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教育局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工作方案 本文关键词:学习贯彻,教育局,工作方案,条例,准则
XX教育局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工作方案 本文简介:XX教育局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工作方案2015年10月18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以下简称《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为切实抓好《准则》和《条例》的学习贯彻,根据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关于认真做好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迎检工作的通知》(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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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教育局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工作方案
2015年10月18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以下简称《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为切实抓好《准则》和《条例》的学习贯彻,根据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关于认真做好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迎检工作的通知》(xx纪委〔2015〕xx号)精神,现就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充分认识《准则》和《条例》颁布实施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学习贯彻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突出强调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着力解决管党治党和执行纪律失之于宽、失之于松、失之于软的问题。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把从严治党的实践成果总结提炼出来,转化为道德和纪律要求,体现了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实现了党内法规建设的与时俱进。《准则》和《条例》的颁布实施,是在党长期执政和全面依法治国条件下,实现依规管党治党、加强党内监督的重大举措,对树立党章权威、扎紧制度笼子,改进党的作风、严明党的纪律,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全市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要从战略和全局高度,充分认识《准则》和《条例》颁布实施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精神上来,把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摆在突出位置抓实抓好,抓出成效。
二、准确把握《准则》和《条例》的基本要义,切实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准则》和《条例》是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的行为规范和指引,是管党治党的重要基础性党内法规。《准则》重申党的理想信念宗旨、优良传统作风,紧扣廉洁自律、坚持正面倡导、面向全体党员、突出关键少数,强调自律,重在立德,为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树立了一个看得见、够得着的高标准,展现了共产党人高尚的道德追求,是向全党发出的道德宣誓和对人民的庄严承诺。《条例》坚持纪法分开、纪在法前、纪严于法,突出政党特色、党纪特色,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围绕党纪戒尺要求,开列负面清单,强调他律,重在立规,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全市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要深入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精神,深刻领会和准确把握党规党纪严于国家法律、党的组织和党员不同于社会组织和普通公民,在模范遵守国家法律的同时,全面把握、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自觉做到知行止、存敬畏。
三、认真组织《准则》和《条例》的学习宣传教育,努力营造浓厚氛围
全市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要把《准则》和《条例》的学习宣传教育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结合本地校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加强指导,迅速形成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的热潮。党员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带头学习。要把《准则》和《条例》列入党课和党员学习内容,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广大党员、教师开展学习教育活动。要把学习宣传《准则》和《条例》与学习党章结合起来,与“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结合起来,除了逐条逐句地学习《准则》和《条例》全文,还要认真学习王岐山同志在《人民日报》发表的《坚持高标准
守住底线
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制度创新》署名文章等相关资料,通过系统学、对照学、专题学来正确把握两部党内法规的指导思想、基本精神、主要内容和具体要求。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挥正面典型倡导和反面案例警示作用,利用多种媒体,做好宣传报道、法规解读等工作,并通过撰写理论文章、组织知识竞赛、开办专栏、召开学习研讨会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为两部党内法规的贯彻实施营造良好氛围。
四、深入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精神,切实把“两个责任”落到实处
