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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中燃增值业务销售机会的经验总结

日期:2021-06-17  类别:最新范文  编辑:一流范文网  【下载本文Word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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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中燃增值业务销售机会的经验总结 本文简介:中国燃气控股有限公司企业标准ZR-ZZYW-C002-2015()XX中燃实施新居民用户到客服中心签订用气合同创造增值业务销售机会的经验总结目录引言…………………………………………………….….……….3一、背景及思路………………………………………………….3二、业务流程……………………………………

XX中燃增值业务销售机会的经验总结 本文内容:

中国燃气控股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ZR-ZZYW-C002-2015()

XX中燃实施新居民用户到客服中心签订用气合同

创造增值业务销售机会的经验总结

引言…………………………………………………….….……….3

一、

背景及思路………………………………………………….3

二、

业务流程………………………………………………….3

三、

增值业务产品的销售策略………………………….……6

四、

实施的保障………………………………………………

8

五、

实施的效果………………………………….……………11

六、

经验总结………………………………………………….12

附件

引言

2013年7月,XX中燃针对新居民用户(指新建楼盘小区的居民用户,以下简称“用户”)签订用气合同业务做了调整,由原来上门签订用气合同的业务形式调整为“新居民用户到客服中心签订用气合同”

(以下简称“此举措”)的业务形式,促进了XX中燃燃气具和保险等增值业务产品的快速增长。实施此举措后第一年,燃气具销售收入1869万元,同比增长了117.1%,保险销售额为668万,保险代理费收入267万元,同比增长了129.7%;第二年,燃气具销售收入2859万元,同比增长53%,保险销售额为965万元,保险代理费收入386万元,同比增长44.5%,现就此经验总结如下。

一、背景及思路

(一)背景

截止目前XX中燃的已开通居民用户44万户,现有七个客服中心分布在XX市各城区,是集充值缴费、业务办理、投诉咨询、产品销售为一体的综合型服务网点。XX中燃为提升客服中心的影响力、加深用户服务体验、保障用气合同签订率和提升增值业务产品销量,于2013年7月开始实施此举措。

(二)思路

首先,指定用户到客服中心签订《居民用气合同》,可促使居民用户主动寻找与其距离最近的客服中心,并在居民用户之前相互传播,提高客服中心知名度。

其次,用户到客服中心签订《居民用气合同》,能保证资料的完整性和录入的及时性,并且通过现场讲解,可加深用户对安全使用管道燃气的认识。

最后,大部分用户签订《居民用气合同》时还未购买燃气具产品,此时可引导用户购买我司客服中心的燃气具产品,同时还可推销保险、波纹管、报警器等相关燃气安全产品。

二、业务流程

(一)流程设计

XX中燃实施此举措后,结合现有增值业务产品的特性,重新梳理和设计了用户到客服中心签订《居民用气合同》的业务流程,为不同增值业务产品提供了最佳的销售时机。详细流程如下图:

(二)流程说明

第一步,由市场部与新小区开发商洽谈并签订《燃气入户合同》。

第二步,由市场部将新小区的信息(包括地址、有几栋、每栋有哪些户型等)提供给客服部,客服部负责在客服系统新建一个新小区信息。

第三步,由增值业务部人员通知用户到客服中心签订《居民用气合同》,主要分三个时间段进行:

①交房前,新小区物业会通知用户交房,此时增值业务部人员会跟小区物业沟通将《管道天然气设施安装指南》送到物业处,物业会将《管道天然气设施安装指南》装入用户的交房资料袋中,详见附件1。

②交房现场,由业务员向用户发放《管道天然气设施安装指南》,引导用户到客服中心签订《居民用气合同》。

③交房过后,物业工作人员会在用户办理新房装修时每人发一份《管道天然气设施安装指南》,并将相应的业务流程贴在物业办公室墙上,详见附件2。

第四步,用户携带相关材料到客服中心,具体需要的资料如下:

①业主本人的身份证明及房产证明的原件、复印件;

②他人代办提供房产证明原件、复印件、业主本人及代办人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如无法提供业主本人身份证明原件的,可携带业主本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及业主代办委托书、房产证明原件、复印件、代办人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办理;(房产证明包含:房产证、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单位证明等)。

第五步,客服人员受理业务并录入用户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用气合同编号、联系方式、房号等),与此同时向用户推销保险。

