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市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冬防实施方案 本文关键词:冬防,市级,实施方案,消防安全,重点
2011年市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冬防实施方案 本文简介:2011至2012年度市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冬春季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为扎实推进全市“清剿火患”战役暨消防平安行动有效开展,切实做好首都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发生,确保重要季节、重要节日、重要活动消防安全,按照北京市防火安全委员会印发的《北京市2011至2012年度冬春季火灾防控
2011年市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冬防实施方案 本文内容:
2011至2012年度市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
冬春季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
为扎实推进全市“清剿火患”战役暨消防平安行动有效开展,切实做好首都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发生,确保重要季节、重要节日、重要活动消防安全,按照北京市防火安全委员会印发的《北京市2011至2012年度冬春季火灾防控专项行动方案》工作部署,结合消防局监管的市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请各单位按照方案要求,提高认识,扎实贯彻,全力维护首都消防形势的稳定。
一、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北京市消防条例》,进一步深化“防火墙”工程,积极开展冬春季防火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宣贯《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有效增强单位各级领导、各岗位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提高本单位火灾防控能力和水平,坚决杜绝重特大火灾特别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元旦、春节和全国“两会”期间的消防安全,为党的十八大顺利召开奠定坚实的消防安全基础。
二、重点工作
(一)开展清剿身边火灾隐患工作
时间:2011年11月1日至2012年2月29日。
内容:落实“清剿火患”战役暨消防平安行动是北京市消防局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重点,“清剿身边火灾隐患”是各单位推进内部消防安全管理,发动群防群治力量,将消防安全“四个能力”中“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真正转化为实际技能的重要措施。请各单位务必将此项工作部署到每个部门(外租经营单位)、每级领导,每个岗位员工,熟知设施器材、通道出口、照明指示、装饰材料、电气线路、用火用电、重点部位、物品存放等常见的消防安全隐患,能够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
(二)加强内部施工现场、装修改造工程消防安全管理
时间:2011年11月1日至2012年2月29日。
建筑工程冬施季节,施工保温、民工宿舍取暖多,用火、用电量大,是火灾防控的重点时期,单位内部及外租经营单位的施工现场、内部装修改造工程要依法申报,加强监管。一是严格施工现场动火、动焊管理,落实岗位责任,清理周边易燃、可燃物,配备灭火器具;二是禁止施工现场交叉作业,严禁施工现场动火动焊与铺设保温材料交叉作业;三是严禁乱拉电线、私接用电设备、私自使用燃气炉或在施工现场吸烟等行为;四是加强施工现场易燃易爆物品管理,禁止在工程区内调配油漆、稀料,存放易燃、可燃材料。
(三)开展建筑外墙保温材料自查整改工作
时间:2011年11月1日至12月31日。
贯彻落实公安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合下发的《关于传发〈建筑外墙保温材料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北京市消防条例》有关规定要求,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对本单位所有既有建筑外墙保温材料进行核查,存在建筑外墙保温材料封堵不严,防护层脱落、开裂,保温材料裸露,在有保温层的外墙上设置广告牌、灯箱等高温用电设备,建筑周边堆放易燃可燃物品,燃放烟花爆竹等情况立即进行自查整改,如实填写建筑外墙保温材料消防安全登记表进行备案。
(四)规范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管理工作
时间:2011年11月15日至12月5日
结合公安部消防局推进“五大”活动所确定的硬性任务要求,消防平安行动期间,所有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100%经过培训,做到全员持证上岗,而且至少应在今年年底前达到50%以上的值班操作人员持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上岗。禁止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无证上岗或持无效证件上岗,对持证上岗的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不熟悉消防控制室设备功能、应急操作程序,不能操作控制设备的,单位应立即组织专业培训或复训,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的有效上岗证件要统一存放,并将证件复印件公示上墙,随时作为上岗证件查验的依据。11月30日前,上报本单位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五)做好消防安全“四个能力”验收准备工作
时间:2011年11月1日至12月31日。
