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留样管理制度 本文关键词:管理制度,产品
产品留样管理制度 本文简介:产品留样管理制度1.目的:为确保公司产品质量,便于对每批产品质量状况的可追溯性提供客观依据2.范围:适用于原辅料、半成品、成品留样管理。3.职责:检验员收集、考察样品,留样管理员管理样品,质量主管负责对留样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4.正文:4.1人员要求4.1.1留样管理员负责留样品的管理工作,具有一
产品留样管理制度 本文内容:
产品留样管理制度
1.目的:
为确保公司产品质量,便于对每批产品质量状况的可追溯性提供客观依据
2.范围:
适用于原辅料、半成品、成品留样管理。
3.
职责:
检验员收集、考察样品,留样管理员管理样品,质量主管负责对留样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
4.
正文:
4.1
人员要求
4.1.1
留样管理员负责留样品的管理工作,具有一定的专业知识,了解样品的性质和贮存方法。
4.2
样品分类
4.2.1
常规留样:成品均需每批作常规留样,原辅料首次进货(包括改版后的首次进货)必须留样;半成品生产过程中产生人为不合格而又满足于销售样品的留样,常规留样为留样备查品,作为样品检验出现异常、产品在贮存期间或销售过程中出现异常时复检用样。
4.2.2
长期留样
4.2.2.1
首次生产品种的前三批作长期留样,其余正常生产品种不同规格每年留三批作长期留样。
4.2.2.2
生产工艺、方法变动或更换原辅料、内包装材料的供应商时,作长期留样
4.2.2.3
更新设备或任何变动可能引起内在质量变化时,作长期留样
4.2.2.4
长期留样检验周期及项目
4.2.2.4.1
一般按0、12、24、36、48个月的检验周期全检观察,直到产品有效期后一年。
4.2.2.4.2
检验项目:按产品要求的物理性能、化学性能、环氧乙烷残留量、生物性能
4.3
留样数量与环境要求
4.3.1
留样数量:常规留样一般应不低于一次全检量的1倍;长期留样根据样品性质和留样时间确定,一般不低于一次全检量的5倍;特殊情况下根据各品种不同、采购量少而另外制定。
4.3.2
环境要求
4.3.2.1
留样柜存放于通风、干燥、避光处,条件与库房基本一致(相对湿度为45~75%,温度为20℃以下),室内有温湿度计与排风设施。
4.3.2.2
留样管理员每天上、下午检查温湿度,并作好《留样室温湿度表》记录(休息日除外)。
4.4
样品的接收:
4.4.1
检验员将样品交留样管理员办理样品交接,填写《收样记录》
4.5
样品保存
4.5.1
成品留样的包装形式应与市场销售的最小包装相同,原料药可采用模拟包装。每个留样柜内的品名、规格、批号、来源、留样数量、编号及留样日期应贴在标签上,并易于识别,同时在《留样登记表》上登记。
4.6
贮存期限
4.6.1
成品:有效期后1年,原辅料:检验合格后1年,半成品:成品检验合格后转交销售部
4.7
所有样品都是极为重要的实物档案,不得随意动用,只有在做老化试验时、出现质量投诉和市场抽检出现质量问题需对其质量进行检验时方可使用。
4.8
留样品的销毁
4.8.1
超过留样期限的样品每年集中销毁一次,由留样管理员填写《销毁单》,注明品名、批号、数量、销毁原因、销毁方法等,报质量主管审核,经理批准。
4.8.2
销毁要有2人以上现场监督,并有《销毁记录》
5.
相关文件
1、《留样登记表》
2、《留样标签》
3、《留样销毁单》
4、《留样室温湿度表》
5、《收样记录》
6、《销毁记录》
留样登记表
样品:
编号:
序号
日期
名称
规格
数量
代码
存放位置
登记人
备注
留样销毁单
编号:
序号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批号
数量
销毁原因:
申请人:
申请日期:
质量部经理审核意见:
留样室温湿度表
编号:
日期
时间
温度(℃)
湿度(%)
记录人
备注
上午
下午
上午
下午
上午
下午
收样记录
编号:
产品名称
型号/规格
批号
数量
备注
交样人:
收样人:
收样记录
编号:
产品名称
型号/规格
批号
数量
备注
交样人:
收样人:
销毁记录
产品名称
批号
规格
数量
销毁日期
销毁方式
销毁人
监督人
篇2:《项目管理制度》
《项目管理制度》word版 本文关键词:管理制度,项目,word
《项目管理制度》word版 本文简介:工程管理规定一、概述1、目的:规范项目公司的管理,确保项目的施工过程处于受控状态,保证各个项目公司管理的协调一致性,每个项目公司自身工程管理的连贯性。2、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开发的所有项目在施工准备及施工阶段的质量、进度、成本、安全及现场协调等的管理和控制。二、主要内容1、施工准备管理(1)相关手
《项目管理制度》word版 本文内容:
工程管理规定
一、概述
1、目的:规范项目公司的管理,确保项目的施工过程处于受控状态,保证各个项目公司管理的协调一致性,每个项目公司自身工程管理的连贯性。
2、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开发的所有项目在施工准备及施工阶段的质量、进度、成本、安全及现场协调等的管理和控制。
二、主要内容
1、施工准备管理
(1)相关手续的办理
项目公司负责现场的“三通一平”(水通、电通、路通、场地平整),办理施工临水、临电、场地临时排水及施工路口手续的工作。根据项目发展计划并按照政府有关的规定及程序负责办理工程报建工作。
(2)施工组织设计审查
在施工单位中标后,项目公司应要求总包单位在进一步熟悉施工图及现场实际情况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并组织监理单位、项目公司合同预算部、项目管理部进行审查,审查或修改合格后,由项目总经理批准,监理单位签发。
(3)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的审核
项目公司督促监理单位及时提交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并认真审核。
(4)施工图纸交底与会审
项目公司必须在工程开工前组织施工图纸交底和会审的工作,规划设计部、项目合同预算部、项目管理部参加,必要时由工程管理部外请专家咨询。
(5)开工报告的审批
主体工程开工前,项目公司应要求施工单位向监理单位提出开工申请报告,具备下列条件方可批准开工:
A
施工图已交底、会审;
B
施工组织设计已审批;
C
施工现场已具备施工条件;
D
施工单位的各项准备工作已就绪;
E
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已审核。
2、设计变更、工程洽商及现场签证管理
(1)项目公司专业工程师必须熟悉施工合同中关于工程签证管理的具体办法,特别注意分清是否在合同规定的乙方责任的范围内。
(2)工程签证必须及时办理,每月进行汇总。
(3)监督检查监理单位对工程签证的审核情况,主办工程师必须认真进行复查。
具体见设计变更、工程洽商及现场签证的管理规定
3、质量控制管理
项目公司作为公司派驻施工现场的专门机构,是工程质量控制工作的责任主体。在施工过程中依据合同规定和规范的要求督促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认真履行合同,实现质量目标。具体见工程质量的管理规定。
4、进度管理
项目公司作为公司派驻施工现场的专门机构,是工程进度控制的责任主体。在施工过程中依据合同规定的约定督促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认真履行合同,实现进度目标。具体详见工程进度的管理规定。
5、安全文明施工管理
(1)督促监理单位做好安全文明施工的监控管理,定期对各标段进行安全检查,并追踪了解整改情况,给予监理单位必要的支持。
