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职称评聘及晋岗制度 本文关键词:评聘,职称,制度,教师
教师职称评聘及晋岗制度 本文简介:教师职称评聘及晋岗制度(讨论稿)为了营造公平竞争、积极向上、和谐的校园文化氛围,确保各项工作顺利进行及学校向前发展,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阳长中学教师职称评聘制度:一、评聘对象:拥护党的领导,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能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师道,爱岗敬业,关爱学生,为人师表,教书育
教师职称评聘及晋岗制度 本文内容:
教师职称评聘及晋岗制度(讨论稿)
为了营造公平竞争、积极向上、和谐的校园文化氛围,确保各项工作顺利进行及学校向前发展,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阳长中学教师职称评聘制度:
一、评聘对象:拥护党的领导,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能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师道,爱岗敬业,关爱学生,为人师表,教书育人,并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及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能力,在我校教育教学岗位的在职在岗教师。
二、推荐参评要求:
1、服从学校工作安排,能不折不扣、保质保量完成学校各处室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师训工作考核分被扣分、师德考核分被扣分及对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的教师,三年之内学校不予推荐、报送参评各级职称。
2、凡申请参评职称的教师(行政人员除外)必须在任现职内担任相应年限的班主任。(申请参评中学高级教师的必须在任中学一级教师期间担任4年以上班主任、申请参评中学一级教师的必须在任中学二级教师期间担任3年以上班主任、申请参评中学二级教师的必须在任中学三级教师期间担任2年以上班主任、初评中学二、三级教师的应积极申请担任班主任,年限不作具体要求。)凡担任班主任年限不够和不服从学校安排担任班主任工作的教师,学校不予推荐、报送参评各级职称。
3、受到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处分的教师,在处分未撤销之前学校不予推荐、报送参评各级职称。
4、凡达到以上要求的教师,在学校中,按文件规定的编制数,中级职称、高级职称岗位有空额时均可向学校提出申请推荐参评,学校再根据教师任现职以来的年度综合考核分按照相应的空额数推荐、报送。考核分按近四年考核分(不足四年的按实有的年数计算至少三年)的平均分计算。初级职称不受名额限制,凡达到以上要求的教师,均可向学校提出申请推荐参评。
5、聘任当年有安全事故责任的,未完成控辍保学任务或未完成“9+3”中职招生任务的,师德考核分被扣分及对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工作量不满的教师,留守儿童工作未完成的教师,一票否决。
三、职称聘任办法:
1、在上级有关部门未对职称聘任有新的规定前,学校在每年9月份根据教师的进出结合学校的编制,凡有空岗的,学校根据上级有关部门聘任要求确定人数,学校在根据取得相应资格的教师近四年的年度考核分(春、秋两学期的均分)的平均分计算高低从高聘任,不足四年的按实有的年数计算至少三年。
2、所有教师必须在我校工作三年以上方可聘任我校中、高级职称岗位。
3、在进行职称聘任时,同等条件下工龄长的教师(以实际工作时间计算)优先,同等条件下上高中的教师优先。
四、晋岗聘任办法与职称聘任办法相同。
计生工作制度及考核办法(讨论稿)
按照相关文件精神及县计生局、教育局、教管中心、阳长镇计生委的相关要求,为了进一步保障我校教师工资按时发放,服务教学工作特拟定本考核制度:
1、凡新分配到我校或调入我校工作的老师,到我校报到十天内必须到阳长镇计生委填写计生档案。否则,今后计生委不出具办理《结婚证》、《准生证》、《独生子女证》以及考试等其它情况需要的相关计生证明,学校概不负责、不证明。
