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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届全国学生运动会的通知

篇一:关于举办第一届中小学生运动会的通知

关于举办第一届中小学生运动会

运动会的通知

为了推动学校阳光体育运动的开展,促进学生体质健康,提高我乡学生体育运动技术水平,发现和培养体育后备人才和拔尖人才,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根据《学校体育工作条例》的规定,乡政府决定于2014年9月下旬举行乡第一届中小学生运动会。请各校积极组队,认真训练,做好参赛的各项准备活动。

竞赛规程、具体比赛时间等另行通知。 竞赛项目如下:

(一)田径

小学组: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4×400米接力、跳高、立定跳远、铅球(3公斤)、 引体向上(男)、仰卧起坐(女)、跳绳。

初中组: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4×400米接力、跳高、跳远、立定跳远、三级跳远、铅球(男:5公斤 女:4公斤)、 引体向上(男)、仰卧起坐(女)、跳绳。

备注:每项各校最多报3人(不包括接力)。

(二)篮球

中学篮球组(男12人)、另设职工男篮。

(三)乒乓球(4项)

男子单打、女子单打、男子双打、女子双打。

(四)羽毛球(4项)

男子单打、女子单打、男子双打、女子双打。 2014年8月28日

篇二:师市第十三届中学生田径运动会竞赛规程

师市第十三届中学生田径运动会竞赛规程

一、比赛时间:2013年4月下旬,赛程2-3天。(具体比赛日期另行通知)

二、比赛地点:待定

三、参加单位:1-16团、师高级中学、师二中、师阿拉尔职业技术学校、师四中、塔里木高级中学、阿拉尔一中、托喀依乡学校。

四、代表队组成:每代表队领队1人,教练2人,运动员30人(甲组男女各8人,乙组男女各8人),号码布自备。

五、报名时间:各代表队运动员报名表于2012年4月10日前上报师市教育局,逾期不报者不得参加比赛,并通报批评,由此产生的后果,追究其领导的责任。各代表队于运动会开始前一天到赛区报到,裁判员于运动会开始前2天到赛区报到。

六、各代表队运动员号码:

一团0100-0199二团0200-0299

三团0300-0399四团0400-0499

五团0500-0599六团0600-0699

七团0700-0799八团0800-0899 十团1000-1099十一团 1100-1199 十二团 1200-1299十三团 1300-1399 十四团 1400-1499十六团 1600-1699

师高级中学 1700-1799 塔里木高级中学1800-1899

师二中 2000-2099 师阿拉尔职校 2100-2199 阿拉尔一中2200-2299师四中 2300-2399 托喀依乡 2400-2499

七、运动员资格:

1、运动员必须是政治思想表现好,经医院检查证明身体健康,学习认真的师市各校注册就读学生。

2、各单位在交“师市第十三届中学生田径运动会报名表”时,必须交验运动员本人的二代正式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师市第十二届中学生田径运动会运动员登记表”,另再交2张运动员的一寸近照(不是近照不允许报名),办理运动员注册及参赛证,“运动员登记表”每栏都必须填写清楚;无二代正式身份证原件的不得参赛。

3、甲组年龄为:1996年1月1日至1997年12月31间出生的。

乙组年龄为:1998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

八、竞赛项目:

男子甲组(13项):100米、200米、400米、1500米、3000米、4×100米接力、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6公斤)、掷实心球(2公斤)、篮球运球、足球颠球。

女子甲组(13项):100米、200米、400米、1500米、3000米、4×100米接力、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4公斤)、掷实心球(2公斤)、篮球运球、足球颠球。

男子乙组(13项):100米、200米、400米、1500米、3000米、4×100米接力、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5

公斤)、掷实心球(2公斤)、篮球运球、足球颠球。

女子乙组(13项):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4×100米接力、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3公斤)、掷实心球(2公斤)、篮球运球、足球颠球。

每名运动员可报2项(接力项目除外),每项每队只能参加2人。篮球运球规则、足球颠球规则、掷实心球规则同十二届运动会。

九、名次录取:

1、团体总分名次录取前八名,以甲组和乙组分数相加计算团体总分,分数多者名次列前;如遇积分相等,以第一名多者名次列前,如再相等,则以第二名多者名次列前,依次类推。

2、单项和集体项目8人(队)以上录取前六名,按7、5、4、3、2、1分,分别计分,不足8人(队)减二录取,二人(队)以下作为表演赛,不录取名次。

3、接力赛按单项计分办法加倍计分。

十、奖励办法:

1、团体总分前八名,各奖牌匾一个;集体项目前六名为荣誉奖;参加集体项目的运动员,按单项的名次发奖牌和荣誉证;单项录取前六名,前三名发奖牌和荣誉证,四至六名只发荣誉证。

2、运动会设精神文明代表队6个,各奖牌匾一个;精神文明裁判员20名,给予物质和荣誉奖

3、本届运动会评出优秀运动员22名,具体名额分配如

下:团体总分前三名的代表队各评4名,四至八名的代表队各评2名,给予荣誉奖。

十一、其它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安全工作,各校领导要亲自领队,在比赛期间,各领队、教练员要照顾好运动员,严防各类伤害事故的发生。

