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方案 本文关键词:管理人员,绩效考核,资产,方案
资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方案 本文简介:天马行空官方博客:http://t.qq.com/tmxk_docin;QQ:1318241189;QQ群:175569632资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方案方案名称资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方案受控状态编号一、目的公司进行资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的目的如下。①协调公司资产管理的目标和资产管理人员的工作目标,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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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方案
方案名称
资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方案
受控状态
编
号
一、目的
公司进行资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的目的如下。
①
协调公司资产管理的目标和资产管理人员的工作目标,监督检查资产管理工作完成情况。
②
把薪酬与绩效挂钩,通过薪酬激励提高资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资产管理绩效。
③
促进上下级之间的沟通,为选拔人才和合理激励提供依据。
二、绩效考核的时间
资产管理人员的绩效考核时间如下表所示。
绩效考核时间表
绩效考核
时间
备注
月度绩效考核
每月1日到10日
月度绩效考核由部门经理负责
年度绩效考核
每年12月10日到25日
人力资源部成立考核小组主持年度绩效考核
三、月度绩效考核的内容与实施
(一)月度绩效考核的内容
资产管理人员月度绩效考核的内容和评分标准如下表所示。
考核项目
评分标准
96~100分
81~95分
61~80分
41~60分
0~40分
工作质量30%
不考虑工作量的多少,只看工作完成情况是否符合公司质量标准
资产管理相关工作,如资产核算、资产账卡登记等数据都准确无误
工作各个环节极少出错,即便有错,也能够及时地自行改正
工作偶尔出错,且经过别人指正后很快改正
工作很少出错,但会重复出同样的错
工作经常出错,且总是出同样的错
工作效率20%
看工作是否按时、有条理地完成
总是按时或者提前完成工作,且工作有条理
总是按时完成工作,但是在条理方面有待改善
大部分工作按时完成,且工作条理性较好
大部分工作能够按时完成,但是欠缺条理性
很少按时完成工作,且工作条理性也有待改善
专业知识10%
看是否具有充分的专业知识、掌握了工作方法和工作需要的软件等
精通工作需要的知识与技能理论,且实际操作非常优秀
对工作需要的知识与技能了解充分,且能够熟练操作
对工作需要的知识有相当程度的了解,实际操作不是很熟练
欠缺工作需要的知识与技能,实际操作需要人指导
与工作相关的知识技能大部分都掌握得不够好
工作态度
10%
是否热爱本职工作、积极主动地把工作做得更好
始终积极主动地工作,自发地增加工作量,且工作业绩突出
不需要监督,能积极主动地做好本职工作,但很少主动承担额外工作
需要监督才能够积极工作,且不愿意承担额外的工作
工作积极性不高,拒绝承担额外的工作
从来不积极主动地工作,有时甚至影响他人工作
团队精神5%
与同事友好相处情况,是否主动与人合作,帮助他人
与人合作高效,与同事相处融洽,能主动帮助同事解决问题
一向合作良好,与同事友好相处,积极回应同事的求助
与多数同事相处良好,但与个别同事有小的摩擦
时常不能与同事合作,提出意见的态度或方式欠佳
不愿与人合作
,很少与同事沟通交流
责任感
5%
对工作的责任感及勤勉程度
责任心强,工作勤勤恳恳
对工作认真负责,但是偶尔需要人提醒
对工作认真负责,很少闲聊或打搅别人
工作责任心不强
有机会就偷懒,不把工作放在心上
创新能力5%
是否勇于创新,提出新的、更有效的工作方法
锐意创新,工作中不断提出和运用新想法、新措施
乐意运用和提出新想法、新措施
偶尔提出新想法、新措施、新工作方法
因循守旧,墨守成规
拒绝创新,敌视新方法、观点
学习精神5%
是否主动学习,且迅速掌握新知识
自动自发地学习,能够很快地吸收和运用新知识
能够自动自发地学习,但是在知识应用方面需要提高
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培训,能够掌握和运用新知识
能够掌握新知识,但是不能很快地运用到工作中
学习热情不高,学习效率很低
工作量
5%
考虑工作质量,看工作量的多少
完成的工作量比要求的多
工作量超出大家的平均水平
按时完成公司要求的工作量
工作量偶尔低于平均水平
很少按时完成公司要求的工作量
出勤率
5%
工作纪律性、迟到早退次数等
从未请假、迟到或早退
从未请假,但偶尔迟到或早退
偶尔请假、迟到或早退,但理由合理
偶尔请假、迟到或早退,但理由不合理
经常请假、迟到或早退
(二)月度绩效考核结果等级划分
资产管理类人员的绩效考核得分为各考核项目得分与其权重之积的总和,其等级划分与奖惩标准如下表所示。
