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药品采购管理制度(新修订) 本文关键词:管理制度,新修订,药品,医院,采购
医院药品采购管理制度(新修订) 本文简介:***中医院药品采购供应管理制度认真贯彻执行《药品管理法》、《处方管理办法》等,严格遵守省、市、县有关药品采购的政策法规,规范药品采购行为,医院药品采购工作在主管院长领导下,药剂科主任对药品采购工作进行指导与监督下,药品采购员具体负责药品采购工作。一、药品采购和保管1、药品采购必须坚持如下基本原则:
医院药品采购管理制度(新修订) 本文内容:
***中医院
药品采购供应管理制度
认真贯彻执行《药品管理法》、《处方管理办法》等,严格遵守省、市、县有关药品采购的政策法规,规范药品采购行为,医院药品采购工作在主管院长领导下,药剂科主任对药品采购工作进行指导与监督下,药品采购员具体负责药品采购工作。
一、药品采购和保管
1、药品采购必须坚持如下基本原则:
坚持正宗、优质、品牌原则;坚持低价原则;坚持对方的配送时间长短、伴随服务质量、小品种供应能力与采购量相平行原则;坚持按计划采购原则;急救药品、特殊药品临时采购便捷原则。
2、药品采购实行规范化管理,药品采购包括中草药、中成药、西药及制剂用原辅料、包装材料等。所有西药、中成药必须在“江苏省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与监管平台”上进行网上采购。中药饮片和制剂用原辅料、包装材料在医院中标定点公司(厂家)采购。制剂用原辅料、包装材料的采购由制剂室负责实施。
3、药品采购计划以表格形式提出,交药剂科主任修改审核签名后,再交主管院长签审批签名,药品采购员在网上采购;任何人不得私自向外发出计划,亦不能接受无计划送货。药品采购实行政府网上采购。
4、采购员负责按药品采购清单的要求一一落实。
5、药库保管员按保管程序和职责对入库药品质量、数量严格把关,药品保管员应严格药品入库手续,收集齐相关检验报告,并负责装订成册。药品入库应按《药品管理法》做好入库记录。对不符合要求的药品应拒绝入库,同时向药品质量管理小组及药品采购员报告,由采购员及时作出退货或换货等处理,采购员不能作出处理的及计划外的药品应向药剂科主任报告。
6、药品发票由药品会计负责收集并核对发票上药品采购实价是否与采购清单上价格相符,若不符应先与采购员核实后冲减或从发票中核减并将清单附在相应发票后,月底汇总做封面,交采购员签字,然后交药剂科主任签字确认,再交财务科进行审核,再交院长签字,最后交财务科。
7、药品付款时间及付款额度由财务科根据医院的统一规定及医院资金情况决定,药品付款计划由财务科提出并作具体分配,交药剂科签字,再交院长批准,财务科在规定时间内将药款付出。
8、与药品采购相关的原始资料由相应主管人员妥善保存,并按每季度装订成册。药品采购员每月要对药品采购工作以表格的形式进行工作总结。表格所需体现的内容包括:(1)当月采购实价金额和零售金额、当月出库金额和销售金额及当月库存金额;(2)当月引进、停购药品名称和总的品规数;(3)欠款情况。
9、采购员要及时以书面表格的形式向药房及相关科室通报新药信息。
二、新药采购及使用管理
1、本文指的新药是指本院未使用过的药品。
2、新药的引进程序为:临床科室主任提出申请→药剂科科内初评→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评审→主管院长审核→药品采购员采购→采购员将药品采购信息通知申购临床科室主任和相应调剂部门。
3、引进的新药必须建立新药档案。
4、专科用药、世界知名制药企业(如罗氏、辉瑞、默沙东、杨森、中美史克等)的品种可适当放宽政策,个别病人需用一次性使用品种可根据我院用药实际情况按需引进。
5、特殊药品、急救药品由采购员向药剂科主任、主管院级报告,同意后即可采购。
6、新药引进要做到进出平衡,控制品种数量无大的变化。进新药的同时要考虑淘汰部分旧的品种。
