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粗加工管理制度

篇一:粗加工管理制度

粗加工管理制度

1、食品原料粗加工必须在粗加工间(区域)内操作,排水沟出口设置防鼠类侵入的网眼孔径小于6毫米的金属网罩,有效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及其他有害昆虫。

2、分设肉类、水产类、蔬菜原料加工洗涤区或池,并有明显标志。食品原料的加工和存放要在相应位置进行,不得混放和交叉使用,加工肉类、水产类的操作台、用具和容器与蔬菜分开使用,并要有明显标志。

3、粗加工前应认真检查待加工食品,发现有腐败变质、超过保质期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加工和使用。

4、蔬菜类食品原料要按“一择、二洗、三切”的顺序操作,彻底浸泡清洗干净,做到无泥沙、杂草、烂叶。

5、肉类、水产品类食品原料的加工要在专用加工洗涤区或池进行。

6、做到刀不锈、砧板不霉,定位存放,整齐有序,保持室内清洁卫生。加工结束后及时清洁地面、水池、加工台、工用具、容器,切菜机、绞肉机等机械设备用后清洗干净以备再次使用。

7、及时清除垃圾,垃圾桶每日清洗,保持内外清洁卫生。

8、不得在加工清洗食品原料的水池内清洗拖把。

餐厅卫生管理制度

1、餐厅、包间要保持整洁,餐具摆台后或顾客就餐时不得清扫地面。餐具摆台超过当次就餐时间尚未使用的要回收。

2、发现或被顾客告知所提供食品确有感官性状异常或可疑变质时,餐厅服务人员应当立即撤换该食品,并同时告知有关备餐人员,备餐人员要立即检查被撤换的食品和同类食品,做出相应处理,确保供餐安全。

3、销售直接入口食品要使用专用工具分别传递食品,专用工具要消毒后使用,定位存放。传递食品与收款应分开(专人、专用工具),防止污染。

4、供顾客自取的调味品,要符合食品安全所必需要的贮存和使用要求。

5、必须使用消毒后的餐饮具,未经消毒的餐饮具不得摆台上桌。

6、设有充足的用餐者专用洗手设施,有符合要求的餐具保洁设施,提供的毛巾、餐巾等应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7、端菜手指不接触食品,分餐工具不接触顾客,递小毛巾用夹具,用后及时收回清洗消毒,用过的餐饮具及时撤回,并清洁台面。

8、及时做好台面、桌椅及地面的清扫工作,盛装垃圾的容器应密闭,垃圾及时处理,做好“三防”工作,保持整洁卫生。

凉菜加工管理制度

1、加工前认真检查待加工食品及原料的质量,发现有腐烂变质或其它感官性状异常时,不得加工和使用。

2、凉菜间工作人员进入凉菜间前应在专间预进内进行二次更衣,更换洁净的工作衣帽,并将手洗净、消毒,工作时易戴口罩。

3、固定专人加工制作,其他人员不得随意进出凉菜间,个人生活用品及杂物不得带入凉菜间。

4、操作前在无人的情况下开紫外线灯30分钟进行空气消毒,开启空调,使室内温度不超过25℃。

5、凉菜间的工具、容器、用具必须专用,用前消毒,保持清洁。

6、供加工凉菜用的蔬菜、水果等食品原料须洗净、消毒。未经洗净处理的不得带入凉菜间。

7、各种凉菜现配现用,尽量当餐用完,配置好的凉菜如有剩余,不能再作凉菜供应。

8、凉菜间内冰箱必须专用。熟食品用容器及保鲜纸密封保存于冰箱中,不得重叠存放。

9、操作过程中,注意刀、砧板、抹布和手的清洗、消毒,每加工配置完一种食品或在制作另一种食品前,对上述用具和手进行清洗。

10、各种凉菜装盘后不可交叉重叠存放,传菜从食品输送窗口进行,禁止传菜人员直接进入凉菜间端菜。

11、加工结束后,将剩余食品冷藏,做好刀具、砧板、容器、抹布的清洁消毒,清理室内卫生,保持清洁整齐,打开紫外线灯30分钟进行空气消毒。

食品安全综合检查管理制度

1、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加工经营活动,对社会和公众负责,采取有效管理措施,保证食品安全,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按照许可范围依法经营,并在就餐场所醒目位置悬挂或者摆放餐饮服务许可证。

