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防水工程合同
防水工程施工合同
项目编号:( 甲方(发包人):
年月日
)
乙方(承包人):
防水工程施工合同
甲方(发包人):
乙方(承包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在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第二条 工程范围 乙方承包的工程范围:
第三条 承包方式
承包方式(请在方框内打勾): ?包工包料
□其他: 第四条 合同工期
一、项目整体施工时间是 年,施工单体及具体时间以甲方提前20日,采用书面通知形式通知乙方准,每栋单体建筑自开始施工至完成施工,并经甲方及监理检验合格,所用时间不得超过10日历日。 二、乙方接到甲方书面进场通知后 3 日内进场施工。
三、乙方应当按照甲方书面指定的开工日期开工。乙方不能按时开工,应当不迟于甲方通知的开工日期前3天,以书面形式向甲方代表提出
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甲方代表应当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的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乙方。甲方代表不同意延期要求或乙方未在规定时间内开工,工期不予顺延。
四、如果乙方实际开工时间超出甲方书面通知7天以上,视为乙方违约,甲方可以终止合约,并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和后果。
五、如因雨、雪天等气候或非乙方原因等其它不可抗拒因素造成工程延误,情况发生后3天内,乙方就延误的内容,向甲方提交书面报告。经甲方确认,工期顺延。但甲方不承担包括乙方窝工、停工、机械进出场等在内的其它费用责任。
六、非上述原因,乙方未按原定工期完成工程,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每延误一天支付2000元(最多不超过结算总价的10%),并在结算款中扣除。此违约金的支付并不能解除乙方应完成工程的责任或本合同规定的其他责任。
七、单体完成时间应服从甲方的总体要求,根据土建单位的实际施工进度,如果因乙方的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甲方要求的进度计划不符,乙方无措施或无法按工期完工或质量无法达到合同要求,甲方有权对部分工程指定第三方施工,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和配合。此工程费用由甲方按实际发生费用从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并加收10%的管理费。当累计完成工程量不足计划进度的70%时,可认为乙方无能力按期履行合同,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由乙方承担一切损失。 第五条 工程价款
一、双方选择 综合固定单价 方式确定本合同工程价款:
工程价款暂定为:
(大写)人民币元整
(小写)人民币 元
2、综合固定单价、暂定工程量及暂定价分别为:
二、结算依据:
1、综合固定单价已包含本项目所涉及的材料供货、机械、运输、装卸、人工、施工安装、利润、税费、规费、措施费、管理费、抽样复试、因质量问题引起的维修和更换、检验、验收等等乙方完成本合同约定全部内容并将工程交付甲方之前所需全部费用,直致上报档案资料、质监等部门全部验收合格为止。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承担因各种因素所导致的成本上升而产生的价格上涨风险,不再支付除固定综合单价报价价款以外的任何费用。
2、根据图纸及发包人现场工程师签证为依据,经甲方的审核部门审核的工程量为准,按中标固定综合单价与实际工程量,计算工程价款。
第六条 工程价款支付
一、工程预付款:本合同无预付工程款。
二、工程进度款:工程形象进度50%时,支付合同价款的30%;工程形象进度100%时,再次支付合同价款的30%;施工完毕经甲方、监理验收
合格及检测、质监部门验收合格后,决算经财政部门审核完成,支付至审核价款的95%;剩余5%资金作为质量保修金,质保期五年,质保期截止后一次性付清(无息)
三、甲方支付乙方款项,乙方须出具正式全额发票给甲方。
第七条 工程结算
一、本工程经甲方、监理、质检机构验收合格,取得验收合格证明, 乙方向甲方提供完整的档案资料和结算报告,经甲方核算认可资料符合要求后, 在 15 日内双方进行工程结算。
二、甲方收到乙方递交的完工结算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后,应在 15 日内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
第八条 工程质量
一、甲方应在乙方进场前10日,向乙方提供施工图纸和施工说明 套,并向乙方进行技术交底。
乙方向甲方出具总工期进度计划,甲方可以提出修改意见。 二、乙方按照工程图纸、施工说明、组织计划、进度计划等组织施工,上述约定的事项变更的,双方均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三、涉及隐蔽工程的,在工程隐蔽前,乙方应当通知甲方到场验收。甲方没有验收的,乙方可以停止该隐蔽工程施工;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应整改后重新验收。
四、本工程使用的材料必须符合国家规定。使用依法实行强制性产品认证产品的,须经具有法定资质的认证机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强制性要求认证合格证明。
