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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管理规定考试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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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管理规定考试答案 本文简介:学生管理规定教育考试题答案一、选择题。请在4个备选答案中选出唯一正确的答案,然后将答案填写在答题卡上。1.我校对各普通全日制本科专业类别的学生的外语能力要求,错误的是()。A.非英语类非涉外专业的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参加全国大学生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400分及以上B.非英语类涉外专业(含涉外专业方向)和

学生管理规定考试答案 本文内容:

学生管理规定教育考试题答案

一、选择题。请在4个备选答案中选出唯一正确的答案,然后将答案填写在答题卡上。

1.

我校对各普通全日制本科专业类别的学生的外语能力要求,错误的是(

)。

A.非英语类非涉外专业的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参加全国大学生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400分及以上

B.非英语类涉外专业(含涉外专业方向)和ACCA、CFA等国际合作项目的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参加全国大学生英语六级考试成绩达400分及以上

C.英语专业的学生参加全国专业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55分及以上;法语专业的学生参加全国专业法语四级考试成绩达55分及以上

D.艺术、体育类专业的学生参加重庆市高校英语应用能力B级考试成绩合格或参加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CET-4)成绩达360分及以上

2.

学生无故未办理请假手续连续

及其以上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者,按自动退学处理。(

B

A.

一周

B.

二周

C.

三周

D.

四周

3.

学生因缺课或旷课累计达到或超过所学课程总学时的

,该门课程平时成绩应为不及格。(

B

A.

二分之一

B.

三分之一

C.

四分之一

D.

五分之一

4.

学生迟交或缺交作业、实验报告等达到或超过

,所学课程平时成绩应为不及格。(

B

A.

二分之一

B.

三分之一

C.

四分之一

D.

五分之一

5.

学生

次及以上抄袭作业、实验报告者,所学课程平时成绩应为不及格。(

A

A.

B.

C.

D.

6.

学生休学一般以一年为期。经学校批准可以续休,累计休学不得超过

年。(

A

A.

B.

C.

D.

7.一学期内,学生累计取得的学分低于

学分,给予学业警示。(

B

A.

10

B.15

C.20

D.

25

8.

将试卷或答卷带出考场者,取消参加该课程本次考试的资格,该课程成绩以零分记,并给予

处分。(

D

A.

警告处分

B.

严重警告处分

C.

留校察看处分

D.

记过或记过以上处分

9.由他人代替考试或者代替他人考试者,将取消参加该课程考试的资格,并给予

处分。(

D

A.

警告处分

B.

严重警告处分

C.

留校察看处分

D.

开除学籍处分

10.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的,将取消参加该课程本次考试的资格,并给予

处分。(

C

A.

警告处分

B.

严重警告处分

C.

记过或留校察看处分

D.

开除学籍处分

11.

对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学生的纪律处分有警告、严重警告、记过、

和开除学籍.(

C

)

A.

罚款

B.

写检查

C.

留校察看

D.

记大过

12.学生在校期间受到(

)次学业警示,应予退学处理。(

C

)

A.

1

B.

2

C.

3

D.

5

13.

违反宪法,反对四项基本原则、破坏安定团结、扰乱社会秩序的,视其情节轻重或后果严重程度给予

直至开除学籍处分。(

D

)

A.

严重警告

B.

警告

C.

留校察看

D.

记过

14.

参与非法传销和进行邪教、封建迷信活动的,视其情节轻重或后果严重程度,给予

以上处分。(

A

)

A.

严重警告

B.

记过

C.

留校察看

D.

开除学籍

15.

不听劝阻,在校园内组织宗教活动者,给予

以上处分。(

C

)

A.

记过

B.

开除学籍

C.

严重警告

D.

警告

16.

利用学生团体从事非法活动者,视其情节轻重或后果严重程度,给予

以上处分。(

D

)

A.

严重警告

B.

留校察看

C.

罚款

D.

警告

17.

有制毒、运毒、藏毒、贩毒、吸毒行为者,给予

处分。(

C

)

A.

刑事拘留

B.

罚款

C.

开除学籍

D.

留校察看

18.