第六步,客服人员与用户签订《居民用气合同》,如果上一步保险销售未成功,此时继续推销保险。

第七步,若用户购买保险,则在系统中备注保险有效期,若没有购买,则有效期为空,后期继续推销保险。然后打印业务受理单,并告知用户上门安装时限。

第八步,用户签订《居民用气合同》后,客服人员会引导用户到燃气具导购员处了解户内燃气设施和燃气具安装注意事项,通过这一步将用户引导到燃气具展示的区域,避免用户办理完业务就离开客服中心,为销售燃气具提供机会。引导用户的通常话术:“请您移步到旁边工作人员处了解户内燃气设施和燃气具安装注意事项,另外我司还可为您提供全方位的服务,在本厅购买燃气具包送包装,与开通同步,价格实惠品质保证,欢迎向工作人员了解”。

第九步,导购员给用户简单讲解户内燃气设施和燃气具安装注意事项,并同时了解用户是否购买适用管道天然气的燃气具,如果没有购买,则导购员会向用户推销燃气具。

第十步,如果用户现场购买燃气具,则用户服务结束。

第十一步,用户未当场购买燃气具,则需登记用户相关信息,了解用户购买意愿。

第十二步,根据登记用户信息进行回访,引导可能购买的用户到客服中心购买燃气具。

三、增值业务产品的销售策略

XX中燃实施此举措后,对燃气具和保险两个产品的销售策略也做了相应的调整,具体如下:

(一)保险产品销售策略

1、精准把握销售时机

推销保险最佳的时机就在流程中的第五步和第六步,首先因为用户刚开始接触管道天然气,此前没有使用经历,对天然气的使用安全性还有不确定心理,此时保障意识比较强,更能接受保险产品,其次,在签订《居民用气合同》这个环节推销保险,让用户感觉燃气公司在给用户提供保障。

2、实用有效的销售技巧

(1)在客服中心电视屏幕上播放燃气事故后的画面,用户看到后触目惊心,能对用户形成一定的心理压力,增加用户的保障意识。

(2)保险主要以保险卡的形式销售,通常不向用户开提供收据或发票,除非用户强烈要求,但针对要开收据或发票的用户,可以向用户说明保险卡激活的时间只能是开发票当天,而不开发票和收据则可以由用户预定激活时间。

(3)推销保险的时候,重点强调用户可以得到保障,而淡化保费。

(4)推销保险时告诉用户,隔壁的用户也已经购买了保险产品,或者新小区其他用户也已经购买保险产品,让用户形成对比心理。

(5)巧妙介绍保险产品。XX中燃目前主要销售的保险产品是100元保1年、200元保3年、300元保5年;则可将200元保3年产品说成“买2年送1年”、将300元保5年产品说成“买3年送2年”;如此让用户感觉到优惠和赠送,有利可图,增加吸引力。

3、巧妙的推销话术

客服人员在推销保险时常用的话术:“工程安装费中未包含燃气保险,现燃气保险正在做活动,买1年的保险是100元,买2年送1年,买3年送2年,买的时间越长价格越优惠,这给予了自己及家人一份安全保障,如在房子范围内发生相关燃气意外事故,人员及财产有损失时将有相应的赔偿,赔偿金额每人每年30万,财产30万,这份保险保费低保障大,很多用户都会选择办理,现在方便的话为您一并办理吗”。

(二)燃气具产品销售策略

1、精准把握销售时机

燃气具销售的最佳时机是在流程中的第九步,导购员给用户讲解户内燃气设施和燃气具安装注意事项,此时用户对于导购员的专业性是比较信任的,并且来客服中心签订《居民用气合同》的用户,大部分房子还没装修,也还没购买家庭用具和电器产品,此时用户的购买意愿是最强的,所以这个节点向用户推销燃气具成功率比较高。

2、实用有效的销售技巧

(1)向用户讲解户内燃气设施和燃气具安装注意事项,此时让用户感受到我们的专业水平,建立用户对我们的信任。

(2)向用户传达在客服中心购买燃气具可以实现送货、安装、通气一站式服务,并且每年还要两次安检服务。

(3)用赠送天然气的促销手段吸引用户,因用户本身来办理天然气业务,赠送天然气可以让用户得到了实实在在的优惠。

(4)先收部分定金,送货上门后再收尾款。部分用户到客服中心时身上带的钱不是很多,用户有可能因为钱不够而放弃购买离开客服中心,此时采取收取部分定金的形式,让用户先成交,等送货上门后再交尾款,用户通常都乐意接受这样的方式。