第九条 设计变更、工程签证管理 一、设计变更
1、所有设计变更均需得到甲方的同意才能进行,如乙方私自施工未经甲方同意的变更导致费用增加或建筑使用功能改变,甲方除不承担相
篇二:施工合同范本防水
建
设
工
程
施
工
合
同
书
2015年 7 月 日
海威财富广场防水施工合同
发包人(甲方): 陕西方圆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承包人(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海威财富广场2#住宅楼防水工程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海威财富广场2#住宅楼 工程地点: 兴平市南关西路49号 工程内容: 海威财富广场2#住宅楼基础筏板、地下室外墙卷材防水工程
二、工程承包形式及范围
承包方式:清包工(含机械、工具用具、煤气等但不含底油)。 承包范围: 海威财富广场2#住宅楼基础筏板、地下室外墙卷材防水工程,合同范围包含卷材的卸车及搬运至施工地点等与卷材防水相关的所有内容。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___2015年 月日__
竣工日期: ___2015年 月日___
工期天数:
因不可抗力及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无法正常施工的,工期顺延,非
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无法正常施工的,延期一天罚款一千元人民币。合
同工期延误超过10天,扣除20%工程款,合同工期延误超过20天,
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扣除乙方所有工程款并进行处罚。
四、质量标准
质量标准:执行国家现行质量验收规范, 合格 。防水工程保证
不起皮、不空鼓、不露点、平整均匀,与基层有一定粘结力。
五、合同价款、结算方式、付款方式
合同价款:
合同价款: 合同价款为固定综合单价合同,基础筏板卷材防水(4mm
厚SBS)6.5元/遍,地下室外墙(4mm厚)8.5元/遍(不含税)
结算方式:
结算方式:施工验收合格完毕后,按09清单计价规则进行结算。如
有合同外变更应及时进行现场签证。 付款方式:
付款方式: 本工程无预付款,基础筏板施工完毕后付至基础筏板合
同价款的70%,经甲乙方及监理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的95%,
地下室外墙施工完毕后付至地下室外墙合同价款的70%,经甲乙
方及监理验收合格后并室外回填完毕付至合同价款的95%,留5%
作为质保金。
六、甲方责任:
1、向承包方提供相关技术资料,在施工前作详细的技术交底,
对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绝对不允许施工人员进行违规
操作,违章施工。
2、工程变更提前通知乙方,并提供有效变更资料。
3、实施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监督、检查
和验收;负责与建设、监理、设计及有关部门联系,协调现场工作关系。
七、乙方责任:
1、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相关规章制度,做好成品保护工作。
甲方现场负责人同意,不得无故一天不在现场。乙方必须保证人员相对稳定,不能随意变更登记人员,不得影响甲方的生产任务。
保工程质量达到优良标准。
八、安全管理要求
1、
九、违约责任:
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
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概由违约方承担赔偿责任。
4、 若乙方不遵守合同条款或中途退场,乙方除赔偿由此对甲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外,还必须承担合同价款50%的违约罚金。
5、本工程严禁转包。若发现转包情况,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工或终止本施工合同,由此造成的工期和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十、质保期限、质保责任、质保金预留及退付时间:
1、乙方对所施工的工程产品保修期为一年,质保期满后,如无质量缺陷,质保金无息返还。
2、质保期起始日为甲乙方及监理验收合格之日起
十一、争议处理:
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本着诚信的原则,友好协商解决。如解决未果,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合同组成
本合同、投标报价及其附件、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施工方案、图纸、质量安全承诺书、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均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三、合同有效期限:
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到工程完工,双方结清账款,并各自尽义务后自动解除。
十四、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财务一份,行政归档一份。
