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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地质量月活动总结

日期:2021-05-22  类别:最新范文  编辑:一流范文网  【下载本文Word版

建筑工地质量月活动总结 本文关键词:工地,活动总结,建筑,质量月

建筑工地质量月活动总结 本文简介:2017年石家庄贾村项目部“质量月”活动总结为加强石家庄贾村项目部质量管理工作,提高全体员工的质量意识,项目部积极响应国家和公司关于开展2017年“全国质量月”活动的号召,认真贯彻公司下发的文件精神,结合项目部的实际情况,9月份在项目部开展质量月活动,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具体开展工作如下:本项目部2

建筑工地质量月活动总结 本文内容:

2017年石家庄贾村项目部“质量月”活动总结

为加强石家庄贾村项目部质量管理工作,提高全体员工的质量意识,项目部积极响应国家和公司关于开展2017年“全国质量月”活动的号召,认真贯彻公司下发的文件精神,结合项目部的实际情况,9月份在项目部开展质量月活动,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具体开展工作如下:

本项目部2017年质量月活动的主题:

国家:大力提升质量,建设质量强国。

我局:全面提升工程质量,助推企业转型升级”。

活动目标:进一步增加质量至上管理理念,进一步夯实质量基础管理工作,进一步提升总体质量水平。

为了更好的开展质量月活动,九月初组织项目部及施工队管理人员召开质量月活动专项会议。会上要求对提高现场施工质量工作的重要性的认识,要意识到质量是企业的命脉,良好的施工质量是企业发展的根本。要加强质量管理,细化施工方案,预防施工生产中质量出现偏差,及时发现并纠正生产中的质量隐患。要以质量月活动为契机,营造“人人关心质量,人人重视质量”的氛围,为了从组织上保证此次活动顺利开展,成立了以项目经理为组长,总工、副总工为副组长的,质量技术部及施工队管理人员为成员的质量月活动小组,具体负责质量月活动的实施和协调工作。

在质量月活动中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采用宣传横幅、标语的形式开展建设质量强国,共创美好生活为主题的宣传活动,营造人人关心质量,人人重视质量的良好氛围,着实加强项目部全体员工的的质量安全意识和责任感。

加大培训力度,对新进厂的员工进行质量专题培训及质量规范方面的培训,并举办相应的质量专题讲座,本次“质量月”活动中掀起了学习高潮,使项目部全体员工树立了质量观念,提高全体员工的质量意识,使我项目部的整体质量管理水平上了一个台阶。

为了有效实现过程质量控制,项目部实行了目标管理,每项工程开工前技术人员要对作业人员进行技术交底。施工过程中,加强工序节点之间的控制,严格遵循“三检制”原则,上一道工学验收合格才准许下一道工序施工。在“质量月”活动期间,由业主组织,监理、设计及参建单位参加,组织现场施工质量进行专项大检查通过此次检查,使员工的质量意识得到提高,并要求现场施工员在以后的工作中大强对工程验收程序的执行力度,加强过程控制,严把质量关,使施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能够及时得到解决。

本次质量月活动项目部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全满结束,通过本次质量月活动大大提高了全体员工的创优意识,提高了施工管理人员的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达到了预期的目标,并取得了良好的效益。项目部全体员工正以饱满的精神和旺盛的斗志,努力提高建设和管理水平,提升技术和服务水平,确保工程质量安全,以优质的工程技术质量,为全年的公司全年的质量工作顺利开展做好良好的保障。

石家庄贾村项目部

2011年10月1日

附件1:质量月活动宣传照片

篇2:“质量月”活动实施方案

“质量月”活动实施方案 本文关键词:活动实施方案,质量月

“质量月”活动实施方案 本文简介:2017年“质量月”活动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牢固树立全民质量意识,广泛开展群众性质量管理活动,推进建设质量强市。根据《自治区质量和商标战略工作领导小组质量发展办公室关于开展2017年全区“质量月”活动的通知》(x质发办办[2017]x号)要求,现结合

“质量月”活动实施方案 本文内容:

2017年“质量月”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牢固树立全民质量意识,广泛开展群众性质量管理活动,推进建设质量强市。根据《自治区质量和商标战略工作领导小组质量发展办公室关于开展2017年全区“质量月”活动的通知》(x质发办办[2017]x号)要求,现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制定2017年“质量月”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思想新战略,坚持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积极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夯实质量技术基础,下最大气力抓全面提高质量,动员全社会力量,共同努力营造“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注质量”的浓厚氛围,让追求卓越、崇尚质量成为全社会、全民族的价值导向和时代精神,大力实施“质量兴固”战略,打造更多宁夏知名品牌,为“质量强市”奠定坚实基础。