2、凡我校教职工新结婚、生育、离异、丧偶的,一月内持相关手术到计生委填报或修改计生档案。若未办理相关手续而违反了计划生育政策的,责任自负。
3、计生委的相关通知,学校只传达,解释权归计生委,涉及的教师请自行与计生委接洽。
4、各级计生部门安排到我校要求上报的各种数据及表册,若涉及到教师的,教师必须在规定的时间按时上报。若因教师不按时上报的,学校将扣责任教师计生工作考核分20分。
5、我校教职工妇检对象必须在妇检月(二、五、八、十一)的20号之前到计生服务站完成妇检并做好登记,若学校第一次到计生服务站开具妇检证明时仍未去妇检的教职工及家属,学校将扣责任教师计生工作考核分20分并扣款100元。以后每隔三天去出具一次妇检证明,每次去时仍未去妇检的教职工妇检对象,学校将再累计扣责任教师计生工作考核分20分并扣款100元(计生工作考核分直到扣完为止,扣款金额不限)。超过当月25日,学校不再办理计生证明,由当事人进行办理,因此而被停发的人员的工资,从当事人工资中扣除。
6、五月、八月的计生考核在春季学期考核,十一月、二月的计生考核在秋季学期考核。
阳长中学考勤制度(讨论稿)
一、全校教师必须正常上班:
1、行管后勤人员实行坐班,各办公室必须于上午7:50前和下午1:50前打开相应办公室门,所有行管后勤人员必须在上课前签到,放学时签离。
2、非行管后勤人员实行弹性坐班,课余时间在教研室坐班,由教研组长负责,有事必须向教研组长请假,由教研组长做好记录以作为各处室考核的依据,上班期间学校有事在教研组办公室和教室找不到本人、打其电话是关机的视为缺旷。
二、教师有事或生病必须先安排好自己的工作,再持假条经教导处(任课教师)审核后的假条经校长(校长不在家由值周副校长负责)审批后方可准假。请假教师再将校长或值周副校长审批后的假条交查勤人员考勤,每周五放学查勤人员将本周的考勤记录和假条交办公室存档、考核。
三、谢绝电话、口信及捎带假条请假,若因情况特殊可先安排好工作后电话报校长(或值周副校长)请假,回来后补假条(工作不落实、调课不科学而出现守课混课的一律记缺。)
四、各种假的时限及审批:
1、公假:不用假条,根据上级通知要求由校长(校长不在家由值周副校长负责)审批;到办公室填写出差记录即可。统计满勤时,公假一律以办公室的出差记录为准,但本人工作自己安排好(课程)由教务处安排学校负代课费。
2、婚假;达到国家法定婚龄结婚并办理相关结婚手续的,准假一周但必须连续(结婚时间在法定假日的,学校不再补假
),不扣工资不计满勤。
3、丧假;直系亲属(父母、岳父母、配偶和子女)病故伤亡,准假七天,不扣工资不计满勤,学校无条件安排其他教师代班代课,但必须履行请假手续,对不履行请假手续的按缺旷计。
4、产假:符合法定生育的产假,准产假一个学期(不含寒、暑假且必须连续),准护理假七天(自己安排工作),不扣工资不计满勤。
5、病假:教职工生病、意外伤害事故,确实不能上课的,一周之内可以向学校请假,教职工请病假必须按学校要求安排好自己工作,学校不扣工资不计满勤;一周以上向教育局请假审批(意外伤害事故致残而住院期间不用持假条请假、且学校不扣工资不计满勤)。请长病假的除教育局批假外,还需附医院的住院证明、医疗发票和用药清单,否则停发其所有工资;对手续不清的长病假,除停发其所有工资外,将上报教管中心和教育局处理。
6、事假:教职工确有事情必须请假的,学校批假期限为3天,超过3天必须经教育局批假,(教师请事假必须持教务处同意执行的调课单和假条请假),未安排好自己工作的事假以缺论处,教师请事假不计满勤。特事假指直系亲属(父母、岳父母、配偶及子女)生病住院或病危以及子女的婚嫁。
五、婚、丧、产假,落在假期的不再给假,特殊情况临时规定。
六、关于升旗、集会,请假一律由校长签字同意方可计假,否则均按一节缺旷计。
七、全校教师的考勤由办公室负责。查勤的两位教务员实行办公室和教务处双向管理,考勤工作归办公室管理,安排教师上课等其它相关工作归教务处管理。
八、考核办法:
1、行管后勤人员签到、签离不签一次扣总工成绩考核分0.01分。
2、迟到一次(5分钟以内)扣期末最后考核分0.2分扣工资5元,(5-10分钟以内)扣期末最后考核分0.4分扣工资10元,(10-30分钟以内)扣期末最后考核分0.5分扣工资20元,(30分钟以上)按缺旷计扣期末最后考核分1分扣工资100元,早退一次时间扣分、扣工资与迟到相同(教师中途离堂及行管后勤人员不假外出按早退计)
3、缺旷一节扣工资100元,扣期末最后考核分1分,教师一月缺旷达一半时间以上或一学年累计旷工一个月以上者,不享受绩效工资,并报教育局处理。
4、集会、升旗按一节课进行考核.
