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网球场工程合同
斗门出入境边防检查站
网球场工程
施工合同
二〇一三年五月
甲方:中华人民共和国斗门出入境边防检查站
乙方:中山市柏克泰体育设施有限公司
经政府采购程序,乙方中标承接 斗门边检网球场工程 施工任务,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公平、诚信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愿意达成以下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斗门边检网球场工程
2、工程地点:斗门出入境边防检查站营区内
3、承包范围:预算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要求的所有施工内容。包括网球场地面修缮,铺设丙烯酸地面,网球场围网施工建设,网球比赛专用网柱的安装等。
第二条 合同价
1、本工程合同价为人民币69008.00仟零捌元整 )。
2、合同价为完成预算标底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施工内容所需的所有设备费、备件备品费、运输费、货物装卸费、水电费、人工费、保险费、管理费及机械费等费用在内的全包价;乙方负责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包通过验收、包施工记录资料建档和材料产品合格证等资料
归档等工作。
第三条 合同工期:55个日历日
1、开工时间:2013年5月31日
2、竣工时间:如项目通过竣工验收,则乙方完工且自检合格后,向甲方递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如项目按甲方要求整改后通过竣工验收的,则实际竣工日期为乙方整改后重新递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的日期。
3、如遇下列情况,乙方须在事由发生的3个日历日内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审核确认后,方可顺延工期,否则视为乙方放弃不予顺延。另外,因乙方原因(如因自身管理不当、偷工减料等原因被责令停工等)导致工期延长的,工期不予顺延。
(1)现场实际明确为甲方原因(如甲方不能按时提供施工场地和施工用水用电接驳点等)造成工期延误的。
(2)在施工区域内有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如大雨、台风等,使施工受到实质影响的。
(3)甲方提出的设计变更或工程量增加过大,实质影响工程进度的。
(4)其他非乙方原因造成对工期实质性影响的。
4、在施工过程中,若甲方认为乙方不能满足施工进度要求,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要求乙方采取赶工措施,由此造成的赶工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 组成合同的文件
下列组成本合同的文件是一个合同整体,彼此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当出现相互矛盾时,组成本合同文件的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 招标文件(工期的开工时间以本合同约定为准);
2、 履行本合同的相关补充协议;
3、 承包人的投标函件(含投标报价书);
4、 本施工合同;
5、 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6、 预算标底工程量清单;
第五条 工程质量及验收标准
1、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合格(按珠海市现行相关的建设工程标准、规范及施工图纸要求执行)。
2、乙方必须在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后7个日历日内拆除临时设施,撤离现场。
第六条 付款方式
1、质量保修金:合同签订时,乙方向甲方支付3500元(大写:叁仟伍佰元整)质量保修金,在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期满1年,且乙方履行相应保修责任后,凭甲方开具的专用收据办理质量保修金的无息退还手续。
2、结算款:在工程竣工且双方确认结算造价后30个日历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至结算价的100%。
3、以上付款都以人民币支付。
4、付款方式:甲方通过转账方式把结算款支付到乙方以下账户内
户 名:中山市柏克泰体育设施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山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
账 号:80020000004450593
第七条 工程造价调整办法
1、施工过程发生的设计变更、工程签证都必须由甲方委派的“现场代表”签字确认后方为有效,才能作为造价调整依据。
2、可调整工程量清单部分的结算办法:
当工程量增加时:
(1)投标报价中已有的项目,按社会中介造价单位根据施工期间《珠海工程造价信息》计算出的审核价乘以中标下浮率所得价格,与投标报价文件中的相应分项价格减,之间较低者结算。