二、活动主题

大力提升质量

建设质量强国

三、活动时间

2017年9月1日---9月30日

四、活动安排

(一)深入企业开展“质量月”宣传活动。深入生产企业和各类经营户,加强自治区质量奖、质量贡献奖、宁夏名牌、地理标志、质量标杆等知识宣传,增强宁夏品牌的知名度和美誉度,推动打造具有影响力的宁夏品牌。鼓励宁夏名牌企业开展质量主题宣传系列活动,在厂区内制做“质量月”电子宣传屏,采用开座谈会、演讲、知识竞赛等形式,讲好质量故事,唱响质量声音,增进公众对宁夏名牌质量的信心,弘扬追求卓越、崇尚质量的价值导向和时代精神。组织单位人员走上街头深入群众当中发送宣传资料,受理质量咨询和投拆,开展免费检测服务,向消费者讲解商标、质量、计量、标准化、特种设备、各类认证等法律知识和质量安全知识,增强全社会质量意识和广大消费者识假辩假、维护自身权益的能力。

实施部门:市局办公室、消费者权益保护科、产品质量监管科,各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分局),检验检测中心,部分名优企业和食品药品经营户。

(二)继续开展《质量发展纲要》学习宣贯活动。结合2017年政府质量考核工作,联合市相关部门继续组织专家对全市名优企业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活泼、内容丰富的《质量发展纲要》学习宣贯和大中专院校、中小学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活动,要求企业结合日常监管情况,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意识,加强对一线工人的质量培训、完善制度、严格管理、提升产品质量。

实施部门:市、县(区)市场监管局(分局),食安所,部分名优企业。

(三)开展质量提升活动,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围绕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市贯彻消费品标准和质量提升规划(2017—2020年)实施意见的通知》确定的重点产业产品、围绕增加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积极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在食品相关产品等重点行业企业中推动建立并实施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向消费者提供产品和服务的质量信息,促进企业主动提升质量。开展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申报及公示,组织约谈重点企业,推动企业承包诚信建设。积极配合推进宁夏名牌评审工作,逐渐引导企业运用卓越绩效模式等先进管理方法,优化生产工艺流程,更新生产设备,通过开展质量现场诊断、质量标杆经验交流、质量信得过班组等活动,提升企业质量管理水平,提升消费品和服务质量。

实施部门:市局产品质量监管科、计量认证与标准化科,商标广告科、市场规范监管科、综合执法大队,各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分局)。

(四)开展质量整治活动,优化市场供给质量。加强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和产品质量定期监督抽查,以消费品、食品相关产品为重点,及时向社会发布质量信息。大力实施放心食品等系列工程,深入开展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等专项执法检查,保障食品药品质量安全。依法严厉打击质量违法行为,以“质检利剑”、“红盾质量维权”等行动为抓手,开展打击侵权和假冒伪劣专项执法行动,以农药、种子、化肥、粮食等涉农产品和食品、药品、建筑材料、车用成品油以及流通领域商品为重点,严厉查办制假售假大案要案。严厉打击商标侵权和虚假违法广告行为,对侵犯知识产权的违法行为从严查处,并将依法查处的违法案件及时向社会公示,进一步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实施部门:市局各业务科室,各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分局)。

(五)继续开展“诚信计量惠民生”活动。强化对早市、集贸市场、医疗机构、环境监测、煤矿及矿山等在用计量器具的检定管理,落实检定管理工作责任,提高受检率和检定合格率。以大米、面粉、食用油等与百姓日常生活密切相关产品为重点,开展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监督专项抽查,推进诚信计量体系建设;实施乡(镇)、村卫生院(室)医用计量器具免费强制检定;打击集贸市场和加油站缺斤短两,利用衡器和加油机进行计量作弊等失信行为。

实施部门:市局计量认证与标准化科,各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分局)。

(六)开展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积极与环保、住建、安监、消防等部门联合执法,突出对公众聚集场所的特种设备质量安全监管,做好燃煤锅炉、流动式游乐设施、电梯等特种设备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及时对电梯维保信息公示。开展特种设备及电梯使用等安全知识“三进”活动和特种设备安全应急救援演练。

实施部门:市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综合执法大队,各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分局)。

(七)召开上半年国抽、省抽、市抽不合格企业经理(厂长)质量分析会。帮助企业查找分析产品不合格原因,宣讲相关法律法规,推动落实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工作进一步落实。

实施部门:市局各业务科室,各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分局)。

(八)做好国务院对省级政府2016-2017年质量工作考核的准备。会同各相关单位对考核资料进行准备和整理,做好自查工作。

实施部门:市局产品质量监管科,各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分局)。

五、工作要求

(一)落实领导责任。市局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成立“2017年质量月活动领导小组”,由市局产品质量工作分管领导任组长,局机关各科(室)负责人、市食安所和检测中心负责人及各市场监管分局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产品质量监管科,统一组织协调“质量月”活动。