阳长中学考核制度(讨论稿)
一、
所有的考核细则经过全校教师讨论通过,考核过程接受全校教师监督。
二、根据工作的分工和涉及板块由副校长牵头分别由各处室进行考核,考核时实行百分制,除教学效果外,各块常规工作以班级为单位考核。
三、关于保学控辍、“9+3”中职招生:全校教师参与包班,学年初学校核定各班学生后交给各班主任(包班组组长,其计算教学效果以此人数为准基数。),全校教师分到各班参与包班一年。
四、关于教师聘无可比性科目的教学考核:聘无可比性科目的教师,教学效果分为满分。
五、个人各块工作占分比例:教学工作50﹪;保学控辍、“9+3”中职招生”工作占10﹪;师德师风占4﹪;德育15﹪(挂包班教师),安全工作4﹪(挂包班教师)。图书、微机信息技术、实验室电教方面由电教处考核,占5﹪;师训工作占2﹪,后勤财物管理3﹪,计生2﹪,营养餐工作占5﹪。具体考核细则及考核由各处室负责。
六、综合考核分即教师最终考核分由个人各块工作总分和考勤分组成。终合考核分由各处室把处室考核分交办公室汇总得出个人各块工作总分,办公室把个人各块工作总分加上考勤分再加上各种加分后即得综合考核分。
七、评优选好及聘任以综合考核分在前的优先;
说明:一、行政人员由校长考核,考核方案:与教师同等的考核占50分,工作目标考核占50分。二、各处室人员由处室负责人考核,考核方案:1、兼课人员,与教师同等的考核占50分,处室工作目标考核占50分;2、非兼课人员工作目标考核占100分。
阳长中学绩效工资考核实施方案(讨论稿)
为适应教育教学改革发展的需要,充分发挥工资收入的激励机制,进一步挖掘学校内部潜力,充分调动和发挥教师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教师素质,优化教师队伍,强化岗位责任制,根据《纳雍县教育局关于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的实施办法》(纳教字【2009】12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我校绩效工资考核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1、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绩效分配原则。向骨干教师、班主任、校长和做出贡献的人员倾斜。
2、实行动态管理原则。对不同岗位人员按不同时段进行考核。
3、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实事求是、科学合理、简便易行、公开透明。
4、实行分层管理、分层考核原则。校长考核副校长,副校长考核行政人员,行政人员考核处室工作人员,各处室考核班主任、教研组长、年级组长,班主任考核任课教师,教研组长考核教研组教师,年级组长考核年级教师,各管口领导考核各管口人员,除考勤、师德师风工作、师训工作和教学效果(含早自习)以外的一切常规工作以班级为单位考核。
5、坚持统筹兼顾,按比例分配原则。70%的基础性绩效工资按相关规定按时完成工作直接划入教师个人工资账户,30%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扣除相应的津贴外按学校考核一次性直接发放给教师个人。
二、领导机构
成立由校长、副校长、中层领导及工会、教师代表组成的“绩效工资工作考核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工作的组织、领导、实施及考核、监督。组长:胡丰明
副组长:
卢凤然
李灿红
陈进
成员:谢军
胡练志
康旭
丰青、王江荣
韦双红
张有瑟
赵英富
杨思江
罗俊虎
李兴
李隆训
考核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办公,主任:李灿红
成员:张有瑟
赵英富
三、考核时间及对象
考核时间:2014年9月起
考核对象:阳中绩效工资在册人员。
四、各岗位津贴设置
(一)、校长津贴
由教育局根据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考核发放。
(二)、副校长、工会主席津贴
月津贴200元。履行职责,完成工作目标,优95-100分200元,良90-94分150元,中85-89分100元,差0-84分0元。由校长考核。
(三)、中层领导津贴
月津贴150元。履行职责,完成工作目标,优95-100分150元,良90-94分100元,中85-89分50元,差0-84分0元。由校级领导考核。
(四)、班主任津贴
月津贴平均120元。履行职责,完成工作目标,按个人班级工作总分所占比例发放。由德育处考核。
(五)、骨干教师津贴(教研组长)
月津贴平均120元。履行职责,完成工作目标,优95-100分150元,良90-94分100元,中85-89分50元,差0-84分0元。教研组长由教务处考核。
五、几类人员的绩效工资管理规定
(按纳教字【2009】125号文件精神)
1、凡教职工单位变动,从批准使用新单位编制的下月起由新单位按绩效工资管理考核的具体实施方案执行绩效工资。