根据《中共xx市委办公室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通知》(xx党办发〔2015〕xx号)文件精神,要求11月底前,全市每一个党支部要原原本本把《准则》和《条例》传达到每一位党员。全市教育系统各教办、市属学校、城区成人学校、局直属单位和有关民办学校要认真抓好所辖部门的学习贯彻工作,要求他们书面报告组织党员传达学习《准则》和《条例》的情况,包括时间、地点、方式、人数等,并填写《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工作情况统计表》(详见附件)。各党支部具体学习情况要记入党员活动记录本,并要认真梳理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中形成的文件制度、会议记录、照片影像等资料,注重细节、查漏补缺。各单位(学校)要就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情况认真开展自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自查结果要形成书面报告,于12月22日以电子邮件形式报送至市教育局纪检监察审计室。
五、全市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要把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情况作为本年度民主生活会和基层党组织生活会的重要内容,认真开展对照检查。局纪检组将针对各基层党组织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情况进行随机抽查。
中共xx市教育局委员会
篇2:XX教育系统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工作方案
XX教育系统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工作方案 本文关键词:学习贯彻,教育系统,工作方案,条例,准则
XX教育系统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工作方案 本文简介:XX教育系统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工作方案2015年10月18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以下简称《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为切实抓好《准则》和《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根据中央和省市区委部署要求,现就有关事项安排如下。一、高度重视,深刻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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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教育系统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工作方案
2015年10月18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以下简称《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为切实抓好《准则》和《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根据中央和省市区委部署要求,现就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高度重视,深刻认识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的重大意义
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是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作出的重大部署。《准则》紧扣廉洁自律主题,重申党的理想信念宗旨、优良传统作风,重在立德,是党执政以来第一部坚持正面倡导、面向全体党员的规范全党廉洁自律工作的重要基础性法规,为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树立了一个看得见、够得着的高标准。《条例》围绕党纪戒尺要求,开列负面清单,重在立规,划出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贯彻执行《准则》和《条例》,对于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对于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坚强领导核心,具有十分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教育系统肩负着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必须把学习贯彻落实《准则》和《条例》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作为切实担当和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抓手,坚决把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到实处,把党的纪律刻印在全体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心上,真正把党章党规党纪的权威性、严肃性在整个教育系统树立起来,努力营造教育系统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为加快推进更高水平教育现代化提供坚强纪律保证。
二、精心组织,扎实开展《准则》和《条例》的学习宣传教育
全区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要把学习《准则》和《条例》与学习党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密结合起来,学深悟透、融汇贯通,把握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牢固树立党章党规党纪意识,做到知敬畏、守纪律、讲规矩。各级党组织要把《准则》和《条例》纳入党员冬训、“党员统一活动日”、“三会一课”学习中,集中一段时间加强学习教育,增强党员学习党章党规党纪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采取讲座、培训等多种形式,认真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学习,促进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宗旨,坚守党的纪律。要把宣传《准则》和《条例》作为当前思想宣传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通过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崇尚纪律、遵守纪律的浓厚氛围。各级学校党组织要严格依纪依规履行职责,以修订后的两部党内法规为重要依据,把握运用“四种形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以严明的纪律推进教育系统全面从严治党。
三、扎实推进,切实抓好《准则》和《条例》的贯彻落实
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当和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抓好《准则》和《条例》的贯彻落实工作。