在公寓、食堂、教室、会场、体育活动场地或其他公共场所哄闹、乱砸物品和其他违反学校规定的行为,严重影响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生活秩序以及公共场所管理秩序,侵害他人、集体合法权益,情节或后果较轻的,给予记过以下处分;情节或后果较重的,给予

以上处分.(

A

)

A.

留校察看

B.

记大过

C.

严重警告

D.

开除学籍

19.

弄虚作假者,剽窃、抄袭他人研究成果者,给予

以上处分;情节严重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B

)

A.

留校察看

B.

警告

C.

记过

D.

严重警告

20.

诈骗、抢夺、勒索他人钱财者,给予

以上处分。(

A

)

A.

留校察看

B.

开除学籍

C.

严重警告

D.

记过

21.

因恶作剧致他人受伤、死亡或财物损失者,视其情节和后果,给予

至开除学籍处分,并赔偿受害者的损失。(

B

)

A.

警告

B.

严重警告

C.

记过

D.

留校察看

22.

拾得公私财物据为己有且拒不归还者,视其情节和后果,给予

以上处分.(

D

)

A.

留校察看

B.

记过

C.

严重警告

D.

警告

23.

恶意骚扰他人,经教育不改者,视其情节和后果,给予

以上处分。(

D

)

A.

留校察看

B.

记过

C.严重警告

D.

警告

24.

擅自在学生寝室留宿他人特别是留宿异性者,视其情节轻重,给予

及以上处分。(

C

)

A.

留校察看

B.

严重警告

C.

警告

D.

开除学籍

25.

未经学校批准,在学生公寓(宿舍)区外租住房屋者,视其情节轻重,给予

及以上处分。(

A

)

A.

警告

B.

严重警告

C.

记过

D.

留校察看

26.

男女交往,在校园内和其他公共场所行为举止不文明,经教育不改者,给予

处分。(

A

)

A.

警告

B.

严重警告

C.

记过

D.

留校察看

27.从事或者参与有损大学生形象、有损社会公德的活动者,给予

直至开除学籍处分。(

C

)

A.

留校察看

B.

记过

C.

警告

D.

严重警告

28.

在涉外交往中,丧失国格、人格者,给予

处分。(

C

A.

记过

B.

留校察看

C.

开除学籍

D.

严重警告

29.

一学期内无故旷课累计学时达

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D

)

A.

40学时以上

B.

30—39学时

C.

10—19学时

D.

20—29学时

30.

一学期内无故旷课累计学时达学时

者,给予记过处分。(

A

)

A.

30—39学时

B.

40学时以上

C.

10—19学时

D.

20—29学时

31.

获得优秀学生综合奖学金二等奖的要求是学生综合素质考评名次在班上前

以内。(

B

A.

3%

B.

8%

C.

10%

D.

18%

32.

私拆、隐匿或毁弃他人信件、盗用校园通讯设施的,情节或后果严重的给予

以上处分。(

C

A.

严重警告

B.

记过

C.

留校察看

D.

开除学籍

33.

凡观看淫秽书画、录相片或电脑软件等,给予警告或

处分。(

A

A.

严重警告

B.

记过

C.

留校察看

D.

开除学籍

34.

违章用电、用火引起损失、火灾事故的,视其情节轻重,给予

以上处分。(

B

)

A.

警告

B.

严重警告

C.

记过

D.

留校察看

35.一学期内无故不归公寓住宿累计达

次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C

)

A.

3

B.

5

C.

7

D.

10

36.

如学生对处分决定有异议的,在接到学校处分决定书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可以向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

D

A.

1

B.

2

C.

4

D.

5

37.

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对学生提出的申诉进行复查,并在接到书面申诉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作出复查结论并告知申诉人。需要改变原处分决定的,由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交学校重新研究决定。(

D

A.

1

B.

5

C.

10

D.

15

38.

学生对复查决定有异议的,在接到学校复查决定书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可以向重庆市教育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

D

A.

1

B.

5

C.

10

D.

15

39.

以上的处分决定和对全校有较大影响的违纪行为的处分决定,由学生处向学生公告。(

C

A.

