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物业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讨论稿衡阳 本文关键词:衡阳市,信用评价,管理办法,物业,讨论稿
衡阳市物业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讨论稿衡阳 本文简介:衡阳市物业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讨论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物业管理市场秩序,提高物业管理服务水平,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推动物业企业资信评价体系的建立,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信用评价依托“衡阳市物业企业信息系统”数据库,运用定性与定量分析办法,结合计算机量化打分,对物业企业在一
衡阳市物业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讨论稿衡阳 本文内容:
衡阳市物业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讨论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物业管理市场秩序,提高物业管理服务水平,
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推动物业企业资信评价体系的建立,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信用评价依托“衡阳市物业企业信息系统”数据库,运用定性与定量分析办法,结合计算机量化打分,对物业企业在一定期限内依法经营情况进行评价。评价结果是对物业企业开展信用教育、赋予信用资产、实施信用激励和信用约束、公示信用况状况的依据。
第三条
“衡阳市物业企业信息系统”是记录物业企业基本情况,经营情况及诚信状况的信息系统。
第四条
衡阳市房产管理局负责全市物业企业信用评价的监督,衡阳市物业管理协会负责全市物业企业评价工作的具体实施。信用评价结果通过《衡阳物业管理网》定期向社会公示,按受社会监督。
第五条
信用评价系统为一级管理,衡阳市物业协会具体负责全市物业企业的评价工作。
第二章
信用评价的内容和方法
第六条
信用评价采用在信用基本分基础上加分与减分的办法进行,每个企业信用基本分确定为100分,信用评价的内容为“衡阳市物业企业信息系统”记录数据,具体为企业信息、从业人员信息、管理项目信息、营业信息、良好行为及不良行为等数据。
第七条
企业信息包括企业基本情况、工商注册信息、资质信息、企业简介、企业管理制度和标准建立情况等数据。指标全部填写且真实有效,加30分;漏填、错填,每项扣1分;提供虚假信息,每项扣10分,且视具体决定是否记入不良行为,追加扣分。
第八条
从业人员信息包括法人代表、总经理、专职管理和技术人员、维护人员、保洁人员、绿化人员、安全保卫人员等数据。指标全部填写且真实有效,加30分;漏填、错填,每项扣1分;提供虚假信息,每项扣10分,且视具体情况决定是否记入不良行为,追加扣分。
第九条
管理项目信息包括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简介、项目合同、项目负责人员情况、管理服务情况、住宅居住详情、业主委员会情况及物业管理资料情况等数据。指标全部填写且真实有效,加30分;漏填、错填,每项扣1分;提供虚假信息,每项扣10分,且视具体情况决定是否记入不良行为,追加扣分。
第十条
营业信息包括企业经营情况及企业业绩情况。指标全部填写且真实有效,加30分;漏填、错填,每项扣1分;提供虚假信息,每项扣10分,且视具体情况决定是否记入不良行为,追加扣分。
第十一条
物业企业或物业管理项目获市级(含市级)以上表彰或荣誉称号,经核实后即可作为良好行为记录载入信息系统,评价期内每添加一条市级良好行为,加20分;添加一条省级良好行为,加40分;添加一条部级良好行为,加60分。良好行为超过记录有效期则扣除相应得分。本办法实施以前有良好行为积累且仍在记录有效期内,按本办法规定计分。
第十二条
物业企业违反房地产法律法规政策、标准规范的行为,经有关部门核实,即作为不良行为载入信息系统。不良行为包括以下内容:
(一)
下类情形之一的,扣5分
1、
不按时填报房地产物业企业信息系统,或填报中弄虚作假;
2、
未按规定公开报修电话、投诉电话、办事制度、办事程序及办事期限、服务项目与收费标准等的;
