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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

日期:2021-04-25  类别:最新范文  编辑:一流范文网  【下载本文Word版

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 本文关键词:安全生产,整治,工作方案,大排查

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 本文简介: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为确保2017年厦门会议和党的十九大期间全县全乡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根据《泉州市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x安委〔2017〕x号)和《安溪县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x生委[2017]x号)的部署要求,乡党委政府决定,从即日起至今年10月31日止,在全乡

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 本文内容:

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

为确保2017年厦门会议和党的十九大期间全县全乡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根据《泉州市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x安委〔2017〕x号)和《安溪县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x生委[2017]x号)的部署要求,乡党委政府决定,从即日起至今年10月31日止,在全乡范围内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特结合我乡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坚持标本兼治、关口前移、超前辨识,坚持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立足当前,突出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深入开展以隐患排查治理和“打非治违”为重点的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点准穴位,精确发力,全力找问题、补短板、堵漏洞,最大限度消除事故隐患和问题、有效管控各类安全风险,全面夯实安全生产基础,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厦门会议和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集中整治一批安全生产领域的事故隐患,打击一批当前表现突出的非法违法行为,整顿一批严重违规违章企业,关闭取缔一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单位,严厉惩处一批非法违法单位责任人,有效防范有较大社会影响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坚决防范和遏制较大生产安全事故、杜绝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厦门会议、党的十九大期间不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和群死群伤事件,为厦门会议和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提供坚实的安全生产保障。

三、排查整治范围

全乡安全生产各行业和领域。重点紧盯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交通运输、民爆、消防、特种设备、燃气管线、水电油气煤等重要基础设施、“三合一”及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行业领域。

四、主要任务和重点内容

(一)主要任务。各村各有关单位针对本村和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重要环节、重点部位,分别部署实施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按照“查一查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是不是彻底,查一查企业主体责任是不是已经落实,查一查部门监管责任是不是已经落实”和“查短板补短板,切实把安全风险控制在小、解决在早”的要求,深入细致地排查和整治各类事故隐患,消除安全盲区和死角,堵塞安全监管漏洞,尤其是要彻底整治易导致群死群伤事故的重大隐患,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做到从严查处、打击到位。全面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持续抓好重要领域、重要目标、重要单位、水电油气煤等重要基础设施、非煤矿山、公共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防范和风险管控工作。

(二)重点内容。全面排查整治各类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特别是隐患和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安全风险管控情况;全面排查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特别是健全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投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落实台风汛期和高温天气等特殊季节及灾害天气安全防范措施等情况;全面排查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和措施落实情况,特别是堵塞安全监管漏洞,清除看不到、管不着的安全监管盲区,理清安全监管职责交叉等情况;全面排查应急救援队伍、物资装备、预案及演练、教育培训和应急处置等情况。重点整治无证或证照不全从事生产经营的行为,关闭取缔后又擅自从事生产经营的行为,迟报、漏报、谎报、瞒报事故的行为,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行为,不按规定进行安全培训或无证上岗的行为,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行为,及其他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

五、工作步骤

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自即日起至2017年10月31日止,具体分为五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组织自查自报,及时整改隐患(即日起至5月31日)。以隐患排查、问题整改为主线,广泛发动、动员组织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并通过“智慧安监”或本行业(领域)监管平台及时上报情况。各有关单位要明确目标任务、要求和职责分工,整合资源力量、健全工作机制、健全完善应急预案,并加强督促指导和抽查。坚持条块结合、以块为主;查改结合、以改为主,集中开展事故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全面动员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开展隐患自查自纠,立查立改,对事故易发多发的行业领域进行普查。对排查出的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要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销号清单等,并找准问题和短板,列出隐患治理和“打非治违”任务清单,定准对策措施,倒排时间表,集中力量攻坚,及时治理纠正非法违规行为、消除事故隐患,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责任到位、化解管控到位。

第二阶段:强化检查指导,督促落实整改(6月1日至7月31日)。以查漏补缺、实地督导为主线,全力补齐短板。各有关单位要在生产经营单位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加强督促检查,层层组织对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和执法检查,严格执法措施,确保完成任务清单。对事故易发、多发的企业和行业领域,要采取明察暗访、联合执法、突击检查、专家会诊等各种形式,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封堵漏洞。对重大风险点要采取果断措施,落实防控力量和措施,严防死守。要组织开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演练和评估,进一步健全完善应急预案。要采取“回头看”、“找茬”和“挑刺”等形式开展督导检查,有步骤、有节奏地梯次加强安全监管强度,检查事故隐患是否整治到位,检查非法违法行为是否有效打击,检查风险隐患是否遗漏新生,巩固成果,提升成效。

