年至少完成240标准学时教学工作量,服从学校、院(部)、系的教学安排,无教学事故,教学质量评价合格以上。
3.
参与课程建设和实验室建设。
4.
在聘期内,有本学科方向的研究论文、教改论文发表,或取得其他科研成果。
5.
积极参加社会服务,为社会经济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四)
助教岗位
1.
承担课程的辅导、答疑、批改作业、实验课、实习课、组织课堂讲座等教学工作,经批准,担任某些课程的讲授,协助指导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每学年至少完成150标准学时的教学工作量,教学质量评价合格以上。
2.
参加课程建设或实验室建设,参加组织和指导实习、社会调查等方面的工作。
3.
参加科学研究、教学法研究、教育教学改革,聘期内至少参加一项教学改革或科学研究项目。聘期内,有本学科方向的研究论文、教改论文发表。
二、政教教师岗位基本职责
1.
负责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实施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计划,组织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活动。
2.
调查、研究、探讨新形势下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特点,研究、分析学生思想状况,总结学生工作经验,探索学生教育工作规律。
3.
负责大学生日常教育管理、公寓(宿舍)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组织新生入学教育、法制教育、形势与政策教育、国防安全教育、毕业生离校教育等工作。
4.
做好学生综合测评、评奖评优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重视大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加强毕业生就业指导。
5.
负责学生骨干队伍建设,组织开展大学生素质拓展活动教育。
三、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基本职责
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含科研岗位)职责由各单位根据工作实际自行制定,报人事处备案。
第二部分
管理岗位基本职责
一、处级正职岗位基本职责
1.主持本部门党务或行政的全面工作,对本部门的工作进行规划、组织、管理、决策、实施及检查、督促和评估,并对学校工作提出建设性意见。
2.贯彻学校决定、决议,协调和配合其他部门做好有关工作,完成学校对本部门要求的各项工作任务,保证学校政策和整体工作在本部门的贯彻和落实。
3.制定并实施本部门的目标责任制,建立健全本部门的内部管理制度。
4.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廉洁自律;
5.加强思想政治教育,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关心群众生活,为师生员工办实事、好事,解决他们工作、学习和生活中的实际问题。
6.对本部门安全稳定、防火、计划生育等重大问题负责,并依法行政。
7.兼有教学、科研任务工作的正职人员,其专业技术职务聘用条件及岗位职责按学校的相关要求执行。
8.完成岗位职责、聘用目标和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二、处级副职岗位基本职责
1.协助本部门正职分管本部门有关工作,参与本部门工作的规划、组织、管理、决策、实施及检查、督促和评估。
2.协助本部门正职贯彻学校决定、决议,执行学校党委、行政和职能部门、本部门主要领导交办的有关任务,保证学校政策和整体工作在本部门的贯彻和落实。
3.对学校工作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创新的工作思路,研究本部门有关工作的改革发展与建设。
4.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廉洁自律;对本人分管的重大问题负责并依法行政。
5.兼有教学、科研任务工作的副职人员,其专业技术职务聘用条件及岗位职责按学校的相关要求执行。
6.完成本职工作、聘用目标和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三、科级正职岗位基本职责
1.主持科(室)全面工作,对本科(室)的工作进行规划、组织、实施或在上级负责人的领导下完成某方面的具体工作,并对本部门工作提出建设性意见。
2.贯彻学校、本部门的决定,协调和配合其他科(室)做好有关工作,完成本部门对本科(室)要求的各项工作任务,保证学校、本部门的政策和相关工作在本科(室)的贯彻和落实。
3.制定并实施本科(室)的目标责任制,建立健全本科(室)的内部管理制度。
4.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廉洁自律。
5.加强思想政治教育与业务学习,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6.完成岗位职责、聘用目标和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四、科级副职岗位基本职责
1.