7、医院药事委员会每3个月开会一次,特殊情况下可临时召开。
8、新药引进采取谁申报谁负责的原则,对药品使用负责。临床科室主任不得申购它科药品。
9、新药的采购扣率要根据药品的分类、分品牌并参考同级医院标准适当从紧的政策。
三、药品使用管理的几点其它要求
1、严禁医药代表进入各临床科室进行与药品促销相关的活动,否则,一经查实,将清退其推介的品种。
2、严禁医院任何工作人员担任医药代表。严禁医院任何工作人员为药品推销商提供药品销售明细。
3、任何人不得收受、索要药品回扣。不得要求药品供应商为个人谋取私利,违者按相关政策严肃处理。
3
篇2:劳务分包管理办法(修订)
劳务分包管理办法(修订) 本文关键词:劳务,修订,分包,管理办法
劳务分包管理办法(修订) 本文简介:劳务分包管理办法1总则1.1为了增强企业的施工生产能力,促进企业生产经营的不断扩大,保证施工力量的充足与稳定,特制定本办法。1.2本办法依据《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工程建设施工企业质量管理规范》、《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
劳务分包管理办法(修订) 本文内容:
劳务分包管理办法
1
总
则
1.1
为了增强企业的施工生产能力,促进企业生产经营的不断扩大,保证施工力量的充足与稳定,特制定本办法。
1.2
本办法依据《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工程建设施工企业质量管理规范》、《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的要求和规定制定。
1.3
本办法所称劳务分包是指公司将承包的工程中劳务作业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劳务分包队伍。
1.4
劳务分包应遵循:平等、互利、共赢的原则,严格注册认可管理,规范过程控制。确保选用的劳务分包队伍能满足企业施工的需要。
2
岗位职责
2.1项目经理部岗位职责
参与本项目的劳务分包招议标;参与起草、评审本项目劳务分包合同;宣贯公司劳务分包管理制度;负责项目的劳务分包全过程管理(策划阶段至劳务队撤场);负责劳务队伍过程中人员名单、考勤、工资发放、评价等统计工作。
2.2
分公司相关管理部门岗位职责
向项目部宣贯公司劳务分包管理制度;组织、参与所属项目部所有劳务分包队伍招标、议标;会同项目部起草、评审劳务分包合同;签订劳务分包合同;监督、检查项目部对于劳务分包管理的落实情况;监管项目部劳务分包安全、质量、成本、合同等管理工作。
2.3劳务分公司岗位职责
建设公司劳务资源库;参与公司范围内项目劳务分包招标;签订劳务分包合同;综合项目管理系统系统中劳务队基本信息的维护、在施劳务队信息的维护;负责劳务队日常管理。
2.4
公司安全生产部岗位职责
制定劳务分包管理相关制度;向分公司宣贯公司劳务分包管理制度;组织、参与公司所属范围内项目的劳务分包招标;参与公司招标的劳务分包合同评审;监管分公司、项目部的劳务分包管理工作;定期、不定期检查分公司、项目部劳务分包管理。
3
劳务分包队伍的条件、能力及注册管理
3.1
凡要进入公司劳务分包施工的队伍,均应取得法规要求的“一照三证”。即:营业执照、资质证、取费证、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劳务分包队伍应有满足承建工程施工项目要求的管理能力、技术力量、机具装备和经济实力,并有相适应的施工业绩,诚实守信。
3.3
劳务分包队伍的注册,可由各单位及项目部推荐或劳务分包队伍自行申报,提交《劳务资格认证申请表》见附表1,经劳务分公司审查合格,加入劳务资源库中,可参加企业有关工程的劳务分包招投标。
3.4
劳务分公司应大力开发公司劳务资源,丰富劳务资源库,并进行精品劳务队建设,应每专业选出2-3支优秀劳务队伍作为精品劳务队。