第三阶段:强化风险管控,落实约束措施(8月1日至8月31日)。以实效检验、强化效果为主线,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严格落实各项管控措施,开展全方位、全覆盖、不间断的安全巡查。各有关单位要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管理不严格的生产经营单位,要采取果断措施,该停产整顿的立即予以停产整顿,该关闭的立即予以关闭。要增加督导检查频次,进一步查漏补缺,确保各类事故隐患整改和非法违法行为打击到位。

第四阶段:开展“回头看”,严格应急值守(9月1日至9月30日)。以严防死守、盯死看牢为主线,全员发动,全力以赴为厦门会议召开创造安全稳定环境。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和执法检查,保持高压态势,采取高密度、高频度的巡查和“回头看”检查,确保该停的停到位,该管的管到位,并持续抓好重要领域、重要目标、重要单位、水电油气煤等重要基础设施、非煤矿山、公共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防范和风险排除管控工作。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及事故报告制度,确保信息渠道畅通、报送及时准确,确保本单位应急值守及应急通讯处于良好备勤状态,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第五阶段:总结工作经验,巩固提升成果(10月1日至10月31日)。以总结梳理、巩固提升为主线,在全面总结厦门会议安全生产事故防控工作经验做法的基础上,进一步巩固提升,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确保党的十九大期间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并固化经验做法,反思问题不足,形成长效机制。

六、职责分工

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坚持条块结合、以块为主,严格按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职责分工和“宁可有交叉、不能留缝隙”要求,由乡政府统一领导,乡直各有关单位按照本单位职能和职责分工负责组织实施。县直有关单位的主要职责分工如下:

(一)文体中心负责教育系统(包括民办学校、学校实验室等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牵头负责校车的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

(二)文体中心负责文化、体育和新闻出版行业领域(含博物馆、文物保护单位、图书馆、文化馆、文化站、体育馆、经营性文化娱乐场所、网吧、印刷厂等)的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

(三)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中心负责民爆(销售企业)、信息化等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配合乡安监办抓好职责范围内工业企业的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

(四)乡卫计委负责卫生系统(含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计划生育机构等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

(五)派出所负责民爆物品使用储存仓库等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和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安全监管。

(六)民政办负责社会福利机构等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

(七)国土资源所负责未取得采矿许可证非法采矿等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

(八)国土所和城镇规划办公室负责房屋建筑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牵头负责渣土车的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

(九)供销社负责供销系统的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

(十)派出所负责道路运输、公路水路建设(职责范围内)等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

(十一)农业服务中心负责农业系统(包括渔业生产、渔业船舶等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

(十二)林业站负责林业生产、加工、经营企业和森林公园等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

(十三)水利站负责水利工程、水利设施、河道采砂、水利风景区等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

(十四)工商所负责商贸、粮食等行业(含大型商场超市)的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

(十五)安监办负责特种设备、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单位和化妆品生产企业及餐饮企业等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

(十六)安监办负责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等行业工业企业的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

(十七)安监办负责消防领域的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

其他各有关单位按各自职能负责本行业领域、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派出所、工商、环保等执法部门要加大执法力度,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打非治违”。

七、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精心组织。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由乡政府统一领导和部署,由乡安监办具体负责组织、协调,乡直有关单位各负其责,统筹协调推进各行业领域的大排查大整治工作。乡直各有关单位要把做好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保障厦门会议和党的十九大期间安全生产作为第一位的政治任务,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切实加强对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整治责任。坚持问题导向,瞄准短板和薄弱环节,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方案并组织实施。

(二)强化督导,扎实推进。乡直各有关单位要建立完善协调机制,遇有整治难点问题,及时反映沟通,做好信息研判和会商。乡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将亲自协调、亲自研究、亲自督办,带头深入一线加强指导检查。乡安监办要切实履行综合协调、督促检查等职责,建立督查暗访制度,加大工作力度,推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落实到位。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情况将纳入今年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对因工作不落实、不到位、不负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予以警示通报或约谈,并按照相关规定严肃追究当事人及相关领导的责任。