月度绩效考核等级划分表
等级名称
得分范围(分)
奖惩措施
A级
90~100
月奖励150元
B级
80~89
月奖励100元
C级
70~79
月奖励50元
D级
60~69
不奖不罚
E级
60以下
罚款50元
(三)月度绩效考核的实施
资产管理人员的月度绩效考核由部门经理负责,其考核主要由以下三部分组成。
①
部门经理根据岗位通用评价标准和岗位职责标准,对资产管理人员进行初步评价。
②
部门经理根据月初资产管理人员上交的工作计划和工作目标,对资产管理人员进行考评打分。
③
人力资源部根据部门经理提交的月度绩效考核资料和公司规定的岗位绩效要素,对资产管理人员的绩效考核结果进行核定,并负责结果的统计和发布。
四、年度绩效考核的实施
资产管理人员的年度绩效考核由人力资源部组建绩效考核小组进行。年度绩效考核是对月度绩效考核的汇总,其得分为年度12个月绩效考核得分之和的平均数。年度绩效考核的等级划分,如下表所示。
年度绩效考核等级划分表
等级名称
得分范围(分)
奖惩措施
A级
90~100
年终奖金加500元
B级
80~89
年终奖金加300元
C级
70~79
年终奖金加200元
D级
60~69
年终奖金不变
E级
60以下
年终奖金减200元
五、绩效考核结果应用
①
部门经理依据绩效考核的结果选拔优秀人才、辞退不称职人员,并且有针对性地制订员工培训计划,指导资产管理人员学习和成长。
②
公司通过调整和改善绩效目标,引导资产管理人员调整工作重心,把工作做得更好。
六、绩效结果反馈
绩效考核结果反馈是部门经理或绩效考核小组成员,与资产管理人员就绩效考核的结果进行沟通,其目的是引导被考核者做出客观、正确的自我评价,帮助资产管理人员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因此,绩效考核结果反馈应该注意以下问题。
①
不能使用带有威胁性的用语,不要追究资产管理人员的责任和过错。
②
对事不对人,多援引数据,用事实说话。
③
创造轻松、融洽的谈话氛围,保持双向沟通,多倾听员工的心声。
相关说明
编制人员
审核人员
批准人员
编制日期
审核日期
批准日期
篇2:xx县中小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xx县中小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本文关键词:中小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办法,xx
xx县中小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本文简介:天马行空官方博客:http://t.qq.com/tmxk_docin;QQ:1318241189;QQ群:175569632三台县中小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固定资产管理,提高固定资产使用效益,保证资产的安全完整,促进学校各项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小学校会计制度》、《
xx县中小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本文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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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台县中小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学校固定资产管理,提高固定资产使用效益,保证资产的安全完整,促进学校各项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小学校会计制度》、《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县中小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专用设备、一般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和其他固定资产。单价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如课桌、图书)也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对达不到本办法规定的固定资产标准,批量购进,为教学、行政管理和后勤服务需要而储备的有关物资资料,应作为存货进行管理和核算。对于价值较低,使用期限很短,在业务活动中随购随用的消耗物资,直接作为有关支出处理。
第三条
固定资产管理的主要内容是:固定资产范围、分类和单价的确定;固定资产增加、使用、维护和处置;固定资产清查盘点;固定资产帐务管理等。
第四条
固定资产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完善管理体制;健全规章制度;摸清财产状况,明晰产权关系;建立科学的运行机制;合理配置固定资产;保证固定资产完整、安全,确保固定资产最大限度为学校教育服务。
第二章
固定资产管理
第五条