一是强化主体责任落实。各级党组织要坚决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贯彻落实《准则》和《条例》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实抓好。党组织书记要认真履行贯彻落实《准则》、《条例》第一责任人职责,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班子其他成员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抓好职责范围内的贯彻落实工作。要加强对《准则》《条例》执行情况的监督,敢于担当,善于监督,用纪律管住大多数,把《准则》、《条例》落实到教育工作的方方面面。
二是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各级党组织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把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首位,抓住政治纪律这个纲,带动其他纪律严起来。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定不移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认真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三是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各级党组织、纪检组织要坚守党章赋予的职责,认真履行监督责任,以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作为监督执纪问责的重要依据,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
四是充分发挥党员领导干部表率作用。各级党组织要充分发挥党员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的带头作用,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践行廉洁自律规范,带头维护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要敢于较真,敢于批评,抓住一件事就一追到底,引导广大党员做到守纪律、讲规矩、知敬畏、存戒惧,确保把党章党规党纪落实到位。
五是着力健全长效机制。各级党组织要把贯彻落实《准则》和《条例》作为思想建党和制度建党的重要抓手,既加强党的宗旨引领,又加强党的纪律保障,认真完善党建工作制度体系,推动教育系统党建工作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各级党组织要把《准则》和《条例》贯彻落实情况纳入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党员干部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将遵守党的纪律特别是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情况作为各级教育部门和领导班子、党员领导干部年度考核、任职考核的首要内容,形成贯彻落实的长效机制。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三十日
篇3:认真学习贯彻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进一步严肃党内组织生活工作方案
认真学习贯彻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进一步严肃党内组织生活工作方案 本文关键词:组织生活,党内,全会精神,工作方案,六中
认真学习贯彻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进一步严肃党内组织生活工作方案 本文简介:认真学习贯彻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进一步严肃党内组织生活工作方案各乡镇党委,县委各部委,县级国家机关各办局党组(委),各人民团体党组,开发区党工委,县委各督导组: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化全面从严治党,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规定,对照中央巡视组巡视
认真学习贯彻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进一步严肃党内组织生活工作方案 本文内容:
认真学习贯彻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进一步严肃党内组织生活工作方案
各乡镇党委,县委各部委,县级国家机关各办局党组(委),各人民团体党组,开发区党工委,县委各督导组: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化全面从严治党,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规定,对照中央巡视组巡视“回头看”反馈问题、省市督导组督导反馈问题整改要求,全县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严格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各项制度,创新方式方法,不断增强党内组织生活活力,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深入扎实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刻认识严肃党内组织生活的重要意义
(一)严肃党内组织生活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需要。党章规定,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其他特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不允许有任何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的特殊党员。严肃党内组织生活是新形势下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抓手。只有用好组织生活这个经常性手段,营造批评和自我批评的良好风气,才能切实加强党组织对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二)严肃党内组织生活是增强党组织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的需要。严肃的组织生活,是解决党内自身问题的重要途径。党内生活松一寸,党员干部队伍就散一尺。一些基层党组织不严格执行党章,落实“三会一课”等基本制度不规范,活动不经常、不认真、不严肃,群众意识淡薄,战斗力不强,党员队伍的先锋模范作用得不到有效发挥。要解决这些问题,必须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相结合,以严肃认真的党内组织生活不断强化政治引领,使每个党组织都成为坚强战斗堡垒。