2、建立健全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装裱上墙张贴在相应功能区;建立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经过培训合格的食品安全管理员,对食品生产经营全过程实施内部检查管理并记录,落实责任到人和员工奖罚制度管理,积极预防和控制食品安全事件,严格落实监督部门的监管意见和整改要求。

3、食品安全管理员须认真按照职责要求,组织贯彻落实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员工健康管理、索证索票、餐具清洗消毒、综合检查、设备管理、环境卫生管理等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做好相关记录。

4、制订定期或不定期食品安全检查计划,采用全面检查、抽查与自查形式相结合,实行层层监管,主要检查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

5、食品安全管理员每天在操作加工时段至少进行一次食品安全检查,检查各岗位是否有违反制度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告知改进,并做好食品安全检查记录。

6、各岗位负责人、主管人员每天开展岗位或部门自查,指导、督促、检查员工进行日常食品安全操作程序和操作规范。

7、食品安全管理组织及食品安全管理员每周1—2次对各餐饮加工各部门进行全面现场检查,同时检查各部门的自查记录,对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并提出限期改进意见,做好检查记录。

8、在就餐场所设置食品安全公示栏,主动公示本经营诚信建设,食品添加剂使用等信息,及时处理消费者意见。

食品留样制度

1、凡属下列情况时,应对食品进行留样。

⑴重大活动接待期间;

⑵市级以上政府部门组织的大型会议;

⑶经贸洽谈会、糖酒会、博览会、运动会等大型活动; ⑷婚丧嫁娶及各类集体聚餐等宴会,超过50人者;

2、留样的采集和保管必须有专人负责,配备经消毒的专用取样工具和样品存放的专用冰箱。

3、留样的食品样品应采集在操作过程中或加工终止时的样品。不得特殊制作。对于餐饮服务单位,不同食品品种分别用于不同容器盛装留样,防止样品之间污染;留样容器应专用并经消毒确保清洁、样品应密闭保存在留样容器里。每个品种留样量不少于100g。

4、留样样品,采集完成后应及时存放在5℃左右的冷藏条件下,保存48小时以上,不得冷冻保存。

5、原则上留样食品应包括所有加工制作的食品成品,并做好留样记录和样品标记,每份样品必须标注品名、加工时间、加工人员、留样时间(xx月xx日xx时)。

6、一旦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应及时提供留样样品,配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进行调查处理工作,不得有留样样品而不提供或提供不真实的留样样品,影响或干扰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篇二:食堂粗加工管理制度

食堂粗加工管理制度

学校食堂粗加工区管理得好,不仅能保证师生的食品卫生安全,而且也能有效预防食品中毒。为此,特制定食堂粗加工区管理制度。

一、分设肉类(包括水产品)和蔬菜原料洗涤池,并且有明显标志。

二、加工肉类(包括水产品)的操作台、用具和容器必须与加工蔬菜的操作台、用具、容器分开使用,并且有明显标识,防止交叉污染。

三、盛装过肉类(包括水产品)的容器,不得盛装蔬菜和加工好的食品,用后必须及时消毒、清洗后,才能盛装蔬菜和加工好的食品。

四、加工过肉类(包括水产品)的操作台和砧板及容器,必须及时消毒、清洗晾干。

五、加工过蔬菜的操作台和砧板及容器,要及时清洗、晾干。

六、保持粗加工区的清洁卫生,保持上下水畅通,及时清扫地面残留的废弃物等垃圾。

七、采买回来和未加工完的蔬菜不能直接放置于地上,要放在摊晾架上,使其通风透气,防止霉烂变质。

食堂原料采购制度

1、要严格遵循食品采购的卫生要求,严把食品采购关,并科学、合理地贮存食品。

2、食堂原料采购必须到持有效卫生许可证的经营单位采购食品及其原料,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索证;应相对固定食品采购的场所,签订合同,建立档案,以保证其质量。要确保食品及原料进货渠道的可靠、规范,确保食品的质量和卫生。