(2)投标报价文件中没有的项目,按社会中介造价单位根据施工期间《珠海工程造价信息》计算出的审核价乘以中标下浮率结算。
当工程量减少时:
(1)投标报价已有的项目,按投标报价文件与预算书中的较高单价结算。
(2)投标报价中没有的项目,按社会中介造价单位根据施工期间《珠海工程造价信息》计算出的审核价结算。
篇二:网球场改造协议
四川松林河流域开发有限公司
安顺基地网球场修缮施工承包合同
合同编号:DJP-2011/T-03
建设单位:四川松林河流域开发有限公司
承包单位:成都星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签订地点:石棉县 二○一一年七月十四日
四川松林河流域开发有限公司
安顺基地网球场修缮施工承包合同
(合同编号:DJP-2011/T-03)
建设单位(以下简称甲方):四川松林河流域开发有限公司
承包单位(以下简称乙方):成都星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四川松林河流域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委托成都星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为公司安顺基地网球场修缮施工承包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经充分友好协商后达成一致,特订立本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1、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公司安顺基地网球场修缮
1.2、工程地点:松林河公司安顺基地
1.3、工作内容: 塑胶场地、篮球架安装、篮球场(网球场)场地线条绘制、隔离网部分拆除、防腐油漆、看台砌筑、水沟修建、盖板等
2、合同文件及图纸:
2.1、本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除双方另有约定以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2.1.1、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或书面确认的文件;
2.1.2、本合同条款及技术文件(含《松林河公司网球场改造观众看台施工图》);
2.1.3、工程量清单:为本合同所附清单所示内容;
2.1.4、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2.2、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四川省有关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均对本合同具有约束力。
2.3、双方另有约定列入补充条款。
2.4、双方对合同内容的约定与上述法律、标准、规范规定有矛盾的,以法律、标准、规范规定为准。
3、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本工程及图纸等转让给第三人。
4、合同具体执行部门名称:四川松林河流域开发有限公司安生部。
5、甲方工作:保证施工现场达到具备施工条件的具体要求。
6、乙方工作
6.1、乙方应严格按施工图纸和技术文件要求施工;
6.2、做好施工场地的过程及完工后的清理工作,保障施工场地清洁符合甲方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
6.3、按照双方约定完成合同工作内容;
6.4、乙方施工中不得造成工作内室外其它场地、草皮、设施、设备等的损坏,如造成损坏应负责无偿恢复修复至甲方验收接受程度;
6.5、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管理规定和相关要求标准,经许可方可开工。
7、合同工期
工程具备开工条件,甲方书面通知乙方,总工期20天。
乙方必须按照满足本合同工期约定的要求组织施工,并接受监督和检查。因乙方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工期要求不符的,乙方无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合同价款的要求。
8、延期开工
如发生:因甲方原因造成延期开工的,由甲方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并顺延工期;乙方不能按时开工的,应提前7日书面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同意,甲方不同意延期的或乙方未在规定期限内发出延期通知的,工期不顺延。每延期开工一天按总价款的1%罚款。
9、暂停施工
如发生:因甲方原因停工的,由甲方承担所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赔偿乙方由此受到的损失,相应顺延工期;因乙方原因停工的,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顺延。由于乙方原因致使总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按总价款的1%罚款。
10、工期延误
由于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推迟的延误,经乙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0.1、甲方未能按双方约定日期提供开工条件;