(2)严格要求施工单位按照合同和北京市安全文明样板工地的标准,做好好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督促监理单位落实相关合同条款。
(3)对于政府及公司工程管理部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和文明施工问题,要监理跟踪落实。
工程文档管理
一、目的
为统一各项目公司的文件归档,便于文件检索及工作交接,明确项目完工后移交资料内容,完善文件责任制度。
二、文件的归档分类
A册:公司管理规范:公司管理及流程文件
项目公司职责、管理制度及人员架构表
B册:合同文件:施工合同文件
监理合同文件
材料采购合同文件
施工合同台帐
C册:公司内部来往文件:
发文:
收文:
D册:监理公司往来文件
《监理人员登记表》及证明资料
监理规划
监理细则
监理例会纪要
监理备忘录及专题报告
监理月报及审核意见
发监理单位文件
E册:与施工单位来往文件
施工组织设计
施工方案
工程联系单
F册:设计变更、工程洽商及工程签证
设计变更
工程洽商单
工程签证
G册:计划管理
总进度控制计划
甲供材料进场计划
总进度计划(施工单位)
月计划(施工单位)
周计划(施工单位)
H册:材料设备管理
封样登记一览表
收(调)料单
设备调试验收记录
I册:进度款支付
工程付款台帐
扣款通知单
奖/罚款通知单
J册:会议纪要
公司每月工程例会纪要(K1)
公司现场工作协调会纪要(K2)
甲方召集专题会议纪要(K3)
三、文件索引目录
项目公司文件按上述方法进行分类,每个文件夹须有《文件卷目总索引》、《文件卷索引表》、《文件目录表》此三级索引表,以便对归档文件进行检索。《文件卷目总索引表》列明归档文件各卷目编号及名称,贴于文件夹外,以便于检索;《文件卷索引表》列明本卷归档文件的分类及名目;《文件目录表》作为质量记录、文件的最终目录,在文件归档时进行登录,须列明文件的编号、主题及归档时间。
四、文件夹标签
文件须以文件夹分类存放,文件夹侧面以标签进行标识。标签上须标明项目名称、卷目名称及卷目编号。各文件夹按卷目编号进行排放。
五、移交公司文件
工程完工后在项目公司撤消时,项目公司需将上述十二册内容移交工程管理部。
六、各类文档的形成及管理
1、A类:公司下发及项目公司编制且经审批后形成。
2、B类:从公司合同预算部取得复印件,各专业工程师保留电子版或借阅使用。
3、C类:公司内部往来过程中形成。
4、D类:下发监理单位时取得。
5、E类:下发施工单位时取得。
6、F类:签发时取得。
7、G类:项目工程部处取得
8、材料设备部处取得
9、根据各合同负责人编制的合同执行情况汇总形成。
10、会议后从签发人处取得。
七、项目公司对外发文及文件回复
1、项目公司对外发文外部文件的签署人均为项目总经理。
2、项目公司对外文件的回复必须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完成。
3、具体程序:
工程合同管理
一、监理合同管理
1、监理合同管理的指导思想
(1)监理单位是现场质量、进度、安全文明管理和施工单位间协调的主要责任单位,并协助开发商进行成本控制,项目公司依据监理合同(包括招标文件、投标书)、经批准的监理规划、现行的法规和规范,对监理单位进行有效管理和监控是一项特别重要的工作,是保证项目管理正常进行的重要保证。
(2)现场工程师要经常与监理人员进行有效沟通,使其了解甲方的管理思路、工作方式,尽快与项目部合拍。
(3)现场工程师要树立监理单位的威信,充分发挥监理单位的作用,为监理单位开展工作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2、监理人员的资质审查
(1)项目公司应对进场的监理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核对监理人员名单是否与监理合同相符,检查和了解监理人员的学历证书、职称证书、资格证书、工作简历是否真实可靠;并对进场的监理人员进行面试,符合要求才能进场开展监理工作。
(2)项目公司应定期对现场开展工作的监理人员进行考核(作好记录),及时调整不合格的监理人员。
(3)项目公司应及时将长驻现场的监理人员姓名、性别、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名称、进出时间等情况进行统一登记,进行监理人员变化的监控。
3、监理单位提交文件的审核:
(1)开工前督促监理单位及时提交《监理规划》,签署审核意见。
(2)督促监理单位分阶段提交《监理实施细则》,及时进行审核。
(3)审核监理单位提交的《监理月报》,签署审核意见。
(4)重视监理单位发出的监理备忘录、监理通知单,认真研究监理单位提交的专题报告,并对上述文件进行追踪检查。
(5)监督、检查监理单位对施工单位提交的总进度计划、月进度计划、周进度计划的审核情况,督促监理单位分析工程进度滞后的原因,提出追赶进度的方法,并严格要求施工单位按此执行。
(6)监督、检查监理单位对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施工技术交底的审核情况。
(7)监督、检查监理单位对施工单位的工期签证、工程签证、技术核定、工程付款的审核情况。
(8)审核监理单位提交的工程评估报告,并签署意见。
4、监督检查监理单位的现场控制
(1)督促监理单位认真审查施工单位在开工前的准备工作,包括人员、材料、机械等。
(2)督促监理单位落实样板制的工作。
(3)监督检查监理单位对隐蔽工程验收的控制情况,对重要的部位(特别是易引起投诉的问题),现场工程师要参与隐蔽工程验收。
(4)经常检查监理单位的旁站、巡视等工作是否满足现场施工的需要。
(5)监督检查监理单位对施工材料的进场检查、见证取样和送样情况。
(6)督促监理单位定期进行安全文明施工的检查。
(7)深入现场检查工程实体质量,定期对监理单位的工作效果进行评估,及时发现监理单位开展工作的问题,并及时解决。
(8)参加、协助监理单位进行中间验收和竣工初验。
5、检查监理单位的内业资料
(1)定期检查监理单位的内业资料情况,审核资料的及时性、完整性、准确性。
(2)定期检查监理工作日记的记录情况,材料质保资料和复试资料等。
(3)检查监理单位对现行施工规范、国家和北京市政府部门发布的指令性法规。
二、施工合同管理
1、施工合同管理的指导思想
(1)项目公司应该合理安排每份合同的执行人,尽量让每份合同从招投标开始到工程结束由一人负责。
(2)合同责任人应该掌握合同的全部内容,充分发挥监理单位的作用,监督检查的监理单位监控情况。
(3)合同完成后必须进行总结经验和教训,交项目管理部归档。
2、施工合同管理
(1)施工合同责任人在工程开工至竣工期间应按照月度书面记录合同执行情况,及时反映每阶段工程进展情况。
(2)合同责任人在合同负责期间,要按合同规定的条款严格要求施工单位,并督促监理单位。
(3)合同执行情况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A
阶段工程主要部位的进度情况
B
监理的工作情况描述。
C
工程款支付数额及合同累计付款及付款比例。
D
施工现场劳动力和施工机械配备情况。
E
工程质量的评估意见。
F
本阶段成本情况反馈。(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工程签证汇总)
(4)合同执行情况的经工程部经理,项目总经理审核后,根据摘要情况汇总编制项目月度报告。
(5)项目公司必须对每份合同进行评审,竣工验收以后先由合同责任人提交一份竣工报告,包括进度、质量和成本分析:实际情况与合同计划进行比较,分析产生偏差的原因,提出今后解决的办法,并对工程质量进行评估。
(6)每份合同应收集相关的管理资料,由合同责任人负责,文件原件交项目资料员归档。当合同责任人改变时,应办理好交接手续,并且经其工程部经理确认。交接记录单包括:移交的资料清单,已完部分的情况描述,遗留的问题和注意的事项。
第七章
重大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的审查