学校对固定资产实行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的管理体制。学校成立固定资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如下:
(一)拟定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和制度,编制固定资产采购计划;
(二)参与大型、精密仪器设备和大宗物资购置,大型修缮及基本建设项目的论证、招标、采购和验收工作;
(三)审核批准固定资产调剂、处置及对外出租出借等手续;
(四)组织学校固定资产清查和统计工作;
(五)监督、检查固定资产管理、维护和使用情况。
第六条
固定资产使用部门负责对其占有、使用的固定资产实施日常管理。
第七条
学校会计部门应设置固定资产总账,登记固定资产明细账簿,按月与学校财产管理部门核对;财产保管部门或专管人员应建立固定资产卡片、大批同类物资备查账簿,并对固定资产进行定期清查盘点,保证账账相符、账卡相符、账实相符。
第三章
固定资产范围、分类和计价
第八条
学校利用财政补助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服务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它收入或各种基金购置、建设的固定资产,以及通过捐赠、调拨等形式取得的固定资产,都应纳入固定资产管理范围。
第九条
学校固定资产的分类。中小学校的固定资产按其性质和用途,按照以下六类设置会计明细账目进行核算:
(一)房屋和建筑物。包括中小学校教室、办公室、实验室、图书馆、宿舍、食堂、仓库、道路、围墙、水塔、通讯线路、通电线路、水气管道等;
(二)专用设备。包括中小学校的各种教学仪器设备、实验仪器设备、文件设备、交通运输工具等;
(三)一般设备。包括中小学校教学和办公用的各种家具设备,后勤服务所需的有关设备等;
(四)文物和陈列品。是指学校接管、接收捐赠或购置的具有特别价值的文物和陈列品,如古物、字画、纪念物品等;
(五)图书。包括中小学校图书馆、资料室的各种图书资料;
(六)其他固定资产是指符合固定资产标准,但不属于上述(一)至(五)款的固定资产。
第十条
已经入帐的固定资产,除发生下列情况外,不得任意变化其价值。
(一)根据国家规定对固定资产价值重新估价;
(二)增加补充设备或改良装置;
(三)将固定资产的一部分拆除;
(四)发现原固定资产记帐有误。
第十一条
固定资产的计价是指以货币计量固定资产的价值。中小学校的固定资产应按照下列规定,确定其原价登记入账:
(一)购入、调入的固定资产。按照实际支付的买价或调拨价及运杂费、包装费、安装费等记帐。购置车辆按规定支付的车辆购置附加费计入购价之内。购置固定资产过程中发生的差旅费不计入固定资产价值。
(二)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按《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进行单独核算,工程竣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经验收合格、办理完工程竣工结算和财务结算后,按建造过程中实际发生的全部成本登记固定资产价值。
(三)在原有固定资产基础上进行改建、扩建的固定资产。按实际开支的改建、扩建费用减去改建、扩建中的材料变价收入后的净增加值增记固定资产原价。
(四)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按照同类固定资产的市场价值或根据捐赠者所提供的有关凭据记账。接受固定资产时发生的相关费用,应当计入固定资产价值。
(五)盘盈的固定资产。按重置完全价值记账。
(六)、已投入使用但尚未办理移交手续的固定资产。可先按估计价值入账,待确定实际价值后,再进行调整。
第四章
固定资产增加
第十二条
固定资产增加的主要是指购置、建造、改良、受赠、调拨和划转等活动所引起的固定资产数量和价值量的增加。
第十三条
根据学校的事业发展规划和经费预算,本着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按照有关规定,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研究编制年度购建计划。
第十四条
购置精密贵重仪器、大型成套设备、珍版图书以及基本建设项目,学校成立论证招标小组进行可行性论证,并严格按规定程序公开招标。
第十五条
学校在固定资产购建过程中,要建立必要的合同管理制度,法律咨询制度,严格依法签订并履行合同。
第十六条
固定资产购建完成后,有关责任人应及时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按国家专业标准、合同条款进行现场勘验、测试和清点。验收合格后财会部门及时入账。验收不合格,不得办理结算手续,不得交付使用,并按合同条款及时向有关责任人提出具体要求或索赔。
第五章
固定资产使用与维护
第十七条
学校必须建立健全固定资产保管和养护制度。做好防火、防盗、防暴、防潮、防尘、防锈、防蛀等工作。各使用部门应落实安全防护措施。按照制度要求对固定资产进行养护、定期检测或修缮,确保完好和使用安全。
第十八条
对精密贵重以及容易发生安全事故的仪器设备,应制定具体操作规程,指定专人进行操作。
第十九条
对购置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文物、陈列品以及基建过程中形成的各类文件资料,各归口部门必须及时收集、整理、妥善保密。
