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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等职业教育舞蹈专业培养方案

中等职业教育舞蹈专业培养方案 本文关键词:职业教育,舞蹈,培养,方案,专业

中等职业教育舞蹈专业培养方案 本文简介:江苏省中等职业教育舞蹈专业指导性人才培养方案一、专业与专门化方向专业名称:舞蹈专门化方向:中国舞表演二、入学要求与基本学制入学要求:小学毕业生,根据省教育厅、文化厅有关规定,特殊条件者放宽条件到初五年级在校生。基本学制:6年三、培养目标在国家教育方针指引下,以提高国民素质为宗旨,以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

中等职业教育舞蹈专业培养方案 本文内容:

江苏省中等职业教育

舞蹈专业指导性人才培养方案

一、专业与专门化方向

专业名称:舞蹈

专门化方向:中国舞表演

二、入学要求与基本学制

入学要求:小学毕业生,根据省教育厅、文化厅有关规定,特殊条件者放宽条件到初五年级在校生。

基本学制:6年

三、培养目标

在国家教育方针指引下,以提高国民素质为宗旨,以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培养拥护党的基本路线,能适应文化艺术事业繁荣和发展需要,具有良好的艺术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掌握舞蹈表演专业职业岗位所必备的基本知识和基本能力的德艺双馨、全面发展的舞蹈表演艺术专门人才。

四、职业(岗位)面向、职业资格及继续学习专业

专门化方向

职业(岗位)

职业资格要求

继续学习专业

中国舞表演

1.

从事舞台表演工作

2.

从事舞蹈编排工作

3.

从事舞蹈教育工作

4.

为高等艺术院校培养后备生。

目前尚无与舞蹈专业相对应的职业资格考核

高职:

舞蹈表演、舞蹈教育、舞蹈学等

本科:

舞蹈表演、舞蹈教育、舞蹈学等

五、综合素质及职业能力

(一)综合素质

1.热爱祖国,初步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努力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

2.具有正确的职业理想和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团结协作,乐于奉献,勇于创新。

3.具备必需的科学文化知识、专业理论知识和专业拓展知识。

4.具有健康的身体和心理,养成文明行为习惯。

5.具有正确的文艺观和审美观,能够在欣赏美、表现美和创造美的过程中不断陶冶情操,提高素养。

6.树立正确的就业观,掌握基本的就业和创业知识。

(二)职业能力(职业能力分析见附录)

1.一般通用能力:

(1)具备基本的汉语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及初步的英语听、说、读、写能力。

(2)掌握初步的计算机应用能力和信息收集、处理能力。

(3)具有继续学习能力和独立解决问题的能力。

(4)具有初步的社会交往和活动能力。

2.行业通用能力:

(1)具有一定的舞蹈表现能力和初步的舞蹈创作能力。

(2)具备初步的形体表演和舞台综合表现能力。

(3)具有正确的艺术审美和舞蹈鉴赏能力。

(4)掌握基本的就业创业能力和适应岗位变化的能力。

3.职业特定能力:

(1)熟练掌握各种舞蹈的身韵动律特点和表演技能,具备舞蹈表演能力。

(2)掌握教学和培训对象年龄和自身素质特点,能针对性地选择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具备舞蹈培训和教学能力。