(三)严肃党内组织生活是保持党员队伍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需要。党内组织生活是党组织教育管理监督党员和党员进行党性锻炼的主要平台,是锤炼党性、提高党员思想觉悟的熔炉。党的十八大以来,广大基层党组织和党员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的部署要求,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进一步严密了党的组织,增进了党内团结,其中一条重要经验就是严肃党内组织生活,广泛深入开展党性教育、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教育,严肃认真开展党员民主评议、批评和自我批评,对党员干部严格教育、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要进一步严肃党内组织生活,营造山清水秀的政治生态,始终保持党员队伍先进性和纯洁性,确保党在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完全巩固。
二、明确严肃党内组织生活的总体要求
(四)突出政治性。党内组织生活的内容、方式,党组织对党员干部的激励、要求都必须突出政治性。要把学习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作为政治任务,把自觉维护中央权威、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作为政治原则,把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作为政治本色,把践行“三严三实”作为政治标杆,使广大党员接受教育、增强党性,不断提升自身政治素质和综合能力。
(五)突出严肃性。通过严格考勤、检查通报、谈话提醒等方式,督促党组织经常、严肃开展组织生活,引导党员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自觉、按时、足额交纳党费。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加强支部规范化建设,将“三会一课”有关要求作为党员学习培训的必修内容,各党支部要如实记录开展党内组织生活的时间、地点、参加人员、主题和详细内容等信息,做到准确、完整、清晰。对无故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的党员,对执行制度不力或监督不到位的党组织,要严格按照党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规定严肃处理。
(六)突出实效性。各级党组织要结合本地实际,积极适应新情况、善于运用新手段,认真研究设计党内组织生活的内容、形式、方法。坚持问题导向,经常摸准党员思想“脉搏”,分析、把握党员关注热点,充分尊重党员意愿和诉求,有针对性地安排党内组织生活内容。可利用社区、园区、企业等党建阵地组织开放式学习,利用党员教育基地、党员志愿服务点等组织现场式学习,利用“两微一端”新媒体资源开展线上“三会一课”,围绕党性教育、民主议事、为民服务等主题,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开展专题学习讨论、联系服务群众等活动,实现党员学习教育立体化、全覆盖。
三、严格落实党内组织生活基本制度
(七)坚持“三会一课”制度
党员必须参加党员大会、党小组会和上党课,党支部要定期召开支部委员会。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或党小组的组织生活。
1.党员大会
党员大会是党支部全体党员参加的会议,是党支部的最高领导机关,一般每三个月召开一次,根据需要可随时召开。主要任务是: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制定党支部贯彻落实的计划、措施;定期听取、讨论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对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讨论发展新党员和接受预备党员转正,讨论决定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选举支部委员会成员和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讨论需由支部大会决定的其他重要事项。
2.党支部委员会
党支部委员会是党支部的领导班子,负责领导和处理党支部的日常工作,一般每月召开一次,根据需要可随时召开。主要任务是:研究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和支部党员大会的决议和意见;讨论通过年度支部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讨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及党员发展对象,评选优秀党员;讨论支部工作重要事项和工作措施。
3.党小组会
党小组会的内容一般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和党支部的近期工作,结合本小组的实际情况,每月召开1-2次,每次解决1-2个问题。主要任务是:组织党员学习;研究如何贯彻执行支部决议和各项工作任务;党员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讨论对党员的处分等党务工作事项。
4.党课
党课的主要任务是对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党性、党的基础知识、时事政治、科技文化等方面的教育,一般每季度安排一次。“七一”前后,要集中安排一次党课。党支部书记要带头讲党课,也可以邀请专家学者、先进模范或其他党员讲党课。党课要体现政治性,用党的基本路线、基本理论、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和基本要求阐明观点、分析问题,做到讲政治、守原则,立场鲜明。重点是: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进行党章党规、党性党纪和党的知识教育,开展国际国内形势和时事热点教育。
实行党员领导干部讲党课报备制度。各级党员领导干部每年到所在党支部至少讲1次党课。县级领导干部,各乡局级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的党课讲稿在讲完后一周内报送县委协调办备案。
(八)坚持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制度
1.民主生活会制度
民主生活会制度,主要是指党员领导干部除参加所在党支部或党小组的组织生活外,还必须参加领导班子单独召开的以交流思想、总结经验、统一认识、批评和自我批评为主要内容的生活会。民主生活会应当经常化,遇到重要或者普遍性问题应当及时召开。年度民主生活会一般安排在当年第四季度至次年二月。
民主生活会的基本内容,主要是就以下问题进行对照检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维护中央权威的情况;坚持民主集中制,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制度,维护班子团结和谐的情况;正确行使权力,依法办事、履职尽责,求真务实、敢于担当的情况;履行管党治党责任,遵守廉政纪律的情况;执行中央和省市县委加强作风建设有关规定,改进领导作风,联系服务群众的情况;回应党员、群众、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下级党组织提出的意见;其他重要问题。
党员、干部必须严于自我解剖,应当在会上把群众反映、巡视反馈、组织约谈函询的问题说清楚、谈透彻,深入剖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接受组织监督。对待批评要有则改之、无则加勉,不能搞无原则纷争。
严格执行上级党委(党组)成员指导下级党组织民主(组织)生活会的制度。县委常委要分别参加指导所联系乡局级单位党委(组)班子民主生活会,乡局级单位班子成员要分别参加指导所分管二级单位和村(社区)党组织生活会。乡局级单位党委(党组)班子成员要对下级党组织生活会指导全覆盖。