4
劳务队评价
4.1各分公司应对选用的劳务队伍按月度进行评价。根据月度评价汇总得出年度评价,凡年度评价不合格的劳务分包队伍,公司原则上不再使用。
4.2对劳务分包队伍的评价采用调查问卷形式(综合项目管理系统系统),内容包括:工程进度、安全文明施工、工程质量、材料使用、与项目部配合情况、劳务队内部管理等方面。评价按百分制进行,综合得分在70分以下的为不合格。
4.3
劳务分包队伍根据得分分为五个级别即优秀(90-100分)、良好(80-89分)、合格(70-79分)、限制(50-69分)、黑名单(50分以下)。
4.4
凡劳务队评分在50分以下时,需由项目部、分公司、劳务分公司、公司共同确认,方可将该劳务队放入黑名单。
5
劳务分包队伍的选用及合同管理
5.1
劳务分包队伍的选用应在劳务分公司的劳务资源库中的队伍中,按照《劳务分包招标管理办法》公开、公平、公正的进行选择。
5.2
业主指定分包或由其他原因造成无法实施劳务分包招标,工程所属项目部应事前以书面报告的形式(情况特别特殊可先口头告知公司相关人员,事后补书面报告)上报分公司及公司,经公司批准后由分公司组织实施议标工作。
5.3
经招标或议标选定劳务分包队伍经报审、备案后,由分公司会同项目部起草劳务分包合同,供需方协商确认,经分公司(公司)各相关部门评审后,主要领导批准,方可签章。
5.4
劳务分包合同评审原则为分公司组织的招、议标劳务分包合同为分公司评审报公司备案;公司组织的招标劳务分包合同为分公司、公司共同评审。
5.5
与劳务分包队伍签订的劳务分包合同,不应有与主承包合同内容有抵触,且工期、质量、安全等目标必须满足或高于主承包合同的要求。
5.6
招标方式选用的劳务分包队伍,与其签订劳务分包合同应根据其投标文件内容,不应有与其投标文件实质性违背的条款。
5.7劳务分包队伍承包合同的内容应包括:劳务分包人资质情况、工程概况(名称、地点、内容、范围、承包方式、计价方式、工期、质量等级)、图纸等施工资料、甲乙双方职责、质量安全及文明施工、材料的供应发放及保管、合同价款及付款结算、停窝工、人员组织、工程变更签证、不可抗力、合同解除与终止、违约索赔争议的解决、工程保修和质量保证金比例等。公司范围内劳务分包合宜采用公司商务部发布的劳务分包合同范本。
5.8
严格禁止一个劳务分包队伍在一个项目上采用两种及以上的承包方式。严禁劳务分包队伍将工程再分包和转包。
5.9
公司建议在劳务分包管理中,推行履约质量保证金和安全风险抵押金制度,宜按合同约定价的5%和1%收缴,责任期满,无任何质量、安全问题时,一次性返还。
6
劳务分包队伍的使用管理
6.1
项目部是施工过程管理的主体,应加强对劳务分包队伍在工程建设整个过程的管理与监控,项目部应按“五同一体化”的思路(即同劳动、同布置、同考核、同检查、同教育)强化对劳务分包队伍的管理,不断使对劳务分包队伍的管理步入规范化、程序化、制度化、精细化的轨道。
6.2
项目部应每周召开协调会,协调劳务分包队伍安全、质量、进度等相关事宜,并留有书面记录。
6.3
项目部应及时组织有关人员向劳务分包队伍进行施工技术、质量、职业健康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的交底,并留有书面记录。
6.4
项目部负责对劳务分包队伍的安全生产、消防及环境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规范其行为,具体见《分包(供)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6.5
项目部应全面负责劳务分包队伍工程质量的监督与管理,并规范其行为;工程的阶段验收,进度付款支付及竣工结算必须经项目部质量员签字认可;项目部每周应组织相关人员对各分包队伍工程质量进行专项检查,并留有书面记录。
6.6
项目部应每周对劳务分包队伍施工进度进行盘点,如有偏差及时调整。
6.7