(二)加强部署推进。各部门要结合今年“质量月”活动的重点,深入基层,深入企业,广泛动员企业和经营户围绕“质量月”活动主题,对照《质量月活动实施方案》要求,掌握活动内容、明确工作职责,细化责任分工,确保“质量月”活动的顺利开展。

(三)严格信息报送。活动期间,各单位保证讯息畅通,在落实各项工作过程中,要认真总结好的做法和经验,将活动情况(图片、信息)于10月5前上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活动结束后由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于10月8日前将活动总结报区局。

联系人:高xx

电子邮箱:xx

联系电话:xx(传真)

篇3:质量月活动知识竞赛试题施工单位

质量月活动知识竞赛试题施工单位 本文关键词:施工单位,知识竞赛,试题,月活动,质量

质量月活动知识竞赛试题施工单位 本文简介:2009年“质量月”活动知识竞赛试题(施工单位)单位:姓名:得分:一、单选题1、根据《建筑法》规定,以下关于承揽工程的规定,哪一项是不准确的。()A.承包建筑工程的单位应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B.大型建筑工程或者结构复杂的建筑工程可以由两个以上的承包单位联合共同承包C.两个以上不同资质

质量月活动知识竞赛试题施工单位 本文内容:

2009年“质量月”活动知识竞赛试题(施工单位)

位:

名:

得分:

一、单选题

1、根据《建筑法》规定,以下关于承揽工程的规定,哪一项是不准确的。(

A.承包建筑工程的单位应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

B.大型建筑工程或者结构复杂的建筑工程可以由两个以上的承包单位联合共同承包

C.两个以上不同资质等级的单位实行联合共同承包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低的业务许可范围承揽工程

D.共同承包的各方对承包合同的履行分别承担责任。

2、施工人员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取样时。(

A.应在建设单位的监督下取样,并送交监理人员检测

B.应在监理人员的监督下取样,并送交建设单位检测

C.应在设计单位的监督下现场取样,并送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质量检测单位进行检测

D.应在监理单位监督下现场取样,并送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质量检测单位进行检测

3、《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

)必须按照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进行检验,检验应当有书面记录和专人签字;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A、建设单位

B、施工单位

C、监理单位

D、材料生产商

4、建设工程实行总承包的,总承包单位应当对(

)负责。

部分建设工程质量

B、总承包单位施工部分的质量

C、建设工程质量

5、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质量承担(

)。

A、连带责

B、全部责任

C、

管理责任

6、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发现设计文件和图纸有差错的,应当及时(

)。

A、遵从建设单位意见修改

B、遵从监理单位意见修改

C、提出意见和建议

7、《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

)应当建立、健全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职工的教育培训;未经教育培训或者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A、建设单位

B、监理单位

C、设计单位

D、施工单位

8、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五条规定,施工单位未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进行检验,或者未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取样检测的,责令改正,处(

)的罚款。

A、5万以上10万以下

B、10万以上20万以下

C、20万以上30万以下

D、50万以上100万以下

9、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规定,施工单位不履行保修义务或者拖延履行保修义务的,责令改正,处(

)的罚款。

A、5万以上10万以下

B、10万以上20万以下

C、20万以上30万以下

D、50万以上100万以下

10、《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施工人员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应当在(

)监督下现场取样,并送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质量检测单位进行检测。

A.施工企业质量管理部门

B.设计单位或监理单位

C.建设单位或工程监理单位

D.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11、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关于质量保修制度的规定,供热与供冷系统的最低保修期为(

)。

A.6个月

B.一个采暖期、供冷期

C.3年

D.两个采暖期、供冷期

12、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关于质量保修制度的规定,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的最低保修期为(

)。

A.6个月

B.1年

C.2年

D.5年

13、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关于质量保修制度的规定,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防渗漏的最低保修期为(

)。

A.6个月

B.1年

C.3年

D.5年

14、根据《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屋面防水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年。

A.1

B.2

C.3

D.5

15、(

)的最低保修期限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A.基础防水工程和基础结构工程

B.地基基础工程和维护结构工程

C.基础防水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

D.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

16、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下列选项中(

)不符合施工单位质量责任和义务的规定。

A.施工单位应当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

B.施工单位不得转包工程

C.施工单位不得分包工程

D.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质量承担连带责任

17、(

)必须按照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进行检验,检验应当有书面记录和专人签字;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A.建设单位

B.施工单位

C.监理单位

D.材料生产商

18、无锡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自(

)起执行。

A、2007-01-01;B、2007-02-01;

C、2007-03-01;

D、2007-05-01。

19、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

)等有关活动及实施对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适用《无锡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

A、土木工程;

B、建筑工程;

C、设备安装工程;

D、改建工程。

20、建设、勘察、设计、(

)、监理等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工程质量管理体系,依法对建设工程质量负责。

A、施工单位;