民主生活会后十五日内,要向上级党组织报送会议情况报告和会议记录。报告的主要内容是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情况、检查出来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措施。
2.组织生活会制度
一般每季度或半年召开1次,也可根据需要随时召开。主要内容是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批评和自我批评必须坚持实事求是,讲党性不讲私情、讲真理不讲面子,坚持“团结一批评一团结”,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要求,敞开心扉、交换意见、沟通思想、互相帮助,达到消除隔阂、增进团结、统一思想、凝心聚力的目的。每次会议要突出主题,紧密联系党员和工作实际,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既解决实际问题,又解决思想问题,克服和纠正只谈工作不谈思想,只讲成绩不讲缺点,以及就事论事、敷衍了事的做法。
(九)坚持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党员要对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对照入党誓词、联系个人实际进行党性分析,强化党员意识、增强党的观念、提高党性修养。党员集中民主评议每年至少开展1次。民主评议党员实行“四评”:党员对照评议标准作出自我评价,自评打分;党员之间互相进行评议,摆问题,提意见;采取发放测评表的方式,对党员进行投票测评;党组织根据民主评议和平时掌握的情况,进行综合分析,确定优秀党员、合格党员、不合格党员等评定意见,并向本人反馈。对评为优秀等次的党员予以表扬;对党性不强、有不合格表现的党员,及时稳妥慎重给予批评教育、限期改正、劝其td或除名等组织处置。
(十)坚持谈心谈话制度
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要开展经常性的谈心谈话,坦诚相见,交流思想,交换意见。主要围绕党员、群众的思想、工作、学习、生活进行沟通交流,提出意见建议,做到消除误会隔阂,达成思想共识。对涉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指示、决策的重大问题,要及时提醒党员认真贯彻执行。对党员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和生活作风等方面的苗头性问题,要及时谈话提醒。谈心谈话要力求讲真话、动真情、亮真心,做到与人为善,坦诚相见,切实把问题谈开、把思想谈通、把意见谈透,着力提振党员干部精气神。
领导干部要带头谈,也要接受党员、干部约谈。党委(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每半年至少开展谈心谈话1次,班子成员之间可结合民主生活会、日常工作沟通等开展谈心谈话。发挥支部战斗堡垒作用,书记要经常与党员谈心谈话,发现问题及时提醒,对表现好的党员要及时表扬鼓励。
四、切实用好“支部主题党日”基本载体
(十一)深化“支部主题党日”
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把“支部主题党日”作为学的基本载体、做的重要平台,作为落实组织生活的基本制度安排,长期坚持下去。全县各党支部统一固定每月第一周的星期一为“支部主题党日”(节假日顺延),组织党员扎实开展活动,时间不少于半天。党员人数较少的单位,可安排本单位所有党支部一起集中开展活动。按照“每个支部动起来、一名党员不掉队”的要求,实现全县每个支部、每名党员全覆盖。各党支部要悬挂或摆放党旗,党员参加活动时必须佩戴,在按要求完成齐唱国歌、重温入党誓词、交纳党费、集体诵读党章、学习党规、系列讲话和先进典型、讲党课、谈体会感言等七项规定动作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开展专题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开展党务公开、通报相关情况等工作。各党支部还要结合实际,自选特色实践活动,促使广大党员立足岗位作贡献,确保“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扎实有效开展。
五、加强组织领导
(十二)落实主体责任。乡局级单位党委(党组)要全面履行加强和规范党内组织生活的领导责任,深入开展严肃党内组织生活宣传教育,把严肃党内组织生活列为党员、干部教育培训的必修内容。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党支部对严肃党内组织生活、从严教育管理党员负直接责任,党支部书记及时对组织生活作出安排,明确专人及时通知提醒支部全体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按要求参加组织生活。
(十三)坚持以上率下。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强化组织观念。要按照党章规定严格执行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带头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交流思想,诚恳听取群众意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模范执行党支部通过的各项决议,引导和带动其他党员认真参加组织生活。对未按规定参加组织生活的,要约谈提醒;对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告、不如实报告或隐瞒不报的,要严肃处理。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情况,每年要结合民主生活会,向上级党组织报告。
(十四)发挥党员主体作用。严肃党内组织生活是每名党员应尽的义务和责任。党员参加党内组织生活,要以主人翁的姿态,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善于、勇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总结工作经验,揭露和纠正工作中的缺点错误,对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党的建设等重大决策和党内重要文件的制定,提出意见和建议,更好地推进党的事业发展。各级党组织要加强对党员的激励引导,对民主评议和不合格党员评定标准进行分类细化,创新党员发挥作用载体,完善党员作用发挥评价机制,增强党员参加党内组织生活的动力。以党员民主权利保障制度的强制性和约束力,激发党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使其积极参与到党的建设和推动发展上来。
(十五)强化监督检查。乡局级单位党委(党组)要对“三会一课”等党内组织生活经常进行分析研究,有针对性地提出加强和改进工作的办法措施。上级党组织要加强对下级党组织的指导监督检查,县委组织部、县委协调办、县委督导组每年要定期开展集中检查,采取巡回检查、专项调研、随机抽查等方式,进行日常督促管理。把严格党内组织生活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列为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评价各地基层党建工作的重要依据。对党内组织生活制度不健全、落实不到位的,要责令限期整改。对基层党组织负责人落实党内组织生活制度不力的要进行约谈、诫勉谈话。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三会一课”的党员,要进行谈话提醒、批评教育,拒不改正的按规定作出组织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