(5)做好用户信息登记和跟踪。并不是每个用户都会立刻购买燃气具,会有

各方面的原因离开客服中心,此时要登记号用户的相关信息,并在后期电话沟通跟进,将潜在的用户引导回来购买燃气具。详见附件3。

3、巧妙的推销话术

燃气具的销售通常时间比较长,个体之间的销售过程差异比较大,通常导购员会判断用户的特性和心理采用不同方法和话术。例如,用户是教师,导购员则会说“凭教师证可享受XX折扣。。。。。”等。通用的话术“我们是专业的燃气公司,销售的也是专业燃气具,而且是厂家直销,价格非常优惠,比苏宁、国美等卖场便宜,关键是我们能提供送货、安装、通气一次性完成的服务…….”。

四、实施保障

(一)公司动员

XX中燃针对此举措的实施,组织了专项动员会,通过动员会向全体XX中燃员工传达实施此举措的内容和精神,并要求各部门贯彻执行,确实做好用户到客服中心签订《居民用气合同》的各项工作。

(二)客服中心调整

XX中燃实施此举措后,客服中心工单量翻倍增长。为应对激增的业务量,XX中燃针对客服中心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应对调整:

1、客服中心升级改造,增加营业柜台。除2013年新建的两个客服中心外,余下四个客服中心服役已超3年,XX中燃按集团VI标准对这个四个网点进行全面装修升级,改造后所有客服中心柜台数从18个增为26个。

2、按业务大类设定专办柜台。增加柜台后,客服中心按主要业务模块将柜台分为三类:充值柜台、报装柜台、综合柜台。因为签订《居民用气合同》业务办理时间较长,新用户较多的客服中心可设两个报装柜台,以减少用户等待时间。

3、调整部分网点营业时间。增加柜台对应需增加人员,按集团标准及实际排班需求,每个柜台配置人数为1.5-2人,在财年编制内无法满足。XX中燃采取了缩短个别网点的营业时间的办法,由8:00-20:00缩短为9:00-18:00,由此可将早晚班次合并为一个班次,将富余人员调至业务量大的网点,作为该网点增开柜台的配置人员。

4、调整员工上班时间。营业员岗位属于轮休岗,按早晚班制,原每日上班时间为6小时。后因个别网点缩短营业时间衍生出了一班制,为统一所有网点日均上班时间,每日上班时间调整为7小时。因工作时间延长和工作量的增加给员工带来不良情绪,XX中燃采取了会议传达、单独面谈等方式开导员工,平稳渡过员工情绪波动期。

5、分流IC卡充值业务。XX中燃居民用户的燃气表是IC卡表,一直以来IC卡充值是客服中心的第一大业务,为节省更多的柜台资源办理业务、销售增值产品,XX中燃积极开发IC卡银行充值业务,已与农行、中行两大国有银行建立合作关系,在两行的市区内所有网点可办理燃气充值;部分客服中心门前还安装有24小时自助刷卡缴费机。此两项举措分流了部分充值业务,也为用户充值提供了方便。

(三)员工培训

1、客服人员的培训

XX中燃实施此举措后,因客服中心客服人员是保险销售的主力军,因此XX中燃针对客服人员开展了有关保险业务的系统培训。培训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进行:

首先,集中课堂式的培训。前期由增值业务部保险业务员组织保险公司的专业人员给客服人员培训保险产品知识及相应的销售技巧。

其次,一对一培训。针对前期培训接受比较慢的客服人员,通常保险业务员或保险公司的专业人员会对这些人进行一对一的现场培训,使其迅速掌握相关知识和技巧。

第三,情景模拟培训。通过组织客服人员扮演各种角色,模拟用户在客服中心签订《居民用气合同》时销售保险,让客服人员有身临其境的体验,提升客服人员的销售心理素质,克服不敢推销的心理障碍。

第四,个人经验分享。此举措实施以来有部分员工保险销售业绩非常突出,保险业务员会组织这些员工向大家分享自己的销售经验和心得,以便其他客服人员相互学习和采纳。

2、燃气具导购员的培训

XX中燃开展燃气具销售的时间比较早,在采取此举措前就有专职的燃气具导购员,导购员的销售经验和技巧都已经比较成熟。因此XX中燃针对燃气具导购员主要开展以下几方面的培行:

首先,新流程培训。此举措实施后增值业务部组织所有燃气具导购员集中培训了用户签订《居民用气合同》流程知识,以便现场回答用户的相应咨询。

其次,情景模拟培训。通过组织导购员扮演各种角色,模拟用户在客服中心签订《居民用气合同》后销售燃气具,从而提升导购员的实际销售能力。

(四)激励政策

XX中燃实施此举措后,为调动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和销售激情,围绕各部门和员工的利益,制定了科学合理的激励政策。激励政策根据集团有关绩效考核政策的相关要求,以利益分配向一线员工倾斜,同时兼顾与平衡二线相关人员的利益为原则进行编制。