一、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是工程开展的基础性文件,其合理性对工程的质量、进度及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有着重大影响,同时,也是工程成本核算的重要依据之一。因此,在总承包单位开工前或其他重要甲指分包工程开工前,项目总经理必须组织重大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的审查。
二、重大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的范围:
1、重大施工组织设计:总承包工程、市政工程、园林景观工程、外立面幕墙工程(含石材或其他重要立面装饰工程)及外窗安装工程和其他项目总经理认为必须进行审查的专项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
2、重大施工方案:土方开挖方案、基坑支护方案、主体结构安装方案,大型脚手架方案、外立面幕墙(含石材或其他重要立面装饰)及外窗安装方案、样板区(或样板房)维护方案、大型设备安装方案和其他项目总经理认为必须进行审查的的施工方案。
3、其他不在上述范围内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由项目公司工程部组织本部门人员,总、分包单位,监理单位,项目公司成本管理人员进行审查。
三、重大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的审查办法:
1、由项目总经理进行组织,可采用会议评审或文件流转方式进行。
2、审查人员:项目总经理,项目工程部相关人员,监理单位,项目公司合同预算部(必要时区域公司合同预算部),项目公司设计经理,项目管理部,必要时外请的专家。甲指分包类的须请总包单位参加。
3、外请专家评审范围:依据建委规定必须进行的(如深基坑支护,超高或特殊脚手架);项目总经理认为由必要的。外请专家的评审工作由项目公司组织。
4、审核完成后,核准文件由项目总经理签发;审核过程中的不同意见,由项目总经理协调解决。
5、未经审查的施工组织设计,不得作为施工和结算依据。
四、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查内容
1、综合部分
(1)施工组织设计依据应充分,包括:招标书、投标书、施工合同、甲方其他要求、政府有关规定、国家和地方有关规范、全套施工图纸、地质勘探报告、地下管网分布图、现场状况等。
(2)施工组织设计必须六项齐全且有深度:工程管理架构、进度总计划、现场平面布置、主要施工方法、施工机械状况说明及一览表、质量安全保证措施。
(3)针对具体工程的特殊部位和关键节点要编制详细的施工方案。
2、管理架构和体系
(1)需详细具体,包括项目经理、五大员、各班组长。
(2)相关人员的资质、经验、能力、配合等必须符合合同的条件、满足工程要求。
(3)必须具备完整的质量、安全及现场文明施工控制体系。
3、进度计划
(1)进度计划安排应符合实际情况,并考虑分包单位的施工进度安排。
(2)进度计划中应明确各分项工程工程量、材料用量、日人工产量等计算依据,并应绘制各工种劳动力分布曲线。
(3)施工人员、施工机械、设备、材料安排应充足,进退场时间应科学、合理,特别对需甲方限价以及甲供的材料、设备应有详细的进场计划。
(4)应明确且合理安排甲方或乙方分包工程的进退场时间(包括电梯、消防系统、空调、防水、外窗、户门、通讯系统、有线电视、高低压配电、室外市政各专业等等)。
4、施工总平面布置
(1)现场布置图应考虑基础、地下室、主体、装修等施工各阶段的需要(包括分期工程的上下期衔接),并应重点考虑销售需要。
(2)乙方应采取措施创造、维护良好的现场销售环境;应有具体措施配合样板房施工和对外开放。
(3)现场排水系统的安排、现场施工用电布置必须经济合理。
(4)施工机械的布置必须满足施工机械的要求。
(5)平面布置应达到方便施工、易于管理、节省成本的目的。
(6)分包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应与总包单位平面布置在空间与时间上安排一致。
5、主要施工方法
(1)主要施工方法的审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施工机械的型号数量,施工流水作业和劳动力的安排,周转材料的选用和配备,各种施工难点的技术措施等是否满足现场施工的进度和质量要求,是否经济合理。
(2)主要施工机械指压桩机、塔吊、井架的选用和布置必须满足现场施工的进度和质量要求,且经济合理。
(3)施工流水作业和劳动力的安排必须满足施工进度的要求。
(4)模板的选用和数量配备必须满足现场施工的进度和质量要求。
(5)分包单位的施工流向安排必须与总包单位的整体安排不产生冲突与矛盾。
6、施工组织设的费用界定
施工组织设计中的措施,应根据工程需要考虑周全,并分项列明所采取的措施的费用,由项目公司合同预算部根据招标书、投标书、施工合同等决定是否支付该部分费用。
五、施工方案的审查内容(包括施织中的施工方案)
1、施工方案中应有特别涉及到使用方面(例如渗漏、裂缝、排水不畅通等)防治工程质量通病的具体措施和奖惩制度,确保房屋的使用功能。
2、在危险环境下施工,应采取具体防护措施,确保人身和财产安全。
3、总包单位的施工方案中应包括采取措施协调各分包单位的施工工作(如垂直运输、用水用电、加工场地等),负责本单位和分包单位的成品、半成品的保护内容。分包单位的施工方案中应包括与总包或其他单位交叉作业时的成品保护要求和措施。
4、应针对施工难点(例如后浇带、防水工程、大体积砼、转换梁、坡屋面等)编制技术方案,方案应科学、经济、方便。
5、乙方分包工程的施工单位,并由分包单位提供分包工程施工方案、资质证书。
6、应针对各季节的特点(冬、雨季),采取不同的施工措施。
7、考虑各种备用方案,包括人力、设备、材料等,如发电机、水池等。
8、施工现场应采取措施达到文明施工标准。
9、关于样板房毛胚部分的施工应有具体的措施,样板房开放后应有具体的维护办法(如防水等)。
10、人力、设备的安排应充分,对于垂直、水平运输等关键设备应有具体可行的维修、备用措施。
第八章
项目公司的工程质量控制及管理办法
一、质量责任的划分
1、图纸设计质量由公司规划管理部负责;项目公司对与工程相关的各类二次深化设计的图纸质量负责,对施工图会审纪要完成后的设计变更、工程洽商等设计文件的质量负责。
2、项目公司是工程质量的责任主体负责机构。
二、工程质量管理
1、监理单位是现场质量、进度控制,安全文明管理和施工单位间协调的主要责任单位。
2、项目公司要为监理开展工作创造有利条件,充分发挥监理的作用,并对现场监理的工作能力和监理效果的进行有效监控。
3、开工前的质量管理要点:
(1)场地移交:
施工单位进场后,项目公司应及时对满足条件的场地进行移交,包括场地、红线点、座标点、水准点等移交给施工单位,并办好书面移交手续。
(2)监理人员的资格审查:
项目公司应进场的监理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核对监理人员名单是否与监理合同相符,检查和了解监理人员的学历证书、职称证书、资格证书、工作简历是否真实可靠。并对进场的监理人员进行面试,符合要求才能进场开展监理工作,并定期对监理人员进行考核(作好记录),及时调整不合格的监理人员,进行监理人员变化的监控。
(3)监理规划的审查:
督促监理单位及时提交《监理规划》,由项目公司和项目管理部分别审核。
(4)各种准备工作的检查:
施工图已会审;施工组织设计已审批;施工现场的准备已具备开工条件;施工单位的各项准备工作已就绪;施工总平面布置图已审核。
4、施工质量的预控
(1)工程施工实行样板引路制,包括重要的部位、关键的节点、新工艺新材料的应用等,特别是关于渗漏方面的必须实行样板引路制。主要步骤如下:
①明确工艺流程
样板制作之前由项目公司、监理单位牵头,施工单位协助,根据设计要求、施工技术细则、相关的规范、法规等明确工艺流程和质量标准。
②制作统一样板
项目部根据工程情况,在开工前明确需要制作样板的清单,不管由几家施工单位,只能统一采用一个样板。
③样板做法
