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网站制作合同书
网站建设合同
甲方:恩施酷爱英语培训学校 乙方:田光明
地址:航空路金三角广场二楼 电话:13636278800
授权代表: E-mail:qivip@126.com电话:0718-8233313
为了充分利用Internet的优势,进行企业宣传和商务活动,甲方委托乙方进行网站设计
制作,双方本着公平友好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甲方委托乙方进行网站设计制作。
2. 甲方根据自身的需要,应提出对网站的总体设计风格及功能要求;
3. 甲方有对网站整体设计方案(其内容包括:页面设计的构图、色调、排版、网站结构、
栏目设置、动态效果)提出修改要求的权利,并有义务对修改后的最终设计方案予以确
认;
4. 网站设计制作工作全部完成后,甲方应在乙方指定空间和规定的时间内进行验收。
5. 甲方应对其网页所登载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全面责任,并且不得侵犯
乙方或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利,一切由此所引起的纠纷、争议及所涉及的法律责任均由
甲方承担;甲方有义务保证乙方不会因此而受到任何损害;
二、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乙方为甲方提供网页制作的服务;
2. 乙方在履行本合同时可以使用甲方的名称、商标、域名、企业标识等,但此等使用
不能损害甲方的利益;
3. 乙方根据甲方提出的总体设计风格及功能要求,为甲方提供设计方案;
4. 在最终设计方案确认后,乙方全权、严格按照设计方案进行网页制作;
5. 乙方应在甲方网站确认后一个工作日内将全部网页上传至甲方指定空间。
6. 乙方有权在甲方的主页中注明该主页由乙方制作的字样或标识。
三、网站建设内容
见合同附件一《网站建设服务定单》
四、网站开发周期
1. 甲方应对网站总体风格设计及功能要求提出书面要求,如甲方无法提供此要求,将
由乙方设计人员提供设计方案,乙方收到甲方材料及款项后 个工作日内完成初稿
方案并交甲方认可;
2. 甲方可对设计方案提出整体风格的修改,针对甲方提出修改意见,乙方在个工
作日内完成修改,并和甲方磨合以确定最终方案;
3. 费;
4. 甲方确认最终设计方案和首页样稿后,乙方在
5. 总体制作周期应因甲方提出网站修改次数及其修改所用时间而顺延。
五、验收确认:
1. 甲方须在乙方指定空间和时间内进行验收;
2. 验收期为乙方指定验收后的三个工作日内,验收合格后,甲方以书面方式签收;
3. 在验收中发现问题,甲方应及时提出解决,超过验收期,甲方即不签收、又不提出书面异议,应视为甲方已验收合格。
4. 甲方可通过任何与因特网进行网络连接的计算机浏览合同规定的网页,以进行验收。
5. 验收时,以甲方提供的材料为标准核对,包括页面无文字或图片错误,以及实际制
作页数及功能和其它效果的确认。
六、费用及付款(以下填写的数字均为大写)
本合同的总金额为人民币元(大写)。合同签定甲方即应支付定金元/人民币,即总金额的 %;验收后3日内支付合同余款,即 人民币 元。如实际制作页数超出协议页面或在实际制作过程中在甲方认可的情况下增加的动态效果、网页特效和其它功能等按《网站制作收费明细表》收费,甲方应在验收完毕后三个工作日内,向乙方一并支付本合同制作超出费用。
其它:
七、后期服务问题
1.乙方为甲方免费提供一年内五次一个页面内文字或图片的修改,超出部分收费标准由甲乙双方共同商议决定,更换版式、增加网页按当时乙方公布网页价格为准(文字须由甲方提供电子稿)。
2.乙方保证甲方网站在合同期限内的开通率为99%。
3.其他服务甲乙两方协商解决,最后由甲方填写《网站建设客户确认单》,进行确认。
八、合作期限
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年 月 日完成终止。
九、不可抗力
在合同有效期内,因不可抗力而造成一方不能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不视为违约。不可抗力系指:战争、火灾、水灾、地震、台风及其他不可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事故;
十、 其他
1.本合同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进一步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或附件,补充协议或附件与本 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网通互联网站建设服务定单》作为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甲方:恩施酷爱英语培训学校 乙方:田光明
地址:航空路金三角广场二楼 地址:常熟市东南开发区香江路网路神软件园 电话:0718-8233313 电话:13636278800
甲方签字签章: 乙方签字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篇二:完整网站设计合同
网 站 设 计 合 同
甲 方:乙 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网站建设达成共识,双方理解并认可本协议的所有内容,同意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忠实履行本协议。其内容如下:
第一条、甲方权力和义务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网站建设必要的资料,并派人负责与乙方联络、协调、验收,有问题双方及时沟通。
2、甲方网站资料(如图片、文章信息等资料)由甲方提供。
3、甲方应从协议签署之日起,按本协议中所规定的费用和付款方式支付给乙方相应的费用。 4、甲方网站内容应符合中国现行法律,不得要求乙方设计开发违反国家法律的内容,甲方对上述操作所引起的后果以及产生的影响承担全部责任。
5、网站项目完成后,甲方享有委托乙方设计开发的网页(包含文字、图片及其组合)版权。 6、甲方享有网站程序及源码的使用权,不得以任何形式公布程序、文件源码,不得复制、传播、出售程序和源码等。
第二条、乙方权力和义务
1、乙方负责甲方网站建设,其中包括页面设计、程序开发、调试、功能性测试、安全性测试。 2、乙方在技术上保证网站程序顺利完成并稳定运行。
3、乙方应严格按照双方确定的频道、栏目及方案完成网站程序设计开发工作,并及时如实向甲方通报开发设计进度。
4、在方案实施过程中,甲方对乙方已经完成的网站频道、栏目和内容需要进行修改,经双方协商,再对内容进行修改,其费用另行支付;修改范围超过总页面数量的30%,超过费用按页面单价计算。
5、乙方对甲方所提供的文字、图片资料、效果图、方案和所知的商业秘密进行保密,不得透露提供给第三方。
6、乙方开发的网站源码只提供给甲方使用,乙方不得提供给第三方。
7、乙方不得有损甲方形象、声誉的行为。
8、在网站开发完成后,乙方向甲方提供网站全部程序源码、管理帐号等相关信息。
9、在甲方验收、乙方交付网站成品后,乙方不负责后期网站维护及资料更新,如甲方需要乙方负责
后期网站维护及资料更新,具体费用另计。
第三条 开发设计进度和费用结算
1、乙方保证甲方网站总计 2、总开发周期
3、自协议签署之日起,甲方预付乙方网站开发总费用的50%即 做为网站开发定金,乙方收到订金后投入开发设计工作,设计完成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七天内付给乙方总费用的50%即 ;
4、乙方设计完成后,随即报请甲方验收,甲方在三个工作日内检查完毕,有问题乙方做出程序的相应调整。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在协议有效期内,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因不可抗力而造成一方不能履行协议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不视为违约, 可以变更本协议相关内容或者终止协议的履行。
2、甲方应按照协议规定及时向乙方支付相应的网站开发费用,逾期不支付,应每日向乙方支付过期所涉及费用1%的违约金,最高违约金额为所涉及费用的总金额。付款延迟十个工作日以上,乙方有权终止协议,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3、乙方应保证按照协议规定的条款将频道栏目程序交付甲方使用,若因乙方原因在协议规定时间内没有完成,造成时间延误,应给予甲方所涉及频道费用1%/日违约金,最高违约金为所涉及频道费用总金额。
4、任何一方违约,另一方均有权解除本协议;任何一方欲解除本协议,应提前通知对方;甲方提前解除协议的,无权要求乙方返还已支付的费用,并付清应给乙方的费用;乙方无故解除协议的,全额退还甲方已支付费用,本协议其他条款对协议的解除另有条款的,从其条款。
5、如果本协议任何条款根据现行法律被确定为无效或无法实施,本协议的其他所有条款将继续有效。在此情况下,双方将以有效的条款替换该条款,且该有效条款应尽可能接近原条款和本协议相应的精神和宗旨。
6、由于甲方审核时间过长或需要调整、修改的内容过多,造成不能按期完成设计工作,不视为乙方违约,同时要支付给乙方由此产生的费用,整个设计周期相应延长,具体费用另行协商。
第五条 协议有效期
协议有效自2010年 月 日 到2010 年 月 日止
第六条 其它
1、本协议共三页,一式两份,附件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甲乙双方对本协议的订立、解释、履行、效力等发生争议的,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乙方主要营业地(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起诉。
3、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签署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协议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自签订日起生效。
甲 方: 代 表:日 期:
乙 方: 代 表: 日 期:
网站建设总体说明
篇三:网站制作合同范本
合同编号
网站建设协议
(动画制作合同附件)
合同签定甲方: 三亚力合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委托方)
合同签定乙方: 海口大帅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制作方)
合同签定时间: 2012年月 日
1
网站建设合同书(动画制作合同附件)