(三)强化措施,确保实效。乡直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细之又细、严之又严、实之又实、全之又全”、“宁可有交叉、不能留缝隙”要求,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细致排查各类隐患,切实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走过场;对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零容忍”,采取有效措施,及时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整改。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处罚;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厉追究法律责任。对隐患严重的生产经营单位,要依法采取临时强制措施,视情挂牌督办,防止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对安全生产领域的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投诉举报,务必做到迅速核查、及时回复。乡直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应急值守,强化应急处置保障和演练工作,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确保应急处置及时有效。

(四)强化宣传,营造氛围。乡直各有关单位要充分借助各类新闻媒体,采取各种方式,加大对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的宣传报道,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引导广大职工群众广泛关注、积极参与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力营造安全生产“齐抓共管、人人参与”的良好舆论氛围。加大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力度,鼓励群众举报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

篇2: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考核方案

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考核方案 本文关键词:安全生产,大检查,考核,方案,工作

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考核方案 本文简介: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考核方案按照省安委会对各地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进行专项考核的部署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考核工作,制定本考核方案。一、考核主要内容(一)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情况。重点考核政府和企业是否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和省安委会、省安委办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部署,全面建立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责

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考核方案 本文内容:

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考核方案

按照省安委会对各地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进行专项考核的部署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考核工作,制定本考核方案。

一、考核主要内容

(一)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情况。重点考核政府和企业是否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和省安委会、省安委办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部署,全面建立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责任制,层层落实责任措施,制定工作方案,全面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

(二)组织开展对标检查情况。重点考核市、县政府结合实际制定检查表,明确检查事项、具体内容和检查标准,深入企业开展对标检查,是否对高危行业领域企业做到检查全覆盖。

(三)全面开展自查自改情况。重点考核市、县政府和企业,坚持问题导向,严格组织自查自改,对照政府层面检查内容,坚持问题导向,建立问题和隐患清单,落实整改责任措施,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及时整改。

(四)依法严惩违法违规行为情况。重点考核市、县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是否依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落实“四个一律”执法措施。

(五)落实发现问题隐患整改情况。重点考核市、县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国务院安委会第25综合督查组、国务院安委办第14督导组和省安委办综合督查组及各部门专项检查组发现的问题和隐患整改情况。对大检查以来发现的重大隐患是否按照“五到位”的要求,实行挂牌督办,确保整改到位。

(六)依法关闭取缔违法违规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情况。重点考核市、县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是否依法关闭取缔违法违规企业,是否按要求关闭退出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和标准规范的企业。

(七)集中曝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和重大事故隐患情况。重点考核是否按要求对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和重大事故隐患每月集中曝光一批(次)。

(八)深入开展专项整治情况。重点检查市、县开展煤矿百日安全大整治、危化品、道路交通、非煤矿山、建筑施工、烟花爆竹、粉尘作业、消防、城镇燃气等重点行业领域及人员密集场所安全专项治理等。

(九)严肃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情况。重点考核是否对大检查工作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重大事故隐患不整改的单位和责任人实行严肃问责,是否对大检查期间发生事故的单位和相关责任人严肃追责。

(十)企业落实安全生产大检查主体责任情况。重点检查“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对安全生产大检查重视不够,自查自改不全面、不彻底”等问题,着力督促企业完善落实全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安全管理工作制度、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二、考核方式

安全生产大检查考核工作由省安委办组织,以省安委办综合督查组开展“回头看”和实地督查考评为主,结合大检查日常工作情况进行综合考核评定。各综合督查组按照考核的主要内容和考评细则的要求,在开展“回头看”和综合督查检查工作中对所负责的地区进行考评。

三、考核程序

(一)考评准备。省安委办研究制定大检查工作考评方案和细则,组织综合督查组联络人员开展学习培训。各综合督查组学习方案和细则,明确工作任务,并提前通知被考评地区准备相关资料和企业名单。

(二)现场考评。各督查组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问询座谈、实地检查等方式了解被考评地区总体工作情况,深入基层、企业实地抽查,对照大检查工作考评细则进行评分。

(三)考核评分。省安委办根据大检查各督查组考评结果,结合前期大检查开展情况总体评分。督查组考评以100分计,占考核得分的70%;省安委办对前期大检查开展情况考评以100分计,占考核得分的30%。总成绩直接纳入市级政府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考核总评分(占比10%)。

