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玩具设备采购合同 本文关键词:幼儿园,玩具,采购合同,设备
幼儿园玩具设备采购合同 本文简介:项目名称:E园X丁工程幼儿园内配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某丁工程幼儿园内配设备(某项:户外中小型玩具)采购合同甲方(需方):甲方公司乙方(需方):乙方公司丙方(供方):丙方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部门及行业规定、标准等的规定,依据招标结果并结合某丁工程所需幼儿园内配设备
幼儿园玩具设备采购合同 本文内容:
项目名称:E园X丁工程幼儿园内配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某丁工程幼儿园内配
设备(某项:户外中小型玩具)采购合同
甲方(需方):甲方公司
乙方(需方):乙方公司
丙方(供方):丙方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部门及行业规定、标准等的规定,依据招标结果并结合某丁工程所需幼儿园内配设备(某项:户外中小型玩具)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工程)具体情况,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采购丙方幼儿园户外中小型玩具事项,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某丁工程所需幼儿园内配设备(某项:户外中小型玩具)采购项目
工程地点:B市E园园区内
工程内容:幼儿园内配设备(某项:户外中小型玩具)供货、安装(组装)、维保及售后服务。。
第二条、工程承包范围与工期、质量目标
2.1幼儿园内配设备(某项:户外中小型玩具)的设计、制作、包装、保险、运输、装卸、组装、调试及配合A、B幼儿园的整体调试、检验检测、培训、验收、保修及售后服务等。供货范围见附件:《供货清单》。如因设计变更、工期或其他要求需要,甲乙方有权对清单数量或规格型号进行调整。
2.2
其它供货安装范围:按照相应规范、标准规定的其它工作内容。
2.3
工期:
合同签订后X日内供货完毕,具体供货的批次及先后、进场时间以采购人正式书面通知为准。此间,除人力不可抗因素外,供货时间不得顺延。
2.4
质量目标:单项工程一次性验收合格。
第三条、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
3.1合同总价
:金额(大写):AECEF圆整(人民币),(小写):abcef.00元(人民币)。
3.2结算方式:实际结算时,设备数量根据采购人要求供货,单价按照中标价格执行,按实结算。
3.3付款方式:
A幼儿园:
A区幼儿园货物全部进场,经监理单位及采购人验收合格后付至A区幼儿园合同额的A%,结算完毕并移交使用方后付至A幼儿园进场货物合同值的B%,项目审计结算完毕后一个月内支付至审计结算值的C%,质保期满后无息付清余款。
B幼儿园:
B区幼儿园货物全部进场,经监理单位及采购人验收合格后付至B幼儿园合同额的A%,结算完毕并移交使用方后付至B幼儿园进场货物合同值的B%,项目审计结算完毕后一个月内支付至审计结算值的C%,质保期满后无息付清余款。
3.4履约保证金:丙方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10日内向采购人按中标价款的5%交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必须是人民币,交款方式为货币资金,或经采购人同意的银行保函(银行保函有效期不得早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个月)。
3.5丙方根据乙方要求向乙方开具国家正式合格有效的增值税发票。丙方应于乙方每次付款前向乙方开具与相应支付款等额合法的增值税发票。乙方付至合同总额的95%前,丙方需向乙方出具与剩余全部合同总额等额的增值税发票,否则乙方有权延期付款,且丙方仍应继续履行合同义务。
4.技术规范及标准
4.1
本合同下交付的货物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规范附件、图纸技术要求及丙方投标文件的技术响应表相一致。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或技术规范说明不明确的,则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上述标准应为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最严格的标准。
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必须具备
/
颁发的
/
(许可证、证件),如果提供材料/设备与许可证不符或超范围生产制造,或由于其他原因丙方提供的设备不能通过当地主管部门如质量技术监督局、教育主管部门等相关机构验收,甲方和(或)乙方有权向丙方提出赔偿要求。
丙方须提供的其它资料和文件:验收时向甲乙双方、监理单位、使用方提交相关出厂合格证、检验报告、使用维护说明书、相关产品设计证书、户外中小型玩具产品须具有3C认证证书、主要配件生产厂家的授权书及3C认证证书、产品出厂检验检测报告、出厂合格证、质量保修书、使用维护说明书、3C认证证书、复试检验检测报告以及相关规范、标准、规程、中国某星级评价标识所要求的资料和文件。若设备或配件需要进口的,还需要提供进出口报关手续、检验调试手续等等。
4.2
除非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计量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4.3
对货物标准名称和编号、技术条件、验收规范、样品或补充的技术要求的其它约定:
丙方必须保证整个项目所用的所有户外中小型玩具产品均与合同规定的品牌和型号相符,且这些户外中小型玩具产品为原厂商原装产品。丙方生产发货前应对现场实际勘察并核实设计图纸,确保供应产品满足现场安装施工及图纸技术要求。如供应产品不能满足现场安装施工及图纸技术要求而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丙方自行承担。
4.4丙方按使用方要求完成户外中小型玩具的安装、调试、运行。
4.7合同中产品需符合相关设计及现行规范、标准规定,并符合中国某星级认证标识认证的要求。丙方应按规范、标准要求进行安装、调试、检测、试验,相关费用包含在合同总价内。
5.使用合同文件和资料
5.1
未征得甲乙双方事先书面同意,丙方不得将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模型、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若丙方将上述材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的,丙方有义务要求有关人员对相关材料进行保密,对材料的使用仅限于履行合同必需的范围。
5.2
未征得甲乙双方事先书面同意,除了履行本合同之外,丙方不应使用合同条款第4.1条所列举的任何非通用文件和资料。
5.3
除了合同标的物本身以外,合同条款4.1条列举的任何文件如由甲乙双方提供,则均为甲乙双方所有,丙方在完成合同后应将上述文件(原件及复制件)返还甲乙双方。
6.知识产权
6.1
丙方应保证,甲方和(或)乙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该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起诉。
6.2
因丙方提供的货物存在前款所述知识产权瑕疵或纠纷的,丙方负责与第三方进行交流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如果货物或货物的任何部分,因最终裁决构成侵权,其使用被予以限制,丙方应自担费用并主动做出相应的安排:或为甲方和(或)乙方获取继续使用受指控侵权的货物或货物的某一部分的权利,或使用不会造成侵权的同等技术水平的货物加以更换。由此给甲方和(或)乙方造成的损失,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7.交货验收
7.1在交货前,丙方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和重量等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丙方必须保证所供户外中小型玩具是原厂生产的、全新的并完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经政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及相关部门认定合格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户外中小型玩具设备中采用的主要的、核心的、关键的元件及技术标准与设计要求以及规范、标准要求和招标文件的内容一致。参与交货验收的单位在货物清单上共同签字,此签单仅作为丙方交货的凭证。若丙方的产品经送检不符合本合同约定或安装后因产品质量问题未能通过验收的,丙方仍应当向甲、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7.1.1
到货后,甲乙双方组织工程监理公司及使用方会同丙方到现场进行清点,清点货物数量、品牌、配件等与本合同的约定是否相符。在交货的同时丙方应向甲乙双方提交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和记录、执行标准等相关单证和资料,否则,甲乙双方有权拒绝清点货物。
7.1.2验收应依据本合同约定的相关要求和标准,如合同未明确约定的,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办理。验收结果应经甲方、乙方、使用方、丙方、监理单位签字确认。
7.1.3
货物有丢失或损坏,或者货物的包装、品种、型号、规格等不符合合同约定的,丙方应负责免费更换,工期不得顺延,给甲、乙方造成损失的,由丙方承担赔偿责任,丙方实际交货时间以最终补齐货物时间为准。
7.2.验收注意事项:根据甲乙双方要求,丙方必须在甲乙双方、使用方及监理单位在场的情况下当场拆封合同项下的所有或部分货物的包装,并将质保卡、使用说明书、设备总装配图、出场检验报告、质量合格证、随机配件等交甲乙双方及监理单位签收。验收后甲乙双方、监理单位、使用方及丙方在相关验收凭证上签字,该凭证作为甲乙双方向丙方因短少、缺陷、或其他与合同不符合情形索赔的有效证据。如果发现质量、规格或数量与合同不符,在质保期前甲方和(或)乙方有权向丙方提出索赔。
7.3验收过程中如产生争议,甲乙丙三方应采取有效措施保护现场,并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本合同相关规定执行。
7.4
交货验收仅为接收货物的过程验收,不作为丙方货物通过最终验收的依据。如按照相关规定或甲乙双方要求,货物必须进行检测试验的,应按照规定的方式取样或全部检测试验。货物检测试验未达到相关要求和标准的,丙方应将该批货物全部从现场撤回,并承担甲方和(或)乙方因此而遭受的全部损失。如货物在安装完成后,经相关部门检测或验收因丙方货物原因导致不合格的,丙方不能因已通过相关货物检测试验而免除责任,仍将承担甲方和(或)乙方因此而遭受的全部损失。
7.5货物到货时,包装必须完好无缺,产品包装要求包括规格型号、产品种类、数量等,货物在按第11.5条要求正式交付使用前的丢失、损坏的风险由丙方承担。
8.包装:
丙方应提供货物运至合同规定的最终目的地所需要的包装,以防止货物在转运中损坏或变质。这类包装应采取国家或专业标准,包括防潮、防晒、防锈、防腐蚀、防震动及防止其他损坏的必要措施,从而保证货物能够经受多次搬运、装卸及长途运输。包装不符合标准或约定,造成货物毁损灭失或其他后果的,由丙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9.运输:
丙方负责合同项下的货物运输到甲乙双方约定的指定地点,并承担运费。
甲乙双方指定丙方使用的运输方式:
汽车运输
丙方应在交货前5日,以书面形式发送《发货确认函》给甲乙双方,通知准确的发货日期、到货时间、货物型号规格、数量以及场地的要求,经甲乙双方确认同意后丙方可发货。
10.保险:
本合同下提供的设备对其在制造、购置、运输、安装、交货过程中的丢失或损坏等,丙方应负责进行全面保险并承担保费。
11.检验、验收
11.1甲方和(或)乙方有权派遣检验人员到丙方(或制造商处)会同丙方检验人员对货物的制造过程和质量进行监督检验,但并不代替或解除丙方对产品质量应承担的责任。
11.2
如果任何被检验的货物不能满足规定的要求,甲乙双方可以拒绝接受该货物,丙方应按甲乙双方要求及时更换被拒绝的货物,或者免费进行必要的修改以满足规格的要求,对此甲乙双方具有选择权。
11.3
货物运抵现场后,丙方随货物提供产品的合格证、出厂证明、送货清单等证明文件。甲乙双方、监理、丙方将对货物数量、质量、规格等进行检验。如发现货物和规格或者两者都与合同不符,甲乙双方有权限根据检验结果拒绝接受货物并要求丙方立即更换或者提出索赔要求,此权利的行使不应因货物启运前通过了甲乙双方或使用方的检验、测试认可而受到限制。安装、调试完毕后,甲乙双方、监理、丙方应对货物的数量、质量、规格、性能等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丙方供货完毕
7
日后,证明货物以及安装质量无任何问题,由甲乙双方组成的验收小组签署初步验收报告。
11.4
如果在合同条款第14条规定的保证期内,根据检验结果发现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要求不符,或货物被证实有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合适的材料,丙方应负责维修、更换,并承担由此给甲方和(或)乙方造成的损失。
11.5丙方的产品须通过
质量监督部门或其它法定
机构的依法必须完成的验收或检测试验,如未能通过验收,应更换或整改至验收或检测试验合格为止,并承担赔偿甲、乙方损失的责任。只有A、B区幼儿园户外中小型玩具整体调试完成后并经过甲方、乙方、监理及使用方最终验收合格,且通过法定机构的验收或检验测试合格后,甲乙丙方签署最终验收合格证明,货物才视为正式交付。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货物交货验收通过后才由丙方转移至使用方。正式交付前,丙方应负责货物的仓储、保管、成品保护等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
11.6履约期间,甲、乙方可以任意抽取一个或多个产品配置进行检验,如果检验质量达不到本合同第4条相关标准要求,甲乙双方有权认为其产品不合格。届时,丙方应当无条件更换并按本合同总价款的10
%向甲乙双方支付违约金。
11.7其它验收约定:
货物应符合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应具备的条件,执行国家、A省及B市市的有关工程竣工验收的相关规定。在验收过程中所有与丙方所供货物有关的送检、调试等均由丙方负责实施,相关费用包含在合同价中,不再另行计取;丙方须保证所提供的产品能满足主管部门(如质量技术监督局等)的验收要求,并保证通过验收,取得相关部门验收检测合格报告,验收所发生的检测费等一切费用均包含在合同价中,不再另行计取。
12.伴随服务
12.1
丙方被要求提供下列服务:
(1)为所供货物的每一单个产品提供详细的操作和维护手册;
(2)在货物安装完毕后,提供现场操作指导和必要的示范;
(3)对货物安装或使用后,根据相关规范规定,对货物的安装和使用情况进行调试、检查、验收或检测。
(4)在三方商定的一定期限内对所供货物实施运行或监督或维护或修理,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丙方在合同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
(5)以优惠价格(与市场价格比较)提供终身维护服务所需的零部件;
(6)若设备出现故障,丙方在接甲方和(或)乙方通知1小时做出响应,8小时内到现场,并在24小时内解除故障或恢复正常运转。不能在规定时间内修好的要免费提供备品(机)备件。
(7)其它:质量保证期(质保期)为自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后,经有关部门检验合格、出具证明检验合格的报告及相关证件确认且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
3年。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者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丙方应立即免费维修或者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者部件,保证达到合同规定的技术以及性能要求。若由于丙方责任需要更换、修理有缺陷的设备,而使本合同项下设备停运或推迟运行时,则质保期按实际修理或更换所延误的时间做相应的延长。若设备在质保期内发现属丙方责任的严重的缺陷(如设备性能达不到要求等),则其质保期将自该缺陷修正后重新开始计算。如果丙方在收到通知后7天内没有修补缺陷,甲方和(或)乙方可自行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由此发生的风险和费用由丙方承担,甲方和(或)乙方同时保留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索赔的权利。
12.2为履行要求的伴随服务的费用