2、运动会期间,各单位食宿自理。

3、运动员比赛时,必须佩带参赛证,没有参赛证的,不允许参加比赛。

4、比赛期间,领队、教练员和没有比赛项目的运动员不得进入比赛场内。

5、各代表队严格遵守诚信原则,在比赛中杜绝冒名顶替、以大充小、弄虚作假、违反规定等现象,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参赛资格和所获名次,所发奖品追回。取消“精神文明代表队”的评选资格。情节严重的,将追究直接责任人、校长和督导办主任的责任,取消其年度评选各类先进、各类进级评高等资格、扣除绩效工资并在全师通报。

6、各单位按规程要求填写“师市第十三届中学生田径运动会报名表”并加盖公章,男女运动员按组别、性别分开填写,并写明出生年月。

7、各单位报名时,必须报3名裁判员,参加裁判工作,有等级的裁判员要注明裁判等级。裁判员的车费、住宿费回原单位报销。

8、各单位自备2×3米的队旗,入场时使用,颜色不限。

9 、各单位交报名表时,需附一份80字以内的解说词。

10、运动员所穿钉鞋的鞋钉必须符合塑胶场地的要求,否则不予参赛。

十二、本届运动会采用最新审定的田径规则。 十三、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篇三:浙江省第十三届中学生运动会竞赛规程

浙江省第十三届中学生运动会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体育局。 二、承办单位

各市教育局、体育局及相关学校。 三、协办单位

浙江省中学生体育协会。 四、运动会日期、地点

2013年12月至2016年分阶段在各市举行。 五、参加单位

各设区市教育局、义乌市教育局及相关学校。 六、比赛项目

田径、游泳、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健美操、定9项。

七、竞赛项目及分组

向运动、武术共

(一)田径。

高中男子组(共16项):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5000米、110米栏(栏高1.067米、栏间距9.14米)、400米栏(栏高0.914米、栏间距35米)、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7.26千克)、铁饼(2千克)、标枪(800克)。

初中男子组(共14项):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5000米、110米栏(栏高0.914米,栏间距9.14米)、4×100米接力、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5千克)、铁饼(1.5千克)、标枪(700克)。

高中女子组(共16项):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3000米、100米栏(栏高0.84米、栏间距8.5米)、400米栏(栏高0.762米、栏间距35米)、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4千克)、铁饼(1千克)、标枪(600克)。

初中女子组(共14项):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3000米、100米栏(栏高0.762米,栏间距8.5米)、4×100米接力、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4千克)、铁饼(1千克)、标枪(600克)。

(二)游泳。

(三)篮球、排球、足球。

1.篮球:(ZSBL联赛)高中男子组,高中女子组,初中男子组,初中女子组;中运会篮球比赛(男子组、女子组)。

2.足球:ZSFL高中男子组,高中女子组(校园足球),ZSFL初中男子组,初中女子组(校园足球),ZSFL中职男子组。

3.排球:高中男子组、高中女子组,初中男子组、高中女子组。

(四)乒乓球(ZSTL联赛)高中男子组,高中女子组,初中男子组,初中女子组;中运会乒乓球比赛(男子组、女子组)各组别团体、单打、双打。

(五)健美操。

1.比赛项目:竞技自编混合双人操、男子三人操、女子三人操、男子五人操、女子五人操、混合五人操(男二女三或男三女二);自编花球舞蹈啦啦操(12—16人)。

2.组别:初中组、高中组。 (六)定向运动。

1.比赛项目:短距离、中距离、积分赛、百米定向、团队赛。

2.组别:高中男子组,高中女子组,初中男子组,初中女子组。

(七)武术。

1.比赛项目:太极拳、南拳、长拳、刀术、剑术、枪术、棍术、对练项目。

2.组别:高中男子组,高中女子组,初中男子组,初中女子组。

八、运动员条件

(一)运动员必须是思想进步,作风正派,文化课考试成绩合格,经医院检查证明身体健康的中学生(包括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和非限制专业的中专学生);

(二)根据各项举办时间高中组运动员必须是1995—1997年后出生,初中组运动员必须是1998—2000年后出生,并于参赛项目举办前一年9月底前在本市学校学习(高中取得高中会考证书号)和具有浙江省户籍者;初中生不得参加高中组比赛,小学生不得参加初中组比赛;

(三)必须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代身份证; (四)参赛运动员必须在浙江省学生运动员管理系统正式注册并通过的中学生;

(五)已在省、市体工队试训、转正的运动员不得报名参赛。已参加各相应项目职业联赛或全国城市运动会的运动员(而又未在教育部学生体协联合秘书处注册,获得中国中学生运动员注册者)不得报名参赛。

(六)各单项具体资格要求以各单项规程为准。 九、资格审查

(一)各市教育局和学校必须认真按照《学校体育工作条例》“树立良好赛风”的要求,体现教育部门举办体育竞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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