四、有关事项

(一)检查考评要重点关注大检查查不出问题,查出问题不执法,执法不处罚等问题,通过问题的督导,倒逼大检查工作的有效落实。

(二)检查考评突出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强化企业对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落实。抽查企业根据各地区实际,重点在煤矿及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企业、烟花爆竹生产企业、“两客一危”运输企业、建筑施工企业、冶金等工贸企业和人员密集场所中选样。

(三)检查考评要对国务院安委会巡查、督查和国务院安委办督导反馈的隐患和问题进行核查,对问题整改组织部署不周密,敷衍了事,不负责任,工作措施不得力、进展迟缓的地方和部门,要进行批评、约谈、通报。

(四)要严肃工作纪律,严格做到实事求是、科学严谨、客观公正、公开透明。

篇3:XX乡镇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XX乡镇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本文关键词:安全生产,乡镇,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XX

XX乡镇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本文简介:XX乡镇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根据县政府安委会《上xx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上xx县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xx安委〔2016〕x号)要求,为确保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召开期间,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并做好县政府对我镇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的各项准备工作,镇政府研

XX乡镇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本文内容:

XX乡镇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县政府安委会《上xx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上xx县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xx安委〔2016〕x号)要求,为确保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召开期间,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并做好县政府对我镇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的各项准备工作,镇政府研究决定,2016年10月至11月底,在全镇范围内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把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作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全面深入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堵塞安全监管漏洞,强化安全生产措施。通过安全生产大检查,全面摸清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落实责任、认真整改、健全制度,彻底排除重大安全生产隐患,依法关闭取缔非法违法企业,进一步增强全社会安全意识,提高安全生产保障水平,有效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为建设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的新上xx创造良好安全生产环境。

二、主要内容

(一)检查范围

全镇辖区所有村、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以下简称“各单位”)。重点检查矿山、尾矿库、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消防、道路交通、水上交通、建筑施工、水利、电力、农业机械、渔业船舶、特种设备、民爆器材等行业领域。突出事故多发的重点地区和重点部位,突出学校、医院和文化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突出农民工等人员集中的劳动密集型企业,突出反复发生、长期未得到根治的重点问题开展检查。

(二)检查内容

1.各村、镇直有关单位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县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规定要求及中央领导同志一系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落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开展“打非治违”,强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是否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是否把安全生产工作放在重中之重的位置来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责任分工是否明确、是否清晰、是否落实,是否做到监管工作的全覆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是否取得实效;2016年度省、市、县安全生产考核工作任务分工中各项工作是否完成。

2.各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是否落实到位,是否把安全第一、生命至上、保护职工生命作为最重要的职责,各类安全生产制度是否健全完善;各类建筑、设施、设备、生产经营各个环节是否符合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制度的要求;依法依规组织生产经营建设,加强安全管理、标准化建设、科技支撑、教育培训、持证上岗、应急管理等安全生产基础工作情况;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和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情况。

3.各村、镇直有关单位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情况,重点检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重大危险源监测监控、事故应急处置等工作机制落实情况;开展事故查处情况,重点检查责任追究是否严格依法依规,各类防范措施是否落到实处,相关安全标准、制度是否完善。

(三)检查重点

1.交通运输:要扎实推进道路交通综合整治三年提升工程,抓好省、市、县为民办实事道路交通危险路段整治工作,加强对重点路段的安全监管,严查各类交通违法违规行为,重点监控校车、危险品运输车、渣土车的安全运行,严厉打击“三超一疲劳”等交通违法行为。(牵头单位:交管站、道安办,配合单位:派出所、村建站、中学、小学、幼儿园、公路养护站等相关部门)

2.矿山:要加强巡查,严打非法盗采行为,一经发现,采取得力措施,及时上报县有关部门,严厉打击。。(牵头单位:国土所、派出所)

3.消防:要深入排查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等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确保消防设备设施齐全完好,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防火灾、踩踏等群死群伤事故发生。(牵头单位:派出所,配合单位:民政办、中学、小学、幼儿园、卫生院、安监站、村建站、文化站等相关部门)