以保险的激励政策为例,2013财年XX中燃实施此举措后,针对保险激励方案做了相应的调整,调整后的提成方案如下:

2013财年XX中燃保险激励方案

序号

公司保险代理业务激励对象

提成比例

备注

集团总部对保险增值业务费用比例的规定

1

一线员工

保险销售额*10%

不变

保险代理费收入的50%,即保险销售额的20%。(注:公司的保险代理费=保险销售额*40%)

2

二线员工

保险销售额*6.3%

调高1.3个百分点

其中:客户服务部

保险销售额*4%

调高0.8个百分点

增值业务部

保险销售额*1.3%

不变

财务管理部

保险销售额*0.5%

不变

话务中心

保险销售额*0.5%

新增

合计

保险销售额*16.3%

低于集团总部规定

通过此提成方案的调整和实施,有效的调动了各相关部门员工的积极性,保障了此举措的有效实施和执行,并促进了保险销售的快速增长。

随着保险业务的不断发展和成熟,2015财年XX中燃根据保险业务的实际销售情况和员工的收入情况,又对保险提成方案进行了调整。调整后的提成方案如下:

2015财年XX中燃保险激励方案

序号

提成对象

提成比例

备注(比13财年)

提成对比情况

1

一线员工

保险销售额*10%

持平

低于集团提成比例7.48个百分点

2

二线员工

保险销售额*3.9%

调低2.4个百分点

其中:

一线员工所在部门

保险销售额*2%(服务站按保险销售额*3%提成)

调低2个百分点

增值业务部

保险销售额*1.1%

调低0.2个百分点

财务管理部

保险销售额*0.4%

调低0.1个百分点

话务中心

保险销售额*0.3%

调低0.2个百分点

企管部

保险销售额*0.1%

新增

合计

保险销售额*13.9%

调低2.4个百分点

五、实施效果

XX中燃实施此举措后,不论是增值业务产品的销售收入还是员工个人收入都得到了增长。

(一)增值业务产品销售迅速增长

保险的销售和燃气具的销售得到了迅速的提升,具体数据如下表:

项目

类别

2012.7-2013.6

2013.7-2014.6

2014.7-2015.6

实施前一年

实施后第一年

同比增长

实施后第二年

同比增长

燃气保险

代理费收入(万元)

117

267

129.7%

386

44.5%

燃气具

销售收入(万元)

861

1869

117.1%

2859

53.0%

从以上数据可知,XX中燃在实施此举措的第一年里,保险代理费收入达267万元,同比实施此举措前同一时间销售额增长了129.7%,第二年保险代理费收入386万元,同比增长了44.5%;而燃气具销售收入达1869万元,同比实施此举措前同一时间销售额增长了117.1%,第二年燃气具销售收入2859万元,同比增长了53%。从数据看,实施此举措后第一年,这两项增值业务产品的销售得到了迅速提升,实施后第二年也保持了很高的增长率。

另,在实施此举措前一年只有9%的用户到XX中燃客服中心购买燃气具,实施此举措后第一年就有13%的用户到XX中燃客服中心购买燃气具,第二年这一比例上升到19%,由此可知,用户到客服中心购买燃气具的比例大幅提高,增加了XX中燃燃气具销售的影响力和市场占有率。

(二)员工收入增加

客服中心的客服人员是销售保险的主力军,因一线保险销售人员的提成为保费的10%,提成相对比较高,客服人员也比较有激情。目前XX中燃客服人员销售保险的提成收入人均在2000元左右,如果再加上个人的工资,月收入达4500左右,这样的收入水平在XX市已经是中高收入行列。个别销售能力较强的客服人员仅保险销售提成收入就达5000元。

燃气具导购员收入方面同样也比较高,仅燃气具销售提成收入人均在4500元左右,再加上底薪和平时的销售奖励,月均收入在5000元以上,个别销售能力较强的导购员月收入可达7000元以上。

六、经验总结

综上,XX中燃实施此举措取得了巨大的成功,不仅促进了增值业务的增长,实现公司的利益的提升;同时也调动了员工工作激情和积极性。具体经验总结如下:

1、引导用户到客服中心签订《居民用气合同》。从新小区开始交房前后就通过各种渠道引导用户到客服中心的办理业务,然后客服中心真诚用心的接待用户,后期对用户进行回访和跟踪,每一个步骤都紧紧相连并且有条有理,让用户觉得到客服中心签订《居民用气合同》的过程非常舒适,提升了用户良好体验。

2、正确的增值业务销售策略。销售策略的高明之处在于利用用户对管道气的不确定性以及我司员工表现出的专业性把握住了保险和燃气具的销售时机,并结合相应的销售技巧促使了用户的购买行为。

3、完善的保障体系。首先从公司全体员工思想意识的统一,到客服中心的各项业务的调整,再到一线员工的培训以及完善的激励政策等一系列的措施为用户到客服中心签订《居民用气合同》的举措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4、良好的销售业绩。XX中燃通过此举措的实施,实现了良好的增值业务业绩。2014财年XX中燃居民在册用户34.5万户、新增点火用户7.5万,保险代理费收入366万元,即毛利润366万元;燃气具销售收入2890万元,毛利率为35%,毛利润为1004.5万元。

5、此经验值得各项目公司学习和借鉴。项目公司可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编制适合当地市场环境和用户环境的可行性方案,根据需要安排人员到XX中燃深入的了解和学习各环节的细节内容和操作过程。

总部增值业务部

2015年9月7日

附件1

备注:以上提到的报装是指申请开通天然气。

附件2

备注:以上提到的报装是指申请开通天然气。

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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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国有净资产增值收益股份奖励分配方案

国有净资产增值收益股份奖励分配方案 本文关键词:净资产,分配方案,收益,奖励,增值

国有净资产增值收益股份奖励分配方案 本文简介:天马行空官方博客:http://t.qq.com/tmxk_docin;QQ:1318241189;QQ群:175569632国有净资产增值收益股份奖励分配方案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科技部关于国有高新技术企业开展股权激励试点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48号)以及《湖南省人民政府

国有净资产增值收益股份奖励分配方案 本文内容:

天马行空官方博客:http://t.qq.com/tmxk_docin

;QQ:1318241189;QQ群:175569632

国有净资产增值收益股份奖励分配方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科技部关于国有高新技术企业开展股权激励试点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48号)以及《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长沙建设机械研究院整体改制和并购重组浦沅集团有限公司总体方案批复》(湘政办函〔2003〕98号)总体精神和基本原则制订本次员工股份奖励分配方案。

(一)奖励的目的和原则

1.1

奖励目的

本次奖励的目的是根据国办发〔2002〕48号文的精神,本着更好的调动企业科技人员、经营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推动国有高新技术企业的技术创新和可持续发展,有利于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的目的而进行的。

1.2奖励原则

本次股份奖励遵循以下原则:

(1)重点对在建机院发展中有突出贡献的科技人员和经营管理人员进行奖励;

(2)兼顾其他人员的在不同历史时期、不同岗位对建机院发展所做出的贡献;

(二)奖励股份分配办法

2.1对有突出贡献的科技人员和经营管理人员的奖励

2.1.1资格确定标准

本次奖励将对科技成果的研究开发、实施转化中曾做出重要贡献的科技人员以及对企业发展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经营管理人员进行重点奖励。

对有突出贡献的科技人员以其科研成果贡献作为资格确定标准,主要考察以下内容:

1)

主要负责及参与了重要科技成果的研发;

2)

在实施科技成果转化中做出了重要贡献;

3)

在高级技术岗位任职。

对有突出贡献的经营管理人员以其业绩贡献作为资格确定标准,主要考察以下内容:

1)

在建机院发展过程中发挥了决策性经营管理作用;

2)

在企业发展的重要阶段有过重要贡献;

3)

现阶段担任重要的经营管理职务;

2.1.2奖励办法

本次股份奖励依据以上资格确定标准,由党政联席会选取20名对企业发展有突出贡献的科技人才及经营管理人员,根据其不同贡献,予以相应奖励额度。

2.1.3分配总额

本次对有突出贡献的科技人员及经营管理人员的股份奖励占总奖励股份的

xx%,为***股。

2.1.4人员奖励情况

根据上述人员资格确定标准及奖励办法,将本次股份奖励中20名有突出贡献的科技人员及经营管理人员情况列表如下,对这些重点奖励人员的资格说明见附表所示。

序号

姓名

所任最高职务

技术职称

奖励股份数额

资格说明

(另见附表)