施工工艺流程明确后由施工单位编写施工方案和质量控制要点,监理单位编制监理实施细则和质量检查标准,经审核后由施工单位实施,制作样板时要显示每道工艺的结果,由一系列样板组成,而不仅仅是显示完成面的情况。
④样板确认
2
二次结构、粗装修等仅涉及现场操作标准类由项目工程部部组织,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参与确认。
2
外窗安装、屋面防水等涉及渗漏类由项目工程部部组织,监理单位、施工单位、项目管理部参与确认。
2
精装修、外立面装饰工程及景观铺装、木作等涉及产品效果类由项目公司设计经理组织,规划设计部、设计单位、项目管理部、项目公司工程部、监理单位及施工单位参加。
2
样板确认完成后,组织责任人负责书面确认工作。
(2)督促监理单位分阶段提交有针对性、可操作的监理实施细则,由项目工程部进行审核。
(3)在各分部分项工程开工前,监督监理单位审核施工单位的技术交底情况,检查各项准备工作,包括操作人员的上岗证,各种材料的质保书、出厂合格证、取样复试,机械器具的准用证。
5、施工质量的过程控制
(1)加强对测量及定位放线的监控工作,监督监理单位按合同要求的仪器对测量定位进行复核。
(2)对重要材料设备要检查、监督监理单位是否按合同和有关规范的要求进行见证取样和测试。不定期地抽查材料的准用证、质保书、合格证、检验报告等质保材料
(3)监督检查监理人员进行隐蔽工程验收情况,对重要的部位和工艺必须参与验收。不定期的抽查监理人员对重点部位的旁站检查情况。
(4)项目公司工程部专业工程师应坚持经常性的现场质量检查,以屋面、外墙、门窗、卫生间渗漏控制为核心内容,掌握现场质量的实际情况,检查、监督监理单位是否按合同和规范的要求进行质量监控。
(5)对隐蔽工程及重要和关键工序(如重要部位的砼浇灌、防水工程、电梯井道模板工程)要会同监理单位到施工现场进行检查。
6、施工质量的事后控制
(1)对于重要分部分项工程,如防渗漏的有关工序,在完工后要督促监理单位100%检查验收,并落实整改。
(2)对于出现的质量问题要进行归纳总结,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提出采取预防的办法,并报项目管理部归档。
(3)督促监理单位加强成品保护的管理工作。
(4)对于工程验收质量返修工作,应督促监理单位进行全过程的控制。
第九章
项目公司的工程进度控制及管理办法
一、进度责任的划分
1、对项目前期定位,图纸设计,前提报批报建,项目施工单位及设备材料的招标采购等公司职能部门具体负责的工作进度,项目公司有组织、协调、监控的权利,同时,对此类工作的进度情况应主动、及时、全面地跟踪掌握,对此类工作的进度延误负间接责任。
2、项目公司对自身范围承担的二次深化设计,施工过程中设计管理、权限范围内的招标采购及相关的报批报建(含验收组织)等工作的进度负全部责任。
3、项目公司是项目工程进度的责任主体单位。
二、工程进度的管理
1、总施工进度计划的编制
项目公司根据项目整体开发计划及施工图纸,充分考虑施工工艺、周边环境、季节影响等因素,编制项目总施工进度计划。并将项目总进度计划分解为月度施工进度计划,关键线路上的关键节点可另行编制详细计划以便更好地组织和监控施工。
2、项目总进度计划的评审
项目总进度计划编制完成后,项目公司应组织公司相关部门对计划进行讨论,评审和落实,以保证计划的可行性和严肃性,完成后报项目管理部备案。
3、总施工进度控制计划的调整
除非项目发展计划或销售计划发生重大变化,否则一般不对项目总施工进度控制计划给予调整。若调整,进度计划必须经公司分管副总批准,并将调整后的计划报项目管理部备案。
4、施工进度计划执行
针对影响进度的因素前瞻性地采取措施,及时办理报批报建等手续,及时解决图纸供应、甲方分包、甲供(包括甲控)材料等甲方要协助的问题。监督监理单位检查施工单位的月进度计划及完成情况,检查现场劳动力安排、机械设备、材料的到位情况,对周、月及总进度控制计划与实际进度进行对比,分析进度滞后的原因,提出追赶进度的方法,督促监理单位落实各项工作。
5、施工计划的监控:
(1)项目公司在每月25日上报的工程月报中:对当月工程进度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影响工期的原因(如设计变更、报批报建、气候、甲供材料、施工单位人力及物质资源),拟定下一步赶工措施;对下一个月的工程进度进行说明。
(2)项目管理部每月23日前至现场检查最终进度情况,拍摄形象进度照片,据此核实项目公司月报中的进度控制内容,分析工期滞后的原因,对下一个月可能延误的进度提出预警,并将汇总情况及时反馈至各项目公司及分管副总。
(3)项目公司应根据不同分部分项工程,统计实际工期并进行阶段性工期对比情况分析,为今后合同工期提供原始资料,由项目管理部负责备案,并报公司分管副总。
(4)项目管理部负责与项目公司工程管理人员经常性交流,及时了解项目的进展。
第十章
设计变更、工程洽商及现场签证的管理
一、定义:
1、设计变更:
(1)设计变更是指设计单位对原施工图纸和设计文件中所表达的设计标准状态的改变和修改。设计变更包含:由于设计工作本身的漏项、错误等原因而修改、补充原设计的技术资料;建设单位自身提出或根据销售要求进行改变或修改;依据政府部门要求而进行的改变和修改。
(2)设计变更的提出单位为设计单位,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
2、工程洽商:
(1)工程洽商是指原施工图纸及设计文件并未错漏,而施工单位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进行施工图纸及设计文件的细化或进行原施工图纸和设计文件中所表达的设计标准状态的改变和修改。
(2)工程洽商的提出单位为施工单位。
3、现场签证:
(1)现场签证是指由于施工现场的各种原因,出现了与合同规定的情况、条件和事实不符的事件,需要明确并作为继续工程其他有关程序的依据和前提条件时,由承包人与发包人签字确认的备忘文件。
(2)现场签证的范围:
①在施工过程中,由于施工条件变化、地下状况(土质、地下水、构筑物及管线等)变化,导致工程量增减,施工周期及其他变更。
②因设计文件发生变化造成的返工、窝工及拆改等工作。
③在施工合同之外,委托承包单位施工的零星工程。
④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奖励和索赔问题。
二、设计变更及工程洽商的管理:
1、设计变更主办者为项目公司设计经理、工程洽商主办部门为项目公司工程部。
2、主办部门判断变更洽商时,依据以下原则进行:
(1)对设计变更及洽商产生的原因进行分析,具体如下:
2
设计类:A.设计错漏
B.补充图纸
C.二次设计
D.现场条件变化
E.超成本目标
2
现场施工类:A.施工错误
B.施工困难
C.施工进度要求
2
营销类:
A.客户需求
B.策划补充修改
2
其它:
A.领导要求
B.政府要求
C其他
(2)对设计变更及洽商产生的影响进行分析
2
对现场工程进度及质量的影响。
2
根据施工的不同阶段,判断设计变更及洽商是否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面积预测报告》、《预售许可证》及《销售手册》的销售承诺相矛盾,如存在必须上报项目总经理,统筹相关部门后确定处理意见。
3、设计变更及工程洽商的对外签发人为项目公司总经理或其授权人。
4、项目合同预算部在设计变更及工程洽商完成技术评审(由项目设计部和工程部负责落实)后,提供变更及洽商的费用增减测算,作为项目总经理及公司领导进行决策依据。对于测算超过5万元的,公司合同预算部门可进行复核测算。
5、设计变更及工程洽商费用的确定,一般执行“先估算后干”的原则;特急类可“边干边算”应该开工后10天内完成手续。变更及洽商办理手续如下:
(1)施工单位接受变更及洽商文件5日内进行报价。
(2)项目公司合同预算部负责与施工单位进行谈判和价格的初步审核,确定费用。(5万元以下项目审批确定)权限以上部分公司合同预算部门进行复核,如有异议,可与施工单位进行再次谈判,重新确定.其中项目审核时间为5日,公司审核时间为5日(重大变更及洽商除外)
(3)项目公司合同预算部负责向施工单位签发已审批完毕的变更洽商费用文件.
