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机“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本文关键词:农机,安全生产,活动方案
农机“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本文简介:2017年农机“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为深入宣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决策部署,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7年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x委办〔2017〕x号)要求,我司决定结合农机行业特点,以“全面落实农机手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主题,组织开
农机“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本文内容:
2017年农机“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为深入宣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决策部署,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7年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x委办〔2017〕x号)要求,我司决定结合农机行业特点,以“全面落实农机手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主题,组织开展农机“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创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思路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全面落实农机手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主题,聚焦改革发展、监管执法、事故预防和安全法规知识等内容开展系列宣传教育活动,推动农机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在全社会凝聚弘扬安全发展理念、支持安全生产的共识,为防范遏制农机重特大事故,实现农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筑牢思想基础。
二、主要内容
(一)开展安全发展主题宣讲活动
各级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和安全监理机构要紧密围绕宣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和《安全生产法》的主要精神,立足落实安全责任,推动依法治安,普及安全知识,提高安全素质,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引导广大农机手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切实推动农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各级农机管理部门负责人要通过作专题报告、发表电视讲话、接受采访、参加农机安全宣传咨询日、与农机手谈心等形式,教育引导农机手树立安全发展观念,坚守安全红线和法律底线,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组织监理干部下基层活动,深入农村集市、田间场院、农机经营维修网点和农机合作社等农机生产经营场所,向广大农民群众及农机手进行安全专题宣讲,广泛宣传农机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操作知识,切实提高广大农机手安全生产意识和能力。
(二)开展“6·16”全国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
6月16日,农业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在内蒙古、福建、广东、青海4省(区)同步组织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和农机监理机构要统一行动,深入田间地头,通过现场发放农机手安全倡议信、农机安全生产知识宣传画册和农机安全操作挂图,播放农机安全宣传片等方式,集中宣传农机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安全知识和自救互助方法等,解答农民群众有关农机安全生产、农机化生产技术和农机惠农政策等方面的问题,强化安全宣传教育和安全执法检查。各地要积极开展媒体宣传咨询活动,通过在电视、报刊开设访谈栏目、发表文章、发布微博、微信等形式,集中宣传农机安全生产重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普及农机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进一步推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农机安全生产工作。
(三)开展“三夏”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
要结合“三夏”农机生产实际,组织人员深入重点地区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确保“三夏”农机抢收抢种作业安全。深入开展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和农机“打非治违”行动,严厉打击农业机械无牌行驶、无证驾驶、假牌套牌、未检验作业等行为,有效治理违规发放拖拉机牌证、瞒报谎报事故等非法违规行为,排查事故隐患,努力提高上牌率、检验率、持证率“三率”水平,促进农业机械化安全发展。坚持寓农机监理于服务之中,将农机安全监管与安全宣传、驾驶操作培训等安全服务有机结合起来,主动深入生产一线为农民服务。
(四)开展农机事故警示教育和应急演练活动