B、管理公司;

C、检测机构;

D、专业施工单位。

21、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和执行施工质量(

),按照设计文件、操作规程、技术标准等组织施工,按规定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查验收。

A、管理制度;

B、验收制度;

C、检验制度;

D、报验制度。

22、正常使用条件下,保温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

A、2年

,B、3年

,C、5年

,D、10年

23、施工单位未按照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施工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以民用建筑合同价款(

)的罚款。《民用建筑节能条例》

1%以上4%以下

,B、2%以上4%以下

,C、3%以上4%以下,D、2%以上5%以下

24、提供施工单位施工执行的节能设计图纸必须符合哪些要求?(

A、经过审图中心审批的盖有审图章的设计图纸

B、由建设单位提供的设计图纸,

C、由设计单位提供的设计图纸,

D、由施工单位自行设计的图纸。

25、《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已经2008年7月23日国务院第18次常务会议通过,自(

)起施行。

A、2008年7月23日

B、2008年9月1日

C、2008年8月1日

D、2008年10月1日

二、多选题

26、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下列各项中(

)符合施工单位质量责任和义务的规定。

A.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

B.施工单位不得转包或分包工程

C.施工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相应资质等级的证书,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

D.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质量承担连带责任

E.建设工程实行质量保修制度,承包单位应履行保修义务

27、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施工单位在施工中偷工减料的,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或者有不按照工程设计图纸或者施工技术标准施工的其他行为,造成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的,(

)。

A.负责修理

B.返工

C.没收违法所得

D.赔偿损失

E.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

28、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施工单位(

),责令改正,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A.未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取样检测的

B.施工单位在施工中偷工减料的

C.施工单位不履行保修义务或者拖延履行保修义务的

D.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或者审查不合格,擅自施工的

E.验收不合格,擅自交付使用的

29、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履行下列日常监督管理职责。(

A、随时了解和掌握本地区建设工程质量状况;

B、监督检查建设工程实体质量;

C、定期向社会公布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不良行为记录;

D、提交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E、监督检查建设、施工、监理责任主体的质量行为。

30、违反本办法规定,施工单位有(

)行为之一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可处以1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A、未按规定执行施工质量检验制度进行施工,造成工程质量缺陷的;

B、未按规定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查验收的;

C、违反操作规程进行施工;

D、施工质量问题未按规定整改;

E、发生质量事故未按规定报告和处理的。

三、判断题

1、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和执行施工质量报验制度,按照设计文件、操作规程、技术标准等组织施工,按规定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查验收。(

2、施工单位应当及时整改施工质量问题,对施工中发生的质量事故按规定程序进行报告和处理。(

3、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可以擅自修改工程设计,不得偷工减料。(

4、施工单位可以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

5、两个以上不同资质等级的单位实行联合共同承包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高的单位的业务许可范围承揽工程。(

6、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发现设计文件和图纸有差错的,应当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

7、施工单位对施工中出现施工中出现的质量问题的建设工程或者竣工验收不合格的建设工程,应当负责返修。(

8、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建设单位出具的保温节能变更通知进行保温节能施工。(

9、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分部

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

10、施工单位应当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墙体材料、保温材料、门窗、采暖制冷系统和照明设备进行查验;不符合施工图设计文件要求的,不得使用。(

11、未经项目经理签字,墙体材料、保温材料、门窗、采暖制冷系统和照明设备不得在建筑上使用或者安装,施工单位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12、在正常使用条件下,保温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3年。(

13、隐蔽工程在隐蔽前,施工单位应当通知建设单位和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14、保温工程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内发生质量问题的,施工单位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5、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施工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竣工验收,建设工程验收合格的,方可交付使用。(

16、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

17、施工单位未按照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进行施工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民用建筑项目合同价款2%以上4%以下的罚款。(

18、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保修期限为2年。(

19、实行总承包的建筑工程,当总承包单位将建筑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时,分包工程的质量应由分包单位负责。(

20、建设工程发生质量事故,有关单位应迅速上报相应主管部门,并在24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

21、建筑材料的见证送检是指施工人员凭产品合格证送检。(

22、建设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负责办理质量监督手续。(

23、施工单位及其注册执业人员,应当按照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进行施工。(

24、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职工的教育培训;未经教育培训或者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25、施工人员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应当在建设单位或者工程监理单位监督下现场取样,并送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质量检测单位进行检测。(

26、施工单位应当建立质量责任制,确定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施工管理负责人。(

27、施工单位不得转包或者违法分包工程。(

28、施工单位经建设单位同意可以使用不符合施工图设计文件要求的墙体材料、保温材料、门窗、采暖制冷系统和照明设备。(

29、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最低保修期限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30、施工单位为了为本单位创造社会效益,未建设单位同意,可以将设计图纸中采的施工材料换成了性能更好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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