协助科(室)正职完成有关工作,参与本科(室)工作的规划、组织、管理;或独立承担某方面管理工作。
2.协助本科(室)正职贯彻学校、本部门的决定、决议,执行学校、本部门主要领导交办的有关任务,保证学校、本部门政策和整体工作在本科(室)的贯彻和落实。
3.对本部门工作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创新的工作思路,研究本科(室)有关工作的改革发展与建设;
4.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廉洁自律。
5.完成本职工作、聘用目标和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五、科员或办事员岗位基本职责
1.熟悉本岗位的业务范围、特点,认真履行本岗位职责,能独立完成本岗位的工作任务和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工作效率较高,工作质量较好。
2.工作有计划,有开拓意识和创新意识,能主动提出建议。
3.能独立完成工作责任目标,重要事项能及时向本单位领导报告。
4.工作责任心较强,全年工作中无重大失误或重大责任事故。
5.爱岗敬业,全身心投入本岗位工作,廉洁自律,服务意识较强,群众反应较好。
6.服从本单位领导的安排,合作意识较强。
第三部分
工勤技能岗位基本职责
一、技师、高级技师岗位基本职责
1.
在本工种(岗位)上充分发挥技术骨干和模范带头作用。
2.
掌握和推广本工种的先进工艺、先进技术和先进经验,解决本工种关键性操作技术和生产中的工艺难题。
3.
进行技术革新,积极参与新产品、新材料开发、试制和新设备使用。
4.
负责指导本工种的技术操作培训、技术传授等。
5.
完成本职工作的各项任务。
二、高级工岗位职责
1.
掌握本工种(岗位)有关设备的操作程序,并能熟练地进行操作。
2.积极参加改革生产(工作)工艺、操作方法、进行技术革新。
3.
承担中、初级工的技术培训工作。
4.完成本职工作任务。
三、中级工、初级工岗位职责
1.
熟悉本工种(岗位)有关设备的操作程序,并能熟练操作。
2.熟悉本工种(岗位)相关业务知识,参与技术革新工作。
3.完成本职工作任务。
第四部分
其他岗位基本职责
一、企业相关人员岗位基本职责
(一)企业负责人岗位基本职责
1.
执行董事会决议,全面主持公司工作,确定公司的发展方向和管理目标,组织制订公司的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组织实施公司年度工作计划。
2.
主管人事工作,组织制定公司的机构设置和人员配置,组织招聘或解聘工作人员。
3.
负责组织制订和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积极进行各项改革,推行岗位责任制,规范化管理。
4.
组织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在董事会委托权限内,以法人代表的身份代表公司签署有关协议、合同、合约和处理有关事宜。
5.
主管财务工作,健全财务管理,严格财经纪律,搞好增收节支和开源节流工作,保证现有资产的保值和增值。
6.
加强企业文化建设,搞好社会公共关系,树立公司良好的社会形象。
7.
积极完成董事会和产业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企业财务人员岗位基本职责
1.
认真贯彻执行“会计法”和上级有关政策法令,严格遵守和维护财经纪纪律,把好财务收支关;按章纳税,做好税务缴纳工作。
2.
协助企业负责人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和企业的管理制度。
3.
做好财务管理的日常工作,负责掌管财务印章,严格控制支票的签发,及时统计、上报财务报表。
4.
审核原始凭证,对违反规定或不合格的凭证拒绝入帐。
5.
上级财务机构检查工作时,负责提供资料和反映情况。
6.
加强安全防范意识和安全防范措施,严格执行财务管理方面的安全制度,确保不出安全问题。
7.
完成企业负责人及产业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校卫队队员岗位基本职责
1.
担任校园昼夜巡逻任务,制止和处理一般性违法违纪违章行为,协助派出所民警维护学校内部治安秩序。
2.
维护学校重点要害部位、公共场所、重要集会、重大节日活动、重大考试现场秩序维护和安全保卫工作。
3.
保持高度警惕,随时准备应付突发事件,担任抢险救灾和擒敌任务。发现各类案件或事故时,负责保护现场,维护秩序并立即向保卫处和派出所报告。
4.