已
包括在合同价中。
13.备件和补充订单
13.1
正如合同条款所规定,丙方应提供下列与备件有关的材料、通知和资料:
(1)甲方和(或)乙方从丙方选购备件,但前提条件是该选择并不能免除丙方在合同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
(2)在备件停止生产的情况下,丙方应事先将要停止生产的计划通知甲方和(或)乙方,使甲方和(或)乙方有足够的时间采购所需的备件;
(3)在备件停止生产后,如果甲方和(或)乙方要求,丙方应免费向甲方和(或)乙方提供备件的蓝图、图纸和规格。
13.2
丙方应按
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以及设计要求
的规定提供所需的备件。
13.3
如因甲方和(或)乙方原因致甲方和(或)乙方需补充订单,丙方须保证补充订单的货物能够满足甲方和(或)乙方数量与质量的要求以及与之前所供同种货物的一致性。
13.4
因丙方原因,无法提供合同数量之外的货物或能提供合同数量之外的货物但数量有限时,无论甲方和(或)乙方是否有补充订单的要求或可能,丙方都应在签订合同前告知甲方和(或)乙方,否则,甲方和(或)乙方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均由丙方承担。
14.保证
14.1
丙方应保证合同项下所供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是最新或符合甲乙双方设计和使用功能要求的型号,并完全符合合同及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除非合同另有规定,货物应含有该型号设计和材料/原材料上的全部最新改进。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设备经正常运转和保养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具有满意的性能,保证所提供的材料经正确安装能够满足相应规范和规定。在质保期内,丙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
14.2
在质量保证期内发现缺陷,甲方和(或)乙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丙方所发现的缺陷。丙方委派专业的维修安装人员每季度至少一次上门回访、检修,质保期内免费提供所有产品的备品备件。
14.3
质保期内丙方收到通知后应在
24
小时内及时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丙方承担由此发生的所有相关费用。
14.4
如果丙方收到通知后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没有及时维修、重作、更换以弥补缺陷,甲方和(或)乙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丙方承担,甲方和(或)乙方根据合同规定对丙方行使的其他权力不受影响。
15.索赔
15.1
如果丙方对货物的数量、质量或其他偏差负有责任,而甲方和(或)乙方在合同条款第14条或合同的其他条款规定的检验、验收和质量保证期内提出了索赔,丙方应按照甲方和(或)乙方要求或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几种方式结合起来解决索赔事宜:
(1)丙方同意退货并以合同规定的货币将货款退还给支付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未营运损失以及为看管和保护退回货物所需的其他必要费用。
(2)根据货物的偏差情况、损坏程度以及甲方和(或)乙方所遭受损失的金额,经甲乙丙三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
(3)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材料、新零件、部件或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丙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甲方和(或)乙方蒙受的全部损失费用。同时,丙方应按合同条款第14条规定,相应延长所更换货物的质保期。
(4)丙方提供的货物存在质量问题,丙方应及时修复或更换存在质量问题的货物,并承担由此给甲、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同时,经检测每出现一次不合格的产品,扣罚合同总价款的20%。
(5)特别说明:鉴于本合同项下设备系幼儿园内配设备—户外中小型玩具,丙方签署本合同即表示其已经认识到了设备的特殊使用场合和使用目的,故丙方承诺其按照本合同提供的供应、安装和售后维护、维修等服务能够确保环保、质量、安全,如因任何非因甲方、乙方原因造成甲方、乙方或者任何第三方的人身、财产等直接、间接损害,均应由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
15.2
如果在甲方和(或)乙方发出索赔通知后
3
天内,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丙方接受。如丙方未能在甲方和(或)乙方发出索赔通知后
3
天内或甲方和(或)乙方同意的延长期限内,按照甲方和(或)乙方要求或同意的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甲方和(或)乙方将从未付货款或从丙方开具的履约保证金中扣回索赔金额,不足以赔偿甲方和(或)乙方损失的,丙方还应负责赔偿。
16.通知