深入推进本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今年年底要求所有重点单位全部验收达标。要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把防控火灾关口前移到单位内部,对照《四个能力建设标准》和《四个能力验收标准》先期进行自查评估,查找薄弱环节并积极改进,使全体员工把“四个能力”真正转化为实际必备能力。一是完善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认真梳理本单位现有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预案流程,做到制度完善、规范标准、流程清晰,使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做到规范化、制度化;二是开展员工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加强对员工消防安全四个能力专项培训,通过发放卡片、显要位置张贴宣传挂图、专题板报等多种形式开闸宣传教育;三是加强消防安全预案演练,增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队伍的处置能力,对保安队伍、义务消防队员展开第一灭火力量、第二灭火力量组成的预案演练;四是加强中控室正规化建设,确保相关规章制度上墙,统一使用消防局下发的《消防控制室值班记录本》和《建筑消防设施故障处理记录本》,以做到记录规范;五是完善公共区域安全标志或图示,设置完整的平面图、疏散指示图、消防设施器材使用方法、安全出口标志、疏散指示标志、危险场所警示性标牌标识和提示性标牌。
(六)消防设备设施维护保养工作
时间:2011年11月1日至12月31日。
确保自动消防设备设施完好有效,运行正常。一是消防控制室(含区域控制设备)、消防水泵房的设置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消防控制设备配置齐全并处于正常工作状态;二是建筑消防设施的电源开关、管道阀门处于正常运行状态,开、关标识明显;三是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消火栓系统、防烟排烟系统功能完整,运行正常;四是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防火门等防火分隔设施齐全完好,防火卷帘、常开式防火门的自动、手动启动功能能够正常实现;五是应急广播、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的设置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能够正常运行。对建筑消防设施损坏、不能正常运行、擅自关停的将依法责令改正;对建筑消防设施严重损坏,不再具备防火灭火功能的,将依法对危险部位或者场所予以临时查封。对公众聚集场所消防设施严重损坏,不具备防火灭火功能,拒不改正的,将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对其经营管理人员依法拘留。另外,请各单位务必在年底前对本单位消防水泵结合器进行一次加压试水实验,存在问题的积极落实整改措施,确保完好有效。12月30日前,将水泵接合器加压试水情况反馈本单位主责消防监督员进行备案。
(七)全力确保圣诞、元旦、春节等重要节点消防安全
1、圣诞消防保卫
时间:2011年12月23日至12月26日。
对本单位圣诞活动场所进行自查检查,及时发现整改火灾隐患,研究制定专项应急预案,活动期间组织专门力量加强值守,确保圣诞活动消防安全万无一失。12月15日前,上报本单位圣诞节活动时间、地点、内容、人数等基本情况。
2、元旦、春节消防保卫
时间:2012年12月27日至2011年2月10日。
一是组织力量开展节前火灾隐患自查检查,加大火灾防控工作力度,及时、全面、彻底清理可燃物;二是大力宣传烟花爆竹安全燃放常识,加强节日特别是烟花燃放期间的安全检查和值班巡逻,对重点施工现场、重点场所和重要建筑要落实最严密的节日火灾防控措施,积极推动街道、社区做好居民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居民安全燃放烟花爆竹的意识和自觉性;三是博物馆、体育场馆等人员聚集场所及承接节日旅游客流的宾馆饭店特别加强值班巡逻、检查,及时发现并纠正动态的消防违法行为;四是春节除夕、初一、初五、十五等重点日落实烟花爆竹燃放防范措施,制定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灭火应急工作方案,集中划定安全燃放区域,重点燃放时段的巡查人员、灭火手段、设备设施要备足。12月27日前上报本单位元旦节期间实名制值班表及节日防火安全措施,1月15日前上报本单位春节(含元宵节)期间实名制值班表及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措施。
3、全国“两会”期间消防保卫。
制定“两会”期间消防安全保卫工作措施,加强员工教育,深化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及各类专项工作。各单位在“两会”前务必对本单位内部所有的厨房操作间油烟道进行集中清理,对电气线路进行检测。承担全国“两会”接待工作的单位要做好迎检准备,从制度落实、设备保障、重点防火看护措施等方面做好充分准备,为“两会”消防安全工作做好前期工作基础。3月1日前,上报全国“两会”期间防火安全工作措施。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扎实开展冬春防工作
冬春季历来是火灾高发季节,今年各项整治活动多,整治类别多,但每项工作都是矛盾的集中体现,也是亟待解决的问题,冬春防工作时间长,跨越重要节点十分敏感、致灾因素多、防范难度大,道路交通等社会客观因素造成或火灾扑救困难。因此,各单位务必要提高认识,加强措施,牢牢抓住工作主动性,切忌工作浮在表面、流于形式、得过且过、层层应付的麻痹、被动思想,从维护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采取有力措施,主动把火灾隐患解决在火灾发生之前,构筑消防安全第一道防线,以“不起火、不冒烟”为首要工作目标,确保不发生有影响的火灾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
(二)加强领导,逐级落实安全责任
各单位应成立本单位的冬春防工作领导小组,由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任组长、消防安全管理人任副组长,各部门主要领导或安全负责人为小组成员,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广泛发动,层层部署,逐级落实,加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措施,明确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确保各项防火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三)主动防范,扎实开展各项工作
深化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切实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结合各专项整治行动,积极开展火灾隐患自查整改工作,提高单位人员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切实做好本单位火灾防范工作。
(四)全面落实,积极做好迎检准备
圣诞、元旦、春节、全国“两会”等重要节点期间,消防局各级领导将带队对各单位冬春防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察或暗访检查,消防局防火部重点二处在日常工作中也将不断对各单位进行检查,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将依法严肃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