第二十条
学校固定资产一般不得对外出租出借,确需出租出借的,应由出借单位提出申请,固定资产管理领导小组审批。收回时应进行勘验。出租出借固定资产取得的收入,应及时足额上缴学校,按学校有关规定管理使用。
第二十一条
建立固定资产使用情况检查和考核制度,对长期闲置、利用率低下的固定资产及时进行合理调配,提高利用率。
第二十二条
校办产业和其它经营单位不得无偿占有学校固定资产,占用固定资产必须完善手续,明确产权关系,签订占有协议,并且按规定收取一定的占用费和租金(作为投资的部分除外)。
第二十三条
固定资产变更应符合如下规定:
(一)
资产管理员岗位变动时,应在学校有关人员的监督下办理交接手续;
(二)固定资产使用人员调离学校或退休,须交清所有固定资产;
(三)固定资产使用人员的变更由资产管理员申请变动。
第二十四条
学校对固定资产,每年进行一次清理清查。确保账、卡、物相符。对盘盈盘亏的固定资产应及时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按规定进行处理。
第六章
固定资产处置
第二十五条
固定资产的处置是指学校对各类固定资产进行产权转移或注销的行为。包括无偿调拨、出售、投资、报废、报损等。
第二十六条
固定资产处置应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固定资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技术鉴定后报学校领导审批,价值在5000元以上的大型精密贵重设备、仪器报主管部门批准后,会计部门才能作账务处理。若固定资产管理部门、财政部门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
第二十七条
学校应建立和完善固定资产赔偿制度,对造成固定资产损坏、丢失的直接责任人追究其经济责任。
第二十八条
处置固定资产的收入应按国有资产处理收益的有关规定进行管理使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挪用。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教育系统直属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十条
本办法解释权归三台县教育局计划基建财务股
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自2004年6月1日起执行。
篇3: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精品企业内控管理资料】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精品企业内控管理资料】 本文关键词:内控,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精品,资料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精品企业内控管理资料】 本文简介: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第一节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公司固定资产管理,保证固定资产投入、使用和退出环节的规范有序,保护固定资产的安全完整,提高固定资产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固定资产是指为公司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精品企业内控管理资料】 本文内容: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第一节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公司固定资产管理,保证固定资产投入、使用和退出环节的规范有序,保护固定资产的安全完整,提高固定资产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固定资产是指为公司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用的,单位价值1500元以上,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
第三条
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应采取的主要措施:
(一)职权分工应明确,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应科学合理,做到固定资产投资预算的编制与审批,审批与执行相分离;固定资产购置、验收、付款应分离;固定资产处置的批准人与执行人应分离;固定资产的验收人应与领用人或建造安装人分离。
(二)固定资产购置应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或施工方案,决策和审批程序应明确。
(三)固定资产的取得、验收、使用、维护、处置和转移等环节的控制流程清晰,固定资产投资预算、工程进度、验收使用、维护保养、内部调剂、报废处置等应有明确的规定。