16.1甲乙双方可以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向丙方发出通知,在合同范围内变更下述一项或几项,丙方以书面形式确认发送到甲乙双方指定地址,此通知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本合同项下提供的货物是专为甲乙双方制造时,变更图纸、设计或规格;
(2)如因设计变更、工期或其他要求需要,甲乙双方对清单数量或规格型号进行调整;
(3)运输或包装的方法;
(4)交货地点或交货时间;
(5)丙方提供的服务。
16.2
如果上述变更使丙方履行合同义务的费用或时间增加或减少,将对合同价或交货时间或两者进行公平的调整,同时相应修改合同。丙方根据本条进行调整的要求必须在收到甲乙双方的通知后
3
天内提出并须征得甲乙双方同意。本合同一方给对方的通知应用书面形式或电报、电传或传真送到合同中规定的对方的地址。电报、电传或传真要经书面确认。
17.合同修改
除了合同第16条的情况,不应对合同条款进行任何变更或修改,除非三方同意并签订书面的合同修改书。
18.分包和转让
18.1
未经甲乙双方事先书面同意,丙方不得将合同全部或部分分包或转让。
18.2
丙方应书面通知甲乙双方其在本合同中所分包的部分,但此分包通知并不能解除丙方履行本合同的责任和义务,丙方与其分包人对本合同承担连带责任。
18.3分包人仍应承担本合同条款中对丙方义务的约束。
19.丙方履约延误
19.1
丙方应按照合同或通知规定的时间表交货、提供服务。
19.2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丙方遇到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时间和原因通知甲乙双方。甲乙双方在收到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长交货时间以及是否收取误期赔偿费。延期应通过签订补充协议的方式由双方认可。
19.3
除了合同条款第26条的情况外,除非拖延是根据合同条款第19.2条的规定取得同意而不收取误期赔偿费之外,丙方拖延交货,将按合同条款第20条的规定向甲乙双方支付误期赔偿费。
20.误期赔偿费
除合同条款第23条规定的情况外,如果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提供服务的,甲乙双方应在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措施的情况下,每延误一天,甲乙双方扣除丙方材料/设备总价的
2
%,直至交货、完成调试或提供服务为止。误期赔偿费达到合同总价的10%时,甲乙双方有权根据合同条款第22条的规定终止合同。合同终止后,丙方应向甲乙方承担由此发生的直接经济损失。
21.丙方其他违约责任
21.1
丙方出现除第20条之外的违约情形时,违约责任如下:
(1)自违约行为或事件发生之日,每日支付违约金的金额为合同总价的
2
%;
(2)违约天数为违约行为发生之日至违约行为纠正或违约情形消除之日;
(3)违约金=日违约金×违约天数。
21.2
甲方和(或)乙方遭受的实际损失大于违约金的,违约方还应支付差额部分。
22.违约终止合同
22.1
在甲乙双方对丙方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甲乙双方可向丙方发出书面违约通知书,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1)如果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甲乙双方根据合同条款第19.2条的规定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提供部分或全部货物;
(2)如果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他任何义务。
(3)如果甲乙双方认为丙方在本合同的竞争和实施过程中有腐败和欺诈行为。为此目的,定义下述条件:
a.“腐败行为”是指提供、给予、接受或索取任何有价值的物品来影响甲乙双方在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中的行为。
b.“欺诈行为”是指为了影响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而谎报或隐瞒事实,损害甲方和(或)乙方利益的行为。
22.2
如果甲乙双方根据上述第22.1条的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甲乙双方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丙方应承担甲乙双方因购买类似货物或服务而产生的额外支出。
23.不可抗力
23.1
签约双方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而不能执行合同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以延长,其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件所影响的时间。不可抗力事件系指买卖双方在缔结合同时所不能预见的,并且它的发生及其后果是无法避免和无法克服的事件,诸如战争、严重火灾、特大洪水、超强台风、大烈度地震等。
23.2
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
24
小时内用电报、传真或电传通知对方,并于事件发生后
7
日内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一旦发生不可抗事件的影响持续
30
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24.因破产而终止合同