3、严禁采购以下食品:未经卫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超过保质期限或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

4、严格入库登记制度:采购的食品,均应具备相关证明,特别要进行农药检测和留样;要严格审批手续,对证明材料不全,没有入库记录的食品及原料严禁入库。

5、食品贮存应当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并定期检查,及时处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食品贮存场所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用品。用于保存食品的冷藏设备,必须贴有标志,生食品、未成品和熟食品应分柜存放。

原材料采购索证制度

1 不得采购腐烂、变质、超期、标志不全等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原料和食品。

2 采购时须向商家索要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检疫合格证。

3 定型包装食品和食品添加剂必须有产品说明书和产品标准,标出品名、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等内容。

4 运输包装、容器应符合卫生要求,运输车辆应专用清洁,不得与有毒物、污物混运,以防止交叉污染食品。

5 采购无法索要生产资质情况的农副产品时,需对方提供联系方式、联系人、联系地址等。

食堂留样试尝制度

食品试尝留样,是预防师生食品中毒的有效措施,是检验是否是食物中毒的重要依据。为

确保师生食品卫生安全,特制定食品留样试尝制度。

一、学校食堂为师生提供的每餐、每样食品都必须有专人负责留样。每餐坚持饭菜留样,留样食品取样后,必须立即用保鲜膜封好(或加盖),并在外面标明留样时间、品名、餐次、留样人。

二、学校每餐、每样食品必须按要求留足250g,分别盛放在已消毒的容器里,储存于专用冰箱,温度保持在2-8摄氏度左右。

三、每天坚持饭菜试尝,由管理人员指定专人分别进行试尝。

四、饭菜留样必须坚持48小时,时间到后方可倒掉。留样冰箱为专用设备,留样冰箱内严禁存放与留样食品无关的其它食品。

五、学校分管领导不定期进行抽查并按食堂当天菜谱记载情况,逐一对照检查,若发现食堂没有坚持饭菜试尝留样,应按学校安全责任目标管理和食堂卫生责任追究制度,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食堂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

学校食堂从业人员的健康,直接影响师生的健康。为此,特制定食堂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制度。

一、食堂从业人员必须政治思想好,心理素质好,有健康的身体,责任心强。

二、食堂从业人员必须具有有效健康证明持证上岗,食堂从业人员每年到法定机构体检一次,体检符合要求,由疾控中心发给健康证,方可从事食堂工作。

三、食堂从业人员一旦患上传染性疾病(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成渗性皮肤病等)不得从事食堂食品加工和销售工作。

四、从业人员个人卫生应做到四勤: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五、从业人员不能穿拖鞋上岗,不能戴首饰上岗。

六、每天早上上岗前由学校食堂负责同志对从业人员进行认真检查,凡个人卫生不符合要求的,不得上岗。

食堂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一、热爱本职工作,认真学习、执行《食品工业法》,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二 、基本任务是听从食堂司务长厨师长的安排,按质按量完成分配的切配、洗菜任务及其它任务,保证师生按时用餐,按操作规程规范操作,发现问题及时汇报。

三、分工负责食堂卫生,认真执行《食品卫生法》,做到餐具清洁卫生,按期消毒,生熟分开,放置整齐,地面清洁无脏物,其他机械物品放置整齐无尘土、无油污。要讲究个人卫生,工作期间做到“三白”。及时更换勤洗,不穿工作服上厕所,便后洗手,常剪指甲,定期做身体检查。要有卫生健康合格证书。

四、安全操作,认真按照操作全过程进行作业,预防事故和食物中毒。

五、搞好团结协作,做到不吵闹、不骂人,不在下面议论是非。

六、服从领导安排,随时做好应急及临时性工作。

烹调加工管理制度

烹调加工是食品销售前的最后一道工序,因此对环境卫生、加工场所、用具、容器都有较高的要求,具体规定如下。

一、食堂应有专用烹调间,暂时不具备条件的,设置相对独立的烹调区域。

二、为避免粉尘污染食品,中心规定禁止使用燃煤灶具,统一使用燃气灶具。炉灶上方要有排烟排气设备,且与炉灶匹配合理,保持设备运转良好,并与灶具同步使用。

三、配料操作台(架)要美观实用、摆放合理,符合烹调加工的需要,并且易于清扫和洗涤。配置两个水槽以上的流水洗物池,用于洗涤烹调用具和容器; 设有流水的专用从业人员洗手池,并有明显标记,严格区别使用。