项目部负责劳务分包队伍材料的领用管理,应实行限额领料制度,发料必须有施工员签发的限额领料单;对各劳务分包队伍要建立发料台帐,劳务分包队伍工程当月(次)结算时,必须办理材料核销手续;对劳务分包队伍超出当月(次)工程结算和限额核定所领用的材料,必须按进价(含:采购运输、保管费)从当月(次)工程结算中扣回超领料款。
6.8
项目部应按月(上月21日至当月20日)向公司安全生产部报项目所属劳务队人员名单、考勤记录、劳务人员工资发放记录。
6.9
项目部应对劳务分包队伍员工的工资发放情况进行监管,当发现劳务分包队伍收到工程款未及时、足额发放工人工资的情况时,项目部应及时督促,必要时可暂扣工程进度款代为发放。
6.10
分公司应按月(每月20日之前)向安全生产部报截止上月所属项目的内、外部劳务队(内部劳务队是指劳务队负责人为公司职工的劳务队)劳务费用支付情况统计表,见附表2。
6.11
分公司应每季度对所属项目进行劳务分包管理方面检查,并留有书面记录。
6.12
公司每半年对分公司、项目进行抽查,并留有书面记录。
7
工程报量、结算与付款
7.1
劳务分包结算应本着公平合理,真实有效的原则,应符合劳务分包合同的约定,每月(次)结算均为过程中的最终结算,工程完工后,每月结算的累积即为总的结算价款。
7.2
劳务分包队伍每月(次)应按劳务分包合同规定时间如实上报已完工程量、应付价款,由主管工长审核,材料部门进行主要材料核销,经技术、质量、安全等部门签认,项目经理审批后,报分公司相关部门审定,主管领导认可后作为当月结算,费用予以挂账并按合同约定支付进度款。
7.3
支付工程款时,双方应核对清双方往来账目后,进行财务结算。付款应按财务管理制度执行。
7.4
项目部应按照“月月结清”的原则完成以下工作(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7.4.1
与劳务分包合同工作内容相关的标后预算已编制并审核;
7.4.2
分包控制价已编制并审核;
7.4.3
现场签证手续完善,发生时间、事由、审批意见真实、清晰、无歧义,相关人员签认齐全。
7.4.4
项目部提供的材料出库及调拨手续必须注明劳务分包队伍和工程部位,并严格按计划发料,核算期末应进行材料盘点。
7.4.5
项目提供的机械使用应采用派出单形式,注明使用部位,使用时间,并由分包队伍签认。
7.4.6
水、电、材料等扣款应与工程同步,并履行签认手续,计入当期费用。
7.4.7
对劳务分包队伍的奖、罚应及时办理签认手续,计入当期费用。
7.4.8
各分公司应对“月月结清”工作及相关配套工作的准确、及时性进行检查和监督,并根据工作效果进行奖罚。
7.5劳务分包结算表格见附表3
8
工作流程
9
处罚
9.1
未按照规定选取劳务分包队伍的,依照《劳务分包招标管理办法》中相关规定执行。
9.2
在选用、使用、管理过程中出现的违规情况依照《劳务分包招标管理办法》中相关规定执行。
9.3
劳务分包合同未按规定进行评审,给予分公司1000元罚款。
9.4
公司每月对综合项目管理系统上各项目人员名单、考勤、工资发放、劳务费用支付情况进行检查,凡未按要求填报者,给予分公司罚款1000元。
9.5
分公司未按规定每季度对项目劳务分包进行检查,给予分公司罚款1000元/季度。
10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11
本办法由公司安全生产部解释和修订。
12
附表
附表1:劳务资格认证申请表
附表2.1:________内部劳务队劳务费支付情况统计表
附表2.2:________外部劳务队劳务费支付情况统计表
附表3.1:劳务分包队伍现场工程量签认单
附表3.2:劳务分包队伍工程月进度结算审核表
附表3.3:劳务分包队伍费用结算签认单
附表3.4:项目标后预算及分包控制台账
附表1
劳务资格认证申请表
申请序号:
填表时间:
劳务队名称
劳务队负责人性质
自有职工
□
社会人员
□
负责人注册单位
法人代表
营业执照证号
资质等级证号