3、
聘用未取得物业管理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的;
4、
专业技术人员流失,流失后专业技术人员数与相应资质等级要求不符;
5、
不履行物业服务合同,业主投诉较多,经查证属实的;
(二)
下类情形
之一的,扣10分
1、
超越资质等级承接物业管理业务的;
2、
与物业管理招标人或其他物业管理投标人相互串通,以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的;
3、
无正当理由终止投标,影响物业管理招标投标程序正常进行的;
4、
故意触犯招标文件规定的无效标和废标或经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无竞争力的;
5、未建立并落实服务质量、服务收费等企业管理制度和标准;
6、擅自改变物业管理用房用途的;
7、未按规定或约定公布相关收支账目的;
8、收取服务报酬未出具收费凭证的;
9、对物业服务专业分包单位不进行监督管理,或者疏于管理的;
10、不履行物业服务合同,业主投诉较多,经查证属实的;
11、对可能发生的治安、消防等突发事件没有应急预案,在容易危及人身安全处没有设置警示标志和采取相应防范措施的;
12、未有约定,提前半年以上累计预收物业服务费的;
13、发生重大事件及安全事故时,未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且协助做好救助工作的;
14、物业服务合同终止时,未按规定退出物业管理项目并做好物业管理相关移交工作的;
15、因违反政策规定,被主管部门通报责令限期改正的;
16、未按规定办理用工手续,未签订劳动合同;未按规定参加劳动社会保障以及拖欠职工工资等;
(三)下类情形之一的,扣15分
1、被有关部门认定提交虚假证明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取得经营资格登记;
2、涂改、出租、出借、转让、出卖资质证书;
3、不按规定办理资质变更手续或无正当理由不按期参加资质审查;
4、干涉、阻扰、操纵业主筹备成立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大会会议召开的;
5、擅自改变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划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
6、擅自占用、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损害业主共同利益的;
7、擅自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
8、未按相关规定或者技术规范对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检测、养护的;
9、因违反劳动合同、计划生育政策规定,被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四)下类情形之一的,扣20分
1、以暴力、胁迫、欺骗、贿赂等非法手段承揽业务的;
2、将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部物业管理业务一并委托给他人的;
3、挪用专项维修资金的;
4、通过停水、停电、停气等方式,向拖欠物业服务费的业主催缴有关费用的;
5、
因企业责任,导致物业共用部位损害严重的或者共用设施设备停止运行24小时以上的;
6、因企业责任,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的;
7、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未依约履行物业公共秩序维护义务,导致群发性失窃事件、消防事故、治安事故等频发的;
(五)下类情形之一的,扣25分
1、被司法部门确认有违法刑事犯罪行为;
2、因物业服务被新闻媒体负面报道属实,影响重大的;
3、严重违反社会公德,造成不良影响。
第十二条
评价期内每添加一条不良行为,扣除相应分值,并减去该评价期内良好行为得分。不良行为通过衡阳物业管理网公示,公示保留时间不少于6个月,如需撤销公示,须由被公示企业提出申请,经原公布机关批准,方可撤销公示。撤销公示后,即取消该企业不良行为扣分。
第三章
信用评价的实施与管理
第十三条
信用评价每季度进行一次,物业企业应当在每季度后5日之内向市房产局上报数据。主管部门审核数据后,在每季度后10日之内将数据送交衡阳市物业管理协会。衡阳市物业管理协会将评价结果于每季度后20日之内通过衡阳物业管理网向社会公示。
