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法治信仰特征分析 本文关键词:法治,信仰,特征,分析
社会主义法治信仰特征分析 本文简介:摘要:社会主义法治是一种具有独特优势的治国方式,社会主义法治信仰是一种具有鲜明特征的人民信仰、民族希望和国家力量。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信仰,必须明证社会主义的本质是共同富裕,社会主义法治信仰必须与广大人民的利益一致。本文对社会主义法治信仰的政治性、群众性、科学性、现实性特征进行研究,以便深刻理解社会
社会主义法治信仰特征分析 本文内容:
摘要:社会主义法治是一种具有独特优势的治国方式,社会主义法治信仰是一种具有鲜明特征的人民信仰、民族希望和国家力量。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信仰,必须明证社会主义的本质是共同富裕,社会主义法治信仰必须与广大人民的利益一致。本文对社会主义法治信仰的政治性、群众性、科学性、现实性特征进行研究,以便深刻理解社会主义法治信仰,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关键词:社会主义;法治信仰;特征
党的十九大指出:“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必须坚持厉行法治,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这场深刻革命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理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原则、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制度等是不够的,其根基和重点是要培育全民社会主义法治信仰。社会主义法治信仰是社会主义国家人民对法律的敬畏,对社会主义法律文明秩序的向往和自觉。社会主义法治信仰基于中国道路、基于中国特色法治建设、基于人民的意愿,具有鲜明的政治性、科学性、群众性、现实性。
一、政治性:社会主义法治信仰的根本特征
社会主义法治信仰的政治性,就是体现一个国家政治特性,符合一个国家的政治领导、政治立场。中国社会主义法治信仰的政治性就体现在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依法治国。首先,社会主义法治信仰的政治性就是坚持党的领导。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全面依法治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必须把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到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社会主义法治信仰就是坚持党对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思想领导、政治领导、组织领导。社会主义法治信仰坚持中国共产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等,在这一过程中,不断促进我国法治道路的坚定发展、实施,不断提升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水平。坚持社会主义法治信仰的政治性首先就是在坚持党的领导中,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提升党的执政能力,坚持一切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其次,社会主义法治信仰的政治性就是坚持人民民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是人民当家作主。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社会主义法治信仰坚持人民民主的政治性首先表现在对社会主义民主的坚守和维护。社会主义民主是最具群众基础和最真实的民主,这一民主和社会主义法治信仰是一致的,社会主义民主在选举、决策、管理和监督中,社会主义法治是重要保障,法治信仰则是人民心中的准绳。其次,社会主义法治信仰坚持人民民主的政治性表现在社会主义法治是充分倾听人民的声音、反映人民的心声,以人民的需要和利益为法治的标准和基础,充分体现我国社会主义国家的性质和社会主义法治信仰的政治性。最后,社会主义法治信仰的政治性就是坚持依法治国。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精髓是依法治国。新时代,社会主义国家的安全、发展和复兴需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来保障,同时,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又离不开社会主义法治的信仰。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题中之义包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新时代,必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坚持社会主义法治信仰,走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持依法治国是我国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必由之路,坚持和培育社会主义法治信仰能够切实保障依法治国的方向和质量。
二、科学性:社会主义法治信仰的先进特征
社会主义法治信仰的科学性,是社会主义法治是否符合客观事实、是否富有科学依据的标准。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形成了一条符合我国国情、反映人民意愿、顺应时代潮流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因而社会主义法治信仰具有鲜明的科学性。首先,社会主义法治信仰的科学性是坚持继承中华传统文化优秀基因与借鉴人类社会法治文明成果的有机统一。社会主义法治信仰即让人民具备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社会主义法治理念首先是以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为指引,立足中国国情实际,对当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等一系列问题进行回答。一方面,社会主义法治信仰继承了中华优秀传统的崇尚礼和德的观念、天人合一的伦理观念等;另一方面借鉴西方文明中关于自由、平等、理性主义、科学主义等文明成果,保证了我国社会主义法治信仰的科学性。其次,社会主义法治信仰的科学性是坚持党内法规制度体系不断完善。中国共产党是我国的执政党,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党地位是人民和历史的选择,中国共产党是科学的政党,信仰的理念是科学的理念,共产党的领导具有合理、合法性。近年来,党纪党规不断科学发展,十八大以来,中国共产党出台“八项规定”、“廉洁自律准则”、“地方工作条例”、“问责条例”等规定,对“干部节假日”、“超职数配备干部”进行严格规定,进行“群众路线”教育活动、“两学一做”教育活动等。随着反腐倡廉的不断深入,党纪和国法关系处理越来越具有科学性。最后,社会主义法治信仰的科学性是坚持协调公民与国家、个体与集体、居民与社区、群体与群众的和谐。十八大以来,随着依法治国的不断深入,不断完善公民的权利与义务,规范国家各级机关单位的职能与法则,不断协调公民与国家之间的和谐关系。社会主义法治信仰不断注重保障个人的权益,以集体的力量保障个体,完善个人各项保障体系,使个人与集体利益得到优化处理。在居民与社区,社会主义法治信仰让居民更加知法、懂法,按规矩办事越来越成为社区的风气,打造人人爱社区的和谐关系。通过社会主义法治信仰的培育,群体与群体之间问题的解决也有了多元化的途径,通过社区、社会组织、司法机关等等,不断调节群体与群体之间的关系。