担任学校义务消防队任务,参加防火知识教育和防火灭火技术训练,了解学校消防设施部位,熟悉各种灭火器的性能和使用方法,能够参与火灾预防和火灾扑救等工作。
5.
根据学校治安情况和处领导的安排,担负校内治安问题较突出部位临时巡逻、守点任务。
6.
协助配合维护校园交通秩序、整治校园环境。
7.
执行校、处领导临时交给的工作任务。
各单位要根据上述各类岗位的基本职责,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细化的岗位职责,上报学校审定之后载入聘任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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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山东农业大学学生选课办法修订
山东农业大学学生选课办法修订 本文关键词:农业大学,选课,山东,修订,办法
山东农业大学学生选课办法修订 本文简介:山东农业大学学生选课办法(修订)自1998级新生起,我校逐步在本专科各专业推行学分制。学分制是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内规定的学分和平均学分绩点作为衡量和考核学生学习效果的一种教学管理制度。其主要特点是,以学分作为计算学生学习份量的单位,学生以取得必要的最低学分为毕业标准。学分是测量课程量的计算单位,是课
山东农业大学学生选课办法修订 本文内容:
山东农业大学学生选课办法(修订)
自1998级新生起,我校逐步在本专科各专业推行学分制。学分制是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内规定的学分和平均学分绩点作为衡量和考核学生学习效果的一种教学管理制度。其主要特点是,以学分作为计算学生学习份量的单位,学生以取得必要的最低学分为毕业标准。学分是测量课程量的计算单位,是课程内容深浅难易的量化表示,也是学生修读课程所需时间的反映。学分制在教学环节的重要体现就是学生对所学课程的自主选择,也就是学生的选课过程。为保证学生顺利完成选课工作,特制订本办法:
一、选课前的准备工作
1.熟悉本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
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是选课的指导性文件。学生一般应按人才培养方案内安排的课程顺序修读,提前修读可能给学生的学习带来困难,滞后修读则有可能影响学生按时毕业。学生必须修读完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内规定的相关课程及教学、实践环节,并取得学分后方能通过毕业资格及学位审查。
2.认真了解课程的开设情况。
各专业人才培养的目标和要求不同,课程安排也有所区别。同类课程对不同专业的要求也不同,内容深浅不同,学时数及学分数也不同。选课时应选择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内规定的课程,特别是必修课、计算机模块课及专业选修课的选择。学生可根据兴趣修读非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内规定的必修课,但该课程学分不能作为选修课学分。
3.检查本人学习进度情况。
学生在选课前应检查所要选的课程是否有先修课程要求(课程讲授内容与先修课程要求见课程简介),一般应先选修先修课程。为保证学生在规定的最长年限内顺利完成学业,学生每学期修读课程一般在25学分左右,最少不要低于15学分。
在进行充分准备之后,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在导师的指导下进行选课。
二、课程类别
1.必修课
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内所规定的必修课程,包括计算机模块课。此类课程的课程号前两位为“BB”,即必修课。
2.限选课(专业选修课)
限选课是专业性比较强的专业选修课程。此类课程的课程号前两位为“BF”,即专业方向模块课。学生应按照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选修面向本专业开设的专业方向模块课。
3.任选课