(4)项目公司合同预算部负责汇总每月的变更洽商费用,形成项目动态成本台帐,并按月上报合同预算部.
(5)工程变更洽商的费用报审的原则为一月一审一归档,当月发生的下月办理,超过下月不再办理
(6)设计变更工程洽商执行情况由项目公司工程部组织监理公司进行核准,施工单位对核准内容进行签证确认。
三、现场签证的管理:
1、施工单位提出现场签证时,工程部专业工程师必须反复对照合同及有设计文件,确定签证的合理性.
2、因设计变更、工程洽商、现场指令及现场条件产生变化而产生现场签证时,须现场专业工程师、项目预算管理部(或造价顾问公司人员)、监理及施工单位人员到场共同确定。
3、工程部专业工程师及时施工单位需对减少造价的现场签证进行确认。
4、工程部专业工程师必须在现场签证完成5日内且在隐蔽工程隐蔽前,组织签证工作的进行。
5、现场签证的办理规定:
(1)对点工,工期及奖励的签证必须经审核程序确定,1万元以内工程部经理批准,5万元以内项目总经理批准,10万元以内公司分管副总批准。10万元以上须总经理批准。
(2)现场签证量的确定:凡签证事件可形成竣工图纸的均不进行量的确认,仅进行事实的确认。
(3)任何量的签证必须附带图纸,且图纸中对施工部位、施工做法、长、宽、高及厚度尺寸等必须描述清晰准确。
(4)现场签证的费用确定程序同变更洽商。
第十一章
工程中期付款及工程结算
一、工程中期付款程序:
1、基本程序:
(1)施工单位将月度工程进度报表(或按照具体合同约定)报监理单位审核完毕后,工程部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合格工程工作量的确定,并报送项目总经理,公司项目管理部及分管副总签字确认。
(2)项目公司合同预算部依据进度确认文件,在5个工作日内完完成工程费用审核,并根据合同的各项扣款确定应支付的工程进度款的额度。审核文件经项目总经理批准后,报送公司合同预算部、分管副总、总经理进行审核审批。
(3)项目合同预算部在费用文件完成审批后,填写请款手续,报送审批后,财务部门进行支付。
2、审核后的设计变更及签证费用累计超过拾伍万元(包括拾伍万元)时,在当月进度款中支付,每项技术变更或签证的付款数为审核价的70%,另外30%在结算社会审价后,工程尾款清算时支付。
3、施工中发现不合格项目整改完成,经监理单位好项目工程部确认后,方可计入当月工作量,否则相应工程款顺延至下月拨付。不合格项目不计入当月完成工作总量内,即不能申报支付进度款。
4、工程进度款支付达到工程造价85%时(或执行合同条款),原则上应停止付款,预留至少10%工程尾款和5%保修款,以便掌握最终结算主动权。
二、工程结算
1、工程结算基本程序:
(1)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施工单位负责编制竣工结算书及结算资料(签字并加盖公章)。
(2)监理单位初步审核结算资料,签署意见(签名并加盖公章)后,报项目工程部审核。
(3)项目工程部重点审核竣工图纸及落实设计变更,工程洽商的执行情况,对工程遗留问题已处理情况进行判定。
(4)项目合同预算部将全部工程结算文件资料交造价顾问公司,造价顾问公司提出审核意见,经项目合同预算部复核同意后,形成结算报告,由项目预算报区域合同预算部复审。未委托造价顾问公司的项目,由项目合同预算部审核结算并编制结算报告报区域合同预算部审核,公司合同预算部安排人员协助审核工作。
(5)公司合同预算部签收有关结算资料后,一般按送审顺序进行结算审核,必要时与有关单位预约时间到现场核实,澄清有关事项后公司合同预算部提交工程结算报告,经总经理审阅并批准,审定结算经签名和盖章后返回项目合同预算部。
(6)项目合同预算部根据审定的工程结算办理有关工程结算手续后,将双方签字盖章后的工程结算书送区域财务部、区域档案室、区域合同预算部备案。
2、工程结算资料的主要内容:
(1)实行招标的工程项目
①竣工结算书;
②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及施工合同;
③竣工图纸、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资料、施工现场签证单和有关会议纪要等;
④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
⑤竣工验收报告;
⑥其他影响工程造价的有关资料;
⑦有关结算扣款依据。
(2)非招标工程项目:
①工程结算书;
②施工合同(协议);
③工验收报告;
④变更资料、施工现场签证单和竣工图纸;
⑤有关结算扣款依据。
篇3:上市公司董办管理制度
上市公司董办管理制度 本文关键词:管理制度,上市公司
上市公司董办管理制度 本文简介:XX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办公室管理制度(试行)2011-4-28董事会办公室管理制度(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集团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管理体系建设,完善流程化、科学化、现代化的制度建设,遵循集团核心价值观,实行权责分明、管理科学、激励和约束相结合的内部管理体制,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依据《公司法
上市公司董办管理制度 本文内容:
XX集团有限公司
董事长办公室管理制度(试行)
2011-4-28
董事会办公室管理制度(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集团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管理体系建设,完善流程化、科学化、现代化的制度建设,遵循集团核心价值观,实行权责分明、管理科学、激励和约束相结合的内部管理体制,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依据《公司法》和《XX公司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公司章程》制定。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第二章
管理模式
第四条
董事会办公室组织结构:
各部门职责、董事会办公室分管领导及集团公司归口管理部门见下表:
序号
机构名称
职责范围
分管领导
集团公司归口部门
1
投资者关系办公室
见:投资者关系职责
董事会办公室主任
董事会办公室
2
证券事务代表办公室
见:证券事务代表职责
董事会办公室主任
董事会办公室
3
内务部
见:内务部岗位职责
董事会办公室主任
董事会办公室
第五条
管理定位
集团公司按照“集团化运作、专业化管理、品牌化发展”的战略定位。在基础设施投资与建设等领域实现多元化发展,形成战略协同优势;董事会办公室实现专业化管理;通过战略协同和专业化管理,铸就集团公司的企业品牌。
第六条
管理目标
集团公司通过对董事会办公室的资源配置、组织协调和工作指导,保障董事会办公室有效运作,积极推行“发展理念人本化、项目管理专业化、工程施工标准化、管理手段信息化、日常管理精细化”,确保企业经营效益和社会效益。
第七条
管理重点
1.设定董事会办公室效益目标和管理目标并按集团公司绩效管理办法实施绩效考核;
2.提供必要的资金、技术、人力等各种资源支持,形成有效的组织能力、完整的项目管理体系和良好的运行机制;
3.通过企业经营管理制度的贯彻,实施对生产经营、资产安全风险的防范和监控。
.