(四)固定资产购置成本、计提折旧和减值准备、处置等会计处理应当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
第二节
分工及授权
第四条
建立固定资产业务的岗位责任制,明确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第三条规定的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
第五条
生产计划部负责、指导全公司的固定资产控制管理工作。设置固定资产管理岗位。
第六条
生产计划部负责固定资产投资、维修计划,并报公司领导研究通过,下达固定资产投资、维修计划,并按季统计固定资产投资、维修完成情况。
第七条
公司财务部设置固定资产核算会计岗位,负责固定资产的购置、技术改造、大修理、折旧计提、减值准备、处置、建帐建卡、维修开支等日常核算的监督、检查,并做好公司固定资产的日常核算工作。
第八条
公司统一行使固定资产购置、更新改造和大修理的审批权限。各单位需要购置固定资产或对现有的固定资产进行更新改造和大修理,必须在每年年末,按规定程序以书面形式报送公司有关部门、领导审批。公司对已批准立项的固定资产购置和更新改造、大修理要抓紧组织实施,计划期内未能实施或客观原因导致取消计划的要写出书面说明。
第三节
实施与执行
(一)取得与验收控制
第九条
生产计划部每年末必须将下一年度的固定资产更新改造和大修理计划提交公司总经理办公会,根据生产计划的轻重缓急程度和资金状况统一审批。因生产经营的特殊情况急需追加的固定资产更新改造和大修理计划,必须按上述程序办理。
第十条
必须严格按批准立项的固定资产更新改造和大修理计划组织实施,如确有必要改变计划,必须重新报总经理办公会批准后才能组织实施。计划实施之前要明确具体实施的部门和责任人,落实责任制度。
第十一条
固定资产的购建、技术改造、大修理需要对外进行采购和发包的,要按照公司的《招标管理规定》公开对外招标,不对外进行招标,擅自采购和发包的,以失职论处。
第十二条
财务部要及时对实施项目进行会计监督和核算,项目竣工后应及时督促项目管理部门办理预决算手续,尽快将项目转资和结转。购建的固定资产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如未能及时办理竣工结算和工程决算,应先行将工程投资暂估记入固定资产科目。
第十三条
财务部门负责监督其计划的完成情况,对超计划的,应及时要求有关部门办理追加计划,否则,不予报帐。
第十四条
固定资产投资和大修理项目的验收,由生产计划部组织按规定进行验收,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和特殊投资项目需要聘请公司外专业单位和人员进行验收的,由生产计划部负责协调组织。
第十五条
凡列入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项目,财务部要根据财务制度和会计准则的要求,如实核算固定资产成本,不得将应计入产品成本和其他费用的开支计入固定资产购置成本,坚决杜绝费用“搭车”现象。否则,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十六条
固定资产在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后,财务部门、设备管理部门、使用部门要尽快建立固定资产管理档案,对固定资产实施有效管理。对需要办理产权登记手续的固定资产,应及时到相关部门办理。
第十七条
对投资者投入、接受捐赠、债务重组、公司合并、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无偿划拨转入以及其他方式取得固定资产的审批权由公司统一行使,并由公司有关部门办理资产价值重估和验收手续。对经营租赁、借用、代管的固定资产应设立登记簿记录备查,安排专人管理,避免与本公司财产混淆。
第十八条
技术改造和大修理替换下来的材料、零部件和机器设备,尚可使用的要送交本公司物资仓库作价入账并冲减技术改造投资或大修理费用;对外有偿转让或调拨到其他单位使用的需经公司有关部门、领导审批认可,并由生产计划部、技术部和财务部门共同参与拟定合理的转让价格。严禁自行对外转让,否则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使用与维护控制
第十九条
公司设备管理部门、财务部门、使用部门要完整规范地建立起本单位的固定资产管理档案和卡片,并按公司的固定资产分类标准和管理要求,对固定资产进行分类、编号、实施管理。定期进行盘点、核对,保证固定资产档案与档案之间、档案与实物之间完全相符;如不相符,要及时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提请公司主管领导进行处理。
第二十条
财务部门按照国家会计制度和公司规定的固定资产范围、折旧方法、折旧年限、净残值率等折旧政策计提折旧,除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情况以外,未经批准,不得随意变更。我公司固定资产折旧率为:
生产用房屋建筑物:2.4%
非生产用房屋建筑物:2.2%
电子计算机:10%
动力设备:5.4%
机械设备:6.9%
仪器仪表:8.1%
运输设备:8.5%
非生产用具:4.9%
管理用具:12%
第二十一条