四、烹调用具和供餐用具要标志明显,定位存放,分开使用。配备足够数量的保洁柜,用以保存洗涤、消毒过的器具,防止鼠类、昆虫造成二次污染。

五、配备的冷藏、冷冻设备,要求设备完好,运转正常。其外部要有明显的温度显示装置,柜内温度冷藏要保持在10℃以下、冷冻要保持在-1℃以下,保持柜内清洁,结霜厚度不得超过1厘米;柜内冷冻(冷藏)物品不得超过柜内容积的70%。原料、半成品、成品不能混放在同一冰室,同时植物性食品、动物性食品、水产品要分类摆放,不允许混放,更不允许直接叠压摆放。

六、在入口处设置宽敞的更衣室,准备干净整洁的工作衣帽,供从业人员使用,从业人员必须更衣后方准进入烹调场所。

七、闲杂人员严禁进入烹调场所。

食堂卫生检查管理制度

为保证食品卫生,保障师生身体健康,根据《食品卫生法》有关规定,制定如下卫生检查制度:

一、学校要成立食品卫生领导小组,食品卫生有专人管理和负责。

二、卫生许可证应悬挂于醒目处,从业人员应体检、培训合格后,持有效的健康证方可上岗。

三、从业人员每年体检一次,凡患有传染病都不得参加接触食品工作。

四、工作人员上班时应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并保持个人卫生。

五、做好食堂内外环境卫生,做到每餐一打扫,每天一清洗。

六、食用工具每天用后应洗净,保持洁净,食(用)具做到“一刮、二洗、三过清、四消毒、五保洁。”

七、不购进、不加工、不出售腐烂变质、有毒、有害、超过保质期的食物。

八、生、熟食品、成品、半成品的加工和存放要有明显标记,分类存放,不得混放。

九、搞好操作间卫生,冷菜配餐所用工具必须专用,并有明显标志。

十、保持仓库整洁,食品应做到有分类、有标志,离地离墙保管。

十一、食堂要有防蝇、防鼠等措施,严防生物污染。

十二、及时处理好垃圾,垃圾桶应有盖和标记,搞好“三防”工作。

十三、要求食堂管理人员每日自查一次,管理小组每周检查一次,管理领导小组每月检查一次,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和处理。

食堂从业人员培训制度

一、食堂等食品经营场所的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或临时参加工作的生产经营人员都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二、食堂等食品经营场所的从业人员应积极主动参加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的卫生知识及技能培训。

三、学校定期对食堂等食品经营场所的从业人员进行培训,学习各类食品卫生法及饮食卫生知识,提高食堂等食品经营场所从业人员的业务水平及卫生安全意识。

四、应积极组织食堂人员到外单位学习先进管理模式及烹饪水平。

食堂废弃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确保食堂的环境卫生,在食堂的废弃食品管理上我们作了如下规定。

一、师生在食堂每次进餐完后,卫生保洁员将剩菜、剩饭及时回收运走,同时拖地、擦桌、灭蚊、确保进餐环境的卫生安全。

二、食堂的废弃食品垃圾有专人管理,及时运至学校指定的垃圾存放处。

三、如果卫生垃圾管理员不负责任,将垃圾清去不及时,造成了环境的污染,一经发现罚款20元/次。如果出现多次,则要解除聘用合同。

四、如果管理员对工作认真负责,任务完成漂亮,每月设奖金20元。

食堂工作人员工作纪律

1、严格遵守学校制定的作息时间,做到三餐就餐时间准时。

2、就餐完毕后食堂负责卫生人员立即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清洗,打扫餐厅。

3、餐厅内餐桌每周三次用消毒液进行擦洗,始终保持整洁规范。

4、就餐完毕清洗打扫后,关好门窗,开启有关灭蝇、杀菌。

5、餐厅要做到每餐一扫除,单日大扫除。

餐具用具清洗消毒制度

第一条餐饮具使用前必须清洗、消毒,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未经消毒的餐饮具不得使用,禁止重复使用一次性餐饮具。

