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教师聘用合同书
合同编号 (6位阿拉伯数字)
长沙县江背镇江背中学教师
聘用合同
聘用单位(甲方):
教 师(乙方):
长沙县江背镇江背中学制
使 用 说 明
一、 用人单位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双方应认真阅读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一经依法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履行。
二、 劳动合同必须由用人单位(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和职工(乙方)亲自签章,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或者劳动合同专用章)方为有效。
三、 合同参考文本中的空栏,由双方协商确定后填写清楚;不需填写的空栏,请打上“/”。
四、 乙方的工作内容及其类别(管理或专业技术类/工人类)应参照国家会顶的职业分类和技能标准明确约定。变更的范围及条件可在合同参考文本第十一条中约定。
五、 工时制度分为标准、不定时、综合计算工时三种。如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实行不定时、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应在本参考文本第十一条中注明并约定其具体内容。
六、 约定职工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要具体明确,并不得低于本市当年最低工资标准;实行计件工资的,可以在本参考文本第十一条中列明,或另签订补充协议。
七、 本单位工会或职工推举的代表与用人单位可依法就工资、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职工个人与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的各项劳动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的约定。
八、 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对劳动合同参考文本条款的修改或未尽事宜的约定,可在参考文本第十一条中明确,或经协商一致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另行签订的补充协议,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与劳动合同一并履行。
九、 签订劳动合同的同时请使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必须清楚,并不得单方涂改。
十、 本文本不适用非全日制用工使用。
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职工):
名称:姓名: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身份证号码: 户籍地址: 通讯地址: 通讯地址:联系人:
电话: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
和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原则,订立本合同。
一、 合同期限
(一)合同期限
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种方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从 年 月 日起始至 年 月
日止。
2.无固定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法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
止。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工作任务完成时止,并以 为标志。
(二)试用期限
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种方式确定试用期期限(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
内):
1. 无试用期。
2. 试用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合同期限在
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两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
的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合同或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二、 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一)乙方的工作内容:。
(二)乙方工作内容确定为(填“是”)( )管理和专业技术类/( )教师类
(三)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及乙方的业务、工作能力和表现,可以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乙方应给予配合并服从甲方调配。
(四)乙方工作地点: 。
(五)除临时性工作或者短期学习培训外,如甲方需要乙方到本合同约定以外的地点或者单位工作和学习培训,应按本合同第六条处理。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种方式确定乙方的工作时间:
1.标准工时制,即每日工作 小时,每周工作 天,每周正常工作不超过48小时,并至少休息一天。
2.不定时工作制,即经劳动行政部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
3.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即经劳动行政部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以(填“是”):年( )、半年( )、季( )、或月( )为周期的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二)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除《劳动法》第四十二天规定的情形外,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最长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三)甲方执行法定的及企业依法自行补充的有关工作、休息、休假制度,按规定给予乙方享受节日假、年休假、婚假、丧假、产假等带薪假期,并按本合同约定的正常时间工资及有关政策法规规定的计算方法支付工资。
四、劳动报酬
(一)乙方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标准(计算加班工资基数),按下列第( )种形式执行,并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及本单位集体合同约定的标准。
1.计时工资: 元/月( 元/周);