第十四条
物业企业应确定专人负责物业企业信息系统数据的上报工作,对上报数据的真实性负责。
第十五条
每一季度信用评价结果在网上保存,每年年底将统计公布当年年度总信用评价结果,年度总信用评价结果是全年各季度信用评价结果的算术平均值。
第十六条
物业企业对信用评价结果有异议的,可向衡阳市物业管理协会提出书面申请重新评价。衡阳市物业协会在收到书面申请之后5日内,作出是否予以重新评价的决定。
第四章
评价结果的应用
第十七条
物业企业的信用评价结果分为A级、B级、C级、D级、E级五个等级。信用评价得分260以上(含260分)的为A级;信用评价得分230分(含230分)至260分的为B级;信用评价得分200分(含200分)至230分的为C级;信用评价得分180分(含180分)至200分的为D级;信用评价得分低于180分的为E级。
第十八条
考核结果为A级的企业,注册资金,专业技术力量和业绩量达到上一资质等级标准的,准予升级;考核结果为B级和C级的企业,保留原资质等级;考核结果为D级的企业,降低资质等级;考核结果为E级的企业,注销其资质证书。
第十九条
物业主管部门根据评价结果,及时纠正和处理本地区物业企业的不良行为,规范物业管理市场秩序。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本办法由衡阳市物业管理协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年*月*日起施行。
篇2:衡阳市实验小学童星学校20XX年下期防震演习方案
衡阳市实验小学童星学校2010年下期防震演习方案 本文关键词:衡阳市,童星,下期,防震,演习
衡阳市实验小学童星学校2010年下期防震演习方案 本文简介:衡阳市实验小学童星学校2010年下期地震紧急疏散演习方案一、演习目的:通过演习,使学生在实践中运用所掌握的防震知识,合理有序地疏散逃生,减少人员伤亡;同时,提高学生在面临突发事件的心理素质,做到沉着冷静。二、演习时间:2010年10月20日下午2:30——2:50三、参加人员:全校师生四、演习操作程
衡阳市实验小学童星学校2010年下期防震演习方案 本文内容:
衡阳市实验小学童星学校2010年下期
地震紧急疏散演习方案
一、演习目的:
通过演习,使学生在实践中运用所掌握的防震知识,合理有序地疏散逃生,减少人员伤亡;同时,提高学生在面临突发事件的心理素质,做到沉着冷静。
二、演习时间:2010年10月20日下午2:30——2:50
三、参加人员:全校师生
四、演习操作程序:
1.各班主任向学生讲解地震逃生技巧、逃生演习顺序及要求。在班级演练应急列队以及就地避险。(学生要求2:25在教室集合)
2.学校广播播放预警音1分钟(一声长一声短),之后是1分钟警报声(长笛音)
3.在1分钟预警音时,要求全体学生就地避震,教室内学生在老师的指挥下,迅速抱头、闭眼、躲在各自的课桌下。
4.当听到警报音拉响时,每班靠门的前后学生立即把门打开,学生将书包顶在头上按班为单位迅速撤出,并以最快速度按预定路线有组织向楼下疏散。
疏散时的要求:师生每人都必须熟记疏散的路线和安全集中的地点。撤离时,不比速度,做到不起哄,不推撞,不搞恶作剧,双手护头,在安全和秩序得到保障的前提下,才要求快速撤离。
5.所有师生撤离教学楼后,全部集中到操场,双手抱头蹲在地上。保持课间操队型,整齐排列,听候指挥,不得到处乱跑。班长迅速清点本班人数后向班主任报告。
6.为纪念“5.12”地震中丧生的同胞们,全体师生默哀一分钟。
7.仪式结束,全校师生有秩序回教室。
五、分工安排及职责:
现场总指挥:刘梁生
顾
问:谭建华、蒋腊香、汪美玲、阳文新
策
划:赵
华
默哀仪式主持:李
罡
演习信号员:陈能飞
拍照、摄影:封期贤
突发医疗、安全处理工作:黄连英
操场的整队:
实小操场:屈春华
童星操场:陈琦昆
楼梯疏散岗位:
实小低段楼:
黄云云、宁智蓉(一层楼梯口)
李
莎、李
芊(二层楼梯口)
谢顺国、夏
兰(三层楼梯口)
刘
雯、廖文良(四层楼梯口)
实小高段楼:
谭
斌、胡淑玉(一层楼梯口)
吕华艳、郑碧琴(二层楼梯口)
杨爱萍、封
茜(三层楼梯口)
邓翠玉、张小青(四层楼梯口)
童
星
楼:
周
煌(童星大厅门口)
袁宏姣(大厅北楼梯口)
曹新莲(大厅南楼梯口)
李
欢(二层南楼梯口)
阳
洁(二层北楼梯口)
张颖媛(三层南楼梯口)
周淑蓉(三层北楼梯口)
谭
静(四层南楼梯口)
张丽君(四层北楼梯口)
彭
青(五层南楼梯口)
尹淑青(五层北楼梯口)
(要求:所有工作人员2:25到位)
六、行走路线:按日常做操次序撤到操场和返回教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