第三章
董事会办公室职责
第八条
部门使命
协助董事长进行日常管理,承上启下、联系左右、内外沟通,为董事长提供综合服务;收集筛选各类信息,辅助决策。
第九条
部门职责
辅助决策;政策法规研究;金融证券业务;外围公关;部门日常管理。
第4章
会议制度
第十条
有关股东大会事项:
(一)将股东大会召开时间进行公告;
(二)年度股东大会召开
20
日前通知公司股东;临时股东大会应当于会议召开
15日前通知公司股东。股东大会的通知包括以下内容:
1、会议日期、地点和会议期限;
2、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
3、以明显文字说明: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4、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的股权登记日。
(三)按公告日期召开股东大会;
(四)在股东大会结束当日将股东大会决议和法律意见书报送证券交易所审核后进行公告;
(五)按要求做好股东大会会议记录:
1、出席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占公司总股份的比例;
2、召开会议的日期、地点;
3、会议主持人姓名、会议议程;
4、各发言人对每个审议事项的发言要点;
5、每一表决事项的表决结果;
6、股东的质询意见、建议及董事会、监事会的答复或说明等内容;
7、股东大会认为和《公司章程》规定应当载入会议记录的其他内容;
8、股东大会记录由出席会议的董事和记录员签名。
(六)
委托代表参加会议的股东须向股东大会递交书面委托书。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参加大会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股票帐户卡。委托代理人参加会议的,须出具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委托人股票帐户卡。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不能参加大会的须有书面授权委托书;个人股东参加大会的,须出具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票帐户卡。委托代理人参加大会的,须出具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帐户卡;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出具的委托他人出席股东大会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1、代理人的姓名;
2、是否具有表决权;
3、分别对列入股东大会议程的每一审议事项投赞成、反对或弃权票的指示;
4、委托书应当注明如果股东不作具体指示,股东代理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5、委托书签发日期和有效期限;
6、委托人签名(或盖章)。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七)认真管理保存公司股东大会会议文件、会议记录,并装订成册建立档案;
(八)对于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通过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的情形,按照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有关董事会事项:
(一)按规定筹备召开董事会会议;
(二)将董事会书面通知及会议资料于会前5日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专人送达及书面通知等各种通讯方式或其他书面方式通知应当到会的人员。会议通知包括以下内容:
1、会议时间、地点和方式、会议期限、会议时间;
2、会议决议的文件。
(三)会议结束后的2个工作日内将董事会决议等文件报送交易所审核后进行公告;
(四)按要求做好董事会会议记录:
1、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地点和召集人姓名;
2、出席董事的姓名以及受他人委托出席董事会的董事(代理人)姓名;
3、会议议程;
4、董事发言要点;
5、每一决议事项的表决方式和结果(表决结果应载明赞成,反对或弃权的票数);
6、董事应当在董事会会议记录及董事会决议文件上签字。
(五)不能参加会议的董事须有书面委托。委托书上载明:
1、受委托人(代理人)的姓名;
2、委托(代理)事项、权限和有效期限;
3、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六)认真管理和保存董事会文件(包括决议文件、辅助文件)、会议记录(语言记录或视频记录),并装订成册建立档案。
第十二条
有关监事会事项
(一)按规定筹备召开监事会会议;
(二)将监事会书面通知及会议资料于规定的时间以传真、电子邮件、专人送达及书面通知等各种方式或其他方式通知应当到会的人员。会议通知包括以下内容:
1、会议日期、地点和方式、会议期限;
2、事由和议题;
3、发出通知的日期。
(三)按要求做好积案监事会会议记录;
(四)会议结束后对会议内容进行整理,并对需要进行披露的会议内容及时进行披露。
第5章
证券事务管理
第十三条
公司指定证券事务代表向证券交易所和中国登记结算中心办理公司的股权管理与信息披露事务。
第十四条
应当协助董事会秘书在信息披露前将公告文稿及相关材料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所报文稿及材料应为中文打印件并签字盖章,规格尺寸为A4,文稿上应当写明拟公告的日期及报纸。经证券交易所同意后,公司自行联系公告事项。不能按预定日期公告的,应当及时报告证券交易所。
第十五条
公司指定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报纸和网站为刊登公司公告和其他需要披露信息的媒体和网站。在选定或变更指定信息披露的报纸和网站后,在两个工作日内报告证券交易所。根据法律、法规和证券交易所规定应进行披露的信息,公司应在第一时间在上述报纸和网站公布。
第十六条
应当协助董事会秘书按规定及时做好以下公司信息披露事务:
(一)在每一个会计年度的前六个月结束后60日内公告中期报告,并按要求在指定网站及报纸上披露;
(二)在每一个会计年度结束后
120
日内公告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年度报告;
(三)在每一个会计年度前三个月、九个月结束后的
30
日内公告季度报告;
(四)股东大会决议形成后的当日内,董事会、监事会决议形成后的两个工作日内报送证券交易所审核后进行披露;
(五)重大事件发生后的
2
个工作日内报证券交易所审核后进行披露;
(六)在任何公共传播媒介中出现的消息可能对公司股票的市场价格产生误导性影响时,公司知悉后应当立即对该消息作出公开澄清。
第十七条
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完整、准确。
第十八条
公司发生重大事件,及时向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监会、公司所在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如:证监局)报告并公告:
(一)公司名称、股票名称、《公司章程》、注册资金、注册地址变更;
(二)公司经营范围发生变化或主营业务变更;
(三)公司订立的合同或担保事项涉及的金额达到公司净资产
10%以上;
(四)公司第一大股东变更、募集资金投向改变、交易金额占公司净资产
0.5%以上的关联交易、股东权益异常变动、企业收购、资产重组或租赁、委托经营;
(五)公司发生重大亏损或者遭受超过净资产
10%以上的重大损失;
(六)公司发生占净资产
10%以上的债务纠纷;
(七)公司的董事长、1/3
以上的董事或者总经理发生变动;
(八)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持有股份情况发生较大变化;
(九)公司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的决定;
(十)涉及公司的重大诉讼、法院依法撤销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或裁定禁止对公司有控制权大股东的转让股份;
(十一)公司更换为其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二)股票交易出现异常波动或其它传播媒介中传播与公司有关的消息,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产生重大影响。
第十九条
公司发生重大事件,应及时编制重大事件公告书向社会披露,说明事件的实质。
第二十条
公司发行新股、配股、债券等事项需披露的信息:
(一)董事会有关本次发行新股、配股、债券等事项的方案表决通过后,应当在
2
个工作日内公告;
(二)发行新股、配股、债券方案等事项的方案经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后,应当在当日内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等有关部门审核后公布股东大会决议;
(三)接到证监会出具的发行新股、配股、债券方案等事项审核意见书后,应当在
2个工作日内以公司董事会公告的形式公布其申请获批准或不获批准的消息;