(3)了解党和国家的文艺方针和政策法规,具备运用舞蹈基本理论知识独立分析、创编符合时代特色的舞蹈作品的能力。

六、课程结构及教学时间分配

课程

结构

学分

教学时数

各学期课程教学周学时安排

考核

形式

第一

学年

第二

学年

第三

学年

第四

学年

第五

学年

第六

学年

考试

十一

十二

17周

18周

18周

18周

18周

18周

18周

18周

14周

18周

18周

18

公共基础课程

20

350

350

2

2

2

2

2

2

2

2

2

2

40

700

700

4

4

4

4

4

4

4

4

4

4

36

636

636

4

4

4

4

4

4

4

4

2

2

32

564

564

4

4

4

4

4

4

4

2

2

综合文科

4

64

64

2

2

信息技术

4

72

20

52

2

2

136

2386

2334

52

14

14

14

14

14

14

16

14

12

10

专业课程

80

1400

1400

8

8

8

8

8

8

8

8

8

8

民间舞

40

700

700

4

4

4

4

4

4

4

4

4

4

48

858

858

6

6

6

6

6

6

6

6

16

272

272

2

2

2

2

4

4

40

696

696

4

4

4

4

6

6

6

6

基本乐理

4

72

72

2

2

简谱视唱

4

72

18

54

2

2

艺术概论

4

64

64

2

2

舞蹈赏析

4

64

64

2

2

4

72

20

52

2

2

244

4270

238

4032

18

18

26

26

26

26

26

26

26

26

限选课程

选修课程

2

36

10

26

2

器乐演奏

2

64

64

2

2

4

100

10

90

2

2

2

证书培训考核

普通话等级证书

计算机等级证书

演员证书

毕业实习

34

1368

1368

38

38

418

8124

2582

5542

32

32

40

40

42

40

42

40

40

38

38

38

9

八、主要专业课程教学要求

课程名称

(课时)

主要内容

能力要求

古典舞基训

(1400)

本课程是本专业学生的专业基础课程。通过教学,使学生基本解决身体的柔韧度与协调性,初步掌握古典舞基训开、绷、直立的训练方法及古典舞技术技巧的运用,为今后的剧目学习打下基础。

(1)具有运用基本舞蹈知识,理性认知、分析、鉴赏和表现舞蹈的能力;

(2)为继续学习专业奠定基础能力

(700)

通过民间舞训练,使学生基本掌握汉族(云南花灯、东北秧歌、安徽花鼓灯、山东鼓子、胶州秧歌)、少数民族(藏族、蒙古族、新疆维吾尔族、朝鲜族)的基本动律和民俗特点。提高学生身体各部位的协调性。

(1)具备对我国民族、民间舞蹈的认知、分析、鉴赏和表现能力;

(2)培养对我国民族舞蹈文化的感情和民族精神

(3)掌握初步的各民族的风格;

(858)

通过毯子功训练,强化学生的身体素质,特别提高学生腿、腰等部位的软度、力度和控制能力,掌握腿功、腰功的基本技巧动作。并使学生了解“跟斗”的基本要领,掌握一定的“跟斗”技巧。

(1)具有运用基础技术技巧表现舞蹈的能力;

(2)为以后舞蹈创作活动奠定基础能力。

(272)

通过技巧课教学,使学生把握住舞蹈技巧“高、飘、稳、准”的技术。为舞蹈表演中的技巧打下坚实的基础。

(1)了解科学的跟头方法,具有正确运用呼吸的能力;

(2)具备一定水平的技术能力与舞蹈表现能力

(316)

通过剧目课教学,使学生把基训、民间舞、技巧、毯技专业基础课的知识和技能通过剧目进行合成,培养和提高学生的综合表演能力与舞台感,掌握舞蹈的基础表演程式,具有一定的塑造角色的能力,舞台上具有二度创作的能力。

(1

(1)正确掌握所学舞蹈的表演技法;

(2)具有运用所学舞蹈知识表演不同作品的能力;

(3)具备一定水平的舞蹈表现能力

基本乐理

(64)

(1)音、音高、音值、音程、和弦;

(2)节拍、节奏;

(3)调、大小调式、五声调式、转调、调式分析;

(4)音乐记号、音乐术语

(1)具有运用基本乐理知识,理性认知、分析、鉴赏和表现音乐的能力;

(2)为继续学习专业奠定基础能力

简谱视唱

(72)

(1)简谱常用调、调式、节拍、节奏练习曲的视唱训练;

(2)单音、音程、三和弦、简短旋律的听唱和记谱训练;

(3)(3)根据学生情况,也可进行相应的简谱视唱练耳训练

(1)掌握简谱常用调、调式、节拍、节奏乐曲的视谱即唱的能力;

(2)具有基本的音高、节拍、节奏、调式、旋律的感知和记录能力;

(3)具有一定的音乐听觉、感受和表达音乐的能力

艺术概论

(64)

通过本课程教学,使学生掌握关于艺术的本质、特征、发生、发展、构成和功能作用的基本知识、了解戏剧、美术、音乐、舞蹈等艺术现象的特点。

提高学生的艺术审美能力,树立正确的艺术观。

舞蹈赏析

(64)