安全许可证号
劳务队负责人姓名
劳务队负责人专业
身份证
联系电话
家庭住址/邮编
学
历
邮箱/QQ/微信
政治面貌
劳务队基本情况
主要施工
专
业
其他优势
施工专业
工机具情况
本专业技工
人
其他专业
人
数
主要人员
姓
名
专业/
持证
施工年限/原单位
联系电话及邮箱
身份证/家庭住址
主要(典型)施工业绩
项目经理及电话
施工区域选择:山西
内蒙
宁夏
甘肃
青海
新疆
东北
云贵
四川
华南
华北
华东等
接收技校生:焊工
电工
管工
起重工
钳工
铆工等
是
否
服
务
理
念
推荐单位意见
推荐单位主管领导签字(盖章):
劳务公司意见
劳务公司主管领导签字(盖章):
注:1、注册单位为山西晟安劳务服务有限公司的,免填法人代表、营业执照、资质证号、安全许可证号等项。
2、若劳务队为自荐,免填推荐单位意见。
附表2.1
_____________内部劳务队劳务费支付情况统计表
序号
劳务队名称
负责人
累计应付款
累计实付款
支付比例
备注
审批:
审核:
制表人:
日期:
注:内部劳务队是指该劳务队的负责人为山西省工业设备安装有限公司职工,其它为非内部劳务队;报表填完后,表头位置盖单位公章。
附表2.2
_____________外部劳务队劳务费支付情况统计表
序号
劳务队名称
负责人
累计应付款
累计实付款
支付比例
备注
审批:
审核:
制表人:
日期:
注:报表填完后,表头位置盖单位公章。
附表3.1
劳务分包队伍现场工程量签认单
项目名称:
单项工程:
单位工程:
工作单元:
结算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序号
工程量名称
单位
分包队伍
申报数量
项目部
审核数量
备注
项目施工员(签字):
项目生产经理(签字):
项目经理(签字):
分包队伍:
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年*月*日
附表3.2
劳务分包队伍工程月进度结算审核表
报送日期:*年*月*日
项目名称
分包队伍名称
主要工程内容
所属期间
审批意见
扣减金额
审定部门
负责人签字
分包队伍申报工程价款
万元
分包队伍
施工员审核
万元
施工员
工料核定
万元
材料员
工机具租赁核定
万元
机管员
质量核定
万元
质量员
安全核定
万元
安全员
劳务专管员
万元
劳务专管员
租用临时设施
万元
后勤管理员
计量工程量费用
万元
预算员/施工员
质量、技术核定
万元
项目技术负责人
项目生产经理意见
万元
项目生产经理
项目经理意见
万元
项目经理
项目部确认:
分包队伍确认:
注:项目部可根据项目部人员实际配备情况进行审定人员的调整。
附表3.3
劳务分包队伍费用结算签认单
分公司接收期:
编号:
项目名称
分包队伍名称
授权负责人
分包合同名称
本期结算时段
本期完成工作内容
结算签认单
附件
截止上期
已完工作量
(元)
小写:
大写:
本期完成
工作量(元)
小写:
大写:
是否为本合同最后一次结算
是□
否□
自开工
累计完成
工作量(元)
小写:
大写:
分公司审定
(元)
当期:小写:
大写:
累计:小写:
大写:
以上劳务费用结算金额已经分包队伍、项目部、分公司审核无误,无疑义,各方认可本结算金额即为本期已完工作的最终结算金额。
分公司主管领导
(签字、盖章)
分公司审核部门
(签字)
项目经理
(签字、盖章)
分包队伍授权代表
(签字、盖章)
注:本表经劳务分包队伍授权代表、项目经理、分公司审核部门、主管领导签字、盖章后生效。
附表3.4
项目标后预算及分包控制台账
工作单元名称
所属单位工程标后预算造价
工作单元标后预算造价
劳务分包控制价
当期审定劳务费
累计审定劳务费
备注
施工图
签证变更
施工图
签证变更
合计
项目经理:
审核:
编制:
篇3:出院患者健康教育制度-(修订)
出院患者健康教育制度-(修订) 本文关键词:出院,健康教育,修订,患者,制度