严重警告

B.

记过

C.

留校察看

D.

开除学籍

40.

被开除学籍的学生在处分决定生效

个工作日内,按规定办理离校手续离校。(

B

A.

3

B.

5

C.

6

D.

7

41.

“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中要求学生在一学年综合素质考评中德育素质成绩须在全班前

以内。(

C

)

A.

15%

B.

20%

C.

25%

D.

30%

42.

以不满学校的教育管理服务为借口而寻衅滋事,围攻、谩骂、殴打教职工者,给予(

)以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校察看以上处分。(

D

)

A.通报批评

B.

警告

C.

严重警告

D.

记过

43.每学年我校评选“优秀团员”以班级团员人数

的比例进行评选。(

A

A.

5%

B.

8%

C.

10%

D.

12%

44.

全面负责组织、检查、宣传、评选“文明寝室”的工作。

C

A.

宣传部

B.

后勤处

C.

学生处

D.

团委

45.“优秀学生”评选中个人平均学分绩点须在全班前

且≥3分。(

B

A.

15%

B.

20%

C.

25%

D.

30%

46.“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人数不超过当年度二年级及以上参评班级学生总人数的

。(

B

A.

5%

B.

10%

C.

12%

D.

15%

47.

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考试作弊,取消参加该课程本次考试资格,并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

①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的;②由他人代替考试或代替他人考试者;③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的;④评卷过程中被认定为答案雷同的;⑤威胁考试工作人员安全,侮辱、诽谤、诬陷考试工作人员者;⑥在校期间因考试违纪受到两次记过及以上处分者。

A.②④⑤⑥

B.②③④⑤⑥

C.①②③④⑤

D.③④⑤⑥

48.

学生申诉的机构是

(

D

)

A保卫处

B学生处

C学生会

D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

49.

申诉处理复查决定书应当包括

(

D

)

(一)

复查处理决定(二)事实(三)理由等内容

A(二)(三)

B(一)(二)

C(一)(三)

D(一)(二)(三)

50.

未经学校网络管理委员会批准,学生不得在寝室之间和寝室内私设未经许可的任何网络应用服务器,包括:

(

B

)

(一)游戏

(二)FTP

(三)WWW

(四)Email

A(一)(二)(三)

B(一)(二)(三)(四)

C(一)(二)(四)

D(二)(四)

二、判断题。正确的打“√”,错误的打“Ⅹ”。

1.

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经过复查,不符合招生条件者,应根据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对)

2.

保留入学资格者不具有学籍,但享受在校学生待遇。(错)

3.

学生学籍注册前应当按照规定缴清有关费用。(对)

4.

无故逾期两周(含两周)不注册的,除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学籍,按自动退学处理(对)

5.

学生因特殊原因必须请事假时,应事先办理请假手续。(对)

6.

学生无故未办理请假手续离校连续两周(含两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者,按自动退学处理。(对)

7.

无故不参加课程考核的学生该门课程以“旷考”论处,该门课程本次考试成绩以“0”分计。(对)

8.

新生一年级第一学期的课程由学校根据各学院学生培养方案统一确定,学生不需选课。(对)

9.

凡课程考核不合格,可以参加下一学期安排的一次补考,但补考合格后只能以60分计入学籍档案。(对)

10.

凡重修者,须按学校公布的单位学分学费标准缴费。(对)

11.

对课程考核成绩及格但不满意者,可申请重修。(对)

12.

根据学校教学资源实际,在学校批准的前提下,教务处将在每学期结束前公布转专业方案。(错)

13.

正在休学、保留学籍的学生,仍然可以申请转学、转专业。(错)

14.

凡学生自行联系自费出国留学或出境学习一律不保留学籍,按自动退学处理。(对)

15.

修业期间有一次记过处分及以上者,在毕业时不得授予学士学位。(

16.

采取不正当行为或非法手段获取试题内容或答案者,取消该生参加该课程本次考试的资格,该课程成绩以零分计,并视其情节给予记过及以上处分。(对)

17.

学生奖学金分为优秀学生综合奖学金、师范专业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和专项奖学金四类。(

)

18.