合计:共xx人,所奖励股份占全部奖励股份的xx%。

2.2对其他人员的奖励办法

本次股份奖励在重点对有突出贡献的科技人员及经营管理人员奖励外,考虑到其他员工对国有资产增值的贡献,同时对这部分员工予以一定程度的奖励,但由于其不是本次股份奖励的重点,其平均股份奖励数额只有科技及经营管理人员平均股份奖励数额的****%。

2.2.1参与人员

限在2003年6月30日前人事档案关系在建机院人员(包括人事档案关系在建机院的建机院控股、参股公司及中标公司)和建机院同意正在办理人事档案关系调入手续的员工,其中因私出国人员、公派出国逾期未归人员、挂名人员不参与股份奖励。

另外不包括2.1条款中的所有人员。

2.2.2分配总额

此部分人员所奖励股份占全部奖励股份的xx%,为***股。

2.2.3分配办法

首先确定参与分配人员在1985年至1992年、1992年至1999年以及1999年至2003年三个时间段中工作任职变动情况(职务变动、任职期限),再乘以三个时间段不同权重,分别计算出个人分配系数,最后乘以股份奖励总额与所有人员分配系数总和之比,计算出某人员的实际分配股份数额。

分配系数计算公式:

分配系数=∑[(时间段一内某级别任职时间÷时间段一)×相应分配级别系数×时间段一系数]+∑[(时间段二内某级别任职时间÷时间段二)×相应分配级别系数×时间段二系数]

+∑[(时间段三内某级别任职时间÷时间段三)×相应分配级别系数×时间段三系数]

(分配系数确定及级别划分标准见具体方案。)

(三)

方案实施

本次股份奖励采用分阶段、逐步实施的方式进行,具体实施分为以下二个阶段:

3.1核定奖励股份,进行部分现金奖励。

本阶段实施时间从xxxx年x月到z月,主要工作内容包括:

1)

根据通过的股份奖励方案及实施细则,核定员工的股份奖励数额;

2)

根据员工股份认购方案及实施细则,将超过认购部分的奖励股份以现金形式发放给员工;

3.2奖励股份转为员工持股

本阶段实施时间从xxxx年x月到z月,主要工作内容包括:

1)

根据员工股份认购方案及实施细则,将低于或等于认购股份限额的奖励股份转为认购股份;

2)

将员工所持的股份通过信托计划转由信托机构持有,并与信托机构签订股份托管协议,由信托机构代为行使相应权利。

附件:

重点奖励人员资格说明

姓名

年龄

职务

技术职称

主要业绩及贡献

审核意见

人事部门

主管领导*年*月*日*年*月*日

篇3:固定资产增值税抵扣及规定

固定资产增值税抵扣及规定 本文关键词:抵扣,增值税,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增值税抵扣及规定 本文简介:固定资产增值税抵扣的规定根据新修订的《增值税暂行条例》,全国所有行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自2009年1月1日起全面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第一条明确规定,自2009年1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包括接受捐赠、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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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增值税抵扣的规定

根据新修订的《增值税暂行条例》,全国所有行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自2009年1月1日起全面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第一条明确规定,自2009年1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包括接受捐赠、实物投资,下同)或者自制(包括改扩建、安装,下同)固定资产发生的进项税额,可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和《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凭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和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其中的准予抵扣的固定资产是指《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所规定的固定资产范围,也即《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一条所规定的“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12个月的机器、机械、运输工货物,是不准予抵扣进项税额的。同时,《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又对不动产和不产在建工程进行了界定,即“不动产是指不能移动或者移动后会引起性质、形状改变的财产,包括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纳税人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均属于不动产在建工程。”

实际工作中,对于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上附着物难以准确划分。如电力企业输电线路、供水企业供水管道,炼油企业储油罐、输油管道等设备的增值税进项税额能否扣抵,当时的相关规定中并没有作出界定,给征纳双方都带来了执行难度。实务中对这类设施、设备,根据行业核算要求,虽然按固定资产中的设备类管理,但其构建既涉及土建又涉及设备,在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时,难以准确划分其究竟是属于动产还是不动产。再比如输电线路中的铁塔输电线,它主要由铁塔、绝缘子、导线、横担、金具、接地装置及基础等组成。其中线路基础是由土建部分构成。所以有人认为,该资产应属于地上附着物,其增值税进项税额不能抵扣。