甲方:海口大帅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乙方:三亚力合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甲方在此委托乙方进行网站建设。为明确双方责任,经友好协商,双方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项目内容、价款、制作周期、交付方式、制作流程。
本合同金额合计:__0_元(人民币)。
2. 制作周期总计为_工作日,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验收期和甲方提出修改意见而进行修改所产生的时间不计算在制作周期内。
4.制作流程按照第一条项目内容模块顺序,乙方制作完成一个模块后提供给甲方验收,甲方验收后,乙方才进行下一个模块的制作。
第二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提供1个专人与乙方联络。
2. 向乙方提供网站上用到的必要文字、图片、视频资料,并保证资料的合法性、准确性。
3. 甲方将在著作权法的范围内使用本合同标的及相关作品、程序、文件源码,不得将其复制、传播、出售或许可给其它第三方。 甲方和乙方共同拥有此网站程序的版权,但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能擅自对模块功能、整体界面风格进行修改,修改应交由乙方,模块功能以内的修改,乙方提供免费修改,超出模块功能以外的修改可由双方协商另外补签修改协议,如甲方擅自对模块功能、整体风格进行修改,乙方有权停止对甲方的技术支持和服务。
4. 甲方对本合同标的中的网页、图像、视频享有排他的使用权。
第三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提供1个专人与甲方联络。
2
2. 按本合同的要求,使用甲方资料,进行网站的开发。
3. 在本合同的期限内,完成网站的建设,并通知甲方进行验收。
4. 在验收期内甲方要求下,对不合格地方进行修改。
5. 负责网站在合同期限内的页面、程序维护。
6、乙方不提供网站内容更新,只在负责网站功能模块的制作以及在合同时间范围内维护模块功能正常运行。如甲方额外需要对模块进行升级或增加模块,乙方应在接到书面要求后3个工作日内,与甲方协商具体模块升级或者增加模块事宜。
7. 网站开发完成后乙方无偿将完整源代码提供给甲方。
第四条:验收
1. 验收标准有以下几条:
a. 乙方将功能模块上传至甲方提供的网站存储空间上,甲方可以通过本地计算机浏览这个网站。
b. 网页无文字拼写、超链接及图片(以甲方提供的材料为准)错误。
c. 网站程序能够正常运行。
2、验收期间,甲方需一次性向乙方提供完整的书面修改意见,避免产生反复修改而增加大量工作时间。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 任何一方有证据表明对方已经、正在或将要违约,可以中止履行本合同,但应及时通知对方。若对方继续不履行、履行不当或者违反本合同,该方可以解除本合同并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2. 因不可抗力而无法承担责任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的3 天内,及时通知另一方。
3. 乙方因不可抗力确实无法承担责任,而造成损失的,不付赔偿责任。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并不能避免且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风暴)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导致机房服务器被破坏、数据丢失,乙方只提供最快时间的数据恢复,但只能保证数据为近期(一个月内)数据。
4. 由于网络的特殊性,发生下列情形乙方不负责任:域名解析错误、域名到期、服务器遭黑客攻击、服务器提供商问题。但乙方会优先协助处理相关问题。
第六条 保密条款
双方应严格保守在合作过程中所了解的对方的商业及技术机密,否则应对因此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
第七条 其它
3
1. 如果本合同任何条款根据现行法律被确定为无效或无法实施,本合同的其他所有条款将继续有效。此种情况下,双方将以有效的约定替换该约定,且该有效约定应尽可能接近原约定和本合同相应的精神和宗旨。
2. 本合同有效期为一年,即:2012年月日至年_月效期满后,本合同自动失效。届时双方若愿继续合作,应重新订立合同。
3. 本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自签订日起生效。
4. 本合同为宣动画制作合同的附件,一式两份,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三亚力合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代表签字:
盖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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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乙方:海口大帅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代表签字: 盖章:年月日 地址: 手机: 电话: 4