要通过组织农机手观看警示教育片、举办事故案例和事故模拟教育培训展览,组织事故反思大讨论等形式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对典型事故进行剖析,吸取事故教训,讲解安全知识,强化安全意识,推动安全生产工作。要学习借鉴全国农机事故应急处置演练活动的好经验和好做法,组织开展不同层级、形式多样的农机事故应急演练,加强应急基础建设,增强应急意识,掌握处置要点,提高农机事故科学施救和事故灾难应急救援能力。
(五)开展送农机安全知识下乡活动
要加强农机安全文化建设,组织本地区、本单位职工、广大农民群众、农机手积极参与安全精神、理念、制度、警句征集,夯实安全生产文化基础。中国农业机械化信息网将创设农机安全文化建设专栏,各地可将创作的农机安全文化作品择优推荐到专栏上,供各地交流学习。各级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和安全监理机构要结合安全生产宣传活动,深入一线送农机安全知识下乡,积极引导农民机手学习安全知识、掌握操作要领、加强机械检查、排除安全隐患,切实提高安全操作技能和安全生产意识。要全面落实好免征农机监理5项收费的政策,积极协调财政部门落实保障资金,保证工作正常开展。要进一步推动农机报废回收试点、农机安全生产防护性能提升试点工作有序开展,以点带面,进一步预防和减少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农业机械事故的发生。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宣传教育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积极作用,把农机“安全生产月”活动纳入全年农机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落实。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要建立活动领导机制和工作协调机制,成立专门的活动组织机构,制定实施方案,保障经费投入,分解细化任务,层层落实责任,加强督导检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实落细。
(二)务求活动实效。要切实把“安全生产月”活动与防范遏制农机重特大事故结合起来,与落实安全监管工作职责结合起来,与推进农机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结合起来,深入农业生产一线,因地制宜策划好活动,从严从实从细开展好活动,努力使各项活动落地生根。
(三)加强跟踪调度。要加强对农机“安全生产月”活动信息的跟踪调度,及时掌握相关动态,将好的做法和经验编辑成简报或信息报我司。简报要数据翔实、文字简明扼要,每篇控制在1000字以内。为了掌握各地的工作动态,工作成效,请各省(区、市)农机化主管部门于5月31日前将2017年农机“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7月3日前将工作总结及《农机安全监管活动统计表》(见附件),以纸质文件和电子文本两种方式报农业机械化管理司安全监理处。
联系人:x
篇2:XX农机化局春运工作方案
XX农机化局春运工作方案 本文关键词:春运,工作方案,农机化,XX
XX农机化局春运工作方案 本文简介:XX农机化局2016年春运工作方案2016年春运从1月24日开始至3月3日结束,为期40天,为认真做好2016年春运工作,让广大群众度过安定、祥和的传统佳节,实现“平安、畅通、和谐、稳定”的春运工作目标,确保我区农机春运安全,特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春运
XX农机化局春运工作方案 本文内容:
XX农机化局2016年春运工作方案
2016年春运从1月24日开始至3月3日结束,为期40天,为认真做好2016年春运工作,让广大群众度过安定、祥和的传统佳节,实现“平安、畅通、和谐、稳定”的春运工作目标,确保我区农机春运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春运工作的决策部署,严格践行“三严三实”要求,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合理调度、突出重点,杜绝群死群伤重特大农机安全事故,确保春运期间人民生活正常、有序、安全,确保2016年春运工作万无一失。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全区农机春运工作的组织领导,区农机化局成立2016年春运安全领导小组,由易文松同志任组长,陈其中同志任副组长,聂xx等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区农机监理大队,由聂国喜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电话:xx。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导、综合协调春运工作,处理春运工作中出现的突发事件以及各种矛盾和问题。
三、工作措施
(一)切实加强宣传教育
1、充分利用手机短信、广播、电台、横幅、标语、板报等多种形式开展春运安全宣传。
2、加强安全警示教育,区监理大队及监理中队要用宣传车深入乡镇墟场、田间地头、人口密集地、进城入口,巡回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讲解灌输安全知识。给每个拖拉机驾驶员,发放一份“致拖拉机驾驶员的一封信”,并发送一条安全警示短信。
(二)认真开展隐患排查
区监理大队各监理中队要深入各乡镇开展农机安全隐患的排查,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并将严重的难以整改到位的农机安全生产隐患及时通报给党委政府,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局面。
(三)积极参加整治行动
各监理中队要主动加强与公安、交警、交通等部门的配合,加大对上道路行驶的拖拉机的检查整治力度。严禁拖拉机违法载人、人货混装、黑车非驾及酒后驾车。一经发现拖拉机非法载客营运,要坚决依法取缔,并依法收缴有关证照。
(四)建立春运值班制度
区局和监理大队及各监理中队在春运期间要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上报情况,并做好交接记录和电话通知记录。
xx区农机化局
篇3:农场重特大农机事故安全应急处理预案
农场重特大农机事故安全应急处理预案 本文关键词:预案,农机,农场,应急处理,重特大