(四)发行新股、配股、债券说明书公布后,公司应当在
7
个工作日内将经证券交易所确认的说明书文本一式二份报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
(五)公司应当在发行新股、配股缴款结束后
20
个工作日内完成新增股份的登记工作;股份变动报告的内容应按照《公开发行股票公开信息披露的内容与格式准则》的有关规定编制并予以公布。
第六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
第二十一条
收集、建立、维护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信息数据库。
(一)数据库包含以下性信息:
1.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基本信息:姓名、性别、民族、喜好、出生日期、联系方式、学历、社会关系等;
2.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的投资偏好,形成客观性数据文件;
3.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实时动态信息,包含但不限于投资动态;
(二)数据维护:
1.对数据按照投资偏好和投资期待值进行分类管理;
2.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信息数据库每日更新;
3.实时对数据进行性删除和添加。
第二十二条
投资者,潜在投资者,市场研究人员及财经媒体建立长期联系关系。
(一)每周制定联系计划,编写联系日程,并对联系情况进行记录;
(二)针对投资者、潜在投资者,市场研究人员及财经媒体进行关系公关;
(三)在投资者、潜在投资者生日,或其他特殊时段进行祝福、问候;
(四)每一季度定期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及研讨会、路演、一对一推介、组织现场参观等活动,并接受记者采访;
(五)每年度更新、发布企业布广告和宣传片;
(六)定期向投资者,潜在投资者,市场研究人员及财经媒体邮寄材料。
第二十三条
对公司股东、投资者进行充分、有效、公正、公平的信息披露。
(一)按照强制性规定披露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等信息,公司还应不断扩大信息披露范围,增加信息量,提高透明度;
(二)在第一时间在指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和网站进行披露,保证所有股东有平等的机会获得信息。
第二十四条
确保股东大会参会股东和未参会股东有平等的获取公司信息的权利。
(1)
股东大会召开前两天,邀请市场研究人员和财经媒体参加股东大会,自觉接受投资者和新闻媒体的监督。
(2)
会议结束后即时制作会议公告,并向未参会股东寄送公告。
第二十五条
切实做好投资者、潜在投资者、市场研究人员和财经媒体的接待工作。
(1)
专人接待来访、专线电话接听咨询,并应保证对外联络、接待渠道畅通。
(2)
接待者应耐心解答投资者、潜在投资者、市场研究人员和财经媒体的相关问题,做到客观准确,避免过度宣传和误导。
(3)
公司对外设以下方式接受咨询:
电
话:0931—8461561
传
真:0931—8429678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通信地址:兰州市张掖路步行街87号(中广大厦20层)
第二十六条
建立信息网络平台,通过网络与投资者进行有效沟通,及时、准确、详细地向外界提供公司信息,实现公司与投资者的双向沟通和良性互动。
(1)
当《公司章程》、股票信息及其他重要内容发生变更后12小时内、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审核后两小时内对公司网站(http://www.jsfw8.com/)投资者关系管理专栏进行更新;
(二)更新内容准确率达99%。
第二十七条
协助公司各部门、事业部、分(子)公司有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当
研究决定可能涉及投资者关系的重大事项时,应在24小时内通知到投资者关系管理办公室并提供相关材料。
第二十八条
遇到临时性危机问题时,投资者关系管理办公室持续报告事件进展情况。由投资者关系管理办公室报董事会决定后,统一对外进行披露和答复。
第二十九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办公室在开展重大的投资者关系活动时,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应给予全力支持;在不泄露商业机密和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其他部门、事业部、分(子)公司应在投资者关系管理部的统一协调下,积极参与和配合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
第三十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办公室每半年对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及员工进行投资者关系知识培训。
第七章
法律事务工作规定
第三十一条
集团公司法律事务部对董事会办公室的法律事务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培训、检查和监督管理。
(一)董事会办公室签订《劳务合同》或其他合同时集团法务部必须提出法律意见;
(二)集团法务部每月对董事会办公室的其他法律相关事务监督并提出整改意见;
(三)每半年度对董事会办公室工作人员进行一次法律事务培训;
第三十二条
董事会办公室实行重大法律事务及时报告制度,由集团公司法律事务部审核。
(一)投资者关系管理办公室在开展重大的投资者关系活动时,应及时向集团法务部报告、咨询,并要求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证券事务代表处理信息披露事务时应及时向集团法务部咨询,信息披露文件完成后应先交由集团法务部审核,提出法律意见;
(三)董事会办公室在办公过程中如发生重大信息泄露,严重影响集团公司声誉,集团法务部有义务就法律事项,出具意见书;
(四)董事会办公室其他法律事项。
第8章
内务工作规定
第三十三条
着装礼仪。有工作服的员工,上班期间要穿工作服,没有工作服的员工,要参照工作服的标准着装,具体规范如下:
(一)夏季着装规范
1、男员工上装可着一色短袖有领衬衫,可不系领带,下着西裤、商务休闲裤,并穿皮鞋或既不露脚趾也不露脚跟的皮凉鞋。男员工须将衬衫下摆扎入裤内。
2、女员工上装可着一色短袖有领衬衫,下着西裤、深色一步裙、商务休闲裤。
(二)春、秋、冬季着装规范
1、男员工上装穿长袖有领衬衫,打领带,外穿黑色西装,下着西裤或商务休闲裤,穿深色皮鞋;着装内可以穿低领毛衣(颜色不做强制要求,连帽毛衣不得穿着),毛衣必须穿着于衬衫之外,并将衬衫领子完整翻在毛衣外。男员工须将衬衫下摆插入裤内。
2、女员工上装穿浅色长袖有领衬衫,或浅色长袖翻领T恤,外着黑色西装,下着西裤、商务休闲裤,深色牛仔裤。着装内可以穿低领毛衣(颜色不做强制要求,连帽毛衣不得穿着),毛衣必须穿着于衬衫之外,并将衬衫领子完整翻在毛衣外。
第三十四条
办公室工作人员须严格执行集团公司考勤制度,不得迟到早退,值班期间按照公司规定正常打卡(四次),如未打卡,备案,说明事由,经部门临到签字。
第三十五条
因其他原因临时需要加班的,加班期间未经部门领导批准,不得早退。
第三十六条
工作区域环境内依据卫生排表值日,做好办公室的卫生清洁工作。
第三十七条
工作计划与报告(以Excel、Word、短信形式)。董事会办公室强调对部门、员工行为的计划性要求,用以明确和把握工作方向,提高工作效率。
(一)员工日工作时间控制计划
1.部门员工通过《日工作时间控制表》进行日工作时间计划与安排控制。
2.公司员工应该按照“《日工作时间控制表》填写规定”在规定的时间按照规定的项目如实填写并上交公司部门主管。
3.在《日工作时间控制表》中体现出员工对每日工作安排的合理性与计划性,反映员工每日工作的效益性与非效益性,该表格将作为对员工考核的主要依据之一。
(二)部门员工周、月度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
1、部门主管、公司员工在每周最后一天进行部门、员工本周工作总结及下周工作计划,并上报部门领导审阅。
2、部门主管在每月最后三天进行本部门本月度工作总结及下月度工作计划安排,并进行备案。
3.月度工作计划通过对《月度工作计划表》的制作来完成,在该表格中应该相应地填写部门、员工下月工作内容安排和时间控制。
4.部门月度工作计划交办公室主任核准同意后确定执行。
5.月度工作计划的完成情况将作为部门、员工工作评估的主要依据之一。
(三)部门员工季度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
1、部门主管在每季度最后三天进行本部门本季度工作总结及下季度工作计划安排,并进行备案。
2.季度工作计划通过对《季度工作计划表》的制作来完成,在该表格中应该相应地填写部门、员工下季度工作内容安排和时间控制。
3.员工季度工作计划交部门主管核准同意后确定执行。
4.部门季度工作计划交董事长办公室主任核准同意后确定执行。
5.季度工作计划的完成情况将作为部门、员工工作评估的主要依据之一。
(四)公司、部门年度发展计划
1.董事会办公室主任于每一会计年度底应该制定下一会计年度的发展计划。
2.年度发展计划经公司主要高层领导人讨论制作,董事会核准同意后确定执行。
3.部门年度发展计划经部门主要领导人员讨论制作,同意后确定执行。