为解决执行中存在的问题,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13号),对相关问题作了明确。具体内容如下: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第二款所称建筑物,是指供人们在其内生产、生活和其他活动的房屋或者场所,具体为《固定资产分类与代码》(GB/T14885-1994)中代码前两位为“02”的房屋;所称构筑物,是指人们不在其内生产、生活的人工建造物,具体为《固定资产分类与代码》(GB/T14885-1994)中代码前两位为“03”的构筑物;所称其他土地附着物,是指矿产资源及土地上生长的植物。

根据上述规定内容,前面所述的输电线路,不在固定资产分类的代码02、03范围内,也不属于地上附着物,应属于专用设备,代码为28。据此,企业在构建该类资产时,取得相关增值税进项税额按规定就可以抵扣,不再区分土建和设备部分。

该文件通过《固定资产分类与代码》附件,更明确规范了准予抵扣固定资产的具体范围。但在执行此文件时,特别需要注意的是,纳税人购入的固定资产,并不是除代码02、03外的都可以将相关的增值税进项税额进行抵扣。财税〔2009〕113号文件为此也明确了“以建筑物或者构筑物为载体的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无论在会计处理上是否单独记账与核算,均应作为建筑物或者构筑物的组成部分,其进项税额不得在销项税额中抵扣。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是指:给排水、采暖、卫生、通风、照明、通信、煤气、消防、中央空调、电梯、电气、智能化楼宇设备和配套设施。”

在该文件下发前,一些地区的税务机关考虑纳税人购进或自制了不易划分能否抵扣进项税的固定资产,为避免纳税人的损失,对所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的认证、抵扣时限问题作出了相应的暂时处理措施。如安徽省国税局在2009年3月9日在线访谈中答复纳税人的口径如下:(1)按照现行《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财税〔2008〕170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对上述设施进行界定,区分其属于动产或不动产;(2)对界定后明确属于动产或者可能属于动产的,可按规定的认证、抵扣时限,由纳税人认证增值税专用发票、运输费用结算单据,填报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抵扣清单,并申报抵扣进项税额。对界定后明确属于不动产的,一律不得准予其认证、抵扣;(3)认真记录或备案可能属于动产且纳税人已认证、抵扣的固定资产相关信息,并加强对其跟踪监控,待国家税务总局新的文件下发后,再对照规定逐一审核此前已认证、抵扣的可能属于动产的固定资产情况,发现有按新的规定属于不动产的,应及时追缴税款。

纳税人在财税〔2009〕113号文件下发前,将该文件中所明确的构筑物已经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现应及时进行进项税额转出处理。如企业的工业用池、罐,工业生产用槽、桥梁、架等类资产,属于《固定资产分类与代码》(GB/T14885-1994)中的第“03类”,这类资产在核算时,通常情况下都作为设备管理了。炼油企业的储油罐、其他工业企业用罐,无论是金属或非金属构成,都在不得抵扣的范围内。

财税〔2009〕113号文件对购入固定资产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范围进行了明确,便于税务机关和纳税人的实际操作,解决了固定资产抵扣中的一大难题。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财税[2007]75号]规定:二、本办法适用于中部六省老工业基地城市从事装备制造业、石油化工业、冶金业、汽车制造业、农产品加工业、电力业、采掘业、高新技术产业为主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本条所称为主,是指纳税人生产销售装备制造业、石油化工业、冶金业、汽车制造业、农产品加工业、采掘业、电力业、高新技术产业年销售额占其同期全部销售额50%(含50%)以上的纳税人。适用的具体行业范围见附件。三、纳税人发生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准予按照第五条的规定抵扣:(一)购进(包括接受捐赠和实物投资,下同)固定资产;(二)用于自制(含改扩建、安装,下同)固定资产的购进货物或增值税应税劳务;(三)通过融资租赁方式取得的固定资产,凡出租方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融资租赁业务征收流转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0]514号)的规定缴纳增值税的;(四)为固定资产所支付的运输费用。本条所称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自2007年7月1日起(含)实际发生,并取得2007年7月1日(含)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交通运输发票以及海关进口增值税缴款书合法扣税凭证的进项税额。四、本办法所称固定资产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所规定的固定资产。纳税人外购和自制的不动产不属于本办法的扣除范围。六、纳税人发生固定资产进项税额,实行按季退税,年底清算的办法。

此次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出台了支持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的一系列财税政策,不仅有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的增值税政策,还有企业所得税优惠方面的政策,内容包括:东北地区工业企业的固定资产(房屋、建筑物除外),可在现行规定折旧年限的基础上,按不高于40%的比例缩短折旧年限;东北地区企业的计税工资税前扣除标准提高到每月人均1200元;东北地区工业企业受让或投资的无形资产,可在现行规定摊销年限的基础上,按不高于40%的比例缩短摊销年限。但协议或合同约定有使用年限的无形资产,应按协议或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进行摊销。