第二条各食堂的不锈钢餐盘和筷子由膳食处安排专人负责清洗和消毒;其他餐饮具由各食堂安排专人负责清洗和消毒。

第三条餐具、用具在清洗消毒过程中必须做到“一清、二洗、三消毒、四保洁”,不得减少任何环节。配备蒸饭消毒车用于蒸汽消毒,每次必须保证20分钟以上,用消毒液消毒必须做到一洗、二消、三冲,确保消毒彻底。

第四条洗刷餐饮具必须有洗涤、消毒专用水池,不得与清洗蔬菜、肉类等其它的水池混用。洗涤、消毒餐饮具所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必须符合食品用洗涤剂、消毒剂的卫生标准和要求。

第五条消毒后的餐饮具必须储存在餐具专用保洁柜内备用,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饮具应分开存放,并在餐饮储存柜上有明显标记。餐具保洁柜应当定期清洗、保持洁净,严禁存放私人碗筷。

第六条洗碗间及消毒间必须保持整洁、卫生、明亮,不得存放有毒物品、有毒气体、污物、易爆物品等。

第七条餐厅的菜墩、菜刀、和面机、绞肉机等用品,使用后必须立即冲洗擦净,并按指定

地点存放。

第八条建立消毒记录制度。每餐消毒完毕后,认真填写《食堂消毒记录表》,并妥善保管,以备检查之用。

膳食管理委员会名单及职责

膳食管理委员会名单:

责 任 人:

教师:

校外监督员:

学 生 家 长:

学生:

膳食管理委员会职责:

1、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卫生、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制定食堂的管理办法;协调解决师生、学校和食堂之间的矛盾和纠纷,维护各方面的合法权益。

2、科学管理食堂,建立健全各项岗位责任制,确保伙食质量,食品卫生,满足师生需要。

3、定期检查主副食品的花色品种,注意营养,合理配料,减少浪费,提高伙食质量。

4、经常检查食堂物资保管情况,经常检查采购人员外购食品的质量、数量、价格情况。

5、每月召开一次膳食委员会例会,主要搜集和反应教师和学生对食堂的意见和建议,双方及时进行沟通,协商解决有关问题,教师代表和学生代表应该把食品提供方的困难和实际问题向提出意见或建议的有关人员传达,希望能够互相取得谅解。

6、膳食管理委员会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专题会议,遇有特殊情况可随时开会,会议纪要及时上报学校。

7、膳食管理委员会可以根据实际需要随时向膳食管理委员会提出建议,组织由部分学生代表参加的学生座谈会,并且搜集、整理有关意见和建议,反馈给学校食堂管理部门,然后通过双方的研究和协商,再把处理意见反馈给有关学生。

8、负责督查学校食堂贯彻、落实经学校审定的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

9、抓好食堂的饮食卫生、环境卫生、从业人员个人卫生以及安全工作,严防食物中毒和其他意外事故的发生。

10、严格监督食堂的用粮、用菜情况,以及其他物品、食品的使用情况,做到勤俭节约,严格杜绝浪费现象。

食堂管理人员职责

为了加强对学校食堂的管理,使其更规范化、制度化,经学校行政研究学校食堂管理人员职责如下:

一、负责协同食堂负责人采购学校食堂物品,共同采购,相互监督,严把进货关,严禁腐烂、变质、过期等有质量问题的物品进入。大米面类、菜油、肉类按照区服务中心指定的供货商定点采购。

二、负责对炊事员工作的督促管理。检查炊事员着装上班,监管食品的加工过程,对加工过程中不卫生、不安全的情况及时提醒,及时纠正。监管炊事用品的消毒,并做好每日的消毒和留样记录。