通过对舞蹈作品的欣赏以及对作品的剖析使学生更深层次的理解作品的内涵。

为舞台上的舞蹈表演打下更深厚的基础。

(72)

通过本课程的教学,使学生掌握舞台表演人物化妆造型的基本知识和基本技法。

九、专业教师基本要求

1.本专业专任专业教师与在籍学生之比为1:20;专任专业教师应具有艺术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及以上学位)不低于5%;高级职称不低于20%;兼职教师占专业教师总数的10%~30%,其中具有中级及以上相关专业技术职务或职业资格所占比例不低于60%。

2.“双师型”教师占专业教师总数的30%及以上,3年以上专任专业教师应符合“省教育厅办公室公布的《江苏省中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非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证书目录(试行)》的通知”文件规定的职业资格或专业技术职称要求,如一级、二级、三级、四级演员或演奏员等。

3.专业教师应认真践行教育部颁发的《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树立正确教育思想,全面履行教师职责,关心爱护学生,高质量完成教育教学任务,能适应现代职业教育教学要求(如理实一体化教学、信息化教学等),积极参加“五课”教研、教学改革、教学和技能竞赛等活动,完成教师业务培训和专业实践任务,终身学习,开拓创新。兼职教师须经过教学能力专项培训和考核,每学期承担不少于30学时的教学任务。

十、实训(实验)基本条件

根据本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的要求及课程设置的需要,按每班30名学生为基准,校内实训教学功能室配置如下:

教学功能室

主要设备名称

数量(个/架/套)

规格和技术的特殊要求

实验剧场

专业舞台灯光系统

1

数字灯光控制台、≥2000W的常规灯具、LED效果灯

专业舞台音响系统

1

数字音频控制台、≥2000W的功放、扬声器、数字周边

三角钢琴

1

7英尺及以上

舞台地胶

150m2

≥1.8m×4mm

舞蹈厅

多媒体系统

1

≥4000流明量投影仪

灯光系统

1

数字灯光控制台、≥2000W的常规灯具

音响系统

1

数字音频控制台、≥2000W的功放、扬声器、数字周边

三角钢琴

1

7英尺及以上

吸音、反音活动板

6

木质2440mm×132mm

谱架

30

舞蹈排练厅

立式钢琴

1

118M+及以上

地胶

100m2

≥1.8m×4mm

把杆

1

木质4m×5.5mm

多媒体系统

1

≥3000流明量投影仪

舞蹈排练厅

立式钢琴

1

118M+及以上

各类乐器

60

乐队常规中、外乐器

谱架

30

-

十一、编制说明

1.本方案主要依据《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提高职业教育教学质量意见的通知》(苏政办发[2012]194号)和《省教育厅关于制定中等职业教育和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苏教职[2012]36号)编制。

2.本方案充分体现构建以能力为本位、以职业实践为主线、以项目课程为主题的模块化专业课程体系的课程改革理念,适用于江苏省中等职业学校六年制舞蹈专业(中国舞表演方向)。

3.本方案实行“5+1”人才培养模式,学生在校学习时间为10个学期,校外顶岗实习时间为2学期。每学期按20周计算,每学年为52周,其中教学时间40周(含复习考试),假期12周。第一至第十学期,每学期教学周18周,机动、考试各1周。第十一学期顶岗实习18或19周,按每周30学时计算。

4.本方案公共基础课程和专业技能课程分别设有必修课与选修课。必修课指为保证专业人才培养的基本规格和质量,学生必须修习的课程。选修课分为限选课和任选课。限选课是为不同专门化方向或学习目标的学生设定的相关知识和技能的模块化课程;任选课是为拓展学生知识和能力,发展学生个性和潜能,满足学生继续学习需要而设定的课程。任选课课时应不少于总课时的10%。

5.实训实习是重要的必修课程,有校内外职业实践活动、顶岗实习及毕业汇报演出等。学校应成立学生顶岗实习工作领导小组,制订顶岗实习管理办法,推进校企合作,加强实习基地建设。学校和实习单位要共同制定顶岗实习计划并组织实施,强化过程管理,将学校、实习单位和学生自我评价相结合,对学生实习成绩进行综合评价。