十五、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后可另附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
篇三:防水工程合同
工 程 施 工 合 同
发包人:(以下称甲方)
承包人:(身份证号 )(以下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公平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工程防水层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 工程概况:
名称:
地点:
承包内容:地下室底板、地下室外墙、车库屋面、主楼屋面及卫生间防水层施工。承包方式:人工+辅材+工具+简易脚手架等包干。(含基层清理、喷底油、粘贴卷材(或涂刷)等工序)
承包价款:1、地下室底板及地下室外墙4mm厚单层SBS防水卷材施工按展开面积7元/㎡结算(附加层不另算,包含在合同价款内);
2、车库顶板屋面、主楼屋面双层SBS防水卷材施工按卷材施工部位尺寸展开面积10元/㎡结算(附加层不另算,包含在合同价款内);
3、卫生间2mm厚聚氨酯防水涂料施工按展开面积23元/㎡结算。
二、 质量标准:按图纸设计要求符合国家有关施工及验收规范,达到优良标准。
三、 发包人工作:
3.1、向乙方进场施工人员提供必要的住宿场所,并及时消毒。
3.2、甲方向乙方人员提供技术交底及标高、轴线等,
3.3、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书面设计修改单,否则乙方有权拒绝施工。
3.4、发包人应做好以下施工安全保护措施:
(1)电气设备应配置漏电开关。
(3)向施工人员做安全交底及教育工作。
3.5、甲方派驻工地的工程师代表为 ,其每周固定于工地的上班的时间应不少于
天。
3.6、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不称职的管理人员,否则给予乙方 元之罚款,直到问题得以解决。
3.7、甲方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四、 承包人工作:
4.1、根据甲方委托,组织必要的人力、物力,保证按照甲方制定的计划按时完成有关施工任务,并符合质量要求。
4.2、服从甲方管理,按照图纸及技术交底要求进行施工,配合好其他工种施工。
4.3、乙方派驻工地代表为
五、质量检查和返工:
5.1、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技术人员依照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技术人员的检查检验,并为检查验收提供便利条件。
5.2、乙方若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技术员一经发现,应要求乙方拆除和返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以上工料损失由乙方承担。
六、 工期及付款结算:
1、付款方式:
1.1、地下室底板全部施工完毕,并经建设单位、监理单位验收合格后,甲乙双方应于10日以内就本工程予以决算,决算完成后,甲方应于15日内向乙方支付至工程总价款的80%,工程竣工验收后30日内付至工程总价款的95%;余款5%的质保金甲方应于工程交工满2年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向乙方无息付清。
1.2、地下室外墙全部施工完毕,并经建设单位、监理单位验收合格后,甲乙双方应于10日以内就本工程予以决算,决算完成后,甲方应于15日内向乙方支付至工程总价款的80%,工程竣工验收后30日内付至工程总价款的95%;余款5%的质保金甲方应于工程交工满2年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向乙方无息付清。
1.3、车库屋面全部施工完毕,并经建设单位、监理单位验收合格后,甲乙双方应于10日以内
就本工程予以决算,决算完成后,甲方应于15日内向乙方支付至工程总价款的80%,工程竣工验收后30日内付至工程总价款的95%;余款5%的质保金甲方应于工程交工满2年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向乙方无息付清。
1.4、主楼屋面全部施工完毕,并经建设单位、监理单位验收合格后,甲乙双方应于10日以内就本工程予以决算,决算完成后,甲方应于15日内向乙方支付至工程总价款的80%,工程竣工验收后30日内付至工程总价款的95%;余款5%的质保金甲方应于工程交工满2年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向乙方无息付清。
1.5、乙方的最终结算单应经保管员、材料员、施工员、预算员等签字确认后,方可报送财务部门结款。
2、工期:具备施工条件乙方进场后5日内完成。
七、 安全施工责任:
甲乙双方应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安全施工的教育工作,及时落实安全措施,为安全施工创造良好的条件;禁止任何人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若发生安全伤亡事故,甲乙双方应立即行动,组织人员车辆救死扶伤,费用及其他善后责任由责任方予以全部承担。
八、 争议及仲裁:
双方约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可请当地政府有关部门调解,也可向郑州市管城区人民法院起诉。