如果丙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甲乙双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丙方,提出终止合同而不给丙方补偿。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甲乙双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力。
25.争端的解决
25.1
合同实施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应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友好协商开始后
7
天还不能解决争端,应提请诉讼。
25.2如不能协商解决,任一方有权依法向
B市市C区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5.3
在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诉讼的部分外,本合同其他部分应继续执行。
26.适用法律
: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规章进行解释。
27.有关税费
:
27.1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对甲乙双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应由甲乙双方负担,对丙方征收的税费由丙方承担。
28.其它约定:
28.1丙方所提供的产品除应遵守相关规范、标准、规程外,还应符合中国某星级评价标识标准要求,且所有费用已包含在中标价内。因丙方原因导致项目未能获得中国某星级评价标识的,由丙方按合同总价款的50%向甲乙双方支付违约金,给甲、乙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28.2
甲乙双方设计变更时,由甲乙双方按照丙方投标文件、单价分析等进行签证。
28.3
本次招标采购标的根据国家、省、市、区相关法律、法规、规程、标准等要求以及中国某星级评价标识所要求所做检测、试验等费用均由丙方承担。
28.4丙方应提供及时周到的售后服务,应保证每季度至少一次上门回访、检修。
28.5丙方免费为甲方和(或)乙方提供中文操作手册并培训操作人员,其中包括讲解产品的结构以及原理、产品的使用以及维护保养,直至操作人员能够独立的操作使用。
28.6丙方应免费配合相关单位办理验收工作直至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28.7执行甲方、乙方及总承包方施工现场一切管理制度和要求(包括但不限保卫工作,安全文明施工),承担自身一切施工安全责任。
28.8丙方应服从总承包部施工管理要求,如有违反,由乙方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28.9
安全文明施工目标:B市市标准化示范工地,运输、交货、装卸、安装(组装)、系统调试、售后维护维修等丙方工作范围内由于丙方原因所造成的所有安全责任由丙方承担。
28.10丙方应保证其负责的货物供应不影响工程总体验收和移交,若因丙方原因导致整个工程未能按期竣工验收、交付的,丙方应按承担由此甲方、乙方、总承包商所遭受的全部损失。
28.11本合同附件中单价已包含丙方为履行本合同项下工作所发生的全部费用,除另有约定外,丙方不得主张任何其他额外的费用。
28.12本合同“单项工程”指幸福社区A、B地块的建设项目。
28.13
本合同项下货款由丙方按甲乙双方要求提交相关资料并经相关各方审核确认后由乙方支付;本合同项下履约保证金向甲方交纳;除前述内容外,“采购人”除明确说明外指甲乙双方;供应商指丙方;使用方指A、B幼儿园的运营管理单位。
28.14丙方应在某丁工程竣工验收之前,与甲乙双方签定质量保修书,作为本合同附件。
28.15丙方提供的质量保修书的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28.15.1质量保修项目内容及范围;
28.15.2质量保修期;
28.15.3质量保修责任;
28.15.4质量保修金的支付方法。
28.16由于本合同项下幼儿园内配设备组装(安装)等造成的现场破坏由丙方负责修复并承担费用。
28.17本次项目采购为交钥匙工程,产品价格中包括但不限于设计、生产、包装、保险、运输、装卸、安装(包含土建图纸之外为满足设备正常运行的水电改造等)、调试、验收合格之后及保修期内备品备件发生的含税费用。
29.合同生效
29.1
本合同条款应在甲乙丙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9.2
本合同正文、附件、补充协议、招标文件及答疑澄清文件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效力。以上文件就同一性质的内容规定不一致的,以签署时间较晚的为准。
29.3
本合同一式
X
份,甲乙丙三方各执Y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甲方公司
乙方(盖章):乙方公司
丙方(盖章):丙方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地址:
地址:
传真: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甸支行
账号:
账号:
账号:
纳税人识别号:
纳税人识别号:
纳税人识别号:
15
附件:供货清单
序号
产品名称
品牌/型号
厂家/产地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小计(元)
备注
1
攀岩组合玩具
2
轮胎条凳
3
辘轳
4
拱桥
5
平衡木
6
攀爬架
7
荡桩
8
秋千
9
根据情况自己添加
.
.
专用工具、质保期内的随机备品备件
1
内六角扳手
2
不锈钢螺丝
3
枪钉
4
活动扳手
5
修补油漆
6
开孔器
合计
合计大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