4.危险化学品与烟花爆竹:要加强对危化品生产经营企业重大危险源的监管,结合危化品和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督促企业强化危化品罐区的安全管理,做好防雷、防火、防爆、防汛工作,防止台风暴雨等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牵头单位:安监站,配合单位:企业服务中心、村建站、派出所等相关部门)

5.建筑施工:要深刻吸取三明泰宁“5.7”特大泥石流事故教训,加强对建筑工地、生产厂房、施工现场临时建筑物的排查检查,临山施工现场临时建筑物、仓库选址应进行安全论证和地灾评估,严格落实龙门吊、塔吊等起重机械设备和外脚手架等高空作业设备设施的防风加固措施,加强深基坑、高边坡、弃渣(土)场等重大危险源隐患排查整治,突出监控重点,防止发生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牵头单位:村建站,配合单位:交管站、水利站等相关部门)

6.旅游安全:要加强对景区、宾馆、营地等旅游场所的安全管理,做好对游船、游乐设施、救生、水上垂钓等旅游设备设施和项目的安全检查。(牵头单位:旅游管理部门,配合单位:派出所、文化站、交管站、兽医站等相关部门)

7.学校安全:要切实做好学生的安全工作,积极预防学生因交通、火灾、溺水、触电、饮食卫生、外出活动等引发的安全事故。(牵头单位:中学、中心小学、中心幼儿园,配合单位:派出所、交管站、卫生院、市场监管部门等相关部门)

此外,冶金有色、城镇燃气、水上交通、民爆物品、特种设备、农业机械、渔业船舶、医院等其他重点行业(领域)以及事故多发的重点地区和重点部位也要结合各自实际,认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确保安全生产。

三、检查方式

(一)各村、镇直有关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对辖区内、行业领域内的各类单位做到检查全覆盖。镇政府安办要加强组织协调和指导。

(二)各村、镇直有关单位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和“三个必须”的原则,突出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监管监察的重点和薄弱环节,认真组织本辖区、本行业领域的检查督查;要认真对照2016年度省、市、县安全生产考核工作任务分工的内容,进行认真梳理,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应完成而未完成的工作任务要求采取措施进行补缺补漏。对9月份开展过专项检查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三合一”场所、燃气、锅炉压力容器管道等行业领域,采取“回头看”的方式,进一步巩固专项检查的成果。各有关部门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做好跟踪落实整改,重大问题要一件一档,实行闭环管理;要将检查发现的重大问题和整改落实情况及时通报县政府,并抄送县政府安办。

(三)要创新检查方式,在全面督查检查的基础上,采取明察暗访、突击夜查、随机抽查、交叉检查等多种方式进行。对重大隐患,要上报挂牌督办、一盯到底。

(四)要把安全检查与严格执法相结合。对检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必须现场依法提出处理意见,对存在重大隐患的,要依法停产整顿,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复产必须经过验收。要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上报关闭取缔;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处罚;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厉追究法律责任。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各村,镇直有关单位要明确工作责任,结合实际情况,做好动员部署,落实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镇政府将把本次大检查工作开展及落实情况,作为2016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重要内容纳入考评。

(二)加强宣传发动,引导社会参与。各村、镇直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采取各种方式,对安全生产大检查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及时组织报道先进典型和经验。要充分发挥群众和舆论监督作用,鼓励通过各部门设立的举报电话、举报平台等举报安全隐患,及时兑现举报奖励。同时对安全检查走过场、隐患排查治理不力的,要予以公开曝光。

(三)敢于动真碰硬,务求取得实效。安全生产大检查要切实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走过场,以更加“严细实”的作风,以对隐患和问题“零容忍”的态度,坚持“命”字在心,“严”字当头,敢抓敢管,忠实履行职责,带头深入基层、深入现场,督促指导,周密部署、狠抓落实,确保大检查取得实效。

(四)坚持标本兼治,构建长效机制。要把安全生产大检查与“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与今年来安排部署的安全专项整治相结合,利用现代信息手段,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要把大检查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总结提炼。要将安全检查贯穿于日常安全管理和监督工作中,督促企业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细化到每个岗位的隐患排查整改制度,着力提升企业安全保障水平。

在大检查工作结束后,各村、镇直有关单位要将大检查工作的开展、查处的隐患和问题、整改落实、以及好的经验做法等情况形成总结报告,于11月18日前将电子文档和纸质文档报镇政府安办,由镇政府安办汇总后向县政府安办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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