九、 补充条款:
1、计时工、零星用工等应按项目部规定5日内办理完签字核定手续,否则甲方财务室不予认可;本款工作内容每月开立外包工结算单。
2、?施工现场管理规定?是本合同的有效补充,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授权代表:电 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建设工程施工分包安全生产合同
工程承包人: 河南四建股份有限公司中原金融产业园项目部 (以下称甲方) 劳务分包人: (以下称乙方)
为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保护职工的人身安全和健康,保障施工现场的顺利进行,依据《劳动法》、《建筑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等,双方就本工程施工安全生产达成如下协议:
一、安全生产管理
1、乙方必须熟悉并能严格执行《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建筑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基本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及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各项规定。能够积极参加有关促进安全生产的各项活动。
2、乙方必须学习、掌握并执行甲方现行的有关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方式。
3、乙方必须执行工程有关的总体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方案。
4、乙方必须执行三级安全教育制度,项目经理、安全员及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执行持证上岗制度。
5、乙方必须执行安全生产检查整改制度。
6、乙方必须接受总包方或总包方上级主管部门、政府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检查。
7、乙方必须执行安全生产的防护设施、设备验收制度。
8、乙方自带的施工机械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规定,且机械性能良好、安全防护装置、齐全、灵敏、有效,否则应承担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
9、乙方必须按规定为作业人员配发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
10、乙方必须并执行“因工伤亡事故报告制度”,如乙方施工现场发生因工伤亡事故,必须立即向总包方报告,不准隐瞒不报,并全力抢救伤员,保护事故现场。如因抢救伤员必须移动现场设备、设施时,要做记录或拍照。不准破坏事故现场。乙方须积极配合甲方及上级部门、当地政府部门对事故的调查和现场勘察,不得提供伪证。
11、乙方必须承担因为乙方的原因造成事故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12、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
13、乙方发生人员伤亡时,不管事故的责任在何方,乙方必须做好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甲方积极协助,事故处理费用双方按约定比例分担;否则如乙方推卸不予解决,如由甲方出面处理,则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14、甲方应为乙方创造良好的作业环境,完全因甲方的设施、设备不良造成的事故,应由甲方负责承担事故费用,乙方出面做好善后工作。
15、甲方有权监督、纠正乙方人员的违章、违规、违纪行为,对不服管理的有权令其停止作业。
16、甲方有权审查乙方进场人员的安全教育情况。
二、违约
1、达不到约定条件的,甲方一经发现,可要求乙方立即进行整改和补充完善,乙方应按甲方要求进行整改和补充完整,直到符合约定条件。
2、因乙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的,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和经济支出。
3、因甲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的,由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和经济支出。
三、事故处理费用双方承担比例
本工程施工过程中若发生安全事故,为简化事故处理程序,根据事故处理费用的额度双方约定按照下述三种方式确定各自应承担的事故处理费用:
1、若施工现场乙方施工工人发生一般安全事故(轻伤),医疗费及其它处理费用总计不超过2万元,无论事故发生原因由何方造成,医疗费及其它处理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2、若施工现场乙方施工工人发生较大安全事故,医疗费及其它处理费用总计超过2万元,无论事故发生原因由何方造成,事故人员医疗费、住院费、陪护费、交通食宿费均由分包方承担,其它误工费、赔偿费等费用按总额甲方承担70%、乙方承担30%;
3、若施工现场乙方施工工人发生重大安全事故(重伤或伤亡1人),事故处理按施工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