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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材采购合同_主材采购合同模板

篇一:04园建主材采购合同(空)

建筑材料采购合同

需方(甲方):广州市水生人工湿地工程有限公司

供方(乙方):

经协商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订立合同如下:

第一条 甲方向乙方订货总值为人民币295080元。

第二条 产品名称、规格、质量(技术指标): 水泥、中砂等(详见清单) 。

第三条 产品包装规格及费用: 由乙方负责 。

第四条 验收方法 : 现场验收。

第五条 货款及费用等付款及结算办法:按采购清单单价(附表),按实际数量结算 。

第六条 交货规定

1

2

3.交货日期:2015年3月——2015年4月

4.运输费:

第七条 经济责任

(一)乙方应负的经济责任

1.产品花色、品种、规格、质量不符本合同规定时,甲方同意利用者,按质论价。不能利用的,乙方应负责保修、保退、保换。由于上述原因致延误交货时间,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万分之三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2.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产品数量交货时,少交的部分,甲方如果需要,应照数补交。甲方如不需要,可以退货。由于退货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如甲方需要而乙方不能交货,则乙方应付给甲方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5%的罚金。

3.产品包装不符本合同规定时,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返修或重新包的费用。

如甲方要求不返修或不重新包装,乙方应按不符合同规定包装价值2%的罚金付给甲方。

4.产品交货时间不符合同规定时,每延期一天,乙方应偿付甲方以延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

万分之三的罚金。

(二)甲方应负的经济责任

1.甲方如中途变更产品花色、品种、规格、质量或包装的规格,应偿付变更部分货款(或

包装价值)总值 5 %的罚金。

2.甲方如中途退货,应事先与乙方协商,乙方同意退货的,应由甲方偿付乙方退货部分货

款总值5 %的罚金。乙方不同意退货的,甲方仍按合同规定收货。

3.甲方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向乙方交付技术资料、原材料或包装物时,除乙方得将交货日

期顺延外,每顺延一日,甲方应付给乙方顺延交货产品总值万分之三的罚金。如甲方始终不

能提出应提交的上述资料等,应视同中途退货处理。

4.属甲方自提的材料,如甲方未按规定日期提货,每延期一天,应偿付乙方以延期提货部

分货款总额万分之三的罚金。

5.甲方如未按规定日期向乙方付款,每延期一天,应按延期付款总额万分之三计算付给乙

方,作为延期罚金。

6.乙方送货或代运的产品,如甲方拒绝接货,甲方应承担因此而造成的损失和运输费用及

罚金。

第八条 产品价格如须调整,必须经双方协商,并报请物价部门批准后方能变更。在物价主

管部门批准前,仍应按合同原订价格执行。如乙方因价格问题而影响交货,则每延期交货一

天,乙方应按延期交货部分总值的万分之三作为罚金付给甲方。

第九条 甲、乙、任何一方如要求全部或部分注销合同,必须提出充分理由,经双方协商,

并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备案。提出注销合同一方须向对方偿付注销合同部分总额10 %

的补偿金。

第十条 如因生产资料、生产设备、生产工艺或市场发生重大变化,乙方须变更产品品种、

花色、规格、质量、包装时,应提前

第十一条 本合同所订一切条款,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修改。如一方单独变更、

修改本合同,对方有权拒绝生产或收货,并要求单独变更、修改合同一方赔偿一切损失。

第十二条 甲、乙任何一方如确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知

不能履行或须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对方主管机关证明后,本合同可以不

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并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 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解决不了时,任何

一方均可向国家规定的合同管理机关申请调解仲裁。如一方对仲裁不服,可于接到仲裁书后

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到乙方将全部订货送齐经甲方验收无误,并按本

合同规定将货款结算以后作废。

第十五条 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得由甲乙双方协商,另订附则附于本合同之

内,所有附则在法律上均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十六条 本合同共一式2份,由甲、乙双方各执1 份。 甲方(盖章):广州市水生人工湿地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盖章):

经办人(签字):经办人(签字):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二:主材采购范本

合 作 协 议

甲方:北京轻舟建筑装饰遵化公司

乙方:

甲方为一家在行业内享有广泛声誉的装饰装修企业。

乙方为 品牌的商。 甲乙双方本着诚实守信、平等互利、长期合作、共同发展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就甲方向乙方长期采购建筑装饰材料之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 供货

乙方于本协议签定后长期向甲方供应建筑装饰类产品。具体产品型号类别见附件。

二. 订货及送货流程

1. 甲方订货单由专人以传真形式提前天通知乙方指定部门或人员。订单须注明产品型号、数量、送货地址、送货日期、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

2. 乙方在收到甲方订货单后,应在甲方规定送货日期前24小时与客户及工地负责人联系,确定具体送货时间及相关事宜,并按此时间将货物送到甲方指定地点。送货到达时间与约定时间相差不得超过两小时。

3. 产品到场后,由甲方客户或甲方客户指定代理人按照国家标准、产品说明书及订货单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由甲方顾客或甲方顾客指定代理人在乙方送货清单上签字生效。乙方必须在日内将送货清单传真或送交甲方备案。

4. 甲方订货单内如有订做的产品需提前通知乙方,双方商定送货时间后按时将产品送到指定地点。

5. 乙方应在遵化地区内提供免费送货、补货及退货各一次。

6. 乙方如出现订货单上产品未到场及到场产品与订货单不符情况,应在订货单要求送货时间后24小时内将所缺产品送到甲方指定地点,因此所发生的相关经济责任由

乙方全部承担。

7. 甲方客户如有剩余货物,乙方在收到甲方通知后应立即与客户联系,确定退货数量后由客户在退货单上签字生效,并于日内将退货明细表传真或送交甲方备案。

8. 甲方享有在货物送到指定地点后60日内,在不影响乙方二次售出的情况下无条件退货的权利。

三. 产品质量

1. 乙方应无偿向甲方提供正规质检报告、产品合格证明、环保认证书、产品样板及相关资料和宣传品,并保证其真实性。若产品为进口产品,乙方须向甲方提供原产地证明及进口货物国家的环保认证书。(完税证明)

2. 乙方的所有产品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如乙方企业标准高于国家标准,应以企业标准为检验产品质量的最终标准,如发生质量问题,由甲方以传真形式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甲方传真后24小时内到达现场并负责在72小时内解决问题。

3. 乙方应向甲方交纳人民币元作为质量保证金。甲方享有最终处分权!

4. 质量保证金使用方法

合同执行期间,如产品发生质量问题,乙方未按时解决,甲方有权动用该质保金先行赔付。如质保金不够赔付费用,甲方有权动用应付乙方帐款先行赔付。

赔付内容:甲方客户所购乙方的产品费、家具、电器、租房费、搬运费、甲方工费、工期延误费、装修费、精神损失费等,以上费用由甲方与甲方客户依据产品损坏程度不同具体商谈。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无条件服从甲方与甲方客户之商谈决定,并在赔款后一周内将质保金补齐!

四. 供应价格及付款方式

1. 乙方向甲方提供统一市场牌价、最低销售价、分销商价等项目清单。

2.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折扣以乙方统一市场牌价为基础,具体折扣见附件。

3. 如甲方有特殊关系客户需要乙方产品,乙方须积极配合,提供比双方合作价格之更低价格给甲方客户,供其选择。具体价格另议!

4. 乙方价格如上调或新产品上市,应提前30天将新价格表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签字后作为补充协议生效。甲方根据市场行情可提出调价要求,经双方协商后作为

补充协议生效。

5. 工程订货及大批量订货或样板间订货价格另行商谈。

6. 以壹 个户为结算单位,甲方以现金形式支付货款。甲方分二次向乙方支付货款:第一次支付应付货款的80%做为订金;第二次为乙方产品安装完毕,由甲方及甲方顾客验收合格后,再支付剩余20%货款。

7. 乙方凭订货单及结帐清单于每月25日—30日到甲方办公地点核对上月26日—当月25日货款, 次月1日—5日为双方结帐日。对帐及结帐过程中乙方继续给甲方供货,所发生货款记入次月帐款中。

