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电线路改造合同
甲方:威宁县观风海镇第二小学
乙方:夏富
甲方教学楼由于电线接入时间比较长,线路已经老化,经常出现一些问题,
严重影响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及全校师生安全,经学校校务会议研究,决定改造线路。经甲乙双方现场查看友好协商签定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教学楼全部用电线路改造工程
二、工程范围:
1、每层教学楼主线更换。
2、教室(包括办公室等)内所有老线路及开关、灯头、灯泡的更换
三、工程工期:2015年7月20日至2015年8月5日。
四、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五、工程安全:
1、乙方要有高度安全责任感保护好自身安全,甲方不负责乙方在施工中的
安全。
2、乙方在施工中要对甲方全校师生人身安全高度负责,杜绝外来人员进入
施工现场。
3、乙方对甲方电器财产高度负责,如果在施工中由乙操作不当造成师生人
身安全,电器财产损坏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六、工程造价:
经甲乙双方现场勘测考查协商确定费用:玖仟捌佰伍拾(¥9850.00)元整
七、材料检验:
施工前乙方先将材料运到甲方指定地点由甲方检验,经检验合格后将材料全
部放在甲方指定地方并妥善保管。
八、施工要求:
1、线路规划由甲乙双方一起实地查看完成。
2、布线要做到美观大方实用。
3、 在施工中由于乙方操作不当毁坏甲材料,乙方要赔偿相应的材料。
4、线路布置尤其是线路接口必须做到防触电安全标准。
九、付款:
施工完成经甲方检验合格并试用20天无异样,全额付款。
十、其他事项:
合同外其他未尽事宜有双方协商解决。
十一、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具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报账用一份。
甲方:观风海镇第二小学 乙方:夏富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签字:
年月 日 年月日
篇二:电线路改造合同
电线路改造合同
甲方:
乙方:施工方
义教楼,教师宿舍楼由于电线接入时间比较长,线路已经老化,经常出现一些小问题,为了安全起见,经学校行政班子协商,决定改造线路。经甲乙双方现场查看友好协商签定本合同。
一、改造时间:2011年6月25日至2011年7月5日。
二、改造材料:包工包料。所涉及材料均采用贵州产贵王牌或贵州产的玉蝶牌
三、工程安全:乙方要有高度安全责任感保护好自身安全,甲方不负责乙方在施工中的安全,乙方在施工中要对甲方全校师生人身安全高度负责,对甲方电器财产高度负责,如果在施工中由乙操作不当造成师生人身安全,电器财产损坏乙方要负全部责任。
四、施工费用 :
经甲乙双方现场勘测考查协商确定费用:伍仟肆佰叁拾贰圆(5432元)
五、材料检验:
施工前乙方先将材料运到甲方指定地方由甲方检验,经检验合格后,乙方材料全部放在甲方指定地方由甲方负责保管。如果在检验中甲乙双方有异议,由甲方请供电所专业人员来检验,不合格不接收不负责乙方经济损失。
六、施工要求
1、线路规划甲乙双方一起实地查看完成。
2、布线要做到美观大方实用。
3、 在施工中由于乙方操作不当毁坏甲材料,乙方要赔偿相应的材料。
七、付款:
施工完成经甲方检验合格并试用20天无异样,全额付款。如果甲方违约在违约期间按银行同期贷款利息支付。
甲方:乙方:
2011年6月25日
学校行政领导签名:
篇三:线路改造合同
合 同
甲方:谢庄乡斋公庄小学
乙方:谢庄乡谢庄村村民王传喜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互利的原则。甲方委托乙方负责学校用电线路改造、安装教学楼残缺玻璃璃。安装无塔供水装置并盖一小间井房等施工。双方达成以下条款。
一、乙方施工范围:
1、更新十六间教学楼的用电线路、电器。
2、安装教学楼残缺玻璃五十七块。
3、安装无塔供水装置一套。
4、盖小井房一间。
二、施工地点:
谢庄乡斋公庄小学
三、承包方式及材料要求:
1、所需材料由乙方根据施工情况购买(工程金额包含该费用)。
2、乙方所购材料必须认可后方可使用。
四、合同金额:
本次施工金额(含材料费)合计6200元(六千二百元整)。所需款项由乙方暂且垫支,甲方在2013年底还清。(甲方向乙方打欠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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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合同工期:
2013年4月25日前完工。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各执一份。
甲方:谢庄乡斋公庄小学
乙方:
2013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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斋公庄小学校建施工预算
一、线路改造:
1、电线:6平方毫米电线4盘×60元=240元, 2、4平方毫米电线,2盘×40元=80元 3、10平方毫米电线60米=100元。
4、线槽:3梱×50元=150元
5、电扇140元×3=420元
6、灯、灯头、开关、插板11套。590元。 合计1580元
二、玻璃:
57块合计800元。
三、无塔供水装置:1800元
四、井房:
1、砖500块200元
2、水泥5袋100元。
3、石棉瓦80元
4、门200元
合计580元
五、人工12个合计1440元。
工程总计:6200元
甲方:斋公庄小学
乙方:谢庄乡谢庄村:
2013.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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