各单位要建立固定资产的维修、保养制度。将固定资产的日常维护保养责任到部门,定期检查,及时消除隐患。要及时报批固定资产的大修理和技术改造计划,并积极组织实施,以保证固定资产的正常运行,提高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率。
第二十二条
公司应根据固定资产性质确定固定资产的投保范围和政策,及时做好固定资产的投保和续保工作。按规定程序审批后,到公司统一确定的保险公司投保。已投保固定资产发生增减、转移和处置时,应及时变更相关保险手续。
第二十三条
公司定期(每年至少一次)对固定资产进行盘点、检查、分析。首先,核对设备管理部门、使用部门和财务部门的固定资产帐卡记录,实地逐项盘点固定资产实物,根据盘点结果编制固定资产盘点表,对帐实不符的固定资产盘盈、盘亏,编制固定资产盘盈、盘亏表,并查找原因提出处理意见,报请有关部门批准后,由财务部门及时调整有关账簿记录。其次,对有发生减值迹象的固定资产,要进行认真检查、分析,确定计算其可收回净额。对低于账面价值的,应报请公司设备管理部门和财务部审核批准,提取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第三,对盘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未使用、不需用、毁损、报废或使用不当的固定资产应及时查明原因提出处理意见,报请有关部门批准后实施。对封存的固定资产,应指定专人负责日常管理,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资产的完整、完好。
(三)处置与转移控制
第二十四条
公司的固定资产的处置审批权限由公司总部统一行使。由生产计划部会同有关部门对各单位上报的处置资料进行审核后,报公司总经理或授权分管副总审批。对重大的固定资产处置,要经总经理办公会或集体研究通过。各单位、部门无权自行处置固定资产,否则,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二十五条
公司各部门之间调剂使用固定资产,必须按规定办理固定资产调拨手续;各公司之间调剂使用固定资产的权限由公司总部设备管理部门负责并报主管副总审批,方可办理办理调拨手续,并及时通知本单位财务部门办理过帐手续。固定资产调出部门要做到先办理手续再放行所调拨的固定资产,否则首先要追究调出部门的责任,再追究其他部门的责任。
第二十六条
公司的固定资产退出使用,处于闲置状态,应通知设备管理部门派人到场封存并妥善安置,并在固定资产档案上注明闲置原因和闲置时间。以后如重新投入使用应由本单位的设备管理部门派人到场解除封存并在固定资产管理档案注明重新使用的时间。固定资产由使用状态转入闲置状态和由闲置状态转入使用状态,设备管理部门、使用部门的固定资产管理档案和本级财务部门的固定资产明细账都要登记相应的事项,做出相应的调整。
第二十七条
固定资产发生毁损或需要报废,使用部门要立即向本单位的设备管理部门报告,由设备管理部门会同有关人员对毁损或需报废设备进行技术鉴定、分析,会同本单位财务部门办理各种报批手续,对毁损的设备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属人为因素造成的,由所在单位根据情节轻重和损失大小对有关责任人进行处罚,属客观因素造成的由财务部门向保险机构办理索赔手续。
第二十八条
固定资产出现盘盈或盘亏,应由同级的设备管理部门会同有关人员查明原因,出现盘盈的要及时登记固定资产管理档案,并通过本级财务部门入账;出现盘亏的要分清责任,由所在单位据情节轻重和损失大小对有关责任人进行处罚,并办理各种报批手续,获准后注销盘亏的固定资产有关档案,所在单位财务部门根据批准注销、盘亏的文件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并注销盘亏固定资产的明细账。
第二十九条
对于出租、出借、出售和投资转出的固定资产,应由设备管理部门会同财务部门按规定上报经批准后予以办理,并签订合同。对出租、出借、出售和投资转出的收入和发生的相关费用要及时入帐、做好相关记录。
第四节
监督和检查
第三十条
固定资产的监督、检查权由公司生产计划部、财务部共同行使。
第三十一条
监督与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固定资产购置、技术改造和大修理项目是否经提报计划,是否批准立项,是否存在越权审批行为以及是否严格按批复的计划实施,是否按规定上报计划实施情况;项目完工后,是否按规定组织验收,是否按规定报批工程预(决)算;固定资产购置、计提折旧、技术改造、大修理、盘盈、盘亏、毁损、报废、闲置、有偿转让等环节的按规定取得相关资料并及时进行会计核算;各级固定资产管理岗位的设置情况以及固定资产管理档案的是否及时建立、保存完整,是否定期进行盘点,检查,帐、卡、物是否相符;固定资产的处置和转移是否按规定及时报批,并及时进行帐务处理;固定资产的日常维护、保养是否及时,设备完好率是否达到公司规定;
第三十二条
对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固定资产内部控制中的薄弱环节,应要求被检查单位纠正和完善,发现重大问题应写出书面检查报告,向有关领导和部门汇报,以便及时采取措施,加以纠正和完善。
第五节
附
则
第三十三条
本制度由财务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四条
本制度自执行董事批准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