8.甲乙双方对帐时,若甲方完成销售额 万元(含)/年,乙方将给予甲方订货额的 %作为奖励;若甲方完成销售额 万元(含)/年,乙方将给予甲方订货额的%作为奖励,依次类推;若甲方完成销售额 万元(含或以上)/年,乙方将给予甲方订货额的%作为奖励;

9.甲方付款后,乙方应向甲方出具收据(若客户提出需发票,则乙方需无偿提供)。

10. 乙方向甲方提供其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组织代码证书、产品代理授权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乙方应指定专人办理结款手续,同时提供委托书及其身份证复印件。

五. 售后服务

乙方应当确保供货产品的质量符合其所承诺的质量标准,必须严格按照生产厂家的保修期及承诺书执行,负责产品一切售后服务,具体内容如下: a.; b.; c.。

六. 责任与义务

1. 甲方有责任积极主动向顾客介绍乙方产品。

2. 乙方提供给甲方的产品价格、进货渠道、优惠额度、返点方式均为甲方独家享有,甲乙双方必须对此保密。

3. 乙方保证以最低价格提供给甲方,如甲方发现乙方以更低价出售给第三方,甲方有权以此最低价格与乙方结算,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赔偿给甲方。

4. 乙方须安排专业人员给甲方人员讲解产品特性及相关内容,让甲方人员能够完全了解乙方产品,以便更好的销售。

5. 乙方必须积极参加响应甲方的各项活动措施,并提供多种不同系列产品。

6.如乙方开展促销活动,则应提前将促销内容、促销产品、促销价格等通知甲方。

7. 甲方如有竞标、样板间工程,乙方须免费提供不同系列产品以供甲方客户选择。

8. 乙方未经甲方指定部门和人员同意而与甲方其他人员擅自供货或协商供货,一经发现,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有权对乙方要求赔偿两倍于供货额的赔偿金,此款项从未结货款或质保金中扣除。

9. 甲方如利用广告媒体或展示、展销活动宣传了乙方的产品,乙方有义务积极的提供合作并承担相应的费用。

七. 违约责任

1. 甲乙双方应当严格遵守本协议之各项规定,如有违反,则视为违约,违约而给对方造成的任何损失,除享有抗辩权外均应向对方承担全部违约责任。

2. 因不可抗力等因素使本合同不能执行时,本合同自动解除。

3.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补充,补充部分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如有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或依法向遵化市人民法院起诉。

八. 协议期限

本协议履行的期限自 年 月日起至 年月日止,经双方代表签字确认生效,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北京轻舟建筑装饰遵化公司 乙 方:

(盖章) (盖章)

代理人: 代理人:

地 址:遵化市文礼大街地 址:

邮 编:064200 邮 编:

开户行:中国银行开户行:

电 话:0315—5201022 电 话:

日 期: 日 期:

补充协议

甲方:北京轻舟建筑装饰集团遵化公司

乙方:

甲方为一家在行业内享有广泛声誉的装饰装修企业。

乙方为品牌的商。

甲乙双方本着诚实守信、平等互利、长期合作、共同发展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就签订的《合作协议》的基础上,达成如下补充协议:

一、甲方根据设计需要无偿向乙方提供其产品展示所需的空间,时限为一年;

二、对乙方所提供的展示样品,甲方以其零售价的 折结算,即双方约定的具体样品

的结算价为准(见附表);甲方销售乙方产品达万元,则乙方提供甲方的展示样品,甲方可不再与乙方结算。

三、乙方负责所提供展示样品的铺贴,及相关费用,并按照甲方的设计要求施工;

四、若乙方未在《合作协议》中签订“质量保证金”项目条款或未按时交纳质量保证金,

甲方有权从给乙方结算的货款中扣除相应款项,并且甲方有权最终处分;

使用方法:

合同执行期间,如产品发生质量问题,乙方未按时解决,甲方有权动用应付乙方帐款先行赔付。

赔付内容:甲方客户所购乙方的产品费、家具、电器、租房费、搬运费、甲方工费、工期延误费、装修费、精神损失费等,以上费用由甲方与甲方客户依据产品损坏程度不同具体商谈。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无条件服从甲方与甲方客户之商谈决定,并在赔款后一周内将质保金补齐!