4.公司、部门年度发展计划是部门、人员月度工作计划的基础和依据。
5.公司、部门年度发展计划是对公司、部门经营发展的评价基础。
第三十八条
董事会办公室因业务或管理需要招收新员工的,董事会办公室主任根据岗位要求和需求人数填写《员工需求申请书》,报送人力资源部门予以招工。
第三十九条:董事会办公室招聘员工应以岗位要求、学识、能力、品德、品质等综合因素为依据,采用面试、笔试两种方式考查,公平竞争、择优录取。
第四十条:招用员工的程序为:初试(人力资源部)—复试(董事会办公室主任)—通知结果(人力资源部),培训、考核(董事会办公室主任)予以试用(董事会办公室)予以转正。
第四十一条:新员工的试用期为3个月;在试用期间,由董事会办公室主任对新员工的专业知识、工作能力、工作效率、责任感、品德、品质、诚信等方面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予以转正;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辞退或安排在其他岗位试用;对于试用期内个别员工表现特别优秀的,试用董事会办公室主任可以提前结束试用期,并将《职员转正考核表》报请人力资源部主管审核,批准。
第四十二条
其他人事行政制度参建集团公司人事行政制度。
第9章
保密工作规定
第四十三条
为保守公司秘密,维护公司利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四十四条
公司秘密是关系公司权利和利益,依照特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只限定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
第四十五条
公司全体员工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
第四十六条
公司保密工作实行既确保秘密又便利工作的方针,签保密协议。
第四十七条
公司秘密包括下列事项:
(一)
公司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经营方向、经营规划、经营项目及经营决策。
(二)
公司管理制度、文件、通知等。
(三)
公司内部掌握的合同、协议、意见书及可行性报告、主要会议记录。
(四)
公司财务预决算报告及各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产值。
(五)
公司掌握的尚未进入招投标项目,市场营销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
(六)
公司职员人事档案,工资性、劳务性收入及资料。
(七)
其他经公司确定应当保密的事项。
第四十八条
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的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摘抄、保存和销毁,由董事会办公室负责监督保密及保管,并提出相应的保密措施。
第四十九条
在对外交往与合作中需要提供公司秘密事项的,须事先报董事会办公室主任批准。
第五十条
具有属于公司秘密内容的会议和其他活动,主办部门应采取下列保密措施:
(一)
选择具备保密条件的会议场所。
(二)
根据工作需要,限定参加会议人员的范围。
(三)
依照保密规定使用会议设备和管理会议文件。
(四)
确定会议内容是否传达及传达范围。
第五十一条
不准在私人交往和通讯中泄露公司秘密,不准在公共场所谈论公司秘密,不准通过其他方式传递公司秘密。
第五十二条
公司工作人员发现公司秘密已经泄露或者可能泄露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告知董事会秘书及董事会秘书。
第五十三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警告处分,并处以
3倍岗位月度工资罚款并扣除年度奖金;
(一)
泄露公司秘密,尚未造成严重后果或经济损失的;
(二)
违反本制度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规定的;
(三)
已泄露公司秘密但采取补救措施的;
第五十四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予以辞退和赔偿公司经济损失并取消其在公司的一切利益(包括工资和效益工资),诉诸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
(一)
故意或过失泄露公司秘密,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经济损失的。
(二)
违反本保密制度规定,为他人窃取、刺探、收买或违章提供公司秘密的。
(三)
利用职权强制他人违反保密制度的。
第10章
印鉴管理
第五十五条
印鉴包括但不限于董事会章、监事会章、股东会章、董事会办公室签名章。
第五十六条
印鉴的使用和保管
1.董事会办公室的所有印鉴,必须在董事会办公室的启用文件下发、核准后,方可正式启用。
2.董事会办公室须安排专人保管、使用印鉴,使用印鉴必须由董事会办公室秘书其授权人批准,并在“印鉴使用台帐”上做好登记,印鉴管理人留存盖章文件复印件。
3.未经集团公司董事长、总裁或其授权委托人签批,严禁以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名义、使用鉴为他人特别是劳务队伍购买材料、机械租赁等任何事项提供担保(包括承诺)、抵押、委托付款、签署涉及工程价款、数量的资料、证明等。
4.严禁在空白纸上加盖印鉴给任何单位或个人使用;严禁在涉及个人与集团公司业务无关的或可能危害集团公司财产、经济、法律纠纷方面的文件、资料上加盖印鉴,也不得在与本单位、部门工作、业务无关的文件、资料上加盖印鉴。
5.将印鉴带出办公场所或交由非印鉴管理人员使用,需报经集团公司总裁或其授权人签批。带出印鉴应遵循以下程序:
填写带出印鉴申请表
董事长、董事会秘书或其授权人签批
填写印鉴使用台帐
密封印鉴交带出人双方签印鉴交接单
带出人与使用人共同开封使用,带回用印资料复印件
带出人与使用人共同密封
1、印鉴交管理人。
2、双方签交接单。
3、交用印资料复印件
第11章
督办工作规定
第五十七条
为确保集团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与其它职能部门的职责、制度以及各项决策、工作措施的贯彻落实,推动公司治理健康发展,进一步提高各部门(子公司)工作效率,逐步实现经营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五十八条
组织领导
(一)董事会办公室的政务督察督办由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领导,由部门成员具体负责督导政务督察督办工作。
(二)董事会办公室要建立健全督查工作岗位责任制,按各自职责和领导的要求,落实各项督查工作。
第五十九条
主要任务和内容
(1)
集团公司与董事会办公室相关的工作部署和领导重要指示的贯彻;
(2)
重要会议(董事会办公室主要负责督办的会议包括:董事会、监事会、股东会、
年度工作会议、年终工作会议、上级政府部门重大投资、融资战略合作会等)的决议和部署事项及责成办理事项;
(3)
集团公司领导交办、批办、查办的事项;
(4)
其它确需督查、督办及领导临时交办的事项。
第六十条
工作程序
(1)
可以采用OA办公平台政务督察督办系统和传统督办形式(表格、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依据工作流程,履行日常督查督办工作;
(2)
督察督办工作包括:督查立项、督办、承办、延期、催办、反馈、审核、推板、归档等程序;
第六十一条
督察督办工作要求
(1)
督察督办工作要紧紧围绕集团公司中心工作,突出重点,抓好督促检查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完善监督机制,确保政令畅通,是公司各项决策和工作部署得到有效落实,完成部门使命;
(2)
董事会办公室要高度重视督办检查工作,应坚持三条基本原则:
1、一切督查督办事项立项都要报请政务督导小组或分管领导审批;
2、及时请示、定期汇报、主动争取领导和有关部门(子公司)的重视和支持。
(三)所有督办检查事项都要及时办理、按时完成,不得相互推诿和拖拉延误。
1、对督办检查事项的办理,凡明确规定报告时限的,要按要求的内容和时限及时报告;
2、对领导批示需要查办落实的事项,未规定时限的应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
3、对有特殊要求的事项,要特事特办,及时报告办理结果;
4、情况特殊需要延长办理时间的,承办部门(子公司)要及时向行政管理部和分管领导汇报原因和办理进展情况,并提出书面申请。
第六十二条
凡立项督查的事项,都必须“交必办,办必果,果必报”,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确保政令畅通。办结的事项应及时反馈,有要求的还应写出书面报告。报告必须事实清楚、结论准确,对不符合要求的,将予以退回。
第六十三条
根据督查事项内容,对需要保密的事宜,在办理过程中应按有关公文保密规定,注意采取保密措施,违犯规定者按保密工作制度的有关纪律规定处理。
第12章
附则
第六十四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若出现以往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情况,则以本制度为准。
第六十五条
本制度由XX公司建设集团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