2.计件工资: (70%以上职工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可以完成的,本想约定方为成立);
3.其它形式:按甲方薪酬制度执行。
(二)乙方试用期工资为 元/月(不得低于第(一)款约定工资的80%或单位同一岗位最低档工资,并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
(三)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加班的,应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四)工资必须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或其它有价证券等形式替代货币支付。
(五)甲方与乙方可以依法根据本单位的经营状况、物价指数情况,经过双方协商或者通过集体协商,确定工资正常增长的具体办法。
(六)甲方给乙方发放工资的时间为:每月 日,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应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五、劳动保护及社会保险
(一)甲方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和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建立、健全符合安全卫生的操作规程。乙方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二)国家有关部门要求必须由企业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由甲方按规定提取和缴纳。规定由乙方缴纳的比例,甲方有权在发放乙方工资时,从乙方工资中扣除代缴部门的费用,按照规定乙方在离职当月,甲方即停缴乙方当月社保费用,如果甲方已经为乙方缴纳了当月的保险费,甲方有权在乙方工资中扣除乙方在离职当月由甲方为其缴纳的保险费用。
六、员工教育及培训
1.在乙方任职期间,甲方须经常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各种规章制度等方面的培训,乙方应积极配合。
2.乙方参加甲方为其提供费用的业务培训、资格培训或学历升级教育。应与甲方另行签订《员工教育培训协议书》,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
篇二:学校教师聘用合同
劳 动 合 同 书
地址:
性质:
主要负责人:
乙方(受聘者)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家庭住址:
居民身份证号码:
余江安仁学校 余江县潢溪镇梁上燕 民办学校 邵采红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同意订立本劳动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合同期限
第一条 自 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其中实习期限 年月 日起至 年月日,实习期满后甲方组织考核,合格后正式上岗。
二、工作岗位
第二条 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从事岗位工作。
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及乙方的身体状况、工作能力和表现,可以变更乙方的工作岗位。
第三条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按质按量地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三、工作要求:
第四条 合同期内,乙方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维护甲方形象,认真履行工作岗位职责。
第五条 乙方对外代表学校进行的民事活动,必须经学校授权方可,未经授权或以乙方个人名义进行的民事活动,其民事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六条 乙方在聘用期间必须遵守学校的各项制度,服从学校的奖励和处罚方案。
第七条 乙方实施教育教学过程中,如果因乙方工作失职或管理不到位,发生的安全事故,乙方应依法承担责任。
第八条 乙方在聘用期间应以人为本,关心爱护学生,做好包括潜能生在内的全体学生的辅导工作,努力提高成效,严禁体罚学生。
第九条 乙方在教学工作中必须认真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全面落实教书育人工作,努力提高学生的文化成绩、思想道德水平和综合素质。
第十条 乙方在教学工作必须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教学研究活动、教师培训活动和师生公益活动。
第十一条 乙方在聘用期间应服从学校安排,接受各级主管的领导,不得任意推拒学校安排的工作。
第十二条 乙方在聘用期间应不断进行教学研究,加强自身的学习,高速高效地提高自己的素质和教育教学教研水平,以成为“学者型、科研型、创新型”名师为目标。
第十三条 乙方在聘用期间,应团结同事,发挥集体智慧,形成严谨,团结、合作、进取、创新的团队。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四条 乙方义务:
1、履行《义务教育法》和《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法律规定的教师职责和义务;
2、遵守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制定的教师行为规范;
3、爱岗敬业、务实求新、业务过硬、效果优良,实绩达到岗位目标的要求;
4、尽职尽责,教育学生,培养学生,关心爱护学生,不体罚学生;
5、遵守学校务项规章制度,遵守劳动纪律,服从分配,听从安排,及时完成学校布臵的各项任务;
6、团结协作,与人为善,维护学校荣誉,维护学校团结统一;
7、艰苦奋斗、勤俭节约、关心学校的建设和发展,及时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8、遵纪守法,开展健康有益的娱乐活动,不赌博,不打牌,不违法乱纪。
9、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寒暑假要开展招生工作。
第十五条 乙方权利:
1、依法享有《义务教育法》、《教师法》和《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国家其他法律法规等所赋予的权利。
2、乙方依法享有婚假、丧假,公休日和国家法定的节假日(学校有重大事件除外)。具体标准按上级指示执行(即带薪休假)。
五、劳动报酬:
第十六条 乙方实习期间工资为元/月,不享受津贴和奖励工资。 实习期满正式上岗后的工资为结构工资制,按月发放。分为基础工资、课时津贴、班主任津贴、教学奖、月勤奖。
1、月总工资为 元左右(寒暑假除外)。
2、寒暑假生活补贴:寒暑假 元。
3、每月15日发放上月工资。
4、每月按两大周发放课时津贴,每学期开学和结束时不足月按实际课时发放津贴。
六、劳保福利和待遇:
第十八条 教师子女就读本校,在合同期间,只收取基本费用,在校住宿或就餐按半价收取。
第十九条 经校领导班子同意参加继续教育学习,各种会议,各种学术活动,期间的工资,培训费、差旅费的报销按国家有关政策和县教育局的规定及学校相关制度处理。