6.本方案实施过程中,应坚持德育为先、能力为本,服务学生全面发展;坚持“做中学、做中教”,理实一体,开展项目教学、场景教学、主题教学和岗位教学,注重因材施教;坚持教学质量评价主体、方式、过程的多元化,鼓励引导行业企业、学生和家长的参与,探索建立毕业生就业质量跟踪调查制度

7.开发单位及核心成员。牵头单位及成员:江苏省戏剧学校,何华平、姚艳、陈茵。参与单位及成员:无锡文化艺术学校,季志良;扬州文化艺术学校,刘剑民;南京艺术学院高职院,谢景全;江苏省演艺集团,殷桂兰。

附录

舞蹈专业职业能力分析

职业岗位

工作任务

职业技能

知识领域

能力整合排序

声乐演员、器乐演奏员、社会文化指导员

声乐演唱

(1)较熟练的简谱或简谱视谱即唱及一定的听音记谱能力;

(2)能够说好普通话,正确运用歌唱语言;

(3)较熟练的演唱技能,一定的舞蹈表现能力,能运用所学唱法演唱一定数量的中、外声乐作品;

(4)能弹奏一定数量的初、中级钢琴作品,并能为简易的歌曲伴奏;

(5)一定的合唱能力;

(6)良好的形体姿态和初步的形体表演及舞台综合表现能力;

(7)正确的艺术审美和舞蹈鉴赏能力

基本乐理、视唱练耳、和声基础、钢琴基础、声乐、正音、民族民间舞蹈、合唱、舞蹈基训、作曲基础、文艺常识、中外舞蹈史

一、行业通用能力

(1)简谱和简谱视谱即唱的能力;

(2)简谱和简谱听音记谱的能力;

(3)钢琴弹奏和简易的伴奏能力;

(4)舞蹈表现能力;

(5)形体表演和舞台综合表现能力;

(6)艺术审美和舞蹈鉴赏能力。

二、职业特定能力

1.声乐表演方向:

(1)演唱能力;

(2)合唱能力。

2.器乐表演方向:

(1)演奏能力;

(2)合奏能力。

3.社会文化指导:

(1)演唱或演奏能力;

(2)演唱或演奏的辅导能力;

(3)合唱或合奏的排练、指导和指挥能力;

(4)舞蹈创作能力;

(5)社会舞蹈文化活动的策划、组织、指导能力;

(6)

社会文化管理和指导能力

器乐演奏

(1)较熟练的简谱或简谱视谱即唱及一定的听音记谱能力;

(2)较熟练的演奏技能,一定的舞蹈表现能力,能运用所学乐器演奏一定数量的中、外器乐作品;

(3)能弹奏一定数量的初、中级钢琴作品,并能为简易的乐曲伴奏;

(4)一定的合奏能力;

(5)良好的形体姿态和初步的舞台综合表现能力;

(6)正确的艺术审美和舞蹈鉴赏能力

基本乐理、视唱练耳、和声基础、钢琴基础、器乐、合奏、民族民间舞蹈、作曲基础、配器基础、形体训练、文艺常识、中外舞蹈史

社会文化指导

(1)较熟练的简谱或简谱视谱即唱及一定的听音记谱能力;

(2)较熟练的声乐演唱或器乐演奏能力,一定的舞蹈表现能力;

(3)一定的声乐演唱或器乐演奏的辅导能力;

(4)较好的合唱或合奏及其排练、指导和指挥能力;

(5)一定的舞蹈创作能力;

(6)正确的艺术审美和舞蹈鉴赏能力;

(7)初步的形体表演和舞台表现能力;

(8)一定的社会舞蹈文化活动的策划、组织、指导能力;

(9)一定的社会文化指导和管理能力

基本乐理、视唱练耳、应用和声、钢琴基础、声乐、器乐、合唱、合奏、作曲与作曲技术、指挥、民族民间舞蹈、舞蹈基训、文艺常识、中外舞蹈史、社会文化辅导、社会文化管理

注:本表是方案开发组集成职业院校、行业企业专家共同开发。职业学校应结合本校特点和区域行业企业岗位需求,充分调研后,制定本校的该专业职业能力分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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