10.2、甲方由于自身而非乙方原因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10.3、因工程变化或重大设计变更影响工期;
10.4、不可抗力及自然灾害;
10.5、甲方同意工期相应顺延的其它情况;
10.6、其它可调整工期的因素。
乙方在以上情况发生后3日内,就延误的内容和因此发生的经济支出向甲方提出报告。甲方在收到报告后7日内予以确认答复,逾期不予答复,乙方即可视为延期要求已被确认。
11、安全施工与环境保护工作
11.1、安全施工
11.1.1、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遵守双方签订的安全协议(安全协议另签)。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专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人员及设备事故隐患。由于乙方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11.1.2、乙方有权拒绝甲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的指挥或指令。
11.1.3、事故处理
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或正常程序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11.1.4、甲方、乙方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以政府有关部门认定结果为准。
11.2、环境保护工作
11.2.1、本工程施工期间,乙方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做好施工区的环境保护工作,防止由于工程施工造成施工区
附近地区的环境污染和破坏。
11.2.2、乙方应按规定和甲方现场工程师指示做好施工弃渣的治理措施,并确定完工后的场地清理恢复至施工前的状态。
11.2.3、乙方应在工程完工后的规定期限内,拆除施工临时设施,清除施工区和生活区及其附近施工废弃物,并按现场工程师指示完成环境恢复。
11.2.4、乙方为完成本工程所需环境保护措施费用,以及由于自身原因导致的额外的相关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12、合同价款与支付的相关规定
12.1、合同价款:本合同为单价承包合同,合同价款暂定为:121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拾贰万壹仟元整)。
12.2、合同项目结算价格的约定:本工程各项单价中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完成所承包工程项目所需的全部人工、材料、机械使用费、措施费、规费、利润、税金、施工设备险、按现行国家和地方规定应进行的施工人员各项保险、其他费用(含进出场费、关系协调费、安全文明施工费、水保、环保费)等全部费用。
12.3、合同项目价格的调整:本合同单价不作任何调整。
12.4、工程变更及项目价格确定方式
12.4.1、变更形式
12.4.1.1、设计变更:如施工中甲方对原设计变更,甲方向乙方发出书面变更通知,乙方按照通知进行变更。如果乙方对原设计提出变更要求,经甲方批准后方可实施,并签署书面变更协议。
12.4.1.2、其他变更:施工中如发生除设计变更以外的其他变更时,采用协议形式双方加以确认。
12.4.1、确定变更项目单价
合同实施过程中发生的需计价变更项目的价格水平采用《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装饰装修工程》2009版及本合同附表中费率、基价的规定进行核定。
12.5、甲方保证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
篇三:室内丙烯酸网球场地面层施工承包合同
室内丙烯酸网球场地面层施工承包
合 同 书
甲方:
乙方:
本着友好合作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就运动场面层丙烯酸铺设项目签订如下合同:
一、 工程名称:
二、 工程位置:
三、 工程面积:约 m2(最终以实际施工面积为准)。
四、 工程造价: 元/m2,总造价约元。(以上价格不含税金)
五、 工程质量与技术要求
1、 本工程为室内弹性丙烯酸网球场面层铺设,球场面层厚度为5mm
2、 本工程施工质量必须符合我国现行有关技术质量标准规定。
3、 本工程保质期为年,设计使用期为未能达到球场要求的标准厚度,并基础下方是供热的地暖所以基础存在隐患导致基础开裂。)
六、 施工工期
1、 本工程施工日期为因素影响,造成无法施工时,竣工日期顺延。
2、 本合同拟定开工日期为年月日,实际开工日期由甲、乙双方
按以下程序确认:
(1)甲方在实际开工日期前七个工作日,向乙方发书面开工日期通知书。
(2)乙方在收到甲方书面开工通知书后二日内予以确认。
(3)乙方对甲方通知的开工日不以确认或予以否认、或甲方在拟定开工日 七个工作日内未通知乙方实际开工日期的,视拟定开工日为实际开工日。 七、 结算方式
甲方按下列时间向乙方支付本工程价款:
1、双方确定实际开工日后二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款的%;