面向全校学生选修的公共选修课。此类课程的课程号前两位为“BX”,即选修课。公共选修课分为人文社科类和自然科学类两大类。经管、文法、外语、体艺四个学院所开的选修课全部为人文社科类选修课,资环学院所开的《房地产金融学》、《房地产经营开发》、《建设用地管理》、《物权法要论》、《房地产经济学概论》、《不动产投资分析》、《土地管理概论》,机电学院所开的《书法学》和图书馆所开的《文献检索》、《知识产权保护法概论》也为人文社科类选修课,其他选修课均为自然科学类选修课。
4.重修课
对于已修读但未通过课程考核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内规定的必修课及计算机模块课。此类课程应缴费重修,但重修时间不限,只要在毕业前通过即可。
5.实践环节
各专业对实践教学做了详细的计划,并提出了具体要求。每一个实践环节作为一门课程对待,实践环节的代码前两位为“SJ”,学生在选课的同时也必须按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选择实践环节。
三、选课操作流程及说明
1.选课操作流程
教务处将在每学期的第十五周周末通过选课网站公布下一学期的课程表,学生可查阅并初步选择下学期的课程,包括任课教师、上课时间、地点等。第十六周周二开始选课,选课共分五个环节进行:
(1)预选(第十六周周二至周日):
选定下学期想要修读的课程,不要多选,但一定要参加预选,因为只有参加了预选才能获得特权,在正选时有特权的优先。通常教务处将必修课预置好,请和班级课表核对。可以根据上课时间和任课教师改选同一门课程的其它教学班。
(2)正选(第十七周周二至周日):
系统对预选结果进行统计,对报名人数大于课程容量的课程进行抽签(系统对每位学生选课给以平等的机会,与选课的先后顺序无关)。学生在正选阶段用鼠标单击签,即完成抽签操作。不管是否抽中,系统均给以提示,如未能抽中请及时改选。正选结束后,选课人数不足20人的选修课将不再开班,选择这部分课程的学生请在补退选阶段及时改选其他课程。
(3)补退选(第二学期开学第一周周二至周日):
对已选中的课程可以进行删除操作,也可以增选想要修读的课程,但受到课程容量的限制。补退选结束后,选课人数不足20人的选修课不再开班。
(4)重修选课(第二学期开学第二周周二至周日):
教务处在周一公布本学期重修课程信息,但不包括上课时间、地点及课程容量,需要重修的同学请及时上网选择重修课程。重修课程表依据重修课程选课的人数来安排,不足20人的课程将不再安排任课教师上课,学生可以自学或者跟随其他教学班听课,但是必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重修考试。
(5)退课(第五周周一至周四):
对于已选的课程,本学期不想再修读可以到学院教学秘书那里申请退课,由各学院统计,最后汇总报到教务处。
2.选课操作说明:
(1)课程查询:在选课过程中,任何时候均可点击系统界面的“课程查询”,以便查找该学期全校所开课程情况。
(2)选定课程:在选课期间,点击系统界面的“选定课程”,就可以在主界面提供的各类课程框中选取课程。
(3)提交:分别在必修、限选框内选择下学期要修读的课程,一次可以选择多门课程。对于校内任选课,应在校内任选课、课程号、课序号框内输入正确的课程号和课序号。选定后点击“提交”按钮,完成操作。
(4)课表显示:点击系统界面的“课表显示”,可以看到本学期选定的课程及上课时间地点等信息。
四、需要特别说明的事项
1.选课结果一旦确定,原则上不得更改,希望每位同学在选课前做好充分的准备,应全面了解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选课时熟悉选课系统操作办法,选课结束后及时上网校对自己的课程表。实在有特殊情况需要调整选课结果的,应由个人提交申请,详细说明情况,由所在院部审核及任课教师同意签字后交到教务处,但时间只限于重修选课结束后二个周。
2.经管、文法、外语、体育四个学院和资环学院土地资源管理专业的学生在全学程至少要修读8学分的自然科学类选修课,其他各院学生在全学程至少要修读8学分的人文社科类选修课。自2003级新生起,此要求降低至6学分。
3.班级课表提供了本专业本学期的必修课程,它们保证在时间上不发生冲突,但学生预选时必须上网核对所列课程。
4.尽量避免上课时间冲突的课程。必修课不能冲突;开课时间完全冲突的课程只能选一门;开课时间局部冲突的课程,征得有关部门和任课教师同意后,可以减免其中一门课的部分听课时间,但是不能减免实践类课程(包括实验课程)上课时间。
5.未办理选课手续的学生不能参加该门课程的学习和考核;选课后未在规定时间办理退课手续而无故不参加课程学习和考核者,该课程为不通过,不能取得相应的学分。
6.进行学籍异动的同学,应在学籍异动之后及时提交变动选课结果的申请。
7.有关学分制的其他规定参见《学生手册》。
8.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