出院患者健康教育制度-(修订) 本文简介:邹城市人民医院出院患者健康教育制度为有效发挥健康教育在疾病治疗和康复中的作用,通过对出院患者进行追踪性的健康教育,为病人及其家属提供健康管理相关信息,进行健康指导,把健康教育贯穿于走访的全过程,以提高病人、家属自我护理能力,改善健康状况,使医院更加贴近社会,贴近人民,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
出院患者健康教育制度-(修订) 本文内容:
邹城市人民医院
出院患者健康教育制度
为有效发挥健康教育在疾病治疗和康复中的作用,通过对出院患者进行追踪性的健康教育,为病人及其家属提供健康管理相关信息,进行健康指导,把健康教育贯穿于走访的全过程,以提高病人、家属自我护理能力,改善健康状况,使医院更加贴近社会,贴近人民,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1、健康教育按评估病人及家属实际需求进行,由医务人员、病人、家属共同确定完成。
2、各病区建立健康教育宣传册,由本病区护理人员为病人提供健康教育。
3、责任护士应评估出院病人的健康教育需求,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病人、家属现有文化程度和获取知识的能力与需求。
(2)病人住院日长短和病人能力进行教育。
(3)病人、家属与医务人员的目标是否一致。
(4)健康教育的障碍,主要包括以下几项:宗教信仰,文化程度/语言,阅读、视、听、讲方面的障碍,心理成熟程度,其它影响健康教育的生理障碍,生理并发症,经济状态,影响健康教育的消极情绪。
4、出院教育内容,主要包括如下列各项:
(1)出院须知。
(2)病人权利与义务。
(3)关于病人特定的疾病和健康状况及其治疗方案的教育和培训。
(4)围手术期宣教。
(5)各种治疗方案的结果和不遵从治疗方案可能导致的结果。
(6)疼痛管理。
(7)有效地使用药物包括潜在药物副反应。
(8)安全有效地使用医疗设备。
(9)药物、食物潜在的相互作用的预防。
(10)营养和康复指导。
5、出院病人健康教育的书写记录:
(1)在护理记录单(健康教育实施记录单)上记录。
(2)健康教育评估单。
(3)在出院病程记录及出院小结上记录病人出院指导的内容主要为饮食及注意事项、继续药物治疗的注意事项、患者疾病的家庭预防及康复锻炼等项目、建立良好的健康行为、出院后复诊的意义及要求等。
我院对出院患者实行电话回访与电话预约复诊随访等形式(见随访工作管理制度及流程)相结合,选择患者出院后一周内完成第一次电话回访,因患者刚出院时有许多不适应情况,随后根据患者要求或实际情况酌情增加回访次数,随时保持电话联系,常规回访应持续3-6个月。特定患者根据需要由随访医师制定随访时间与频次。
6、对随访内容做好记录,统一保存,以便于医院掌握患者的相关信息,同时进行复诊预约,根据病情及患者具体情况制定复诊时间表,随访内容为询问患者的康复情况,根据患者现有的身心状态及健康需要帮助解决的问题,分别给予健康问候、家庭护理指导、心理问题疏导、针对疾病并发症的预防、康复锻炼及健康饮食指导等,同时向患者征求对医院医疗服务质量、技术水平、就医环境及后勤服务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并给需要的患者提供电话专家门诊预约或急诊出诊救护等。严格按随访制度实施,由医教科定期电话抽查,派遣专人一同随访,调查健康教育及随访预约的实施情况及出院患者对医疗服务的满意度不可低于80%,提高患者健康知识水平和出院后医疗、护理及康复措施。
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
二〇一四年七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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