3、乙方材料和人员到达现场,并在完弹性层铺设后3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的 45 %;
4、工程验收合格后3日内,甲方(以实际施工面积为准)向乙方支付剩余合同款项。
八、 工程验收
1、乙方完工后次日,应向甲方提交书面竣工报告(含实际施工面积)。
2、甲方收到竣工报告后,两日内应对工程质量及实际面积进行验收和确认。如发现问题,在12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异议。
3、乙方接到甲方质量异议后12小时内应对甲方异议作出答复或解释。如 乙方认可异议成立,乙方在答复后12小时内开始整改;乙方接到甲方对实际施工面积提出异议的,由甲方派人进行测量,测量时乙方指定人员在场。
4、甲方逾期不验收或不确认实际施工面积及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工程验收 合格。甲方应按乙方提交的实际施工面积支付乙方剩余工程款。
九、双方职责
1、甲方职责:
(1)本合同签定后
(2)本合同签定后,甲方应于实际开工日期前七天书面通知乙方开工日期。
(3)甲方有权对乙方施工全过程进行监督。有权对施工进度、质量及原材料随时进行抽查。对上述情况不合格的,在12小时内向乙方提出书面意见,同时有权要求乙方更换或重做。
(4)甲方提供方便的施工条件和环境,全力配合乙方按期、确保完成合同规定的施工项目。甲方提供的工作条件及环境包括但不限于:
a、甲方保证施工所需的水、电等供应,确保现场达到施工条件。若因不可抗拒的自然外力影响,造成乙方无法施工的,应另行商定工程施工进度。 b、甲方负责协调乙方与本工程施工有关的相关事宜,确保乙方正常施工。 c、甲方负责安排乙方施工人员的住宿。
2、乙方职责:
(1)按甲方设计要求及施工规范精心组织施工,对本合同承包范围内的 工作向甲方负责,不得转包和分包。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与建设单位及有关部门发生工作联系。违反此条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同时乙方应退回甲方已支付的合同款。
(3)乙方应及时向甲方通报工程进展情况,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事宜,乙方应在12小时之内书面告知甲方。未告知或怠于告知的,乙方承担责任。乙方指定的现场负责人应随时接受甲方质询。
(4)按照施工单位认可的图纸精心施工,各工序责任到人,严把质量关。严格按照施工进度进行施工。
(5)具体施工工具及原材料的包装运输,由乙方负责。
(6)在施工期间,施工人员的安排及用餐由乙方负责。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任意调配。
(7)乙方保证球场使用年限为5-8年,场地在使用期内,确因塑胶质量发生问题时,乙方将及时给予无偿维修。
(8)乙方务必注意施工安全,加强安全施工意识。在施工过程中,对施工人员进行管理及安全教育。发生意外伤害事故,由乙方负全部责任,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9)乙方应对施工人员进行法制教育,遵守国家有关法律和当地有关施工规定,文明施工。如乙方人员出现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或当地市政施工有关规定而受到治安或者法律制裁,由乙方自行负责。
十、 施工期间甲方委派同志为现场负责人, 协调施工有关事宜。
十一、保密条款
甲、乙双方应对本合同的内容及相关事宜承担保密义务。
十二、违约责任
1、如甲方拖欠乙方当期合同款超过三日的,甲方每日支付应付款项5‰的违约
金。乙方同时有权停工至甲方补齐所欠合同款项及迟延支付违约金。
2、乙方无正当理由不能按期完工的,工期每拖延一天,按合同总额的5‰支付
给甲方违约金。
3、验收不合格,乙方应退回甲方支付的合同款。
4、如违反本合同第八条规定,违约方每次违约应支付守约方人民币十万元。
5、如因一方违约,导致法律调解或诉讼,违约方以合同总额20%为限,支付守约方办案或调解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调查取证费)。
十三、不放弃权利
本合同一方免予追究对本合同任何条款的违反或不履行、或一方一次或多次未执行本合同的任何条款或行使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或特权,均不得被解释为对任何随后的违反或不履行不予追究、或对本合同项下任何条款、权利或特权的放弃。
十四、通知
一方按照本合同向对方发出的所有通知、请求或其他通讯应以书面形式,双方联系方式如下:
甲方联系方式:姓名: 电话: 邮编:
传真::地址:
乙方联系方式:姓名: 电话: 邮编:
传真::
地址:
十五、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及在执行过程中所发生的问题,由双方协商解决。
如
协商不能解决,由合同签定地人民法院解决。
2、本合同于 年月日在北京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3、本合同一式肆份,各持贰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单位盖章: 单位盖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年 月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