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光盘委托加工合同书
光盘委托加工合同书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业务地址:
电话: 传真: 邮编: 联系人: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有限公司
业务地址:)————————
电话: 传真: 邮编: 联系人:
甲方委托乙方加工复制光盘,经双方协商,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达成如下条款,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加工物
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的产品、数量、单价、质量要求等,详见下表:(单位:元、张)
品名节目
类型母盘制作(钢模)子盘制作
盘芯刻码数量单价数量单价金额
盘面印刷要求① 丝印 ② 胶印总金额: (大写)
备 注
第二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应负责提供复制光盘产品的节目源和印刷插页等材料。
2. 应保证拥有上述委托复制的节目的合法处分权,不存在侵害第三人的权利,包括不侵害他人的著作权、商标权等的瑕疵。
3. 中途需要变更复制加工要求的,应以书面的形式通知乙方。
4. 应按合同规定接收加工物, 按合同规定付款。
二、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乙方保证所加工产品质量达到双方所确定的产品质量检验标准,否则,乙方负责免费重新加工同等数量的产品。该批光盘的废品率在3‰内,交货标准为甲方提供的样盘。
2. 应当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完成主要工作。并按照甲方的要求保守秘密。
第三条 货款及支付方式
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加工费总金额为_____________(单位:人民币),先预付定金 ____________, 工厂即安排生产,生产完毕余款 __________ 结清即安排发货。
第四条 包装
1. 乙方负责商品包装,且包装必须足以保全商品。
2.甲方对商品包装如有特殊要求,双方应在订单中注明,增加的包装费用,由甲方负担。
第五条 交货、运费
1. 交货时间:_____________ ,如因不可抗拒和非乙方人为所能控制的原因除外(如自然灾害、停电、设备故障等)。
2. 杭州市内由甲方免费送货,异地客户运费由甲方承担。
第六条 验收
1. 验收时间;甲方收到货物后的2个工作日内。
2. 对货物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甲方在验收过程中,如发现货物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应妥善保管货物;应在3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质量异议;甲方提出的书面异议中,应说明不符合规定的产品名称、规格、检验情况;提出不符合规定的产品的处理意见等。
3. 甲方如未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时间对货物进行验收,视为甲方交付的货物符合要求。
篇二:光盘制作合同
沈阳XX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光 盘 制 作 合 同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沈阳XX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严格遵守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国家版权局有关音像制品的有关规定。经友好协商,就委托制作光盘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共同信守:
乙方接收到甲方确认稿件后,需请甲方签字确认后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制作,(由于调色关系,印色与图样可能存在少许偏差,但整批光盘颜色一致)。制作质量必须符合双方所约定的标准。
三、 交货时间: 年 月 日.
四、 交货地点:
五、 交货方式:
□ 受托方送货到沈阳市内指定地点□ 委托方自提□ 受托方代办发货(运费由委托方承担)
六、 结算方式及期限:
1.合同签订后委托方预付货款的30%即元,做为光盘制作定金.
2.余款
七、 双方责任:
(一) 委托方责任:
1、委托方须提供以下文件:
A、出版社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字并盖章的复制委托书的原件(复印件无效);
B、版权协议及版权委托书;
C、外国产品的版权认证文件;
D、法律规定的其它文件。
2、委托方应在合同签订后,向受托方付保证质量的、可用于复制的节目源类型及必备相关资料,如:节目源,菲林及打样,包装材料等等。
3、 委托方应按合同约定的时间与方式付款。
(二) 受托方责任:
1、受托方对委托加工的光盘按约定的时间与数量交付委托方(数量误差在万分之二内为合理误差)。
2、如因受托方责任导致少交或错交货物,由受托方负责调换。
3、 受托方不得私自加录、销售光盘,不得将委托单位提供的母带、模版以任何方式转让、出售、复制给任何单位和个人。
八。复制产品的版权:
篇三:光盘制作协议
光 盘 制 作 协 议 书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科光幻影(北京)光电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委托印制光盘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共同信守:
一、制作类型: □ 甲方自带刻录盘□ 乙方提供刻录盘按下列第种工艺制作 张 (附加说明: )
①CD光盘刻录 ②DVD光盘刻录 ③光盘面印刷④CD光盘刻录印刷⑤DVD光盘刻录印刷 ⑥8cm小圆盘刻录印刷 ⑦名片光盘胶印压盘⑧异形光盘胶印压盘⑨其它:
二、盘面设计:由甲方提供psd或cdr格式的非扫描图像和彩色打印稿各一份,图像精度至少300dpi以上,文字为矢量且不小于6号字,线条不小于0.1mm,色彩阶调范围在18%~85%之间。 三、包装方式:□ PP袋□ 开天窗纸袋□ 其它:
四、合计金额:人民币 万 仟 佰 拾 元整(¥ )
五、结算方式:协议签订时甲方预付货款的50%即 元,余款在乙方发货前全部付清。货款支付方式为□ 现金 □ 网银支付。
六、交货时间:年 月 日,若因甲方设计稿或光盘内容需要改动则交货日期另议。 七、交货方式:□ 甲方自提
□ 乙方送货到北京市内甲方指定地点
八、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甲方须提供以下文件:见附件1(复印件无效);
2、甲方应在协议签订时,向乙方提供保证质量的、可用于复制的节目源类型及必备相关资料,如:节目源,菲林及打样,包装材料,版权证明等。
3、甲方应按协议约定的时间与方式付款给乙方。
(二)乙方责任:
1、乙方对委托制作的光盘按约定的时间与数量交付给甲方。复制质量符合国家规定的行业标准及双方所约定的标准。由于调色关系,成品印色与设计稿及色样允许存在少许偏差。
2、复制光盘的合理不良品率在3‰内,超过3‰的不良品,由乙方负责调换。
3、如因甲方提供的节目源本身存在质量差或内容不全、图像不清晰等问题,导致乙方印制的光盘出现质量差、内容不全、图像不清晰等问题,乙方不承担责任。
九、违约责任:
1、如甲方不能在协议约定的期限内交付节目源类型及必须的相关资料,或提供的节目源类型不符合复制要求,双方另行协商,协商不成,乙方可解除协议。
2、甲方须按协议规定时间付款,每延迟一天,应向乙方支付总金额3‰的违约金,乙方须按协议规定的时间交货,每延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总金额3‰的违约金。
3、乙方不履行协议或不能完全履行协议的,应按未履行部分货款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十、产品版权:
甲方委托乙方复制的产品的版权由甲方负责,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出售,如甲方未取得版权使用许可资格,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
十一、争议解决:
以上未尽事宜或协议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约定由各自住所地人民法院裁决。
十二、协议生效: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的附件为协议书的组成部分,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本协议书传真件有效。
甲方责任人(签字):乙方责任人(签字):
电话: 电话:010-57127796 15300170530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