农场重特大农机事故安全应急处理预案 本文简介:2015年共青农场重、特大农机事故应急处理预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做好共青农场重、特大农机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理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生命财产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省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第二条本预案适用于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农业机械在本省境内发生的重、特大农机事故应急处理工作
农场重特大农机事故安全应急处理预案 本文内容:
2015年共青农场重、特大农机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做好共青农场重、特大农机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理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生命财产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省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
本预案适用于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农业机械在本省境内发生的重、特大农机事故应急处理工作。
第三条
本预案所称重、特大农机事故,是指农业部《农用拖拉机及驾驶员安全监理规定》所界定的重、特大农机事故,即重大农机事故:死亡一至二人,或重伤三至十人,或轻伤十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在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特大农机事故:死亡三人以上,或重伤十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在二万元以上。
第四条
实施本预案坚持以下原则:
1、救人高于一切;
2、施救与报告同时进行,及时救治,逐级报告;
3、局部服从全局,下级服从上级;
4、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密切配合;
5、最大限度的减少损失,防止和减轻次生损失;
6、实施属地管理,在农场的统一领导下,建立统一、有序和高效的应急处理机制,接受同级及上级政府和有关主管部门领导。
第五条
农机科应当加强对农机安全生产的管理工作,保证农机事故处理装备的投入和使用,保障农机事故应急处理预案的有效实施。
第二章
事故应急处理机构
第六条
共青农场成立重、特大农机事故应急处理指挥中心,统一指挥本辖区范围内重、特大农机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应急处理指挥中心下设的办公室,作为重、特大农机事故应急处理工作常设机构。各管理区、居民组及所属各公司也要成立相应的事故应急处理机构。
指挥中心组成:
总
指
挥:苏景强
副总指挥:曹洪训
李强
成
员:
时妍
代玉良
办公室设在农机安全监理所,李强兼任主任,电话:3771141。
第七条
应急处理指挥中心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有关主管部门和上级农机部门对事故应急处理工作指示,提出应急处理具体措施,负责相关情况上报工作。
2、指导监督应急处理工作,协调解决应急处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3、掌握应急处理动态状况,及时调整部署应急工作措施。
4、完成有关部门和上级农机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八条
应急处理指挥中心应当在有关部门和上级农机部门领导下,迅速、果断地做好事故应急处理工作。
第三章
事故报告制度
第九条
事故发生后,指挥中心接到重、特大事故报告后须立即向分局农机监理站和安监部门报告。
第十条
事故发生后,农机科应在24小时内写出农机事故快速报告,逐级上报。
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发生农机事故的机械、机主姓名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
2、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估算;
3、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
4、事故抢救处理的情况和采取的主要措施;
5、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事故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
6、事故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报告时间。
第四章
事故应急处理程序
第十一条
农机科当得知发生重、特大农机事故或收到相关肇事呼救后,应当立即启动本预案。
第十二条
农机科接到事故报告后须迅速赶赴现场,同时协调公安、急救、保险等部门联合行动;积极抢救受伤人员,有效地维护现场秩序,划定现场保护范围;勘察事故现场,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确认证人(有条件的立即取证);安抚群众,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第十三条
在应急处理工作中,上级农机部门采取措施之前由农机科负责,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
第十五条
重、特大农机事故发生后,启动应急预案的农机事故应急处理指挥中心须立即组织有关部门组成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取证,查清事故原因,确认事故性质,认定事故责任,制定整改措施。
第十六条
农机科应在事故处理完毕后一周内向上一级农机部门写出详细处理报告。
第五章
其
它
第十七条
生产技术部根据本预案及上级有关要求,分别组织制订或完善农机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并负责组织演练、实施。
第十八条
本预案是生产技术部在重、特大农机事故发生后,进行事故调查处理的指导性意见,事故的调查处理按国家、省和市有关法规进行。
第十九条
对处理组织不力,造成事故损失扩大的有关人员,按有关规定追究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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