五、因不可抗力等因素使本合同不能执行时,本合同自动解除。

六、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再次补充,补充部分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篇三:建筑材料采购合同范本

建 筑 材 料 购 销 合 同

采购方(甲方): 四川尚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供货方(乙方):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建筑材料购销合同 合同编号: -( ) 甲方: 西北有色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分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绵阳市游仙区剑南路东段97号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 博大〃紫金阁一期工程 项目 材料事宜,签订本合同,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标的物

第二条、交货地点: 博大〃紫金阁一期工程 项目工地。 第三条、交货时间:甲方指定。

第四条、交货方式及费用负担:乙方在合同签订后开始供货,并将货物运送到甲方

指定的地点后由 张露 负责签收确认。运输费及卸货费由乙方承担。(签收人: 联系电话: )。

第五条、质量标准及异议期限:

1、乙方应严格按照相关材料的技术要求和国家(行业)的相关质量标准执行,确保所供材料的质量。

2、甲方在收到货物后若有异议须在10日内以书面提出,如属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

第六条、验收方法:

乙方须按甲方的要求送货,货到现场后,在现场车上或场地堆放后由甲方按物品的特性及行业惯例进行验收。如甲方认为乙方送货的数量与送货单数量不符的,则可以随时抽检,如数量超过误差范围的或有弄虚作假情形的,则必须向甲方赔偿即以少一赔十计算,如砂、石、石粉等散体运输货物,抽检方数误差≤4%,亦可视为正常交货。

第七条、损耗责任:乙方货物在未经甲方验收前仍然由乙方自行承担相关风险及责任。

第八条、付款方式:

1、甲方每月26日至次月25日为一个统计月。乙方每月26日至次月10日号前(遇甲方假期则顺延)将上月内所送货物的送货单(供货方保存联)汇总后向甲方指定人员提交对帐清单,共同核对无误并签字确认后,由甲方出具欠款条,待工程正负零节点完成后甲方依据乙方提供的欠款条一并支付所欠的材料价款总额的80%,剩余20%待本工程完工并竣工验收后付清。

2、除双方协商价格为不含税款外,乙方领取支票时应提供法定正规发票以及乙方收款委托证明,否则甲方有权不予支付或由甲方按8%税率代为扣税后向乙方支付税后货款。

第九条、违约责任:

1、乙方在接到甲方订单后必须在 天内必须到货,除不可抗力外,每延误 天,甲方可按合同总额 ‰作为履约赔偿金,并在货款中扣除,如延期 天,甲方有权终止双方合同并追究乙方相关经济责任。

2、乙方提供的产品如因质量问题影响甲方不能顺利通过政府相关部门的验收, 乙方必须承担由此引起的经济损失及相关法律责任。

3、因不可抗力导致乙方无法如期交货,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在影响因素消失后继续履行交货责任。

第十条、约定事项 :

1、甲方应提前 天以 电话或传真 方式将用料计划(材料名称、数量、联系地点、负责人、签收人、电话等)通知乙方备料。如有变动,甲方必须以传真的方式通知乙方。

2、乙方在同意并确定供货后,如不能及时供货,则所有损失由乙方负责,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3、乙方工作人员送货到甲方所指定的工地时,必须服从工地收货人员的指挥,将材料卸放在指定的位臵,如因不听从指挥知乱堆放而造成工期延误或其他损坏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4、乙方工作人员进入甲方项目工地后必须洁身自爱。如发现乙方工作人员与工地相关人员一起骗取或以小作大造成供货数量与签收数量不一致的;乙方工作人员有偷盗甲方项目工地财物行为的;一经甲方工作人员发现或举报,甲方即以“少一赔十”的原则在乙方货款中抵扣赔偿金额,情节严重者,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相关的经济法律责任并交由公安机关处理。

第十一条、其他事宜:

1、本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变更或解除;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制订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具等法律效力;如因不可抗力或生产事故不能按期交货的,乙方必须出具有关证明及时通知甲方,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协商变更或解除合同。

2、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时,由当事人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乙方在收款时必须提供公司的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各一份并加盖公章。 4、本合同一式两份,计附件合共 叁 页,甲、乙双方各执壹份,自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及盖章生效,双方结清货款后自动失效。

5、未尽义务双方可共同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年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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