三、群众性:社会主义法治信仰的基本特征
我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社会主义法治信仰的基本特征就是群众性。社会主义法治信仰的主体是广大人民群众,中国共产党是人民群众的政党,一切从群众中来,一切为了人民,所以具有群众性。社会主义法治信仰的科学性突出地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首先,社会主义法治信仰的群众性体现在以人民为中心的法治思维。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人民当家做主,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从群众中来。法治信仰是人民的信仰,以人民利益为裁决、坚持人民立场。社会主义国家的人民民主专政,在法治层面就体现在,法律的设定是为人民而设立,法律的评价标准以人民的利益为准则,只有这样才能保证社会主义法治信仰以人民为中心的法治思维。其次,社会主义法治信仰的群众性体现在坚持为社会主义民主、党内民主、爱国统一战线提供法治保障。十九大指出,社会主义法治信仰的群众性体现是坚持完善社会主义民主,民主协商,党内民主,以巩固爱国统一战线。宪法规定我国的政党制度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坚持社会主义法治信仰同时不断完善法律制度,保障这一政党制度,社会主义法治信仰致力于爱国统一战线的巩固,团结各民族、各区域,对香港、澳门和台湾问题也着力打造中华民族共同体,巩固爱国统一战线。最后,社会主义法治信仰的群众性体现在全民知法懂法守法护法。人民内心的拥护和信仰保证了社会主义法治的权威。新时代社会主义法治信仰的培育,就是基于群众路线,让全体民众能够知法懂法守法护法。要通过社会主义法治教育和法治文化的发展,去丰富和健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文明建设。通过一系列、多层次、多维度、多元化的法治普及工作,真正让人民知道、让人民通晓、让人民拥护、让人民遵守、让人民信仰、让人民守护、让人民传播。社会主义法治信仰的群众性还体现在不断丰富人民运用法律、实现法治诉求的途径,一方面,我国社会主义法治信仰的群众性保障要发挥市民公约、行业规定等自治的作用,另一方面要健全群众性利益诉求机制,通过体系制度的完善,保障人民的合法权益。
四、现实性:社会主义法治信仰的实践特征
事物发展中只有表现为必然性的东西才具有现实性。社会主义法治信仰作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然需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必经阶段,社会主义文明发展的必不可缺,体现着鲜明的必然性及现实性,也彰显着实践特征。首先,社会主义法治信仰的现实性体现在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然联系。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就现阶段来看是要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法治化是中国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保证。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也必须由社会主义法治信仰切实保障。只有坚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法治信仰,才能在国家建设和发展的各领域各地区形成秩序井然、文明和谐的发展风气,才能真正实现现代化,因此社会主义法治信仰极具现实性。其次,社会主义法治信仰的现实性体现在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发展的必然联系。自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在曲折中前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从无到有、从有到不断完善。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道路更是迈着稳健的步伐进行发展。当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建设,不能仅停留于法条的完善、司法的监管等,而是需要更具内涵、深刻的社会主义法治信仰的培育和坚持,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发展的现实要求和现实必然。最后,社会主义法治信仰的现实性体现在与社会主义其他文明发展的必然联系。中华文明的发展和繁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繁荣和发展是新时代中国建设的重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明是中华文明的重要部分,当下,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建设成果显著,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建设必须与之相同步。同时,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必须保证其内部结构的协调性。要加强保护、弘扬和创新优秀传统文化等精神文明,不能忽视社会主义法治文明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这是当下发展的现实需求和必然要求。社会主义法治信仰能够极大地促进社会主义法治文明的发展,同时保障其他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发展。
[参考文献]
[1]汪岳.法治信仰社会化:一个长期而艰难的过程[J].社会科学研究,2016(05).
[2]付子堂,朱林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基本构成[J].法制与社会发展,2015,21(03).
[3]王红霞.法治社会建设论纲[J].中国社会科学,2014(01).
[4]江必新.关于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若干问题的理论思考[J].理论视野,2012(06).
[5]凌斌.当代中国法治实践中的“法民关系”[J].中国社会科学,2013(01).
作者:王金玉 单位:大连海事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