税务官员提醒企业,不要把眼睛仅盯在增值税政策上,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对某些企业来说优惠力度更大。而且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不局限于增值税认定范围内的企业,所有工业企业可以享受加速折旧、缩短无形资产摊销年限的政策;所有企业都可以享受提高计税工资税前扣除标准的优惠。正像沈阳好利来食品厂财务经理阕兴业所说的那样,虽然企业从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的政策中获得优惠不多,但却可以从提高计税工资税前扣除标准、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中获得好处。

当然,企业在采用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缩短无形资产摊销年限的方法时,需要考虑两个因素。

一是是否可能。由于加速折旧会导致企业近年的税前利润减少,影响公司业绩,需要慎重考虑。中捷机床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杨杰女士说:“公司目前效益很好,每年需要缴纳不少企业所得税,按理对固定资产加速折旧可以抵掉一部分税前利润,减轻税负。但公司属于上市公司,税前利润减少会影响股票价格,不能仅考虑税收上的得失。”大连石化财务处门处长说:“公司隶属于中石油总公司,同样是上市公司,固定资产折旧政策由总公司决定,有的还要报财政部批准。总公司内部的各公司都执行统一的折旧政策,不能对东北企业实行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政策,而对其他地方公司按通常折旧政策处理。”

二是是否必要。加速折旧、缩短无形资产摊销年限的作用是增大前期扣除费用,减少税前利润,从而减少所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但是,如果企业正处于企业所得税减免税期,加速折旧、缩短无形资产摊销年限对企业不利,减少了企业从优惠政策中获得的减税利益。

一些税务官员还提醒企业,由于新政策取消了外商投资企业在投资总额内购买国产设备的增值税退税政策,对准备通过组建外商投资企业购买国产设备获得退税的企业有重大影响。这些企业需要认真测算退税和增量抵扣之间的差异,再决定更好的投资方向。

“增量抵扣”有筹划空间

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政策出台后,一些财务人员开始琢磨如何把增量做大,以最大限度地抵扣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有些企业准备采取购进固定资产暂不开发票、取得发票暂不认证等手段,希望把增量做大。税务官员对此进行了分析,认为在今年采取这些手段没必要。《2004年东北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暂行办法》规定,2004年仍按现行规定计算、申报、缴纳增值税,应抵扣的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暂采取单独计算退税的过渡方法,自2005年1月1日起正式按抵扣的方法办理。税务官员介绍,2004年采取退税的办法,即企业在7月1日以后通过购进、自制等方式取得应抵扣的固定资产进项税额,2004年不进行抵扣,而是在10月31日前和12月31日前分两次退还给企业,退还税额不得超过2004年比2003年新增的应缴税额。在计算2004年应缴增值税时,进项税额不包括固定资产进项税额,因此对今年7月1日以后购进的固定资产,采取暂不开发票、取得发票暂不认证方法,对2004年增值税增量没有影响。企业购进固定资产及时取得专用发票并认证,在企业有足够多增量的前提下,还可以及时获得退税;即使增量不够或没有增量,应抵扣的固定资产进项税额可以结转下年抵扣,与暂不开票、认证效果一样。税务官员还提醒企业,在7月

1日~9月30日期间购进固定资产取得普通发票的,应尽快向销货方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

税务官员也指出,在明年正式实行抵扣办法后,通过控制购进固定资产专用发票认证时间,从而调控增值税进、销项税额则会有一定的效果。因为明年实行“逐期计算新增增值税税额,按月抵扣,年底清算的办法”,企业在新增增值税税额较多的月份抵扣固定资产进项税额,可以减少当月缴纳的增值税和附加,减轻企业税负。

一些企业认为,在采取“增量抵扣”办法下,老企业通过设立新企业,并由新企业购进固定资产交老企业使用,固定资产进项税额留在新企业抵扣,可以避开“增量抵扣”的限制。税务官员认为,这种方式应具备几个条件:首先,新企业也必须通过认证,能够享受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政策;其次,新企业要抵扣固定资产进项税额,同样需要有新增增值税税额,虽然新企业计算新增增值税税额的基数低,但产生的新增增值税税额也不会太多;第三,购进固定资产交老企业使用的方法必须合适,是租赁还是无偿使用,租赁会涉及营业税、印花税等税负,无偿使用则会带来关联交易问题,必须慎重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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