2、凡达到退休年龄的教职工,从办理退休的下月起,不再列入执行绩效工资管理,提前退休、辞退、终止或解除聘约合同的教职工等从办理有关手续的下月起不再列入执行绩效工资管理。
3、凡新招录(聘)用教职工从批准使用单位编制的当月起享受绩效工资。
4、凡校际交流、支教的教师,绩效工资由原学校管理。绩效考核工作由交流、支教的学校负责。
5、凡在学校没有承担学校任何工作的教职工不能享受绩效工资。
6、凡被非教育系统借用的人员,只享受基础性绩效工资,不能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
7、在职人员在法定休假期内、工伤治疗期间,基础性绩效工资全额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按学校绩效工资分配办法执行。
8、在职人员连续病假两个月以内的,基础性绩效工资全额发放,连续病假超过两个月的,从第三个月起基础性绩效工资按80%发放,连续病假超过六个月的,从第七个月起基础性绩效工资按50%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按学校绩效工资分配办法执行。
9、在职人员连续事假一个月以内的,基础性绩效工资全额发放,连续事假超过一个月的,从第二个月起基础性绩效工资按50%发放,连续事假超过六个月的,从第七个月起停发基础性绩效工资,奖励性绩效工资按学校绩效工资分配办法执行。
10、在职人员连续旷工半月,或一学年内累计旷工一个月以上的,不能享受绩效工资。
11、学校推荐,教育局批准的正在脱产进修人员,享受基础性绩效工资,不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自动脱产进修人员,不享受绩效工资。
12、受劳动教养、强制收容教育、强制戒毒、治安拘留及刑事处罚的,处罚期间在职人员停发绩效工资、离退休人员停发离退休生活补贴。正在接受立案或停职审查的人员,停发奖励性绩效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按原享受标准继续发放,待审查结束作出结论后,再按有关规定办理。
六、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办法。
1、学校总奖励性绩效工资=各类津贴+其余奖励性绩效工资
2、其余奖励性绩效工资=在册在岗全体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总和+被非教育系统借用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
3、在册在岗全体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全校奖励性绩效工资—全校津贴+不足工作量扣款)÷全校工作考核总分×个人考核分
4、在册不在岗人员,不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所属奖励性绩效工资作为全校总奖励性绩效工资收入。
5、被非教育系统借用人员,享受最低奖励性绩效工资(政府要求)。
6、患精神病、癌症病、麻风病人员,享受平均奖励性绩效工资。
7、法定休假、工伤治疗人员,享受平均奖励性绩效工资。
8、学校批准的公假人员,享受平均奖励性绩效工资。
9、学校和教育局批准连续病假、事假人员,不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
10、各岗位人员按工作岗位实绩享受岗位津贴后,按工作总分考核方案参与分配其余奖励性绩效工资。
11、凡借到其他学校的人员享受24℅奖励性绩效工资。
七、奖励性绩效工资工作考核办法
1、所有的考核细则经过全校教师讨论通过。
2、考核过程接受全校教师监督。
3、根据工作的分工和涉及板块由副校长牵头分别由各处室进行考核,考核结果经处室主任、管口副校长和校长审阅并层层签字方有效。考核时实行百分制(各处室考核办法分值尽量不超过满分),除考勤、师德师风工作、师训工作和教学效果外一切常规工作均以班级为单位考核。
4、关于工作量不足与绩效工资
工作量不足的折合节次按每节扣25元代课费,期末根据其考核分参与绩效工资的分配。
5、个人各块工作占分比例:
总分:100分,期末考核,学年汇总,第一学期占50%,第二学期占50%,由办公室汇总。个人各块工作占分比例:师德师风占3﹪,由管口副校长考核。师训工作占5﹪,由教务处考核。教学工作占50﹪,由教务处考核。德育工作占15﹪(包含留守儿童工作的考核),由德育处考核。安全工作占5﹪,由保卫科考核。电教与实验工作占2﹪,由电教处考核。“9+3”
5﹪,保学控辍后5﹪由教务处考核。宿管工作3﹪,由宿管科考核。财产管理3﹪,由总务主任考核。膳食工作4﹪,由膳食科考核。考勤工作4﹪,办公室考核。体育节、艺术节3﹪。考勤工作实行加减分制,由各处室提供记录,办公室考核。具体考核细则由各块负责人拟定。
纳雍县阳长中学
2014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