三、负责库房管理。作好物品入库出库登记,确保领取方便,及时补充货源,保持库房通风、干燥、整洁。如在储存中发现有霉变等情况应立即处理;像花生、火腿肠等保持期短

篇三:粗加工管理制度

篇一:粗加工管理制度范本

1、分设肉类、水产类、蔬菜、原料加工洗涤区或池,并要有明显标志。食品原料的加工和存放要在相应场所进行,不得混放和交叉使用。

2、加工肉类、水产类、蔬菜的操作台、用具和容器要分开使用,并要有明显标志。盛装海水产品的容器要专用。

3、各种食品原料不得就地堆放。清洗加工食品原料必须先检查质量,发现腐烂变质、有毒有害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不得加工。

4、蔬菜类食品原料要按一择二洗三切的顺序操作,彻底浸泡清洗干净,做到无泥沙、无杂草、无烂叶。

5、肉类、水产品类食品原料的加工要在专用加工洗涤区或池进行。肉类清洗后无血、毛、污,鱼类清洗后无鳞、鳃、内脏,活禽宰杀放血完全,去净羽毛、内脏。

6、做到刀不锈、板不霉、整齐有序,保持室内清洁卫生。加工结束及时拖清地面,水池、加工台工具、用具容器清洗干净,定位存放;切菜机、绞肉机等机械设备用后拆开清洗干净。

7、及时清除垃圾,垃圾桶每日清洗,保持内外清洁卫生。

8、不得在加工、清洗食品原料的水池内清洗拖布。

篇二:

1、 所有食品、容器原材料不得直接落地。

2、生菜做到先拣、再洗、后切。

3、冷冻动物食品要自然解冻,加工前清洗;荤、素要分池清洗。

4、清洗、加工后的原材料不应放置过夜。

5、食品容器、用具做到生熟分开。

6、垃圾容器有能力盛下当日的废弃物并上盖。

7、加工间不得有与加工无关的杂物。

8、加工人员个人卫生好,有良好的卫生习惯。

9、防蝇、防鼠、防尘设施齐全。

篇三:

一、员工须持有效《健康证》和《食品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方可上岗。

二、养成良好个人卫生习惯,做到勤洗手或洗澡,勤理发勤更衣,不留长指甲,不涂指甲油,不戴戒指,上岗或返岗前必须洗手消毒。不得有面对食品咳嗽、打喷嚏等有碍食品卫生的行为。班前班后搞好各自岗位卫生工作。

三、各种食品原料在使用前必须洗净,蔬菜应与肉类、水产品类分池清洗,禽蛋在使用

前应清洗外壳,必要时进行消毒处理。

四、认真检查待加工的食品及其食品原料,发现有腐败变质或其它感性状异常的,不得进行加工或使用。

1、肉类加工:

⑴ 加工肉类首先注意肉类新鲜度,病死、毒死、死因不明、腐败变质的禽畜肉不得采用。

⑵ 海鲜类不要与禽肉类混合清洗。

⑶ 禽、畜、鱼肉类品不得直接与地面接触。

⑷ 加工好的肉类必须无血、无毛、无污物、无异味。

⑸ 砧板要求做到三洁(砧板面、砧板底、砧板边保持光洁),收市后应刮洗清洁后竖放。

2、蔬菜加工:

⑴ 蔬菜瓜果进货后必须分类放在蔬菜架上,不得随地堆放。

⑵ 蔬菜加工时必须做到一拣、二洁、三切。洗涤蔬菜要有足量清洁水清洗,洗涤后的蔬菜不得有泥沙、杂物、昆虫等。

⑶ 腐烂的蔬菜、瓜果不得食用。

五、工用具(菜架、容器)必须洁净,不得积污。下班后必须清洗水池、地面,保持沟渠畅通。

六、清洗加工好的食品原料必须用食品级的容器或塑料袋盛装,放置在货架上,不得直接与地面接触。

篇四:

一、加工人员必须持有效健康证明,着洁净的工作服,个人卫生符合《食堂从业人员卫生要求》的规定。

二、加工人员必须认真检查待加工的食品及其食品原料,发现有腐 败变质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加工或使用。

三、各种食品原料在加工前必须洗净,蔬菜应当与肉类、水产类分池清洗,禽蛋在加工前应当对外壳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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