第二十条 女教师产假结束后仍到学校来工作的,可享受600元的产假补贴。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二十一条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二十二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三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乙方在工作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和要求的;
2、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或学生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严重违背教师职业道德和岗位职责,给甲方或学生造成重大利益损害的;
5、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或从事第二职业,对完成甲方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经甲方提出,没有改正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7、乙方违反计划生育规定或受到其他行政处罚,致使本合同不应继续履行的; 第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
1、乙方患病或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继续从事原工作。
2、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合同不能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3、乙方不能胜任本工作,甲方在对乙方进行培训后,或者是调整乙方工作岗位后,乙方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第二十五条 乙方遇有本合同“乙方权利和义务”条款中所述各项权利甲方不能落实,且经乙方正式提出一个月后仍不能解决,乙方有权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期满时,合同终止。
第二十七条 劳动合同期满或解除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再与乙方续
订合同:
1、乙方在聘用期内,在学校目标管理考核评价中,没有达到学校的要求和标准,被证明不胜任教育教学工作的;
2、符合本合同第二十三条第2、3、4、5、6、7款情形的。
九、违约责任:
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在双方约定时,因甲方违反约定,甲方依法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二十九条 乙方违反规定解除或终止本合同,对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各项损失,具体标准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按照甲方依法制订的规章制度执行。
十、特别约定:
第三十条 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1、自解聘之日起,学校停发工资和各类津贴、奖励等。
2、因乙方侵犯学生人身权,财产权而引起的民事赔偿责任乙方依法承担。如甲方因此承担连带责任区,则甲方在履行连带责任后,有权向乙方依法追偿。
3、因乙方工作失误或失职造成学校财产损失或师生人身伤害的,甲方有权依法向乙方追究相应责任。
4、乙方应严守甲方秘密,不得对外泄密,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三十一条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劳动争议,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部门申请仲裁或依法起诉。
第三十二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第三十三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正式生效。
(特别提示:以上条款内容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前,均应事先仔细阅读,并详细了解合同以及附件内容,双方签字后即行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字)
篇三:教师聘用合同书范本
启智少年科学馆教师聘用合同书范本
编号:
甲方(聘用单位): 负责人: 联系方式:乙方(受聘教师): 身份证号:联系方式:甲乙双方根据现行法律和教育、教学工作需要,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同意签定本合同。
一、聘用职位及期限
职位:,聘用期限自年月日至 年月日
二、教师职责
1、负责本校 (科学类、学科类、晚辅导)教育工作,结合实际,制定教育教学工作计划,并认真执行,定期向校长做工作汇报;
2、服从校长及教学主管的安排,发扬团队精神,积极主动,与其他教师团结合作,确实做好本校教育工作;
3、对学生态度和蔼可亲,做到爱心、耐心、关心、热心、细心;
4、严格执行学校规章制度,认真执行“备课”、“上课”、“辅导”、“考核”等规定;
5、完成每节课教学目标,制订学生学习计划,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习惯;
6、坚持正面教育原则,尊重学生,积极启发诱导,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
7、作好沟通工作,能与家长和学生建立良好的沟通关系;
8、学校举办的各型活动,教师需认真准备及执行各项工作;
9、认真完成校长交付的其他任务。
三、薪金及岗位津贴
1、甲方支付乙方每月基本工资为
2、乙方自愿自行承担各项社会保险。
四、劳动纪律、奖励与处罚
1、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甲方有权按国家政策制定管理本校的规章制度,并对违反行为进行处罚;
3、乙方应遵守本校的规章制度及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4、因乙方未尽工作职责或故意、过失导致教学事故,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处罚,情节严重做开除处罚。
五、聘用合同的解除与终止
1、聘用期间乙方触犯法律经判刑、服刑的本合同将自行终止;
2、聘用期间乙方未经甲方允许,不得擅自受聘其他与本校工作时间有冲突的工作,如违犯者视作违约行为,合同解除;
3、在聘用期内,如果乙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国家教委的有关规定,或在家长中反响不良,或教育质量及续班率严重下滑,教学成绩不佳的情况,甲方有权在聘用期内解聘乙方,并需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
4、(因行业特性,教师不得在学期中途提出解除合同)乙方需提出解除合同,应在学期结束前一月提出。
六、其他
1、合同如有未尽事宜,按本校有关规章制度执行;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两份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甲方法定代表人:
年月 日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