学生所在寝室在评比年度中有不合格寝室记录的,不得参加“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

19.学生每学期平均修读课程不得低于20学分,不高于30学分。(

20.学生在校期间累计未取得的学分达到35学分,应给予学业警示。(

21.盗窃国家、集体或私人财物者,情节和后果较轻,给予记过以下处分;情节和后果较重,给予留校察看以上处分.(

)

22.

诈骗、勒索、抢夺他人钱、财者,给予留校察看以上处分。(对)

23.

打架、斗殴、殴打他人者,肇事者,虽然未动手打人,但造成打架后果的,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

24.

打人而未伤他人的,给予记过处分;致他人伤害的,给予留校察看以上处分.(

25.

持器械打架、斗殴、殴打他人者,一律给予留校察看以上处分;致他人重伤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26.

致人伤害或公私财物损坏者,根据相关规定赔偿受害者的医疗、营养、护理、交通及误工工资等费用和损坏的公私财物。(

27.

一学期内无故旷课累计学时达40-49学时者,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28.

违纪后应切实改正错误,在校期间两次违纪,按本办法受校纪处分后,若第三次违纪应给予严重警告及以上的处分者,原则上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29.

毕业班学生一般不适用留校察看处分。(

30.

在未作出申诉处理复查决定前,学生不可以撤回申诉。(

)可以

31.

德育素质分对政治表现的基本要求是: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在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32.

学生公寓学生德育素质分主要从思想道德和文明守纪两个方面进行评定,满分为50分。(

)内务卫生

33.

传播、复制、贩卖非法书刊和音像制品等行为或参加非法团体的,视其情节轻重或后果严重程度,给予严重警告以上处分。(

34.

张贴非法宣传品及不宜在校园内张贴的宣传品,经教育本人仍坚持错误者,给予严重警告以上处分。(

35.

组织或带头罢课、罢考、罢餐造成严重后果者,给予严重警告以上处分。(

36.任何人不得在校园网上发布未经证实、无法确定来源的消息,严禁在网络上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情节严重者,给予警告或记过处分。(

37.

故意损坏公私财物或因工作失职造成公共财产损毁者,一般给予记过以下处分并赔偿损失。(

38.

违反治安管理规定,被处以行政警告或罚款处罚者,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

39.

盗窃国家、集体或私人财物者,情节和后果较重,给予留校察看以上处分。(

40.

凡盗窃或冒领的公私财物,必须如数退赔,不能退赔原物的,按原价赔偿。(

)折价

41.

酗酒并造成不良影响者,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

42.

故意污染或破坏环境,情节严重者,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43.

私自下江、河、湖、海等水域洗澡、游泳者,视其情节后果,给予警告以上处分。凡因私自下江、河、湖、海等水域洗澡、游泳发生意外事故,后果自负。(

44.

违纪行为情节轻微,主动承认错误,纠错态度诚恳,检查认识深刻,有悔改表现的,可以从轻、减轻或免予处分。(

45.在公寓内私拉乱接电线、熄灯后再公寓内点蜡烛,使用各类违规电器,经警示不改者给予严重警告至记过处分。(

46.

从处分决定送交之日起,学生在申诉期内未提出申诉的,学校不再受理其提出的申诉。(

47.

校级“先进班集体”评选的基本条件中要求班级同学假期社会实践参加率达90%以上,且取得较好效果。(

48.

学生违纪行为的调查材料和处分决定,由学生处统一归档。学生的处分决定书由学院档案管理员存入本人档案,不得撤除。(

49.

全班同学本学年无一人受严重警告(含严重警告)以上处分的班级可以评选“先进班集体”。(

)记过

1-5

DBBBA

6-10

ABDDC

11-15

CCDAC

16-20

DCABA

21-25

BDDCA

26-30

ACCDA

31-35

BCABC

36-40

DDDCB

41-45

CDACB

46-50

BADDB

1-5

√×√√√

6-10

√√√√√

11-15

√××√√

16-20

√√××√

21-25

√√√√√

26-30

√√√√×

31-35

√×√√√

36-40

×√√√×

41-45

√√√√×

46-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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